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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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禦經筵。
○遣內竪,賜讓寧酒饌。
○前贊成孟思誠發背??,遣醫賜藥。
○對馬島左衛門大郞使人獻土物,丹木一千觔,回賜正布二百二十匹。
7月18日 ○丙申,禦經筵。
7月19日 ○丁酉,禦經筵。
○以申商爲禮曹判書,宋居信崇政礪山君,徐選吏曹參判,成揜刑曹參刑,尹淮右軍同知摠制。
○太白晝見。
○命還給樸安臣、權孟孫、申丁理、宋儲、辛繼參等職牒。
7月20日 ○戊戌,禦經筵。
○吏曹啓:「往者,守令三中則罷。
因此,監司慮其數遞迎送之弊,堪爲中等者,或陞爲上等。
今敎旨:『中等守令,亦待滿五考,三中仍舊資,又待滿五考,依上項施行。
待實仕滿六十箇月,以其資拜京官。
』乞自今守令褒貶,依前將七事商確,其用心撫字,興利除害,惠及於民者,上等;才德雖無可稱,僅守其職,無弊於民者,中等;庸劣不勝任者及雖有才能,專事建立,弊及於民者,下等。
」從之。
○命蠲江原道各官壬寅年以上各司納貢物,因其道監司啓也。
○傳旨:「今後以特旨,西班受職人,雖五品,依東班例謝恩,以爲恒式。
」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香浦兵船,請移泊于連谷浦。
」從之。
○兵曹據京畿監司關啓:「道內各牧場馬匹,冬節分養各官元數三百八十二匹料豆,多至一千六百餘石,大明串入放牛五十餘頭料豆,亦一百六十餘石,所費不貲。
請令秋等點馬別監肥瘦點考,隻將瘦弱不堪雨雪馬匹,依前例分養各官,其餘竝於場內仍放,其牛亦依此例。
」從之。
○刑曹啓:「臨江縣監李明義減給賑濟米豆及醬,緻民飢死浮朣,律應杖一百,刺字。
」命除刺字,杖六十,還仕。
○始用酒。
7月21日 ○己亥,禦經筵。
○震平安道三和縣人樸禿同及狗兒。
○砥平縣雨雹傷禾。
7月22日 ○庚子,禦經筵。
○召入摠制尹淮,講論經史。
○刑曹啓:「祥原住年十二歲男兒到江東賑濟場,因飢未能行步,監考高貴承不許留救療,騎牛傳送他賑濟場。
請以制書有違律,杖一百論罪。
」從之。
7月23日 ○辛醜,禦經筵。
○上未寧,百官以吉服,行千秋賀禮。
7月24日 ○壬寅,禦經筵。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各官人民,有土田有族親者,應受還上,而欲其避償,妄稱無土田族親,濫受賑濟者頗多。
乞其濫受賑濟之穀,竝以還上改錄,秋成還收。
」命曾已受用,其勿還收。
○黃海道監司啓:「甕津縣船軍李哲之田有黍一稃二米,問其所由來,答雲:『曾於辛醜年菜田中,生一箇黍養之,發穗而實,一稃二米。
異之取種,連年種之,至今年種於小田。
』今將二十穗上進。
」命戶曹,令其官將倉米換送,種之籍田。
由是秬黍之種,流布國中。
7月25日 ○癸卯,視事。
○刑曹啓:「孟宗緣坐人及樸苞子孫奴婢家財,請依律施行。
」命依所啓,其緣坐人內男子,自願安置,婦人勿論。
○刑曹啓:「孟宗及芳幹妾子息使喚奴婢內,自芳幹傳來奴婢,竝屬本宮。
」命家財及壬寅年定數奴婢,勿論。
○牛峯縣令樸興居不能賑濟,使民飢餓浮腫,命杖六十,罷職。
○傳旨:「芳幹未嫁女子及妾子息與孟宗妻子息等,給閑田,使之資生。
」 ○吏曹啓:「文武官於京畿拜掃者,許留三日。
」從之。
○刑曹啓:「知安嶽郡事鄭宗誠杖本鄕鳳山戶長得祥緻死,律應絞。
」命減二等,杖一百,徒三年,徵埋葬銀一十兩,給付得祥家。
○兵曹啓:「甲士試取之法,擇當身及家産有實人充差,已有定制,然取才時,但考保擧單子取之,故家産不實者,容或有之。
請今後甲士有闕,充補取才時,京中則各其所居部納保擧及年甲、四祖單子,詳覈家産實不實,傳報漢城府,漢城府更加磨勘,移文本曹,方許試取,外方則守令依京中例,報其道監司、節制使,監司、節制使一同試才,分其等第錄名,送于本曹,覆試敍用。
其家産不實人保擧者及不用心覈實京外官吏,移文憲司論罪。
」從之。
○傳旨:「代言入內啓事時,史官亦隨入。
」先是,代言朝啓後及無時啓事,常在政廳門內出納,當直史官隨之,靡事不記,知申事趙瑞老惡史官隨入,令閽寺阻當不得入。
同知春秋尹淮非瑞老所爲啓之,於是,敎瑞老曰:「毋禁史官隨入。
」 7月26日 ○甲辰,視事,禦經筵。
○賜賻順惠翁主張氏紙八十卷、米豆二十石。
○兵曹啓:「京畿左道水軍副萬戶,改稱井浦水軍副萬戶,右道水軍副萬戶,改稱喬桐水軍副萬戶。
」從之。
7月27日 ○乙巳,禦經筵。
7月28日 ○丙午,視事,禦經筵。
○戶曹據鹹吉道監司關啓:「本道失農,請除今秋等採金,專委秋耕,且備救荒之物。
」從之。
7月29日 ○丁未,禦經筵。
○戶曹據敬差官手本啓:「守令踏驗失中者,旣嚴論罪之法,還上不肯用心收納及救荒之物不爲趁節預備者,科罪之法不嚴。
請三品以上啓聞,四品以下直斷。
」從之。
7月30日 ○戊申,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馳報:「使臣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率頭目二十,櫃子四十餘出來,今七月二十七日至龍鳳站宿。
」卽命判漢城權軫爲遠接使,齎宣醞行。
○親傳朔祭香祝。
○禮曹啓今使臣迎接時事目:「一,宴享除用樂。
一,除山臺儺禮,隻結彩。
一,迎命詔書則朝服,勑書則吉服,私禮以白衣、烏角帶。
」 ○藝文館啓:「今癸卯年春等賦詩文臣科次姓名。
」 八月 8月1日 ○己酉朔,禦經筵。
○親傳風雲雷雨報祀祭香祝。
○通事金彥容等三人,回自京師啓雲:「使臣之來,爲世子封崇事,且求馬一萬匹,將以征達達也。
皇帝今夏四五月未寧,六月望後平復,然視事則太子監之。
」各賜衣一襲。
○上召三議政、六曹,議迎命時着何服:「無文鴉靑段子與羅衣若何?」僉曰:「上敎當矣。
」又問:「請馬何以應之?」僉曰:「不得已而應命,則草枯前送一二運可也。
」卽置官馬色,以左右議政及領敦寧權弘、參贊金汝知、兵曹判書趙末生、仁壽府尹李種善爲提調。
○平壤宣慰使知敦寧李湛、安州宣慰使右軍摠制元閔生奉宣醞行。
○傳旨:「遼東童太醫處贈與麻布二十四匹,授奏聞使崔雲以送。
」 ○賜崔雲衣一襲。
8月2日 ○庚戌,視事。
諸宰執皆出,吏曹判書許稠、兵曹判書趙末生仍留。
稠進曰:「楊木塔兀人面獸心,驍勇無比,一有激怒,制之甚難。
況我國家饑饉相仍,倉庫虛竭,脫有不虞,將何以哉?臣愚以爲,爲今之計,姑停奏報搬來之事,使羈縻而已可也。
雖不奏聞,無失於我。
」上曰:「不然。
今此奏聞不可緩也。
」稠又曰:「中國去年求馬一萬匹,今又求一萬匹,本國之馬比舊爲減,又未強壯。
往時士大夫家有馬,不下數匹,庶民皆有實馬,今士人之家不過一匹,亦皆疲弱,況庶民乎?軍政莫急於馬,而擇實馬二萬匹以獻,則是減二萬騎兵也。
此臣所以中夜不寢而憂慮者也。
我太祖在高皇帝朝,無獻馬三四千之時,臣以爲奏請減半,隻進五千匹爲便。
不得已而畢獻,則待來年而獻可也。
今皇帝凡所施爲,多非有道之事。
北狄大亂,征戰不已,則以我國褊少,其能應無已之求乎?萬有天命已去,此輩得志,則不可終守臣節,繼是必以此數徵之不已。
臣愚以爲,今不奏減,則萬世之患也。
」末生亦以此意啓之。
旣出,上與六代言議之,皆曰:「許稠之言可謂深慮遠計也。
且前者進馬之時,義州疲困,今又饑饉,料豆渴乏,平安一道受弊不淺。
然殿下卽位未久,皇帝寵恩已極,不可不從。
」 ○禦經筵。
○鑄字所進所印《通鑑續編》,分賜文臣。
○吏曹啓:「以濟用監事務極煩,各司奴婢身貢收支,已令務閑典農寺掌之。
然典農祿官數少,請革三軍司直各一,以其祿俸,增置少尹、注簿、直長各一。
」從之。
○戶曹啓:「巨濟縣新徙人田稅,請依《六典》初年全免,次年半收,三年以後全收。
」命:「占熟田者,初年全免,次年減半,其後全收;占新墾者,初年次年全免,又次年減半,其後始全收。
」 ○平安道監司啓:「閭延郡人前副司正金龍乙等三十六名陳訴雲:『今兵曹受敎,新定城基,其內無水,且將數少民戶,新舊兩城,難以守禦。
乞除新城木柵之役,退築舊城一面,使之廣闊,可聚衆保守,且免設柵之勞。
』」命如邑人所願。
○吏曹啓:「守令、敎授、驛丞、渡丞、鹽場等官除拜後,多般托故,不肯赴任。
旣得辭免,反以其職銜,仍受差任,有同實職,官爵之濫,莫甚於此。
乞自今大小員人未赴任見罷者,其職牒竝令還收,京官各司亦依此例,以爲恒式。
」從之。
8月3日 ○辛亥,判司譯院事崔雲齎奏本赴京。
其奏曰: 議政府狀啓:「永樂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據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何敬復呈,送到建州左衛指揮使童猛哥帖木兒關本使關文二紙,一件:『本職於永樂二十年四月內赴京,根駕回到北京,九月內奉天門奏:「有達達常川往來,攪擾邊境,去處住坐,不得奉欽依準他。
著他自在好原久去處,住坐打圍牧放。
」本職等於永樂二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起程,前來阿木河等處。
』一件:『本職査勘得男婦大小六千五十名口,接濟口糧。
』得此具啓間,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又據本司呈送到童猛哥帖木兒關本使關爲糧料事:『於本年六月初二日,除在路落後軍馬外,先領百姓五百二十三戶,已到於在先住址去處住坐,接濟糧料便益。
』得此。
本年七月二十七日,又據本使呈,該猛哥帖木兒差來告糧千戶愁虛言說:『遼東開陽衛女眞千戶楊木塔兀連家小、軍丁、男婦共五百餘名,亦於本年六月十九日前來,與猛哥帖木兒一處往坐。
』呈乞照詳。
得此具啓。
」據此,臣參詳,猛哥帖木兒雖稱欽依事理,又帶楊木塔兀等軍丁男婦,搬移前來本國邊境,理宜奏達。
○賜唐人藍三等四名衣服、笠靴,幷付崔雲,解送遼東。
8月4日 ○壬子,視事,禦經筵。
○內傳于京畿、忠淸、慶尙、全羅、江原、黃海、鹹吉道監司:「漆木實連穗摘取,無弊傳遞上送。
」蓋欲取油,以資乙夜之覽,其油無煙氣光明故也。
○分定朝廷易換馬,京中二千五十匹、留後司二百五十匹、京畿六百五十匹、慶尙道二千二百匹、全羅道一千三百五十匹、忠淸道一千二百匹、江原道八百匹、黃海道八百匹、鹹吉道五百匹、平安道六百匹、共計一萬四百匹。
自願納馬者亦許之,倣辛醜年例也。
8月5日 ○癸醜,視事,禦經筵。
○刑曹啓奴婢決折條畫: 一,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後,他人奴婢請托同訟,僥倖得決,而反相爭功者,其戶口及官文憑考,尋其祖派,果有所得奴婢,不合使喚者,還取屬公,隨卽移文憲府,論罪附過。
一,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前未告狀事,僥倖主掌官聽理,冒稱有前決,亂雜呈訴,斷訟無日。
得決雖在限前,其奴婢他人仍舊使用,而限前不告,仍據執者,勿許受理。
一,奴婢文書僞造,雖在赦前,而赦後仍持此僞券,強辨瞞官者,依誤決官吏例,勿論赦前論罪。
一,僧人等不畏法令,法孫奴婢,隱漏使用者,間或有之。
依公處奴婢例,許諸人陳告。
從之。
8月6日 ○甲寅,賜前江華都護府使趙惟中賻紙六十卷。
○命賜赴京物故前注簿葉孔賁家米豆十石、紙七十卷。
8月7日 ○乙卯,視事,禦經筵。
○親傳社稷、宗廟祈雨報祀祭香祝。
○黃州宣慰使宜山君南暉奉宣醞發行。
○以判漢城府事權軫、摠制李叔畝爲館伴使。
○淮陽府隕霜,大小豆蕎麥枯。
8月8日 ○丙辰,視事,禦經筵。
○親傳老人星、文宣王釋奠、雩祀、報祀祭香祝。
○遣知申事趙瑞老,賜宣醞于官馬色提調。
○司憲府啓:「前平安道監司成達生、經歷金艮擅發道內賑濟還上雜穀十三萬五千五百石,請按律科罪。
」命自願付處。
8月9日 ○丁巳,視事,禦經筵。
○親傳社稷祭香祝。
○千秋使崔府、謝恩使樸從愚、副使崔沄回自京師。
○印《通鑑續編》鑄字所僧人、書員、齋郞等,命摠給緜布七十四匹、正布五十二匹以賞之。
○禮曹據兵曹關啓:「請螺匠都府外去官,依皂隷守公例,除差年,以仕多者去官。
」從之。
○遠接使權軫遣喜平驛日守鄭玄以書啓曰: 今月初六日,陪使臣回到喜平館,陳郞中與臣,詳言所齎勑命、賞賜等物,因言:「爲易換馬點檢,禦史二員、內史三員已到遼東候待,馬若不實,必見退還,徒有往返之弊。
」且使臣行次內,曉解本國及達達、女眞、日本語者多隨來。
賜鄭玄衣二領,賞其來速也。
8月10日 ○戊午,禦經筵。
8月11日 ○己未,隕霜。
禦經筵。
○遣奉常寺尹鄭旅,問禮于使臣。
8月12日 ○庚申,視事,禦經筵。
○留後司宣慰使李伯剛奉宣醞發行。
8月13日 ○辛酉,視事,禦經筵。
○親傳厚陵、齊陵、穆淸殿秋夕祭香祝。
○平安道監司以書啓: 使臣海壽囑臣小絹六十匹,欲換人蔘、安息香,又求大箭、小三刀子、長刀子。
陳敬贈臣與首領官各生絹一匹、朱紅四兩,仍請毛坐子、胡床、石燈盞、銅盥盆、銅茶鑵、鹿皮、貂鼠皮、小三刀子。
命考前例,毋多贈。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禁燒東八站路邊郊草,爲將進易換馬也。
8月14日 ○壬戌,親傳望祭香祝。
○命經筵官曰:「限使臣回還停講。
」 ○問禮官鄭旅來復命曰:「臣問:『迎勑時服色何如?』使臣雲:『太祖所定舊禮在,雖國喪,封世子重恩,當用吉禮。
』臣答雲:『殿下已知,然敬謹之至,遣臣問禮。
』使臣曰:『是。
』」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今朝廷易換馬一萬匹路次及留義州時與東八站喂養料豆,將所經路邊各官及義州倉庫所儲計之,所支不敷。
請將近站各官陳豆一萬一千石,輸於各站及義州支給。
」從之。
8月16日 ○甲子,遣右議政鄭擢、禮曹判書申商于碧蹄驛,迎慰使臣,且命皇親任添年、崔得霏,迎見使臣于碧蹄驛。
8月17日 ○乙醜,上引六代言于內經筵廳,視事。
○命罷兼知刑曹事柳季聞、都官正郞金有恭。
初,趙叙、趙秩等陳告補充軍漏落者爲奴婢。
叙、秩不是曾使喚本主,而所訟不實,季聞、有恭以行首房掌,違敎決給,憲府劾罷之。
○兵曹啓:「無恒産者彼此相移,戶口耗損。
戶籍成置後,其逃亡者,家長與許接人及不告官裡正長、考察陵夷守令論罪之法,載在六典。
近因歲歉,各道人物數多流移,軍額日減,其弊不小。
其流移人推刷之目,條列于後。
一,各道流移人物,令許接戶主及其裡正長,限來十月晦日現告。
