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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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無意複雠;震孺疏言:『諸臣自高夾日之勳,微自終抱攀髯之痛;願提一旅,與賊一決』!馬士英阻之,抑郁嘔血卒。
方孔照字潛夫,桐城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進士,以知州入為兵部員外郎。
魏忠賢欲封兄子良卿為伯,孔照執不覆。
又忤崔呈秀,遂削籍。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起故官,以憂歸;定桐城民變。
十一年(一六三八),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擊賊李萬慶、羅汝才于承天,八戰八捷。
督師熊文燦之納張獻忠降也,孔照條上八議,言主撫之誤;陰厲士馬,備戰守。
已而獻忠果叛,文燦檄孔照防荊門、當陽,鄖撫王鳌永防江陵、遠安;孔照乃請專斷德、黃,守承天、護獻陵,而江漢以南責鳌永。
會楊嗣昌代文燦,令孔照仍駐當陽。
惠王常潤疏言:『孔照遏獻忠有來家河、神通堡之捷,射中賊魁馬光玉,陵寝得毋虞;請增秩久任』。
章下部未奏,而部将楊世恩、羅汝邦奉調會川、沅兵剿竹山寇,深入至香油坪而敗。
嗣昌既以孔照撫議異己也,又忮其言中,遂因事劾之;逮下诏獄。
其子進士以智伏阙訟冤,膝行沙■〈土區〉者兩年。
帝心動,得減死,戍紹興。
久之,薦複官,以右佥都禦史屯田山東、河北;馳至濟南,命督大名、廣平二監司禦寇。
命甫下而京師陷,孔照南奔。
給事中羅萬象劾其寇至踉跄遁,又蒙面補官;乃歸。
隐十餘年而終,門人私谥曰貞述先生。
蔣臣初名姬允,更今名,字一個;桐城人。
早見知于太倉張釆、張溥,故注名複社。
崇祯中,舉賢良。
戶部尚書倪元璐薦之,召對平台;請行鈔法雲:『歲造三千萬貫,一貫值一金,歲可得金三十萬兩』。
侍郎王鳌永主其議,乃設寶鈔局,授臣戶部主事;然事實不可行。
北都陷,間道南奔,依史可法;留參軍務。
臣歎曰:『以一驺虞将五狼,其能久乎』!遂辭歸。
周岐字農父,桐城貢生;有聲複社中。
以貢入京師,上書執政言時事得失;馮元揚薦參宣督軍務。
旋授河南推官,參陳潛夫軍;複以按察佥事銜,參史可法軍。
晚又參楊文骢軍,死于浙右。
其詩歌雄奮,與方以智、錢秉镫相伯仲雲。
鄭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萬曆戊戌(一五九八)進士。
由知縣,曆擢太常卿。
疏诋客氏妖冶,幾獲罪。
楊漣之劾魏忠賢也,三俊亦極論之;漣等死,三俊褫職閑住。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汰閹黨一空。
南糧積逋數百萬,而兵部增兵不已;三俊袪其虛冒者,士得宿飽。
劾罷蕪湖、淮安、杭州三關司官之貪者三人。
居七年,就移吏部。
流寇大擾江北,南都震動;屢陳防禦策。
禮部侍郎陳子壯下獄,疏救之。
入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陰陽愆和,請斥諸臣之诖誤久系者:『内而五城訊鞫,非重辟不必參送法司;外而撫、按提追,非真犯不必盡解京師。
