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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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兩次戰鬥中的損失頂多可以估計為1萬人,也就是說法軍在52天内徑直推進約70普裡的情況下,僅因病員和掉隊就損失了9.5萬人,占了總兵力的1/3。
三周之後,在博羅季諾[6]會戰時,法軍的損失已經達到14.4萬人(包括在戰鬥中的損失)。
又過了8天,在法軍抵達莫斯科時,其損失已經達到19.8萬人。
法軍中央部隊在當時每天的損失大體是:在第一時段[7]占初始總兵力的1/150,在第二時段占初始總兵力的1/120,在第三時段占初始總兵力的1/19[8]。
拿破侖從渡過涅曼河直到莫斯科的運動當然可以稱得上是連續行軍,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這一行軍用了82天,隻走了約120普裡,而且法軍在途中還正式休整了兩次:一次在維爾納[9]附近,約14天,另一次在維捷布斯克[10]附近,約11天。
在休整期間,一些掉隊的士兵就有時間重新歸隊。
在這14周的推進期間,季節和道路不能算是最壞的,因為當時是夏天,所走的道路大多是沙土路。
但是龐大的部隊集中在一條道路上,給養不足,而且對手雖在退卻,但并不是在潰逃,這些是造成法軍行軍困難的因素。
關于法軍退卻,或者更準确些說,關于法軍從莫斯科推進到涅曼河的情況,我們就根本不想談了,但是我們也許可以指出,追擊法軍的俄軍從卡盧加[11]地區出發時為12萬人,抵達維爾納時是3萬人,而衆所周知,俄軍在這一時期的戰鬥傷亡是很少的[12]。
現在我們再從1813年布呂歇爾在西裡西亞和薩克森的戰局中舉一個例子。
這次戰局不是以長途行軍,而是以多次往返運動著稱的。
布呂歇爾的約克軍于8月16日以約4萬人開始這次戰局,10月19日抵達萊比錫[13]附近時還有1.2萬人。
根據最可靠的著作家們的記載,該軍在戈爾德貝格[14]、勒文貝格[15]、卡茨巴赫河[16]畔、瓦爾滕堡[17]和默肯[18](萊比錫)的主要戰鬥中,大約損失了1.2萬人,其餘的非戰鬥減員在八周内達到1.6萬人,占總兵力的2/5。
因此如果人們想要進行一場頻繁機動的戰争,那就必須做好自身兵力因此将受到大量損失的準備,并據此制訂其餘的計劃,首先要制訂好後續的增援計劃。
*** [1]塔霍河(derTajo),比利牛斯半島上最長的河流,橫穿西班牙和葡萄牙中部,在裡斯本附近流入大西洋,長1007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斯摩棱斯克(Smolensk),今俄羅斯西部一城市,靠近白俄羅斯邊境,位于第聶伯河畔,西北距維捷布斯克13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3]所有這些數字都摘自尚布雷(GeorgesdeChambray,1783&mdash1848,侯爵,法國炮兵将軍和軍事理論家,著有《遠征俄國史》[HistoiredeL'ExpeditiondeRussie])的著作。
&mdash&mdash作者注 [4]巴格拉季翁(PyotrIvanovichBagration,1765&mdash1812),親王,俄軍統帥。
曾多次随著名統帥蘇沃洛夫出征。
在1812年戰局中任西線第二軍團司令,在博羅季諾會戰中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5]奧斯特曼-托爾斯泰(AleksandrIvanovi?Ostermann-Tolstoi,1770&mdash1857),伯爵,德裔俄國将軍,曾參加俄國對波蘭和土耳其戰争,在1812年戰局中任第四軍軍長。
&mdash&mdash譯者注 [6]這兩次戰鬥發生在1812年戰局的初期。
1812年7月20日,拿破侖為切斷巴格拉季翁軍團和巴克萊軍團會合的去路,派達武指揮法軍前進到莫吉廖夫。
23日,達武與巴格拉季翁指揮的俄軍進行戰鬥,俄軍退卻。
25日,缪拉指揮的法軍在奧斯特羅夫諾與俄軍前衛部隊遭遇,激戰兩日,俄軍敗退。
&mdash&mdash譯者注 [7]博羅季諾(Borodino),今俄羅斯西部一村莊,東距莫斯科約100公裡,位于莫斯科河右岸。
&mdash&mdash譯者注 [8]作者在本書第七卷中将1812年俄國戰局分為兩大部分,分别是法軍的推進和退卻。
其中第一部分又分為兩個階段,而每個階段又分為兩個時段。
第一時段從法軍推進至維爾納附近到第一次停頓(6月24日&mdash7月中);第二時段從第一次停頓結束到第二次停頓(7月中&mdash8月8日);第三時段從俄軍主力試圖進攻到莫斯科失守(8月8日&mdash9月15日);第四時段從法軍攻下莫斯科到退卻(9月15日&mdash10月23日)。
&mdash&mdash譯者注 [9]詳見本書第七卷。
