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周邊地區的遠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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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皇娘娘台及秦魏家則已成定制。
皇娘娘台是夫左妻右,秦魏家固定為妻左夫右。
這三處墓他的合葬墓中的丈夫,葬式均為仰身直肢,妻子則側身屈肢,面向丈夫。
皇娘娘台還存在三座成年男性帶着兩位成年女性的合葬墓。
這些墓葬中的成年男子均仰身直肢位于墓穴中部。
兩側的女子,側身屈肢,面向男子,雙手屈于面前,顯示侍奉、屈辱的狀貌。
仔細觀察,可知二女子的情況還略有區别。
M24右側女性腰間随葬殘銅錐一件,右臂肘配戴一件石壁,頸項佩飾鑽孔綠松石小珠數枚,而左側女性僅頸項佩飾數枚鑽孔綠松石珠;M66左側女性身上有石壁二件,蹲在右側的女性一無所有:M48兩位女性骨架上均有紅色顔料,但右側女性較年青。
據此可推定墓中的一位女性當是男子的妻子,另一女性則是男性的妾(圖4-28)。
齊家文化的絕大多數成人合葬墓内的死者,均實行一次葬,圖4-28皇娘娘台M48合葬墓同時埋入墓穴,故他們當是在相近時間内死亡的。
合葬墓數量衆多,且女性地位卑下,難以把她們和男子同穴的原因,說成是諸如同時病故。
無疑,這類合葬墓中的女性,當是妻妾殉葬制下的犧牲品。
個别墓中的女性的葬式,還透露出她在殉葬時作過一番掙紮的情形,例如皇娘娘台的M76,墓中女性似經捆綁後仍作過掙紮,以緻下葬時,悖于同類墓慣例,背向左側的男子,雙手并攏舉于前方。
可見,至齊家文化時,無論是廣度,還是深度,夫權已達到史前時代至極的程度。
然而,夫權隻是父權的一個方面的表現形式,父權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即對妻子以外的親屬的控制。
柳灣M979和M1179分别合葬四人和五人。
兩墓中的(1)(為發掘時骨架編号)均被确定為成年男往,皆為一次葬。
M1179(1),居棺内,仰身直肢,頭向北,位于墓穴正中,(2)&mdash(4)均屍骨不全,為二次葬,分置于木棺的東西兩側。
M979(1),仰身直肢,頭向北,居棺内且位于墓穴當中,(2)&mdash(5)屍骨殘缺不全,當為二次葬,被分别置于棺之兩側。
兩墓顯示的一次葬者和二次葬者的現象,尊卑分明。
同時,M979内其他三人的年齡、性别被确定為(2)18&mdash22歲的男性,(3)10歲男性,(4)7歲男性,顯然,當是家長帶着先于他死亡的家族成員的合葬墓。
在柳灣墓地以後的時間中,父權又得到進一步發展,秦魏家南墓地的M6及M51反映了這類情況。
這兩墓均為成年人和小孩的合葬墓,皆為一次葬。
兩墓成年人的年齡都是36&mdash55歲的男性,小孩皆為6&mdash7歲。
無疑,當被認為是父輩和其子女的合葬墓。
墓中的成年人的葬式都是仰身直肢,小孩均為側身屈肢。
其實,這類父尊子卑的情況,早在皇娘娘台墓地也有相同現象的表現。
這裡的M27中的成年人及小孩的葬式,分别也是仰身直肢和側身屈肢。
總之,齊家文化已是父權窒息着人們的時代。
齊家文化居民死後均被埋入一定的公共墓地。
這些墓地或如皇娘娘台那樣,被分割成若幹區塊,或如秦魏家南、北兩墓地一樣,被分成若幹排列和墓組。
《周禮·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
這類制度當起源很早,在本書談到半坡類型墓地時,已指出當時已有一定的規劃墓地的制度。
從帶有年代關系标志的《秦魏家北墓地平面圖》①可以看出:(1)同一段的墓葬,①甯夏回族自治區博物館考古組:《甯夏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概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mdash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
在排列的位置相對集中,例如一排北頭兩座都是I段,自此往南依次排列的五座,均屬Ⅱ段;(2)同排在位置上聯接的墓葬,北頭的年代一般早于南頭;(3)二排的,墓葬,從位置上看,似可分為三組,即M124、117和125各為一組,剩下的位于它們中間的八座墓葬也是一組。
組間的空間距離,較同組諸墓葬間的間距大一些。
從年代上看,如把(1)、(2)兩點現象結合起來考慮,也可将這排分拆成三組。
可見,如暫不考慮M122的話,似可将北墓地分為排列位置聯接和年代早晚基本銜接的四個墓組,即:一排及二排的M124、117為一組;二排的中部,即除去兩頭的M124、117、125後,剩下的八座墓葬為二組;二排的M125和三排北邊的九座墓葬為三組:三排南頭的M132、128當列為四組。
隻有依據某種規則或成例進行預先規劃,才能形成這樣排列有序的墓地。
墓地的統一與分割,是死者生前社會組織的聯結與區分,統一和分化的形象反映。
共處一考古文化墓地的死者,生前當是同一人們共同體。
分割皇娘娘台墓地的區塊、秦魏家南墓地的排列及這裡所說的秦魏家北墓地的墓組内的死者,生前的社會組織,都是在以墓地為代表的共同體内、較小的次一組人們共同體。
這樣,秦魏家北墓地死者生前所在的社會組織,是分成墓地和墓組所反映的兩級組織。
關于墓組的情況,還需要作些說明:(1)第四墓組的墓葬,數量少,且無皿段墓葬,和一至三墓組比較,可說它不是一完整的墓組;(2)一至三墓組的墓葬及死者的數量分别為丸座(12人)、八座(11人)和十座(10人)。
這約略相近的情況指明,這三個墓組所代表的共同體的人口數量基本相同。
因為在正常情況下,于相同的時間内,隻有人口數量接近的單位,死亡的人數才能相近;(3)一、二兩墓組各自在同一段别内,均隻有一座夫妻合葬墓。
這說明墓組所代表的共同體在同一年代内,隻有一人才享有妻子殉葬的權利。
這些墓組死者的人數,和在同一年代内隻有一人能享有妻子殉葬權利的情況,很像民族學中所說的父權制家族。
如是,墓地所代表的共同體,則是高于家族的氏族了。
秦魏家北墓地所表述的共同體,當是由四個家族組成的氏族了。
父系家族“包含三代到四代同為一位父親的後嗣的近親,也包含這些人的妻和子女,有時更包含女婿以及其他被收入家族中來的親屬”②,即是由若幹對過着單偶婚制(有的多妻)生活的夫妻及其子女組成的親屬集體。
恩格斯研究了大量的父權制家庭的民族學資料指出:“這種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父權;所以,這種家庭形式的完善的典型是羅馬的家庭。
..羅馬的父權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數量的奴隸,并且對他們握有生殺之權”①。
齊家文化的居民,已把自己所處的社會制度。
推進到了恩格斯所說的羅馬式的父權制階段。
②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甘肅工作組:《甘肅永靖大何莊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4年第2期。
①甘肅省博物館:《甘肅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60年第2期;又《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第四次發掘》,《考古學》1978年第4期。
第三節 東南與華南自然環境與曆史背景 中國的東南與華南包括今福建、台灣、廣東、海南和廣西各省,以及浙江、江西、湖南備省的偏南地區,面積有七八十萬平方公裡。
這裡地處我國的最南部,北回歸線橫穿其間,因而氣候比較炎熱,五嶺以南幾乎全年無冬。
又因靠近海洋,受季風影響甚大,雨量十分豐富,年雨量多在1500毫米以上,屬亞熱帶一熱帶濕潤季風氣候。
這裡的地形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海岸線長,島嶼衆多:二是丘陵縱橫,平原甚少。
本區不但海岸線長,而且多是岩岸,港灣甚多,加上就近有很多島嶼,包括我國最大的兩個島台灣和海南島在内,使得本地的許多居民長期與海洋打交道,發展了一種獨具特色的海洋文化。
在史前時期,已有許多居民采食海貝等物,從而在海邊、河口形成了許多貝丘遺址,是海洋文化的最早的遺存。
這裡的丘淩多在海拔1000米以下,主要山脈有武夷山、羅霄山和南嶺等,還有很多較小的丘陵。
丘陵地區坡緩谷寬,自然資源豐富,有利于史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
但因地形過于分割。
彼此不相連續,又沒有一個明顯的中心,所以本區的史前文化也被分割成許多小區。
這些小區往往圍繞着一條小河和海岸小平原發展起來,以後就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許多古代的國家,史稱百越,包括錢塘江流域的于越,瓯江流域的東瓯,閩江流域的閩越,珠江流域的南越,西江中遊的西瓯和紅河流域的駱越等,此外在山區還有山越。
因此東南和華南的史前文化實為百越先祖的文化②。
早在舊石器時代,這裡便有人類居住。
廣東曲江曾發現屬早期智人的馬壩人的化石,廣西柳江則發現了屬晚期智人的柳江人,其體質特征已接近現代蒙古人種。
台灣也發現過屬晚期智人的左鎮人。
至于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遺址,則更是遍及廣西、廣東、福建和台灣等省區。
華南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華南有非常豐富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它本身又可分為兩個階段:前段以獨石仔、黃岩洞、青塘圩和大龍潭為代表,後段以甑皮岩和仙人洞為代表。
至于西樵山的細石器遺存,則可能是屬于中石器時代的。
西樵山細石器遺存西樵山位于廣東南海縣,是珠江三角洲沖積平原上一座孤立的古火山。
該山周圍約13公裡,有許多小山峰,主峰海拔354米。
從1955年以來曾在此進行過多次考。
古調查和試掘,發現有20多個地點有文化遺存,但大多年代較晚,隻有火石崗、旋風崗、太監崗和南蛇崗四處可能是屬于新石器時代早期甚至是中石器時代的①。
在西樵山東麓,北起火石崗,經旋風崗、南蛇崗向南至張坑一帶的山坡上,有許多燧石、瑪■等矽質岩石料,火石崗的南坡更是燧石、瑪■的豐富②青海省文物管理處考古隊:《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mdash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
①安志敏:《中國早期銅器的幾個問題》,《考古學報》1981年第3期。
産地,它們是制造綱石器的理想原料。
在太監崗南坡進行試掘,發現有合細石器的原生文化層,其中出土細石器石核、小石葉和石片石器。
在火石崗、太監崗、南蛇崗和旋風崗也都分布着許多細石器。
由此可見西樵山可能是一個細石器的制作場,也是使用細石器人民的一個文化遺址。
西樵山的細石器制品至今已發現一千多件,包括石核、石葉、石片石器和石核石器。
其制作方法大體上接近于陝西沙苑石器和内蒙古海拉爾松山的石器,但缺乏尖筆頭式石核,也沒有圓刮器、雕刻器、石镞和石鑽,西樵山的三角形楔形石核和帶把石核亦為華北細石器遺存中所未見。
可見西樵山細石器還有自己的明顯特點。
獨石仔和黃岩洞在廣東和廣西的丘陵地帶喀斯特地形非常發育,有很多天然的石灰岩溶洞,其中育不少适于人類居住。
大多數新石器時代的早期遺址就是在這種洞穴中發現的,獨石仔和黃岩洞都屬于這樣的洞穴遺址。
獨石仔位于廣東省陽春縣城北30公裡,洞口朝東,高出當地河面約10米。
洞内堆積分上中下三層,均出有數量不等的文化遺物①。
這裡出土石器二四三件,其中絕大多數是打制的,包括砍砸器、刮削器、石錘、石砧和許多石核與石片。
磨制或局部磨制的僅十六件,包括石斧和穿孔石器等。
此外還有骨镞、骨錐和大量野生動物骨骼,以及炭屑、灰燼、燒骨和燒石,有些地方還有大量的螺蚌殼。
由此可知當時的經濟主要是狩獵采集和撈取水生軟體動物。
黃岩洞在廣東省封開縣東北60公裡,高出當地河面15米①。
該洞曾多次調查發掘,發現石器一二二件,絕大部分為打制的,主要是砍砸器和刮削器,此外還有石錘和石核等。
磨制石器僅見石斧和穿孔石器各一件。
從制法和種類來看,均與獨石仔大緻相同。
與石器同出的其它遺存包括人顱骨化石、大量動物骨骼、螺殼蚌殼、炭屑、灰燼等,其經濟和發展水平都應和獨石仔相近。
這兩處遺址唯一可定為新石器時代的特征是幾件磨制石器,比例不及打制石器的十分之一,且磨制和作孔均很粗糙。
這裡沒有發現任何陶器,也沒有發現原始農業和養育業的痕迹,因此它們的發展階段應屬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或新石器時代的開頭。
獨石仔上層螺殼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12950±300年,黃岩洞貝殼有兩個碳14年代數據,分别是公元前9980±200年和公元前9000±300年①。
但石灰岩地區貝類碳14年代往往偏老,這些數據僅供參考。
青塘圩和大龍潭青塘圩原屬甕源縣,位于縣城西南44公裡,後劃歸英德縣管轄,滃江和青塘河流貫其間,該處有許多石灰岩小山,高50&mdash100米不等。
山多溶洞,在朱屋岩、仙佛岩、吊珠岩和獅頭岩黃岩門1&mdash4号洞均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①。
這些洞中的堆積多數為微紅色或灰色的半膠結文化層,内含大量田螺殼動物碎骨、燒骨和炭屑等,也有個别人額骨和股骨碎片。