所居官若容隱不告者、不用心推考守令,依六典施行。
一,謀避之徒,雖被現告,以後日更逃之計,變易名實,推劾實難。
京中漢城府、外方觀察使,各色逃亡人,備細推考,原居州名、裡號、姓名、年歲、容貌、前後逃亡年月,具錄置簿,互相移文,憑考閱實,其中有與文案違錯者,戶首囚禁,從實現推。
一,各道流移人物,已現捉者,悉令還本,其中失農尤甚,未卽還本江原、黃海、平安道人物,原居州名、裡號、姓名、年歲、前役及新到接處保受人姓名,開具置簿,以杜更逃之計,自願還本者從願。
若鄕津驛吏、公私賤口,囚其魁首人,知會元居官及本主,親到領受還本。
京畿移來鄕津驛吏,於新到處仍定役。
各司奴婢,隨母從子、男婚女嫁者,時居處安接,私處奴婢去留,從本主之願,定限內自現者,勿幷論罪。
一,謀避之徒,於無人之境及豪強之家隱接非無。
令各官守令與各浦萬戶窮推。
一,容隱家長及不用心推考守令內,通政以下,敬差官直斷,嘉善以上則啓聞科罪。
」 從之。
8月18日 ○丙寅,使臣內官海壽、郞中陳敬至,上率世子以下文武百官,出慕華樓,吉服迎勑,至昌德宮仁政殿,行禮如儀。
其勑書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得奏,國人請立王之嫡子珦爲世子,今特允所請,以珦爲朝鮮國王世子。
王尙敎以孝悌忠信,俾進於德義,以副國人之所望。
玆遣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齎勑諭王,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前者征勦殘胡,王獻馬萬匹,以資國用,朕甚嘉悅。
今特遣少監海壽,賜以銀兩、綵幣,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銀一千兩、紵絲一百五十匹、織金二十匹、暗細花三十匹、素一百匹、線羅一百五十匹、織金十匹、素一百四十匹、熟素絹四百匹。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今遣少監海壽,齎勑諭王,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幷以銀兩、綵幣賜王,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銀一千兩、紵絲一百五十匹、織金二十匹、暗細花三十匹、素一百匹、線羅一百五十匹、織金十匹、素一百四十匹、熟素絹四百匹。
受命禮畢,上還服白衣,陞殿行私禮,進曰:「賞賜旣多,又準請封世子奏,臣不勝感激。
」海壽曰:「歲辛醜,殿下至誠獻馬,故今特賞賜。
前奏請封世子,尋有國恤,帝以吉兇不可竝行,未卽準請。
」上曰:「受命難必,今特荷重恩,一國感喜。
」陳敬曰:「殿下之言是。
」上又曰:「西北近罹水旱,甚爲凋耗。
路上必有闕事,爲是憂慮耳。
」海壽曰:「支待不減於昔。
且屢遣王親送旨酒,感受,無恙到國。
」 ○世子與分司百官詣太平館,見使臣行再拜禮畢退。
兩使臣下庭,執世子之手贊美,攜手而上,與坐行茶禮。
○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不用樂。
海壽傳宣諭聖旨,老王時使喚宦者三五十人來進。
8月19日 ○丁卯,命知申事趙瑞老,問安于使臣,仍贈兩使各鞍馬笠靴、衣一襲、交床,頭目官陳壽等二十四人各鞍馬、笠靴、衣一襲。
從此至回還,代言及政府、六曹逐日輪次問安,例也。
○海壽與元閔生言曰:「予之所齎私物,一兩日內畢貿易。
」 ○賜三議政羅絹各一匹,六曹判書、參判與大司憲、六代言及元閔生各羅一匹。
○命趙瑞老、元閔生等告海壽曰:「父王時宦者年皆老矣。
其中少者,亦皆愚惑,不可使也。
」壽曰:「予已傳宣諭聖旨矣,是事專在殿下也。
」於是,採火者三十人于各道。
○上率世子及百官,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陳敬送宴卓大肉于知申事趙瑞老第。
○海壽出小絹四百二十匹,欲換厚紙,陽言私物,實朝廷所索也。
禮曹啓:「使臣欲換厚紙,請京中及各道,以陳米豆貿易。
」從之。
8月20日 ○戊辰,遣內史金龍奇,贈內膳于兩使臣,海壽請乾銀口魚與文魚。
○使臣贈館伴權軫、李叔畝各生絹二匹。
傳旨:「使臣求請之物,勿遲留,隨卽造給。
其買賣,亦須督畢。
」 ○禮曹啓王世子慰宴使臣禮: 一,王世子就使臣前行禮後,仍行茶禮訖,坐西壁。
一,書筵官二人在王世子座後侍衛。
一,賓客及館伴、宰樞行酒於使臣前,酬酢如常儀,但無請酒禮。
王世子前跪進,王世子跪受。
○上親監官馬色所選易換馬。
○差通事金乙玄管押初運雜色馬七百匹赴遼東。
其咨曰: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齎捧到勑諭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當職與一國臣民儘力措辦,分運差官陸續解送。
卽自時漸寒冱,儻若停留,草料接應不敷,恐緻瘦損不便。
如將見解馬匹,隨到隨收,照依各運咨內數目,隨卽轉達相應。
8月21日 ○己巳,上禦經筵廳,召代言等視事。
○海壽進柳靑段子二匹、草綠段子一匹、生小絹三匹于大殿;藍段子草綠段子、朱黃段子各一匹、紫綃三匹于中宮;藍段子、草綠段子各一匹、生綃三匹于東宮。
○禮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鄕校生徒放學。
」從之。
○傳旨于各道:「使臣求請物膳,豐潔備辦來進。
全羅道海菜、乾銀口魚、乾松茸,慶尙道、鹹吉道海菜、乾連魚、乾銀口魚、乾松茸、乾文魚,留後司及京畿、忠淸道乾松茸,江原道海菜、乾連魚、乾松茸、乾文魚。
」 ○夜,鵂鶹鳴敦化門樑上。
○義禁府啓:「知昌城郡事趙進修不能賑濟,以緻民飢浮??。
」命杖六十,還仕。
○遣摠制田興,賜官馬色酒二十甁。
8月22日 ○庚午,視事。
○遣金龍奇,贈內膳于兩使臣。
○陳敬以鴉靑織金段子一匹、貼扇一畫、手巾二,贈送東宮。
○世子詣太平館,宴使臣。
世子年纔十歲,姿相玉裕,揖讓步趨,無不中禮,使臣贊美不已。
宴罷,海壽抱持出中門,欲觀坐馬,令進馬於前,世子以禮固辭,海壽強之,世子乃上馬。
8月23日 ○辛未,遣金龍奇,贈松茸一榼、連魚卵醢一缸于使臣。
○陳敬贈知申事趙瑞老紅段一匹、小絹一匹,摠制元閔生藍段一匹、小絹一匹。
二人受而啓之,命下濟用監給回奉。
○傳旨于憲府:「無咎、無恤、無疾等女子之婚嫁,置而勿問。
」 ○遣元閔生,別贈海壽貂裘,海壽受而卽着,喜形於色曰:「旣受厚慰,又蒙別惠,感極難量。
」 ○漢城府啓:「富商大賈於赴京使臣行次,非但苧麻布,以至禁物,數多暗寄,恣行買賣。
及其回還,貿易之物,雖有不協,物主畏其禁令,不卽告官,待經赦宥,公然發告爭訟者有之。
乞上項暗寄挾持,濫行買賣者,依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律,雖經赦宥,所得買賣之物,竝皆沒官,以懲後來。
」從之。
8月24日 ○壬申,上請宴使臣于廣延樓,各贈鞍馬。
8月26日 ○甲戌,遣宦官尹吉,贈海壽鷹犬各二。
○以樸彥忠爲慶尙左道兵馬都節制使,玄貴命左軍摠制,沈道源戶曹參議,鄭龜晉刑曹參議,鄭欽之判司宰監事知刑曹事,柳博司憲執義。
○議政府詣使臣館,設慰宴。
○差判司譯院事林密,管押二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8月27日 ○乙亥,上以吉服,率群臣拜謝恩表箋。
進表使長川府院君李從茂、進箋使府尹李種善等齎擎發行,各賜衣一襲、笠靴、押馬,尹仲富亦賜衣一襲及靴。
其表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等官齎奉勑諭到國,欽蒙聖恩,以臣嫡子珦爲世子,又蒙勑賜花銀二千兩、綵幣三百匹、線羅三百匹、熟絹八百匹。
臣與一國臣民不勝感激,謹奉表稱謝。
伏以使華鼎至,昭布德音。
睿澤渙施,祗增感激。
撫躬自慶,粉骨難酬。
伏念,臣猥以孱資,幸逢盛際。
忝膺茅土,常懷拱北之誠,圖永箕裘,敢陳立後之請。
忽降九重之綸命,下逮三尺之童蒙。
且稀世之洪私,在一時而駢集。
彩帛爛雲霞之色,花銀燿日月之光。
喜與愧幷,榮非望及。
玆蓋伏遇仁敦涵育,道大包容。
念先父之盡忠,憐小臣之効職。
遂令弊服,獲荷殊恩。
臣謹當載寢載興,思益勤於執壤;曰康曰壽,祝恒切於齊天。
謹獻鞍子二面,鞦轡韂鐙、皮替、汗替、鞍籠、鞭子俱全,黃白細苧布各五十匹、黑細麻布二百五十匹、細紬三十匹,黃花席四十張、滿花席、滿花方席、滿花簾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人蔘、松子各二百觔、五味子五十觔、石燈盞六事、雜色馬五十匹。
箋曰: 位尊貳極,密裨睿謨。
恩導中宸,覃霑海徼。
撫躬知感,銘骨何忘?伏念,臣猥將譾材,端逢熙運。
邈居東表,叨襲寵於分茅;顒望北宸,敢陳請於樹嫡。
何期使華之至,特承綸命之頒?聖訓孔昭,邦本彌鞏。
且賜花銀之燦爛,仍加綵帛之氤氳。
慶延宗祊,歡騰臣庶。
玆蓋伏遇英姿玉裕,偉量淵沖。
心常篤於懷綏,功益隆於翼亮。
遂令弊服,薦荷洪私。
臣謹當永作藩於鯷岑,恒申祝於鶴禁。
謹獻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細紬一十匹、人蔘、松子各一百觔、滿花席、滿花方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石燈盞三事、雜色馬六匹。
奏本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臣敢不欽承?儘力措辦以進。
○夜,狐鳴于宗廟墻內。
○陳敬有疾,上遣左副代言金孟誠問疾,醫員楊弘遂饋藥。
8月28日 ○丙子,六曹慰宴于使臣。
○遣金龍奇,贈內膳于使臣。
○海壽求磁器,命許之。
8月29日 ○丁醜,視事。
○平安道監司啓:「本道境連上國,使臣支待,糜費不小。
近又連歲兇荒,賑濟之支悉多,各官倉庫遺在之穀,不過二十萬石。
今年又緻失農,救荒之備,不可不慮。
請防禦最緊閭延、江界、理山、碧潼、昌城、義州等官軍糧外,他餘各官今年田稅,於留庫數小各官,次次移納。
且令黃海道各官田稅,亦於平安道陽德、平壤、祥原等官,各以附近次次移轉,收納儲備。
」從之。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救荒之物,莫如黃角。
〈黃角,海菜名。
〉請令所産黃海道各官數多採取,將本道船隻載來救荒。
」從之。
○平安道監司報:「自今八月初七日,連五日隕霜于朔州等十二邑,晩穀損傷。
」 ○禮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鄕校生徒,限來年秋成放學。
」從之。
8月30日 ○戊寅,視事。
○親傳朔祭香祝。
○贈海壽長刀子三。
九月 9月1日 ○己卯朔,上遣知申事趙瑞老,贈火鑌刀子一、狗兒二于海壽。
○使臣欲於初四日發程,上率百官幸太平館設宴,請留二三日,海壽曰:「殿下至誠勸留,爲留二日。
」 9月2日 ○庚辰,遣金龍奇,饋別膳于兩使臣。
○大殿回贈海壽黑細麻布三十匹、細紬六匹、大石燈盞一事。
世子回贈海壽黑細麻布十四匹,陳敬黑細麻布十匹。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今使臣海壽求稻種,擇早稻種十石、晩稻種五石,預輸于義州,待使臣回程贈之。
」 ○贈厚紙二百六十卷于海壽,卽綃價也。
○賜領敦寧權弘內醞及藥。
○差通事偰耐,管押三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3日 ○辛巳,視事。
○遣知申事趙瑞老,贈兩使臣各黑細麻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二十匹、人蔘三十斤、滿花方席六張、滿花寢席六張、石燈盞一事、冬衣一襲、貂裘、貂冠、耳掩、護膝、靴套,頭目二十四各苧麻布各二匹、衣一領、毛冠、靴套。
○知申事趙瑞老、摠制元閔生於陳郞中處,各回奉黑細麻布五匹。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曰:「今進獻石燈盞不稱意,其道所備石燈盞,今去謝恩使一同看審,擇品好者進獻。
」 ○趙瑞老、元閔生以火者十七名見於兩使,海壽曰:「此輩迷少不用,遠路帶行,徒勞而已,皆率還家。
」閔生曰:「殿下聞命,卽差人各道求來,日王宮宦者不多。
」海壽曰:「我在此館中,安知殿下宮中之所有?上知此邦有穎悟火者,命選將來。
一國之內,豈無可者?」閔生曰:「殿下向上至誠,若有年少穎悟可使者,安敢不盡見耶?」 9月4日 ○壬午,義州宣慰使漢城府尹柳思訥奉宣醞發行。
○上率世子、百官,幸太平館,設餞宴。
○傳旨于吏曹:「前者依司諫院狀啓,許四品以上文武官官敎,暑經臺省後,方許分授。
今更思之,祖宗成憲,更改未便,其依前例施行。
」 9月5日 ○癸未,視事。
○命趙瑞老、元閔生,率火者十七人見使臣,海壽擇取河吾大等十四人。
○宣慰使安州摠制洪敷、平壤摠制樸實、黃州知敦寧府事李澄、留後司平壤府院君趙大臨奉宣醞發行。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去春救荒穀食以十五萬四千五百餘石,尙未周足,未免飢饉。
今年則失農尤甚,而各官倉庫所儲不敷,可慮。
請今年田稅,亦依前年例,除京中上納,各於州倉收納,以備明年種子、口糧。
又蕎麥、黍稷,其糠粃亦可食,田稅除作米,竝以穀收納救荒。
」從之。
○與海壽造酒造麴方,因其請也。
○刑曹啓:「慶尙道右道處置使都鎭撫檢工曹參議李渫遇倭船於樸串,見一人下陸而隱,射之不中。
其倭投劍水中來降,渫卽使人斬之,妄報雲:『與賊相戰,射殺十二級,斷頭一級。
』罪律應斬。
」命減等杖八十。
○上議于政府曰:「昔使臣黃儼回時,世子出餞于碧蹄驛,今如何?且世子辭別,揖乎?拜乎?」領議政柳廷顯等曰:「昔者世子旣壯,往餞碧蹄可也,今世子弱齡,未可往也。
郊外拜禮,亦未可。
」 9月6日 ○甲申,上率世子、百官,出餞使臣于慕華樓,贈兩使內廐馬各一匹。
宴罷,送別于門內,海壽揖辭曰:「上萬萬歲,殿下千千歲,子孫千歲。
」命摠制李叔畝伴行,又命知申事趙瑞老,同左議政李原、參贊卓愼餞于碧蹄驛。
海壽謂李原等曰:「公等皆讀書宰相,要勸世子好學。
」 ○陳敬於平安道求請甚多,至京又贈元閔生、趙瑞老,以要回奉,又求婦人襦衣、靴釘等物以歸。