&mdash&mdash譯者注 [10]維爾納(Wilna),即今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
&mdash&mdash譯者注 [11]維捷布斯克(Witebsk),今白俄羅斯北部一城市,位于道加瓦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2]卡盧加(Kaluga),今俄羅斯卡盧加州首府,北距博羅季諾150公裡,東北距莫斯科約190公裡,位于奧卡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3]作者的意思是,在俄軍損失的9萬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追擊途中患病或掉隊損失的。
&mdash&mdash譯者注 [14]萊比錫(Leipzig),今德國薩克森州最大城市,位于萊比錫盆地中心,白埃爾斯特河、普萊瑟河、帕爾特河交彙處。
&mdash&mdash譯者注 [15]戈爾德貝格(Goldberg),即今波蘭城市茲沃托雷亞(Z?otoryja),位于卡茨巴赫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6]勒文貝格(Löwenberg),即今波蘭希隆斯克地區勒武韋克(Lwówek),位于布布爾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7]卡茨巴赫河(dieKatzbach),即今波蘭卡什紮瓦河,下西裡西亞境内奧得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茲沃托雷亞、萊格尼察,長84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8]瓦爾滕堡(Wartenburg),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城市肯姆貝格(Kemberg)的一部分,位于易北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三章 舍營 在近代軍事藝術中,舍營又成為必不可少的了,因為無論是帳篷還是一個完備的運輸體系都不能使部隊放棄舍營。
而廠營和露營,不管改進到何種程度,畢竟不能成為一種常用的宿營方法,如果常用這種方法,部隊遲早(這取決于氣候變化的情況)要發生疾病,從而過早地消耗力量。
在1812年俄國戰局中,法軍在十分惡劣的氣候條件下,整整6個月幾乎完全沒有進行舍營,這是出現這種情況的少數戰局之一。
但是這種可說是狂妄的努力(當然,說這個行動的政治意圖是狂妄的更恰當)又得到了什麼樣的後果呢! 有兩種情況妨礙部隊舍營,即敵人就在附近,以及自己的快速運動。
因此隻要臨近決戰,部隊就不得不放棄舍營,而且不到本次決戰結束,就不能再舍營。
在近年的戰争中,也就是在我們過去25年來所看到的全部戰局中,戰争要素以其全部能量發揮了它的威力。
凡是在戰争中可能進行的活動和可能發揮的力量,在這些戰局中大多都發生了。
但是這些戰局持續的時間都不長,很少有達到半年的,大多隻需數月就達到了目的,也就是說失敗者很快就被迫停戰甚至媾和了,或者是勝利者很快就用盡了力量。
在這樣高度緊張的幾個月期間,很少談得上什麼舍營,因為即使是在乘勝追擊的過程中,如果不再有什麼危險,部隊運動速度就會很快,不可能進行這種舒适的舍營。
如果戰事的進程由于某種原因不是很激烈,如果雙方力量更多是在進行較平穩的較量,那麼把部隊安頓在屋舍内,就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
這種對舍營的需求對于作戰指揮本身也有一些影響:一方面,部隊在舍營時會試圖部署兵力較強的前哨系統,以及前出更遠和規模更大的前衛部隊,以赢得更多的時間和安全;另一方面,部隊在舍營時會更多倚重當地的富庶和農作物,而較少倚重戰術上的地形優勢或者線和點的幾何關系。
一座有兩三萬居民的商業城市,一條沿途有很多大村莊和繁華城市的大路,是如此地便于大部隊集中部署,而這種集中部署給部隊提供的便捷性和活動餘地又是如此之大,以至其足以抵得上一個有更好位置的地點所能帶來的好處。
關于舍營部署的形式,我們隻做幾點說明,因為這一問題大多屬于戰術範疇。
部隊的住宿分為兩類:一類是作為部隊的主要事務,另一類是作為部隊的次要事務。
如果部隊在戰局中僅僅是出于戰術和戰略上的原因進行部署,并為便于這一部署而要求部隊在部署地點附近舍營(特别是經常要求騎兵一同舍營),那麼舍營就是次要事務,是用來代替野營的,因此部隊必須在能夠保證及時抵達部署地點的範圍内舍營。
如果部隊是為了休整而舍營,那麼住宿就是部隊的主要事務,其他舉措(當然也包括部署地點的選擇)就必須以這個主要事務為準。
這裡需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是整個舍營區的形狀。