所出石器多打制,器形有斧、锛、砍砸器、刮削器、石砧、砺石等,也有個别局部磨制的石锛。
同出少量陶片,有夾砂粗陶和泥質軟陶兩種,顔色①張忠培:《齊家文化研究》(下),《考古學報》1987年第2期。
①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綱》第144頁,三聯書店。
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52&mdash53頁。
①陳國強等:《百越民族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
不純,有紅、灰、黑等色,表面飾細繩紋等,有的似有紅赭色陶衣。
大龍潭位于廣西柳州市南郊,離市區僅1.5公裡。
遺址位于龍潭山南名為鯉魚咀的岩廈處,岩廈高8米,深約2.5米,大龍潭潭水即在前面流過。
遺址長約10米,寬5&mdash8米,面積約60平方米,有兩層文化堆積①。
上層為灰褐色土,含大量螺殼和動物骨骼;下層為黃褐色土,含大量貝殼和動物骨骼,土質已部分膠結。
兩層都有許多文化遺物出土。
下文化層内有兩處灰燼堆積,中有燒骨、螺殼和紅燒土,是固定燒火的地方。
下文化層上部發現至少代表六個個體的人骨,當為墓葬。
人骨踡曲,似屬蹲葬和跪葬(圖4-29)。
本層石器絕大部分為打制,除石核、石片外,主要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狀器,其中有三十件為近細石器的燧石刮削器。
磨制石器僅石斧和穿孔石器各一件。
同出骨錐、骨針、骨刀和八塊陶片。
陶片有紅黑圖4-29柳州大龍潭墓葬平面圖兩種,質軟,飾粗細繩紋(圖4-30)。
這層的石器從制法到類型都同獨石仔和黃岩洞相近,隻是新出現了極少的陶片,因此總體文化特征同青塘圩更加接近。
關于這層文化的年代共測過四個碳14年代标本,其中兩個是測的螺蛳殼,分别為公元前19070±450年和公元前16610±30年;兩個人骨的标本分别是公元前9500±150年和公元前8560±150年①。
由于石灰岩地區貝類的碳14年代一般偏老,而人骨的年代則是比較可靠的,故知華南最早的新石器時代遺存,包括尚沒有陶器的獨石仔、黃岩洞在内,大緻為公元前10000年至前8000年左右。
豹子頭貝丘遺址群在廣西南甯地區的邕江兩岸,分布着許多貝丘遺址,其中較重要的有豹子頭、敢造、西津等十四處②。
位置多在大河拐彎處,或在大小河彙合的三角咀上,依山面水,遺址高出河面3至20米不等。
豹子頭在邕江大拐彎的北岸,高出水面約15米,地表有大量灰白色螺殼堆積,從被河水沖刷的斷崖來看,螺殼堆積厚約3米,其中發規許多石器、骨器、蚌器、陶片和動物骨骼。
敢造發掘的一條探溝中發現人骨十四具,未見墓塘,有蹲葬、屈肢葬和仰身直肢葬。
有的人骨較亂,葬式不明。
一般無随葬品,個别的頭骨旁有骨等。
在西津發掘144平方米,發現人骨一百多具,也無墓塘。
絕大多數都是蹲葬,發現時頭骨坐于四肢骨上,上肢骨屈向胸前,下肢骨作蹲踞式,成抱膝狀。
此外還有少數仰身、俯身和側身屈肢葬者。
又在長塘發掘的一個探方中發現十五具人骨,也是卷曲很甚,其中兩具周圍撒赤鐵礦粉,一具用石子圍成墓塘,一具用螺殼壘成墓塘,一具手握蚌器,一具人骨上有一牛腿骨。
這些遺址中出土的石器大多經過磨制,但制作不精,大部分留有天然岩面或打擊疤痕,器形有斧、锛、鑿、刀、矛、杵等,顯然比大龍潭等處的石器要進步得多。
此外還有骨角器和蚌器等。
陶片甚多,但無可複原者。
多為夾砂粗陶,以灰褐色和紅褐色為主,也有黑色的。
多泥條盤築,多飾粗細繩①黃慰文等:《廣東南海縣西樵山遺址的複查》,《考古》1979年第4期;曾琪:《西樵山東麓的細石器》,《考古與文物》1981年第4期,①邱立誠等:《廣東陽春獨石仔新石器時代洞穴遺址發掘》,《考古》1982年第5期。
②宋方義等:《廣東封開黃岩洞洞穴遺址》,《考古》1983年第1期。
紋,有的内壁也有反繩紋。
器壁較厚重,器形大抵多直口鼓腹圓底釜和圜底缽。
豹子頭曾測定七個碳14年代數據,其中六個系螺殼标本,測得年代在公元前8785年至前7675年之間,顯然偏早。
另一獸骨的數據是公元前3205±300年,似又偏晚。
甑皮岩和仙人洞甑皮岩在廣西桂林市南郊、距市中心約9公裡的獨山的西南麓,為一洞穴遺址③。
該洞高8米,寬13米,離現在山腳高約5米,洞左後側有一含水充沛的地下溶洞。
洞内新石器時代堆積約分兩層,中間有鈣華闆隔開。
洞内有火圖4-31甑皮岩墓葬分布圖膛、燒火堆和一個灰坑,洞内後部有一堆礫石和一些稍經打制的半成品。
洞内還發現十八具人骨,多為蹲踞葬,也有側身屈肢葬和二次葬的。
其中有六人頭骨穿孔,二人有撤赤鐵礦粉的痕迹,一人随葬兩件蚌刀(圖4-31)。
出土石器中打制和磨制大約各占一半,打制石器有砍砸器、盤狀器、刮削器、砧、杵等,磨制石器有斧、锛、矛、穿孔器和砺石,其中有不少是通體磨光者。
同出骨器有魚镖、錐、針、笄、镞,蚌器僅刀一種(圖4-32)。
陶片甚多,多為紅色,其次是灰陶,均有泥質和夾砂之分。
多飾繩紋,也有少量劃紋和席紋。
器形可辨者大約有釜、罐、缽等,還有少數三足器。
發現有大量動物骨骼和螺蚌殼。
其經濟當以狩獵、采集為主。
同出的動物骨骼中有不少豬骨,經鑒定應為家豬,這是我國最早的家畜遺存。
仙人洞在江西省萬年縣大源鎮,是一處洞穴堆積,1962年和1964年曾作過兩次發掘。
①洞内新石器時代堆積可分上下兩層。
下層發現燒火堆十處,灰坑三個。
出上石器中磨制與打制者大體相當,磨制石器有梭形器和穿孔器,打制石器有砍砸器、刮削器,另有石核和石片。
骨器較多,有魚镖、錐、針、镞、鑿等,另有角鑿、牙刀和較多的穿孔蚌器。
陶片也較多,主要是夾砂陶,顔色不純,大部分飾繩紋,有的裡外都有繩紋,有的繩紋上加網格形劃紋,有的在器口戳印圓窩紋。
器形主要是圜底釜一種。
上層器物較少,陶器中除夾石英砂粒者外,又有夾蚌殼末者,石器制作亦略顯進步。
從總體特征來看,仙人洞的上下層文化大體相當于甑皮岩的上下層文化。
甑皮岩曾測過許多碳14年代數據,其中以螺蚌殼為标本的共九個,年代在公元前9360年和前7020年之間;用骨骼測的兩個标本,分别是公元前7150±250年和前563O±410年;用木炭測的兩個标本是公元前7050±150年(下層)和前5730±150年(上層)。
仙人洞上層蚌殼的碳14年代是公元前8920±240年,下層骨骼的碳14年代是公元前6875±240年。
從文化特征來看,甑皮岩和仙人洞下層應屬新石器時代早期後段,磨制石器和陶器都已顯著增加,還出現了家畜飼養,這是比前段進步的地方。
但其經濟的主要成份仍屬狩獵采集這種攫取經濟的範疇。
這個階段的年代,從各種碳14實測結果來推算,大約為公元前8000年至前7000年左右。
沿海地區的早期貝丘遺址在廣西防城各族自治縣(原稱東興縣)臨海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中國考古學中碳十四年代數據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①廣東省博物館:《廣東翁源縣青塘新石器時代遺址》,《考古》1961年第11期。
河口的小山崗上,有亞菩山、馬蘭咀山和杯較山三處貝丘遺址,前兩處并經過試掘②。
三處都有大量的貝殼堆積,出土石器絕大部分是打制的,其中有蠔蛎啄、砍砸器、網墜、手斧狀石器和三角形石器等。
有些蛋圓形或近球形的礫石上常有敲砸痕迹,可能也是砸擊貝殼的工具。
磨制石器僅見斧、锛、鑿等,還有磨盤和石杵,但數量都很少。
骨器有錐和镞,蚌器有鏟,還有一種穿孔蚶殼,可能是做網墜用的。
此外還有大量的動物骨骼。
遺址中出土陶片不多,夾砂或蚌末,顔色不純,有紅陶和灰黑陶等,上飾繩紋,也有劃紋。
器形可辨的多為釜、罐之類,均為圜底。
廣東省潮安的沿海地帶也曾發現一些貝丘遺址,其中主要有陳橋村、石尾山和海角山三處①。
這些遺址中都有大量的斧足類和腹足類貝殼,其中陳橋村距海岸稍遠,仍主要是海貝堆積,以牡蛎殼為最多,另有少量淡水産的蚬和蚌,還有為數極多的魚骨和海龜、海鼈的遺骸。
陸生動物有牛、鹿、豬骨等。
這些遺骸最清楚地反映了當時的經濟主要是狩獵采集和撈取水生動物。
遺址中出土的石器是與這種經濟相适應的,以打制的為主,種類有蠔蛎啄、砍砸器、敲砸器和手斧形器等,磨制石器僅锛一種,上面仍留有部分打制痕迹,骨器為數甚多,制作精緻。
有斧形器、三角形刀、錐、镞、針等,還有不少經過加工的骨料。
陶片多夾砂或摻貝殼末,火候甚低,多外紅内灰,飾繩紋、劃紋和蚶殼壓印紋,有的口部塗赭紅色帶,器形可辨的有釜、罐、缽等,均為圜底。
石峽文化發現與分布石峽文化是因廣東省曲江縣石峽遺址的發現而命名的。
遺址位于縣治西南2.5公裡馬壩人洞穴所在的獅頭山與獅尾山之間,因是兩座石山之間的峽地,故名石峽,這個遺址是1972年發現的,1973&mdash1976年進行發掘,發現了大批墓葬和富有特征的器物,因而被稱為石峽文化①。
石峽文化主要分布于廣東省的北江與東江流域,過去發現的曲江坭嶺、葡勺山下層、始興新村、河源上莞墟、寶安大石寨、龍川坑子裡等地,都有石峽文化的遺存。
關于石峽文化的年代目前研究尚不充分。
石峽遺址的墓葬曾被分為三期,其中一期的M79碳14年代為公元前2730±155年,三期的M43出土木炭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2865±185年。
前後颠倒。
另有期屬不明的M26(一說屬三期)碳14年代為公元前2480±150年①。
比照與石峽文化關系密切的良渚文化和樊城堆文化的年代,大緻可以推定石峽文化為公元前3000年至前2500年左右,當屬銅石并用時代。
生産工具和武器石峽文化的生産工具和武器幾乎都是石器(包括部分玉器),陶器僅紡輪一種。
未見骨角牙蚌器,可能與酸性土壤不易保存有機質材料有關。
②柳州市博物館等:《柳州市大龍潭鯉魚咀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83年第9期。
①黎興國等:《柳州大龍潭貝丘遺址年代及其與鄰近地區的對比》,載《第四紀冰川與第四紀地質論文集》第4集,地質出版社,1987年。
①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等:《廣西南甯地區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75年第5期,①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廣西桂林甑皮岩洞穴遺址的試掘》,《考古》1976年第3期。
石器大多通體磨光,并且廣泛地運用切割法和管鑽法。
許多器物棱角分明,線條剛直,器身薄而均勻,有的還有明顯的切割痕迹。
穿孔多為兩面鑽,也有單面鑽的。
石器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圖4-33):钁:是石峽文化特有的工具。
長身、弓背,兩頭有刃且不對稱,一頭較短較窄,一頭較長較寬,形制很象現代的丁字鎬,當是挖土的利器。
斧:全部為穿孔扁斧,一般器身扁薄,上穿一孔。
未見黃河、長江流域普遍使用的那種剖面呈橢圓或長方形的厚重石斧。
锛:多為近長方形的梯形锛,有長短兩種。
有段锛:它是東南沿海特有的石器,石峽發現二十九件。
有肩锛:它是華南特有的石器,石峽發現八件。
圖4-33石峽文化的工具和武器1.钁;2.斧;3.5.锛;6.7.有段锛;8.雙肩锛;9&mdash11.鑿;4.12.钺;13&mdash16.陶紡輪;17&mdash19.石镞。
鑿:體形窄長,有普通鑿、有段鑿和圓鑿三種。
後者是石峽文化所特有的,可鑿圓孔。
石峽M47曾出土大小四件一套圓鑿。
墓主人當為一專門的木作工匠。
钺:多梯形斜弧刃,器身扁薄,有的是用玉材制作的。
還有少數有肩石钺,其造型已與商周時期的銅钺十分接近。
镞:數量甚多,僅石峽就有五七四件,剖面呈菱形,多數有铤。
陶質生産工具僅見紡輪一種,制作精緻。
形制多樣,有的上面戳刺美麗的花紋。
稻作農業遺存在石峽文化的遺址中,曲江石峽和泥嶺均曾發現稻谷遺存,以石峽較為豐富。
石峽下文化層中有些經火燒過的草拌泥(牆壁塗料)中,或竈坑邊燒過的硬土塊中,有許多稻殼和稻草碎屑;有的灰坑中發現有零星的炭化稻米。
有九座墓葬(都是随葬品豐富的大墓)中随葬稻谷或稻米,發現時已與泥土凝結成一立升左右的團塊①。
根據鑒定,這些稻谷和稻米均屬于栽培稻,包括籼稻和粳稻兩個亞種而以籼稻為主。
鑒于許多籽粒不夠充實飽滿,且大小不一,反映當時品種不純,種植技術還比較原始。
除稻谷外,石峽遺址中還發現了山棗核和桃核,反映當時還存在一定的采集經濟成份。
日用陶器石峽文化的陶器比較發達,有泥質和夾砂兩類,前者多灰褐色和灰黃色,後者多灰褐色,也有少量紅陶、黑陶和白陶。
大多數陶器是輪制或模制的,或者是輪模合制的。
大約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陶器是素面無紋的,其餘陶器或飾繩紋,或飾附加堆紋、劃紋與印紋。
釜和釜形鼎常飾繩紋,壺、罐、釜、鼎常有附加堆紋,豆、盤等圈足器常有摟孔,甕、罐、豆、鼎有時有幾何形印紋。
陶器造型的突出特征是圈足器、三足器和子母口特别發達,圜底器較少,隻有個别的平底器。
器蓋甚多,一般無把、無耳、無咀、無流,隻有少數雙鼻。
陶器種類雖較複雜,但最主要的隻有釜、鼎、三足盤、圈足盤和豆五種。
其次是壺、罐,甑、鬶、杯、盂、甕、觯形器等都很少(圖4&mdash34)。
①江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江西萬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遺址試掘》,《考古學報》1963年第1期;江西省博物館:《江西萬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遺址第二次發掘報告》,《文物》1976年第12期。
