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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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翰林院檢讨加詹事府贊善銜六合徐鼒譔
列傳第三
史可法(應廷吉)
史可法(應廷吉)
史可法字憲之,号道鄰;大興籍,河南祥符人也。
世為錦衣衛百戶。
母尹氏,夢文天祥而生。
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
左光鬥視學京畿,決為非常人。
舉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授西安府推官;遷戶部主事,曆員外郎、郎中。
八年(一六三五),以戶科都給事中遷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
其秋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讨賊,改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
賊再犯安慶,可法連營堵剿,且戰且撫。
賊去,則下馬坐積屍上,計賊出沒及身所曆州邑破陷、長吏逃死狀,草奏以聞;複上馬馳行。
每數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二人蹲踞而背倚之。
漏鼓移,則番代。
每寒夜起,振衣裳,冰霜铿然有聲。
士未飽不先食、未授衣不先衣:以故得士死力。
既象升改督宣大,王家祯、熊文燦先後督師;賊益狂逞, 南都震驚。
十年(一六三七)七月,擢可法右佥都禦史,巡撫安慶、廬州、池州、太平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蕲州、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提督軍務,屢挫賊鋒;賊酋老■〈犭回〉■〈犭回〉遁入山,順天王乞降。
十二年(一六三九)夏,以父憂去。
服阕,起戶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代朱大典總督漕運,巡撫鳳陽、淮安、揚州。
劾罷督糧道三人,增設漕儲道一人;大浚南河,厘剔蠹弊。
吏部尚書李日宣等言可法文武才,漕事方亟,宜俟報竣召用;蓋時有易可法為鳳陽總督之議也。
既乃開屯田、招流亡、繕城郭,訪賢豪而咨以軍政;江、淮南北屹然稱重鎮。
崇祯帝嘉其能,凡所奏,悉報可。
已而賊連破荊、襄、承天,蔓延河南、山東;可法屯師淮上,賊望見旗幟即遁去。
尋欲召為兵部尚書;檢讨汪偉曰:『有可法淮揚以安,無可法江南必危;且留之以系東南望』。
十六年(一六四三),乃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南都武備久弛,奏行更新八事;京營之有籍無兵者,按去之。
十七年(一六四四)夏四月朔,聞賊犯阙,乃與戶部尚書高宏圖等誓告天地,馳檄勤王。
渡江抵浦口,聞北京已陷,諸将請先擇君以定南都。
時福、周、潞、崇諸王俱南來,而福王由崧最親。
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移牒言『福王有不孝、虐下、幹預有司、不讀書、貪淫、酗酒七不可立,潞王賢明可定大計』。
馬士英亦遣其私人傳語,謂『立君以賢,倫序不宜固泥』。
可法信之,即答以「七不可立」之說,身還南京。
士英欲居擁戴功,既得可法移文,即結靖南伯黃得功暨高傑、劉澤清、劉良佐等移書諸大臣謂『以序、以賢,無如福王』。
責可法當主其議,發兵擁王至儀征。
可法始知為士英所賣,倉卒奉弘光帝于五月初三日(庚寅)監國。
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與高宏圖同入直;馬士英仍督鳳陽。
方廷推時,劉孔昭攘臂欲入閣;可法曰;『本朝無勳臣入閣例』!孔昭勃然曰:『即我不可,馬士英有何不可』!又議起廢,衆推鄭三俊、劉宗周、徐石麒,孔昭特舉阮大铖;可法曰:『此先帝欽定「逆案」,毋庸議』!自是始構怨焉。
可法念高、黃、二劉之衆未盡為國用,寓書士英言:『今日之事,非可法與公,誰任之者』!合疏請分江北為四鎮,以傑、得功、澤清、良佐分統之;立督師于揚州,節制諸鎮。
又請『裁去南京内外守備、參贊各銜;依北京舊制,設京營、府衛,簡精壯、募義勇以實之。
侍衛、錦衣、蠻儀諸司所隸軍役,當多事之日,悉宜入伍操練,毋坐耗錢糧。
至錦衣、鎮撫司官不必備,亦所以杜告密、節繁費、收入心,于新政有裨者也』。
