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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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時間比進攻者所需要的少,因為在任何國家人們平時為防禦所做的準備都多于為進攻所做的準備。

     不過盡管在大多數情況下确實是這樣,但是防禦者在個别情況下仍有可能不清楚敵人推進的主要路線。

    如果防禦是以那些費時的舉措(例如構築一處堅固陣地等)為基礎的,那麼就更容易出現這種情況。

    此外,即使防禦者确實是位于進攻者的前進線上,但是隻要他沒有對進攻者發起一次攻勢會戰,那麼進攻者隻要稍微改變一下其原來的方向就可以繞過防禦者所占據的陣地,因為在歐洲有人定居的地方,陣地左右不可能沒有道路通過。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顯然不能在陣地上等待他的對手,至少不能指望在那裡進行會戰。

     但是在我們讨論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還能采取哪些手段之前,必須先考察一下這種情況的本質及其出現的可能性。

     在每個國家,同樣在每個戰區(我們現在就是隻談戰區),當然都有一些對進攻來說特别容易奏效的目标和地點。

    我們認為,在談論進攻時更明确和詳細地論述這個問題最為合适。

    在這裡,我們隻想指出,如果說最有利于進攻的目标和地點是進攻者決定其進攻方向的一個理由,那麼這個理由反過來也會影響防禦者,在防禦者絲毫不了解敵人意圖的情況下,這個理由應該引導他行動。

    假如進攻者不選定這個最有利的方向,那麼他就将放棄他本可以得到的一部分好處。

    我們看到,如果防禦者在這個方向上,那麼進攻者采取避開他和從他側面通過的手段不是無償的,而是要付出代價的。

    由此可見,一是一方面防禦者錯過其對手行進方向的危險以及另一方面進攻者從其對手側面通過的能力,都不像初看上去那樣大,因為進攻者選定這一個或那一個方向時,其明确的、大多起決定作用的理由早已存在;二是防禦者及其固定在某地的設施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錯過敵軍的核心。

    換句話說,如果防禦者的部署得當,那麼通常可以确信,對手會來找他。

     但是我們不應該也不能因此就否認防禦者連同其部署可能在某次遇不到進攻者。

    這就産生了一個問題:防禦者此時應該怎麼辦,防禦者的位置本來應帶來的好處還剩下多少? 我們自問,如果進攻者從防禦者的側面通過,那麼防禦者還能采取哪些手段呢?這些手段是: 1.防禦者一開始就把兵力分為兩部分,以便用一部分兵力有把握地擊中對手,然後用其餘部分趕去增援。

     2.防禦者集中兵力占領一處陣地,在對手從側面通過的情況下,迅速向側面前出。

    在大多數情況下,防禦者已經無法再準确地實現這種側向前出,而是不得不後退一些,進入新的陣地。

     3.防禦者集中兵力從側面進攻對手。

     4.防禦者對敵交通線采取行動。

     5.防禦者采取與對手同樣的方法,從其側面通過,去反攻對手的戰區。

     我們之所以在這裡列出最後一種手段,是因為人們可以設想這一手段在這種情況下可能産生效果,不過實際上這一手段與防禦的意圖(選擇防禦的理由)是矛盾的,因此隻能把它視為對手犯了大錯或具體情況的其他特點而導緻防禦者采取的一個反常手段。

     對敵交通線采取行動有一個前提,即我們的交通線比敵人的優越。

    當然這也是一個良好的防禦陣地的基本條件之一。

    盡管這種行動應該總是給防禦者帶來某個好處,但是在單純對戰區進行防禦時,這種行動很少适合發展成為作為戰局目的的決戰。

     單獨一個戰區的面積通常不會大到使進攻者的交通線很敏感的程度,而且即使進攻者的交通線很敏感,防禦者也很難通過對其交通線采取行動而阻止他實施打擊,因為進攻者實施打擊通常隻需很短的時間,而防禦者的這一手段要産生效果是緩慢的。

     由此可見,在針對一個力求決戰的對手時,以及在我們自己也熱切希望進行這一決戰時,這種手段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完全不起作用的。

     防禦者還可以利用的其餘三個手段都緻力于進行一場直接的決戰,緻力于以重心擊中重心,因此它們與防禦的任務更相符。

    但是我們現在一開始就要指出,在不完全否定前兩個手段的情況下,我們認為應優先考慮第三個手段,認為它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真正的抵抗手段。

     如果兵分兩路部署,那麼人們就有卷入一場哨所戰争的危險。

    如果針對的是一個堅定的對手,那麼這種哨所戰争在最有利的情況下也隻能是一種大規模的相對抵抗,而不會是防禦者想要的一個決戰。

    即使防禦者判斷正确,懂得避開這條歧路,但由于暫時分兵進行抵抗,總還是會明顯削弱自己打擊的力量,而且人們永遠沒有把握,不知首先前出迎敵的那些部隊是否會受到過大的損失。

    不僅如此,這些部隊的抵抗通常以退向趕來的主力部隊結束,而這往往給部隊帶來戰鬥失敗和舉措不當的印象,從而以這種方式顯著地削弱部隊的士氣。

     第二個手段是以在一處陣地上集中的兵力,到對手企圖避開我方陣地前往的地方去設伏。

    防禦者運用這種手段時,面臨因抵達太遲而陷入兩種舉措均半途而廢的危險。

    此外,一場防禦會戰要求統帥沉着冷靜、深思熟慮并了解甚至熟悉地形,而這一切在緊急前出時是做不到的。

    最後,可構成一個有利的防禦會戰戰場的陣地畢竟太少,不是在任何道路和道路上的任何地點都可以找到的。

     相反,第三個手段即從側面攻擊進攻者,和他打一場改變了正面的會戰,是極為有利的。

     首先,我們知道,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總是會暴露他的交通線(在這裡是退卻線),而防禦者就其總的情況來看,特别是就我們要求他的部署所具備的戰略特點來看,在這種情況下是處于有利地位的。

     其次(這是主要的一點),每一個想從防禦者的側面通過的進攻者都會在兩個完全對立的意圖之間不知所措。

    最初他是想前進的,以便抵達進攻目标的所在地,而由于時刻有可能受到來自側面的攻擊,他又需要随時組織向側面的打擊,而且是集中兵力的打擊。

    這兩個意圖是矛盾的,會使内部關系極為混亂,使進攻者很難采取萬全之策,以緻他在戰略上幾乎處于最不利的境地。

    假如進攻者确切地知道将在何時何地受到攻擊,那麼他可以巧妙和靈活地為此采取一切對策。

    但是在他不清楚何時何地會受到攻擊而又必須前進的情況下,一旦發生會戰,他就幾乎不可避免地處于緊急和肯定不利的境地。

     如果說對防禦者來說有發起一次進攻會戰的有利時機,那麼首先就應在上述情況下期待這個時機出現。

    如果人們再考慮到,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了解和選擇地形的有利條件,可以準備和開啟其行動,那麼人們就不會懷疑,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對其對手占有确切的戰略上的優勢。

     因此我們認為,防禦者可以在一個位置良好的陣地上集中兵力,沉着地等待對手從側面通過;如果進攻者沒有前來進攻防禦者的陣地,如果情況不适合對進攻者的交通線采取行動,那麼對防禦者來說,從側面攻擊進攻者就是決戰的一個優越手段。

     這種情況在曆史上幾乎沒有出現過,部分是因為防禦者們很少有勇氣在這樣的陣地中堅持,而是要麼分兵,要麼通過橫向和對角方向行軍急忙前出到進攻者的前面;部分是因為進攻者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不敢從防禦者的側面通過,其行動通常因此而陷入停頓。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被迫進行一場進攻會戰;防禦者想必就會缺少等待、堅固的陣地和良好的防禦工事等帶來的其他好處;在一般情況下,前進中的進攻者的不利處境并不能完全抵償防禦者缺少了的上述好處,因為進攻者正是為了避開防禦者的這些有利條件才陷入這種處境。

    不過進攻者的這種處境總會給防禦者帶來某些補償,因此理論在這裡不能像某些曆史評論家在提出一個殘缺理論時常做的那樣一下子抹殺掉一個重要因素的作用,認為利弊相互抵消了。

     人們不要認為我們在這裡是玩弄邏輯。

    相反,我們越是務實地考察這個問題,就越認為,這是一種涵蓋、貫穿和調整整個防禦事務的思想。

     防禦者隻有下決心,一旦對手從他側面通過即以全部兵力攻擊他,才有把握避開防禦很容易導緻的兩種絕境,即分兵部署和緊急前出。

    在這兩種絕境中,防禦者将為進攻者所左右,不得不求助于最緊急和最危險的舉措。

    這種防禦體系隻要碰到一個果斷的、渴望勝利和決戰的對手,就會被粉碎。

    但是如果防禦者為進行共同的打擊而在正确的地點把他的兵力集結起來,如果他決心在最糟糕的情況下用這支部隊從側面攻擊對手,那麼他就是做對了,就可以得到防禦在他的處境下能為其提供的一切好處。

    這時,準備良好、沉着、穩妥、一緻和簡單就成了他行動的特點。

     我們在這裡不能不提一下與這裡探讨的概念有密切關系的一個大的曆史事件,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防止他人錯誤地引用這個例子。

    1806年10月,普魯士軍隊在圖林根[2]等待拿破侖率領的法軍時,部署在法軍可能用于進軍的兩條大路之間,一條經愛爾福特[3]、萊比錫至柏林,一條經霍夫、萊比錫至柏林。

    普軍原來的意圖是徑直翻越圖林根森林山脈[4],開到弗蘭肯地區。

    在放棄了這一意圖後,他們不清楚法國人會沿兩條大路中的哪一條過來,于是就選擇了這個位于兩條大路中間的陣地。

    作為這種中間位置的陣地,它本應導緻普軍采取緊急前出的舉措。

     在法軍經愛爾福特過來的情況下,普軍也正是這樣考慮的,因為通往愛爾福特的小路是完全可以通行的。

    相反,向通往霍夫的大路上前出是不可想象的,部分原因是普軍距這條大路有2~3天的行程,另一部分原因是中間有很深的薩勒河谷,而且布倫瑞克公爵從未有過向那裡前出的意圖,沒有為此做任何準備。

    相反,霍恩洛厄侯爵或者說馬森巴赫上校始終有這樣的意圖,後者曾力圖使公爵接受這一想法。

    至于從薩勒河左岸的部署轉為一次針對推進中的拿破侖的進攻會戰,也就是轉為上述的側面攻擊,就更談不上了,因為如果說薩勒河會妨礙普軍在最後時刻仍給敵人設伏,那麼在敵人已經占領薩勒河對岸(至少是一部分)時,這條河就更會妨礙普軍轉為進攻。

    于是布倫瑞克公爵決定(如果還能把這個人數衆多的大本營在着實混亂和猶豫不決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這種決定稱之為個人決定的話),在薩勒河的後面等待事态的進一步發展。

     無論這一等待的結果如何,普軍肯定會面臨以下三種情形之一: 1.如果敵人渡過薩勒河尋找普軍,普軍可以對敵人發起進攻; 2.如果敵人讓薩勒河擋住,普軍可以對其交通線采取行動; 3.如果普軍認為可行和有利,可以通過一次快速的翼側行軍在萊比錫附近即前出到敵人前面。

     在第一種情況下,普軍由于有巨大的薩勒河谷而在戰略上和戰術上占很大優勢;在第二種情況下,普軍在純戰略上同樣占有大的優勢,因為敵人在普軍和中立的波希米亞之間隻有一個很狹窄的基地,而普軍的基地非常寬闊;甚至在第三種情況下,由于有薩勒河的保護,普軍仍不會處于不利的境地。