它通常是一個拉得很長的矩形,等同于把戰術上的戰鬥序列擴大了;部隊的集結點設在舍營區的前面;大本營設在它的後面。
但恰恰是這三項規定非常妨礙整個部隊在敵人到來之前進行可靠的集結,幾乎是與之對立的。
舍營區越是接近正方形乃至圓形,部隊就越能迅速地集中到一個點即中心點。
集結點越靠後,敵人抵達這個點就越遲,留給我軍用于集結的時間就越多。
設在舍營區後面的一個集結點是絕不會陷入危險的。
而反過來,大本營越是前移,我軍就越能早一些得到情報,指揮官就越能更好地了解各方面的情況。
盡管如此,上面講的三項規定也不是沒有根據的,也還是多少值得考慮的。
有人主張通過擴大舍營區的寬度來保護可能被敵人用于征用物資的地區。
不過,這一理由既非完全正确,又非很重要。
這一理由對舍營部隊的最外翼來說還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各部隊大多在集結點周圍舍營,那麼對兩個部隊之間出現的中間地帶來說,這個理由就站不住腳了,因為敵軍的小部隊是不敢進入這個中間地帶的。
我們之所以說這個理由不是很重要,是因為要防止敵人在我們附近地區征用物資,有比分散部署部隊更簡單的方法。
把集結點設在舍營區前面的意圖是保護舍營區。
這與下述理由有密切聯系:首先,如果把集結點設在舍營區的後面,那麼當部隊匆忙拿起武器跑向集結點時,總會在舍營區留下一個很容易落入敵手的尾巴,即掉隊的士兵、病員、辎重、物資等等;其次,舍營部隊應防備,如果敵人以騎兵繞過其前衛部隊,或者幹脆突破了前衛部隊,那麼敵人就會攻入其分開舍營的團和營。
而如果敵人遇到的是一支部署好的部隊,那麼即使這支部隊人數少,最後肯定會被敵人打垮,但它畢竟可以阻擋住敵人,赢得一些時間。
至于大本營的位置,人們認為,怎麼保障其安全也不為過。
根據上述不同的考慮,我們認為,舍營區的形狀最好是一個接近正方形或圓形的矩形,集結點設在中央,當兵力較大時,大本營設在第一線。
我們在《部隊的一般部署》中談到的關于保護翼側的一些問題,在舍營時也是适用的,因此主力部隊派往左右兩側的部隊,如果意圖和主力共同作戰,那麼其舍營時集結點的位置應與主力所在位置平行。
如果我們考慮到,地形的本性一方面通過有利的地段決定着部隊自然的部署地點,另一方面通過城鎮和村莊的分布情況決定着部隊舍營的位置,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在确定部署地點和舍營位置時,幾何形狀極少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但是我們還是要提請注意幾何形狀的影響,因為它和所有的一般法則一樣,時而突出、時而不怎麼突出地貫穿于一般事務。
至于對舍營地的有利位置還有什麼要說的,我們可以指出,部隊應該選擇一個有保護作用的地段,以便在它的後面舍營,同時可派出很多小部隊監視敵人;或者在要塞後面舍營,在這種情況下,敵人無法摸清要塞守軍的兵力,必然會對要塞更加敬畏和小心。
對于得到加固的冬季舍營地,我們将在專門的一章中進行論述[1]。
一支常駐部隊舍營與一支行軍部隊舍營的不同在于,為避免多走路,行軍部隊的舍營很少展開,而是沿着行軍道路舍營,隻要舍營地的規模不超過一日短行軍的舍營要求,并且對迅速集結沒有不利影響即可。
在距敵很近的情況下(術語所說的&ldquo敵前&rdquo),也就是在雙方前衛部隊之間相距不遠的情況下,舍營區的大小和部隊集結所需要的時間決定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的兵力與位置;或者,如果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的兵力與位置是根據敵情和其他情況決定的,那麼舍營區的大小反過來應根據先頭部隊抵抗能赢得多少時間來決定。
至于應該如何設想前出部隊的抵抗,我們在本篇第三章[2]中已經談過。
從前出部隊的抵抗時間中,必須減去後傳敵情和舍營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剩下的時間才是舍營部隊可用于開赴集結點的時間。
最後,為了在這裡也把我們的觀點概括成為一個符合一般情況的結論,我們想指出,如果舍營區的半徑相當于前衛部隊的派出距離,而且集結點基本上就在舍營區的中央,那麼即使前衛部隊不用烽火和信号彈等類似手段,而是用遞騎[3](隻有這種方法才是可靠的)後傳敵情,其抵抗敵人所赢得的時間中,可以用來後傳敵情和舍營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夠用的。
因此,當前衛部隊前出3普裡時,約30平方普裡的區域可供舍營。
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這樣大的面積上大約有1萬戶人家。
一支5萬人的大部隊,減去前衛部隊,平均每戶人家大約要容納4人,是很舒适的。
部隊的人數如果多一倍,平均每戶要容納9人,也還不是很擁擠。