○司憲府啓:「閔壽山守瑞興時,自盜及贈賄之物,除赦前計贓二十一貫。
請依律刺字,杖一百,流二千裡,已見正贓還官。
」命除刺字,依律施行。
9月7日 ○乙酉,視事。
○命自今經筵同知經筵尹淮、代言一、經筵官一侍講。
○禦經筵。
上曰:「予不欲觀諸子百家之書,唯四書五經、《綱目》、《通鑑》,循環講讀。
」 9月8日 ○丙戌,禦經筵。
○禮曹啓:「曾因壬寅年失農,各道進上,至今全除。
今禾穀成熟,請各殿望前望後進上,依前例上進。
」命江原、鹹吉道隻於大殿進海産,平安道則除之。
○差判司譯院事康邦祐,管押四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9日 ○丁亥,差僉知司譯院事裵蘊,管領小火者赴京。
其奏本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奉傳聖旨:「爾到朝鮮國,和王說選揀三五十箇小火者進將來。
」欽此。
選辨到小火者趙枝等二十四名,欽依送進。
其姓名年甲:趙枝、金守命年二十一,林貴奉年十九,金宥、林得生、安敬、金衆等年十八,樸義、河吾大、李群松等年十七,李善、鄭隆、鄭立等年十六,崔義山、李忠進、金高城等年十五,樸秀民、樸田命等年十四,金祿、崔存者、姜衆、李田今、申得名等年十三,李追年十一。
賜枝等各衣一襲、笠靴、毛冠,命蠲枝等本家一應雜徭。
○大提學卞季良以疾辭職,不允。
9月10日 ○戊子,禦經筵。
○禮曹啓:「圓壇祭器及前朝始祖以下八位祭器,請令奉常寺官員一、工曹郞廳一,往留後司監鑄。
」從之。
9月11日 ○己醜,視事,禦經筵。
9月12日 ○庚寅,禮曹啓:「長興庫見在進獻表紙,隻一千五百五十三卷,請令下三道,上品表紙一千五百卷加造預備。
且使臣所求易換紙,亦不可臨時猝辦,表紙、擣鍊紙幷一千卷,乞於今年秋、來年春秋,漸次精造,隨造輸納。
」命下戶曹。
○摠制許權與繕工判事金乙玄私鬪闕庭,歐乙玄奴,憲司劾之,權拒而不承。
上曰:「權雖不承,歐奴於闕庭明矣,其罷職。
」權之爲人,好與同列爭鬪,志在揚人之惡、著己之善,故人皆惡其同處。
9月13日 ○辛卯,視事,禦經筵。
○杖田時貴一百,流固城。
慶源人詣闕檛申聞鼓曰:「如時貴之爲將,未易得也,不可以一敗而殺之。
」上爲減一等。
○戶曹啓:「江原道近因救荒,倉庫虛竭。
請江原隣近忠淸道丹陽、淸風、永春、堤川今年田稅於堤川倉,忠州、延豐、槐山、淸安、陰城田稅於德源倉收納,以備江原救荒之用。
」從之。
○司諫院啓曰:「平安道比歲飢饉薦臻,加以使臣來往與獻馬萬匹,民之受弊,倍於他道。
請減今年田租,以蘇民生。
」上曰:「此意甚善,然昔漢文帝或全減田租,或減田租之半,予意以爲,古者無損實踏驗之事故爾。
今隨損給損,則又何田租之減?」大臣亦皆曰:「明年之飢,不減於今年,陳穀不可用爲種子也。
今雖減稅,無知飢民,盡食新穀,則明年之種,必將絶乏。
」由是不允。
9月14日 ○壬辰,差通事兪興俊,管押五連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15日 ○癸巳,上行廣孝殿望祭。
○視事。
○戶曹據禮曹關啓:「進獻上品表紙一千五百卷、易換中下品表紙、上品擣鍊紙共一千卷,摠二千五百卷。
乞將此數分定於全羅道上品表紙七百卷、上品擣鍊紙一百卷,慶尙道上品表紙八百卷、上品擣鍊紙一百卷,忠淸道中品表紙三百卷、下品表紙二百卷、上品擣鍊紙三百卷。
所入白楮,依辛醜年例,以各道貢鹽及各官國庫陳米豆貿易,造作上納。
」從之。
○海壽到平壤,問綃子價人蔘,已換易否,監司金自知答雲:「綃子十匹價人蔘則已辦矣,其餘五十匹則民間人蔘、安息香罕少,換以麻布矣。
」壽怒罵通事金時遇、經歷許之惠曰:「綃子價人蔘,速達殿下,追送義州或遼東。
」伴送使李叔畝驛聞,命送人蔘三百斤、安息香四十斤于使臣行次。
9月16日 ○甲午,賜暇判左軍府事李和英,使覲病母于北靑,仍給傳賜藥,遣內史餞于東郊。
○日本國九州都元帥源義俊、美作太守平常嘉等使人獻土物,回賜源義俊正布一百四十匹,平常嘉一百五十匹。
○戶曹啓:「義倉爲賑濟還上而設,國庫乃軍國之需,近年以來,屢緻兇荒,凡民之生,專仰賑濟還上。
緣此義倉不敷,不得已以國庫支給救恤,軍需漸至殆盡,誠爲可慮。
請將壬寅、癸卯儉年各道還上賑濟所給元數及己醜年付籍民戶之數,酌量除出國庫,以添義倉,當還上賑濟時,專以義倉支給,國庫毋令輕支,以備軍需。
其義倉補添定數,京中民戶一萬一千五十六,義倉米豆雜穀幷七千一百九十八石。
留後司,義倉一萬石。
京畿民戶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七,義倉十三萬四十三石。
慶尙道民戶四萬三千二百八十四,義倉二十萬七百四十三石。
忠淸道民戶二萬三千九十八,義倉十七萬九千五百五十六石。
全羅道民戶一萬五千九百二十三,義倉八萬七千一百二十五石。
黃海道民戶一萬七千七百一,義倉十萬六千四百七十七石。
江原道民戶一萬五千二百九十,義倉八萬八千十一石。
平安道民戶三萬四千六百九,義倉二十萬六千四百石。
鹹吉道民戶一萬六千七百八十七,義倉五萬四千六十二石。
其辛醜年以上國庫受出還上,令收納義倉補添,如無辛醜年以上還上各官,以壬寅年還上收納義倉添數。
又依朱文公社倉耗米之法,每一石各三升加收納,以備後日耗損。
」從之。
○議鑄銅錢。
初,造楮貨一張直米一鬥,三十張直木緜一匹,至是楮貨甚賤,一張一升,百餘張一匹,乃會政府、六曹,議鑄錢與楮貨通行。
於是,戶曹啓:「銅錢乃中國歷代所用,請以唐開元錢爲準,積十錢重一兩,文曰朝鮮通寶。
民納銅一斤者,例給錢一百六十文,令司贍署掌之,私鑄者依律科罪。
」從之。
9月18日 ○丙申,視事,禦經筵。
○日本九州前摠管源道鎭、築州府石城管事平滿景等使人獻土物。
源道鎭奉書于禮曹,其書曰: 吾殿下前年求《大藏經》,貴國卽見恩惠。
又愚息義俊求尊經,同辱厚惠,僥倖之至,得罪得罪。
回禮使四月四日到築州石城冷泉津。
薄禮在別錄:扇子百五十把,練緯二匹,犀角二本,土黃十斤,金襴一段,麒麟血一斤半,陳皮百斤,丁香五斤半,草菓十斤,紗二匹,黃芩十斤,藿香三十斤,蘇合油五斤,銅五百斤,蘇木一千斤,硫黃六百斤。
命禮曹判書申商答書曰: 所獻禮物,謹啓收納。
仍知回禮使船已到冷泉津,欣喜。
土宜正布六百八十匹領納。
平滿景奉書于禮曹,其書曰: 吾國長州人鬚左近寄寓大國畿內,傳聞被謫在于荒服。
此有一老母在于本州,年旣邁耋,晝夜悲泣忘食,伏請見還。
長州與九州隣甚,其族屢來哀訴,餘不勝其情,故告以區區,伏乞啓達。
土宜練緯二匹,鉛五十斤,蘇木一千斤,銅五百斤,縮砂十斤,獐腦五斤,沈香五斤,朱盆二片。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所諭鬚左近被罪,謫在外方,未敢稟啓,照悉。
土宜正布四百四十匹領納。
9月19日 ○丁酉,禦經筵。
○傳旨于忠淸監司,賜讓寧大君酒米三十石幷甕二十。
9月21日 ○己亥,視事,禦經筵。
○漢城府啓:「請籍京中戶口。
」從之。
○命前判事柳季聞、前舍人權孟孫、兵曹正郞崔興孝、集賢殿副校理安止、奉常少尹高得宗,金書佛經于文昭殿佛堂。
信寧宮主辛氏欲爲太宗薦福也。
9月22日 ○庚子,視事,禦經筵。
○刑曹啓:「丁酉年以後,以誤決上言啓下,而不現身訟者,限來十月十五日,督令現身。
其不現身者及現身後無故滿五十日不現者,不受理。
」命:「現身以十月晦日爲限。
今癸卯九月二十二日以後擊鼓啓下滿五十日不現身者,亦勿受理。
」 ○刑曹啓:「慶尙道居昌住本房奴鄭龍詐稱內奴,以娶良妻及強奪他人田地罪,比詐假官,杖一百,徒三年,以倚勢虐害良民,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裡。
良女爲妻罪,杖八十,徵布二百匹,告人充賞,勒令離異。
」命如啓施行,流罪收贖。
○司憲府啓:「軍器注簿辛叔和家奴得南逃避本主,投托於讓寧大君,誘前敎導金處家奴允貴,亦使投托讓寧,反逼本主金處,又將他人使喚奴婢,妄稱讓寧家逃奴婢,恣行據奪。
允貴夤緣得南,投托讓寧,歐傷本主。
乞依永樂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受敎,竝大懲鑑後。
」命得男他罪人行刑時更啓;允貴減一等。
9月23日 ○辛醜,差左軍司直高奇忠,管押六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24日 ○壬寅,視事,禦經筵。
○禮曹啓:「鹹吉、江原道近年失農,驛路凋弊。
兀良哈、兀狄哈等朝京往返,未能支當,其弊莫甚。
自今野人欲朝京者,令邊將毋輕上送,厚待送還,如有不得已而朝京者,隻送酋首,以除驛路之弊。
」從之。
○賜日本禪和子源才衣一襲、皮鞋一雙。
○日本國築前州太守滕源滿貞及其幕下備州刺史砥上大藏氏種、左衛門大郞等使人獻土物。
滿貞奉書于禮曹曰: 本朝行聘於貴國,答聘之專價,四月四日到石城之津,遂枉騶駕於宰府之私第。
賜書告以官船護送之事,豈敢不奉命哉?官船歸朝之日,可緻謝答之忱焉。
先奉書幷方物,聊申海路無恙之慶耳。
下情得備達明聞則是幸。
硫黃二千五百斤,丹木四千五百斤,靑磁盆七十箇,白磁椀大小二十箇,良香十三斤,陳皮十六斤,丁香皮六十五斤,硯二枚,金畫手篋一箇,火筯二雙,倚箱一箇,付太箱火筯二雙,佩刀五腰,銅一百五十斤。
禮曹參議成槪答書曰: 所獻禮物,謹已收納。
幷諭回禮使船到石城之津,撥官船護送,爲感爲謝。
今將土宜正布一千六百五十匹表意,惟不腆是愧。
大藏氏種奉書于禮曹曰: 僕聞貴國風化之美,而眷慮不已者久矣。
然寡君使與謀本州大小之政事,夙夜靡遑寧處,以故未能循禮問,獻愚懇,千裡之外,徒馳仰而已。
方今寡君行聘於貴國,僕固所願也。
不腆土宜,丹木四百斤、硫黃四百斤、長刀四把、藿香八斤、錫二十七斤、朱椀七十箇、佩刀四腰表誠。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能從太守,輸誠修好,良用爲喜。
所獻禮物,轉啓收納。
仍將土宜正布一百五十匹,就付回價。
大郞修書,仍獻土物,丹木三百斤、胡椒一百十斤、硫黃一千斤、檳榔子五十斤、鉛燒八斤。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所獻禮物,轉啓收納。
前者回禮使處過海糧米三十石,專人傳送,喜喜。
今又將糧米一百石,付貴價送去,希回禮使處傳送。
土宜正布一百八十匹照領。
9月25日 ○癸卯,視事。
大司憲河演啓:「有密啓事,請辟左右,獨留議政李原。
」上許之。
諸臣皆出,演啓曰:「前觀察使李貴山妻柳氏與知申事趙瑞老通奸,請鞫之。
」從之,遂囚柳氏于獄。
○禦經筵。
○戶曹據黃海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田稅,以穀收納其官,以備明年之種。
」從之。
○傳旨于刑曹:「婢訥德杖一百,流三千裡。
」訥德因妬以頭觸內贍寺婢龍守胸腹,墮胎緻死。
律應絞,於是,命減一等。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曰:「前此,野人當秋收時,頻來爲寇,令高郞歧居民,及時收穫,入保城堡。
且於童猛哥帖木兒、楊木塔兀處,事變不可不探候,然無因頻數送人,反生疑貳,卿其酌量。
」 9月26日 ○甲辰,戶曹啓:「鑄鐵銅鑞,工曹專掌,以濟用監正布買於倭客,以爲恒式。
」 ○義禁府啓:「義州牧使金乙辛、判官崔閏福將官中獐鹿皮肉,賄賂京外各處,且卒哭前以肉相贈。
請依律文科罪,其行賄之物,追徵沒官,受贈各人,竝皆劾問。
」命:「乙辛、閏福照津以聞,其受贈者勿論。
」本府照律啓:「乙辛將官中皮肉,各處賄賂罪,計贓一百八十九貫,以私借錢糧,律斬。
閏福計贓十三貫,以監守自盜律,杖八十,徒二年,刺字。
」命乙辛元從功臣,閏福功臣之子,止收職牒,遠方付處。
乙辛配於慶尙道安陰,閏福配於長鬐,其賄賂之物,令漢城府追徵。
○差僉知司譯院事姜庾卿,管押七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27日 ○乙巳,視事,禦經筵。
○命仁順、仁壽府、內資、內贍寺進獻交綺五十匹、緜紬一百匹,精細織造以進。
○傳旨:「倭客人等所進金線段子,勿許納。
」以其非本土所産也。
○海壽回到義州。
自義順館率頭目及遼東迎來軍士,突入州城西門,巡視城中,督州人勒令買賣,呼判牧使成載曰:「若無買賣者,則汝當受責。
」時,城中人家其戶首,牽易換馬,盡赴遼東,又無物貨可買賣。
會有遼東軍潛換州人之馬四匹而還,成載使人追奪之。
海壽怒曰:「此我軍人之馬,今奪之,眞賊也。
」臨別,壽使力士縛載而杖之。
平安道監司以聞,上召政府、六曹議曰:「吾以至誠待彼,凡所求索,無不曲從,贈與之物,動計千百。
今以不義,辱我邊將,其貪婪無恥,至於如此。
中國不遣朝臣,專任宦寺何哉?予欲以此事聞于上國,移咨何如?其速行移本道,究問成載受辱之由以聞。
」左議政李原對曰:「中朝使臣加我無禮,古無此事。
此無他,凡其所求無不從之也。
昔河崙於使臣所求,或拒而不從,誠有以也。
然移咨之事,當更擬議以啓。
」 9月28日 ○丙午,視事,禦經筵。
○禮曹啓:「在前平滿景之書,本曹參議修答,然此人乃源道鎭管下,請令郞官答之。
」從之。
9月29日 ○丁未,親傳朔祭香祝。
○刑曹判書李潑、藝文館提學李隨免。
初,太宗薨,潑、隨爲告訃使副,回過義州,受金乙辛、崔閏福所贈晡脩。
○以馬天牧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元閔生右軍摠制,成抑左軍摠制,邊頤中軍摠制,吳陞工曹判書,權軫刑曹判書,許周判漢城府事,鄭津開城留後,尹淮藝文提學,郭存中承政院知申事,鄭欽之同副代言,車有司諫院右獻納。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二十一〉 冬十月 10月1日 ○戊申朔,視事。
○隕石于黃海道江陰縣,聲如雷。
遣官行解怪祭。
10月2日 ○己酉,禦經筵。
○上以吉服,率群臣,拜賀正表箋。
賜進表使都摠制樸實、進箋使摠制邊頤各衣一領、毛冠、笠靴及藥。
○初運押馬官金乙玄以書啓曰: 今九月二十日,到遼東。
內史五人、禦史二人共點押來馬,七百匹內,擇留五百四十二匹,餘一百五十八匹以老瘦見退。
10月3日 ○庚戌,視事,經筵。
○禮曹啓朝廷使臣支應除弊條件: 一,京中及平壤、黃州、留後司宴卓,用絲花鳳外,各道各官皆用羅花。
一,宿所及晝停宴享,不可如一。
其宿所則依前例,外卓用油蜜果四行,內卓雜用魚肉、菜果。
晝停則依京中晝奉杯例,一卓,四行,外行用油行果,內三行雜用魚肉、菜果。