    盡管普軍大本營處于混亂和情況不明之中,但大本營确實讨論過所有這三種情況。

    但是如果說一個想法在混亂和猶豫不決的狀态中尚可存在,那麼實施這個想法則想必會在這個混亂造成的旋渦中一敗塗地,這當然是沒什麼可奇怪的。

     在前兩種情況下,薩勒河左岸的陣地可被視為真正的翼側陣地。

    作為翼側陣地,它無疑具有很大的優越性。

    但是用一支對自己的任務沒多大把握的部隊占據一個翼側陣地來對抗一個優勢很大的敵人,來對抗拿破侖這樣的一個人,這是一個非常冒險的舉措。

     布倫瑞克公爵經過長時間的猶豫之後,于10月13日選擇了上述最後一種舉措,但是已經太晚了。

    拿破侖已經開始渡薩勒河,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5]已經不可避免。

    猶豫不決的公爵此時處境尴尬:如果前出的話,此時離開自己所在地區為時已晚,而要發起一次有利的會戰又為時過早。

    盡管如此,普軍的陣地仍表現出了強有力的屬性,以至公爵能夠在奧爾施泰特附近消滅對手的右翼部隊,同時霍恩洛厄侯爵能夠通過一次慘烈的退卻戰鬥脫離險境。

    但是普軍在奧爾施泰特附近未敢堅持奪取本來有把握得到的勝利,而是以為在耶拿附近可以獲得完全不可能得到的勝利。

     無論如何,拿破侖感覺到了普軍在薩勒河畔陣地的戰略意義,他未敢從它側面通過,而是決定在敵人眼皮底下渡過薩勒河。

     我們相信,通過以上所述已經充分說明了采取決定性行動時防禦與進攻的關系,并且已經根據防禦計劃各項内容的地位和相互聯系指出了其相互關系。

    我們不打算更詳細地研究具體的部署,因為這将使我們陷入無窮無盡的具體情況。

    如果統帥為自己提出了一個确切的目标,那麼他就會處理,看一下如何讓各種地理的、統計的和政治的以及敵我軍隊物質和人員的因素适應這一目标,并看一下它們在實施方式上對這一方或另一方有什麼制約。

     但是為了在這裡更确切地聯系我們在《抵抗的方式》一章裡認識的防禦不斷加強的問題,并讓我們進一步了解這一問題,我們想在這裡指出與此有關的一般情況。

     1.防禦者以一次攻勢會戰迎敵的理由可能有以下幾個: (1)如果防禦者知道進攻者将以非常分散的兵力推進,也就是說即使防禦者兵力很少,仍有獲勝的希望。

     但是實際上進攻者是不大可能這樣分散推進的,因此防禦者隻有已經知道敵人分散推進,攻勢會戰的計劃才是有利的。

    沒有充分的根據,隻憑單純的假設就指望出現這種情況,并把一切希望寄托在這上面,通常會使防禦者陷入一種不利的境地。

    後來的情況将不像防禦者期待的那樣,他将不得不放棄攻勢會戰,可又沒做防禦會戰的準備,于是隻好不情願地開始退卻,并幾乎把一切交由偶然性去支配。

     在1759年的戰局中,多納[6]率領的部隊對俄國人進行的防禦差不多就是這種情況。

    這次防禦以韋德爾将軍指揮的齊利曉會戰的失敗而告終。

     制訂計劃的人過于喜歡使用這一手段,因為他能很快地制訂出計劃,卻沒有多問一下這一手段所依據的種種假設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理由的。

     (2)如果防禦者本來就有足夠的兵力進行會戰。

     (3)如果對手非常笨拙和猶豫不決,從而促使防禦者發起攻勢會戰。

     在這種情況下,出敵不意的效果有可能比一個良好陣地所能提供的一切地利更有價值。

    以這種方式讓精神力量參與戰鬥,是一個良好戰法的最原本的實質。

    但是理論必須經常大聲地指出:提出這些假設必須有客觀的理由。

    沒有這些具體的理由,隻是一味地談論出敵不意,談論一次不尋常進攻的優越性,并在此基礎上制訂計劃、考察和評析,那完全是一種不能被允許的、毫無根據的做法。

     (4)如果防禦者的素質特别适于進攻。

     如果弗裡德裡希大帝認為他的軍隊是一支靈活、勇敢、可靠、慣于服從、行動準确、充滿自豪感并受此鼓舞的軍隊,而且熟練掌握了斜向進攻方式,認為這支軍隊在他堅定而大膽的手中與防禦相比更是一個适于進攻的工具,那麼他的這種看法無疑不是空洞的或錯誤的。

    弗裡德裡希大帝的軍隊的這一切特點是其對手們所沒有的,他正是在這方面明确地占有優勢。

    在大多數情況下,對他來說,利用這些特點比求助于堡壘和地形障礙更有價值。

    但是這樣一種優勢是極少見的,一支訓練有素、慣于進行大規模運動的軍隊隻是這種優勢的一個部分。

    即使弗裡德裡希大帝斷言,普魯士軍隊特别善于進攻,而且後來有些人不斷地這樣附和,我們也不應該對這種提法給予過多的認同。

    在戰争中,人們在進攻時大多感到比防禦時更容易和更有勇氣,這是所有部隊都有的一種感覺,恐怕沒有一支軍隊的統帥和指揮官不是這樣稱贊他們的軍隊。

    因此在這裡我們不應輕易地被一種表面上的優越感迷惑,而忽略了實際的有利條件。

     兵種的比例,具體說騎兵多而火炮少,也可能成為發起進攻會戰的一個非常自然和重要的理由。

     我們還可以列舉以下幾個理由: (5)如果防禦者根本找不到良好的陣地。

     (6)如果防禦者急需決戰。

     (7)最後,上述幾個或全部理由共同産生作用。

     2.防禦者在一個地區等待對手,然後在該地區向對手發起進攻(例如1759年的明登會戰[7])。

    這樣做的最自然的理由是: (1)雙方的兵力對比對防禦者并非過于不利,防禦者不必去尋找一處堅固和得到加強的陣地。

     (2)有特别适于等待對手的地形。

    至于這一地形的特點則屬戰術問題,我們隻想指出,這種地形的特點主要是要便于我方通行而不便于敵方通行。

     3.為在其中确實等待敵人進攻,防禦者應在以下情況進入一處陣地: (1)如果雙方兵力對比失衡,防禦者兵力很少,不得不在地形障礙中和防禦工事後尋求保護。

     (2)如果地形為防禦者提供了一處這樣良好的陣地。

     當防禦者自己不尋求決戰,而是滿足于一種消極的結果,并且能夠指望對手遲疑和猶豫不決,最後無法實施其計劃時,以上第2種和第3種抵抗方式就更值得防禦者注意。

     4.一處堅不可摧的設防營壘隻有在下述情況下才能達到目的: (1)如果該營壘位于一處非常優越的戰略地點。

     這樣一處陣地的特點是,其中的守軍根本無法被戰勝,因此敵人不得不嘗試采取其他手段,也就是說,敵人要麼不考慮攻占該陣地,繼續追求其目的,要麼包圍和以絕糧迫使該陣地投降。

    如果敵人無力做到這兩點,那麼該陣地的戰略優越性想必很大。

     (2)如果防禦者可以期待得到外援。

     在皮爾納附近陣地中的薩克森軍隊當時就是這種情況。

    不管人們因此戰不幸的結局[8]而針對該舉措說了什麼,可以肯定的是,假如1.7萬名薩克森人采用了其他方法,也還是永遠不會讓4萬普魯士人失去作用。

    如果說奧地利軍隊在羅布西茨[9]附近沒有更好地利用由此而得到的優勢,那隻能說明奧軍的整個作戰指揮和組織很差。

    毫無疑問,假如薩克森人沒有進入皮爾納營壘,而是前往波希米亞,那麼弗裡德裡希大帝就會在這次戰局中把奧地利人和薩克森人趕過布拉格,并占領這個地方。

    誰不願承認待援的這個好處,而總是隻想到薩克森全軍被俘,誰就是根本不懂得像上述那樣權衡利弊,而沒有權衡利弊就不會得到可靠的結果。

     但是由于上述兩種情況很少見,因此利用設防營壘是一個必須深思熟慮後再采取的舉措,而且是一個很少能被運用得當的舉措。

    如果有人希望通過這樣一處營壘而使敵人望而生畏,進而使其全部行動癱瘓,那是過于危險的,也就是說,他将面臨不得不在沒有退路的情況下作戰的危險。

    如果說弗裡德裡希大帝在崩策爾維茨附近利用這種營壘達到了他的目的,那麼人們應該佩服他正确地判斷了對手,當然同時也應比在其他場合更多地考慮到,弗裡德裡希大帝在最後的關頭會找到率領殘部奪路而出的辦法,因為他身為國王無須再向他人負責。

     5.如果防禦者在邊境附近有一個或多個要塞,那麼出現的主要問題是:防禦者是應該在要塞前面,還是在要塞後面進行決戰。

    防禦者在要塞後面進行決戰的動機是: (1)敵人占有優勢,這迫使我們先削弱其力量,再同其戰鬥; (2)這些要塞就在邊境附近,在它們後面進行決戰可使防禦者隻犧牲不得不犧牲的國土; (3)這些要塞具有防禦能力。

     要塞的主要任務之一無疑(或者應該)是打掉敵軍大部隊推進的勢頭,并大幅削弱我們準備與之決戰的那部分敵軍的力量。

    如果說我們很少看到有人這樣利用要塞,那是因為雙方中的一方很少尋求決戰,而我們這裡談的隻是決戰的情況。

    因此我們認為,當防禦者在邊境附近有一個或幾個要塞時,應該把這些要塞留在自己的前面,并在要塞後面進行決戰,這是一個既簡單又重要的原則。

    我們承認,在要塞後面進行會戰與在要塞前面進行會戰相比,即使失敗時戰術上的結果相同,在前一種情況下喪失的土地會稍多一些。

    不過之所以出現這個區别,與其說是根據事實材料得出來的,不如說是想象力造成的。

    我們自己也會回想到,在要塞前面進行會戰,防禦者可以選擇一處良好的陣地,而在要塞後面進行會戰,在大多數情況下會不得不變成進攻會戰,否則在敵人圍攻要塞的情況下,要塞有失守的危險。

    但是如果防禦者在要塞後面進行決定性會戰,那麼他面對的敵人此前已經被要塞削弱了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如果防禦者有多個要塞,敵人甚至會被削弱一半。

    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微小的差别與防禦者取得的上述好處相比,又算得了什麼呢? 因此我們認為,在決戰不可避免(不管是對手尋求決戰,還是我們自己的統帥尋求決戰),而我們還沒有相當的把握戰勝敵人,或者地形條件并未一定要求我們在前面較遠的地方進行會戰的情況下,一個位于附近的、有抵抗能力的要塞想必會強有力地促使我們從一開始就退向要塞後面,在那裡借助要塞進行決戰。

    如果我們此時在距該要塞很近的地方進入陣地,以至進攻者不先把我們趕走就無法圍攻或包圍該要塞,那麼我們就會迫使進攻者來進攻我們的陣地。

    因此在我們看來,在一個大的要塞後面不遠處選擇一處良好的陣地,是危險處境下的一個最簡單和最有效的防禦舉措。

     當然,如果要塞距邊境很遠,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因為如果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采取上述舉措,就會讓出其很大一部分戰區。

    我們知道,防禦者隻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做這樣的犧牲。

    在這種情況下,這種舉措更接近于向本國腹地退卻。

     另一個條件是要塞的抵抗能力。

    衆所周知,有些設防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是不能接敵的,因為它們經不住大部隊的猛烈進攻。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陣地至少應位于這些城市後面很近的地方,以便守軍能夠得到支援。