刑曹決斷,以十日為期』。
帝皆從之。
尋以谳侯恂獄不稱旨,褫官下吏;久之,乃許配贖。
十五年(一六四二)正月,複故官;代李日宣為吏部尚書。
論召對親擢之非,舉劉宗周、李邦華自代,薦黃道周、史可法、馮元揚、陳士奇四人,罷不職司官數人;铨曹懔懔。
既而納周延儒請屬,引吳昌時為文選郎;又以昌時言,出給事四人、禦史六人于外。
科道大嘩,連章攻昌時,并诋三俊;乃乞休歸。
弘光時議起廢,吏部尚書張慎言以三俊與吳甡并舉;劉孔昭、劉澤清阻之,乃已。
阮大铖之興大悲獄也,指三俊與吳甡為十八羅漢;兩人實未出也。
家居十餘年,始卒。
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
由行人擢禦史,巡視西城。
内官周二殺人,牒司禮捕之;二叩頭禦前乞哀,帝曰:『此國法,朕不得私』!卒抵罪。
按河南,條奏至三百餘章。
九年(一六三六)還朝,京師戒嚴,光辰分守東直門。
劾兵部尚書張鳳翼「三不可解、一大可憂」;帝以鳳翼方在行間,寝其奏。
又請罷遣中官總監軍務;帝怒,召對平台,将加重譴,而迅雷直震禦座,風雨聲大作。
光辰因言:『臣在河南見皇上撤内臣而喜』。
帝遽曰:『汝毋複爾』!怒亦解;人謂光辰有天幸雲。
翼日镌三級,調外。
久之,召為大理寺正,進太仆丞。
十三年(一六四○)五月,複偕大臣召對平台,咨禦邊、救荒、安民之策。
光辰班最後,時已夜,獨對燭影中,娓娓數百言;帝為聳然。
尋移尚寶丞,陳罷練總、換授、私派、佥報數事;曆左通政。
十五年(一六四二)正月,複召對德政殿,陳賊形勢;帝悅,擢左佥都禦史。
無何,以救劉宗周,仍镌三級調外。
弘光時,起故官,未赴;阮大铖猶列之十八羅漢中。
家居二十餘年,卒。
黃正賓,歙人。
以赀為舍人,直武英殿;恥由赀入官,思樹奇節。
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給事中羅大纮言冊立東宮事忤旨,奪俸;閣臣許國、王家屏連名乞收新命而首輔申時行密揭公疏,實不與知。
正賓論時行排陷同官,巧避首事之罪;帝怒,下獄拷訊,斥為民。
由是,見推清議。
後與李三才、顧憲成遊,益有聲。
天啟時,起故官,遷尚寶少卿。
汪文言之獄,坐贓千金,遣戍。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複故官。
時閹黨徐大化、楊維垣已罷官,潛居辇下,交通奄寺;正賓發其奸,命五城禦史驅逐歸裡。
弘光時,正賓寓居南都,已老矣;而阮大铖方用事,乃請驅逐以報之。
方士亮,歙人;崇祯辛未(一六三一)進士。
由推官,擢兵科給事中。
與同官谒大學士謝升于朝房;升言:『人主以不用聰明為高;今上太用聰明,緻天下盡壞』。
又言:『諸君不必言款事,皇上意已決』!士亮與言官劾升诽謗漏洩,升遂削籍。
他所舉劾,多見采納。
周延儒之督師也,士亮贊畫軍前;延儒敗,士亮亦下獄。
甲申(一六四四)春,釋歸。
弘光時,複官;久之,卒。
淩世韶字官球,歙人;崇祯甲戌(一六三四)進士。
知甯化縣,谪江西按察司簡校;改興化府經曆,升處州府推官,有廉稱。
入為戶部主事。
國變後,棄官隐黃山;有「納沙草」。
葉廷秀字潤山,濮州人(或曰鎮江人)。
天啟乙醜(一六二五)進士;由知縣入為順天府推官。
英國公張維賢與民争田,廷秀斷歸之民;禦史袁宏勳駁勘,執如初。
崇祯中,遷南京戶部主事。
服阕入都,疏陳吏治之弊;言:『催科一事,正供外有雜派、新增外有暗加、額辦外有貼助;小民破産傾家,安得不為盜賊!夫欲救州縣之弊,當自監司、郡守始。