一,太平館及所過各官、各站廳堂房舍塗壁,皆用奏紙,窓戶用下品擣鍊紙。
從之。
○承文院啓:「請印《至正條格》十件、《吏學指南》十五件、《禦製大誥》十五件。
」命各印五十件。
○遣察訪于各道。
忠淸道吏曹正郞安崇善,慶尙道兵曹正郞楊秩,全羅道禮曹正郞玉沽。
上傳敎察訪等曰:「按行州縣,出入裡閭,凡守令之貪饕酷刑、民間疾苦,詳悉訪問推覈,其重事連累人多,而未能速斷者,則直定差使員推之,輕事則隻錄告者所言以啓。
鄕原品官、元惡鄕吏,欺官毒民者,幷推以聞。
」 ○進獻官馬色據平安道點馬別監關啓:「三運馬匹過鴨綠江時,人馬有溺死者。
其不能考察監考、差使員及不審水路篙工等,請依律科罪。
」命如啓施行,其溺死者,一如船軍溺死例賻之。
○差司譯院判官吳義,管押八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全羅道處置使尹得洪使鎭撫前萬戶李貴生馳啓:「賊倭十四艘隱泊孤島,臣率領兵船,分三道而出。
賊見我一船先行,卽來圍接戰,我諸船繼至,賊知不敵,反揚帆而走,諸船共逐,貴生船追及之,捕賊一船,遂斬首八級,投海者十三人。
」上命饋貴生,賜衣一襲。
遣集賢殿修撰金墩,賜得洪衣一襲、酒一百六十甁以慰之,仍命論功等第以啓。
10月4日 ○辛亥,視事,經筵。
○對馬州太守宗貞盛使人來獻土物,緻書于禮曹曰: 貴國聖德神功太上太宗殿下去歲遊雲之日,以霄壤阻遠,不緻薦悼蕪辭,今月專價至,得審知。
以我先考執問,故中腸不勝宿草之餘哀,冀照。
香七斤,麒麟血十三斤,檳榔百二十六斤,丹木三百七十斤。
命禮曹參議成槪復書曰: 書至,乃知足下繼承先志,專人陳慰,良用爲感。
所獻供祭之資,謹啓收納。
土宜正布二百五十匹,就付回價。
貞盛又緻書曰: 欽惟貴國聖皇踐阼,下情慶忭無窮。
虔賀配天之運,普及遠裔之民。
弊邑産物,具在別幅。
胡椒一百斤,龍腦一斤四兩,靑沙槃四十四箇,靑沙桶一箇,藤一百八十二本。
回賜正布一百七十匹。
貞盛,貞茂之子也。
10月5日 ○壬子,司憲府請男女異路,且不同市,不納。
10月8日 ○乙卯,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冬享大祭。
○視事,經筵。
○命放還今朔當番別牌、侍衛等軍,且停來朔番上者,蓋因年儉也。
○通事金乙玄回自遼東啓:「七月二十四日,皇帝親禦六軍,北征達達。
」 ○禮曹議改喪祭之文以啓: 一,古制,天子三日小斂,七日大斂而殯;諸侯三日小斂,五日大斂而殯;大夫士二日小斂,三日大斂而殯,則其斂殯日數,尊者緩而卑者速,自有定制,不可進退也。
我太宗之喪,小斂、大斂皆在第三日,至第五日,移殯于壽康宮。
此以時熱,故從權而已,非喪禮之常經也。
今儀軌內一從古禮,以第五日大斂而殯,載錄。
一,《文獻通考》周制,大喪,封人飾其牛牲,而朝夕奠,用脯醢。
朔月、月半祖奠、大遣等奠,皆用牡牢。
《文公家禮》,朝夕奠,設蔬菓脯醢,朔望則具盛饌。
其朝夕、朔望奠饌之品,自有隆殺。
我太祖之喪,無朝夕奠,隻設晝奠,而饌品則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卓、三味湯水。
恭靖大王之喪,始設朝夕奠,而饌品依太祖晝奠例。
元敬王太後之喪,初依太祖時例,後改加油蜜果四行卓。
太宗之喪,亦用四行卓,饌品之盛,幾於朔望。
一日之內,再設殷奠,有違古制。
今儀軌內,朝夕奠饌品,依太祖晝奠例,以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卓、三味湯水載錄。
一,《文獻通考》周制,天子、諸侯之喪,斬衰者奠。
注雲:「諸臣皆斬衰,故斬衰者奠。
」凡喪奠,以主人悲哀,不暇執事,故不親奠。
朔月、月半殷奠,同《文公家禮》。
自初喪至題主奠,皆祝奠酒,至虞祭,主人始親奠者,蓋從周制也。
大唐《元陵儀注》及宋孝慈淵聖皇帝喪大斂奠,嗣皇帝皆親奠,此與周制不同也。
我太祖之喪,自初喪至虞祭前朝夕奠,皆依周制及《文公家禮》,竝以執事者代奠,朔望則緣唐、宋之制,殿下親奠,與周制主人悲哀不暇執事之意異矣。
今儀軌內,虞祭前朔望及各奠,竝依周制及《文公家禮》,以執事代奠載錄。
一,《杜氏》《通典》勑使榮贈諸王儀,使者及副俱公服,喪主以下內外俱衰服。
《文獻通考》皇後諡告太廟儀,太尉就位再拜,詣神位前搢笏,上香奠酒,執笏再拜。
又上諡冊寶於靈座前儀,上諡冊寶,太傅等官,常服黑帶去魚。
我太宗之喪,皇帝遣禮部郞中楊善、內官劉景等賜諡,善等以常服傳命,殿下率群臣以衰服受命,正與《通典》合矣。
元敬王太後初喪上尊號時,文武百官當衰服,而與上寶冊官,竝服常服。
太宗初喪上尊號時,上冊寶官當服常服,而與百官竝服衰服。
前後之禮一,而所著之服胥失之。
今儀軌內,依《通典》及朝廷使臣已行典禮,以受命,宗廟上冊寶官等,用常服、黑角帶,宗室及百官用衰服載錄。
一,古制,大喪有禁樂、停祭、巷市之節,而無停朝之文。
我太祖之喪,停朝十三日,厥後國喪皆限十日,大臣之喪限三日。
竊謂,大臣之喪停朝三日者,所以示爲大臣行三日之喪也。
若大喪則擧國皆行三年之喪,而言停朝十日,則十日之外,似與平日無異。
今儀軌內停朝,依古制不錄。
從之。
○傳旨:「今因國喪,大辟之罪,不卽論決,故京外死囚,多有滯獄。
其中情法可議者,拘繫困苦,非命緻死者或有之,誠爲憐憫。
除蠱毒魘魅、謀故殺人、但犯強盜外,雜犯當死者,竝皆究正以聞。
」 ○宦者韓文直典酒房,盜用西瓜,決杖一百,配寧海。
○兵曹啓:「才人、禾尺本是良人,業賤號殊,民皆視爲異類,羞與爲婚,誠可憐憫。
乞改號白丁,令平民相婚雜處,籍其戶口,給閑田與多占陳荒人田,使之業農,除田獵之役,蠲柳器、皮鬣筋角之貢,以安其生。
其家計豊實有武才者,爲侍衛牌,其次守城軍,其中武才特異者,令都節制使取才,移報本曹,更試甲士職敍用。
若因仍舊業,不事農桑,彼此流移者,依律論罪,仍考戶籍,卽令還本,其中私處奴婢,聽本主區處。
」從之。
○差司譯院注簿唐夢賢,管押九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命斬前觀察使李貴山妻柳氏,流知申事趙瑞老于迎日。
初,柳氏,瑞老遠族也。
早孤爲尼,出入瑞老母家,瑞老年十四,遂私焉。
母知之,甚惡之,柳自是不得復往。
後長髮歸貴山,瑞老數訪貴山第,貴山年老,甚愛其妻。
以瑞老爲妻親厚待,或迎入寢室置酒,使妻行酒,贈以良馬。
柳稍解文字博奕,潛通手書於瑞老,相與爲約曰:「幸會木蔔之家,以寫鬱結之情。
」木蔔卽樸字,乃瑞老姊子樸東文也。
自年前九月始通焉。
至是,憲司具獄以啓,上曰:「吾東方以禮義爲國,其來尙矣,世族之家,無有如此之行也。
知申事職掌出納,其任至重,今乃罪犯綱常,然功臣嫡長,不可加刑。
柳氏以大臣之妻,敢行淫奔,可大懲以戒後人。
」遂立市三日斬之。
10月9日 ○丙辰,視事,經筵。
○傳旨:「典獄署囚人內不得已囚禁人外,竝皆保放推考。
」 10月10日 ○丁巳,視事,經筵。
○戶曹啓:「請運各道廢寺器皿于京,鑄錢。
」從之。
○全羅道監司啓:「去壬寅年閏十二月以後道內各官流移到接良賤男女內,京來一百九十名、留後司來六百二十一名、忠淸道來二千三百九十四名、江原道來一千四十三名、慶尙道來一千四百五十五名、黃海道來二十二名、平安道來十名、鹹吉道來一百七名、摠五千八百四十八。
」 ○慶尙道監司報:「源省使送金原珍率來薩摩州太守久豐刷送本國被擄男五口、女四名,請還元籍。
」從之。
○日本國西海道源道鎭姪中務大輔源滿直、關西道九州右衛門佐大莊氏滿種、一歧守護代源朝臣白濱伯耆守沙彌光秀等使人來獻土宜,回賜滿直正布三百九十匹,滿種三百二十匹,光秀二百九十匹。
○忠淸道監司柳穎啓:「都節制使沈寶當此儉年,稱爲點軍,多乘驛騎,巡行州縣,托以進上,數行田獵,如此作弊事多。
」上議於議政府曰:「寶所犯雖小,皆非虛事。
若罷職,則以功臣嫡長,未免小罪,何如?」領議政柳廷顯曰:「穎臣親姪也。
然將相和,乃能濟事,今不和,勢不可俱存。
俱存則民受其害,監司論節制使不法,古亦有例。
」命罷其職。
10月11日 ○戊午,上幸獻陵碑石所,親覽刻碑,命饋工人,回駕駐于箭串平,觀放砲。
10月12日 ○己未,禦經筵。
○傳旨于刑曹:「前此盜闕內司饗房禦饌外,凡人供給之物者,亦以盜內府財物照律,誠爲未當。
今後盜司饗房供凡人雜物者,以盜倉庫錢糧條論斷。
」 10月13日 ○庚申,視事,經筵。
○停新雪賀禮。
○日本國回禮使書狀官奉禮郞吳敬之來復命,仍啓:「使樸熙中因刷本國被擄人、留博多。
」 ○禮曹啓:「新造寺社之禁,載在《六典》,然無識之徒,寺社及墳墓齋奄,續續新造,甚爲未便。
自今非徒新造,雖古基重創,非取旨擅造者,幷皆論罪撤去。
」從之。
○吏曹判書許稠、大提學卞季良等議啓:「請於北郊望祈,中央及四方,依唐制,稱某方嶽海瀆之神、山川之神,其奠物亦設十位,嶽海瀆一祝,山川一祝通行。
」從之。
○賜被擄逃來唐人散林存、林奏隻等衣服、笠鞋。
10月14日 ○辛酉,親傳望祭香祝。
○傳旨:「在前晉山府院君河崙、大提學卞季良修改諸處祭享祭文祝文外,通行祭文祝文,更令主文者修改,錄之《儀軌》。
」 ○差上護軍金時遇,移咨于遼東都指揮使司曰: 本國近因倭寇、野人往來作耗,於沿海等處及北門常川防禦,又兼數年旱澇,軍民艱難,草料不敷,喂養不到,以緻馬匹耗損。
又於永樂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欽差小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當職劃卽盡力,選揀軍民家堪中馬匹,陸續作運,差官欽依解送去。
後爲緣路遙草枯,緻生諸病,本年十月初三日初運押馬官陪臣金乙玄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五十八匹;本月初十日二運押馬官陪臣林密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九十匹;本月十三日三運押馬官契耐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七十八匹,計三運退馬共七百二十六匹。
似此誠恐難以輳足一萬匹馬數不便,如蒙聞奏,除生病馬匹外,其餘馬匹,隨到隨收,一國幸甚。
10月15日 ○壬戌,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望祭。
○視事,經筵。
○日本九州多多良德雄、築前州管事平滿景等使人來獻土物。
多多良德雄緻書于禮曹曰: 承聞,去歲太上皇厭世,是貴國之大故也。
伏惟殿下儼然猶在憂服之中,摧痛哀慕奈何?更望節哀就禮,以全大孝。
小子館于京師,夙夜在公,政事浩穰,何暇及他?以故,不伸弔問一禮者,踰年于玆矣。
緩慢之罪,宜在譴絶,而不可逭焉。
高明審察賜恕則多幸也。
專差建幢首座奉書,幷不腆土宜,具如別幅,雖不足爲賻贈,聊表追悼之萬一爾。
臨紙哽塞,無勝悽惋之至。
紅織金段子一匹,白織金段子一匹,硫黃一千斤,鵬砂一斤,蘇香油二斤,紅練絹一匹,銅五百斤,獐腦十斤,香白芷一十斤,銀地扇子二十本,紅漆茶柈五十枚,黃芩二十斤,土黃二十斤,杜沖三斤,附子三斤,巴豆十斤,犀角五本,麻黃三十斤,蘇木一千斤,紫檀五十斤,白檀香五十斤,疎香二十三斤,蠟燭一百丁。
禮曹判書申商復書曰: 專人陳慰爲感。
所獻賻儀,謹啓收納。
仍將土宜正布一千三百六十匹、緜紬二十匹,以表謝忱。
平滿景緻書禮曹,求鞍子,仍獻土物。
銅三百斤,硫黃五百斤,犀角二本,貝母十斤,獐腦五斤,蘇木一千斤,陳皮五十斤,藿香三十斤,丁香皮一百斤,麻黃二十斤,巴戟十斤,白磁茶椀十箇,靑磁茶椀三十箇,靑磁盤三十箇。
命禮曹佐郞成念祖復書曰: 馬鞍製造非易,未卽從請。
唯土宜正布六百九十匹,付回使。
○差司譯院注簿李舍,管押十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戶部箚付遼東都司曰: 山東淸吏司案呈照得,先該主事簫惟性呈,永樂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晩,該內官海壽傳奏給還朝鮮國永樂十九年來的馬一萬匹與今次去取馬一萬匹該用馬價布絹,合着戶部査遼東都司見在收貯的支用,若有不敷,差官去南京該庫,關領運去登州衛,過海赴遼東都司,交收給還,奉聖旨是。
欽此。
除欽遵外,具呈行。
該禮部主客淸吏司手本,每馬一匹絹三匹、緜布二匹,開報到部。
先査永樂十九年幷今次去取共馬二萬匹,合用布絹。
査得,遼東都司原收在庫,見有大緜布句支外,具用絹匹不敷,已經赴啓。
批差郞中等官梁戎等前赴南京承運庫,關領闊生絹五萬匹,管運前去遼東都司,交收支用外,爲照前項不敷絹匹,恐運遲悞給還,已行該部,轉行遼東都司,先行打點,在庫絹匹,運到給還去。
今後本部見遼差官前去,本司公幹合在案呈,擬合通行除外,合行箚付。
本職役前去行東都司着落當該官吏照依原今事理,將朝鮮國該給馬價布絹,先儘本處官庫,遞年收貯,見在數內打照聽候,差人齎文到日,盡數給還。
若絹匹有不敷之數,候本部郞中梁戎等運到絹內輳支完備,仍將給還過布絹數目,造冊保結回報。
若有餘剩之數,就於官庫收貯,另項支用,一體造冊保結繳報,毋得埋沒失悞,給還違錯,須至箚付。
通事金乙玄赴遼東聞見錄也。
10月16日 ○癸亥,視事,經筵。
○禮曹啓:「去五月六月七月內各道震死人男女幷四、馬一、犬一。
」 ○禮曹啓:「一歧、對馬島等處作賊倭人外,其他有土地倭人所獻紗羅綾段,請依前例許納。
」從之。
○兵曹啓:「內禁、內侍衛職係近侍,其選揀之法,不可不重。
乞於試才步射二百步三矢以上過侯者及騎射三發二中以上馬手俱快者取之。
入格人內衆所共知家風富實者外,家風不知者,須於京外所居覈實,然後敍用。
」從之。
10月17日 ○甲子,禦經筵。
○以趙賚爲忠淸道都節制使。
10月18日 ○乙醜,視事,經筵。
○憲府啓曰:「工曹參議李揚赴京時,詳定外所齎物已見者,苧麻布共四十四匹,貂皮六十領。
又以商賈人孫錫冒名,爲己奴率行,錫所齎苧麻布共二百三十七匹、貂皮二百餘領、人蔘十二斤、眞珠二兩。
又以留後司商賈人樸獨大亦冒名爲奴,所齎物又頗多。
上項人等辭連留後司及平安道肅川所居之人,若本府移文捕捉,則恐先知逃匿,乞發遣書吏、所由捕捉。
」從之。
○日本國九州源義俊、平常嘉、源昌淸等使人獻土宜。
義俊進硫黃五千斤、蘇木三千斤、銅五百斤、蘇香油五斤、犀角三本、藿香三十斤、丁香皮五十斤、百檀香十四斤,回賜正布七百七十匹。
平常嘉進蘇香油三斤、檀香八斤、川芎十斤、胡椒十斤、黑柿一百五十斤、銅二百斤、丹木一千斤、硫黃五千斤,回賜正布二百五十匹。
昌淸進蘇香油三斤、犀角三斤六兩、藿香三十斤、檳子三十斤、銅五百斤、蘇木二千斤、硫黃五千斤,回賜正布五百十匹。