又言:『操江舊兵單弱,請增設九江、京口兩鎮文臣二人,協理戎政』。
上并從之。
是時士英旦夕冀入閣,聞仍督鳳陽之命,則大怒;密以「七不可立」之書呈上,而擁兵江幹,上疏勸進。
既至京,謂可法曰:『我馭軍寬,頗擾于民;公威名着淮上,公誠能經營于外、我居中帥以聽命,當無不濟者』。
可法知勢不兩立,乃曰:『居者守、行者禦,敢辭難乎』!遂請行。
京師士民嘩曰:『何乃奪我史公』!太學生陳方策、諸生盧渭疏言:『淮、揚,門戶也;京師,堂奧也。
門戶有人而堂奧無人,可乎』?不聽。
壬寅(十五日),上即皇帝位。
乙巳(十八日),可法陛辭;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命百官郊餞,給銀二十萬兩。
可法請以總兵劉肇基、李栖鳳、于永绶、蔔從善、金聲桓随征,薦舉人李蘧、主事何剛軍前監紀;從之。
又請發銅甲、銅鍋、倭刀、團牌、紅夷炮并色絹、白布一應軍需;诏戶部即結。
可法既出,孔昭益無顧忌,結勳臣讦吏部尚書張慎言于朝。
可法歎曰:『黨禍起矣』!因疏曰:『先帝用人原無成心,傅宗龍、孫傳庭起自累囚,張鳳翔、袁繼鹹、馬士英起自戍籍。
當吳甡奉命南征,以候唐通兵不至,遲則過之,所可原者。
即諸臣以為不可,亦須平心入告;何至痛哭喧呼,滅絕法紀!使驕将悍卒聞之,不益輕朝廷、長禍亂邪?昔主辱而臣死,今主亡而臣生。
凡在臣工,誰能無罪!國難之作,勳臣之殉國者誰!文臣固多誤國,武臣豈盡矢忠!若各執成見,文武水火,國家朋黨之禍自此開、人才向用之途自此塞。
臣不願諸臣存此見也』!尋奉命祭告祖陵;祭畢,因上疏曰:『臣伏見二陵松楸如故,佳氣郁郁,知萬年靈祚之方未艾也。
惟是北顧神州,山河頓異;感痛填膺,不能已已。
連歲鳳、泗之間災異疊見,天鼓一月數鳴,地且三震,以緻今春罹茲大禍。
先帝躬神明之質,敬天法祖、勤政愛民,一十七年有如一日;尚不免身殉社稷,抱恨千古。
天命之難谌而地靈之不足恃,于此可見。
陛下踐祚之始,祇谒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
若使躬谒二陵,親見鳳、泗境中萬井悲風、千裡赤地,蒿萊極目,雞犬無聲;湯沐遺黎,死亡殆盡:其嗚咽悲憤又不知何如也!伏願陛下堅此一心,慎終如始;察天人相與之故,考祖宗靈爽之依。
處深宮廣廈,則思東北諸陵魂魄之未安;享玉食大庖,則思東北諸陵麥飯之無展;膺圖受箓,則念先帝之臨淵集木何以忽遘危亡;早朝晏罷,則念先帝之克勤克儉何以卒隳大業?戰兢惕厲,無敢刻忘,則二祖、列宗在天之靈必為請命上帝,默相陛下光複中興。
世為錦衣衛百戶。
母尹氏,夢文天祥而生。
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
左光鬥視學京畿,決為非常人。
舉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授西安府推官;遷戶部主事,曆員外郎、郎中。
八年(一六三五),以戶科都給事中遷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
其秋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讨賊,改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
賊再犯安慶,可法連營堵剿,且戰且撫。
賊去,則下馬坐積屍上,計賊出沒及身所曆州邑破陷、長吏逃死狀,草奏以聞;複上馬馳行。
每數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二人蹲踞而背倚之。
漏鼓移,則番代。
每寒夜起,振衣裳,冰霜铿然有聲。
士未飽不先食、未授衣不先衣:以故得士死力。
既象升改督宣大,王家祯、熊文燦先後督師;賊益狂逞, 南都震驚。
十年(一六三七)七月,擢可法右佥都禦史,巡撫安慶、廬州、池州、太平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蕲州、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提督軍務,屢挫賊鋒;賊酋老■〈犭回〉■〈犭回〉遁入山,順天王乞降。
十二年(一六三九)夏,以父憂去。
服阕,起戶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代朱大典總督漕運,巡撫鳳陽、淮安、揚州。
劾罷督糧道三人,增設漕儲道一人;大浚南河,厘剔蠹弊。
吏部尚書李日宣等言可法文武才,漕事方亟,宜俟報竣召用;蓋時有易可法為鳳陽總督之議也。
既乃開屯田、招流亡、繕城郭,訪賢豪而咨以軍政;江、淮南北屹然稱重鎮。