     6.最後,隻有在下列情況下,防禦者向本國腹地退卻才是一個自然的舉措: (1)如果防禦者與對手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的力量對比讓防禦者無法在邊境或者邊境附近進行成功的抵抗; (2)如果防禦者的主要任務是赢得時間; (3)如果國土的情況有利于防禦者向腹地退卻。

    這一點我們在第二十五章已經談過。

     至此,我們在這一章讨論了由于這一方或那一方尋求決戰而使決戰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的戰區防禦。

    但是我們當然必須提醒一下,在戰争中情況不會這麼簡單。

    如果有人想把我們理論上的原則和分析運用到實際戰争中去,那麼他還必須注意第三十章的内容,必須想到統帥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處于決戰和不決戰這兩種傾向之間的,根據實際情況,有時更接近這一傾向,有時更接近另一傾向。

     *** [1]指本書第三卷第八篇《戰争計劃》。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重心&rdquo一詞,作者用了拉丁語&ldquoCentragravitates&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本篇第三十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圖林根(Thüringen),曆史上德國中部一地區,大緻包括今圖林根州。

    &mdash&mdash譯者注 [5]愛爾福特(Erfurt),今德國圖林根州首府,位于圖林根盆地南部、格拉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6]圖林根森林山脈(ThüringerWald),位于德國中部圖林根地區,因樹木茂密而得名。

    長約150公裡,寬約3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1806年10月14日,拿破侖率法軍主力約10萬人在耶拿(Jena,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于薩勒河左岸)附近擊敗霍恩洛厄指揮的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5.3萬人。

    同日,雙方在均不知曉當日耶拿會戰的情況下,法軍達武元帥率領約2.9萬人在奧爾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西南距耶拿約25公裡)附近擊敗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軍主力約5萬人。

    在追擊中,普軍紛紛投降。

    在這兩場會戰中,法軍傷亡約1.5萬人,普軍傷亡和被俘3.3萬人。

    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偕全家逃往東普魯士。

    拿破侖于當月27日進入柏林。

    &mdash&mdash譯者注 [8]多納(ChristofⅡvonDohna-Schlodien,1702&mdash1762),伯爵,普魯士中将。

    曾參加第一次和第二次西裡西亞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9]1759年8月1日,英國、普魯士、布倫瑞克-呂讷堡、黑森-卡塞爾聯軍與法國、薩克森聯軍在明登(Minden,今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一城市)城前進行會戰。

    前者獲勝,阻止了法國人占領漢諾威選帝侯國。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十九章 戰區防禦(續二) &mdash&mdash逐步抵抗 我們在第三篇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中曾指出過,在戰略上逐步抵抗不符合事物的本性,應該同時使用現有的所有力量。

     對所有可運動的戰鬥力量來說,這無須做進一步說明了,但是如果我們把戰區本身連同其要塞、地形障礙甚至其面積也視為戰鬥力量,那麼這一力量是不能運動的,我們隻能逐步利用這種戰鬥力量,或者我們必須一開始就退得很遠,以至那些應該發揮作用的部分都位于我們的前面,這樣戰區就能發揮它在削弱敵軍方面的一切作用。

    敵人就不得不包圍我們的要塞,不得不通過其駐防部隊和哨所守軍保障占領區的安全,就不得不長途行軍,不得不從很遠的地方運來所有必需品,等等。

    不管進攻者是在決戰前還是在決戰後前進,上述所有這些對他的影響都會出現,隻是在前一種情況下還會更大些。

    由此可見,如果防禦者一開始就計劃推遲決戰,他就擁有了一個手段,可以讓所有那些不可移動的戰鬥力量一起發揮作用。

     從另一方面看,防禦者推遲決戰嚴格來說并不會對進攻者的勝利影響範圍産生任何影響,這是很清楚的。

    關于勝利的這一影響範圍,我們在研究進攻時将做進一步的考察[1],但在這裡就想指出,勝利的影響範圍是到進攻者的優勢(雙方精神和物質力量對比的産物)消失時為止的。

    而進攻者這一優勢的消失,一方面是因為占領戰區要消耗兵力,另一方面是因為戰鬥中的傷亡損失。

    無論這些戰鬥是在戰争開始時發生的,還是在結束時發生的,也無論這些戰鬥是在戰區的前部進行的,還是在戰區的後部進行的,進攻者上述兩部分的損失不會有根本的變化。

    例如,我們認為假如1812年拿破侖在維爾納附近取得對俄國人的勝利,那麼與後來在博羅季諾取得的勝利相比,其影響範圍是沒有區别的(假設這兩次勝利的規模是相同的);法軍即使是在莫斯科附近取得勝利,也不會讓拿破侖走得更遠;莫斯科無論如何是這一勝利影響範圍的界限。

    當然進攻者(出于其他原因)在邊境進行一次決定性的會戰可能會給他帶來大得多的勝利成果,然後也許有更大的影響範圍,這也是沒有片刻懷疑的。

    因此在這方面,防禦者推遲決戰也是不受影響的。

     我們在《抵抗的方式》一章裡談到的那種可被視為最大限度的推遲決戰,我們稱之為向本國腹地的退卻,它是一種專門的抵抗方式,采用這種方式的主要意圖是使進攻者自己消耗力量,而不是防禦者用會戰這把劍消滅他。

    但是隻有當這種意圖占主導地位時,推遲決戰才能被看作一種專門的抵抗方式,因為否則的話,很明顯人們就會認為這種抵抗有很多不同的程度,并且把這些不同的程度與所有防禦手段聯系起來。

    也就是說,我們不把戰區在削弱敵軍方面或多或少一起發揮作用視為一種專門的抵抗方式,而隻是視為根據情況和條件的需要,對固定的抵抗手段的一種混合使用。

     如果防禦者認為在他決戰時不需要這些固定的戰鬥力量,或者認為利用它們時在其他方面的相關代價過大,那麼對他來說這些力量就可以留待以後使用,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防禦者不可能等到的新的增援力量。

    防禦者憑借這些力量就可以相同的可運動的戰鬥力量在第一次決戰後再進行第二次決戰,也許還能再進行第三次決戰,也就是說,以這種方式有可能逐步地使用力量。

     如果防禦者在邊境上輸掉了一場會戰,但并沒有成為一場大敗,那麼人們很容易想到,他在最近的要塞後面就已經有能力進行第二次會戰。

    是的,如果防禦者要對付的是一個不怎麼堅定的對手,那麼一處較大的地形障礙也許就足以讓對手停下來。

     由此可見,正确的戰略在利用戰區時像利用其他手段一樣,就是要經濟地使用力量。

    使用的力量越少越好,但是必須使用足夠的力量。

    當然在這裡也與做生意一樣,問題不在于純粹的精打細算,而在于其他方面。

     為了避免出現大的誤解,我們必須指出,這裡考察的不是人們在會戰失敗後還能采取或試圖采取何種抵抗舉措,而隻是考察防禦者預期可以從第二次抵抗中得到多少成果,就是防禦者在其計劃中可以對成果做多高的估計。

    在這裡,防禦者必須注意的幾乎隻有一點,那就是對手的情況,具體是對手的性格特點及其擁有的各種因素。

    一個性格軟弱、缺乏自信、榮譽心不強或者受到種種因素束縛的對手在他順利的情況下會滿足于已經得到的一般的好處,當防禦者敢于向他發起新的決戰時,他就會畏縮不前。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就可以将其戰區的各種抵抗手段陸續用于新的決戰行動中(盡管這些決戰行動本身很弱),在這些決戰行動中防禦者總是有望扭轉局勢。

     但是誰都會感覺到,我們現在已經是在要考察無決戰戰局的路上了,這種戰局更是逐步使用力量的領域,我們想在下一章中更多地論述它。

     *** [1]薩克森軍隊最後不得不于1756年10月16日向普軍投降。

    位于薩克森軍隊陣地前的普軍由37個步兵營和攜有28門重炮的26個騎兵中隊組成。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三十章 戰區防禦(續三)&mdash&mdash不求決戰的戰區防禦 能否産生和以什麼方式會産生雙方都不是進攻者的戰争(雙方都沒有什麼積極的意圖),對此我們将在最後一篇進行詳細的考察。

    在這裡我們無須一定要研究這一矛盾,因為對一個單獨的戰區來說,我們從雙方各自與整體的關系中就已經能夠找到這種雙方均防禦的理由。

     但是,不僅在這種不求決戰的戰局中沒有必須決戰的焦點,而且在戰史上還有大量戰局,其中并不缺少一位進攻者,即其中一方并不乏積極意圖,但這種意圖很弱,以至于進攻者不再是不惜任何代價追求自己的目标,不是一定會促成決戰,而隻是試圖得到當時處境所能提供的好處。

    在這裡,進攻者要麼根本不追求任何明确的、自己定下的目标,隻是收獲時間的推移帶給他的好處,要麼他雖然有一個目标,但隻在情況有利時才去追求它。

     這樣的進攻已經離開了向着目标前進的嚴格邏輯上的必然性,幾乎像一個流浪漢在戰局中遊蕩,左顧右盼地試圖撿到廉價的果實。

    這樣的進攻與防禦本身沒有多大區别,進行防禦的統帥也可以摘取這樣的果實。

    盡管如此,我們還是準備在《進攻》篇中對這種進攻做進一步的哲學的考察,在這裡隻提出一個結論:在這種戰局中,無論是進攻者還是防禦者都不求決戰,因此決戰就不再像拱門上的冠石那樣是一切弧線的終點,就不再是所有戰略行動都歸向的終點。

     隻要我們讀一下各個時代和國家的戰史,就會知道這種戰局不是一般地占多數,而是如此之多,以至其他類型的戰局反而成了例外。

    即使今後這種情況應該有變化,但畢竟可以肯定,還是會有很多這樣的戰局,因此我們在研究戰區防禦時必須考慮到這種戰局。

    我們将嘗試指出這種戰局的最顯著的特點。

    戰争的真實情況大多處于兩個不同方向之間,有時接近這個方向,有時接近那個方向,因此我們隻能從這些特點在戰争的絕對形态中由于其反作用所引起的變化來看這些特點的實際作用。

    我們在本篇第三章[1]裡說過,等待是防禦優于進攻的最大長處之一。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很少能做到一切行動都符合實際情況,在戰争中則是最難做到的。