10月19日 ○丙寅,視事,經筵。
○慶尙道監司報:「慶州府尹李之實,去辛醜年軍資田稅,不曾親監,委之監考色吏,高重收納。
其元數八千餘石,斛餘米豆至七百六十石七鬥,藏之私庫,有乖守令奉法之意,請令憲司推劾。
」從之。
10月20日 ○丁卯,禦經
○遣內竪,賜讓寧酒饌。
○前贊成孟思誠發背??,遣醫賜藥。
○對馬島左衛門大郞使人獻土物,丹木一千觔,回賜正布二百二十匹。
7月18日 ○丙申,禦經筵。
7月19日 ○丁酉,禦經筵。
○以申商爲禮曹判書,宋居信崇政礪山君,徐選吏曹參判,成揜刑曹參刑,尹淮右軍同知摠制。
○太白晝見。
○命還給樸安臣、權孟孫、申丁理、宋儲、辛繼參等職牒。
7月20日 ○戊戌,禦經筵。
○吏曹啓:「往者,守令三中則罷。
因此,監司慮其數遞迎送之弊,堪爲中等者,或陞爲上等。
今敎旨:『中等守令,亦待滿五考,三中仍舊資,又待滿五考,依上項施行。
待實仕滿六十箇月,以其資拜京官。
』乞自今守令褒貶,依前將七事商確,其用心撫字,興利除害,惠及於民者,上等;才德雖無可稱,僅守其職,無弊於民者,中等;庸劣不勝任者及雖有才能,專事建立,弊及於民者,下等。
」從之。
○命蠲江原道各官壬寅年以上各司納貢物,因其道監司啓也。
○傳旨:「今後以特旨,西班受職人,雖五品,依東班例謝恩,以爲恒式。
」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香浦兵船,請移泊于連谷浦。
」從之。
○兵曹據京畿監司關啓:「道內各牧場馬匹,冬節分養各官元數三百八十二匹料豆,多至一千六百餘石,大明串入放牛五十餘頭料豆,亦一百六十餘石,所費不貲。
請令秋等點馬別監肥瘦點考,隻將瘦弱不堪雨雪馬匹,依前例分養各官,其餘竝於場內仍放,其牛亦依此例。
」從之。
○刑曹啓:「臨江縣監李明義減給賑濟米豆及醬,緻民飢死浮朣,律應杖一百,刺字。
」命除刺字,杖六十,還仕。
○始用酒。
7月21日 ○己亥,禦經筵。
○震平安道三和縣人樸禿同及狗兒。
○砥平縣雨雹傷禾。
7月22日 ○庚子,禦經筵。
○召入摠制尹淮,講論經史。
○刑曹啓:「祥原住年十二歲男兒到江東賑濟場,因飢未能行步,監考高貴承不許留救療,騎牛傳送他賑濟場。
請以制書有違律,杖一百論罪。
」從之。
7月23日 ○辛醜,禦經筵。
○上未寧,百官以吉服,行千秋賀禮。
7月24日 ○壬寅,禦經筵。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各官人民,有土田有族親者,應受還上,而欲其避償,妄稱無土田族親,濫受賑濟者頗多。
乞其濫受賑濟之穀,竝以還上改錄,秋成還收。
」命曾已受用,其勿還收。
○黃海道監司啓:「甕津縣船軍李哲之田有黍一稃二米,問其所由來,答雲:『曾於辛醜年菜田中,生一箇黍養之,發穗而實,一稃二米。
異之取種,連年種之,至今年種於小田。
』今將二十穗上進。
」命戶曹,令其官將倉米換送,種之籍田。
由是秬黍之種,流布國中。
7月25日 ○癸卯,視事。
○刑曹啓:「孟宗緣坐人及樸苞子孫奴婢家財,請依律施行。
」命依所啓,其緣坐人內男子,自願安置,婦人勿論。
○刑曹啓:「孟宗及芳幹妾子息使喚奴婢內,自芳幹傳來奴婢,竝屬本宮。
」命家財及壬寅年定數奴婢,勿論。
○牛峯縣令樸興居不能賑濟,使民飢餓浮腫,命杖六十,罷職。
○傳旨:「芳幹未嫁女子及妾子息與孟宗妻子息等,給閑田,使之資生。
」 ○吏曹啓:「文武官於京畿拜掃者,許留三日。
」從之。
○刑曹啓:「知安嶽郡事鄭宗誠杖本鄕鳳山戶長得祥緻死,律應絞。
」命減二等,杖一百,徒三年,徵埋葬銀一十兩,給付得祥家。
○兵曹啓:「甲士試取之法,擇當身及家産有實人充差,已有定制,然取才時,但考保擧單子取之,故家産不實者,容或有之。
請今後甲士有闕,充補取才時,京中則各其所居部納保擧及年甲、四祖單子,詳覈家産實不實,傳報漢城府,漢城府更加磨勘,移文本曹,方許試取,外方則守令依京中例,報其道監司、節制使,監司、節制使一同試才,分其等第錄名,送于本曹,覆試敍用。
其家産不實人保擧者及不用心覈實京外官吏,移文憲司論罪。
」從之。
○傳旨:「代言入內啓事時,史官亦隨入。
」先是,代言朝啓後及無時啓事,常在政廳門內出納,當直史官隨之,靡事不記,知申事趙瑞老惡史官隨入,令閽寺阻當不得入。
同知春秋尹淮非瑞老所爲啓之,於是,敎瑞老曰:「毋禁史官隨入。
」 7月26日 ○甲辰,視事,禦經筵。
○賜賻順惠翁主張氏紙八十卷、米豆二十石。
○兵曹啓:「京畿左道水軍副萬戶,改稱井浦水軍副萬戶,右道水軍副萬戶,改稱喬桐水軍副萬戶。
」從之。
7月27日 ○乙巳,禦經筵。
7月28日 ○丙午,視事,禦經筵。
○戶曹據鹹吉道監司關啓:「本道失農,請除今秋等採金,專委秋耕,且備救荒之物。
」從之。
7月29日 ○丁未,禦經筵。
○戶曹據敬差官手本啓:「守令踏驗失中者,旣嚴論罪之法,還上不肯用心收納及救荒之物不爲趁節預備者,科罪之法不嚴。
請三品以上啓聞,四品以下直斷。
」從之。
7月30日 ○戊申,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馳報:「使臣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率頭目二十,櫃子四十餘出來,今七月二十七日至龍鳳站宿。
」卽命判漢城權軫爲遠接使,齎宣醞行。
○親傳朔祭香祝。
○禮曹啓今使臣迎接時事目:「一,宴享除用樂。
一,除山臺儺禮,隻結彩。
一,迎命詔書則朝服,勑書則吉服,私禮以白衣、烏角帶。
」 ○藝文館啓:「今癸卯年春等賦詩文臣科次姓名。
」 八月 8月1日 ○己酉朔,禦經筵。
○親傳風雲雷雨報祀祭香祝。
○通事金彥容等三人,回自京師啓雲:「使臣之來,爲世子封崇事,且求馬一萬匹,將以征達達也。
皇帝今夏四五月未寧,六月望後平復,然視事則太子監之。
」各賜衣一襲。
○上召三議政、六曹,議迎命時着何服:「無文鴉靑段子與羅衣若何?」僉曰:「上敎當矣。
」又問:「請馬何以應之?」僉曰:「不得已而應命,則草枯前送一二運可也。
」卽置官馬色,以左右議政及領敦寧權弘、參贊金汝知、兵曹判書趙末生、仁壽府尹李種善爲提調。
○平壤宣慰使知敦寧李湛、安州宣慰使右軍摠制元閔生奉宣醞行。
○傳旨:「遼東童太醫處贈與麻布二十四匹,授奏聞使崔雲以送。
」 ○賜崔雲衣一襲。
8月2日 ○庚戌,視事。
諸宰執皆出,吏曹判書許稠、兵曹判書趙末生仍留。
稠進曰:「楊木塔兀人面獸心,驍勇無比,一有激怒,制之甚難。
況我國家饑饉相仍,倉庫虛竭,脫有不虞,將何以哉?臣愚以爲,爲今之計,姑停奏報搬來之事,使羈縻而已可也。
雖不奏聞,無失於我。
」上曰:「不然。
今此奏聞不可緩也。
」稠又曰:「中國去年求馬一萬匹,今又求一萬匹,本國之馬比舊爲減,又未強壯。
往時士大夫家有馬,不下數匹,庶民皆有實馬,今士人之家不過一匹,亦皆疲弱,況庶民乎?軍政莫急於馬,而擇實馬二萬匹以獻,則是減二萬騎兵也。
此臣所以中夜不寢而憂慮者也。
我太祖在高皇帝朝,無獻馬三四千之時,臣以爲奏請減半,隻進五千匹爲便。
不得已而畢獻,則待來年而獻可也。
今皇帝凡所施爲,多非有道之事。
北狄大亂,征戰不已,則以我國褊少,其能應無已之求乎?萬有天命已去,此輩得志,則不可終守臣節,繼是必以此數徵之不已。
臣愚以爲,今不奏減,則萬世之患也。
」末生亦以此意啓之。
旣出,上與六代言議之,皆曰:「許稠之言可謂深慮遠計也。
且前者進馬之時,義州疲困,今又饑饉,料豆渴乏,平安一道受弊不淺。
然殿下卽位未久,皇帝寵恩已極,不可不從。
」 ○禦經筵。
○鑄字所進所印《通鑑續編》,分賜文臣。
○吏曹啓:「以濟用監事務極煩,各司奴婢身貢收支,已令務閑典農寺掌之。
然典農祿官數少,請革三軍司直各一,以其祿俸,增置少尹、注簿、直長各一。
」從之。
○戶曹啓:「巨濟縣新徙人田稅,請依《六典》初年全免,次年半收,三年以後全收。
」命:「占熟田者,初年全免,次年減半,其後全收;占新墾者,初年次年全免,又次年減半,其後始全收。
」 ○平安道監司啓:「閭延郡人前副司正金龍乙等三十六名陳訴雲:『今兵曹受敎,新定城基,其內無水,且將數少民戶,新舊兩城,難以守禦。
乞除新城木柵之役,退築舊城一面,使之廣闊,可聚衆保守,且免設柵之勞。
』」命如邑人所願。
○吏曹啓:「守令、敎授、驛丞、渡丞、鹽場等官除拜後,多般托故,不肯赴任。
旣得辭免,反以其職銜,仍受差任,有同實職,官爵之濫,莫甚於此。
乞自今大小員人未赴任見罷者,其職牒竝令還收,京官各司亦依此例,以爲恒式。
」從之。
8月3日 ○辛亥,判司譯院事崔雲齎奏本赴京。
其奏曰: 議政府狀啓:「永樂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據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何敬復呈,送到建州左衛指揮使童猛哥帖木兒關本使關文二紙,一件:『本職於永樂二十年四月內赴京,根駕回到北京,九月內奉天門奏:「有達達常川往來,攪擾邊境,去處住坐,不得奉欽依準他。
著他自在好原久去處,住坐打圍牧放。
」本職等於永樂二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起程,前來阿木河等處。
』一件:『本職査勘得男婦大小六千五十名口,接濟口糧。
』得此具啓間,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又據本司呈送到童猛哥帖木兒關本使關爲糧料事:『於本年六月初二日,除在路落後軍馬外,先領百姓五百二十三戶,已到於在先住址去處住坐,接濟糧料便益。
』得此。
本年七月二十七日,又據本使呈,該猛哥帖木兒差來告糧千戶愁虛言說:『遼東開陽衛女眞千戶楊木塔兀連家小、軍丁、男婦共五百餘名,亦於本年六月十九日前來,與猛哥帖木兒一處往坐。
』呈乞照詳。
得此具啓。
」據此,臣參詳,猛哥帖木兒雖稱欽依事理,又帶楊木塔兀等軍丁男婦,搬移前來本國邊境,理宜奏達。
○賜唐人藍三等四名衣服、笠靴,幷付崔雲,解送遼東。
8月4日 ○壬子,視事,禦經筵。
○內傳于京畿、忠淸、慶尙、全羅、江原、黃海、鹹吉道監司:「漆木實連穗摘取,無弊傳遞上送。
」蓋欲取油,以資乙夜之覽,其油無煙氣光明故也。
○分定朝廷易換馬,京中二千五十匹、留後司二百五十匹、京畿六百五十匹、慶尙道二千二百匹、全羅道一千三百五十匹、忠淸道一千二百匹、江原道八百匹、黃海道八百匹、鹹吉道五百匹、平安道六百匹、共計一萬四百匹。
自願納馬者亦許之,倣辛醜年例也。
8月5日 ○癸醜,視事,禦經筵。
○刑曹啓奴婢決折條畫: 一,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後,他人奴婢請托同訟,僥倖得決,而反相爭功者,其戶口及官文憑考,尋其祖派,果有所得奴婢,不合使喚者,還取屬公,隨卽移文憲府,論罪附過。
一,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前未告狀事,僥倖主掌官聽理,冒稱有前決,亂雜呈訴,斷訟無日。
得決雖在限前,其奴婢他人仍舊使用,而限前不告,仍據執者,勿許受理。
一,奴婢文書僞造,雖在赦前,而赦後仍持此僞券,強辨瞞官者,依誤決官吏例,勿論赦前論罪。
一,僧人等不畏法令,法孫奴婢,隱漏使用者,間或有之。
依公處奴婢例,許諸人陳告。
從之。
8月6日 ○甲寅,賜前江華都護府使趙惟中賻紙六十卷。
○命賜赴京物故前注簿葉孔賁家米豆十石、紙七十卷。
8月7日 ○乙卯,視事,禦經筵。
○親傳社稷、宗廟祈雨報祀祭香祝。
○黃州宣慰使宜山君南暉奉宣醞發行。
○以判漢城府事權軫、摠制李叔畝爲館伴使。
○淮陽府隕霜,大小豆蕎麥枯。
8月8日 ○丙辰,視事,禦經筵。
○親傳老人星、文宣王釋奠、雩祀、報祀祭香祝。
○遣知申事趙瑞老,賜宣醞于官馬色提調。
○司憲府啓:「前平安道監司成達生、經歷金艮擅發道內賑濟還上雜穀十三萬五千五百石,請按律科罪。
」命自願付處。
8月9日 ○丁巳,視事,禦經筵。
○親傳社稷祭香祝。
○千秋使崔府、謝恩使樸從愚、副使崔沄回自京師。
○印《通鑑續編》鑄字所僧人、書員、齋郞等,命摠給緜布七十四匹、正布五十二匹以賞之。
○禮曹據兵曹關啓:「請螺匠都府外去官,依皂隷守公例,除差年,以仕多者去官。
」從之。
○遠接使權軫遣喜平驛日守鄭玄以書啓曰: 今月初六日,陪使臣回到喜平館,陳郞中與臣,詳言所齎勑命、賞賜等物,因言:「爲易換馬點檢,禦史二員、內史三員已到遼東候待,馬若不實,必見退還,徒有往返之弊。
」且使臣行次內,曉解本國及達達、女眞、日本語者多隨來。
賜鄭玄衣二領,賞其來速也。
8月10日 ○戊午,禦經筵。
8月11日 ○己未,隕霜。
禦經筵。
○遣奉常寺尹鄭旅,問禮于使臣。
8月12日 ○庚申,視事,禦經筵。
○留後司宣慰使李伯剛奉宣醞發行。
8月13日 ○辛酉,視事,禦經筵。
○親傳厚陵、齊陵、穆淸殿秋夕祭香祝。
○平安道監司以書啓: 使臣海壽囑臣小絹六十匹,欲換人蔘、安息香,又求大箭、小三刀子、長刀子。
陳敬贈臣與首領官各生絹一匹、朱紅四兩,仍請毛坐子、胡床、石燈盞、銅盥盆、銅茶鑵、鹿皮、貂鼠皮、小三刀子。
命考前例,毋多贈。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禁燒東八站路邊郊草,爲將進易換馬也。
8月14日 ○壬戌,親傳望祭香祝。
○命經筵官曰:「限使臣回還停講。
」 ○問禮官鄭旅來復命曰:「臣問:『迎勑時服色何如?』使臣雲:『太祖所定舊禮在,雖國喪,封世子重恩,當用吉禮。
』臣答雲:『殿下已知,然敬謹之至,遣臣問禮。
』使臣曰:『是。
』」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今朝廷易換馬一萬匹路次及留義州時與東八站喂養料豆,將所經路邊各官及義州倉庫所儲計之,所支不敷。
請將近站各官陳豆一萬一千石,輸於各站及義州支給。
」從之。
8月16日 ○甲子,遣右議政鄭擢、禮曹判書申商于碧蹄驛,迎慰使臣,且命皇親任添年、崔得霏,迎見使臣于碧蹄驛。
8月17日 ○乙醜,上引六代言于內經筵廳,視事。
○命罷兼知刑曹事柳季聞、都官正郞金有恭。
初,趙叙、趙秩等陳告補充軍漏落者爲奴婢。
叙、秩不是曾使喚本主,而所訟不實,季聞、有恭以行首房掌,違敎決給,憲府劾罷之。
○兵曹啓:「無恒産者彼此相移,戶口耗損。
戶籍成置後,其逃亡者,家長與許接人及不告官裡正長、考察陵夷守令論罪之法,載在六典。
近因歲歉,各道人物數多流移,軍額日減,其弊不小。
其流移人推刷之目,條列于後。
一,各道流移人物,令許接戶主及其裡正長,限來十月晦日現告。
所居官若容隱不告者、不用心推考守令,依六典施行。