保舉之令行已數年,而稱職者希觏;是連坐法不可不嚴也』。
帝納之;授戶部主事。
以疏救黃道周,下獄、遣戍;廷秀
方孔照字潛夫,桐城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進士,以知州入為兵部員外郎。
魏忠賢欲封兄子良卿為伯,孔照執不覆。
又忤崔呈秀,遂削籍。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起故官,以憂歸;定桐城民變。
十一年(一六三八),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擊賊李萬慶、羅汝才于承天,八戰八捷。
督師熊文燦之納張獻忠降也,孔照條上八議,言主撫之誤;陰厲士馬,備戰守。
已而獻忠果叛,文燦檄孔照防荊門、當陽,鄖撫王鳌永防江陵、遠安;孔照乃請專斷德、黃,守承天、護獻陵,而江漢以南責鳌永。
會楊嗣昌代文燦,令孔照仍駐當陽。
惠王常潤疏言:『孔照遏獻忠有來家河、神通堡之捷,射中賊魁馬光玉,陵寝得毋虞;請增秩久任』。
章下部未奏,而部将楊世恩、羅汝邦奉調會川、沅兵剿竹山寇,深入至香油坪而敗。
嗣昌既以孔照撫議異己也,又忮其言中,遂因事劾之;逮下诏獄。
其子進士以智伏阙訟冤,膝行沙■〈土區〉者兩年。
帝心動,得減死,戍紹興。
久之,薦複官,以右佥都禦史屯田山東、河北;馳至濟南,命督大名、廣平二監司禦寇。
命甫下而京師陷,孔照南奔。
給事中羅萬象劾其寇至踉跄遁,又蒙面補官;乃歸。
隐十餘年而終,門人私谥曰貞述先生。
蔣臣初名姬允,更今名,字一個;桐城人。
早見知于太倉張釆、張溥,故注名複社。
崇祯中,舉賢良。
戶部尚書倪元璐薦之,召對平台;請行鈔法雲:『歲造三千萬貫,一貫值一金,歲可得金三十萬兩』。
侍郎王鳌永主其議,乃設寶鈔局,授臣戶部主事;然事實不可行。
北都陷,間道南奔,依史可法;留參軍務。
臣歎曰:『以一驺虞将五狼,其能久乎』!遂辭歸。
周岐字農父,桐城貢生;有聲複社中。
以貢入京師,上書執政言時事得失;馮元揚薦參宣督軍務。
旋授河南推官,參陳潛夫軍;複以按察佥事銜,參史可法軍。
晚又參楊文骢軍,死于浙右。
其詩歌雄奮,與方以智、錢秉镫相伯仲雲。
鄭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萬曆戊戌(一五九八)進士。
由知縣,曆擢太常卿。
疏诋客氏妖冶,幾獲罪。
楊漣之劾魏忠賢也,三俊亦極論之;漣等死,三俊褫職閑住。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汰閹黨一空。
南糧積逋數百萬,而兵部增兵不已;三俊袪其虛冒者,士得宿飽。
劾罷蕪湖、淮安、杭州三關司官之貪者三人。
居七年,就移吏部。
流寇大擾江北,南都震動;屢陳防禦策。
禮部侍郎陳子壯下獄,疏救之。
入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陰陽愆和,請斥諸臣之诖誤久系者:『内而五城訊鞫,非重辟不必參送法司;外而撫、按提追,非真犯不必盡解京師。
刑曹決斷,以十日為期』。
帝皆從之。
尋以谳侯恂獄不稱旨,褫官下吏;久之,乃許配贖。
十五年(一六四二)正月,複故官;代李日宣為吏部尚書。
論召對親擢之非,舉劉宗周、李邦華自代,薦黃道周、史可法、馮元揚、陳士奇四人,罷不職司官數人;铨曹懔懔。