    由于人的認識不完善,由于人們害怕結局不利,由于有諸多影響行動進程的偶然事件,因此總有很多當時情況允許采取的行動實際上沒有實施。

    與人類任何其他行動相比,在戰争中,人的認識更不完善,出現災難性結果的危險更大,偶然事件更多,因此戰争中的贻誤數量(如果我們可以這樣說的話)想必也會多得多。

    這正是防禦坐等其成、獲得果實的好地方。

    如果我們把國土面積在作戰中獨有的重要性與這一經驗結合起來,那麼就産生了&ldquo先占者得利&rdquo這條原則。

    該原則在和平時期的鬥争(訴訟)中也是一條神聖的原則。

    這個原則在這裡代替了決戰(在以打垮對方為目的的所有戰争中,決戰構成了整個行動的焦點)。

    這個原則起到很大的作用,當然不是引發很多行動,而是給不行動以及所有那些符合不行動利益的行動提供了依據和理由。

    在無法尋求和期待決戰的地方,人們也就沒有理由放棄什麼,因為隻有為了換取決戰時的有利條件,人們才有可能放棄某些東西。

    結果是防禦者總是想要保住即保護所有的或者盡可能多的東西,而進攻者則想在不進行決戰的情況下攻占盡可能多的地方,也就是盡量擴大他所占的地盤。

    我們在這裡隻談前者。

     凡是防禦者沒有派駐部隊的地方,就都有可能為進攻者所占有,此後等待就對進攻者有利了。

    于是防禦者就緻力于到處直接保護國土,并隻考慮對手是否會對自己擔負保護任務的部隊發起進攻。

     在我們進一步指出防禦的特點以前,我們必須先談談《進攻》篇中所說的進攻者在不求決戰時通常追求的目的。

    這些目的是: 1.在不進行決定性戰鬥的情況下,攻占對方大片國土。

     2.在上述同樣情況下,奪取一處重要的倉庫。

     3.奪取一處未受到保護的要塞。

    雖然圍攻要塞是一種常常要付出很大努力的、規模多少有些大的行動,但它是一種不會帶來任何災難性後果的行動。

    進攻者在最不利的情況下可以放棄這一行動而不至于受到大的實際損失。

     4.最後,進行一次意義不大的勝利的戰鬥。

    進行這種戰鬥無須冒大的風險,但也不會得到大的好處。

    這種戰鬥不是作為整個戰略紐帶上影響重大的節點來進行的,而是為戰鬥本身進行的,是為獲取戰利品和赢得軍人榮譽而進行的。

    為這樣一個目的,進攻者自然不會不惜代價地去發起戰鬥,而是要麼等待偶然出現的機會,要麼通過巧妙的行動來促成這種機會。

     針對進攻者的上述四個目的,防禦者應努力采取以下舉措: 1.将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以保護要塞; 2.擴大防禦正面,以保護國土; 3.在正面寬度不足以保護國土的地方,通過側面行軍,迅速趕到敵人前面設伏; 4.在努力采取上述三個舉措時,避免進行不利的戰鬥。

     很清楚,防禦者前三個努力的意圖是把主動權推給對手,自己則充分利用等待的好處。

    這種意圖是如此符合事物的本性,以至假如人們一概地否定它,是很愚蠢的。

    決戰的可能性越小,這種意圖就會越強。

    盡管在行動的表面,以及在一些不起決定作用的小規模行動中還經常有可能出現相當活躍的活動,但是上述意圖在這種戰局中永遠構成最深的基礎實質。

    無論是漢尼拔,還是法比尤斯,無論是弗裡德裡希大帝,還是道恩,隻要他們既不尋求決戰,又不等待決戰,那麼他們就都是在奉行這一原則。

    第四項努力是為其他三個努力糾偏的,是它們不可缺少的條件[2]。

     我們現在想對上述這些問題做些更詳細的考察。

     防禦者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以保護要塞不受敵進攻,這初看上去有些不合理,似乎是一個多餘的舉動,因為構築要塞的目的本來是讓它抵抗敵人的進攻,但是我們看到這種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的舉措出現過無數次。

    戰法就是這樣,最普通的事情往往看上去是最難理解的。

    可是誰又會有勇氣根據這種看似的矛盾而把那些無數次出現過的舉措都說成是錯誤呢?這種舉措總是反複出現,證明它一定有一個深遠的原因。

    而這個原因無非就是我們前面提到過的人在精神上的惰性[3]。

     如果我們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那麼如果敵人不先打敗我們的部隊,就無法進攻要塞。

    然而一次會戰就是一次決戰,如果敵人不尋求決戰,那麼他就不會發起會戰,也就是說,我們不必使用會戰這把劍就保有了我們的要塞。

    因此,在所有我們估計對手不一定尋求決戰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先看一下對手是否決心發起決戰,因為對手極有可能不發起決戰。

    如果敵人與我們的估計相反,是準備向我們發起進攻的,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在這一刻還有退到要塞後面這一手段。

    如果我們考慮到還有這一手段,那麼我們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的危險就更少了。

    這樣一來,我們不付任何代價即可維持現狀的巨大可能性甚至不會面臨絲毫的危險。

     如果我們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後面,那麼我們就給進攻者送去了一個正合其意的目标。

    如果要塞不是很大,進攻者即使準備非常不足,也是會順利或不順利地去圍攻它的。

    為了不讓敵人的圍攻以攻占而結束,我們就要前去解圍。

    這樣一來,積極的行動和主動權就到了我們一邊,而對手在圍攻要塞時可被視為向其目标前進,現在卻最多是個占有者。

    經驗告訴我們,事情總是這樣轉變的,這也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我們已經說過,圍攻不會導緻災難性的後果。

    從來不敢發起一場會戰的最軟弱、最不果斷、最懶惰的統帥隻要能夠接近要塞,就會毫無顧慮地前去圍攻,即使他隻有野戰炮,因為在最不利的情況下,他可以放棄這個行動而不會受到實際的損失。

    除了事态的這種變化外,大多數要塞多少會面臨被強攻或以某個不常見的方式被攻占的危險,因此防禦者在考慮各種可能性時絕不可忽略這一情況。

     權衡這兩種情況下的利弊後,防禦者當然會認為,在較好的條件下打仗得到好處,不如極可能根本無須打仗就得到好處。

    因此在我們看來,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這種習慣做法是很自然和簡單的。

    弗裡德裡希大帝用格洛高[4]要塞抵抗俄國人,用施韋德尼茨、尼斯和德累斯頓等要塞抵抗奧地利人時,幾乎總是遵循這個習慣做法。

    貝沃恩公爵[5]在布雷斯勞附近采取這一舉措卻失敗了。

    假如當時他把部隊部署在布雷斯勞後面,就不會受到進攻。

    但是當時國王不在布雷斯勞附近,故奧地利軍隊占有優勢,而一旦國王靠近布雷斯勞,奧地利人将面臨失去這一優勢的危險,這也使得進行布雷斯勞會戰[6]的時刻肯定不是一個可以預計不進行決戰的時刻,因此普魯士軍隊在布雷斯勞的陣地看來不是很合适。

    假如不是貝沃恩公爵擔心奧軍炮擊布雷斯勞這個存有軍需品的地方(一旦受到炮擊,他就會受到國王的嚴厲責備,因為後者在此情況下絕不會公道地考慮問題),他肯定傾向于把部隊部署在布雷斯勞的後面。

    對于公爵試圖通過進入布雷斯勞前面的一處設防陣地以保住要塞,人們最終是不應加以責備的,因為卡爾·馮·洛林[7]親王當時已滿足于攻占施韋德尼茨,又受到國王[8]進攻的威脅,是很可能停止前進的。

    因此,對貝沃恩公爵來說,最好的辦法是對會戰本身不要太認真,而是應該在奧軍開始進攻時穿過布雷斯勞後撤,這樣公爵就可以得到等待所帶來的全部好處,而不必付出大的代價[9]。

     如果說我們在這裡已經為防禦者在要塞前面部署找到了一個較高層次的和有力的理由,并為這種部署做了辯護的話,那麼我們仍要指出,還有一個次要的、但更直接的理由,不過僅有這個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它不是很有力。

    這個理由就是部隊習慣利用最近的要塞作為物資存放地。

    這種做法是如此方便,又有一些好處,以至于一位将軍不會輕易決定從遠處的要塞運來必需品或者把必需品放置在未設防的地點。

    而如果要塞成了部隊的物資存放地,那麼在很多情況下把部隊部署在要塞前面就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很自然的。

    但是我們清楚地看到,這個較直接的理由很容易被那些不愛問更多理由的人高估,它既不足以解釋出現過的所有情況,也不足以重要到在與其相關的事物中起決定作用。

     不必冒險打一場會戰就奪取一個或幾個要塞,是所有不求大規模決戰的進攻者的自然目标,以至防禦者把阻止敵人實現這一意圖當成了自己全部努力的一個主要内容。

    于是我們看到,在有很多要塞的戰區内,幾乎一切運動都是圍繞着這些要塞進行的&mdash&mdash進攻者試圖出敵不意地接近一處要塞,并因此而運用一些計謀,防禦者則總是試圖通過有準備的運動盡快地設伏,以阻止敵人接近要塞。

    從路易十四到薩克森元帥[10]的幾乎所有尼德蘭戰局[11]中都貫穿着這種特點。

     關于保護要塞就談這麼多。

     通過擴大部隊部署的正面以保護國土,這一手段隻有與較大的地形障礙結合在一起才是可以設想的。

    人們采用這一手段時不得不設立的大小哨所隻有依靠堅固的陣地才會有一定的抵抗能力。

    由于很少能找到足夠的天然障礙,于是就要加上築壘術。

    不過人們應該認識到,通過這種方法在一個點上得以進行的抵抗永遠隻能被視為一種相對的抵抗(參閱《戰鬥的意義》那一章),而不能視為絕對的抵抗。

    盡管這樣的哨所也有可能不被擊破,也就是說在個别情況下能夠得到一個絕對的結果,不過由于哨所數量多,每個哨所與整體相比都是軟弱無力的,有可能受到敵人優勢兵力的進攻而失守,因此假如把一切希望都寄托于各個哨所的抵抗,是不明智的。

    防禦者在如此擴大的正面上隻是有望相對地延長抵抗時間,而無望獲得真正的勝利。

    但是就這種防禦的總的目的和總的任務來說,單獨的哨所能起到這種作用也就足夠了。

    在不用擔心發生大的決戰和不必為戰勝對方整體而不停前進的戰局中,争奪哨所的戰鬥不會有什麼大的危險,即使這些戰鬥以防禦者失去哨所而結束,也是如此。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除了奪得該哨所和一些戰利品外,很少能得到其他好處。

    這個勝利對整個防禦不會有進一步的影響,不會破壞防禦者的基礎,不會導緻衆多建築物跟着一起倒塌。

    對防禦者來說,在最壞的情況下,即整個防禦體系因個别哨所丢失而受到影響的情況下,仍然有時間集中自己的部隊,用全部兵力向進攻者表示要決戰,而按照我們的假設,進攻者是不求決戰的,因此通常在防禦者集中兵力以後,進攻者就不再繼續前進了,行動也就結束了。

    防禦者損失了一些國土、人員和火炮,而這也是能讓進攻者滿足的結果。

     另外,如果防禦者努力做到其失敗的可能性(或更準确地說是概率)很小,而進攻者膽怯或謹慎地(這兩種形容用哪個都行)停在防禦者哨所的前面,不想碰得頭破血流,那麼我們說,防禦者就可以冒一下這種一旦失敗将面臨的風險。

    在這個考察中,隻是不要忘記,我們假設的是一個不願冒險做任何大事的進攻者。

    對這樣的進攻者來說,一個中等大小但很堅固的哨所就可以讓他停止前進,因為即使進攻者肯定可以攻破這個哨所,他也會考慮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以及與他在這一勝利後,以他的處境所能采取的行動相比,這個代價是否過大。

     上述情況表明,對防禦者來說,将部隊部署在寬大正面上很多相鄰的哨所中,可以讓他進行有力的相對抵抗,從整個戰局的角度來看,是可以取得一個滿意的結果的。

    讀者在這裡會想到戰史中的一些例子,為使讀者立即找準地方,我們想指出,這種寬大正面的陣地在戰局的後半期最常見,因為這時防禦者對進攻者及其這一年的意圖和情況才有真正的了解,而進攻者自帶的原本不多的進取精神此時已經消失。

     在這種擴大正面部署,從而保護國土、儲備品和要塞的防禦中,所有大的地形障礙,例如大小河流、山脈、林地和沼澤等,當然都應起到大的作用,并擁有頭等的重要性。

    關于這些地形障礙的運用,可以參閱我們前面的論述。

    由于地形要素擁有這樣的頭等重要性,因此尤其要求參謀部具備有關知識和從事有關的活動,這些是習慣上被視為參謀部最應具備的能力。

    由于參謀部一般說來是軍隊中書寫量和印刷量最大的那個部分,因此曆史上戰局中有關地形運用的部分就被記載得更多些,同時也就産生了一個相當自然的傾向:把運用地形的問題系統化,并把曆史上對個案的解決方法作為以後解決其他問題的方法。