圖4&mdash34石峽文化的陶器1.2.盤形鼎;3.4.釜形鼎;5.白陶鼎;6.異形鼎;7.盆形鼎;8.釜;9.甑。
釜為侈口扁腹圜底,多飾繩紋,有的底部有煙。
鼎有三種,即釜形鼎、盆形鼎和盤形鼎,以後者為多,其差别可能是用于炊事上的具體功能不同所緻。
三足盤、圈足盤和豆乃是主要的炊器。
裝飾品和宗教用品石峽文化中所出裝飾品和宗教用品比較複雜,有琮、璧、瑷、璜、玦、環、管、珠、墜飾、圓片飾、鳥形飾和松綠石飾等。
原料多為軟玉和近玉的美石,加工比較精細,多為較大墓葬的随葬品。
埋葬習俗在石峽共發現墓葬六十四座,分布密集,有不少互相疊壓或打破的情況。
墓葬形制單純,基本上隻有長方形豎穴一種。
比較特别的常在墓底抹草拌泥,其中夾雜有稻殼和稻草屑,有時四壁也抹草泥。
其次是入葬前将墓穴燒烤,不少墓邊被燒成紅色。
墓坑多東西向,未見葬具,隻有個别墓中堆放大量石灰岩石塊。
埋葬方式分一次葬和二次葬兩種。
人骨多已朽壞,僅個别保存完好。
例如M70是一座較大的墓,長3.1、寬1.1、深0.37米,人骨頭部朝東,仰身直肢,經鑒定為一40多歲的女性。
她的前額有一道已經愈合的傷痕,左翼部有一穿孔的傷洞。
墓中堆放大量石塊。
二次葬墓一般較深,約0.8&mdash1.2米,周圍墓壁經火燒烤,形成2&mdash3厘米厚的紅燒土,墓底或填土中常見木炭、竹炭和燒土塊。
二次葬的屍骨多放置在墓底東南隅,僅三座在東北隅,上面或附近往往撒放赤鐵礦粉。
這種墓一般有兩套器物,一套是随入骨遷來的原一次葬時的器物,陶器多破碎殘缺,分散在墓底或填土中;另一套比較完好,擺放整齊,是二次葬時的随葬物品。
同墓地中有些一次葬墓骨骼零亂不全,器物破碎殘缺,應是二次葬時被遷走的墓。
這種二次葬制明顯不同于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所見的二次葬方法,是石峽文化特有的葬制(圖4&mdash35)。
圖4&mdash35石峽墓43平面圖1.二次葬屍骨位置絕大多數墓有随葬品,以随葬陶器和石器為大宗,同時有較多的裝飾品。
大小墓有明顯的差别,大墓随葬品一般在六十件以上,最多達一百一十多件,小墓則僅數件或一無所有。
M43是較大的一座,長2.62、寬1.19、深1.15米。
一次葬時的器物遷來散放在墓底,多已破碎殘缺,其中有釜形鼎、盤形鼎、甑、罐、三足盤、豆、夾砂蓋豆、器蓋和锛、鑿、镞、石片等。
遷來的屍骨放在東頭偏南一次葬陶片上,二次葬陶器及其它器物則放在墓中一次葬陶片上,其中有釜、釜形鼎、盤形鼎、圈足盤、豆、夾砂蓋豆、夾砂罐等陶器,有穿孔扁斧、钁、锛、有段锛、有肩锛、鑿、钺、镞等石器,還有陶紡輪及玉璧、玉笄和玉珠等。
這顯然是一位較富有者的墓葬,既随葬钺,當有一定的軍事權力和地位。
這是當時社會已明顯發生分化的有力證明。
同周圍原始文化的關系石峽文化不是孤立的,它同周圍的原始文化有相當密切的關系。
首先,石峽文化同江西的樊城堆文化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例如石峽文化中的盤形鼎和多種特殊式樣的鼎足、鬻和育段石锛等,便和樊城堆文化的清江築衛城下層和修水山背的同類器十分相似;特别有趣的是石峽M54出土的一組器物,竟和山背跑馬嶺1号房子的一組器物表現出明顯的相似性。
這種情況表明,當時通過北江到贛江的河谷是一條重要的交通孔道。
石峽文化同江蘇南部和浙江北部的良渚文化也有比較密切的關系。
例如石峽文化中的雙鼻壺、玉琮、王璧、穿孔扁斧和有段石锛等,都是良渚文化中常見之物。
特别是其中的玉琮和雙鼻壺,與良渚文化同類器幾乎沒有區别,顯然是良渚文化影響下的産物。
至于石峽文化同廣東南部珠江三角洲的西樵山文化的關系問題,後文将要比較詳細地分析,此處從略。
西樵山文化西樵山遺址與西樵山文化前面已經講到廣東南海西樵山的細石器文化遺存問題,實際上西樵山的大部分文化遺存是以雙肩石器、大型打制石器、繩紋陶或幾何形印紋陶為特征的,年代比細石器遺存要晚得多。
這些遺存分布在山崗上和西、南、北三邊的山麓,山上地點往往在霏細岩露頭的地方。
在主峰大科峰以西的雲路村附近發現了七個洞穴,它們均處于霏細岩脈上。
其中最大的滴水岩縱深37米,洞壁上到處有火燒的痕迹以及人工剝離岩石的痕迹,洞裡和附近的山上堆積着大量人工打制的霏細岩碎屑。
經過試掘的虎頭岩洞穴内,堆積着1米多厚的霏細岩碎屑以及炭渣、灰燼和燒石等。
根據這些痕迹推測,當時可能是燒熱岩石然後澆水使其炸裂,再撬下石塊來制做石器的,由此可見西樵山是一個大型采石場遺址。
在西樵山發現的二十多處石器地點中,大部分都堆滿人工打制的石片碎屑,還有不少石器的半成品或殘次品。
器形有雙肩的斧、锛、鏟等,石片石器有刮削器、尖狀器、龜背形砍砸器、矛形器等。
還有一些用霏綱岩、細砂岩、石英砂岩制作的各種锛、鑿等。
這些成品半成品或殘次品等大約有三四千件,其中通體磨光的不過一二百件,砺石一二十件。
比照同時期的其它遺址多以磨制石器為主的情況,這裡顯然是個大型石器制造場和粗加工的場所。
在這樣大規模的遺址群中,至今隻發現少數幾處有明确的文化層,但堆積很薄,範圍又小。
保存最好的鎮頭西坡也隻有長20多米、厚約1米的文化層,主要是淡水沙蚬等貝殼堆積。
各處發現的陶片也很少,加在一起不過一、二百片。
這些情況也證明西樵山主要是采石場和石器制造場,而不是一般的聚落居址。
根據西樵山的地理位置及西樵山石器的分布情況來看,這裡的石材和石器主要是供給珠江三角洲各小島的漁獵采集民使用的。
從西樵山沒有一般的永久性聚落居址而隻有一些零星的文化層來看,可以斷定西樵山并沒有居住着一個專營采石和制作石器,并同其它地方進行交換的社群或部落團體:而是由各地的漁獵采集民随時到西樵山采石制器,然後把成品或毛坯帶回各地。
離西樵山近的可能當天就返回了,離得較遠的可能要住幾天。
他們要生火要吃飯要使用少量陶器,這就是西樵山為什麼會有少量文化層,并且隻有少量文化層的原因。
西樵山出土的陶片盡管很少,俚對于确定遺址的年代和文化性質十分重要。
這些陶片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夾砂褐陶,常飾繩紋和刻劃紋;另一類是幾何形印紋陶。
比照西樵山周圍同類遺址的分期情況,前一類當屬新石器時代晚期,後一類至少已進入銅石并用時代甚至更晚。
楊式挺将西樵山和珠江三角洲的許多遺址進行了比較研究,認為它們是以西樵山石器制造場為紐帶和以西樵山類型的石器(主要是霏細岩制造的各種有肩石器)及陶器等遺物共存為标志的一個古文化遺址的群體,應當命名為西樵山文化①。
據國前所知,這個文化的遺址主要分布在所謂狹義的珠江三角洲大約1萬平方公裡的範圍以内。
這裡數千年前大概還隻是珠江口外的一些小島,故遺址一般都呈小崗,并有大量的貝殼堆積。
其中經過發掘的比較重要的遺址有佛山河宕、南海竈崗和鱿魚崗、增城金蘭寺、東莞萬福庵、深圳小梅沙、香港深灣和南丫島多處。
但若隻是以霏細岩的有肩石器為标準,則其範圍可擴大到整個廣義的珠江三角洲,其面積達3.4萬多平方公裡。
由于這些地區的遺址多未經過科學發掘和詳細研究,也不大了解西樵山文化周圍其它原始文化的情況,所以暫時還無法肯定這些地區是否都應包括在西樵山文化的範圍以内。
楊式挺将西樵山文化分為三期:早期以西樵山細石器遺存為代表,中期以飾繩紋、劃紋的夾砂褐陶為代表,晚期以泥質素面陶和幾何形印紋陶為代表。
但他又說将來如證明細石器遺存屬于中石器時代以至更早,則不應包括在西樵山文化内。
其實這類遺存即使沒有那麼早,因它與後兩期的遺存差别太大,看不出有多少共同特征,也不宜算作是同一文化的遺存。
職此之故,這裡所說的西樵山文化隻包括楊文的中晚兩期,并且為了方便起見,将中期改稱為早期。
早期遺存目前發現較少,主要有增城金蘭寺下層、東莞萬福庵下層、南海觀音廟口、深圳小梅沙和香港深灣F層等,西樵山出有肩石器及繩紋、劃紋粗砂陶的遺存即屬此期。
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三層貝殼測定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417O±140年(經樹輪校正),可供本期年代的參考。
晚期遺存比較發達,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二層和第7、10、11、12等地點、金蘭寺中層、河宕、竈崗、就魚崗等處都是。
所測碳14年代數據也較多。
如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二層貝殼為公元前3710±125年(經樹輪校正,下同),竈崗貝殼為公元前4090±140年,河宕兩個人骨标本分别為公元前1950±100年和公元前2250±100年,高要茅崗兩個木炭标本分别為公元前2340±150年和公元前2785±140年。
如果把貝殼标本測年一般偏老的因素考慮進去,那麼晚期年代可能在公元前2700年至前1900年之間,大體相當于龍山時代的年代。
生産工具主要是石器,也有少量骨角牙蚌器。
以霏細岩為主要石料的有肩石器是西樵山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生産工具。
西樵山石器制作場出土的多打制的半成品、殘次品,也有一部分磨制較好的;其它遺址中則以磨制為多,包括通體磨光和隻磨刃部者。
器形以锛為多,其次是斧,也有一些似鏟者。
此外還有一些梯形的或有段的斧、锛、鑿,甚至還有一些既有肩又有段的石器(圖4&mdash36)。
根據各遺址石器的統計資料,①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東興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61年第12期。
圖4&mdash36西樵山文化的霏細岩石器1.锛;2.3.5.雙肩锛;4.雙肩鏟;6.雙肩斧。
(1.萬福庵;2.金蘭寺;3.5.高要;4.西樵山;6.南海藤湧崗) 西樵山文化中有肩石器約占60%,早晚都有;有段石器隻出現于晚期,且數量要少得多。
這同石峽文化中有段石器遠多于有肩石器的情況适成鮮明的對照。
在西樵山文化的許多遺址中,還曾發現石镞、骨镞。
穿孔蠔殼。
還有一種甚粗的穿孔骨針,似為織魚網的工具。
有些遺址還有石、陶網墜。
經濟生活西樵山文化的分布區全部位于珠江三角洲,現在是河道縱橫的低窪平原,稻作農業和桑蠶業十分發達。
但在數千年前的情況則完全不是這樣。
因為西樵山文化的遺址一般不在平地而是在一些小崗子、土墩或沙洲上,貝丘和沙洲遺址約占一半,出土貝類和其它水生動物大部表現為海生或河口型。
其中有馬來鳄、硬頭海鲶、斷斑石鲈、海豚、大魟魚、麗蚌或河蚌、藍蚬或河蚬、蚶、牡蛎、螺殼等。
陸生動物則有象、牛、豬、彌猴等。
說明當時陸地遠沒有現在多,大部分是小島、沙洲,從而人們的生計隻能以漁獵、捕撈業為主,而很少見到農業的痕迹。
生産工具中缺乏明确的農業工具,而多半是手工工具和漁獵工具也說明了這一點。
這與石峽文化以農業為主的情況形成鮮明的對照。
日用陶器西樵山文化的陶器種類少,數量也不算多,這是農業經濟不發達的又一表現(圖4&mdash37)。
早期以夾砂褐陶為主,泥質紅陶也占一定比例。
一般為手制,紋飾在夾砂陶多繩紋、劃紋,有時有篦點紋:泥質陶則多素面,同時有彩陶和镂孔。
彩陶多用紅色或赭色在原色底子或白衣上繪成,母題多橫帶,平行線紋,或似波浪紋等。
多圈足器和圜底器,也有少數平底器。
器形有釜、罐、缽、圈足盤、豆、杯和器座等,其中以圜底釜和圈足盤為最多,其它器物為數甚少。
晚期陶器的主要特點是幾何形印紋盛行,泥質陶和夾砂陶都有。
除繩紋、條紋、波狀劃紋以外,大多是曲尺紋、梯格紋、雲雷紋、長方格紋等,單河宕就有二十多種。
河宕下層還發現過少量彩陶,當屬晚期中較早的遺存。
這時仍以圈足器和圜底器為主,主要器類是圜底釜、圈足罐、圈足盤和豆,另有少量缽和器座。
深圳赤灣等地發現一種粗砂陶的爐箅,據說是烤魚類用的,當是本地的特産。
埋葬習俗早期僅高要龍帆發現一批蹲踞葬,其它遺址發現個别甕棺葬,無法全面了解其埋葬習俗。
晚期墓葬發現較多,圖4&mdash37西樵山文化的陶器早期:1.3.4.盤;2.7.11.缽;5.6.豆;8.12.圈足盤;9.圈足杯;10.釜。
晚期:13.14.豆;15.17.釜;16.18.圈足罐。
(1.2.4.7.金蘭寺;3.寶安捕魚山;5.葫蘆山;6.高要永山;8.深圳小梅沙;9.12.香港春坎灣;10.11.15.香港深灣;13.14.16&mdash18.佛山河宕) 計金蘭寺四座,竈崗六座、鱿魚崗三十六座,河宕舊墟七十七座。
一般東西向,頭東腳西,長方形豎穴,有的墓坑不甚明顯。
河宕中下層經鑒定的墓中,發現成年男性一律頭西腳東,女性一律頭東腳西。
這也許說明當時實行族外婚制,男女屬于不同的氏族,因而才有不同的葬法。
葬式多系仰身直肢,單人一次葬。
河宕有兩具人骨相距很近,但不能肯定是合葬。
華南新石器時代早期流行的蹲踞葬,在西樵山文化早期仍存,到晚期已完全絕迹了。
大約4O%的墓葬有随葬品,少則一件,多則兩三件。
随葬器物有陶器(釜、豆或圈足盤、罐和紡輪等)、石器(锛、镞、矛等)和裝飾品(象牙镯、骨镯、牙約發、骨梳、佩飾等)。
河宕經性别鑒定的墓葬中,女性多随葬陶紡輪,男性則多锛、镞、矛等,表明當時存在着兩性間的勞動分工。
從總體情況看,西樵山文化的墓葬都很小,随葬品不豐富,墓葬間的差别很小,這又是和石峽文化大不相同的。
其所以然者,主要是漁獵經濟限制了社會的發展。
隻有農業發展起來以後,這種情況才會改變。
西樵山文化的居民對河宕人骨的研究表明,西樵山文化的居民應屬于蒙古人種的南亞類型或南部邊緣類型,同時有一些同赤道人種相似的特性①。
男性平均身高1.66米,女性約1.54米,比黃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的居民都矮一些。
考古發現表明西樵山人有拔牙的風俗,其中河宕發現十九例,鱿魚崗四例,金蘭寺有一例。
一般拔除一對上側門齒,也有隻拔一顆上側門齒的。
此外,河宕還有五例拔上中門齒或中門齒與側門齒的,鱿魚崗有二例拔上右前臼齒。
