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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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前知丹徒,素交好也。
而宗祥廉知儒修貪墨,疏劾之,削籍逮治;捷遂大恨。
後川中州縣多陷于賊,诏議宗祥罪;捷欲重繩之。
宗祥懼,遽以捷私書上聞。
帝大怒,責捷回奏;捷震悚,詞極哀。
帝怒不解,诏除名議罪,坐贖徒。
南都立,劉澤清首薦捷,馬士英繼之;廷議多持不可。
魏國公徐宏基特疏薦,乃以内傳複故官;給事中章正宸以内批非制争之,不得。
尋尚書徐石麒罷,阮大铖密邀内奄取中旨以捷代之。
捷既為諸奸用,悉奉其指揮;諸麗名「逆案」及謀翻「逆案」被譴者,盡起用。
文選郎中劉應賓挾馬、阮勢,納賄無虛日;捷畫諾而已。
南都陷,走雞鳴寺,以佛幢自缢(或曰聞百姓毆王铎,懼禍及自裁也)。
又有周之夔者,閩人也;官蘇州推官。
故有聲複社中;偶與太倉張溥以争軍儲事,不合。
已調停息争矣,之夔複揭之于總督;衆論大嘩,謂『調停而暗揭之,陰險孰甚』!尋之夔坐事罷,疑溥為之;恨甚。
聞陸文聲讦溥,亦伏阙言溥把持計典,己罷職,實其所為;因及複社恣橫狀。
巡撫張國維言:『之夔去官,無與溥事』。
被旨谯責。
溥幾危;久之始解,而之夔憾不已。
弘光時,阮大铖修怨複社,之夔願效前驅;特旨雪前罪,授給事中。
丙戌(一六四六)春,徐孚遠自松江浮海入閩,上水師合戰之議。
大學士張肯堂以之夔熟海道,且起兵報國志甚銳;用為參軍。
不知所終。
阮大铖字圓海,懷甯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與馬士英同年中會試。
有才藻,機敏猾賊。
初授行人;天啟元年(一六二一),擢戶科給事中,遷吏科。
以憂歸,居桐城。
禦史左光鬥谠直有聲,大铖以同裡故,倚以自重。
四年(一六二四)春,吏科都給事中缺,大铖次當遷;光鬥招之。
而趙南星、高攀龍、楊漣等謂察典近,大铖輕躁不可用,欲用魏大中;大铖至,使補工科。
心憾之,陰結奄黨寝推大中疏;吏部不得已,更上大铖名,即得請。
自是依附魏忠賢,與楊維垣、倪文煥、霍維華為死友;造「百官圖」,因文煥以達忠賢。
然畏東林攻己,不一月遽告歸;大中遂掌吏科。
大铖憤甚,私語所親曰:『我猶善歸,未知左氏何如耳』!光鬥旋削籍。
逾年,汪文言獄起,漣、光鬥、攀龍等先後被逮,下獄死;大铖以太常少卿召。
至都,奉忠賢惟謹;而默慮其禍,每人谒,辄厚賂阍者還其刺。
居數月,複乞歸。
崇祯改元,忠賢誅,大铖私拟二疏:其一專劾崔、魏;其一以七年合算,謂『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後,亂政者忠賢,而翼以呈秀;四年(一六二四)前,亂政者王安,而濟之東林』。
函其稿馳示維垣,且言:『時局若大變,即上專劾疏;脫未定,可上「合算」疏』。
時維垣方指東林、崔、魏并為邪黨,與倪元璐相诋;得之大喜,為投「合算」疏以自助。
聞者切齒。
元年(一六二八),起光祿卿;禦史毛羽健劾其黨邪,罷去。
明年,欽定「逆案」論徒,贖為民。
終思宗之世,廢棄十七年,郁郁不得志。
皖中被寇,大铖乃避居秦淮,傾資延納遊俠;選事之流多附之,談兵說劍,坐客常滿。
比邊警日急,希将以邊才召也。
時金壇周镳、無錫顧杲、長洲楊廷樞、貴池吳應箕、蕪湖沈士柱、餘姚黃宗羲、鄞縣萬泰等皆複社中名宿,聚講南京;惡之甚,草「留都防亂公揭」逐之,列名者百四十人。
大铖懼,始閉門謝客,獨與戍籍馬士英為莫逆交。
周延儒再召,次揚州;大铖辇金為壽,求湔濯。
延儒以己再召為東林所推,難之;無已,乃以士英屬,士英因得起用。
既與守備太監韓贊周昵;北京陷,中貴人之南奔者,因得遍結驩。
弘光帝之立也,初非諸大臣意;大铖與群奄私言東林當日之所以危貴妃、福王者,使備陳上前,以潛傾史可法等。
群奄複亟口譽其才,上固心識之。
迨士英柄國,即以邊才薦;奏稱:『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大铖從山中緻書于臣及操江劉孔昭,戒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臣甚韪之』。
并白其向日附珰贊導無實迹:『珰敗,按門籍治附者罪,而大铖獨無名;可證也』。
遂命假予冠帶,陛見。
見即上守江策及三要、兩合、十四隙疏,其言娓娓可聽。
并且白孤忠被陷狀至痛哭,極诋孫慎行、魏大中、左光鬥為大逆。
于是大學士姜曰廣、侍郎呂大器、太仆少卿萬元吉、府丞郭維經、大理丞詹兆恒、給事中羅萬象、陳子龍、懷遠侯常延齡及諸禦史部郎等交章劾大铖「逆案」巨魁,不可用;士英為之力辨,翻攻曰廣等護持局面。