    但是這是一種徒勞的,因此也是錯誤的努力。

    即使是在這種更多是被動的和更局限于當地情況的戰争類型中,每個情況也是與衆不同的,對其必須區别對待。

    因此關于這些問題的最優秀的、理智的回憶錄,也隻是适合幫助我們了解這些問題,但是不能成為規定。

    這些回憶錄實際上又成了戰史,其内容隻是這些戰争所特有的一個方面。

     無論參謀部的活動(我們在此按通常的觀點将這種活動描述為參謀部所特有的)是多麼有必要和值得重視,我們還是要提醒注意從這一觀點中産生的經常有損于整體的強行決定行為。

    參謀部中最強勢的一些人的重要性常使他們對其他人,首先是對統帥本人起到某種泛泛的支配作用,并從中産生一種趨于片面的思維習慣。

    最後統帥就隻看到群山和山口,本來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自由選擇的舉措成了膚淺的模仿,成了第二天性。

     1793年和1794年,當時普魯士軍隊參謀部的靈魂、著名的山地和山口攻防專家格拉韋特上校就曾使兩位特點迥異的統帥(布倫瑞克公爵和默倫多夫[12]将軍)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戰法。

     沿一個險要地帶建起的防線有可能導緻出現哨所線戰争,這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确實要以這種方式直接保護戰區的整個正面,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一防線必然會導緻出現哨所線戰争,因為與大多數戰區的正面相比,受命進行防禦的部隊的自然的戰術正面很小。

    不過由于進攻者受當時條件及其準備程度的限制,隻能沿一定的主要方向和道路行動,如果過多地偏離它們,即使面對最消極的防禦者,也會導緻出現過多的不便和不利,因此對防禦者來說,在大多數情況下隻需保護在主要方向左右一定普裡或數日行程大小的區域就夠了。

    防禦者隻要在主要道路和接近地設置哨所,在它們之間的地區設置監視哨就可以實現這種保護。

    結果自然是進攻者可以一路部隊從兩個哨所之間通過,并從多個方向對其中一個哨所進行有計劃的進攻,于是這些哨所在建立時為此做了些防備,或者有翼側依托,或者構成翼側防禦(所謂鈎形防禦),或者得到後方預備隊或鄰近哨所一些部隊的支援。

    這樣一來,哨所的數量還可以進一步減少。

    通常結果是,一支進行這種防禦的部隊分為4或5個主要哨所。

     為保護距離過遠但又多少受到威脅的主要接近地,可以指定一些專門的防禦中心,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構成大戰區内的小戰區。

    在七年戰争期間,奧地利人的主力在下西裡西亞[13]山區大多就是這樣占據4~5個哨所,同時一支小的、相對獨立的部隊在上西裡西亞擁有一個類似防禦中心的防禦體系。

     這樣一處防禦體系越是遠離直接的保護,就越要借助運動和積極的防禦,甚至是攻勢手段。

    某些部隊可以被看作預備隊,此外一個哨所也應派出能抽出的兵力趕去支援另一個哨所。

    這一支援可以或者确實是從後面趕去增援和恢複消極的抵抗,或者是從側面進攻敵人,或者是幹脆威脅敵人的退路。

    如果進攻者不是以進攻,而隻是以一個位置威脅一個哨所的側面,具體是試圖對該哨所的交通線采取行動,那麼防禦者就可以要麼真正進攻對方為此而前出的部隊,要麼試圖對敵人的交通線采取行動,以進行報複。

     由此可見,不管這種防禦的主要基礎是多麼具有消極的本性,也還是要接納一些積極的手段,以便在複雜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一些方式加以應對。

    人們通常認為那些運用積極甚至攻勢手段最多的防禦是更好的防禦,不過這種防禦一方面非常依賴地形的特性、部隊的素質,甚至是統帥的天賦;另一方面,人們容易對這種防禦中的運動和其餘的積極輔助手段有過多期待,從而容易過多地放棄利用一處險要的地形障礙進行局部防禦。

    至此我們認為,關于擴大防禦線正面的問題已經進行了足夠多的探讨,現在我們要談談第三種輔助手段,即通過快速的側面運動設伏。

     這種手段一定是我們這裡所談的國土防禦的手段之一。

    原因如下:首先,即使防禦者的陣地正面很寬,也往往不能占據本國所有受到威脅的門戶;其次,在很多情況下,防禦者不得不準備以自己的主力前去支援那些敵主力要進攻的哨所,否則這些哨所很容易被攻破;最後,一位不願讓自己的部隊固定在一處正面寬大的陣地上做消極抵抗的統帥,想必更願意通過經深思熟慮和充分準備的快速運動來達到其保護國土的目的。

    統帥留出的空隙越大,就越需要高超的運動技巧,以便及時前出到這些地點。

     防禦者這種努力的自然結果是到處尋找在這種情況下進入後可以帶來很多好處的陣地,也就是防禦者的部隊(或者隻是一部分部隊)一旦進入陣地後可使對手打消進攻的念頭。

    由于這些陣地總是反複出現,而且一切都圍繞着如何及時抵達這些陣地,因此這些陣地在某種程度上成了整個戰法的中心,所以人們也把這種戰法稱為哨所戰争。

     正如在沒有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擴大部署正面和相對抵抗并無真正的危險一樣,這種通過側面行軍設伏也沒有大規模決戰時會面臨的危險。

    但是如果防禦者是在最後關頭才想起急忙前出到一處陣地,而對手堅決果斷,能夠和願意做大事,也就是說不怕投入相當大的力量,那麼防禦者就走上了徹底大敗的道路,因為這樣緊急和慌張地進入一處陣地,經不住敵人以全部力量進行的不顧一切的沖擊。

    當然如果對手不是用整個拳頭,而隻是用手指頭進攻防禦者的工事,如果對手無法利用可能得到的大的戰果(或者更确切地說,如果他無法利用旨在取得大戰果的初始行動),如果他隻想以小的代價得到一般的好處,那麼防禦者用這種抵抗方式對付他還是能夠成功的。

     一個自然的結果是:通過側面行軍設伏這一手段一般也是在戰局的後半期更多地使用,很少在戰局開啟時使用。

     在這裡,參謀部又有機會把它在地形方面的知識變成一套關于陣地和通往陣地道路的選擇與準備的、相互關聯的舉措體系。

     最後将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方力圖抵達某一地點,另一方則力圖阻止對方抵達這個地點,因此雙方就經常面臨不得不在對手眼皮底下實施運動的情況,于是就不得不比在其他情況下更為謹慎和準确地組織這些運動。

    以往主力部隊沒有區分為獨立的師,行軍時也總是被視為一個不可分的整體,這種謹慎和準确的要求會帶來更多的不便,因此需要很多戰術技巧。

    當然正是在這些時候,一個列陣中個别的旅要不時地趕到前面,以确保某些地點的安全,也就是說要獨立承擔任務,即使其餘部隊沒有上來,也要準備接敵。

    但是這在當時和一個長期内是反常現象,當時的行軍次序安排一般總是着眼于将整個部隊按原有次序帶到目的地,盡可能避免上述臨時支援行動。

    現在主力的各部分又分成很多單獨的部隊,隻要其他部隊相距足夠近,這些單獨的部隊就可以與整個敵軍開始、繼續和結束戰鬥。

    現在即使是在對手眼皮底下進行這樣的側面行軍,也沒有太大的困難。

    以前不得不通過機械的行軍次序安排達到的目的,現在通過提前派出個别的師、加快其他師的行軍速度以及更自由地運用整個部隊就可以達到。

     防禦者利用上述受到考察的手段應阻止進攻者奪取一處要塞,阻止他占領一個較大的地區或物資庫。

    如果防禦者借助上述手段到處向進攻者發起戰鬥,以至後者在這些戰鬥中要麼勝算很小,在失利的情況下面臨過大的受到反擊的危險,要麼對其目的和所處情況來說需要消耗過多的力量,那麼進攻者的行動就會被阻止。

     如果防禦者通過自己的技巧和組織達到了這個目的,而進攻者看到的到處都是防禦者采取了明智的舉措,已經讓他無望實現哪怕是一個一般的願望,那麼進攻者為遵循攻勢原則,往往就會在滿足純粹的軍人榮譽方面尋找出路。

    赢得任何一次大的戰鬥,都會讓部隊看上去已經占有優勢,可以滿足統帥、宮廷、軍隊和民衆的虛榮心,某種程度上也就滿足了人們對每次進攻都抱有的期待。

     于是進攻者的最後希望就是進行一場有些重要性但僅是為勝利和戰利品而戰的有利戰鬥。

    但願人們不要認為我們這樣說是自相矛盾,因為我們在這裡仍未離開我們自己的假設:防禦者的良好舉措打消了進攻者借助一場勝利的戰鬥達到除了滿足虛榮心以外任何其他目的的希望。

    進攻者要實現這個希望,是有兩個條件的,即戰鬥中的各種情況有利,以及戰鬥的勝利确實能導緻實現除了滿足虛榮心以外的其他目的中的一個。

     第一個條件在沒有第二個條件的情況下也很有可能存在。

    如果進攻者隻是着眼于得到戰場上的榮譽,而不是還要通過戰鬥得到其他好處,那麼防禦者單獨的部隊和哨所就會更經常地面臨陷入不利戰鬥的危險。

     如果我們完全置身于道恩的處境和他的思維方式,那麼我們就可以理解,隻要他想得到的隻是當天的戰利品,那麼他無須改變自己謹小慎微的性格就會敢于襲擊霍赫基爾希[14],而取得一個後續影響豐富的勝利(這一勝利本可迫使國王[15]讓德累斯頓和尼斯各自為戰),完全是他不願介入的另一項任務[16]。

     不要認為我們區别這兩種勝利是吹毛求疵甚或根本毫無意義。

    恰恰相反,我們在這裡涉及的是戰争的最深刻的特點之一。

    對戰略來說,一場戰鬥的意義就是這場戰鬥的靈魂。

    我們隻能盡可能多地反複強調,在戰略上,一切主要的東西都産生于雙方的最終意圖,即産生于全部思維活動的終點,因此會戰與會戰之間會有很大的戰略區别,以至于人們根本不能再把它們視為同一個手段。

     盡管進攻者取得這樣的勝利幾乎不能被視為對防禦的一個根本的影響,但即使是這一有利之處,防禦者還是不願讓給對手的,尤其是人們永遠都不知道還會再加上什麼偶然因素,因此防禦者在用兵時必須經常注意對手所有大部隊和哨所的情況。

    當然,這裡大部分問題取決于這些部隊指揮官們的智慧,但是如果統帥方面部署的任務不當,也會使這些部隊卷入無法避免的災難。

    在此有誰會忘記蘭德斯胡特附近富凱軍和馬克森[17]附近芬克[18]軍的例子呢? 在這兩個戰例中,弗裡德裡希大帝都過分相信自己一貫想法的作用。

    他不會相信富凱在蘭德斯胡特陣地中真的能以1萬人擊敗3萬人,而是相信蘭德斯胡特陣地仍會像以往一樣堅固,猶如一張有效的彙票能得到對方的認可。

    他也不會相信芬克能頂住從四面八方擁來的敵人的優勢兵力,而是相信普軍對道恩的翼側進行佯動後,後者一定會放棄薩克森的一般陣地,轉而進入波希米亞更有利的陣地[19]。

    他前後對勞東和道恩的判斷都錯了,這就是其舉措的失誤所在。

     對于弗裡德裡希大帝的個别舉措,人們大可指責他過于驕傲、魯莽和固執,但即使是不過于驕傲、魯莽和固執的統帥也會有上述失誤。

    撇開這些失誤不談,在我們研究的這個問題[20]上總是有一個很大的困難,那就是部隊指揮官們的洞察力、努力程度、勇氣和堅定性不可能總是符合統帥的期待,因此統帥不能把所有問題都交由下屬指揮官去做判斷,而是不得不給他們做出某些規定,從而使他們的行動受到約束,而這樣就不容易符合當時的情況。