後兩種部位的拔牙是其它地方所少見的。
《大藏經》五一卷《唐大和尚東征傳》載鑒真和尚飄泊到崖州(海南島文昌一帶)時,見“人皆雕題鑿齒”,應是西樵山文化拔牙風俗的遺留。
與石峽文化的關系西樵山文化與石峽文化一南一北彼此鄰近,應有比較密切的關系;但是由于二者所處自然環境不同,經濟類型不同,從而限制了相互關系的發展。
在石器方面,主要是手工工具比較接近,如都有雙肩或有段的斧、锛、鑿等,隻是比例不同,形狀也略有差别。
至于石峽文化的專門農具如石钁等,在西樵山文化中根本不見:西樵山文化中一些專門用于漁撈的工具也不見于石峽文化。
在陶器方面,二者都有較發達的圈足器和圜底器,但石峽文化多三足器而西樵山文化不見。
西樵山文化早期是沒有幾何形印紋陶的,到晚期則大為流行,很可能是受石峽文化影響的結果。
在埋葬習俗上,兩個文化都流行單人葬,長方形豎穴,東西向。
但石峽文化特有的二次葬風俗不見于西樵山文化。
石峽文化的大墓與小墓已有明顯分化,西樵山文化中目前隻發現小墓,看不出有分化的迹象。
閩台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從八仙洞到大坌坑台灣最早的人類文化遺存是從台東長濱鄉八仙洞獲得的,有人稱之為長濱文化。
所謂八仙洞包含有三個洞穴:潮音洞、海雷洞和乾元洞。
在這些洞内含陶片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層之下,均發現了僅出打制石器和骨器而沒有陶器的文化層。
三個洞穴共出土打制石器六千多件,包括砍砸器、刮削器、尖狀器和經過加工修理并有使用痕迹的石片石器。
同出的骨器有一百多件,包括錐、穿眼的針和兩頭尖的針(釣針或網針)等。
此外還有許多動物骨骼和木炭渣等。
八仙洞中木炭的碳14年代共測得五個标本,其中一個超過15000年,其餘四個距今僅為5000年至6000年間。
也許長濱文化本身延續的時期較長,①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廣東潮安的貝丘遺址》,《考古》1961年第11期。
代表着一種從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的文化遺存。
在台灣,可以确定為較早的新石器文化被稱為大坌坑文化。
它是以台北八裡鄉大坌坑貝丘遺址的發現而得名的。
這個文化主要分布在台灣西海岸地帶,以西南海岸最為密集,東海岸也有零星的分布。
主要遺址除大坌坑外,還有台北圓山下層、台南歸仁鄉八甲村及高雄林園鄉鳳鼻頭等處,大體都屬于貝丘遺址。
大坌坑遺址出土的陶片多夾粗砂,紅褐色或灰褐色,火候甚低,胎壁較厚。
多飾繩紋和劃紋,有的在口沿塗一圈紅色陶衣。
器形甚為簡單,大緻有釜、罐、碗幾種。
多屬圜底,個别的罐有矮圈足(圖4&mdash38)。
台南歸仁鄉八甲村所出蚌殼曾進行碳14年代測定,其中标本SI&mdash1229為距今5480±55年,(按半衰期5568±30年計算)樹輪校正的年代為公元前4355±160年。
殼坵頭和富國墩在福建沿海的比較早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主要有殼坵頭和富國墩。
殼坵頭位于閩江口以南的海潭島上,屬平潭縣,1985年進行發掘,是一處文化内涵豐富的貝丘遺址。
出土石器以打制為主,其次是打制後稍經磨制的,通體磨制的為數極少。
石器種類有砍砸器、刮削器、锛、穿孔石斧和穿孔石刀等,還有數量可觀的石球。
同出骨器有鑿、匕、錐、镞、笄等,還有圖4-38大坌坑文化的石器和陶器(台南歸仁八甲村出土) 1&mdash3.石斧;4&mdash6.石锛;7&mdash10.陶罐殘片。
用蠔殼制的器具。
殼坵頭陶器以夾砂陶為主,摻粗砂和貝殼末,火候低,顔色不純。
以圜底器為主,其次是圈足器,器形有釜、罐、圈足盤、碗,豆和支腳等。
紋飾中多拍印麻點紋和繩紋,其次是貝印紋,即用貝殼邊緣壓出的花紋,此外還有戳點紋和刻劃紋。
少數陶器還有紅衣(圖4&mdash39)。
圖4&mdash39平潭殼坵頭的陶器1.2.罐;3.7.釜,4.支腳;5.8.10.缽;6.圈足盤;9.蓋;11.豆。
與殼坵頭性質相同的遺址還有平潭南厝場,白沙溪頭下文化層中也可見到少量與殼坵頭類似的文化因素。
金門島上的富國墩遺址則可能是與殼坵頭有密切關系的一處遺址。
富國墩又名蚵殼墩,是一處貝丘遺址。
所出陶片有黑色和紅色者,顔色不純,紋飾中有貝印紋、刻劃紋和指甲紋等。
其中貝印紋乃用各種不同的貝殼邊緣壓印出的波浪紋、點線紋和直線紋等,與殼坵頭所見十分相似。
富國墩遺址的年代,曾用貝殼測得三個碳14年代數據,分别是距今6310±370年(底層)、5800±340年(中層)和5460±320年(上層)。
這是以半衰期5568±30年來計算的,若用樹輪校正,當在公元前5500年至前3940年之間,與大坌坑文化接近。
殼坵頭的年代也應與此相當。
昙石山文化發現與分布昙石山文化是因福建閩侯昙石山遺址的發現而得名的。
遺址位于閩江下遊,是一個高出江面20餘米的長形土崗,旁邊是閩江的沖積平原。
1954年至1965年對遺址進行了六次發掘②,1974年又進行了第七次發掘①。
昙石山有三個文化層次,中下層是貝丘遺址,屬新石器時代,上層屬青銅時代。
一般認為昙石山文化僅指中下層的文化遺存。
現知昙石山文化主要分布于閩江下遊及沿海一帶,經過發掘的重要遺址除昙石山外,還有閩侯莊邊山下層、溪頭下層①和福清東張下層等處。
在閩西北的清流、光澤和閩東的霞浦等地也發現過類似昙石山文化的陶器,當是昙有山文化影響所及的範圍。
生産工具和經濟昙石山文化的生産工具有石器、骨器和貝制器物(圖4&mdash40)。
石器大多經過磨制,但精磨的很少。
器形圖4&mdash40昙石山文化的工具和武器1&mdash4.石锛;5.石鐮;6&mdash8.蚌鏟;9.骨笄;10&mdash16.骨镞;.18.石镞:19.陶網墜;20.21.蚌刀;22&mdash24,陶紡輪。
有锛、斧、鑿、鏟、鐮、刀、钺、镞等。
锛的數量最多,一般為長方形,橫剖面呈梯形、長方形或三角形,後者是昙石山文化中特有的形制。
沒有發現有段石锛,隻有個别的有脊石锛。
過去認為有段石锛是福建新石器時代文化的重要特征,值得商榷。
骨器主要有镞、鑿、錐等。
所謂貝制器,主要是牡蛎殼磨制而成,有的有兩個穿孔,似可作鏟用。
陶質工具有紡輪、網墜和圓陶片等。
從昙石山遺址發現的動物遺骸,經鑒定有印度象、葉猴、棕熊、虎、狗、豬、牛、梅花鹿、水鹿等,水生動物有魚、蚬、魁蛤、牡蛎、小耳螺等,爬行動物有鼈。
但因未分層次,不知是否都屬于昙石山文化。
溪頭下文化層出土的動物遺骸有象、水鹿、家狗、家豬、鼈、蚬、魁蛤、牡蛎、小耳螺等。
有些偶蹄類動物頭後骨骼有燒烤痕迹。
結合生産工具來看,當時應有一定的農業,飼養豬、狗等家畜,同時進行狩獵和捕撈大量水生動物。
陶器的制造在昙石山曾發現了一個燒制陶器的窯場,在一個10多平方米的範圍内便發現七座陶窯,均依緩坡而建,窯門朝東或東偏南,大多保存較好。
均為無窯箅的橫穴窯,窯室直徑0.7&mdash0.8米,深0.5&mdash0.6米,上口略收呈袋形。
窯内壁已燒成青綠色,至為堅硬,窯底有2&mdash3厘米厚的灰燼夾木炭塊,火口旁則堆着3&mdash8厘米厚的灰燼。
火膛在窯室前方,平底拱頂,斜坡通向窯室。
有的窯火膛與窯室之間用大石封口。
為解決沒有窯箅的困難,每個窯的窯室内均放置若幹截尖錐狀體的陶器作為支墊。
像這種無窯算的陶窯,在我國史前文化遺址中是獨一無二的。
昙石山文化的陶器以夾砂陶為主,約占80%,其中又有夾粗砂和夾細砂之分,顔色多灰色,其次是紅色或紅褐色,并有少量黃陶和黑陶。
一般用泥條盤築,口沿輪修,晚期有用快輪拉坯者。
陶器紋飾有繩紋、籃紋、方格紋、附加堆紋、刻劃紋、戳印紋和镂孔等多種,也有少量彩陶。
有的是紅陶繪深紅彩,有的灰陶帶把壺于細繩紋上也畫麻點狀紅彩。
陶器造型以圈足器和圜底器為主,有個别三足器(鼎),未見平底器。
一般無咀無流無鼻無耳,僅有個别的角狀把手。
器形主要有釜、豆、圈足盤、②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蘇秉琦:《石峽文化初論》,均載《文物》1978年第7期。
①以上年代均據達曼表進行樹輪校正。
①楊式挺:《談談石峽發現的栽培稻遺迹》,《文物》1978年第7期。
壺、杯等,也有少數鼎、簋、罐和器蓋。
圜底扁腹釜、圈足豆盤和圈足壺,是這個文化中數量最多并最富特征的器物。
這裡的炊器主要是釜,也有少數鼎,沒有甑、甗一類器物,說明谷物類糧食有限,一般不會蒸食幹飯(圖4&mdash41、42)。
圖4&mdash42昙石山文化晚期的陶器1&mdash4.杯;5.16.17.簋;6&mdash8.豆;9.10.15.壺;11.鼎;12.13.釜;14.罐;18.勺;19.碗。
埋葬習俗昙石山第六、七次發掘共發現墓葬三十五座,溪頭第二次發掘發現墓葬四十二座。
兩地墓葬的分布都比較密集,并有不少疊壓打破關系。
兩處墓地都各分為兩片,片與片之間相距6&mdash15米不等,說明當時存在着不同層次的社會組織。
假定每片墓是某個氏族在一定時期的死者,則整個墓地至少是屬于胞族的。
假如一片墓隻是一個家族在一定時期的死者,則整個墓地可能屬于某個氏族。
墓葬的排列不甚整齊,方向确有一定。
溪頭較早的墓頭朝東南,較晚的則頭朝西北,正好相反。
昙石山多數頭朝西南,少數頭朝東北,另有幾座頭朝西北或東南的。
無論成年人或小孩的墓塘都是長方形豎穴,邊緣不甚整齊,個别的有二層台,沒有發現葬具。
葬式以仰身直肢為主,也有個别仰身屈肢、側身屈肢和側身直肢的(圖4&mdash43)。
圖4-43昙石山墓24平面圖較早的墓大約隻有半數有随葬品,較晚的墓絕大多數有随葬品,每墓随葬品的數量也有增長。
随葬器物以陶器為多,釜、豆(簋)、壺為最常見,少數墓随葬石锛、石镞、陶紡輪等。
M18是溪頭出土器物較多的墓,墓塘長2.4、寬1.35米。
死者為一42歲左右的男子,頭朝西北,仰身直肢葬。
随葬器物均放置在死者左側,排成一排,計有陶釜九件,壺四件、豆、碗、杯各二件,簋、尊各一件,共計二十一件陶器,另在腳頭随葬石鑄一件。
大多數墓随葬器物僅一、二件或三、四件,看來社會内部已發生财富的差别,隻是這種差别還剛剛露頭,也很有限。
昙石山文化的居民根據對昙石山部分人骨的研究,比較接近于蒙古人種中的南亞類型,并具有一部分澳大利亞&mdash&mdash尼格羅人種的特征①。
男性平均腦量1521毫升,女性1485.6毫升。
男性身高僅163.5厘米,遠低于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居民的身高,而與河宕西樵山文化居民的身高比較接近。
昙石山M13中一位50歲左右的男人拔除了上颌兩個側門齒,由此可知閩越的先人也有拔牙的風俗。
古文獻中雖沒有閩越拔牙的記載,但有與閩越關系極為密切的台灣先民拔牙風俗的記載。
例如《太平禦覽》卷七八○引三國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中,就說到夷州人俗,“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齒”。
夷州就是台灣。
清《台海使槎錄》載:“哆啰社成婚,男女俱去上齒各二,彼此謹藏,以矢終身不易”。
過去在台灣南部恒春墾丁寮和鵝銮鼻石棺墓中均發現過拔牙的人骨,證明曆史記載不虛。
而台灣土著居民多為越人後裔,放福建史前居民有拔牙習俗也是情理中事。
①楊式挺:《試論西樵山文化》,《考古學報》1985年第1期。
芝山岩、圓山文化和鳳鼻頭文化芝山岩遺址與芝山岩文化芝山岩遺址位于台北市士林區芝山岩一帶,附近有雙溪與石角溪流過,遺址即在兩溪交會的地方。
芝山岩海拔僅40米,頂上和坡下均是遺址分布的地方①。
1979年和1981年,台灣大學人類學系曾對該遺址進行發掘,在圓山文化層之下,發現了一種新的文化層,因此命名為芝山岩文化。
芝山岩文化的石器以磨制為主,但磨制不精,同時還有部分打制石器。
種類有砍砸器、斧、锛、鑿、刀、杵、錘、磨石、镞和網墜等。
骨角牙貝器也比較發達,其中骨器有錐、魚叉、镞和兩頭尖的骨針。
後者可能是釣針,也可能是網針,總之跟漁業有關。
角器系用鹿角制成,有角錐和角鈎兩種,後者也許是角鋤。
由于遺址所在地下水位較高,不少有機質材料得以保存下來,包括木器、編織物和稻谷遺存。
木器大多殘斷,其中有掘土棒、殘木柄、殘木片和殘尖頭器。
殘木片可能是槳,殘尖頭器經火燒後再磨尖,或可作槍頭用。
編織物包括草編、藤編和麻繩等。
草編系人字紋織法制成的草席。
藤編發現時纏在一角錐柄部穿孔處。
繩子發現兩段,均用兩股搓成,質地可能是麻。
在芝山岩文化層的底部曾發現兩塊保留穗形的炭化稻谷,在A區1号探溝的貝殼堆積層中也篩出許多炭化稻米。
米粒較小,形狀粗短,長約4.2、寬約2.5毫米,長寬比約為1.7∶1,應屬圓粒形粳稻。
遺址中出土了大量動物骨骼,其中以鹿類為最多,包括骨、角和牙齒等,分屬梅花鹿和水鹿兩個品種。
其次是豬,包括頭骨、颌骨和牙齒等;再次是狗。
豬、狗可能是家畜。
其它還有魚、鼈、龜和大量貝類遺骸。
根據生産工具和大量動植物遺存來看,當時已有稻作農業和家育伺養,同時還有漁獵和捕撈業。
特别是稻谷遺存的發現,填補了台灣農業史的一段空白。
芝山岩文化有一套濁具特色的陶器。
在1萬多片陶片中,90%以上為不含砂或含砂量少的泥質陶,這與殼坵頭和昙石山文化正好相反。
顔色不純,有灰黑、紅、褐、橙等色。
均為手制,口部慢輪修整。
絕大多數陶器素面無紋,有紋飾的陶片不足4%,主要有繩紋、附加堆紋、戳印紋和刻劃紋等。
彩陶約占4%強,以黑彩為主,少數為橙紅彩。
一般飾于陶罐和陶缽上,陶罐彩紋從口到底被于全身,陶缽有的是外彩,有的飾内彩,有的内外兼施彩紋。
彩紋母題主要是平行線紋、平行條紋、網格紋、圓點紋、葉狀紋和三角紋等。
陶器造型比較簡單,有平底、圓底和圈足器三類,一般無咀無流無鼻無把,僅少量雙耳和捉手。
陶器種類以罐為最多,約占全部陶片的70%。
有圜底、平底和圈足之分,其中圜底罐可能是釜。
其次是缽,有平底和圜底兩種。