相反,如果前衛部隊無法前出1普裡以上,那麼舍營區的面積就隻有4平方普裡,這是因為,盡管前衛部隊赢得的時間不會随着其前出距離的縮短而同比例減少,大部隊在距前衛部隊1普裡時,仍可指望赢得6小時的時間,但是在距敵如此近的情況下,不得不加強戒備。
在這樣的一個區域内,一支5萬人的部隊隻有在人口密度很大的地區才能勉強找到住處。
從這裡可以看出,大的或者至少比較大的城鎮對部隊舍營起着怎樣的決定性的作用。
它們可以讓1萬~2萬人幾乎在同一個地點舍營。
根據這個結論,我們可以說,如果我們距敵不是過近,而且派出了适當的前衛部隊,那麼即使針對敵人一支集結在一起的部隊也可以停留在舍營區中。
1762年初弗裡德裡希大帝在布雷斯勞附近,1812年拿破侖在維捷布斯克附近都曾這樣做過。
不過即使由于我們距集結在一起的敵人有适當的距離,并且已經采取了适當的舉措,從而不必擔心自己部隊集體舍營時的安全,但我們畢竟不能忘記:我們這樣一支随時準備緊急集結的部隊做不了什麼其他事情,沒有能力迅速利用可能出現的有利時機,因此我們的行動能力是大打折扣的。
由此得出的結論是,隻有在下述三種情況下,一支大部隊才能完全進入舍營區: 1.如果敵人也在舍營; 2.如果部隊的狀況要求必須舍營; 3.如果部隊接下來的任務僅限于防守一處堅固陣地,因此隻要求部隊能夠及時集結在該陣地。
關于舍營部隊集結的問題,1815年戰局提供了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
齊滕将軍率布呂歇爾的3萬人的前衛部隊在沙勒羅瓦附近,距軍團預定的集結地點松布雷夫[4]隻有2普裡。
該軍團大部隊最遠的舍營區距松布雷夫約8普裡,即舍營區的一端過了錫奈[5],另一端直到列日[6]方向。
盡管如此,過了錫奈舍營的部隊在利尼會戰開始前數小時還是已經集結在了松布雷夫附近,向列日方向舍營的部隊(弗裡德裡希·馮·比洛[7]軍)如果不是因為偶發情況和組織得錯誤百出的通聯,本來也是會及時抵達的。
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對其大部隊安全的考慮無疑是不夠的。
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的是,當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時,法軍舍營的區域也很大;普魯士軍隊的錯誤隻是在于,當他們接到情報,知道法軍已經開始運動和拿破侖已經抵達軍中時,沒有立刻改變原來的舍營部署。
但是普魯士軍隊在敵軍開始進攻前本還是有可能在松布雷夫附近完成集結的,這始終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布呂歇爾在14日夜間,即在齊滕将軍确實受到敵進攻之前12小時,就接到了敵人推進的情報,并開始集結他的部隊。
但是當齊滕将軍于15日9時已受到敵猛烈進攻時,在錫奈的蒂爾曼[8]将軍才接到向那慕爾[9]開進的命令,于是蒂爾曼不得不先以師為單位集結他的軍,然後在24小時之内行軍6.5普裡,抵達松布雷夫。
假如弗裡德裡希·馮·比洛将軍能适時接到命令,他也是可以在同一個時間抵達的。
而拿破侖卻未于16日下午2時以前對利尼發起進攻,因為他擔心一面要對付威靈頓,另一面要對付布呂歇爾,換句話說,力量不對稱使他行動遲緩了。
由此可見,在較為複雜的情況下,甚至最果斷的統帥也難免要謹慎地試探着行動,從而導緻行動遲緩。
這裡提出的一些思考顯然有一部分更多屬于戰術範圍,而非戰略範圍,但是為了避免論述不清,我們甯願超出戰略範圍多講一些。
*** [1]默肯(Möckern),今德國薩克森州首府萊比錫的一個城區,東南距市中心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參閱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三章。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第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負責傳遞命令和敵情的騎兵小分隊,一般由1名士官和4&mdash8名士兵組成。
&mdash&mdash譯者注 [5]松布雷夫(Sombreffe),今比利時那慕爾省一城市。
&mdash&mdash譯者注 [6]錫奈(Ciney),今比利時那慕爾省一城市,西北距松布雷夫53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列日(Lüttich),今比利時列日省省會,西距松布雷夫78公裡,西南距錫奈6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8]弗裡德裡希·馮·比洛(FriedrichWilhelmFreiherrvonBülow,1755&mdash1816),男爵,普魯士将軍。