    這是一種完全無法避免的苦惱。

    沒有深入到部隊最後環節的強制性的和權威的意志,就不可能指揮好部隊。

    誰要是随着習慣總是相信和期待部下能做得最好,那麼這就已經說明他完全沒有能力指揮好部隊。

     因此統帥必須總是密切關注每支部隊和每個哨所的情況,以便不會出乎意料地眼看着他們陷入一場災難。

     防禦者的上述所有這四種努力都是為了維持現狀。

    這些努力越是順利和成功,戰争在同一地點就會拖得越久;而戰争在一個地點上停留得越久,給養就越重要。

     從戰争一開始,或者至少在戰争開始後不久,就需要用倉庫供給來取代征用和提供,用固定的運輸隊(這種運輸隊要麼由農民的車輛,要麼由屬于軍隊自己的車輛組成)來取代每次征用農民的車輛。

    總之,這就很接近于正規的倉庫供給了,關于這一點我們在《給養》[21]一章裡已經闡述過了。

     但是對這種戰法産生大影響的并不是給養,因為給養就其任務和特點而言已經局限于很狹小的空間了,雖然也許會影響到任務的部署,甚至會影響到很大一部分任務的部署,但是這些影響不會改變整個戰争的特點。

    相反,相互針對對方交通線的行動具有大得多的重要性,原因一是在這種戰局中缺少較大和較有力的手段,因此統帥隻能采取這類較弱的手段;二是在這種戰局中不缺少必要的時間,可以等待手段産生效果。

    因此,确保自己交通線的安全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

    切斷防禦者的交通線雖然不會是敵進攻的一個目的,但是卻能成為迫使防禦者退卻,從而令其交出其他目标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

     所有保護戰區本身的舉措當然肯定也有保護交通線的作用。

    也就是說,對交通線的安全保護已經部分包含在這些舉措之中。

    我們隻想指出:對交通線的安全保護是部署時應考慮的一個主要問題。

     用小部隊或者相當規模的部隊護送單個的運輸隊,是保護交通線安全的一個特别的手段,一是因為即使陣地正面延展到最大,也不總是足以保護交通線的安全;二是因為在統帥欲避免擴大部署的地方,尤其需要這樣的保護。

    因此,我們在滕佩爾霍夫的譯著《七年戰争史》中看到很多弗裡德裡希大帝讓單獨的步兵團或騎兵團,甚至有時讓整個旅護送其面包和面粉車輛的例子。

    在奧地利人方面,我們從未看到過有關記載,原因一是他們沒有如此詳細記載戰史的人,二是他們占據的陣地總是正面延展得很長。

     上面我們談到了防禦者基本上不含任何進攻因素的四種手段,它們構成不着眼于決戰的防禦的基礎。

    現在我們還要談幾種攻勢手段,防禦者可以将它們或多或少地與上述四種手段并用,在某種程度上就像是上述四種手段的調料。

    這些攻勢手段主要是: 1.對敵交通線采取行動,同時也可考慮針對敵物資存放地采取行動; 2.進入敵占區進行牽制和襲擾行動; 3.在有利的條件下,進攻敵軍部隊和哨所,甚至進攻敵主力部隊,或者隻是以這些進攻相威脅。

     上述第一個手段在所有這樣的戰局中始終是有效的,但在某種程度上完全是悄無聲息的,并未采取實際行動。

    防禦者的每一處有影響的陣地都能使進攻者擔心其交通線的安全,從而發揮該陣地的絕大部分的作用。

    我們在上面講述防禦時已經談過,在這樣的戰争中,給養具有突出的重要性,這對進攻者來說也是一樣的。

    因此進攻者在做戰略上的思考和部署時,很大程度上要考慮到來自敵陣地的可能的攻勢影響。

    關于這一點,我們在讨論進攻時還要談到。

     防禦者不僅通過選擇陣地對敵交通線施加一般的影響(如同力學中的壓力一樣,有一種看不見的影響),而且确實也以部分兵力向敵交通線做進攻性的推進,這同樣屬于這種防禦的範疇。

    但是要想讓這種行動帶來好處,防禦者必然要考慮進攻者的交通線位置、地形特性或軍隊特點是否有利于他采取這種行動。

     進入敵區襲擾(目的是報複或為取得好處而掠奪)本不能被視為防禦手段,它們更多是真正的進攻手段,但是通常與本來的牽制行動的目的聯系在一起,而牽制行動的意圖是削弱與我們對峙的敵軍,因此可被視為一個真正的防禦手段。

    但是由于牽制行動同樣也可在進攻時使用,它本身就是一種真正的進攻,因此我們認為在下一篇再詳細讨論這個問題更合适。

    我們在這裡提到它,隻是為了把一個戰區的防禦者所能運用的小規模的攻勢手段悉數列舉出來,并且隻是要指出一點,即這些小規模的攻勢手段在規模和重要性方面可以大到使整個戰争具有進攻的姿态,從而使防禦者得到攻勢帶來的榮譽。

    1759年戰局開始前,弗裡德裡希大帝對波蘭、波希米亞、弗蘭肯采取的行動就是這樣的[22]。

    弗裡德裡希大帝的這一戰局本身顯然是一次純粹的防禦,但是這些進入敵區的出擊給了它攻勢的特性,這一特性也許由于其在士氣方面的作用而具有特别的價值。

     當進攻者把事情想得過于簡單,從而在個别地方暴露出大的弱點時,防禦者應想到把進攻敵軍部隊或主力作為整個防禦的必要補充。

    整個行動就在這種不事聲張的條件下實施,不過防禦者在這裡也可像對對手的交通線施加影響時一樣,向攻勢的領域更進一步,與其對手一樣,把伺機進行有利的戰鬥作為其用兵的一個特别内容。

    要想在這種行動中取得一些成果,防禦者要麼必須在兵力上顯著地超過其對手(一般來說這是違背防禦特性的,但畢竟是有可能做到的),要麼必須具備相關的方法和才能,使自己的部隊較為集中,并通過行動和運動來彌補由于部隊集中而在其他方面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七年戰争中的道恩是前一種情況,弗裡德裡希大帝是後一種情況。

    我們幾乎總是看到道恩隻是在弗裡德裡希大帝過于大膽和輕視他的時候才發起攻勢,在霍赫基爾希、馬克森和蘭德斯胡特就是這樣。

    相反,我們看到弗裡德裡希大帝幾乎不停地在運動,試圖以自己的主力給道恩的某支部隊造成些損失。

    由于道恩擁有優勢兵力,而且罕見地小心謹慎,因此弗裡德裡希大帝很少成功,至少成果從來不大。

    然而人們不能因此就認為弗裡德裡希大帝的努力是毫無效果的。

    在這種努力中更多的是包含着一種很有效的抵抗,因為對手為避開不利的打擊,不得不處于小心和緊張的狀态,這樣敵人本可用于進攻的那些力量就被抵消掉了。

    對此人們隻需回想一下1760年的西裡西亞戰局,當時道恩和俄國人正是由于十分擔心不時受到普魯士國王的進攻并被制服,才無法前進一步。

    談到這裡,我們認為,對構成不求決戰的戰區防禦的主導思想和最主要的手段(整個行動的依據)的所有内容都已經談到了。

    我們把這些問題列舉出來,主要是為了讓讀者了解整個戰略行動之間關聯的全貌,至于使這些内容生動起來的具體舉措,例如陣地、行軍等,我們此前已經比較詳細地考察過了。

     如果我們現在再看一下整個問題,想必會注意到,在進攻的要素如此弱,雙方對決戰的要求如此小,積極的動機如此缺乏,而内部的牽制力量如此多的時候(就像我們這裡所設想的那樣),進攻與防禦之間的本質區别想必就會逐漸消失。

    當然在戰局開始時,由于其中一方要進入另一方的戰區,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出的是進攻的形式。

    不過很有可能而且經常出現的是,進入另一方戰區的這一方很快将其所有力量用于在敵人的國土上保衛本國。

    于是雙方就相互對峙,實際上是相互監視。

    雙方都在考慮如何不失去任何東西,同樣也許雙方都在考慮如何為自己赢得到實際的好處。

    這樣一來,有可能出現原來的防禦者反而在獲取好處方面超過其對手的情況,弗裡德裡希大帝就是這樣。

     進攻者越是更多地放棄作為一位前進者的地位,防禦者越是較少受到進攻者的威脅,越是較少需要進行真正的防禦來保障自己的安全,進攻與防禦之間就越容易出現一種均勢。

    在這種均勢中,雙方行動的目的都是從對手那裡奪取一些好處,并保護好自己不受任何損害,也就是說雙方都着眼于進行一種真正的戰略機動。

    所有那些雙方力量對比或政治意圖不允許進行大規模決戰的戰局,顯然都或多或少具有這一特點。

     關于戰略機動,我們将在下一篇中用專門的一章[23]進行研究。

    不過,由于這種雙方力量均衡的賭博在理論上常常受到不應有的重視,尤其是在防禦中受到這種不應有的重視,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在此研究防禦時對它做進一步的探讨。

     我們把這種機動稱為雙方力量的均衡的賭博。

    凡是沒有整體運動的地方,就會出現均勢;凡是沒有大目的推動的地方,就不會有整體的運動。

    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無論雙方的兵力多麼懸殊,都可以認為他們處于均勢。

    此時從整體的這種均勢中産生了采取較小行動、實現較小目的的個别動機。

    這些較小行動和目的之所以能夠展開,是因為它們不再面臨大決戰和大危險的壓力。

    也就是說,雙方把賭一次大輸赢的資本換成了小的籌碼,把整個行動分解成了很多較小的行動。

    随着這些争取較少好處的較小行動的進行,雙方統帥之間就展開了一場運用技巧的鬥争。

    由于在戰争中永遠不可能完全沒有偶然和幸運,因此這種鬥争永遠是一種賭博。

    不過這裡産生了另外兩個問題:與一切都集中于唯一一次大行動相比,在這種機動中,偶然性對勝負所起的作用是否小了?思考和理智所起的作用是否大了?我們對後一個問題的答複是肯定的。

    整體分成的部分越多,對時間(包括具體時刻)和空間(包括具體地點)的考慮越經常,計算的領域顯然就越大,也就是說思考和理智就越起到支配作用。

    思考和理智所起的作用會使偶然性活動的領域縮小一部分,但不是一定能全部抵消它,因此我們不是一定要對前一個問題也做肯定的答複。

    也就是說,我們一定不能忘記,思考和理智不是統帥的唯一的才智力量。

    在取決于唯一一次大決戰的場合,勇氣、力量、果斷、沉着等素質更為重要,而在雙方力量均衡的賭博中,這些素質所起的作用就會小一些,在這裡精于計算的突出重要性的增加不僅縮小了偶然性的活動範圍,而且也削弱了上述這些素質的作用。

    從另一方面看,在進行大決戰時,這些閃亮的素質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偶然性的作用,即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計算和才智在這種情況下無法顧及的地方。

    因此我們看到,這裡是多種力量的一個沖突,人們不能因此就斷言偶然性在大決戰中比在雙方力量均衡的賭博的總結局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如果說我們在這種力量賭博中看到的主要是雙方運用技巧的鬥争,那麼這指的隻是在計算方面的技巧,而不是指整個軍事造詣。

