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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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翰林院檢讨加詹事府贊善銜六合徐鼒譔 列傳第五十五 奸臣 馬士英(張捷等)阮大铖(楊維垣)劉孔昭(傳阙)李沾(張孫振等)(傳阙)馬吉翔(傳阙) 馬士英(張捷等)阮大铖(楊維垣)劉孔昭(傳阙) 李沾(張孫振等)(傳阙)馬吉翔(傳阙) 馬士英字瑤草,貴陽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會試中式,又三年成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遷郎中,曆知嚴州、河南、大同三府。

     崇祯初,遷山西陽和道副使;尋擢右佥都禦史,巡撫宣府。

    任事甫一月,檄取帑金數千兩,饋遺朝貴;為鎮守太監王坤所發,削職遣戍。

    時阮大铖以「逆案」失官;與士英為同年生,同寓南京,相結甚歡。

    周延儒之内召也,大铖要以援己,謝不能;則舉士英屬之。

    十五年(一六四二),鳳陽總督高鬥光被逮;遂吉士英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代之。

    招降河南土寇劉超。

    超故四川總兵官,為士英舊好;既降,猶佩刀自衛。

    士英笑曰:『若已歸朝,安用此』!手解之,乃縛以獻俘。

    流寇充斥,數有防堵功。

     甲申(一六四四)國變,南都大臣議立君,慮福王修怨「三案」,主立潞王;士英獨不可,密約勳臣、鎮将排衆定策,擁福王即監國位。

    廷推閣臣,劉孔昭攘臂欲入閣;史可法謂『本朝無勳臣入閣例』,孔昭大言曰:『即我不可,馬士英有何不可』!乃進士英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仍督師鳳陽。

    士英日夜冀内召,聞督師之命,則大愠;率兵船千二百艘至江幹上疏勸進,并以可法始議「福王七不可立」之書奏之。

    即命入閣,居首輔。

    以定策勳,加太子太師,蔭子錦衣衛指揮佥事;而出可法督師淮、揚于是權震中外矣。

    尋叙江北戰功,加少傅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士;已進少師。

    宮殿成,進太保。

    上以擁戴故,深德之,委任心膂。

    而士英為人貪鄙無遠略,亟思樹黨。

    首薦阮大铖知兵,用中旨授兵部右侍郎;廷臣力争之,不獲。

    左良玉初奉監國诏,令承天守備太監何志孔、巡按禦史黃澍入賀,陰伺朝廷動靜;澍陛見,面數士英奸貪不法,且言嘗受僞官周文江重賄為之題授參将,罪當斬(文江,獻賊所置僞兵部尚書也)。

    志孔亦論其罔上行私諸款;太監韓贊周叱之止。

    士英乃跪乞處分;澍舉笏擊其背曰:『願與奸臣同死』!士英大号呼,上搖首無詞。

    久之,谕姑退;贊周即執志孔待命。

    上意頗動,谕士英暫避位;士英佯引疾,而賂福邸舊奄田成、張執中向上泣曰:『上非馬公不得立;逐馬公,天下将議上背恩!馬公在閣,諸事不煩聖慮;馬公去,誰肯念上者』!上怃然,仍慰留之;并釋志孔,命澍速還楚。

    初,故錦衣衛劉僑以罪,并家屬遣戍;私以玉杯、古玩由周文江進于獻賊,賊即署為指揮使。

    比良玉兵複蕲、黃,僑削發逃去;澍持之急。

    而士英納僑賄複其職,即令讦澍贓;又嗾楚宗朱盛濃言澍淩逼宗室,已随出疏糾之,拟旨逮治。

    澍乃匿良玉軍中,陰令衆嘩索饷,為救己地;袁繼鹹代奏申理,始免。

    由此,與良玉成隙。

     當是時,士英獨理機樞,重修「三朝要典」進之;日惟鋤正人、進兇黨為務。

    内則中官田成、張執中輩,外則勳臣劉孔昭、朱國弼、柳祚昌及鎮将劉澤清、劉良佐等,相倚作奸,漫無顧忌,而一以大铖之言是聽;赇賂公行,朝綱紊亂。

    四方警報狎至,置若罔聞。

    既連逐高宏圖、姜曰廣、張慎言、劉宗周、呂大器諸不附己者;凡「逆案」中楊維垣、虞廷陛一流得盡起,其死者悉予贈恤,餘如張捷、唐世濟等皆用之以為爪牙。

    大铖初入,諸正猶存;舉朝以「逆案」相攻,憾甚。

    已見北都從賊者頗多附會清流,因定從逆之罪;于是光時亨、周锺之獄起。

    而其它大僚降賊者,賄入辄複官:河南張缙彥者,以本兵首從賊,受僞職;詐言集義勇,收複列城。

    士英餍其賂,即授原官,總督河北、河南軍務。

    其女弟夫越其傑以貪谪戍,起為河南巡撫。

    又令各府州縣童生捐免府縣試;分上、中、下戶,以納銀多寡定名次先後,即赴院考。

    行納貢佐工例,自中書、待诏、監紀、職方,萬千不等;白丁、隸役,立跻大帥。

    時為之語曰:『中書随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如狗。

    相公隻愛錢,皇帝但吃酒;掃盡江南錢,填塞馬家口』!布衣何光顯上疏請誅奸相;诏戮于市。

    時我大清兵南下,中原盡失,嗣抵宿遷、邳州。

    督輔史可法以聞,士英大笑;坐客問故?曰:『君以為有是事邪!此史公妙用,為叙功稽算地耳』! 比有北來太子事,朝士指為僞,都民嘩然以為真;可法與諸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