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之兄。
多次參加反對拿破侖的戰争,從未打過敗仗,有&ldquo福将&rdquo之稱。
&mdash&mdash譯者注 [9]蒂爾曼(JohannAdolfFreiherrvonThielmann,1765&mdash1824),男爵,普魯士将軍。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四章 給養 在近代戰争中,給養的重要性比以往大得多,其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是,軍隊的規模總的來說畢竟比中世紀甚至法國舊制度[1]時的軍隊規模大得多。
盡管曆史上偶爾有一些國家的軍隊在規模上等同或者遠超過近代軍隊,但這畢竟是很少見的、暫時的現象,而自路易十四世以來的近代戰史中,各國軍隊的規模一直都十分龐大。
第二個原因更為重要,而且更是近代特有的,這就是我們的戰争的内在聯系更為緊密,進行戰争的軍隊必須經常處于臨戰狀态。
在古代,大多數的戰争是由一些單個的、沒有聯系的軍事行動構成的,各次軍事行動之間都有停頓。
在這些停頓中,戰争要麼實際上已經完全停止,僅在政治上存在;要麼雙方軍隊至少相隔很遠,以至各自可以隻顧從事自己要做的事情,而不必顧慮對方。
由于各國政府的努力,近代戰争,也就是自《威斯特伐利亞和約》[2]以來的戰争已經變得更有規則、更有内在聯系了。
戰争的目的高于一切,因此要求在給養方面建立能夠處處滿足戰争需要的制度。
17世紀和18世紀的戰争雖然也有接近完全停戰的長時間的休戰狀态,即有規律地進駐越冬營地,但進駐越冬營地仍舊是從屬于戰争目标的。
當時這樣做并不是為了部隊的給養,而是因為季節不好。
随着夏季的到來,照例要結束冬季宿營,因此至少在良好的季節中,要求采取不間斷的軍事行動。
在這方面,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樣,從一種狀态和行為方式向另一種狀态和行為方式過渡,總是逐步實現的。
在針對路易十四的戰争中,聯軍為便于取得給養,尚習慣讓部隊到較遠的省份去進駐越冬營地,而在西裡西亞戰争中,已經不再有這種現象了。
軍事行動主要是在各國以雇傭兵取代封臣提供的軍隊[3]後,才開始有可能變得有規則和有聯系。
這時封臣所承擔的提供軍隊的義務已轉變為稅賦,人身服役或者完全取消,代之以募兵制,或者僅存于很少的民衆層級,貴族将其入伍視為一種稅賦,視為一種人頭稅(像目前在俄國和匈牙利還實行的那樣)。
我們在别處已經說過,不管怎樣,這時的軍隊已經成為政府的一個工具,其開銷主要靠國庫或政府的财政收入。
随着軍隊的部署和不斷的兵員補充所出現的變化,軍隊的給養也必然發生同樣的變化。
如果某些階層的人為免除兵役已經繳納了賦稅,那麼就不能簡單地再讓他們負擔軍隊的給養了,因此政府、國庫必須負擔軍隊的給養,在本國内不能讓地方負擔軍隊的維持費用。
政府必須把軍隊的給養完全看作是自己的事情。
這樣,軍隊的給養在兩方面變得更加困難了,一方面,給養已成為政府的事情;另一方面,軍隊又總是面臨敵人的威脅。
這樣,不僅形成了專門從事戰争的軍隊,而且形成了專門的軍隊給養制度,而且這種制度正在盡可能地趨于完善。
給養所需的糧食,無論是采購來的還是國家的領地提供的,不僅要由遠方運來,儲存在倉庫裡,而且還要借助專門的運輸隊從倉庫運送到部隊,在部隊附近由專門的面包房烤成面包,然後再借助部隊自己的另一支運輸隊從面包房取走。
我們之所以考察這種制度,不僅是因為它可以說明實行這種制度的戰争的特點,而且也是因為這種制度絕不會完全廢止,其中的個别部分還會一再出現[4]。
這樣,軍事組織就趨于減少對國家和民衆的依賴。
結果,戰争雖然因此而變得更有規則,更有内在聯系,更加從屬于戰争目的,也就是更加從屬于政治目的,但它的運動卻受到更大的限制和束縛,其威力受到極大的削弱,因為這樣一來,部隊受到物資庫和運輸隊活動範圍的限制,在整個活動中很自然地要考慮盡量節約給養。
隻能吃到可憐的一小塊面包的士兵,經常虛弱得像個影子般晃來晃去,在這一挨餓的時刻,沒有任何改變這種狀況的希望來安慰他們。
如果有人認為士兵得到這樣可憐的給養是件無所謂的事,隻看到弗裡德裡希大帝依靠這種缺乏給養的士兵也成就了很多事,那麼他就是沒有公正地看待這一問題。
能忍饑挨餓的确是士兵的最重要的素質之一,如果沒有這種素質,軍隊就談不上有什麼真正的尚武精神。
但是忍饑挨餓必須是暫時的,隻能是迫于環境,不能成為一種可憐的供給體系或對部隊必需品抽象和苛刻計算的結果。
否則每個士兵的身心一定會不斷地受到削弱。
我們不能把弗裡德裡希大帝用他的軍隊所獲得的成就作為标準,這一方面是因為與之對峙的一方采用的也是這種給養制度;另一方面,假如條件允許他像拿破侖那樣供給軍隊,不知道他能多做多少事情。
人們隻是從來不敢把這種複雜的給養制度用到馬料的供應上,因為馬料的量大,在運輸上有更多的困難。