其它器物還有碗、盤、豆和器蓋等。
從這些陶器來看,與它以前的大坌坑文化相比有極大的區别,但其中一部分繩紋陶和刻劃紋陶也許是繼承大坌坑文化而發展起來的。
與福建昙石山文化相比,隻有豆和個别圈足罐相近,二者①韓康信、潘其鳳:《廣東佛山河宕新石器時代晚期墓葬人骨》,《人類學
皇娘娘台是夫左妻右,秦魏家固定為妻左夫右。
這三處墓他的合葬墓中的丈夫,葬式均為仰身直肢,妻子則側身屈肢,面向丈夫。
皇娘娘台還存在三座成年男性帶着兩位成年女性的合葬墓。
這些墓葬中的成年男子均仰身直肢位于墓穴中部。
兩側的女子,側身屈肢,面向男子,雙手屈于面前,顯示侍奉、屈辱的狀貌。
仔細觀察,可知二女子的情況還略有區别。
M24右側女性腰間随葬殘銅錐一件,右臂肘配戴一件石壁,頸項佩飾鑽孔綠松石小珠數枚,而左側女性僅頸項佩飾數枚鑽孔綠松石珠;M66左側女性身上有石壁二件,蹲在右側的女性一無所有:M48兩位女性骨架上均有紅色顔料,但右側女性較年青。
據此可推定墓中的一位女性當是男子的妻子,另一女性則是男性的妾(圖4-28)。
齊家文化的絕大多數成人合葬墓内的死者,均實行一次葬,圖4-28皇娘娘台M48合葬墓同時埋入墓穴,故他們當是在相近時間内死亡的。
合葬墓數量衆多,且女性地位卑下,難以把她們和男子同穴的原因,說成是諸如同時病故。
無疑,這類合葬墓中的女性,當是妻妾殉葬制下的犧牲品。
個别墓中的女性的葬式,還透露出她在殉葬時作過一番掙紮的情形,例如皇娘娘台的M76,墓中女性似經捆綁後仍作過掙紮,以緻下葬時,悖于同類墓慣例,背向左側的男子,雙手并攏舉于前方。
可見,至齊家文化時,無論是廣度,還是深度,夫權已達到史前時代至極的程度。
然而,夫權隻是父權的一個方面的表現形式,父權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即對妻子以外的親屬的控制。
柳灣M979和M1179分别合葬四人和五人。
兩墓中的(1)(為發掘時骨架編号)均被确定為成年男往,皆為一次葬。
M1179(1),居棺内,仰身直肢,頭向北,位于墓穴正中,(2)&mdash(4)均屍骨不全,為二次葬,分置于木棺的東西兩側。
M979(1),仰身直肢,頭向北,居棺内且位于墓穴當中,(2)&mdash(5)屍骨殘缺不全,當為二次葬,被分别置于棺之兩側。
兩墓顯示的一次葬者和二次葬者的現象,尊卑分明。
同時,M979内其他三人的年齡、性别被确定為(2)18&mdash22歲的男性,(3)10歲男性,(4)7歲男性,顯然,當是家長帶着先于他死亡的家族成員的合葬墓。
在柳灣墓地以後的時間中,父權又得到進一步發展,秦魏家南墓地的M6及M51反映了這類情況。
這兩墓均為成年人和小孩的合葬墓,皆為一次葬。
兩墓成年人的年齡都是36&mdash55歲的男性,小孩皆為6&mdash7歲。
無疑,當被認為是父輩和其子女的合葬墓。
墓中的成年人的葬式都是仰身直肢,小孩均為側身屈肢。
其實,這類父尊子卑的情況,早在皇娘娘台墓地也有相同現象的表現。
這裡的M27中的成年人及小孩的葬式,分别也是仰身直肢和側身屈肢。
總之,齊家文化已是父權窒息着人們的時代。
齊家文化居民死後均被埋入一定的公共墓地。
這些墓地或如皇娘娘台那樣,被分割成若幹區塊,或如秦魏家南、北兩墓地一樣,被分成若幹排列和墓組。
《周禮·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
這類制度當起源很早,在本書談到半坡類型墓地時,已指出當時已有一定的規劃墓地的制度。
從帶有年代關系标志的《秦魏家北墓地平面圖》①可以看出:(1)同一段的墓葬,①甯夏回族自治區博物館考古組:《甯夏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概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mdash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
在排列的位置相對集中,例如一排北頭兩座都是I段,自此往南依次排列的五座,均屬Ⅱ段;(2)同排在位置上聯接的墓葬,北頭的年代一般早于南頭;(3)二排的,墓葬,從位置上看,似可分為三組,即M124、117和125各為一組,剩下的位于它們中間的八座墓葬也是一組。
組間的空間距離,較同組諸墓葬間的間距大一些。
從年代上看,如把(1)、(2)兩點現象結合起來考慮,也可将這排分拆成三組。
可見,如暫不考慮M122的話,似可将北墓地分為排列位置聯接和年代早晚基本銜接的四個墓組,即:一排及二排的M124、117為一組;二排的中部,即除去兩頭的M124、117、125後,剩下的八座墓葬為二組;二排的M125和三排北邊的九座墓葬為三組:三排南頭的M132、128當列為四組。
隻有依據某種規則或成例進行預先規劃,才能形成這樣排列有序的墓地。
墓地的統一與分割,是死者生前社會組織的聯結與區分,統一和分化的形象反映。
共處一考古文化墓地的死者,生前當是同一人們共同體。
分割皇娘娘台墓地的區塊、秦魏家南墓地的排列及這裡所說的秦魏家北墓地的墓組内的死者,生前的社會組織,都是在以墓地為代表的共同體内、較小的次一組人們共同體。
這樣,秦魏家北墓地死者生前所在的社會組織,是分成墓地和墓組所反映的兩級組織。
關于墓組的情況,還需要作些說明:(1)第四墓組的墓葬,數量少,且無皿段墓葬,和一至三墓組比較,可說它不是一完整的墓組;(2)一至三墓組的墓葬及死者的數量分别為丸座(12人)、八座(11人)和十座(10人)。
這約略相近的情況指明,這三個墓組所代表的共同體的人口數量基本相同。
因為在正常情況下,于相同的時間内,隻有人口數量接近的單位,死亡的人數才能相近;(3)一、二兩墓組各自在同一段别内,均隻有一座夫妻合葬墓。
這說明墓組所代表的共同體在同一年代内,隻有一人才享有妻子殉葬的權利。
這些墓組死者的人數,和在同一年代内隻有一人能享有妻子殉葬權利的情況,很像民族學中所說的父權制家族。
如是,墓地所代表的共同體,則是高于家族的氏族了。
秦魏家北墓地所表述的共同體,當是由四個家族組成的氏族了。
父系家族“包含三代到四代同為一位父親的後嗣的近親,也包含這些人的妻和子女,有時更包含女婿以及其他被收入家族中來的親屬”②,即是由若幹對過着單偶婚制(有的多妻)生活的夫妻及其子女組成的親屬集體。
恩格斯研究了大量的父權制家庭的民族學資料指出:“這種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父權;所以,這種家庭形式的完善的典型是羅馬的家庭。
..羅馬的父權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數量的奴隸,并且對他們握有生殺之權”①。
齊家文化的居民,已把自己所處的社會制度。
推進到了恩格斯所說的羅馬式的父權制階段。
②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甘肅工作組:《甘肅永靖大何莊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4年第2期。
①甘肅省博物館:《甘肅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60年第2期;又《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第四次發掘》,《考古學》1978年第4期。
第三節 東南與華南自然環境與曆史背景 中國的東南與華南包括今福建、台灣、廣東、海南和廣西各省,以及浙江、江西、湖南備省的偏南地區,面積有七八十萬平方公裡。
這裡地處我國的最南部,北回歸線橫穿其間,因而氣候比較炎熱,五嶺以南幾乎全年無冬。
又因靠近海洋,受季風影響甚大,雨量十分豐富,年雨量多在1500毫米以上,屬亞熱帶一熱帶濕潤季風氣候。
這裡的地形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海岸線長,島嶼衆多:二是丘陵縱橫,平原甚少。
本區不但海岸線長,而且多是岩岸,港灣甚多,加上就近有很多島嶼,包括我國最大的兩個島台灣和海南島在内,使得本地的許多居民長期與海洋打交道,發展了一種獨具特色的海洋文化。
在史前時期,已有許多居民采食海貝等物,從而在海邊、河口形成了許多貝丘遺址,是海洋文化的最早的遺存。
這裡的丘淩多在海拔1000米以下,主要山脈有武夷山、羅霄山和南嶺等,還有很多較小的丘陵。
丘陵地區坡緩谷寬,自然資源豐富,有利于史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
但因地形過于分割。
彼此不相連續,又沒有一個明顯的中心,所以本區的史前文化也被分割成許多小區。
這些小區往往圍繞着一條小河和海岸小平原發展起來,以後就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許多古代的國家,史稱百越,包括錢塘江流域的于越,瓯江流域的東瓯,閩江流域的閩越,珠江流域的南越,西江中遊的西瓯和紅河流域的駱越等,此外在山區還有山越。
因此東南和華南的史前文化實為百越先祖的文化②。
早在舊石器時代,這裡便有人類居住。
廣東曲江曾發現屬早期智人的馬壩人的化石,廣西柳江則發現了屬晚期智人的柳江人,其體質特征已接近現代蒙古人種。
台灣也發現過屬晚期智人的左鎮人。
至于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遺址,則更是遍及廣西、廣東、福建和台灣等省區。
華南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華南有非常豐富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它本身又可分為兩個階段:前段以獨石仔、黃岩洞、青塘圩和大龍潭為代表,後段以甑皮岩和仙人洞為代表。
至于西樵山的細石器遺存,則可能是屬于中石器時代的。
西樵山細石器遺存西樵山位于廣東南海縣,是珠江三角洲沖積平原上一座孤立的古火山。
該山周圍約13公裡,有許多小山峰,主峰海拔354米。
從1955年以來曾在此進行過多次考。
古調查和試掘,發現有20多個地點有文化遺存,但大多年代較晚,隻有火石崗、旋風崗、太監崗和南蛇崗四處可能是屬于新石器時代早期甚至是中石器時代的①。
在西樵山東麓,北起火石崗,經旋風崗、南蛇崗向南至張坑一帶的山坡上,有許多燧石、瑪■等矽質岩石料,火石崗的南坡更是燧石、瑪■的豐富②青海省文物管理處考古隊:《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mdash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
①安志敏:《中國早期銅器的幾個問題》,《考古學報》1981年第3期。
産地,它們是制造綱石器的理想原料。
在太監崗南坡進行試掘,發現有合細石器的原生文化層,其中出土細石器石核、小石葉和石片石器。
在火石崗、太監崗、南蛇崗和旋風崗也都分布着許多細石器。
由此可見西樵山可能是一個細石器的制作場,也是使用細石器人民的一個文化遺址。
西樵山的細石器制品至今已發現一千多件,包括石核、石葉、石片石器和石核石器。
其制作方法大體上接近于陝西沙苑石器和内蒙古海拉爾松山的石器,但缺乏尖筆頭式石核,也沒有圓刮器、雕刻器、石镞和石鑽,西樵山的三角形楔形石核和帶把石核亦為華北細石器遺存中所未見。
可見西樵山細石器還有自己的明顯特點。
獨石仔和黃岩洞在廣東和廣西的丘陵地帶喀斯特地形非常發育,有很多天然的石灰岩溶洞,其中育不少适于人類居住。
大多數新石器時代的早期遺址就是在這種洞穴中發現的,獨石仔和黃岩洞都屬于這樣的洞穴遺址。
獨石仔位于廣東省陽春縣城北30公裡,洞口朝東,高出當地河面約10米。
洞内堆積分上中下三層,均出有數量不等的文化遺物①。
這裡出土石器二四三件,其中絕大多數是打制的,包括砍砸器、刮削器、石錘、石砧和許多石核與石片。
磨制或局部磨制的僅十六件,包括石斧和穿孔石器等。
此外還有骨镞、骨錐和大量野生動物骨骼,以及炭屑、灰燼、燒骨和燒石,有些地方還有大量的螺蚌殼。
由此可知當時的經濟主要是狩獵采集和撈取水生軟體動物。
黃岩洞在廣東省封開縣東北60公裡,高出當地河面15米①。
該洞曾多次調查發掘,發現石器一二二件,絕大部分為打制的,主要是砍砸器和刮削器,此外還有石錘和石核等。
磨制石器僅見石斧和穿孔石器各一件。
從制法和種類來看,均與獨石仔大緻相同。
與石器同出的其它遺存包括人顱骨化石、大量動物骨骼、螺殼蚌殼、炭屑、灰燼等,其經濟和發展水平都應和獨石仔相近。
這兩處遺址唯一可定為新石器時代的特征是幾件磨制石器,比例不及打制石器的十分之一,且磨制和作孔均很粗糙。
這裡沒有發現任何陶器,也沒有發現原始農業和養育業的痕迹,因此它們的發展階段應屬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或新石器時代的開頭。
獨石仔上層螺殼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12950±300年,黃岩洞貝殼有兩個碳14年代數據,分别是公元前9980±200年和公元前9000±300年①。
但石灰岩地區貝類碳14年代往往偏老,這些數據僅供參考。
青塘圩和大龍潭青塘圩原屬甕源縣,位于縣城西南44公裡,後劃歸英德縣管轄,滃江和青塘河流貫其間,該處有許多石灰岩小山,高50&mdash100米不等。
山多溶洞,在朱屋岩、仙佛岩、吊珠岩和獅頭岩黃岩門1&mdash4号洞均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①。
這些洞中的堆積多數為微紅色或灰色的半膠結文化層,内含大量田螺殼動物碎骨、燒骨和炭屑等,也有個别人額骨和股骨碎片。
所出石器多打制,器形有斧、锛、砍砸器、刮削器、石砧、砺石等,也有個别局部磨制的石锛。
同出少量陶片,有夾砂粗陶和泥質軟陶兩種,顔色①張忠培:《齊家文化研究》(下),《考古學報》1987年第2期。
