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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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也,驚曰:『吾家當敗此賊手』!謀自至省,執以投誠。

    既至,見其聲焰赫然,尊若王者;又大喜過望。

    定洲遂悉兵追天波。

    時金滄副使楊畏知以監軍駐楚雄,教天波西走永昌,使楚雄得為備,為首尾牽制之策;天波從之。

    定洲至楚雄,城閉不得入;畏知绐之曰:『若定永昌還,朝命當已下;吾當以禮見之耳』!定洲遂去。

    遣其黨王朔、李日芳等分攻大理、蒙化陷之,屠殺萬計。

    畏知乘間撤城外居民入城,清野築陴;檄調漢土兵馬,遠近應之。

    明年丙戌(一六四六),賊聞楚雄設守,又迤東龍在田、祿永命各自完保,因不敢至永昌,還攻楚雄;不能下,發巨炮擊之。

    姻焰沖城上,群蠻歡呼謂:『楊公死矣』!須臾煙散,則楊公端坐城樓如故;驚以為神,稍稍引去。

    東攻石屏,在田禦卻之;轉攻甯州,破之,永命自殺。

    乘勢下嶍峨,土官王克猷走死。

    在田聞之懼,與其黨許名臣棄石屏,竄入大理;于是迤東諸縣盡陷。

    乃複引兵攻楚雄,分兵為七十二營、每七營各為一大營屯之,環城鑿濠為久困計。

    而城中守益堅,終不能克。

     初,龍在田奉總理熊文燦命,駐榖城;獻賊之未叛也,嘗相識。

    是時獻賊誅而其下孫可望、李定國、艾能奇、劉文秀号四将軍者,收餘衆,由遵義入黔。

    在田使人告急,可望因詐稱黔國焦夫人弟引兵複雠。

    丁亥(一六四七)三月入滇,定洲解楚雄圍,禦之革泥關。

    可望以兵五萬突之,定洲大敗;殺王錫衮,遁歸阿迷。

    可望西徇諸郡;而分遣定國徇迤東,攻定洲部目李阿楚于臨安。

    阿楚拒戰甚力;穴地炮轟之,城破,阿楚赴火死,兵猶巷戰。

    定國怒,執城中紳衿、兵民盡殺之,計七萬八千人,而焚缢陣亡者不與焉。

    将襲阿迷,聞晉甯有警,還師屠之(詳見「紀年」)。

    可望既據有全滇,益自尊大,定國倔強不為下;可望謀諸衆,縛定國于演武場杖之。

    已複抱持哭,令取定洲自贖。

    佴革竜者,定洲之老巢也;有九山最險,硐名溪烏。

    其外巢曰大莊,夷目黑老虎守之;其戰也,口銜雙刀、手舞大刀,所向無前。

    文秀圍之,久不下。

    時定洲自居佴革竜,其下湯嘉賓、陳長命等亦各據一山,相去數十裡為犄角之勢;外通交趾,以固諸蠻心。

    一日,宴集嘉賓營。

    定國偵得,率兵掩至;圍以木城,絕其水道。

    三閱月,諸蠻懼,出降;遂擒定洲及萬氏,凡沙氏之屬數百人。

    械送省城,聲其罪、剝其皮,号令通衢;滇人靡不快。

     初,沙亂由萬氏,滇人疑其為夏姬。

    及就俘,魋墨奇醜,莫不大笑雲。

     黃斌卿号虎癡,福建興化衛人。

    少随其父于京邸,流落不能歸;有妓劉氏助之赀,得以恩例授把總,自參将升江北總兵。

    南都亡,遁歸。

    閩中立,附表勸進;并言『舟山為海外巨鎮,番舶往來,饒魚鹽之利。

    西連越郡、北繞長江;此進取之地』!上善之,封為肅鹵伯;賜劍印,屯舟山,得便宜行事。

    疏乞周鶴芝自副。

    斌卿為人猜忌,鶴芝慷慨下士。

    鶴芝嘗欲乞師日本,斌卿阻之;由是,不合而歸。

    斌卿出師窺崇明,戰敗;遇周瑞,得還軍。

     丙戌(一六四六)六月,浙東事敗,富平将軍張名振扈監國魯王至舟山;斌卿不納。

    永勝伯鄭彩适至,奉監國入閩;名振故與斌卿為兒女姻,因留駐舟山。

    斌卿怯于大敵,而勇于害其同類:副使荊本澈屯舟山之小沙岙,其将士善射;斌卿忌而殺之。

    溫州總兵賀君堯收玉環山漁稅,挾重赀入舟山;殺之而攫其赀。

    鎮倭将軍王鳴謙至舟山,誘殺之,盡并其衆。

    叛将張國柱,故鳴謙同事也,悉定海舟師來攻;國柱有弓箭手五百人,号骁勇。

    斌卿知陸戰不能取勝,令百姓乘城,而身率舟師以出洋;力戰三晝夜,窘甚。

    求救于名振;名振之将阮進者精水戰,以四舟沖國柱營,乘潮發炮,所當辄糜碎,國柱僅以身免。

    斌卿得其樓船百号,聲勢益震。

    又忌名振之有阮進也,間之,使背名振去。

    平西将軍王朝先骁勇善戰,擁兵蛟關;斌卿三書招之。

    朝先率二艦渡橫水洋,斌卿遣标将朱玖、陸玮以假迎劫之;朝先跳水免,妻子死焉。

    朝先既失勢,斌卿摘其印,令為标将;名振憐之,贈千金、請還其印,朝先自是歸心名振。

     丁亥(一六四七)四月,吳淞提督吳勝兆謀叛我、複歸于明,以血書結舟山為應,斌卿猶豫不敢應;名振自以其兵就約,遇風,盡喪其軍。

    朱玖勸斌卿殺之;名振乃避之,屯田南山。

    鄭彩自莆中送斌卿子還舟山,即名振婿也;道經南山,名振留飲十日。

    玖揚言名振實殺公子,鼓衆鈔掠名振及标屬将士家。

    無何,斌卿子至,備道名振情;斌卿大慚,然是時已構隙矣。

     是年冬十二月,鄞縣諸生華夏、屠獻宸等約斌卿以海師攻城,己翻城以應之;斌卿固不願,冀内應成功、己享其利,泊舟桃花渡。

    已而謀洩,無功。

    既返,甚悔其一出,刻意為保聚計。

    限民年十五以上充鄉兵;男子死,妻不得守制,田産入官。

    年六十無子者,收其田産,别給口食。

    又盡籍内地大戶田之在舟山者為官田:妄冀如土司法為不侵、不叛之島夷而已,故不肯與海上義師相犄角。

    名振、朝先既以失歡去,而妻孥在舟山,未敢為難也。

    阮進在健跳,恃其有保全舟山功,以軍饑,告籴于斌卿,斌卿不之應;進亦怨之。

     己醜(一六四九)九月,有标将黃大振者,劫獲番船數萬,全以饋斌卿,不餍;大振無以應,逃入朝先營,危言動之。

    朝先遂與名振進議曰:『海上諸島惟滃洲稍大,而斌卿負固;不若共誅之,則監國可駐軍』。

    遂傳檄進讨。

    斌卿遣陸玮、朱玖禦之,戰辄敗,求救于安昌王恭■〈木枭〉;大學士張肯堂上章待罪,請迎監國以自贖。

    名振将許之,而玮與玖背約出洋;進疑斌卿逃,縱兵大擊,砍傷斌卿,沈之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