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義和真理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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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空挺進呢?為什麼在任何地方世界就必須絕對地固定、絕對地完備了呢?如果“實在”真正是生長的,為什麼它就不能在我們此時此地所作的決定裡得到生長呢? 事實上,“實在”的确似乎是通過我們的思想決定而生長的——盡管這些決定都是非常“真”的。

    就拿天際的“大熊”或“杓”這星座為例。

    我們稱它為“大熊”或“杓”;又數了個數,稱它為“七”顆。

    我們說,“在我們數它們之前,它們就已經是七顆;”我們又說,“不論過去有沒有人注意過這星座象不象長尾的(或長頸的)動物,這相似的事實是一向就存在的。

    ”但試問,我們這種把人類新近的想法投射到過去無量時間的做法,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說,“絕對”思想者真地曾數過這星數,記過這星數,并愚蠢地作過這熊的比較嗎?難道說在我們人看到它們以前,它們就明白地是“七數”,明白地是“象熊”嗎?肯定地,這一些稱謂絕沒有使我們這樣想的含義。

    這些顆星隻是暗含地或實際地象我們稱謂它們的那樣;而是我們這些見到它們的人首先把它們明白地表示出來,把它們變成了“真的”。

    一個事實“實際上先就存在”,這就是說其實現的條件一切都已齊備,就隻差一個。

    在我們這個例子中,所差的唯一條件就是計數和作這比較的心。

    但應該指出,其決定我們的結果的(一旦我們考慮這些顆星時),還是這些顆星本身。

    計數決不改變它們的原來性質;它們的性質和部位既都不變,我們的計數,也決不會産生不同的結果。

    因此,我們永遠會提出這個計數。

    這個“七”數是永遠不能懷疑的,即使有人提出這疑問的話。

     這裡似乎有一點說不通。

    一方面,我們的計數不可否認地帶來有某種東西,是原來所沒有的;另方面,這東西又一向是真的。

    在一種意義上,我們是:創造了它;在另一種意義上,不過是發現了它。

    但是真地考慮這問題時,我們不能不把我們的計數當作原來就真的。

     因此,這些顆星的屬性必須永遠叫作是真的;但盡管如此,它們還是我們的理智對于事實世界所産生的真正的增加,而且不僅是意識上的增加,而也是“内容上”的增加。

    它們絕不摹寫任何原有的事物,可是符合原有的事物,适合它,擴大它,把它聯系到“戰車”、“籌碼”等物,而把它充實建立起來。

    我覺得,隻有人本主義的理論才真正正确地充實建立起這一事實,而這一事實正代表着無數其他的事例。

    在所有這些事例中,雖然聽來奇怪,我們的判斷确實可說是追溯過去和豐富過去的。

     無論如何,我們的判斷,通過它們所導緻的行為,是能夠改變未來的實在的。

    但談到那些表示信賴的行為時,例如信賴某人是誠實的,信賴我們的健康是夠好的,或者信賴我們能通過努力而獲得成功之類——這些信賴行為可能是這些所信賴事物變成真實的必要前件——泰勒教授就說①,我們這種信賴,無論如何,在我們表示它的時候(也就是在沒有行動之前),是不真的;而且我好象記得,他把一個人信賴宇宙的總的優美(無論如何,這将使信賴者在宇宙裡的作用更優美些,更偉大些)說成是一種“心靈上的欺騙”。

    但我們決不應為了他這種憤激的說法而就不去看事實的複雜性。

    我不相信,即使泰勒教授本身也會真地把這些信賴者看成是“欺人者”。

    事實上,在這些情況中,未來和現在是混在一起的;一個人永遠能運用假設的方式,來避免欺騙,但泰勒這種态度既表示有這樣荒謬行為的可能,我覺得也很好地說明,把真理看作隻是記錄某一個固定之物的這種真理觀念是多麼地愚蠢。

    理論性真理、消極摹寫的真理、追求它隻為了單純的摹寫——不是因摹寫對某物有何好處,而隻是覺得摹寫絕對是應該的——這種理想,如果冷靜地來看,簡直是一個荒謬的理想。

    因為,本來就存在的宇宙,為什麼必須還有副本存在呢?而且也怎能摹寫得象它的客觀存在那樣豐富多彩呢?就是說能夠,又為的什麼目的呢?他們會說,“即使你們的頭發,也有它們的根數的。

    ”的确,在事實上,它們是有根數的;但是為什麼我們必須把這根數也作為一個絕對命題來加以摹寫和确知呢?肯定地,認識隻是與“實在”相互作用并增加其效果的一種方式而已。

     ①見Montreal版McGill大學《季刊》1904年5月号所載泰勒批評實用主義(在他看來的實用主義)的一篇文章。

     這裡,反對者會問,“難道真理的認識,除了它可能給我們帶來的附帶利益之外,就沒有任何獨立的真實價值嗎?如果你承認有理論性滿意存在的話,它們不就把那些附帶的滿意都擠淨了嗎?如果實用主義也承認它們的話,實用主義不也就破産了嗎?”但是,隻要我們具體地、而不是抽象地用這些字眼,隻要我們站在真正實用主義者的立場來問,“究竟這些著名的理論性需要指的是什麼,這些理智性滿意在乎些什麼,”他們這些破壞性言論也就不攻自破了。