一日份飼料比一日份口糧重約10倍,而軍中馬匹的數量不是人數的1/10,而是仍占到人數的1/4~1/3,在以前更是占到1/3~1/2,也就是說馬料要比口糧重3倍、4倍或者5倍。
因此人們力圖用最直接的方法,即就地自行收割鮮飼料或掠走幹飼料的方法來滿足這種需要。
但是這種方法以另一種方式使作戰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方面,統帥在制訂行動計劃時,由于受到這種方式的限制,就要考慮盡量在敵占區作戰;另一方面,由于采用這種方式,部隊就不能在一個地方久留。
其間,在西裡西亞戰争時期,已經很少采用這種方法了,因為人們發現用這種方法會使部隊所在地區受到很大的破壞和消耗,遠不如通過供貨和征用的方法能更好地滿足需要。
當法國革命一下子又把一支民衆力量帶上戰争舞台時,各反法政府的手段就顯出不足了。
有關國家脫胎于這些有限手段、同時又以這些有限手段為保障的整個戰争體系被粉碎了。
我們在這裡讨論的這個部分即給養體系,也随着整個戰争體系崩潰了。
革命的領導者們不怎麼關心物資庫建設,更不會考慮建立這種像鐘表一樣複雜的給養體系(這一體系就像鐘表的齒輪一樣,推動着運輸體系中不同的運輸隊前行)。
他們把士兵們送上戰場,驅使将軍們進行會戰,通過征用、劫取和掠奪其所需的東西來供給、加強、鼓舞和刺激軍中的一切。
拿破侖進行的和針對拿破侖進行的戰争均處于上述兩種極端之間的中間位置。
也就是說,在這些戰争中,兩種方法中的任何手段隻要适用就被采用。
今後大概仍會如此。
近代軍隊在取得給養方面,盡量利用當地所能提供的一切,而不考慮它的所有權。
方法共有四種:屋主供給、部隊強征、定期征用以及倉庫供給。
這四種方法通常是綜合使用的,通常以某一種方法為主,但有時也隻采用其中的一種。
1.屋主或村鎮供給,這兩者是一樣的。
如果考慮到,一個村鎮即便像大城市那樣居住的都是消費者,也一定會存有幾天的糧食,那麼就不難看出,即使是人口最稠密的城市,無須特别準備也能供給幾乎與居民人數相等的部隊一天,如果部隊的人數少很多,就可以供給好幾天。
這樣,在大城市中可以取得令人非常滿意的結果,因為一支大部隊可以在一個地點取得給養。
然而在較小的城鎮甚或農村中,是不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的,因為在這裡平均每平方普裡有3000~4000居民已經相當稠密了,但隻能供給3000~4000名軍人,這就要求人數多的部隊分散到很廣的範圍,以至部隊很難顧及其他條件。
不過在平坦的地區,甚至在小城鎮中,戰争中極為需要的給養的數量卻比大城市多得多。
一般來說,一位農民的面包儲量平均起來可供其全家食用8~14天,肉類每天都能得到,蔬菜通常可以吃到下季收獲期。
因此在還沒有駐過部隊的地方,居民供給相當于自己3~4倍的部隊數日是沒有困難的,這又是個令人非常滿意的結果。
由此可見,一路3萬人的部隊如果不能在較大的城鎮宿營,那麼它在每平方普裡平均2000~3000人口的地方宿營時,大約需要4平方普裡的地區,即每邊寬2普裡。
因此,如果一個9萬人的軍團(其中約7.5萬人是戰鬥人員)分三路并列前進,在有三條道路的情況下,隻要有6普裡的寬度就夠了。
如果随後有多路部隊進入這一舍營區,那就需要地方當局采取特别的舉措,但這對增加一天或兩天的必需品供應并不是什麼難事。
因此,即使駐9萬人後又有同樣多的部隊在第二天抵達,後來的部隊也不會有什麼困難,而這已經是一支有15萬戰鬥人員的大部隊了。
至于馬匹的飼料,困難就更少了,因為飼料不需要磨碎和烘焙。
在鄉下,農民為自己的馬匹儲存的飼料可以一直用到下季收割期,因此即使部隊在廄舍飼養牲畜很少的地方宿營,也不會缺飼料。
當然,隻是應注意要求村鎮,而非屋主提供飼料。
此外,在組織行軍時人們顯然要考慮到地區的特點,不要恰恰讓騎兵到商貿、工廠所在地和地區去舍營。
從上述粗淺的考察中可以得出結論: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每平方普裡約2000~3000居民),一支擁有15萬戰鬥人員的大部隊在展開很小且不排除要共同戰鬥的情況下,通過屋主和村鎮供給就可以取得一兩天的給養。
也就是說,這樣一支大部隊在連續行軍時,即使沒有物資庫和其他給養準備也是可以維持的。
法國軍隊在革命戰争時期和在拿破侖指揮下的行動,就是以這個結論為依據的。
他們自阿迪傑河[5]推進至多瑙河[6]下遊,自萊茵河推進至維斯瓦河[7],幾乎隻采用了屋主供給的方法,但在給養上并沒有出現什麼困難。
由于他們的行動是建立在物質和精神優勢基礎上的,伴随着确定無疑的勝利,至少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因優柔寡斷和小心謹慎而遲疑不前,因此他們在勝利道路上的運動大多是由不間斷行軍形成的運動。
如果環境不是很有利,當地居民并不是很多,或者手工業者比農民多,土地貧瘠或者已經多次駐過部隊,那麼取得給養的結果當然會差一些。