遲回月餘,竟取中旨,起為兵部添注右侍郎;都禦史劉宗周、給事中熊汝霖固争之,俱不聽。
旋命兼右佥都禦史,巡閱江
而宗祥廉知儒修貪墨,疏劾之,削籍逮治;捷遂大恨。
後川中州縣多陷于賊,诏議宗祥罪;捷欲重繩之。
宗祥懼,遽以捷私書上聞。
帝大怒,責捷回奏;捷震悚,詞極哀。
帝怒不解,诏除名議罪,坐贖徒。
南都立,劉澤清首薦捷,馬士英繼之;廷議多持不可。
魏國公徐宏基特疏薦,乃以内傳複故官;給事中章正宸以内批非制争之,不得。
尋尚書徐石麒罷,阮大铖密邀内奄取中旨以捷代之。
捷既為諸奸用,悉奉其指揮;諸麗名「逆案」及謀翻「逆案」被譴者,盡起用。
文選郎中劉應賓挾馬、阮勢,納賄無虛日;捷畫諾而已。
南都陷,走雞鳴寺,以佛幢自缢(或曰聞百姓毆王铎,懼禍及自裁也)。
又有周之夔者,閩人也;官蘇州推官。
故有聲複社中;偶與太倉張溥以争軍儲事,不合。
已調停息争矣,之夔複揭之于總督;衆論大嘩,謂『調停而暗揭之,陰險孰甚』!尋之夔坐事罷,疑溥為之;恨甚。
聞陸文聲讦溥,亦伏阙言溥把持計典,己罷職,實其所為;因及複社恣橫狀。
巡撫張國維言:『之夔去官,無與溥事』。
被旨谯責。
溥幾危;久之始解,而之夔憾不已。
弘光時,阮大铖修怨複社,之夔願效前驅;特旨雪前罪,授給事中。
丙戌(一六四六)春,徐孚遠自松江浮海入閩,上水師合戰之議。
大學士張肯堂以之夔熟海道,且起兵報國志甚銳;用為參軍。
不知所終。
阮大铖字圓海,懷甯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與馬士英同年中會試。
有才藻,機敏猾賊。
初授行人;天啟元年(一六二一),擢戶科給事中,遷吏科。
以憂歸,居桐城。
禦史左光鬥谠直有聲,大铖以同裡故,倚以自重。
四年(一六二四)春,吏科都給事中缺,大铖次當遷;光鬥招之。
而趙南星、高攀龍、楊漣等謂察典近,大铖輕躁不可用,欲用魏大中;大铖至,使補工科。
心憾之,陰結奄黨寝推大中疏;吏部不得已,更上大铖名,即得請。
自是依附魏忠賢,與楊維垣、倪文煥、霍維華為死友;造「百官圖」,因文煥以達忠賢。
然畏東林攻己,不一月遽告歸;大中遂掌吏科。
大铖憤甚,私語所親曰:『我猶善歸,未知左氏何如耳』!光鬥旋削籍。
逾年,汪文言獄起,漣、光鬥、攀龍等先後被逮,下獄死;大铖以太常少卿召。
至都,奉忠賢惟謹;而默慮其禍,每人谒,辄厚賂阍者還其刺。
居數月,複乞歸。
崇祯改元,忠賢誅,大铖私拟二疏:其一專劾崔、魏;其一以七年合算,謂『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後,亂政者忠賢,而翼以呈秀;四年(一六二四)前,亂政者王安,而濟之東林』。
函其稿馳示維垣,且言:『時局若大變,即上專劾疏;脫未定,可上「合算」疏』。
時維垣方指東林、崔、魏并為邪黨,與倪元璐相诋;得之大喜,為投「合算」疏以自助。
聞者切齒。
元年(一六二八),起光祿卿;禦史毛羽健劾其黨邪,罷去。
明年,欽定「逆案」論徒,贖為民。
終思宗之世,廢棄十七年,郁郁不得志。
皖中被寇,大铖乃避居秦淮,傾資延納遊俠;選事之流多附之,談兵說劍,坐客常滿。
比邊警日急,希将以邊才召也。
時金壇周镳、無錫顧杲、長洲楊廷樞、貴池吳應箕、蕪湖沈士柱、餘姚黃宗羲、鄞縣萬泰等皆複社中名宿,聚講南京;惡之甚,草「留都防亂公揭」逐之,列名者百四十人。
大铖懼,始閉門謝客,獨與戍籍馬士英為莫逆交。
周延儒再召,次揚州;大铖辇金為壽,求湔濯。
延儒以己再召為東林所推,難之;無已,乃以士英屬,士英因得起用。
既與守備太監韓贊周昵;北京陷,中貴人之南奔者,因得遍結驩。
弘光帝之立也,初非諸大臣意;大铖與群奄私言東林當日之所以危貴妃、福王者,使備陳上前,以潛傾史可法等。
群奄複亟口譽其才,上固心識之。
迨士英柄國,即以邊才薦;奏稱:『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大铖從山中緻書于臣及操江劉孔昭,戒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臣甚韪之』。
并白其向日附珰贊導無實迹:『珰敗,按門籍治附者罪,而大铖獨無名;可證也』。
遂命假予冠帶,陛見。
見即上守江策及三要、兩合、十四隙疏,其言娓娓可聽。
并且白孤忠被陷狀至痛哭,極诋孫慎行、魏大中、左光鬥為大逆。
于是大學士姜曰廣、侍郎呂大器、太仆少卿萬元吉、府丞郭維經、大理丞詹兆恒、給事中羅萬象、陳子龍、懷遠侯常延齡及諸禦史部郎等交章劾大铖「逆案」巨魁,不可用;士英為之力辨,翻攻曰廣等護持局面。
遲回月餘,竟取中旨,起為兵部添注右侍郎;都禦史劉宗周、給事中熊汝霖固争之,俱不聽。
旋命兼右佥都禦史,巡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