     因為,所謂理論性需要和理智性滿意不都隻是“一緻”的問題嗎?而且肯定地不是在“絕對實在”和它在我們心裡的副本之間的一緻,而是在我們本身可經驗的世界裡,在我們的判斷、客觀事物和我們的反應習慣之間的實際感覺到的一緻嗎?我們的需要這種一緻和愛好這種一緻,不都可想象為這樣一個自然事實——我們是發展理智習慣的,而習慣本身,在一個凡是同類事物都按一定規律經常發生的環境裡,乃是一種适應環境而有利于自己的反應——這樣一個自然事實的結果嗎?假使是這樣,我們所首先知覺到的,将一定是習慣的附帶利益,而我們的理論性生活則是後來産生而輔佐這些附帶利益的。

    事實上,也很可能就是這樣情況。

    在生命之初,任何暫時的知覺都可能是“真”的,如果那時有所謂“真”字的話。

    以後,人類的反應逐漸組織了起來,那時,反應的是真是假,就看它們能不能滿足我們的期望;能滿足我們的期望的,就是“真”的反應,要不就是“假”的。

    但是因為同類事物都要求同一類反應,因而也必然逐漸建立起一種“一緻”反應的要求;凡是結果是違背我們的期望的,我們就感到失望。

    對于我們一切更高級的“一緻”,這是一個完全說得通的基本道理。

    在今天,如果某一事物所要要求我們的一種反應,在我們習慣上隻是适用于相反一類事物的話,我們在思想上就不能順利地加以接受。

    這一個情況也就是我們在理智上所認為不滿意的。

     因此,理論性真理是屬于我們思想内部的一種東西,是我們思想上的某一些過程和事物與另一些過程和事物的“一緻”——“一緻”在這裡是很可加以明确的一些關系。

    假定我們在理智上真是高度組織起來的話,隻要我們感覺不到這種“一緻”的滿足,盡管我們覺得在我們所相信的事物中有些怎樣的附帶利益,也都是微不足道了。

    但事實是,我們的大多數人都沒有在理智上真正地高度組織起來;對他們來說,隻要在他們習慣的思想和陳述與他們所接觸到的有限的感覺世界之間沒有劇烈的沖突,這樣的一緻也就足夠使他們滿意了。

    因此,大多數人所認為應該達到的理論性真理,不過是獲得一套與它們的主辭并不顯著矛盾的賓辭而已。

    我們往往就通過不管旁的賓辭和主辭的辦法來保存這種理論性真理。

     但有一些人卻就是癖好理論,一如另一些人的癖好音樂一樣。

    他們追求内部統一的形式,遠遠超過附帶利益的範圍。

    他們盡是立系統,作分類,制簡圖,劃一覽表和發明那些理想的事物——一切隻為了癖好“統一”。

    他們的結果,對這些發明家來說,固然似充滿着真理,但是從旁觀者看來,往往是“人為,做作”得可憐。

    這也就是說,在真理問題上采取純理論的标準,和采取旁的标準是同樣靠不住的;那些絕對主義者,盡管他們自吹自擂,事實上也正同他們所攻擊的人同樣處于困境。

     我很感到這篇文章太雜亂了;但這整個題目是歸納的,嚴格的邏輯并不适用。

    最困難一點,是我的反對者竟沒有一人提出具體的方案。

    這裡,在結束本文以前,把我所認為人本主義的幾個要點重複介紹一下,也許對讀者有所幫助。

    這些要點包括: (一)一個經驗,不論是知覺的或者是概念的,要成為真的,必須與實在相符。

     (二)人本主義的所謂“實在”,隻是指某個目前經驗所可能與之實際上混合的旁的概念性經驗或知覺性經驗。

    ① ①這定義的用意,隻是為排除那種“不可做的”,不能用知覺的或概念的名詞來解釋的實在;當然,它仍包括獨立于認識者以外的一切經驗的實在。

    所以“在認識論上”實用主義的叙述是現實的。

     (三)所謂“符合”,乃是指這樣地加以考慮,而使我們在理智上和實際上得到某種滿意的效果。

     (四)所謂“考慮”和“滿意”,因為實際上達到這些要求可有各種各樣的方式,所以難下确切的定義。

     (五)籠統地說,所謂“考慮”一個實在,乃是指予以保存而盡量地不改變它的形式。

    但要這樣而又使我們滿意,必須還不抵觸這一實在以外的旁的實在,這些實在也同樣地要求我們加以保存。

    所以,盡可能地保存一切經驗,并在所保存的經驗裡盡可能地減少一切矛盾,這大緻可算是“考慮”和“滿意”這兩個名詞暫時最好的定義。

     (六)一個與實在相符合的經驗,它所包含的真理可能對這原來的實在是個确定的增加;我們未來的判斷可能就必須與它符合。

    但至少從實際的意義上說,我們這增加,可能原來就是真的。

    按照實用主義的看法,實際的真理和現實的真理是同一回事;也就是說:答案隻可能有一個,隻要有人問起這問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