①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綱》第144頁,三聯書店。
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52&mdash53頁。
①陳國強等:《百越民族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
不純,有紅、灰、黑等色,表面飾細繩紋等,有的似有紅赭色陶衣。
大龍潭位于廣西柳州市南郊,離市區僅1.5公裡。
遺址位于龍潭山南名為鯉魚咀的岩廈處,岩廈高8米,深約2.5米,大龍潭潭水即在前面流過。
遺址長約10米,寬5&mdash8米,面積約60平方米,有兩層文化堆積①。
上層為灰褐色土,含大量螺殼和動物骨骼;下層為黃褐色土,含大量貝殼和動物骨骼,土質已部分膠結。
兩層都有許多文化遺物出土。
下文化層内有兩處灰燼堆積,中有燒骨、螺殼和紅燒土,是固定燒火的地方。
下文化層上部發現至少代表六個個體的人骨,當為墓葬。
人骨踡曲,似屬蹲葬和跪葬(圖4-29)。
本層石器絕大部分為打制,除石核、石片外,主要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狀器,其中有三十件為近細石器的燧石刮削器。
磨制石器僅石斧和穿孔石器各一件。
同出骨錐、骨針、骨刀和八塊陶片。
陶片有紅黑圖4-29柳州大龍潭墓葬平面圖兩種,質軟,飾粗細繩紋(圖4-30)。
這層的石器從制法到類型都同獨石仔和黃岩洞相近,隻是新出現了極少的陶片,因此總體文化特征同青塘圩更加接近。
關于這層文化的年代共測過四個碳14年代标本,其中兩個是測的螺蛳殼,分别為公元前19070±450年和公元前16610±30年;兩個人骨的标本分别是公元前9500±150年和公元前8560±150年①。
由于石灰岩地區貝類的碳14年代一般偏老,而人骨的年代則是比較可靠的,故知華南最早的新石器時代遺存,包括尚沒有陶器的獨石仔、黃岩洞在内,大緻為公元前10000年至前8000年左右。
豹子頭貝丘遺址群在廣西南甯地區的邕江兩岸,分布着許多貝丘遺址,其中較重要的有豹子頭、敢造、西津等十四處②。
位置多在大河拐彎處,或在大小河彙合的三角咀上,依山面水,遺址高出河面3至20米不等。
豹子頭在邕江大拐彎的北岸,高出水面約15米,地表有大量灰白色螺殼堆積,從被河水沖刷的斷崖來看,螺殼堆積厚約3米,其中發規許多石器、骨器、蚌器、陶片和動物骨骼。
敢造發掘的一條探溝中發現人骨十四具,未見墓塘,有蹲葬、屈肢葬和仰身直肢葬。
有的人骨較亂,葬式不明。
一般無随葬品,個别的頭骨旁有骨等。
在西津發掘144平方米,發現人骨一百多具,也無墓塘。
絕大多數都是蹲葬,發現時頭骨坐于四肢骨上,上肢骨屈向胸前,下肢骨作蹲踞式,成抱膝狀。
此外還有少數仰身、俯身和側身屈肢葬者。
又在長塘發掘的一個探方中發現十五具人骨,也是卷曲很甚,其中兩具周圍撒赤鐵礦粉,一具用石子圍成墓塘,一具用螺殼壘成墓塘,一具手握蚌器,一具人骨上有一牛腿骨。
這些遺址中出土的石器大多經過磨制,但制作不精,大部分留有天然岩面或打擊疤痕,器形有斧、锛、鑿、刀、矛、杵等,顯然比大龍潭等處的石器要進步得多。
此外還有骨角器和蚌器等。
陶片甚多,但無可複原者。
多為夾砂粗陶,以灰褐色和紅褐色為主,也有黑色的。
多泥條盤築,多飾粗細繩①黃慰文等:《廣東南海縣西樵山遺址的複查》,《考古》1979年第4期;曾琪:《西樵山東麓的細石器》,《考古與文物》1981年第4期,①邱立誠等:《廣東陽春獨石仔新石器時代洞穴遺址發掘》,《考古》1982年第5期。
②宋方義等:《廣東封開黃岩洞洞穴遺址》,《考古》1983年第1期。
紋,有的内壁也有反繩紋。
器壁較厚重,器形大抵多直口鼓腹圓底釜和圜底缽。
豹子頭曾測定七個碳14年代數據,其中六個系螺殼标本,測得年代在公元前8785年至前7675年之間,顯然偏早。
另一獸骨的數據是公元前3205±300年,似又偏晚。
甑皮岩和仙人洞甑皮岩在廣西桂林市南郊、距市中心約9公裡的獨山的西南麓,為一洞穴遺址③。
該洞高8米,寬13米,離現在山腳高約5米,洞左後側有一含水充沛的地下溶洞。
洞内新石器時代堆積約分兩層,中間有鈣華闆隔開。
洞内有火圖4-31甑皮岩墓葬分布圖膛、燒火堆和一個灰坑,洞内後部有一堆礫石和一些稍經打制的半成品。
洞内還發現十八具人骨,多為蹲踞葬,也有側身屈肢葬和二次葬的。
其中有六人頭骨穿孔,二人有撤赤鐵礦粉的痕迹,一人随葬兩件蚌刀(圖4-31)。
出土石器中打制和磨制大約各占一半,打制石器有砍砸器、盤狀器、刮削器、砧、杵等,磨制石器有斧、锛、矛、穿孔器和砺石,其中有不少是通體磨光者。
同出骨器有魚镖、錐、針、笄、镞,蚌器僅刀一種(圖4-32)。
陶片甚多,多為紅色,其次是灰陶,均有泥質和夾砂之分。
多飾繩紋,也有少量劃紋和席紋。
器形可辨者大約有釜、罐、缽等,還有少數三足器。
發現有大量動物骨骼和螺蚌殼。
其經濟當以狩獵、采集為主。
同出的動物骨骼中有不少豬骨,經鑒定應為家豬,這是我國最早的家畜遺存。
仙人洞在江西省萬年縣大源鎮,是一處洞穴堆積,1962年和1964年曾作過兩次發掘。
①洞内新石器時代堆積可分上下兩層。
下層發現燒火堆十處,灰坑三個。
出上石器中磨制與打制者大體相當,磨制石器有梭形器和穿孔器,打制石器有砍砸器、刮削器,另有石核和石片。
骨器較多,有魚镖、錐、針、镞、鑿等,另有角鑿、牙刀和較多的穿孔蚌器。
陶片也較多,主要是夾砂陶,顔色不純,大部分飾繩紋,有的裡外都有繩紋,有的繩紋上加網格形劃紋,有的在器口戳印圓窩紋。
器形主要是圜底釜一種。
上層器物較少,陶器中除夾石英砂粒者外,又有夾蚌殼末者,石器制作亦略顯進步。
從總體特征來看,仙人洞的上下層文化大體相當于甑皮岩的上下層文化。
甑皮岩曾測過許多碳14年代數據,其中以螺蚌殼為标本的共九個,年代在公元前9360年和前7020年之間;用骨骼測的兩個标本,分别是公元前7150±250年和前563O±410年;用木炭測的兩個标本是公元前7050±150年(下層)和前5730±150年(上層)。
仙人洞上層蚌殼的碳14年代是公元前8920±240年,下層骨骼的碳14年代是公元前6875±240年。
從文化特征來看,甑皮岩和仙人洞下層應屬新石器時代早期後段,磨制石器和陶器都已顯著增加,還出現了家畜飼養,這是比前段進步的地方。
但其經濟的主要成份仍屬狩獵采集這種攫取經濟的範疇。
這個階段的年代,從各種碳14實測結果來推算,大約為公元前8000年至前7000年左右。
沿海地區的早期貝丘遺址在廣西防城各族自治縣(原稱東興縣)臨海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中國考古學中碳十四年代數據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①廣東省博物館:《廣東翁源縣青塘新石器時代遺址》,《考古》1961年第11期。
河口的小山崗上,有亞菩山、馬蘭咀山和杯較山三處貝丘遺址,前兩處并經過試掘②。
三處都有大量的貝殼堆積,出土石器絕大部分是打制的,其中有蠔蛎啄、砍砸器、網墜、手斧狀石器和三角形石器等。
有些蛋圓形或近球形的礫石上常有敲砸痕迹,可能也是砸擊貝殼的工具。
磨制石器僅見斧、锛、鑿等,還有磨盤和石杵,但數量都很少。
骨器有錐和镞,蚌器有鏟,還有一種穿孔蚶殼,可能是做網墜用的。
此外還有大量的動物骨骼。
遺址中出土陶片不多,夾砂或蚌末,顔色不純,有紅陶和灰黑陶等,上飾繩紋,也有劃紋。
器形可辨的多為釜、罐之類,均為圜底。
廣東省潮安的沿海地帶也曾發現一些貝丘遺址,其中主要有陳橋村、石尾山和海角山三處①。
這些遺址中都有大量的斧足類和腹足類貝殼,其中陳橋村距海岸稍遠,仍主要是海貝堆積,以牡蛎殼為最多,另有少量淡水産的蚬和蚌,還有為數極多的魚骨和海龜、海鼈的遺骸。
陸生動物有牛、鹿、豬骨等。
這些遺骸最清楚地反映了當時的經濟主要是狩獵采集和撈取水生動物。
遺址中出土的石器是與這種經濟相适應的,以打制的為主,種類有蠔蛎啄、砍砸器、敲砸器和手斧形器等,磨制石器僅锛一種,上面仍留有部分打制痕迹,骨器為數甚多,制作精緻。
有斧形器、三角形刀、錐、镞、針等,還有不少經過加工的骨料。
陶片多夾砂或摻貝殼末,火候甚低,多外紅内灰,飾繩紋、劃紋和蚶殼壓印紋,有的口部塗赭紅色帶,器形可辨的有釜、罐、缽等,均為圜底。
石峽文化發現與分布石峽文化是因廣東省曲江縣石峽遺址的發現而命名的。
遺址位于縣治西南2.5公裡馬壩人洞穴所在的獅頭山與獅尾山之間,因是兩座石山之間的峽地,故名石峽,這個遺址是1972年發現的,1973&mdash1976年進行發掘,發現了大批墓葬和富有特征的器物,因而被稱為石峽文化①。
石峽文化主要分布于廣東省的北江與東江流域,過去發現的曲江坭嶺、葡勺山下層、始興新村、河源上莞墟、寶安大石寨、龍川坑子裡等地,都有石峽文化的遺存。
關于石峽文化的年代目前研究尚不充分。
石峽遺址的墓葬曾被分為三期,其中一期的M79碳14年代為公元前2730±155年,三期的M43出土木炭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2865±185年。
前後颠倒。
另有期屬不明的M26(一說屬三期)碳14年代為公元前2480±150年①。
比照與石峽文化關系密切的良渚文化和樊城堆文化的年代,大緻可以推定石峽文化為公元前3000年至前2500年左右,當屬銅石并用時代。
生産工具和武器石峽文化的生産工具和武器幾乎都是石器(包括部分玉器),陶器僅紡輪一種。
未見骨角牙蚌器,可能與酸性土壤不易保存有機質材料有關。
②柳州市博物館等:《柳州市大龍潭鯉魚咀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83年第9期。
①黎興國等:《柳州大龍潭貝丘遺址年代及其與鄰近地區的對比》,載《第四紀冰川與第四紀地質論文集》第4集,地質出版社,1987年。
①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等:《廣西南甯地區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75年第5期,①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工作隊:《廣西桂林甑皮岩洞穴遺址的試掘》,《考古》1976年第3期。
石器大多通體磨光,并且廣泛地運用切割法和管鑽法。
許多器物棱角分明,線條剛直,器身薄而均勻,有的還有明顯的切割痕迹。
穿孔多為兩面鑽,也有單面鑽的。
石器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圖4-33):钁:是石峽文化特有的工具。
長身、弓背,兩頭有刃且不對稱,一頭較短較窄,一頭較長較寬,形制很象現代的丁字鎬,當是挖土的利器。
斧:全部為穿孔扁斧,一般器身扁薄,上穿一孔。
未見黃河、長江流域普遍使用的那種剖面呈橢圓或長方形的厚重石斧。
锛:多為近長方形的梯形锛,有長短兩種。
有段锛:它是東南沿海特有的石器,石峽發現二十九件。
有肩锛:它是華南特有的石器,石峽發現八件。
圖4-33石峽文化的工具和武器1.钁;2.斧;3.5.锛;6.7.有段锛;8.雙肩锛;9&mdash11.鑿;4.12.钺;13&mdash16.陶紡輪;17&mdash19.石镞。
鑿:體形窄長,有普通鑿、有段鑿和圓鑿三種。
後者是石峽文化所特有的,可鑿圓孔。
石峽M47曾出土大小四件一套圓鑿。
墓主人當為一專門的木作工匠。
钺:多梯形斜弧刃,器身扁薄,有的是用玉材制作的。
還有少數有肩石钺,其造型已與商周時期的銅钺十分接近。
镞:數量甚多,僅石峽就有五七四件,剖面呈菱形,多數有铤。
陶質生産工具僅見紡輪一種,制作精緻。
形制多樣,有的上面戳刺美麗的花紋。
稻作農業遺存在石峽文化的遺址中,曲江石峽和泥嶺均曾發現稻谷遺存,以石峽較為豐富。
石峽下文化層中有些經火燒過的草拌泥(牆壁塗料)中,或竈坑邊燒過的硬土塊中,有許多稻殼和稻草碎屑;有的灰坑中發現有零星的炭化稻米。
有九座墓葬(都是随葬品豐富的大墓)中随葬稻谷或稻米,發現時已與泥土凝結成一立升左右的團塊①。
根據鑒定,這些稻谷和稻米均屬于栽培稻,包括籼稻和粳稻兩個亞種而以籼稻為主。
鑒于許多籽粒不夠充實飽滿,且大小不一,反映當時品種不純,種植技術還比較原始。
除稻谷外,石峽遺址中還發現了山棗核和桃核,反映當時還存在一定的采集經濟成份。
日用陶器石峽文化的陶器比較發達,有泥質和夾砂兩類,前者多灰褐色和灰黃色,後者多灰褐色,也有少量紅陶、黑陶和白陶。
大多數陶器是輪制或模制的,或者是輪模合制的。
大約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陶器是素面無紋的,其餘陶器或飾繩紋,或飾附加堆紋、劃紋與印紋。
釜和釜形鼎常飾繩紋,壺、罐、釜、鼎常有附加堆紋,豆、盤等圈足器常有摟孔,甕、罐、豆、鼎有時有幾何形印紋。
陶器造型的突出特征是圈足器、三足器和子母口特别發達,圜底器較少,隻有個别的平底器。
器蓋甚多,一般無把、無耳、無咀、無流,隻有少數雙鼻。
陶器種類雖較複雜,但最主要的隻有釜、鼎、三足盤、圈足盤和豆五種。
其次是壺、罐,甑、鬶、杯、盂、甕、觯形器等都很少(圖4&mdash34)。
①江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江西萬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遺址試掘》,《考古學報》1963年第1期;江西省博物館:《江西萬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遺址第二次發掘報告》,《文物》1976年第12期。
圖4&mdash34石峽文化的陶器1.2.盤形鼎;3.4.釜形鼎;5.白陶鼎;6.異形鼎;7.盆形鼎;8.釜;9.甑。
釜為侈口扁腹圜底,多飾繩紋,有的底部有煙。
