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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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史。

     崇祯時,出按浙江。

    行部至金華,水漲舟阻,索挽夫不得;蘭溪知縣盛王贊持手版立雨中,大聲曰:『村民方事東作,縣令請以身代役』。

    可聘立乘肩輿冒雨去,而薦縣令于朝;時人兩賢之。

    尋以屬吏坐贓敗,貶三秩。

     南渡,起故官,掌河南道事。

    疏陳宜罷廠衛、停燕飲,不省。

    禦史黃耳鼎外遷,疏诋都禦史劉宗周,牽連朝士甚衆;可聘言:『宗周正色立朝,實社稷臣;耳鼎厭外轉,盡誣善類以暢己私,非人臣也。

    請以耳鼎所轉官,換臣為之』。

    事乃止。

    禦史黃澍之面劾馬士英也,士英銜之入骨。

    而澍按湖廣有穢聲,故錦衣衛劉僑希士英指讦之,章下法司。

    宗周怒僑,将救澍;可聘曰:『僑希時相指,固也。

    而澍貪亦有迹,請行巡撫何騰蛟核奏』!時謂得體。

    宗周初劾台臣從賊者三十三人;及李沾代事,欲翻其議,可聘抗不可。

    其在台班與掌科章正宸持論侃侃,群小憚之;乃起戍籍張孫振為河南道。

    孫振貪橫與馬、阮比,陵厲出沾上;凡壞法亂紀事,争先為之:台綱始掃地矣。

     左良玉犯阙,士英盡撤江北兵以禦。

    時我大清兵日逼,可聘與大理少卿姚思孝、禦史成友廉合疏乞留江北兵,固守淮揚、控扼颍壽,命劉良佐還鎮;士英于禦前戟手詈之,舉朝氣懾。

    南都亡,歸老于家。

     姚思孝字永言,江都人。

    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改庶吉士,授給事中。

    以言事忤旨,谪江西布政司照磨;遷南京助教,升太仆寺丞。

    弘光時,轉光祿少卿,再轉大理少卿。

    阮大铖之構僧大悲獄也,思孝在「五十三參」中;獄成,未上。

    左良玉犯阙,馬士英調黃得功、劉良佐禦之,淮揚空虛,我大清兵乘之南下。

    上召對群臣,思孝與尚寶卿李之椿、禦史喬可聘、工科吳希哲合詞請備淮、揚;上意然之,而士英厲聲謂『皆良玉死黨為遊說,不可聽』!議遂罷。

    後為僧終。

     李清字映碧,揚州興化人;大學士春芳五世孫、禮部尚書思誠之孫也。

    舉崇祯辛未(一六三一)進士,授甯波府推官。

    擢刑科給事中,請宥績溪李世選假敕之獄。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封淮南。

     會國變,複命南京,進本科都給事中。

    上言:『陛下自中州播遷後,栉風沐雨,備極辛苦。

    漢光武之不忘麥飯豆粥、唐太宗之不忘質衣僦舍,皆從安樂憶艱難以勵儉也。

    陛下亦宜持此自勵,則安不忘危,侈源塞矣。

    否則,奢用必至多藏,多藏必至厚斂,厚斂必至煩刑恐全盛之天下,膏血亦殚,況今日乎!乞申饬内外,廢無用之金玉、罷不時之傳奉,勿謂奢小而為之、勿謂儉小而不為;則宗社幸甚,臣民幸甚』!又言:『當今各鎮自為守土計,增設兵馬,需求器械;曾不念司農之艱?各監局辟為禦用計,增索金錢,務求華靡;曾不顧司空之匮?公私交困,何以應之!乞敕各部察現征之數,通行會計,量入為出』!皆報聞。

    是時廟堂但修文法、飾太平,無複有報雠讨賊之志,而清于其間,亦請追谥開國名臣、武熹兩朝忠谏諸臣,加成祖朝奸谀大臣胡廣、陳瑛等惡谥;更請追封馮勝、傅友德為王,賜之谥。

    皆議行。

    懿文太子時已尊為孝康皇帝,清請與興、獻并祀别廟,奉孝宗為不祧之宗;不聽。

    北都之陷,鎮遠侯顧肇迹等十五人為賊所殺,勳臣朱國弼等請如殉難例,贈蔭、廟祭;清言:『肇迹等或禁或拷,半膏賊刃,非殉難也。

    同時文臣如内閣邱瑜、方嶽貢等何嘗不以拷禁死,而褒譏相半,祠祭猶懸;何獨文武異施』!乃已。

    又請裁宮中獸炭,歲省費一千八百餘金。

    議者謂時政雖亂,言官尚有權;惜所争者細,無裨大計也。

     清在省中,号為清正。

    嘗陳内治之說引規時事;言『子胥之揣句踐,曰「為人能辛苦」。

    何謂辛苦?毋荒于燕觞,毋荒于瓊宮、瑤台、南金、和寶是也』。

    明年二月,晉大理寺卿。

    請改思宗廟号、修「實錄」及「惠宗實錄」;并允之。

    四月,遣祭南嶽。

     南都亡,歸隐于家,以著述自娛。

    閱四十年,乃卒。

     錢敬忠字孝直,鄞縣人。

    萬曆己未(一六一九)進士,臨江知府若赓子。

    若赓初官禮部;論選妃事得罪神宗,幾不免。

    既出守,以會勘張居正所陷故禦史狀,權貴誣為酷吏;诏置之死。

    法司申救不得,臨江士民數千人連年赴阙亦不得;閣臣請緩決,遂長系獄者三十有七年。

    若赓三子,皆授經于獄。

    下獄時,敬忠祗一歲。

    既成進士,不赴大對;為文誓墓、省父還,具疏籲冤至千萬言。

    會熹宗新即位,廠臣尼之;乃自囚服泣血跪午門前,丐閣部諸臣轉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