一,謀避之徒,雖被現告,以後日更逃之計,變易名實,推劾實難。
京中漢城府、外方觀察使,各色逃亡人,備細推考,原居州名、裡號、姓名、年歲、容貌、前後逃亡年月,具錄置簿,互相移文,憑考閱實,其中有與文案違錯者,戶首囚禁,從實現推。
一,各道流移人物,已現捉者,悉令還本,其中失農尤甚,未卽還本江原、黃海、平安道人物,原居州名、裡號、姓名、年歲、前役及新到接處保受人姓名,開具置簿,以杜更逃之計,自願還本者從願。
若鄕津驛吏、公私賤口,囚其魁首人,知會元居官及本主,親到領受還本。
京畿移來鄕津驛吏,於新到處仍定役。
各司奴婢,隨母從子、男婚女嫁者,時居處安接,私處奴婢去留,從本主之願,定限內自現者,勿幷論罪。
一,謀避之徒,於無人之境及豪強之家隱接非無。
令各官守令與各浦萬戶窮推。
一,容隱家長及不用心推考守令內,通政以下,敬差官直斷,嘉善以上則啓聞科罪。
」 從之。
8月18日 ○丙寅,使臣內官海壽、郞中陳敬至,上率世子以下文武百官,出慕華樓,吉服迎勑,至昌德宮仁政殿,行禮如儀。
其勑書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得奏,國人請立王之嫡子珦爲世子,今特允所請,以珦爲朝鮮國王世子。
王尙敎以孝悌忠信,俾進於德義,以副國人之所望。
玆遣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齎勑諭王,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前者征勦殘胡,王獻馬萬匹,以資國用,朕甚嘉悅。
今特遣少監海壽,賜以銀兩、綵幣,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銀一千兩、紵絲一百五十匹、織金二十匹、暗細花三十匹、素一百匹、線羅一百五十匹、織金十匹、素一百四十匹、熟素絹四百匹。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今遣少監海壽,齎勑諭王,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幷以銀兩、綵幣賜王,王其體朕至懷,故諭。
銀一千兩、紵絲一百五十匹、織金二十匹、暗細花三十匹、素一百匹、線羅一百五十匹、織金十匹、素一百四十匹、熟素絹四百匹。
受命禮畢,上還服白衣,陞殿行私禮,進曰:「賞賜旣多,又準請封世子奏,臣不勝感激。
」海壽曰:「歲辛醜,殿下至誠獻馬,故今特賞賜。
前奏請封世子,尋有國恤,帝以吉兇不可竝行,未卽準請。
」上曰:「受命難必,今特荷重恩,一國感喜。
」陳敬曰:「殿下之言是。
」上又曰:「西北近罹水旱,甚爲凋耗。
路上必有闕事,爲是憂慮耳。
」海壽曰:「支待不減於昔。
且屢遣王親送旨酒,感受,無恙到國。
」 ○世子與分司百官詣太平館,見使臣行再拜禮畢退。
兩使臣下庭,執世子之手贊美,攜手而上,與坐行茶禮。
○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不用樂。
海壽傳宣諭聖旨,老王時使喚宦者三五十人來進。
8月19日 ○丁卯,命知申事趙瑞老,問安于使臣,仍贈兩使各鞍馬笠靴、衣一襲、交床,頭目官陳壽等二十四人各鞍馬、笠靴、衣一襲。
從此至回還,代言及政府、六曹逐日輪次問安,例也。
○海壽與元閔生言曰:「予之所齎私物,一兩日內畢貿易。
」 ○賜三議政羅絹各一匹,六曹判書、參判與大司憲、六代言及元閔生各羅一匹。
○命趙瑞老、元閔生等告海壽曰:「父王時宦者年皆老矣。
其中少者,亦皆愚惑,不可使也。
」壽曰:「予已傳宣諭聖旨矣,是事專在殿下也。
」於是,採火者三十人于各道。
○上率世子及百官,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陳敬送宴卓大肉于知申事趙瑞老第。
○海壽出小絹四百二十匹,欲換厚紙,陽言私物,實朝廷所索也。
禮曹啓:「使臣欲換厚紙,請京中及各道,以陳米豆貿易。
」從之。
8月20日 ○戊辰,遣內史金龍奇,贈內膳于兩使臣,海壽請乾銀口魚與文魚。
○使臣贈館伴權軫、李叔畝各生絹二匹。
傳旨:「使臣求請之物,勿遲留,隨卽造給。
其買賣,亦須督畢。
」 ○禮曹啓王世子慰宴使臣禮: 一,王世子就使臣前行禮後,仍行茶禮訖,坐西壁。
一,書筵官二人在王世子座後侍衛。
一,賓客及館伴、宰樞行酒於使臣前,酬酢如常儀,但無請酒禮。
王世子前跪進,王世子跪受。
○上親監官馬色所選易換馬。
○差通事金乙玄管押初運雜色馬七百匹赴遼東。
其咨曰: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齎捧到勑諭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當職與一國臣民儘力措辦,分運差官陸續解送。
卽自時漸寒冱,儻若停留,草料接應不敷,恐緻瘦損不便。
如將見解馬匹,隨到隨收,照依各運咨內數目,隨卽轉達相應。
8月21日 ○己巳,上禦經筵廳,召代言等視事。
○海壽進柳靑段子二匹、草綠段子一匹、生小絹三匹于大殿;藍段子草綠段子、朱黃段子各一匹、紫綃三匹于中宮;藍段子、草綠段子各一匹、生綃三匹于東宮。
○禮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鄕校生徒放學。
」從之。
○傳旨于各道:「使臣求請物膳,豐潔備辦來進。
全羅道海菜、乾銀口魚、乾松茸,慶尙道、鹹吉道海菜、乾連魚、乾銀口魚、乾松茸、乾文魚,留後司及京畿、忠淸道乾松茸,江原道海菜、乾連魚、乾松茸、乾文魚。
」 ○夜,鵂鶹鳴敦化門樑上。
○義禁府啓:「知昌城郡事趙進修不能賑濟,以緻民飢浮??。
」命杖六十,還仕。
○遣摠制田興,賜官馬色酒二十甁。
8月22日 ○庚午,視事。
○遣金龍奇,贈內膳于兩使臣。
○陳敬以鴉靑織金段子一匹、貼扇一畫、手巾二,贈送東宮。
○世子詣太平館,宴使臣。
世子年纔十歲,姿相玉裕,揖讓步趨,無不中禮,使臣贊美不已。
宴罷,海壽抱持出中門,欲觀坐馬,令進馬於前,世子以禮固辭,海壽強之,世子乃上馬。
8月23日 ○辛未,遣金龍奇,贈松茸一榼、連魚卵醢一缸于使臣。
○陳敬贈知申事趙瑞老紅段一匹、小絹一匹,摠制元閔生藍段一匹、小絹一匹。
二人受而啓之,命下濟用監給回奉。
○傳旨于憲府:「無咎、無恤、無疾等女子之婚嫁,置而勿問。
」 ○遣元閔生,別贈海壽貂裘,海壽受而卽着,喜形於色曰:「旣受厚慰,又蒙別惠,感極難量。
」 ○漢城府啓:「富商大賈於赴京使臣行次,非但苧麻布,以至禁物,數多暗寄,恣行買賣。
及其回還,貿易之物,雖有不協,物主畏其禁令,不卽告官,待經赦宥,公然發告爭訟者有之。
乞上項暗寄挾持,濫行買賣者,依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律,雖經赦宥,所得買賣之物,竝皆沒官,以懲後來。
」從之。
8月24日 ○壬申,上請宴使臣于廣延樓,各贈鞍馬。
8月26日 ○甲戌,遣宦官尹吉,贈海壽鷹犬各二。
○以樸彥忠爲慶尙左道兵馬都節制使,玄貴命左軍摠制,沈道源戶曹參議,鄭龜晉刑曹參議,鄭欽之判司宰監事知刑曹事,柳博司憲執義。
○議政府詣使臣館,設慰宴。
○差判司譯院事林密,管押二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8月27日 ○乙亥,上以吉服,率群臣拜謝恩表箋。
進表使長川府院君李從茂、進箋使府尹李種善等齎擎發行,各賜衣一襲、笠靴、押馬,尹仲富亦賜衣一襲及靴。
其表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禮部郞中陳敬等官齎奉勑諭到國,欽蒙聖恩,以臣嫡子珦爲世子,又蒙勑賜花銀二千兩、綵幣三百匹、線羅三百匹、熟絹八百匹。
臣與一國臣民不勝感激,謹奉表稱謝。
伏以使華鼎至,昭布德音。
睿澤渙施,祗增感激。
撫躬自慶,粉骨難酬。
伏念,臣猥以孱資,幸逢盛際。
忝膺茅土,常懷拱北之誠,圖永箕裘,敢陳立後之請。
忽降九重之綸命,下逮三尺之童蒙。
且稀世之洪私,在一時而駢集。
彩帛爛雲霞之色,花銀燿日月之光。
喜與愧幷,榮非望及。
玆蓋伏遇仁敦涵育,道大包容。
念先父之盡忠,憐小臣之効職。
遂令弊服,獲荷殊恩。
臣謹當載寢載興,思益勤於執壤;曰康曰壽,祝恒切於齊天。
謹獻鞍子二面,鞦轡韂鐙、皮替、汗替、鞍籠、鞭子俱全,黃白細苧布各五十匹、黑細麻布二百五十匹、細紬三十匹,黃花席四十張、滿花席、滿花方席、滿花簾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人蔘、松子各二百觔、五味子五十觔、石燈盞六事、雜色馬五十匹。
箋曰: 位尊貳極,密裨睿謨。
恩導中宸,覃霑海徼。
撫躬知感,銘骨何忘?伏念,臣猥將譾材,端逢熙運。
邈居東表,叨襲寵於分茅;顒望北宸,敢陳請於樹嫡。
何期使華之至,特承綸命之頒?聖訓孔昭,邦本彌鞏。
且賜花銀之燦爛,仍加綵帛之氤氳。
慶延宗祊,歡騰臣庶。
玆蓋伏遇英姿玉裕,偉量淵沖。
心常篤於懷綏,功益隆於翼亮。
遂令弊服,薦荷洪私。
臣謹當永作藩於鯷岑,恒申祝於鶴禁。
謹獻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細紬一十匹、人蔘、松子各一百觔、滿花席、滿花方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石燈盞三事、雜色馬六匹。
奏本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臣敢不欽承?儘力措辦以進。
○夜,狐鳴于宗廟墻內。
○陳敬有疾,上遣左副代言金孟誠問疾,醫員楊弘遂饋藥。
8月28日 ○丙子,六曹慰宴于使臣。
○遣金龍奇,贈內膳于使臣。
○海壽求磁器,命許之。
8月29日 ○丁醜,視事。
○平安道監司啓:「本道境連上國,使臣支待,糜費不小。
近又連歲兇荒,賑濟之支悉多,各官倉庫遺在之穀,不過二十萬石。
今年又緻失農,救荒之備,不可不慮。
請防禦最緊閭延、江界、理山、碧潼、昌城、義州等官軍糧外,他餘各官今年田稅,於留庫數小各官,次次移納。
且令黃海道各官田稅,亦於平安道陽德、平壤、祥原等官,各以附近次次移轉,收納儲備。
」從之。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救荒之物,莫如黃角。
〈黃角,海菜名。
〉請令所産黃海道各官數多採取,將本道船隻載來救荒。
」從之。
○平安道監司報:「自今八月初七日,連五日隕霜于朔州等十二邑,晩穀損傷。
」 ○禮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鄕校生徒,限來年秋成放學。
」從之。
8月30日 ○戊寅,視事。
○親傳朔祭香祝。
○贈海壽長刀子三。
九月 9月1日 ○己卯朔,上遣知申事趙瑞老,贈火鑌刀子一、狗兒二于海壽。
○使臣欲於初四日發程,上率百官幸太平館設宴,請留二三日,海壽曰:「殿下至誠勸留,爲留二日。
」 9月2日 ○庚辰,遣金龍奇,饋別膳于兩使臣。
○大殿回贈海壽黑細麻布三十匹、細紬六匹、大石燈盞一事。
世子回贈海壽黑細麻布十四匹,陳敬黑細麻布十匹。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今使臣海壽求稻種,擇早稻種十石、晩稻種五石,預輸于義州,待使臣回程贈之。
」 ○贈厚紙二百六十卷于海壽,卽綃價也。
○賜領敦寧權弘內醞及藥。
○差通事偰耐,管押三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3日 ○辛巳,視事。
○遣知申事趙瑞老,贈兩使臣各黑細麻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二十匹、人蔘三十斤、滿花方席六張、滿花寢席六張、石燈盞一事、冬衣一襲、貂裘、貂冠、耳掩、護膝、靴套,頭目二十四各苧麻布各二匹、衣一領、毛冠、靴套。
○知申事趙瑞老、摠制元閔生於陳郞中處,各回奉黑細麻布五匹。
○傳旨于平安道監司曰:「今進獻石燈盞不稱意,其道所備石燈盞,今去謝恩使一同看審,擇品好者進獻。
」 ○趙瑞老、元閔生以火者十七名見於兩使,海壽曰:「此輩迷少不用,遠路帶行,徒勞而已,皆率還家。
」閔生曰:「殿下聞命,卽差人各道求來,日王宮宦者不多。
」海壽曰:「我在此館中,安知殿下宮中之所有?上知此邦有穎悟火者,命選將來。
一國之內,豈無可者?」閔生曰:「殿下向上至誠,若有年少穎悟可使者,安敢不盡見耶?」 9月4日 ○壬午,義州宣慰使漢城府尹柳思訥奉宣醞發行。
○上率世子、百官,幸太平館,設餞宴。
○傳旨于吏曹:「前者依司諫院狀啓,許四品以上文武官官敎,暑經臺省後,方許分授。
今更思之,祖宗成憲,更改未便,其依前例施行。
」 9月5日 ○癸未,視事。
○命趙瑞老、元閔生,率火者十七人見使臣,海壽擇取河吾大等十四人。
○宣慰使安州摠制洪敷、平壤摠制樸實、黃州知敦寧府事李澄、留後司平壤府院君趙大臨奉宣醞發行。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去春救荒穀食以十五萬四千五百餘石,尙未周足,未免飢饉。
今年則失農尤甚,而各官倉庫所儲不敷,可慮。
請今年田稅,亦依前年例,除京中上納,各於州倉收納,以備明年種子、口糧。
又蕎麥、黍稷,其糠粃亦可食,田稅除作米,竝以穀收納救荒。
」從之。
○與海壽造酒造麴方,因其請也。
○刑曹啓:「慶尙道右道處置使都鎭撫檢工曹參議李渫遇倭船於樸串,見一人下陸而隱,射之不中。
其倭投劍水中來降,渫卽使人斬之,妄報雲:『與賊相戰,射殺十二級,斷頭一級。
』罪律應斬。
」命減等杖八十。
○上議于政府曰:「昔使臣黃儼回時,世子出餞于碧蹄驛,今如何?且世子辭別,揖乎?拜乎?」領議政柳廷顯等曰:「昔者世子旣壯,往餞碧蹄可也,今世子弱齡,未可往也。
郊外拜禮,亦未可。
」 9月6日 ○甲申,上率世子、百官,出餞使臣于慕華樓,贈兩使內廐馬各一匹。
宴罷,送別于門內,海壽揖辭曰:「上萬萬歲,殿下千千歲,子孫千歲。
」命摠制李叔畝伴行,又命知申事趙瑞老,同左議政李原、參贊卓愼餞于碧蹄驛。
海壽謂李原等曰:「公等皆讀書宰相,要勸世子好學。
」 ○陳敬於平安道求請甚多,至京又贈元閔生、趙瑞老,以要回奉,又求婦人襦衣、靴釘等物以歸。
○司憲府啓:「閔壽山守瑞興時,自盜及贈賄之物,除赦前計贓二十一貫。
請依律刺字,杖一百,流二千裡,已見正贓還官。
」命除刺字,依律施行。
9月7日 ○乙酉,視事。
○命自今經筵同知經筵尹淮、代言一、經筵官一侍講。