     正是戰略機動在這一面的特點讓人們給整個戰略機動賦予了上述那種不應有的重要性。

    首先,人們把這種技巧與統帥的整個才智價值搞混了,而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因為如上所述,我們必須承認,在大決戰的時刻,統帥在精神方面的其他素質有可能控制住當時情況的沖擊。

    如果說這種控制更多是源于巨大的感受,源于幾乎無意識産生的精神上的那些靈感,即未經長時間的思索,但它仍是軍事藝術中的一位真正的公民,因為軍事藝術既不是純粹的智力活動,智力活動在其中也不是最重要的活動。

    其次,人們認為戰局中每一次無果活動的出現想必是由于一方甚至雙方統帥運用了這種技巧。

    而實際上,産生這種無果活動的一般的和最主要的原因總是在于總的情況,是戰争使這些總的情況成為這種賭博。

     由于文明國家之間的大多數戰争的目的更多是一種相互監視,而不是打垮對方,因此大多數戰局想必自然帶有戰略機動的特點。

    對這些戰局中的那些不是著名統帥指揮的戰局,人們不會注意它們;而如果戰局中有一位著名的、引人注目的統帥,甚或是兩位這樣的統帥對峙(例如蒂雷納和蒙泰庫科利[24]),那麼人們就會出于這些統帥的名望而把這整個機動藝術打上&ldquo傑出&rdquo的最後印記。

    接下來,人們就把這種賭博視為軍事藝術的巅峰,視為在軍事藝術上有高度修養的表現,繼而把它視為研究軍事藝術的主要源泉。

     這一觀點在法國革命戰争以前的理論界相當普遍。

    法國革命戰争一下子打開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戰争現象的世界,這些現象最初有些粗糙和任其自然,後來在拿破侖指揮的戰争中彙聚成為一個好的方法,帶來了讓所有人驚歎的成就。

    這時人們就抛棄了舊的模式,認為這一切都是新發現和偉大思想的結果,當然也是社會狀況改變的結果。

    人們認為根本不再需要舊方法了,而且也絕不會再經曆舊方法了。

    但是正如在各種觀點發生如此大的變革時總會産生不同的派别一樣,在這裡,舊觀點也有其騎士護衛者。

    這些護衛者把較新的現象視為粗野的暴力沖擊,視為軍事藝術的普遍沒落,并且認為正是那種均衡的、無果的、無所作為的戰争賭博應該成為培養軍事人才要達到的目标。

    最後這一觀點是如此缺乏邏輯和哲理,以至于人們隻能稱之為概念的極度混亂。

    但是持相反觀點,認為舊方法不會再出現也是欠考慮的。

    在軍事藝術領域内出現的較新現象中,極少能歸因于新的發明或思想方向,大部分是新的社會狀況和社會關系的結果。

    即使是這些新的社會狀況和社會關系,由于它們正處于不确定的社會變化過程之中,所以也不應把它們當作标準。

    因此毫無疑問,以往戰争因素中的大部分因素還會重新出現。

    這裡不是深入探讨這些問題的地方,我們隻想指出這種雙方力量均衡的賭博在整個戰法中的位置,指出它的意義以及它與其他事物的内在聯系,借以說明它總是雙方受到限制的處境的産物,是顯著緩和了的戰争要素的産物。

    在這種賭博中,某一方的統帥可能表現得比另一方的統帥更高明,因此如果他在兵力上能夠和對方抗衡,就能獲得一些好處,或者如果他的兵力少于對方,那麼他這種在才幹方面的優勢就能讓他與對方保持均勢。

    但是如果認為統帥就此表現出了最高的榮譽和偉大,則是違背事物本性的。

    相反,這種戰局往往是一個可靠的标志,表明要麼雙方統帥都沒有大的軍事才能,要麼有才能的那位統帥受制于條件,不敢進行大的決戰。

    而隻要有這種情況出現,那裡就永遠不會是軍人獲得最高榮譽的領域。

     上面我們談了戰略機動的總的特點。

    現在我們還要談談戰略機動對作戰的一個特殊影響,即戰略機動常常使部隊離開大路和城鎮,把其引向偏僻的或者至少是不重要的地方。

    當一時出現、很快又消失的小利益成為确定任務的依據時,國家的大的方針框架對作戰的影響就會變弱。

    因此我們看到,部隊往往開到從戰争大而簡單的需要來看從不應該去的地點,因此戰争過程中具體情況的變換和可變性在這裡比在有大決戰的戰争中還要大很多。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七年戰争中的最後五個戰局。

    盡管總的态勢沒有變化,但是每個戰局都不同,仔細觀察一下就可以看到,在這幾個戰局中,同一個舉措沒有出現過兩次,而來自聯軍方面的進攻要素卻比此前戰争中的大多數戰局都強烈得多。

     我們在本章《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區防禦》[25]中,隻是指出了行動應有的幾個努力方向,以及它們的内在聯系、關系和特點。

    至于其中的具體舉措,我們在此前就已經了解得比較詳細了。

    現在的問題是,對這些不同的努力方向能否提出涵蓋整體的原則、規則和方法?我們的回答是,如果以曆史為依據,那麼我們并不能從反複出現的形式中找到這些東西。

    對具有如此多樣和可變本性的整體來說,除依靠經驗以外,我們認為幾乎不存在任何其他理論法則。

    有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不僅簡單得多,而且也更合乎自然,其内在矛盾更少,更客觀,更受内在必然性法則的支配:因此理智可以給這種戰争規定形式和法則。

    而在不求決戰的戰争中,我們感到要做到這一點就困難得多。

    甚至在我們這個時代才出現的大規模作戰理論中的兩個主要原則(亞當·馮·比洛[26]的基地寬度原則和若米尼[27]的内線陣地原則),如果人們把它們運用到戰區防禦上,它們在實踐中也從未表現出是有力和有效的原則。

    但是作為單純的形狀,這兩個主要原則恰恰應該在這裡表現得最有效,因為行動時間越長、所占空間越大,形狀就越會變得有效,越會比其他影響結果的因素有分量。

    盡管如此,我們看到,它們無非是事物的個别方面,尤其是不會帶來決定性的好處。

    手段和當時情況的特點想必就已經具有大的、打破所有泛泛原則的作用,這是非常明顯的。

    如果說道恩元帥的特點是善于做出寬大正面的部署和慎重選擇陣地,那麼普魯士國王的特點則是集中主力,總是緊靠對手,随時準備行動。

    這兩個人的特點不僅源于各自軍隊的特點,而且也源于他們各自的條件。

    随時行動對一位國王來說,比每一位要對上負責的統帥更容易做到。

    在這裡我們還要再次強調,評析者沒有權利認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同的風格和方法有高低之分,并把其中一個置于其他之下。

    這些風格和方法都是平等的,應根據具體情況來評判它們的使用價值。

     我們在這裡無法一一列舉由于軍隊、國家和各種情況的特點而可能産生的不同的風格。

    至于說它們的影響,我們此前已經籠統地談過了。

     因此我們承認,在本章中無法提出原則、規則或方法,因為曆史沒有給我們提供這些東西。

    相反,幾乎在每一個具體場合,人們都會碰到特殊情況,它們經常是完全不可理解的,有時甚至是令人驚訝的,但是從這個角度研究曆史仍然是有益的。

    即使是在沒有體系、沒有真理機器的地方也是有真理的,隻是在大多數情況下,要通過熟練的判斷和長期經驗形成的直覺才能找到這一真理。

    如果說曆史在此沒有給出任何公式,但它像在其他所有場合一樣,在此提供了訓練判斷的機會。

     我們隻想提出一個涵蓋整體的原則,或者更準确地說,我們想以一個專門原則的形式重複一下我們在這裡所論述的一切問題的自然前提,并把它更生動地呈現在讀者眼前。

     前面所列出的一切手段隻有相對的價值。

    它們都是在雙方某種程度上沒有能力戰勝對方的情況下運用的手段。

    在這個領域之上,有一個更高的法則在起支配作用,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現象的世界。

    統帥決不能忘記這一點,決不能自以為安全,盡管身處狹窄圈子,卻誤以為身處什麼絕對的圈子并在其中活動。

    統帥決不能認為他在這裡使用的手段是必然的、唯一的手段,不要在自己已經擔心這些手段不适用時仍然使用它們。

     在我們這裡所在的立足點上,幾乎不可能出現上述這種錯誤,但是在現實世界中不是這樣,因為現實世界中的事物對比不是那麼強烈。

     我們不得不再次提醒讀者注意,為使我們的觀點清晰、明确和有力,我們隻是把完全對立的,即每種方式中最極端的對立面作為考察的對象,但是戰争的具體情況大多處于中間位置,其受這一極端對立面支配的程度僅取決于其與這一對立面接近的程度。

    [28] 因此,問題的關鍵總的來說是統帥首先要判明對手是否有興趣和能力通過采取較大和較具決定性的舉措來超過自己。

    隻要統帥有這樣的擔心,就必須放棄用于避免小損失的小舉措,就隻有采取手段,通過自願的犧牲使自己有一個較好的處境,從而應對一次較大的決戰。

    換句話說,對統帥的第一個要求是正确地判斷情況,并根據這個判斷采取行動。

     為了通過實際生活中的例子更多地讓讀者了解這些觀點的準确性,我們想快速地談一些在我們看來誤判情況的實例,也就是說,在這些例子中,一方的統帥是以對手行動不夠堅決為前提而采取舉措的。

    我們從1757年戰局的開啟談起,當時奧地利人所在的位置證明他們沒有料到弗裡德裡希大帝會發起如此有力的攻勢。

    甚至當卡爾·馮·洛林公爵已經陷入率其部隊投降的危險時,皮科洛米尼[29]指揮的軍隊還停留在西裡西亞邊境。

    這也說明,奧地利人對情況完全不了解。

     1758年,法國人不僅完全被《采文修道院協定》[30]的影響迷惑(這一事實不屬于我們在這裡要談的範圍),而且兩個月後,他們對其對手可能采取什麼行動也完全判斷錯了,結果讓他們損失了自威悉河直至萊茵河的土地。

    至于1759年弗裡德裡希大帝在馬克森附近,以及1760年在蘭德斯胡特附近,由于不相信其對手會采取那麼堅決的舉措而對敵情完全誤判,我們已經談過了。

     在曆史上恐怕很難找到比1792年在判斷敵情方面所犯的更大的錯誤了[31]。

    反法聯軍以為用少量的輔助部隊就可以使法國内戰有決定性的發展,結果卻受到由于政治狂熱而徹底改變了的法國人民的巨大壓力。

    我們之所以把這個錯誤稱為大的錯誤,是因為事後的結果表明這個錯誤很大,而不是因為當時容易避免犯這個錯誤。

    在作戰本身不能否認的是,此後幾年聯軍失敗的主要原因在于1794年戰局[32]。

    聯軍方面完全未認識到在這次戰局本身敵人進攻的有力特性,因此使用了擴大陣地正面和戰略機動這種狹隘的方法對付敵進攻,而且我們從普奧之間政治上的不一緻和愚蠢地放棄比利時和尼德蘭也可以看出,聯軍各國政府對洶湧而來的洪流的威力是多麼知之甚少。