鼎有三種,即釜形鼎、盆形鼎和盤形鼎,以後者為多,其差别可能是用于炊事上的具體功能不同所緻。
三足盤、圈足盤和豆乃是主要的炊器。
裝飾品和宗教用品石峽文化中所出裝飾品和宗教用品比較複雜,有琮、璧、瑷、璜、玦、環、管、珠、墜飾、圓片飾、鳥形飾和松綠石飾等。
原料多為軟玉和近玉的美石,加工比較精細,多為較大墓葬的随葬品。
埋葬習俗在石峽共發現墓葬六十四座,分布密集,有不少互相疊壓或打破的情況。
墓葬形制單純,基本上隻有長方形豎穴一種。
比較特别的常在墓底抹草拌泥,其中夾雜有稻殼和稻草屑,有時四壁也抹草泥。
其次是入葬前将墓穴燒烤,不少墓邊被燒成紅色。
墓坑多東西向,未見葬具,隻有個别墓中堆放大量石灰岩石塊。
埋葬方式分一次葬和二次葬兩種。
人骨多已朽壞,僅個别保存完好。
例如M70是一座較大的墓,長3.1、寬1.1、深0.37米,人骨頭部朝東,仰身直肢,經鑒定為一40多歲的女性。
她的前額有一道已經愈合的傷痕,左翼部有一穿孔的傷洞。
墓中堆放大量石塊。
二次葬墓一般較深,約0.8&mdash1.2米,周圍墓壁經火燒烤,形成2&mdash3厘米厚的紅燒土,墓底或填土中常見木炭、竹炭和燒土塊。
二次葬的屍骨多放置在墓底東南隅,僅三座在東北隅,上面或附近往往撒放赤鐵礦粉。
這種墓一般有兩套器物,一套是随入骨遷來的原一次葬時的器物,陶器多破碎殘缺,分散在墓底或填土中;另一套比較完好,擺放整齊,是二次葬時的随葬物品。
同墓地中有些一次葬墓骨骼零亂不全,器物破碎殘缺,應是二次葬時被遷走的墓。
這種二次葬制明顯不同于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所見的二次葬方法,是石峽文化特有的葬制(圖4&mdash35)。
圖4&mdash35石峽墓43平面圖1.二次葬屍骨位置絕大多數墓有随葬品,以随葬陶器和石器為大宗,同時有較多的裝飾品。
大小墓有明顯的差别,大墓随葬品一般在六十件以上,最多達一百一十多件,小墓則僅數件或一無所有。
M43是較大的一座,長2.62、寬1.19、深1.15米。
一次葬時的器物遷來散放在墓底,多已破碎殘缺,其中有釜形鼎、盤形鼎、甑、罐、三足盤、豆、夾砂蓋豆、器蓋和锛、鑿、镞、石片等。
遷來的屍骨放在東頭偏南一次葬陶片上,二次葬陶器及其它器物則放在墓中一次葬陶片上,其中有釜、釜形鼎、盤形鼎、圈足盤、豆、夾砂蓋豆、夾砂罐等陶器,有穿孔扁斧、钁、锛、有段锛、有肩锛、鑿、钺、镞等石器,還有陶紡輪及玉璧、玉笄和玉珠等。
這顯然是一位較富有者的墓葬,既随葬钺,當有一定的軍事權力和地位。
這是當時社會已明顯發生分化的有力證明。
同周圍原始文化的關系石峽文化不是孤立的,它同周圍的原始文化有相當密切的關系。
首先,石峽文化同江西的樊城堆文化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例如石峽文化中的盤形鼎和多種特殊式樣的鼎足、鬻和育段石锛等,便和樊城堆文化的清江築衛城下層和修水山背的同類器十分相似;特别有趣的是石峽M54出土的一組器物,竟和山背跑馬嶺1号房子的一組器物表現出明顯的相似性。
這種情況表明,當時通過北江到贛江的河谷是一條重要的交通孔道。
石峽文化同江蘇南部和浙江北部的良渚文化也有比較密切的關系。
例如石峽文化中的雙鼻壺、玉琮、王璧、穿孔扁斧和有段石锛等,都是良渚文化中常見之物。
特别是其中的玉琮和雙鼻壺,與良渚文化同類器幾乎沒有區别,顯然是良渚文化影響下的産物。
至于石峽文化同廣東南部珠江三角洲的西樵山文化的關系問題,後文将要比較詳細地分析,此處從略。
西樵山文化西樵山遺址與西樵山文化前面已經講到廣東南海西樵山的細石器文化遺存問題,實際上西樵山的大部分文化遺存是以雙肩石器、大型打制石器、繩紋陶或幾何形印紋陶為特征的,年代比細石器遺存要晚得多。
這些遺存分布在山崗上和西、南、北三邊的山麓,山上地點往往在霏細岩露頭的地方。
在主峰大科峰以西的雲路村附近發現了七個洞穴,它們均處于霏細岩脈上。
其中最大的滴水岩縱深37米,洞壁上到處有火燒的痕迹以及人工剝離岩石的痕迹,洞裡和附近的山上堆積着大量人工打制的霏細岩碎屑。
經過試掘的虎頭岩洞穴内,堆積着1米多厚的霏細岩碎屑以及炭渣、灰燼和燒石等。
根據這些痕迹推測,當時可能是燒熱岩石然後澆水使其炸裂,再撬下石塊來制做石器的,由此可見西樵山是一個大型采石場遺址。
在西樵山發現的二十多處石器地點中,大部分都堆滿人工打制的石片碎屑,還有不少石器的半成品或殘次品。
器形有雙肩的斧、锛、鏟等,石片石器有刮削器、尖狀器、龜背形砍砸器、矛形器等。
還有一些用霏綱岩、細砂岩、石英砂岩制作的各種锛、鑿等。
這些成品半成品或殘次品等大約有三四千件,其中通體磨光的不過一二百件,砺石一二十件。
比照同時期的其它遺址多以磨制石器為主的情況,這裡顯然是個大型石器制造場和粗加工的場所。
在這樣大規模的遺址群中,至今隻發現少數幾處有明确的文化層,但堆積很薄,範圍又小。
保存最好的鎮頭西坡也隻有長20多米、厚約1米的文化層,主要是淡水沙蚬等貝殼堆積。
各處發現的陶片也很少,加在一起不過一、二百片。
這些情況也證明西樵山主要是采石場和石器制造場,而不是一般的聚落居址。
根據西樵山的地理位置及西樵山石器的分布情況來看,這裡的石材和石器主要是供給珠江三角洲各小島的漁獵采集民使用的。
從西樵山沒有一般的永久性聚落居址而隻有一些零星的文化層來看,可以斷定西樵山并沒有居住着一個專營采石和制作石器,并同其它地方進行交換的社群或部落團體:而是由各地的漁獵采集民随時到西樵山采石制器,然後把成品或毛坯帶回各地。
離西樵山近的可能當天就返回了,離得較遠的可能要住幾天。
他們要生火要吃飯要使用少量陶器,這就是西樵山為什麼會有少量文化層,并且隻有少量文化層的原因。
西樵山出土的陶片盡管很少,俚對于确定遺址的年代和文化性質十分重要。
這些陶片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夾砂褐陶,常飾繩紋和刻劃紋;另一類是幾何形印紋陶。
比照西樵山周圍同類遺址的分期情況,前一類當屬新石器時代晚期,後一類至少已進入銅石并用時代甚至更晚。
楊式挺将西樵山和珠江三角洲的許多遺址進行了比較研究,認為它們是以西樵山石器制造場為紐帶和以西樵山類型的石器(主要是霏細岩制造的各種有肩石器)及陶器等遺物共存為标志的一個古文化遺址的群體,應當命名為西樵山文化①。
據國前所知,這個文化的遺址主要分布在所謂狹義的珠江三角洲大約1萬平方公裡的範圍以内。
這裡數千年前大概還隻是珠江口外的一些小島,故遺址一般都呈小崗,并有大量的貝殼堆積。
其中經過發掘的比較重要的遺址有佛山河宕、南海竈崗和鱿魚崗、增城金蘭寺、東莞萬福庵、深圳小梅沙、香港深灣和南丫島多處。
但若隻是以霏細岩的有肩石器為标準,則其範圍可擴大到整個廣義的珠江三角洲,其面積達3.4萬多平方公裡。
由于這些地區的遺址多未經過科學發掘和詳細研究,也不大了解西樵山文化周圍其它原始文化的情況,所以暫時還無法肯定這些地區是否都應包括在西樵山文化的範圍以内。
楊式挺将西樵山文化分為三期:早期以西樵山細石器遺存為代表,中期以飾繩紋、劃紋的夾砂褐陶為代表,晚期以泥質素面陶和幾何形印紋陶為代表。
但他又說将來如證明細石器遺存屬于中石器時代以至更早,則不應包括在西樵山文化内。
其實這類遺存即使沒有那麼早,因它與後兩期的遺存差别太大,看不出有多少共同特征,也不宜算作是同一文化的遺存。
職此之故,這裡所說的西樵山文化隻包括楊文的中晚兩期,并且為了方便起見,将中期改稱為早期。
早期遺存目前發現較少,主要有增城金蘭寺下層、東莞萬福庵下層、南海觀音廟口、深圳小梅沙和香港深灣F層等,西樵山出有肩石器及繩紋、劃紋粗砂陶的遺存即屬此期。
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三層貝殼測定的碳14年代為公元前417O±140年(經樹輪校正),可供本期年代的參考。
晚期遺存比較發達,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二層和第7、10、11、12等地點、金蘭寺中層、河宕、竈崗、就魚崗等處都是。
所測碳14年代數據也較多。
如西樵山鎮頭西坡第二層貝殼為公元前3710±125年(經樹輪校正,下同),竈崗貝殼為公元前4090±140年,河宕兩個人骨标本分别為公元前1950±100年和公元前2250±100年,高要茅崗兩個木炭标本分别為公元前2340±150年和公元前2785±140年。
如果把貝殼标本測年一般偏老的因素考慮進去,那麼晚期年代可能在公元前2700年至前1900年之間,大體相當于龍山時代的年代。
生産工具主要是石器,也有少量骨角牙蚌器。
以霏細岩為主要石料的有肩石器是西樵山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生産工具。
西樵山石器制作場出土的多打制的半成品、殘次品,也有一部分磨制較好的;其它遺址中則以磨制為多,包括通體磨光和隻磨刃部者。
器形以锛為多,其次是斧,也有一些似鏟者。
此外還有一些梯形的或有段的斧、锛、鑿,甚至還有一些既有肩又有段的石器(圖4&mdash36)。
根據各遺址石器的統計資料,①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東興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考古》1961年第12期。
圖4&mdash36西樵山文化的霏細岩石器1.锛;2.3.5.雙肩锛;4.雙肩鏟;6.雙肩斧。
(1.萬福庵;2.金蘭寺;3.5.高要;4.西樵山;6.南海藤湧崗) 西樵山文化中有肩石器約占60%,早晚都有;有段石器隻出現于晚期,且數量要少得多。
這同石峽文化中有段石器遠多于有肩石器的情況适成鮮明的對照。
在西樵山文化的許多遺址中,還曾發現石镞、骨镞。
穿孔蠔殼。
還有一種甚粗的穿孔骨針,似為織魚網的工具。
有些遺址還有石、陶網墜。
經濟生活西樵山文化的分布區全部位于珠江三角洲,現在是河道縱橫的低窪平原,稻作農業和桑蠶業十分發達。
但在數千年前的情況則完全不是這樣。
因為西樵山文化的遺址一般不在平地而是在一些小崗子、土墩或沙洲上,貝丘和沙洲遺址約占一半,出土貝類和其它水生動物大部表現為海生或河口型。
其中有馬來鳄、硬頭海鲶、斷斑石鲈、海豚、大魟魚、麗蚌或河蚌、藍蚬或河蚬、蚶、牡蛎、螺殼等。
陸生動物則有象、牛、豬、彌猴等。
說明當時陸地遠沒有現在多,大部分是小島、沙洲,從而人們的生計隻能以漁獵、捕撈業為主,而很少見到農業的痕迹。
生産工具中缺乏明确的農業工具,而多半是手工工具和漁獵工具也說明了這一點。
這與石峽文化以農業為主的情況形成鮮明的對照。
日用陶器西樵山文化的陶器種類少,數量也不算多,這是農業經濟不發達的又一表現(圖4&mdash37)。
早期以夾砂褐陶為主,泥質紅陶也占一定比例。
一般為手制,紋飾在夾砂陶多繩紋、劃紋,有時有篦點紋:泥質陶則多素面,同時有彩陶和镂孔。
彩陶多用紅色或赭色在原色底子或白衣上繪成,母題多橫帶,平行線紋,或似波浪紋等。
多圈足器和圜底器,也有少數平底器。
器形有釜、罐、缽、圈足盤、豆、杯和器座等,其中以圜底釜和圈足盤為最多,其它器物為數甚少。
晚期陶器的主要特點是幾何形印紋盛行,泥質陶和夾砂陶都有。
除繩紋、條紋、波狀劃紋以外,大多是曲尺紋、梯格紋、雲雷紋、長方格紋等,單河宕就有二十多種。
河宕下層還發現過少量彩陶,當屬晚期中較早的遺存。
這時仍以圈足器和圜底器為主,主要器類是圜底釜、圈足罐、圈足盤和豆,另有少量缽和器座。
深圳赤灣等地發現一種粗砂陶的爐箅,據說是烤魚類用的,當是本地的特産。
埋葬習俗早期僅高要龍帆發現一批蹲踞葬,其它遺址發現個别甕棺葬,無法全面了解其埋葬習俗。
晚期墓葬發現較多,圖4&mdash37西樵山文化的陶器早期:1.3.4.盤;2.7.11.缽;5.6.豆;8.12.圈足盤;9.圈足杯;10.釜。
晚期:13.14.豆;15.17.釜;16.18.圈足罐。
(1.2.4.7.金蘭寺;3.寶安捕魚山;5.葫蘆山;6.高要永山;8.深圳小梅沙;9.12.香港春坎灣;10.11.15.香港深灣;13.14.16&mdash18.佛山河宕) 計金蘭寺四座,竈崗六座、鱿魚崗三十六座,河宕舊墟七十七座。
一般東西向,頭東腳西,長方形豎穴,有的墓坑不甚明顯。
河宕中下層經鑒定的墓中,發現成年男性一律頭西腳東,女性一律頭東腳西。
這也許說明當時實行族外婚制,男女屬于不同的氏族,因而才有不同的葬法。
葬式多系仰身直肢,單人一次葬。
河宕有兩具人骨相距很近,但不能肯定是合葬。
華南新石器時代早期流行的蹲踞葬,在西樵山文化早期仍存,到晚期已完全絕迹了。
大約4O%的墓葬有随葬品,少則一件,多則兩三件。
随葬器物有陶器(釜、豆或圈足盤、罐和紡輪等)、石器(锛、镞、矛等)和裝飾品(象牙镯、骨镯、牙約發、骨梳、佩飾等)。
河宕經性别鑒定的墓葬中,女性多随葬陶紡輪,男性則多锛、镞、矛等,表明當時存在着兩性間的勞動分工。
從總體情況看,西樵山文化的墓葬都很小,随葬品不豐富,墓葬間的差别很小,這又是和石峽文化大不相同的。
其所以然者,主要是漁獵經濟限制了社會的發展。
隻有農業發展起來以後,這種情況才會改變。
西樵山文化的居民對河宕人骨的研究表明,西樵山文化的居民應屬于蒙古人種的南亞類型或南部邊緣類型,同時有一些同赤道人種相似的特性①。
男性平均身高1.66米,女性約1.54米,比黃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的居民都矮一些。
考古發現表明西樵山人有拔牙的風俗,其中河宕發現十九例,鱿魚崗四例,金蘭寺有一例。
一般拔除一對上側門齒,也有隻拔一顆上側門齒的。
此外,河宕還有五例拔上中門齒或中門齒與側門齒的,鱿魚崗有二例拔上右前臼齒。
後兩種部位的拔牙是其它地方所少見的。
《大藏經》五一卷《唐大和尚東征傳》載鑒真和尚飄泊到崖州(海南島文昌一帶)時,見“人皆雕題鑿齒”,應是西樵山文化拔牙風俗的遺留。
與石峽文化的關系西樵山文化與石峽文化一南一北彼此鄰近,應有比較密切的關系;但是由于二者所處自然環境不同,經濟類型不同,從而限制了相互關系的發展。