既而納周延儒請屬,引吳昌時為文選郎;又以昌時言,出給事四人、禦史六人于外。
科道大嘩,連章攻昌時,并诋三俊;乃乞休歸。
弘光時議起廢,吏部尚書張慎言以三俊與吳甡并舉;劉孔昭、劉澤清阻之,乃已。
阮大铖之興大悲獄也,指三俊與吳甡為十八羅漢;兩人實未出也。
家居十餘年,始卒。
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
由行人擢禦史,巡視西城。
内官周二殺人,牒司禮捕之;二叩頭禦前乞哀,帝曰:『此國法,朕不得私』!卒抵罪。
按河南,條奏至三百餘章。
九年(一六三六)還朝,京師戒嚴,光辰分守東直門。
劾兵部尚書張鳳翼「三不可解、一大可憂」;帝以鳳翼方在行間,寝其奏。
又請罷遣中官總監軍務;帝怒,召對平台,将加重譴,而迅雷直震禦座,風雨聲大作。
光辰因言:『臣在河南見皇上撤内臣而喜』。
帝遽曰:『汝毋複爾』!怒亦解;人謂光辰有天幸雲。
翼日镌三級,調外。
久之,召為大理寺正,進太仆丞。
十三年(一六四○)五月,複偕大臣召對平台,咨禦邊、救荒、安民之策。
光辰班最後,時已夜,獨對燭影中,娓娓數百言;帝為聳然。
尋移尚寶丞,陳罷練總、換授、私派、佥報數事;曆左通政。
十五年(一六四二)正月,複召對德政殿,陳賊形勢;帝悅,擢左佥都禦史。
無何,以救劉宗周,仍镌三級調外。
弘光時,起故官,未赴;阮大铖猶列之十八羅漢中。
家居二十餘年,卒。
黃正賓,歙人。
以赀為舍人,直武英殿;恥由赀入官,思樹奇節。
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給事中羅大纮言冊立東宮事忤旨,奪俸;閣臣許國、王家屏連名乞收新命而首輔申時行密揭公疏,實不與知。
正賓論時行排陷同官,巧避首事之罪;帝怒,下獄拷訊,斥為民。
由是,見推清議。
後與李三才、顧憲成遊,益有聲。
天啟時,起故官,遷尚寶少卿。
汪文言之獄,坐贓千金,遣戍。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複故官。
時閹黨徐大化、楊維垣已罷官,潛居辇下,交通奄寺;正賓發其奸,命五城禦史驅逐歸裡。
弘光時,正賓寓居南都,已老矣;而阮大铖方用事,乃請驅逐以報之。
方士亮,歙人;崇祯辛未(一六三一)進士。
由推官,擢兵科給事中。
與同官谒大學士謝升于朝房;升言:『人主以不用聰明為高;今上太用聰明,緻天下盡壞』。
又言:『諸君不必言款事,皇上意已決』!士亮與言官劾升诽謗漏洩,升遂削籍。
他所舉劾,多見采納。
周延儒之督師也,士亮贊畫軍前;延儒敗,士亮亦下獄。
甲申(一六四四)春,釋歸。
弘光時,複官;久之,卒。
淩世韶字官球,歙人;崇祯甲戌(一六三四)進士。
知甯化縣,谪江西按察司簡校;改興化府經曆,升處州府推官,有廉稱。
入為戶部主事。
國變後,棄官隐黃山;有「納沙草」。
葉廷秀字潤山,濮州人(或曰鎮江人)。
天啟乙醜(一六二五)進士;由知縣入為順天府推官。
英國公張維賢與民争田,廷秀斷歸之民;禦史袁宏勳駁勘,執如初。
崇祯中,遷南京戶部主事。
服阕入都,疏陳吏治之弊;言:『催科一事,正供外有雜派、新增外有暗加、額辦外有貼助;小民破産傾家,安得不為盜賊!夫欲救州縣之弊,當自監司、郡守始。
保舉之令行已數年,而稱職者希觏;是連坐法不可不嚴也』。
帝納之;授戶部主事。
以疏救黃道周,下獄、遣戍;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