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把一路部隊的舍營區每邊從2普裡提高到3普裡,舍營區的面積就立刻可以增加1倍以上,即不再是4平方普裡,而是9平方普裡,而且這種營區的大小在一般情況下仍可保證共同進行戰鬥,那麼就可以知道,即使在不間斷運動的不利情況下,這種取得給養的方法仍然是有可能繼續存在的。
但是如果部隊要停留多天,而又沒有采取其他方法早做準備,那就會發生極大的困難。
即便是現在,一支較大的部隊如果不采取下列兩項舉措早做準備,也是無法停留多天的。
第一項舉措是給部隊配屬運輸隊,攜帶數天(3~4天)最必需的給養&mdash&mdash面包或面粉。
這樣,再加上士兵自己攜帶的3~4天的口糧,那麼8天最必需的給養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第二項舉措是設置适當的軍需機關,以便任何時刻都能從遠方給正在休整的部隊運來糧食,以至部隊可以随時由屋主供給的方法改用另一種給養方法。
屋主供給這種方法有很多優點,因為它不需要任何運輸工具,而且在最短的時間内就能做到。
當然,這要以部隊一般都進行舍營為前提。
2.部隊強征。
如果一個單獨的步兵營要進駐一處營壘,那麼它應盡量選在一些村莊附近,這樣就可以指定這些村莊為其提供給養。
從這一點看,這種取得給養的方法實質上與前一種方法沒有什麼不同。
但是像常見的那樣,如果在一個地點設營的部隊人數非常多,那麼為了供給一個較大的整體(如一個旅或一個師)所需要的給養,除了集體從一些地區強征,然後再分配外,沒有别的辦法。
人們一眼就可以看出,用這種方法不可能為較大規模的部隊取得必要的給養。
在一個地區強征到的糧食比部隊在該地區舍營時所能得到的糧食要少得多,因為在舍營時三四十個士兵進入一戶農民家,必要時能夠把農民家最後一點糧食都弄到手;可如果派一名軍官帶領幾個士兵去強征,他們既沒時間,也沒辦法把一切存糧都搜出來,而且經常缺乏運輸工具,因此隻能搞到現有糧食中的很少一部分。
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大量部隊如此密集地在一個地點野營,那麼對整個部隊的需要來說,很快能夠征到給養品的那些地區就顯得太小了。
一支3萬人的部隊,在半徑為1普裡的範圍内,也就是在3~4平方普裡的面積内強征給養品會有多少收獲呢?即便是這樣的強征,他們也很難做到,因為大多數鄰近村莊已有零星部隊宿營,他們是不會讓村民把給養交出來的。
最後,這種方法造成的浪費是最嚴重的,因為個别的部隊得到的東西超過了他們的需要,很多東西沒有食用就扔掉了,等等。
我們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用這種強征的方法解決給養問題,隻有在部隊不太大時(大體上對一個8000~1萬人的師來說),才能收到成效。
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強征也隻能當作一種迫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
一切直接在敵前行動的部隊(例如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在向前運動時,通常不可避免地要采用這種方法,因為在他們要抵達的地點根本不可能事先準備好糧秣,而且他們通常距為其餘大部隊所征集的糧秣太遠。
此外,獨立行動的小規模襲擾部隊也隻能采用這種方法。
最後,在碰巧沒有時間和手段采用其他給養方法的一切情況下,也不可避免地要用這種方法。
部隊越是适于采取定期征用給養的方法,時間和環境越是允許采用這種方法,取得給養的結果就越好。
但是部隊大多沒有時間定期征用給養,而部隊用強征的方法直接取得給養可以快得多。
3.定期征用。
無可争辯,這是籌備給養的最簡單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切近代戰争的基礎。
這種方法與前一種方法的區别主要在于,定期征收是在地方當局參與下進行的。
這時,部隊不再是恰好找到存糧後即以暴力強取,而是借助于合理的分派,要民衆有序地交出存糧。
這種分派隻有地方當局能做好。
這裡一切都取決于時間。
時間越多,分派範圍就越廣,壓給民衆的負擔就越輕,征收的效果就越理想,甚至也可以把現金采購作為輔助手段。
這樣一來,這種定期征用就接近于第四種方法了。
在本國内集結部隊時,采用這種方法是沒有困難的,一般在部隊後撤時也不會遇到什麼困難。
相反,部隊在進入一個尚未占領的地區時,留給這種征用的時間就很少。
前衛部隊通常隻比大部隊先到一天。
前衛部隊對地方當局提出要求,要求其在這裡和那裡準備多少份糧秣。
由于這些糧秣隻能從附近地區,即某地周圍數普裡的範圍内籌集和征收到,因此對人數較多的部隊來說,如果自己不攜帶數天的給養,而隻靠在匆忙中征收的糧秣,是遠遠不夠用的。
因此,軍需機關的任務就是掌管這些糧秣,把它們隻分發給那些沒有任何糧秣的部隊。
但是困難是會逐日減少的,因為随着能夠征收到糧秣的距離一天天地擴大,地區的面積也随之擴展,收獲也會随之增加。