    1796年,在蒙特諾特[33]、洛迪[34]等地進行的個别抵抗行動足以證明,奧地利人在&ldquo對付拿破侖的關鍵是什麼&rdquo這個問題上是多麼知之甚少。

     1800年,梅拉斯慘敗,這并不是法軍襲擊的直接結果,而是因為他對這一襲擊的可能後果估計錯了。

     1805年的烏爾姆是聯軍那張學究氣十足但極為薄弱的松散戰略關系網的最後一個結扣,它足以擋住道恩或拉齊那樣的統帥,但無法擋住拿破侖這樣的革命皇帝。

     1806年,普魯士人處于猶豫不決和混亂之中,這是陳舊、狹隘和無用的觀點和舉措與一些清醒的認識和對當時局勢重大意義的正确感覺相混合的結果。

    假如普魯士人對其處境有清楚的認識和充分的評估,那他們怎麼會把3萬人留在普魯士,并準備在威斯特法倫另開一個戰區呢?怎麼會決定通過發起小規模攻勢(就像讓呂歇爾[35]軍和魏瑪[36]軍所做的那樣)以取得某個成果呢?又怎麼會在讨論局勢的最後時刻居然還在談論倉庫面臨的危險和某個地段的損失呢? 甚至在1812這個所有戰局中最著名的戰局,開始時也不乏由于誤判情況而導緻的錯誤行動。

    在維爾納的大本營裡有一些著名的人物堅持在邊境打一場會戰,以便做到隻要敵人踏上俄國領土就讓其受到懲罰。

    這些人很清楚,這次邊境附近的會戰有可能,甚至一定會失敗,因為盡管他們不知道前來進攻8萬俄軍的是30萬法軍,但他們畢竟知道敵人肯定擁有巨大的兵力優勢。

    他們的主要錯誤是對這一會戰的價值估計不當。

    他們認為,即使這一會戰失敗了,也不過是與其他敗仗一樣的敗仗。

    而實際上人們幾乎可以肯定,如果在邊境上進行這一主要決戰,會帶來一系列完全不同的其他後果。

    甚至依托德裡薩營壘也是一個完全誤判對手而采取的舉措。

    假如俄軍在其中停留,那麼想必他們會被四面切斷退路從而完全陷于孤立,然後法軍就不乏手段迫使俄軍投降。

    該營壘的構築者并未想到要對付力量和意志如此強大的敵人。

     然而即使是拿破侖有時也會做出錯誤的估計。

    1813年停戰以後,他認為派幾個軍就可以對付聯軍的次要部隊、布呂歇爾,以及瑞典王儲[37]。

    他認為自己的這幾個軍雖然不足以進行真正的抵抗,但是可以促使對方像在過去的戰争中常見的那樣謹慎小心而不敢貿然行動。

    他沒有充分估計到深仇大恨和迫在眉睫的危險會讓布呂歇爾和弗裡德裡希·馮·比洛做出怎樣的反應。

     拿破侖對年邁的布呂歇爾[38]的進取精神根本沒有估計足。

    在萊比錫附近,從拿破侖手中奪走勝利的正是布呂歇爾的進取精神;在拉昂附近,布呂歇爾本可全殲拿破侖,隻是因為出現了完全在拿破侖估計之外的情況,才未成功[39];最後在滑鐵盧附近,拿破侖像受到緻命的雷擊一樣,由于判斷失誤而受到了懲罰[40]。

     *** [1]羅布西茨(Lobositz),即今捷克城市洛沃西采(Lovosice),位于易北河左岸,南距布拉格約70公裡。

    七年戰争期間,1756年10月1日,奧軍試圖前往皮爾納營壘營救薩克森軍隊,在此受到弗裡德裡希二世的阻擊,并被擊敗。

    &mdash&mdash譯者注 [2]作者在本書第一卷第四篇第十章中曾專門談過這個問題。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本篇第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ldquo不可缺少的條件&rdquo,作者使用了拉丁語&ldquoConditiosinequanon&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5]可能是指作者此前提及的人的認識不完善,害怕出現不利結局等。

    &mdash&mdash譯者注 [6]格洛高(Glogau),即今波蘭下西裡西亞省城市格沃古夫(Glogów),位于奧得河畔,東南距布雷斯勞10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即奧古斯特·威廉(WilhelmAugustHerzogvonBevern,1715&mdash1781),公爵,普魯士将軍,參加過波蘭王位繼承戰争和三次西裡西亞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8]1757年11月22日,卡爾親王率奧軍在布雷斯勞附近與貝沃恩公爵率領的普軍進行會戰,前者獲勝。

    &mdash&mdash譯者注 [9]卡爾·馮·洛林(KarlAlexandervonLothringen,1712&mdash1780),公爵,奧地利元帥,奧皇弗朗茨一世之弟,曾任奧屬尼德蘭總督,多次參加對土、法、普等國的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10]指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

    &mdash&mdash譯者注 [11]布雷斯勞守軍于1757年11月25日向奧軍投降,貝沃恩公爵本人在此前一天被俘。

    &mdash&mdash譯者注 [12]即赫爾曼·莫裡茨(HermannMoritzGrafvonSachsen,1696&mdash1750),庫爾蘭公爵、薩克森伯爵,德意志統帥和軍事理論家,薩克森選帝侯奧古斯特一世的私生子。

    曾在法軍任職,是法國七大元帥之一。

    &mdash&mdash譯者注 [13]指1667&mdash1668年及1672&mdash1678年路易十四世,以及1746&mdash1747年薩克森元帥在尼德蘭進行的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14]默倫多夫(WichardJoachimHeinrichvonMöllendorff,1724&mdash1816),普魯士元帥。

    曾參加第二次西裡西亞戰争、七年戰争和巴伐利亞王位繼承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15]下西裡西亞(Niederschlesien),指西裡西亞地區的西北部,今大部分屬波蘭,小部分屬德國。

    &mdash&mdash譯者注 [16]霍赫基爾希(Hochkirch),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西距包岑10公裡。

    1758年10月14日,弗裡德裡希二世在此受到奧軍襲擊。

    &mdash&mdash譯者注 [17]指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

    &mdash&mdash譯者注 [18]指道恩在襲擊霍赫基爾希後,未能乘勝追擊普軍,以擴大戰果。

    &mdash&mdash譯者注 [19]馬克森(Maxen),今德國薩克森州城市米克利茨塔爾(Müglitztal)的一部分,西北距德累斯頓18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0]芬克(FriedrichAugustvonFinck,1718&mdash1766),普魯士中将。

    &mdash&mdash譯者注 [21]1759年9月,薩克森首府德累斯頓的普魯士守軍向神聖羅馬帝國軍隊投降。

    弗裡德裡希二世試圖挽回局勢,命令芬克中将率領1.5萬人佯動至馬克森附近,威脅奧軍主力後面的交通線,以迫使奧軍退向波希米亞。

    11月20日,芬克被3.2萬人的優勢之敵包圍,次日率部投降。

    &mdash&mdash譯者注 [22]指防禦者要避免進行不利的戰鬥。

    &mdash&mdash譯者注 [23]指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十四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4]1759年,普軍處于守勢,但仍不時對奧、俄軍隊采取牽制和襲擾行動。

    2月,弗裡德裡希二世派沃貝爾斯諾夫将軍(MoritzFranzKasimirvonWobersnow,1708&mdash1759,普魯士少将)前往波蘭破壞俄軍的倉庫,4月派海因裡希親王自德累斯頓出發攻入波希米亞,5月前往圖林根進行襲擾,此後又深入弗蘭肯,焚毀敵軍用物資,掠奪糧倉和征收戰争稅。

    &mdash&mdash譯者注 [25]指本書第三卷第七篇第十三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6]蒙泰庫科利(RaimondoMontecuccoli,1609&mdash1680),公爵,奧地利元帥,神聖羅馬帝國将軍,17世紀著名的軍事理論家、外交家和政治家。

    1664年,曾戰勝進攻維也納途中的土耳其軍隊。

    1672&mdash1675年曾率領神聖羅馬帝國軍隊與蒂雷納率領的法軍作戰。

    &mdash&mdash譯者注 [27]原文如此,疑誤。

    本章實際題目是《不求決戰的戰區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28]亞當·馮·比洛(AdamHeinrichDietrichFreiherrvonBülow,1757&mdash1807),男爵,普魯士軍事理論家,普魯士将軍弗裡德裡希·馮·比洛(FriedrichWilhelmFrreiherrvonBülow,1755&mdash1816)之弟。

    主要著作有《新軍事體系的精神》《新軍事原理》《新戰術》,對19世紀普魯士、奧地利兩國軍事思想有較大影響。

    &mdash&mdash譯者注 [29]若米尼(Antoine-HenriJomini,1779&mdash1869),男爵,将軍,軍事理論家。

    生于瑞士,先後在法國、瑞士、俄國軍隊任職,著有《戰争藝術概論》等30餘部軍事理論著作。

    &mdash&mdash譯者注 [30]根據理解,這段話的意思是:上面的觀點是把完全不求決戰的戰局同純粹求決戰的戰局做對比而提出的,但是實際上戰局大多處于這兩者之間,因此上述觀點對實際戰局适用到什麼程度,要看實際戰局與完全不求決戰的戰局或純粹求決戰的戰局接近到什麼程度。

    &mdash&mdash譯者注 [31]皮科洛米尼(OttavioEneaJosephFürstPiccolominid´Aragona,1698&mdash1757),侯爵,奧地利将軍。

    &mdash&mdash譯者注 [32]1757年9月8日,法國埃斯特雷元帥與英國、黑森、漢諾威聯軍司令康伯蘭公爵在下薩克森的采文(Zeven,今德國下薩克森州一城市)修道院簽訂協定(KonventionvonKlosterZeven),規定漢諾威軍隊除在少數城市中留駐守備部隊外,一律撤至易北河右岸,法國則保留全部占領區。

    但英國政府不承認該協定,召回康伯蘭公爵,普魯士的費迪南德将軍接任聯軍司令。

    1758年2月18日,聯軍襲擊法軍的冬營。

    4月,法軍被迫退回萊茵河左岸。

    &mdash&mdash譯者注 [33]法國革命成功後,奧地利和普魯士于1792年共同出兵法國。

    當時普奧當局認為法國革命軍隊是烏合之衆,沒有什麼抵抗力。

    不料革命後的法國市民和農民政治熱情高漲,踴躍參軍,聯軍無法取勝。

    結果聯軍在9月20日瓦爾米炮戰中失利,被迫退出法國。

    &mdash&mdash譯者注 [34]1794年是第一次反法聯盟戰争的第三年。

    法國革命政府進行一系列軍事改革,如實行征兵制度,改組舊軍隊,淘汰舊軍官,廢除陳規舊法,采用新編制、新戰術、新的補給方法等,在這一年的戰鬥中表現出顯著的效果。

    但反法聯盟各國政府和聯軍将領完全沒有認識到法國革命軍隊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以及新的戰法所具有的威力,而是仍采用舊的戰法,在軍事上屢遭失敗。

    &mdash&mdash譯者注 [35]蒙特諾特(Montenotte),即今意大利薩沃納省小鎮卡伊羅蒙特諾特(CairoMontenotte)。

    1796年4月12日,法軍與奧地利-撒丁聯軍在該地附近進行會戰,法軍獲勝。

    &mdash&mdash譯者注 [36]洛迪(Lodi),今意大利洛迪省省會,位于阿達河畔,西北距米蘭約30公裡。

    1796年5月10日,法軍與奧軍在該地的阿達河大橋附近展開激開,法軍獲勝。

    &mdash&mdash譯者注 [37]呂歇爾(ErnstWilhelmFriedrichPhilippvonRüchel,1754&mdash1823),普魯士将軍。

    &mdash&mdash譯者注 [38]指當時的薩克森&mdash魏瑪&mdash埃森納赫公國(1741&mdash1815),公爵是卡爾·奧古斯特(KarlAugustvonSachsen-Weimar-Eisenach,1757&mdash1828)。

    &mdash&mdash譯者注 [39]即貝納多特。

    &mdash&mdash譯者注 [40]布呂歇爾當年已是71歲高齡。

    &mdash&mdash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