崇祯帝嘉其能,凡所奏,悉報可。
已而賊連破荊、襄、承天,蔓延河南、山東;可法屯師淮上,賊望見旗幟即遁去。
尋欲召為兵部尚書;檢讨汪偉曰:『有可法淮揚以安,無可法江南必危;且留之以系東南望』。
十六年(一六四三),乃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南都武備久弛,奏行更新八事;京營之有籍無兵者,按去之。
十七年(一六四四)夏四月朔,聞賊犯阙,乃與戶部尚書高宏圖等誓告天地,馳檄勤王。
渡江抵浦口,聞北京已陷,諸将請先擇君以定南都。
時福、周、潞、崇諸王俱南來,而福王由崧最親。
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移牒言『福王有不孝、虐下、幹預有司、不讀書、貪淫、酗酒七不可立,潞王賢明可定大計』。
馬士英亦遣其私人傳語,謂『立君以賢,倫序不宜固泥』。
可法信之,即答以「七不可立」之說,身還南京。
士英欲居擁戴功,既得可法移文,即結靖南伯黃得功暨高傑、劉澤清、劉良佐等移書諸大臣謂『以序、以賢,無如福王』。
責可法當主其議,發兵擁王至儀征。
可法始知為士英所賣,倉卒奉弘光帝于五月初三日(庚寅)監國。
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與高宏圖同入直;馬士英仍督鳳陽。
方廷推時,劉孔昭攘臂欲入閣;可法曰;『本朝無勳臣入閣例』!孔昭勃然曰:『即我不可,馬士英有何不可』!又議起廢,衆推鄭三俊、劉宗周、徐石麒,孔昭特舉阮大铖;可法曰:『此先帝欽定「逆案」,毋庸議』!自是始構怨焉。
可法念高、黃、二劉之衆未盡為國用,寓書士英言:『今日之事,非可法與公,誰任之者』!合疏請分江北為四鎮,以傑、得功、澤清、良佐分統之;立督師于揚州,節制諸鎮。
又請『裁去南京内外守備、參贊各銜;依北京舊制,設京營、府衛,簡精壯、募義勇以實之。
侍衛、錦衣、蠻儀諸司所隸軍役,當多事之日,悉宜入伍操練,毋坐耗錢糧。
至錦衣、鎮撫司官不必備,亦所以杜告密、節繁費、收入心,于新政有裨者也』。
又言:『操江舊兵單弱,請增設九江、京口兩鎮文臣二人,協理戎政』。
上并從之。
是時士英旦夕冀入閣,聞仍督鳳陽之命,則大怒;密以「七不可立」之書呈上,而擁兵江幹,上疏勸進。
既至京,謂可法曰:『我馭軍寬,頗擾于民;公威名着淮上,公誠能經營于外、我居中帥以聽命,當無不濟者』。
可法知勢不兩立,乃曰:『居者守、行者禦,敢辭難乎』!遂請行。
京師士民嘩曰:『何乃奪我史公』!太學生陳方策、諸生盧渭疏言:『淮、揚,門戶也;京師,堂奧也。
門戶有人而堂奧無人,可乎』?不聽。
壬寅(十五日),上即皇帝位。
乙巳(十八日),可法陛辭;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命百官郊餞,給銀二十萬兩。
可法請以總兵劉肇基、李栖鳳、于永绶、蔔從善、金聲桓随征,薦舉人李蘧、主事何剛軍前監紀;從之。
又請發銅甲、銅鍋、倭刀、團牌、紅夷炮并色絹、白布一應軍需;诏戶部即結。
可法既出,孔昭益無顧忌,結勳臣讦吏部尚書張慎言于朝。
可法歎曰:『黨禍起矣』!因疏曰:『先帝用人原無成心,傅宗龍、孫傳庭起自累囚,張鳳翔、袁繼鹹、馬士英起自戍籍。
當吳甡奉命南征,以候唐通兵不至,遲則過之,所可原者。
即諸臣以為不可,亦須平心入告;何至痛哭喧呼,滅絕法紀!使驕将悍卒聞之,不益輕朝廷、長禍亂邪?昔主辱而臣死,今主亡而臣生。
凡在臣工,誰能無罪!國難之作,勳臣之殉國者誰!文臣固多誤國,武臣豈盡矢忠!若各執成見,文武水火,國家朋黨之禍自此開、人才向用之途自此塞。
臣不願諸臣存此見也』!尋奉命祭告祖陵;祭畢,因上疏曰:『臣伏見二陵松楸如故,佳氣郁郁,知萬年靈祚之方未艾也。
惟是北顧神州,山河頓異;感痛填膺,不能已已。
連歲鳳、泗之間災異疊見,天鼓一月數鳴,地且三震,以緻今春罹茲大禍。
先帝躬神明之質,敬天法祖、勤政愛民,一十七年有如一日;尚不免身殉社稷,抱恨千古。
天命之難谌而地靈之不足恃,于此可見。
陛下踐祚之始,祇谒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
若使躬谒二陵,親見鳳、泗境中萬井悲風、千裡赤地,蒿萊極目,雞犬無聲;湯沐遺黎,死亡殆盡:其嗚咽悲憤又不知何如也!伏願陛下堅此一心,慎終如始;察天人相與之故,考祖宗靈爽之依。
處深宮廣廈,則思東北諸陵魂魄之未安;享玉食大庖,則思東北諸陵麥飯之無展;膺圖受箓,則念先帝之臨淵集木何以忽遘危亡;早朝晏罷,則念先帝之克勤克儉何以卒隳大業?戰兢惕厲,無敢刻忘,則二祖、列宗在天之靈必為請命上帝,默相陛下光複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