○禦經筵。
上曰:「予不欲觀諸子百家之書,唯四書五經、《綱目》、《通鑑》,循環講讀。
」 9月8日 ○丙戌,禦經筵。
○禮曹啓:「曾因壬寅年失農,各道進上,至今全除。
今禾穀成熟,請各殿望前望後進上,依前例上進。
」命江原、鹹吉道隻於大殿進海産,平安道則除之。
○差判司譯院事康邦祐,管押四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9日 ○丁亥,差僉知司譯院事裵蘊,管領小火者赴京。
其奏本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奉傳聖旨:「爾到朝鮮國,和王說選揀三五十箇小火者進將來。
」欽此。
選辨到小火者趙枝等二十四名,欽依送進。
其姓名年甲:趙枝、金守命年二十一,林貴奉年十九,金宥、林得生、安敬、金衆等年十八,樸義、河吾大、李群松等年十七,李善、鄭隆、鄭立等年十六,崔義山、李忠進、金高城等年十五,樸秀民、樸田命等年十四,金祿、崔存者、姜衆、李田今、申得名等年十三,李追年十一。
賜枝等各衣一襲、笠靴、毛冠,命蠲枝等本家一應雜徭。
○大提學卞季良以疾辭職,不允。
9月10日 ○戊子,禦經筵。
○禮曹啓:「圓壇祭器及前朝始祖以下八位祭器,請令奉常寺官員一、工曹郞廳一,往留後司監鑄。
」從之。
9月11日 ○己醜,視事,禦經筵。
9月12日 ○庚寅,禮曹啓:「長興庫見在進獻表紙,隻一千五百五十三卷,請令下三道,上品表紙一千五百卷加造預備。
且使臣所求易換紙,亦不可臨時猝辦,表紙、擣鍊紙幷一千卷,乞於今年秋、來年春秋,漸次精造,隨造輸納。
」命下戶曹。
○摠制許權與繕工判事金乙玄私鬪闕庭,歐乙玄奴,憲司劾之,權拒而不承。
上曰:「權雖不承,歐奴於闕庭明矣,其罷職。
」權之爲人,好與同列爭鬪,志在揚人之惡、著己之善,故人皆惡其同處。
9月13日 ○辛卯,視事,禦經筵。
○杖田時貴一百,流固城。
慶源人詣闕檛申聞鼓曰:「如時貴之爲將,未易得也,不可以一敗而殺之。
」上爲減一等。
○戶曹啓:「江原道近因救荒,倉庫虛竭。
請江原隣近忠淸道丹陽、淸風、永春、堤川今年田稅於堤川倉,忠州、延豐、槐山、淸安、陰城田稅於德源倉收納,以備江原救荒之用。
」從之。
○司諫院啓曰:「平安道比歲飢饉薦臻,加以使臣來往與獻馬萬匹,民之受弊,倍於他道。
請減今年田租,以蘇民生。
」上曰:「此意甚善,然昔漢文帝或全減田租,或減田租之半,予意以爲,古者無損實踏驗之事故爾。
今隨損給損,則又何田租之減?」大臣亦皆曰:「明年之飢,不減於今年,陳穀不可用爲種子也。
今雖減稅,無知飢民,盡食新穀,則明年之種,必將絶乏。
」由是不允。
9月14日 ○壬辰,差通事兪興俊,管押五連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15日 ○癸巳,上行廣孝殿望祭。
○視事。
○戶曹據禮曹關啓:「進獻上品表紙一千五百卷、易換中下品表紙、上品擣鍊紙共一千卷,摠二千五百卷。
乞將此數分定於全羅道上品表紙七百卷、上品擣鍊紙一百卷,慶尙道上品表紙八百卷、上品擣鍊紙一百卷,忠淸道中品表紙三百卷、下品表紙二百卷、上品擣鍊紙三百卷。
所入白楮,依辛醜年例,以各道貢鹽及各官國庫陳米豆貿易,造作上納。
」從之。
○海壽到平壤,問綃子價人蔘,已換易否,監司金自知答雲:「綃子十匹價人蔘則已辦矣,其餘五十匹則民間人蔘、安息香罕少,換以麻布矣。
」壽怒罵通事金時遇、經歷許之惠曰:「綃子價人蔘,速達殿下,追送義州或遼東。
」伴送使李叔畝驛聞,命送人蔘三百斤、安息香四十斤于使臣行次。
9月16日 ○甲午,賜暇判左軍府事李和英,使覲病母于北靑,仍給傳賜藥,遣內史餞于東郊。
○日本國九州都元帥源義俊、美作太守平常嘉等使人獻土物,回賜源義俊正布一百四十匹,平常嘉一百五十匹。
○戶曹啓:「義倉爲賑濟還上而設,國庫乃軍國之需,近年以來,屢緻兇荒,凡民之生,專仰賑濟還上。
緣此義倉不敷,不得已以國庫支給救恤,軍需漸至殆盡,誠爲可慮。
請將壬寅、癸卯儉年各道還上賑濟所給元數及己醜年付籍民戶之數,酌量除出國庫,以添義倉,當還上賑濟時,專以義倉支給,國庫毋令輕支,以備軍需。
其義倉補添定數,京中民戶一萬一千五十六,義倉米豆雜穀幷七千一百九十八石。
留後司,義倉一萬石。
京畿民戶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七,義倉十三萬四十三石。
慶尙道民戶四萬三千二百八十四,義倉二十萬七百四十三石。
忠淸道民戶二萬三千九十八,義倉十七萬九千五百五十六石。
全羅道民戶一萬五千九百二十三,義倉八萬七千一百二十五石。
黃海道民戶一萬七千七百一,義倉十萬六千四百七十七石。
江原道民戶一萬五千二百九十,義倉八萬八千十一石。
平安道民戶三萬四千六百九,義倉二十萬六千四百石。
鹹吉道民戶一萬六千七百八十七,義倉五萬四千六十二石。
其辛醜年以上國庫受出還上,令收納義倉補添,如無辛醜年以上還上各官,以壬寅年還上收納義倉添數。
又依朱文公社倉耗米之法,每一石各三升加收納,以備後日耗損。
」從之。
○議鑄銅錢。
初,造楮貨一張直米一鬥,三十張直木緜一匹,至是楮貨甚賤,一張一升,百餘張一匹,乃會政府、六曹,議鑄錢與楮貨通行。
於是,戶曹啓:「銅錢乃中國歷代所用,請以唐開元錢爲準,積十錢重一兩,文曰朝鮮通寶。
民納銅一斤者,例給錢一百六十文,令司贍署掌之,私鑄者依律科罪。
」從之。
9月18日 ○丙申,視事,禦經筵。
○日本九州前摠管源道鎭、築州府石城管事平滿景等使人獻土物。
源道鎭奉書于禮曹,其書曰: 吾殿下前年求《大藏經》,貴國卽見恩惠。
又愚息義俊求尊經,同辱厚惠,僥倖之至,得罪得罪。
回禮使四月四日到築州石城冷泉津。
薄禮在別錄:扇子百五十把,練緯二匹,犀角二本,土黃十斤,金襴一段,麒麟血一斤半,陳皮百斤,丁香五斤半,草菓十斤,紗二匹,黃芩十斤,藿香三十斤,蘇合油五斤,銅五百斤,蘇木一千斤,硫黃六百斤。
命禮曹判書申商答書曰: 所獻禮物,謹啓收納。
仍知回禮使船已到冷泉津,欣喜。
土宜正布六百八十匹領納。
平滿景奉書于禮曹,其書曰: 吾國長州人鬚左近寄寓大國畿內,傳聞被謫在于荒服。
此有一老母在于本州,年旣邁耋,晝夜悲泣忘食,伏請見還。
長州與九州隣甚,其族屢來哀訴,餘不勝其情,故告以區區,伏乞啓達。
土宜練緯二匹,鉛五十斤,蘇木一千斤,銅五百斤,縮砂十斤,獐腦五斤,沈香五斤,朱盆二片。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所諭鬚左近被罪,謫在外方,未敢稟啓,照悉。
土宜正布四百四十匹領納。
9月19日 ○丁酉,禦經筵。
○傳旨于忠淸監司,賜讓寧大君酒米三十石幷甕二十。
9月21日 ○己亥,視事,禦經筵。
○漢城府啓:「請籍京中戶口。
」從之。
○命前判事柳季聞、前舍人權孟孫、兵曹正郞崔興孝、集賢殿副校理安止、奉常少尹高得宗,金書佛經于文昭殿佛堂。
信寧宮主辛氏欲爲太宗薦福也。
9月22日 ○庚子,視事,禦經筵。
○刑曹啓:「丁酉年以後,以誤決上言啓下,而不現身訟者,限來十月十五日,督令現身。
其不現身者及現身後無故滿五十日不現者,不受理。
」命:「現身以十月晦日爲限。
今癸卯九月二十二日以後擊鼓啓下滿五十日不現身者,亦勿受理。
」 ○刑曹啓:「慶尙道居昌住本房奴鄭龍詐稱內奴,以娶良妻及強奪他人田地罪,比詐假官,杖一百,徒三年,以倚勢虐害良民,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裡。
良女爲妻罪,杖八十,徵布二百匹,告人充賞,勒令離異。
」命如啓施行,流罪收贖。
○司憲府啓:「軍器注簿辛叔和家奴得南逃避本主,投托於讓寧大君,誘前敎導金處家奴允貴,亦使投托讓寧,反逼本主金處,又將他人使喚奴婢,妄稱讓寧家逃奴婢,恣行據奪。
允貴夤緣得南,投托讓寧,歐傷本主。
乞依永樂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受敎,竝大懲鑑後。
」命得男他罪人行刑時更啓;允貴減一等。
9月23日 ○辛醜,差左軍司直高奇忠,管押六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24日 ○壬寅,視事,禦經筵。
○禮曹啓:「鹹吉、江原道近年失農,驛路凋弊。
兀良哈、兀狄哈等朝京往返,未能支當,其弊莫甚。
自今野人欲朝京者,令邊將毋輕上送,厚待送還,如有不得已而朝京者,隻送酋首,以除驛路之弊。
」從之。
○賜日本禪和子源才衣一襲、皮鞋一雙。
○日本國築前州太守滕源滿貞及其幕下備州刺史砥上大藏氏種、左衛門大郞等使人獻土物。
滿貞奉書于禮曹曰: 本朝行聘於貴國,答聘之專價,四月四日到石城之津,遂枉騶駕於宰府之私第。
賜書告以官船護送之事,豈敢不奉命哉?官船歸朝之日,可緻謝答之忱焉。
先奉書幷方物,聊申海路無恙之慶耳。
下情得備達明聞則是幸。
硫黃二千五百斤,丹木四千五百斤,靑磁盆七十箇,白磁椀大小二十箇,良香十三斤,陳皮十六斤,丁香皮六十五斤,硯二枚,金畫手篋一箇,火筯二雙,倚箱一箇,付太箱火筯二雙,佩刀五腰,銅一百五十斤。
禮曹參議成槪答書曰: 所獻禮物,謹已收納。
幷諭回禮使船到石城之津,撥官船護送,爲感爲謝。
今將土宜正布一千六百五十匹表意,惟不腆是愧。
大藏氏種奉書于禮曹曰: 僕聞貴國風化之美,而眷慮不已者久矣。
然寡君使與謀本州大小之政事,夙夜靡遑寧處,以故未能循禮問,獻愚懇,千裡之外,徒馳仰而已。
方今寡君行聘於貴國,僕固所願也。
不腆土宜,丹木四百斤、硫黃四百斤、長刀四把、藿香八斤、錫二十七斤、朱椀七十箇、佩刀四腰表誠。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能從太守,輸誠修好,良用爲喜。
所獻禮物,轉啓收納。
仍將土宜正布一百五十匹,就付回價。
大郞修書,仍獻土物,丹木三百斤、胡椒一百十斤、硫黃一千斤、檳榔子五十斤、鉛燒八斤。
禮曹佐郞成念祖答書曰: 所獻禮物,轉啓收納。
前者回禮使處過海糧米三十石,專人傳送,喜喜。
今又將糧米一百石,付貴價送去,希回禮使處傳送。
土宜正布一百八十匹照領。
9月25日 ○癸卯,視事。
大司憲河演啓:「有密啓事,請辟左右,獨留議政李原。
」上許之。
諸臣皆出,演啓曰:「前觀察使李貴山妻柳氏與知申事趙瑞老通奸,請鞫之。
」從之,遂囚柳氏于獄。
○禦經筵。
○戶曹據黃海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各官田稅,以穀收納其官,以備明年之種。
」從之。
○傳旨于刑曹:「婢訥德杖一百,流三千裡。
」訥德因妬以頭觸內贍寺婢龍守胸腹,墮胎緻死。
律應絞,於是,命減一等。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曰:「前此,野人當秋收時,頻來爲寇,令高郞歧居民,及時收穫,入保城堡。
且於童猛哥帖木兒、楊木塔兀處,事變不可不探候,然無因頻數送人,反生疑貳,卿其酌量。
」 9月26日 ○甲辰,戶曹啓:「鑄鐵銅鑞,工曹專掌,以濟用監正布買於倭客,以爲恒式。
」 ○義禁府啓:「義州牧使金乙辛、判官崔閏福將官中獐鹿皮肉,賄賂京外各處,且卒哭前以肉相贈。
請依律文科罪,其行賄之物,追徵沒官,受贈各人,竝皆劾問。
」命:「乙辛、閏福照津以聞,其受贈者勿論。
」本府照律啓:「乙辛將官中皮肉,各處賄賂罪,計贓一百八十九貫,以私借錢糧,律斬。
閏福計贓十三貫,以監守自盜律,杖八十,徒二年,刺字。
」命乙辛元從功臣,閏福功臣之子,止收職牒,遠方付處。
乙辛配於慶尙道安陰,閏福配於長鬐,其賄賂之物,令漢城府追徵。
○差僉知司譯院事姜庾卿,管押七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9月27日 ○乙巳,視事,禦經筵。
○命仁順、仁壽府、內資、內贍寺進獻交綺五十匹、緜紬一百匹,精細織造以進。
○傳旨:「倭客人等所進金線段子,勿許納。
」以其非本土所産也。
○海壽回到義州。
自義順館率頭目及遼東迎來軍士,突入州城西門,巡視城中,督州人勒令買賣,呼判牧使成載曰:「若無買賣者,則汝當受責。
」時,城中人家其戶首,牽易換馬,盡赴遼東,又無物貨可買賣。
會有遼東軍潛換州人之馬四匹而還,成載使人追奪之。
海壽怒曰:「此我軍人之馬,今奪之,眞賊也。
」臨別,壽使力士縛載而杖之。
平安道監司以聞,上召政府、六曹議曰:「吾以至誠待彼,凡所求索,無不曲從,贈與之物,動計千百。
今以不義,辱我邊將,其貪婪無恥,至於如此。
中國不遣朝臣,專任宦寺何哉?予欲以此事聞于上國,移咨何如?其速行移本道,究問成載受辱之由以聞。
」左議政李原對曰:「中朝使臣加我無禮,古無此事。
此無他,凡其所求無不從之也。
昔河崙於使臣所求,或拒而不從,誠有以也。
然移咨之事,當更擬議以啓。
」 9月28日 ○丙午,視事,禦經筵。
○禮曹啓:「在前平滿景之書,本曹參議修答,然此人乃源道鎭管下,請令郞官答之。
」從之。
9月29日 ○丁未,親傳朔祭香祝。
○刑曹判書李潑、藝文館提學李隨免。
初,太宗薨,潑、隨爲告訃使副,回過義州,受金乙辛、崔閏福所贈晡脩。
○以馬天牧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元閔生右軍摠制,成抑左軍摠制,邊頤中軍摠制,吳陞工曹判書,權軫刑曹判書,許周判漢城府事,鄭津開城留後,尹淮藝文提學,郭存中承政院知申事,鄭欽之同副代言,車有司諫院右獻納。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二十一〉 冬十月 10月1日 ○戊申朔,視事。
○隕石于黃海道江陰縣,聲如雷。
遣官行解怪祭。
10月2日 ○己酉,禦經筵。
○上以吉服,率群臣,拜賀正表箋。
賜進表使都摠制樸實、進箋使摠制邊頤各衣一領、毛冠、笠靴及藥。
○初運押馬官金乙玄以書啓曰: 今九月二十日,到遼東。
內史五人、禦史二人共點押來馬,七百匹內,擇留五百四十二匹,餘一百五十八匹以老瘦見退。
10月3日 ○庚戌,視事,經筵。
○禮曹啓朝廷使臣支應除弊條件: 一,京中及平壤、黃州、留後司宴卓,用絲花鳳外,各道各官皆用羅花。
一,宿所及晝停宴享,不可如一。
其宿所則依前例,外卓用油蜜果四行,內卓雜用魚肉、菜果。
晝停則依京中晝奉杯例,一卓,四行,外行用油行果,內三行雜用魚肉、菜果。
一,太平館及所過各官、各站廳堂房舍塗壁,皆用奏紙,窓戶用下品擣鍊紙。
從之。
○承文院啓:「請印《至正條格》十件、《吏學指南》十五件、《禦製大誥》十五件。
」命各印五十件。
○遣察訪于各道。
忠淸道吏曹正郞安崇善,慶尙道兵曹正郞楊秩,全羅道禮曹正郞玉沽。