在石器方面,主要是手工工具比較接近,如都有雙肩或有段的斧、锛、鑿等,隻是比例不同,形狀也略有差别。
至于石峽文化的專門農具如石钁等,在西樵山文化中根本不見:西樵山文化中一些專門用于漁撈的工具也不見于石峽文化。
在陶器方面,二者都有較發達的圈足器和圜底器,但石峽文化多三足器而西樵山文化不見。
西樵山文化早期是沒有幾何形印紋陶的,到晚期則大為流行,很可能是受石峽文化影響的結果。
在埋葬習俗上,兩個文化都流行單人葬,長方形豎穴,東西向。
但石峽文化特有的二次葬風俗不見于西樵山文化。
石峽文化的大墓與小墓已有明顯分化,西樵山文化中目前隻發現小墓,看不出有分化的迹象。
閩台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從八仙洞到大坌坑台灣最早的人類文化遺存是從台東長濱鄉八仙洞獲得的,有人稱之為長濱文化。
所謂八仙洞包含有三個洞穴:潮音洞、海雷洞和乾元洞。
在這些洞内含陶片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層之下,均發現了僅出打制石器和骨器而沒有陶器的文化層。
三個洞穴共出土打制石器六千多件,包括砍砸器、刮削器、尖狀器和經過加工修理并有使用痕迹的石片石器。
同出的骨器有一百多件,包括錐、穿眼的針和兩頭尖的針(釣針或網針)等。
此外還有許多動物骨骼和木炭渣等。
八仙洞中木炭的碳14年代共測得五個标本,其中一個超過15000年,其餘四個距今僅為5000年至6000年間。
也許長濱文化本身延續的時期較長,①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廣東潮安的貝丘遺址》,《考古》1961年第11期。
代表着一種從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的文化遺存。
在台灣,可以确定為較早的新石器文化被稱為大坌坑文化。
它是以台北八裡鄉大坌坑貝丘遺址的發現而得名的。
這個文化主要分布在台灣西海岸地帶,以西南海岸最為密集,東海岸也有零星的分布。
主要遺址除大坌坑外,還有台北圓山下層、台南歸仁鄉八甲村及高雄林園鄉鳳鼻頭等處,大體都屬于貝丘遺址。
大坌坑遺址出土的陶片多夾粗砂,紅褐色或灰褐色,火候甚低,胎壁較厚。
多飾繩紋和劃紋,有的在口沿塗一圈紅色陶衣。
器形甚為簡單,大緻有釜、罐、碗幾種。
多屬圜底,個别的罐有矮圈足(圖4&mdash38)。
台南歸仁鄉八甲村所出蚌殼曾進行碳14年代測定,其中标本SI&mdash1229為距今5480±55年,(按半衰期5568±30年計算)樹輪校正的年代為公元前4355±160年。
殼坵頭和富國墩在福建沿海的比較早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主要有殼坵頭和富國墩。
殼坵頭位于閩江口以南的海潭島上,屬平潭縣,1985年進行發掘,是一處文化内涵豐富的貝丘遺址。
出土石器以打制為主,其次是打制後稍經磨制的,通體磨制的為數極少。
石器種類有砍砸器、刮削器、锛、穿孔石斧和穿孔石刀等,還有數量可觀的石球。
同出骨器有鑿、匕、錐、镞、笄等,還有圖4-38大坌坑文化的石器和陶器(台南歸仁八甲村出土) 1&mdash3.石斧;4&mdash6.石锛;7&mdash10.陶罐殘片。
用蠔殼制的器具。
殼坵頭陶器以夾砂陶為主,摻粗砂和貝殼末,火候低,顔色不純。
以圜底器為主,其次是圈足器,器形有釜、罐、圈足盤、碗,豆和支腳等。
紋飾中多拍印麻點紋和繩紋,其次是貝印紋,即用貝殼邊緣壓出的花紋,此外還有戳點紋和刻劃紋。
少數陶器還有紅衣(圖4&mdash39)。
圖4&mdash39平潭殼坵頭的陶器1.2.罐;3.7.釜,4.支腳;5.8.10.缽;6.圈足盤;9.蓋;11.豆。
與殼坵頭性質相同的遺址還有平潭南厝場,白沙溪頭下文化層中也可見到少量與殼坵頭類似的文化因素。
金門島上的富國墩遺址則可能是與殼坵頭有密切關系的一處遺址。
富國墩又名蚵殼墩,是一處貝丘遺址。
所出陶片有黑色和紅色者,顔色不純,紋飾中有貝印紋、刻劃紋和指甲紋等。
其中貝印紋乃用各種不同的貝殼邊緣壓印出的波浪紋、點線紋和直線紋等,與殼坵頭所見十分相似。
富國墩遺址的年代,曾用貝殼測得三個碳14年代數據,分别是距今6310±370年(底層)、5800±340年(中層)和5460±320年(上層)。
這是以半衰期5568±30年來計算的,若用樹輪校正,當在公元前5500年至前3940年之間,與大坌坑文化接近。
殼坵頭的年代也應與此相當。
昙石山文化發現與分布昙石山文化是因福建閩侯昙石山遺址的發現而得名的。
遺址位于閩江下遊,是一個高出江面20餘米的長形土崗,旁邊是閩江的沖積平原。
1954年至1965年對遺址進行了六次發掘②,1974年又進行了第七次發掘①。
昙石山有三個文化層次,中下層是貝丘遺址,屬新石器時代,上層屬青銅時代。
一般認為昙石山文化僅指中下層的文化遺存。
現知昙石山文化主要分布于閩江下遊及沿海一帶,經過發掘的重要遺址除昙石山外,還有閩侯莊邊山下層、溪頭下層①和福清東張下層等處。
在閩西北的清流、光澤和閩東的霞浦等地也發現過類似昙石山文化的陶器,當是昙有山文化影響所及的範圍。
生産工具和經濟昙石山文化的生産工具有石器、骨器和貝制器物(圖4&mdash40)。
石器大多經過磨制,但精磨的很少。
器形圖4&mdash40昙石山文化的工具和武器1&mdash4.石锛;5.石鐮;6&mdash8.蚌鏟;9.骨笄;10&mdash16.骨镞;.18.石镞:19.陶網墜;20.21.蚌刀;22&mdash24,陶紡輪。
有锛、斧、鑿、鏟、鐮、刀、钺、镞等。
锛的數量最多,一般為長方形,橫剖面呈梯形、長方形或三角形,後者是昙石山文化中特有的形制。
沒有發現有段石锛,隻有個别的有脊石锛。
過去認為有段石锛是福建新石器時代文化的重要特征,值得商榷。
骨器主要有镞、鑿、錐等。
所謂貝制器,主要是牡蛎殼磨制而成,有的有兩個穿孔,似可作鏟用。
陶質工具有紡輪、網墜和圓陶片等。
從昙石山遺址發現的動物遺骸,經鑒定有印度象、葉猴、棕熊、虎、狗、豬、牛、梅花鹿、水鹿等,水生動物有魚、蚬、魁蛤、牡蛎、小耳螺等,爬行動物有鼈。
但因未分層次,不知是否都屬于昙石山文化。
溪頭下文化層出土的動物遺骸有象、水鹿、家狗、家豬、鼈、蚬、魁蛤、牡蛎、小耳螺等。
有些偶蹄類動物頭後骨骼有燒烤痕迹。
結合生産工具來看,當時應有一定的農業,飼養豬、狗等家畜,同時進行狩獵和捕撈大量水生動物。
陶器的制造在昙石山曾發現了一個燒制陶器的窯場,在一個10多平方米的範圍内便發現七座陶窯,均依緩坡而建,窯門朝東或東偏南,大多保存較好。
均為無窯箅的橫穴窯,窯室直徑0.7&mdash0.8米,深0.5&mdash0.6米,上口略收呈袋形。
窯内壁已燒成青綠色,至為堅硬,窯底有2&mdash3厘米厚的灰燼夾木炭塊,火口旁則堆着3&mdash8厘米厚的灰燼。
火膛在窯室前方,平底拱頂,斜坡通向窯室。
有的窯火膛與窯室之間用大石封口。
為解決沒有窯箅的困難,每個窯的窯室内均放置若幹截尖錐狀體的陶器作為支墊。
像這種無窯算的陶窯,在我國史前文化遺址中是獨一無二的。
昙石山文化的陶器以夾砂陶為主,約占80%,其中又有夾粗砂和夾細砂之分,顔色多灰色,其次是紅色或紅褐色,并有少量黃陶和黑陶。
一般用泥條盤築,口沿輪修,晚期有用快輪拉坯者。
陶器紋飾有繩紋、籃紋、方格紋、附加堆紋、刻劃紋、戳印紋和镂孔等多種,也有少量彩陶。
有的是紅陶繪深紅彩,有的灰陶帶把壺于細繩紋上也畫麻點狀紅彩。
陶器造型以圈足器和圜底器為主,有個别三足器(鼎),未見平底器。
一般無咀無流無鼻無耳,僅有個别的角狀把手。
器形主要有釜、豆、圈足盤、②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蘇秉琦:《石峽文化初論》,均載《文物》1978年第7期。
①以上年代均據達曼表進行樹輪校正。
①楊式挺:《談談石峽發現的栽培稻遺迹》,《文物》1978年第7期。
壺、杯等,也有少數鼎、簋、罐和器蓋。
圜底扁腹釜、圈足豆盤和圈足壺,是這個文化中數量最多并最富特征的器物。
這裡的炊器主要是釜,也有少數鼎,沒有甑、甗一類器物,說明谷物類糧食有限,一般不會蒸食幹飯(圖4&mdash41、42)。
圖4&mdash42昙石山文化晚期的陶器1&mdash4.杯;5.16.17.簋;6&mdash8.豆;9.10.15.壺;11.鼎;12.13.釜;14.罐;18.勺;19.碗。
埋葬習俗昙石山第六、七次發掘共發現墓葬三十五座,溪頭第二次發掘發現墓葬四十二座。
兩地墓葬的分布都比較密集,并有不少疊壓打破關系。
兩處墓地都各分為兩片,片與片之間相距6&mdash15米不等,說明當時存在着不同層次的社會組織。
假定每片墓是某個氏族在一定時期的死者,則整個墓地至少是屬于胞族的。
假如一片墓隻是一個家族在一定時期的死者,則整個墓地可能屬于某個氏族。
墓葬的排列不甚整齊,方向确有一定。
溪頭較早的墓頭朝東南,較晚的則頭朝西北,正好相反。
昙石山多數頭朝西南,少數頭朝東北,另有幾座頭朝西北或東南的。
無論成年人或小孩的墓塘都是長方形豎穴,邊緣不甚整齊,個别的有二層台,沒有發現葬具。
葬式以仰身直肢為主,也有個别仰身屈肢、側身屈肢和側身直肢的(圖4&mdash43)。
圖4-43昙石山墓24平面圖較早的墓大約隻有半數有随葬品,較晚的墓絕大多數有随葬品,每墓随葬品的數量也有增長。
随葬器物以陶器為多,釜、豆(簋)、壺為最常見,少數墓随葬石锛、石镞、陶紡輪等。
M18是溪頭出土器物較多的墓,墓塘長2.4、寬1.35米。
死者為一42歲左右的男子,頭朝西北,仰身直肢葬。
随葬器物均放置在死者左側,排成一排,計有陶釜九件,壺四件、豆、碗、杯各二件,簋、尊各一件,共計二十一件陶器,另在腳頭随葬石鑄一件。
大多數墓随葬器物僅一、二件或三、四件,看來社會内部已發生财富的差别,隻是這種差别還剛剛露頭,也很有限。
昙石山文化的居民根據對昙石山部分人骨的研究,比較接近于蒙古人種中的南亞類型,并具有一部分澳大利亞&mdash&mdash尼格羅人種的特征①。
男性平均腦量1521毫升,女性1485.6毫升。
男性身高僅163.5厘米,遠低于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居民的身高,而與河宕西樵山文化居民的身高比較接近。
昙石山M13中一位50歲左右的男人拔除了上颌兩個側門齒,由此可知閩越的先人也有拔牙的風俗。
古文獻中雖沒有閩越拔牙的記載,但有與閩越關系極為密切的台灣先民拔牙風俗的記載。
例如《太平禦覽》卷七八○引三國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中,就說到夷州人俗,“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齒”。
夷州就是台灣。
清《台海使槎錄》載:“哆啰社成婚,男女俱去上齒各二,彼此謹藏,以矢終身不易”。
過去在台灣南部恒春墾丁寮和鵝銮鼻石棺墓中均發現過拔牙的人骨,證明曆史記載不虛。
而台灣土著居民多為越人後裔,放福建史前居民有拔牙習俗也是情理中事。
①楊式挺:《試論西樵山文化》,《考古學報》1985年第1期。
芝山岩、圓山文化和鳳鼻頭文化芝山岩遺址與芝山岩文化芝山岩遺址位于台北市士林區芝山岩一帶,附近有雙溪與石角溪流過,遺址即在兩溪交會的地方。
芝山岩海拔僅40米,頂上和坡下均是遺址分布的地方①。
1979年和1981年,台灣大學人類學系曾對該遺址進行發掘,在圓山文化層之下,發現了一種新的文化層,因此命名為芝山岩文化。
芝山岩文化的石器以磨制為主,但磨制不精,同時還有部分打制石器。
種類有砍砸器、斧、锛、鑿、刀、杵、錘、磨石、镞和網墜等。
骨角牙貝器也比較發達,其中骨器有錐、魚叉、镞和兩頭尖的骨針。
後者可能是釣針,也可能是網針,總之跟漁業有關。
角器系用鹿角制成,有角錐和角鈎兩種,後者也許是角鋤。
由于遺址所在地下水位較高,不少有機質材料得以保存下來,包括木器、編織物和稻谷遺存。
木器大多殘斷,其中有掘土棒、殘木柄、殘木片和殘尖頭器。
殘木片可能是槳,殘尖頭器經火燒後再磨尖,或可作槍頭用。
編織物包括草編、藤編和麻繩等。
草編系人字紋織法制成的草席。
藤編發現時纏在一角錐柄部穿孔處。
繩子發現兩段,均用兩股搓成,質地可能是麻。
在芝山岩文化層的底部曾發現兩塊保留穗形的炭化稻谷,在A區1号探溝的貝殼堆積層中也篩出許多炭化稻米。
米粒較小,形狀粗短,長約4.2、寬約2.5毫米,長寬比約為1.7∶1,應屬圓粒形粳稻。
遺址中出土了大量動物骨骼,其中以鹿類為最多,包括骨、角和牙齒等,分屬梅花鹿和水鹿兩個品種。
其次是豬,包括頭骨、颌骨和牙齒等;再次是狗。
豬、狗可能是家畜。
其它還有魚、鼈、龜和大量貝類遺骸。
根據生産工具和大量動植物遺存來看,當時已有稻作農業和家育伺養,同時還有漁獵和捕撈業。
特别是稻谷遺存的發現,填補了台灣農業史的一段空白。
芝山岩文化有一套濁具特色的陶器。
在1萬多片陶片中,90%以上為不含砂或含砂量少的泥質陶,這與殼坵頭和昙石山文化正好相反。
顔色不純,有灰黑、紅、褐、橙等色。
均為手制,口部慢輪修整。
絕大多數陶器素面無紋,有紋飾的陶片不足4%,主要有繩紋、附加堆紋、戳印紋和刻劃紋等。
彩陶約占4%強,以黑彩為主,少數為橙紅彩。
一般飾于陶罐和陶缽上,陶罐彩紋從口到底被于全身,陶缽有的是外彩,有的飾内彩,有的内外兼施彩紋。
彩紋母題主要是平行線紋、平行條紋、網格紋、圓點紋、葉狀紋和三角紋等。
陶器造型比較簡單,有平底、圓底和圈足器三類,一般無咀無流無鼻無把,僅少量雙耳和捉手。
陶器種類以罐為最多,約占全部陶片的70%。
有圜底、平底和圈足之分,其中圜底罐可能是釜。
其次是缽,有平底和圜底兩種。
其它器物還有碗、盤、豆和器蓋等。
從這些陶器來看,與它以前的大坌坑文化相比有極大的區别,但其中一部分繩紋陶和刻劃紋陶也許是繼承大坌坑文化而發展起來的。
與福建昙石山文化相比,隻有豆和個别圈足罐相近,二者①韓康信、潘其鳳:《廣東佛山河宕新石器時代晚期墓葬人骨》,《人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