上傳敎察訪等曰:「按行州縣,出入裡閭,凡守令之貪饕酷刑、民間疾苦,詳悉訪問推覈,其重事連累人多,而未能速斷者,則直定差使員推之,輕事則隻錄告者所言以啓。
鄕原品官、元惡鄕吏,欺官毒民者,幷推以聞。
」 ○進獻官馬色據平安道點馬別監關啓:「三運馬匹過鴨綠江時,人馬有溺死者。
其不能考察監考、差使員及不審水路篙工等,請依律科罪。
」命如啓施行,其溺死者,一如船軍溺死例賻之。
○差司譯院判官吳義,管押八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全羅道處置使尹得洪使鎭撫前萬戶李貴生馳啓:「賊倭十四艘隱泊孤島,臣率領兵船,分三道而出。
賊見我一船先行,卽來圍接戰,我諸船繼至,賊知不敵,反揚帆而走,諸船共逐,貴生船追及之,捕賊一船,遂斬首八級,投海者十三人。
」上命饋貴生,賜衣一襲。
遣集賢殿修撰金墩,賜得洪衣一襲、酒一百六十甁以慰之,仍命論功等第以啓。
10月4日 ○辛亥,視事,經筵。
○對馬州太守宗貞盛使人來獻土物,緻書于禮曹曰: 貴國聖德神功太上太宗殿下去歲遊雲之日,以霄壤阻遠,不緻薦悼蕪辭,今月專價至,得審知。
以我先考執問,故中腸不勝宿草之餘哀,冀照。
香七斤,麒麟血十三斤,檳榔百二十六斤,丹木三百七十斤。
命禮曹參議成槪復書曰: 書至,乃知足下繼承先志,專人陳慰,良用爲感。
所獻供祭之資,謹啓收納。
土宜正布二百五十匹,就付回價。
貞盛又緻書曰: 欽惟貴國聖皇踐阼,下情慶忭無窮。
虔賀配天之運,普及遠裔之民。
弊邑産物,具在別幅。
胡椒一百斤,龍腦一斤四兩,靑沙槃四十四箇,靑沙桶一箇,藤一百八十二本。
回賜正布一百七十匹。
貞盛,貞茂之子也。
10月5日 ○壬子,司憲府請男女異路,且不同市,不納。
10月8日 ○乙卯,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冬享大祭。
○視事,經筵。
○命放還今朔當番別牌、侍衛等軍,且停來朔番上者,蓋因年儉也。
○通事金乙玄回自遼東啓:「七月二十四日,皇帝親禦六軍,北征達達。
」 ○禮曹議改喪祭之文以啓: 一,古制,天子三日小斂,七日大斂而殯;諸侯三日小斂,五日大斂而殯;大夫士二日小斂,三日大斂而殯,則其斂殯日數,尊者緩而卑者速,自有定制,不可進退也。
我太宗之喪,小斂、大斂皆在第三日,至第五日,移殯于壽康宮。
此以時熱,故從權而已,非喪禮之常經也。
今儀軌內一從古禮,以第五日大斂而殯,載錄。
一,《文獻通考》周制,大喪,封人飾其牛牲,而朝夕奠,用脯醢。
朔月、月半祖奠、大遣等奠,皆用牡牢。
《文公家禮》,朝夕奠,設蔬菓脯醢,朔望則具盛饌。
其朝夕、朔望奠饌之品,自有隆殺。
我太祖之喪,無朝夕奠,隻設晝奠,而饌品則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卓、三味湯水。
恭靖大王之喪,始設朝夕奠,而饌品依太祖晝奠例。
元敬王太後之喪,初依太祖時例,後改加油蜜果四行卓。
太宗之喪,亦用四行卓,饌品之盛,幾於朔望。
一日之內,再設殷奠,有違古制。
今儀軌內,朝夕奠饌品,依太祖晝奠例,以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卓、三味湯水載錄。
一,《文獻通考》周制,天子、諸侯之喪,斬衰者奠。
注雲:「諸臣皆斬衰,故斬衰者奠。
」凡喪奠,以主人悲哀,不暇執事,故不親奠。
朔月、月半殷奠,同《文公家禮》。
自初喪至題主奠,皆祝奠酒,至虞祭,主人始親奠者,蓋從周制也。
大唐《元陵儀注》及宋孝慈淵聖皇帝喪大斂奠,嗣皇帝皆親奠,此與周制不同也。
我太祖之喪,自初喪至虞祭前朝夕奠,皆依周制及《文公家禮》,竝以執事者代奠,朔望則緣唐、宋之制,殿下親奠,與周制主人悲哀不暇執事之意異矣。
今儀軌內,虞祭前朔望及各奠,竝依周制及《文公家禮》,以執事代奠載錄。
一,《杜氏》《通典》勑使榮贈諸王儀,使者及副俱公服,喪主以下內外俱衰服。
《文獻通考》皇後諡告太廟儀,太尉就位再拜,詣神位前搢笏,上香奠酒,執笏再拜。
又上諡冊寶於靈座前儀,上諡冊寶,太傅等官,常服黑帶去魚。
我太宗之喪,皇帝遣禮部郞中楊善、內官劉景等賜諡,善等以常服傳命,殿下率群臣以衰服受命,正與《通典》合矣。
元敬王太後初喪上尊號時,文武百官當衰服,而與上寶冊官,竝服常服。
太宗初喪上尊號時,上冊寶官當服常服,而與百官竝服衰服。
前後之禮一,而所著之服胥失之。
今儀軌內,依《通典》及朝廷使臣已行典禮,以受命,宗廟上冊寶官等,用常服、黑角帶,宗室及百官用衰服載錄。
一,古制,大喪有禁樂、停祭、巷市之節,而無停朝之文。
我太祖之喪,停朝十三日,厥後國喪皆限十日,大臣之喪限三日。
竊謂,大臣之喪停朝三日者,所以示爲大臣行三日之喪也。
若大喪則擧國皆行三年之喪,而言停朝十日,則十日之外,似與平日無異。
今儀軌內停朝,依古制不錄。
從之。
○傳旨:「今因國喪,大辟之罪,不卽論決,故京外死囚,多有滯獄。
其中情法可議者,拘繫困苦,非命緻死者或有之,誠爲憐憫。
除蠱毒魘魅、謀故殺人、但犯強盜外,雜犯當死者,竝皆究正以聞。
」 ○宦者韓文直典酒房,盜用西瓜,決杖一百,配寧海。
○兵曹啓:「才人、禾尺本是良人,業賤號殊,民皆視爲異類,羞與爲婚,誠可憐憫。
乞改號白丁,令平民相婚雜處,籍其戶口,給閑田與多占陳荒人田,使之業農,除田獵之役,蠲柳器、皮鬣筋角之貢,以安其生。
其家計豊實有武才者,爲侍衛牌,其次守城軍,其中武才特異者,令都節制使取才,移報本曹,更試甲士職敍用。
若因仍舊業,不事農桑,彼此流移者,依律論罪,仍考戶籍,卽令還本,其中私處奴婢,聽本主區處。
」從之。
○差司譯院注簿唐夢賢,管押九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命斬前觀察使李貴山妻柳氏,流知申事趙瑞老于迎日。
初,柳氏,瑞老遠族也。
早孤爲尼,出入瑞老母家,瑞老年十四,遂私焉。
母知之,甚惡之,柳自是不得復往。
後長髮歸貴山,瑞老數訪貴山第,貴山年老,甚愛其妻。
以瑞老爲妻親厚待,或迎入寢室置酒,使妻行酒,贈以良馬。
柳稍解文字博奕,潛通手書於瑞老,相與爲約曰:「幸會木蔔之家,以寫鬱結之情。
」木蔔卽樸字,乃瑞老姊子樸東文也。
自年前九月始通焉。
至是,憲司具獄以啓,上曰:「吾東方以禮義爲國,其來尙矣,世族之家,無有如此之行也。
知申事職掌出納,其任至重,今乃罪犯綱常,然功臣嫡長,不可加刑。
柳氏以大臣之妻,敢行淫奔,可大懲以戒後人。
」遂立市三日斬之。
10月9日 ○丙辰,視事,經筵。
○傳旨:「典獄署囚人內不得已囚禁人外,竝皆保放推考。
」 10月10日 ○丁巳,視事,經筵。
○戶曹啓:「請運各道廢寺器皿于京,鑄錢。
」從之。
○全羅道監司啓:「去壬寅年閏十二月以後道內各官流移到接良賤男女內,京來一百九十名、留後司來六百二十一名、忠淸道來二千三百九十四名、江原道來一千四十三名、慶尙道來一千四百五十五名、黃海道來二十二名、平安道來十名、鹹吉道來一百七名、摠五千八百四十八。
」 ○慶尙道監司報:「源省使送金原珍率來薩摩州太守久豐刷送本國被擄男五口、女四名,請還元籍。
」從之。
○日本國西海道源道鎭姪中務大輔源滿直、關西道九州右衛門佐大莊氏滿種、一歧守護代源朝臣白濱伯耆守沙彌光秀等使人來獻土宜,回賜滿直正布三百九十匹,滿種三百二十匹,光秀二百九十匹。
○忠淸道監司柳穎啓:「都節制使沈寶當此儉年,稱爲點軍,多乘驛騎,巡行州縣,托以進上,數行田獵,如此作弊事多。
」上議於議政府曰:「寶所犯雖小,皆非虛事。
若罷職,則以功臣嫡長,未免小罪,何如?」領議政柳廷顯曰:「穎臣親姪也。
然將相和,乃能濟事,今不和,勢不可俱存。
俱存則民受其害,監司論節制使不法,古亦有例。
」命罷其職。
10月11日 ○戊午,上幸獻陵碑石所,親覽刻碑,命饋工人,回駕駐于箭串平,觀放砲。
10月12日 ○己未,禦經筵。
○傳旨于刑曹:「前此盜闕內司饗房禦饌外,凡人供給之物者,亦以盜內府財物照律,誠爲未當。
今後盜司饗房供凡人雜物者,以盜倉庫錢糧條論斷。
」 10月13日 ○庚申,視事,經筵。
○停新雪賀禮。
○日本國回禮使書狀官奉禮郞吳敬之來復命,仍啓:「使樸熙中因刷本國被擄人、留博多。
」 ○禮曹啓:「新造寺社之禁,載在《六典》,然無識之徒,寺社及墳墓齋奄,續續新造,甚爲未便。
自今非徒新造,雖古基重創,非取旨擅造者,幷皆論罪撤去。
」從之。
○吏曹判書許稠、大提學卞季良等議啓:「請於北郊望祈,中央及四方,依唐制,稱某方嶽海瀆之神、山川之神,其奠物亦設十位,嶽海瀆一祝,山川一祝通行。
」從之。
○賜被擄逃來唐人散林存、林奏隻等衣服、笠鞋。
10月14日 ○辛酉,親傳望祭香祝。
○傳旨:「在前晉山府院君河崙、大提學卞季良修改諸處祭享祭文祝文外,通行祭文祝文,更令主文者修改,錄之《儀軌》。
」 ○差上護軍金時遇,移咨于遼東都指揮使司曰: 本國近因倭寇、野人往來作耗,於沿海等處及北門常川防禦,又兼數年旱澇,軍民艱難,草料不敷,喂養不到,以緻馬匹耗損。
又於永樂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欽差小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當職劃卽盡力,選揀軍民家堪中馬匹,陸續作運,差官欽依解送去。
後爲緣路遙草枯,緻生諸病,本年十月初三日初運押馬官陪臣金乙玄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五十八匹;本月初十日二運押馬官陪臣林密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九十匹;本月十三日三運押馬官契耐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七十八匹,計三運退馬共七百二十六匹。
似此誠恐難以輳足一萬匹馬數不便,如蒙聞奏,除生病馬匹外,其餘馬匹,隨到隨收,一國幸甚。
10月15日 ○壬戌,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望祭。
○視事,經筵。
○日本九州多多良德雄、築前州管事平滿景等使人來獻土物。
多多良德雄緻書于禮曹曰: 承聞,去歲太上皇厭世,是貴國之大故也。
伏惟殿下儼然猶在憂服之中,摧痛哀慕奈何?更望節哀就禮,以全大孝。
小子館于京師,夙夜在公,政事浩穰,何暇及他?以故,不伸弔問一禮者,踰年于玆矣。
緩慢之罪,宜在譴絶,而不可逭焉。
高明審察賜恕則多幸也。
專差建幢首座奉書,幷不腆土宜,具如別幅,雖不足爲賻贈,聊表追悼之萬一爾。
臨紙哽塞,無勝悽惋之至。
紅織金段子一匹,白織金段子一匹,硫黃一千斤,鵬砂一斤,蘇香油二斤,紅練絹一匹,銅五百斤,獐腦十斤,香白芷一十斤,銀地扇子二十本,紅漆茶柈五十枚,黃芩二十斤,土黃二十斤,杜沖三斤,附子三斤,巴豆十斤,犀角五本,麻黃三十斤,蘇木一千斤,紫檀五十斤,白檀香五十斤,疎香二十三斤,蠟燭一百丁。
禮曹判書申商復書曰: 專人陳慰爲感。
所獻賻儀,謹啓收納。
仍將土宜正布一千三百六十匹、緜紬二十匹,以表謝忱。
平滿景緻書禮曹,求鞍子,仍獻土物。
銅三百斤,硫黃五百斤,犀角二本,貝母十斤,獐腦五斤,蘇木一千斤,陳皮五十斤,藿香三十斤,丁香皮一百斤,麻黃二十斤,巴戟十斤,白磁茶椀十箇,靑磁茶椀三十箇,靑磁盤三十箇。
命禮曹佐郞成念祖復書曰: 馬鞍製造非易,未卽從請。
唯土宜正布六百九十匹,付回使。
○差司譯院注簿李舍,管押十運馬一千匹赴遼東。
○戶部箚付遼東都司曰: 山東淸吏司案呈照得,先該主事簫惟性呈,永樂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晩,該內官海壽傳奏給還朝鮮國永樂十九年來的馬一萬匹與今次去取馬一萬匹該用馬價布絹,合着戶部査遼東都司見在收貯的支用,若有不敷,差官去南京該庫,關領運去登州衛,過海赴遼東都司,交收給還,奉聖旨是。
欽此。
除欽遵外,具呈行。
該禮部主客淸吏司手本,每馬一匹絹三匹、緜布二匹,開報到部。
先査永樂十九年幷今次去取共馬二萬匹,合用布絹。
査得,遼東都司原收在庫,見有大緜布句支外,具用絹匹不敷,已經赴啓。
批差郞中等官梁戎等前赴南京承運庫,關領闊生絹五萬匹,管運前去遼東都司,交收支用外,爲照前項不敷絹匹,恐運遲悞給還,已行該部,轉行遼東都司,先行打點,在庫絹匹,運到給還去。
今後本部見遼差官前去,本司公幹合在案呈,擬合通行除外,合行箚付。
本職役前去行東都司着落當該官吏照依原今事理,將朝鮮國該給馬價布絹,先儘本處官庫,遞年收貯,見在數內打照聽候,差人齎文到日,盡數給還。
若絹匹有不敷之數,候本部郞中梁戎等運到絹內輳支完備,仍將給還過布絹數目,造冊保結回報。
若有餘剩之數,就於官庫收貯,另項支用,一體造冊保結繳報,毋得埋沒失悞,給還違錯,須至箚付。
通事金乙玄赴遼東聞見錄也。
10月16日 ○癸亥,視事,經筵。
○禮曹啓:「去五月六月七月內各道震死人男女幷四、馬一、犬一。
」 ○禮曹啓:「一歧、對馬島等處作賊倭人外,其他有土地倭人所獻紗羅綾段,請依前例許納。
」從之。
○兵曹啓:「內禁、內侍衛職係近侍,其選揀之法,不可不重。
乞於試才步射二百步三矢以上過侯者及騎射三發二中以上馬手俱快者取之。
入格人內衆所共知家風富實者外,家風不知者,須於京外所居覈實,然後敍用。
」從之。
10月17日 ○甲子,禦經筵。
○以趙賚爲忠淸道都節制使。
10月18日 ○乙醜,視事,經筵。
○憲府啓曰:「工曹參議李揚赴京時,詳定外所齎物已見者,苧麻布共四十四匹,貂皮六十領。
又以商賈人孫錫冒名,爲己奴率行,錫所齎苧麻布共二百三十七匹、貂皮二百餘領、人蔘十二斤、眞珠二兩。
又以留後司商賈人樸獨大亦冒名爲奴,所齎物又頗多。
上項人等辭連留後司及平安道肅川所居之人,若本府移文捕捉,則恐先知逃匿,乞發遣書吏、所由捕捉。
」從之。
○日本國九州源義俊、平常嘉、源昌淸等使人獻土宜。
義俊進硫黃五千斤、蘇木三千斤、銅五百斤、蘇香油五斤、犀角三本、藿香三十斤、丁香皮五十斤、百檀香十四斤,回賜正布七百七十匹。
平常嘉進蘇香油三斤、檀香八斤、川芎十斤、胡椒十斤、黑柿一百五十斤、銅二百斤、丹木一千斤、硫黃五千斤,回賜正布二百五十匹。
昌淸進蘇香油三斤、犀角三斤六兩、藿香三十斤、檳子三十斤、銅五百斤、蘇木二千斤、硫黃五千斤,回賜正布五百十匹。
10月19日 ○丙寅,視事,經筵。
○慶尙道監司報:「慶州府尹李之實,去辛醜年軍資田稅,不曾親監,委之監考色吏,高重收納。
其元數八千餘石,斛餘米豆至七百六十石七鬥,藏之私庫,有乖守令奉法之意,請令憲司推劾。
」從之。
10月20日 ○丁卯,禦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