如果可以提供糧秣的地區在第一天隻有4平方普裡,那麼在第二天可能有16平方普裡,在第三天可能有36平方普裡。
也就是說,第二天比第一天增加了12平方普裡,第三天又比第二天增加了20平方普裡。
當然,這裡所談的隻是大緻的情況,因為能提供糧秣的地區的擴大受到很多情況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大部隊剛剛宿營過的地區不可能像其他地區那樣提供很多糧秣。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人們也應考慮到,能提供糧秣的地區的半徑每天有可能擴大2普裡以上,也許能擴大3~4普裡,有些地方還可能更多。
為了能把分派的糧秣(至少是其中的大部分)确實征收到手,當然需要配屬給地方當局的征糧隊行使權力,但更重要的是要使全體民衆擔心承擔責任,以及害怕受到懲罰和虐待。
部隊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把這一切當作普遍的壓力壓向全體民衆。
我們不可能叙述軍需機關和給養制度的複雜的全部細節,我們隻關注結果。
這一結論是正常人的理智對一般情況進行考察後得出的,并為法國革命以來曆次戰争的經驗所證實,即使是一支規模較大的部隊,如果它自帶幾天的糧食,采用這種抵達某地後才開始征用的方法無疑是可以解決給養問題的。
部隊首先在附近地區采用,然後随着時間的推移,擴大征收地區的範圍,而且由越來越高的當局負責安排。
除非當地的力量已經枯竭、非常貧困或受到嚴重破壞,否則這種方法總是可以使用的。
部隊駐留的時間較長時,對給養的征用要求可以一直提到地方最高當局,它在安排時自然會盡力讓負擔盡量平均分配,還可以通過收購糧秣來減輕壓力;而且即使是交戰國的部隊,如果它較長時間在我們的國土上,通常也不會那麼粗暴和肆無忌憚地把給養的全部負擔壓在當地民衆身上。
于是這種征收方法逐漸自行接近于倉庫供給的方法,但不會因此就完全變為另一種方法,它對軍事活動的影響也不會有顯著的變化。
這是因為以下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一是盡管人們可以從較遠的地方運來糧秣,對一地進行補充,但是當地政府仍是部隊得到給養的真正的源泉;二是如果部隊如同在18世紀戰争中一樣,自行解決給養,地方政府一般與之毫無關系。
它們的主要區别在于:前一種征用給養是利用地方的運輸體系和地方的面包房。
由此,軍隊運輸體系中那一龐大的總是妨礙作戰的辎重隊就消失了。
盡管現在任何一支大部隊仍不能完全沒有給養運輸體系,但是規模已經小多了,多半隻是用來運輸當日剩餘的、供第二天使用的糧食。
即使是在近代,特殊情況(例如1812年俄國戰局中的情況)仍會迫使部隊使用龐大的辎重隊和攜帶野戰面包房。
不過首先這是一個例外,因為30萬人幾乎沿着一條大路推進130普裡,而且是在波蘭和俄國這樣的國家,又是在青黃不接的時期,這是很少有的;其次,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對部隊本身采取的一些舉措也隻能視為輔助手段,而就地征用則始終應被視為全部給養的基礎。
自法國革命戰争最初的幾次戰局以來,這種提供給養的體系始終是法國軍隊解決給養的基本體系,甚至與之對峙的聯軍也不得不改用這種方法,而且看來将來也很難廢除這種給養體系。
無論從便于戰争發揮威力的角度來看,還是從保證軍隊輕便作戰的角度來看,任何其他體系都不能像這種體系取得這樣的結果。
由于不管部隊轉向哪個方向,在最初的三四周,給養通常是不會遇到困難的,而此後就可以依靠倉庫供給,因此可以說,戰争通過這種給養方法可以獲得最充分的自由。
盡管部隊在一個方向上遇到的困難會比在另一個方向上遇到的困難大,這在考慮選擇方向時是會起一定作用的,但是這種困難絕不會大到絕對不能選擇該方向的程度,對給養問題的考慮絕不會起決定性的作用。
在這方面隻有一種情況是例外,那就是在敵國退卻。
此時,很多對給養不利的條件疊加在一起。
部隊的退卻是連續的,通常不會專門停留下來,因此也就沒有時間征糧;部隊在敵國退卻時,面對的情況大多已經非常不利了,部隊不得不始終保持集中,通常根本談不上分開舍營或分為幾路縱隊;敵國的環境不允許部隊隻通過分派而沒有行政機關支持即能征收到糧食;最後,在這種退卻的時刻尤其能夠引起當地民衆的反抗和惡意。
所有這一切通常都會把退卻中的部隊限制在已經建成的交通線和退卻線上。
當拿破侖1812年準備開始退卻時,他确實隻能沿着來時的道路退卻,就是因為給養問題。
假如他沿着任何其他道路退卻,其失敗會來得更早和更為肯定。
因此所有對他在這一點上的責難,甚至是法國著作家們的責難都是極不合理的。
4.倉庫供給。
這種給養方法,隻有當它與17世紀最後30年和18世紀實行過的給養制度一樣時,才不同于前一種給養方法。
這種制度還會再次出現嗎? 如果人們想到,在尼德蘭、萊茵地區[8]、上意大利[9]、西裡西亞以及薩克森等地,有關國家以大量的部隊在同一地點進行了7年、10年和12年之久的戰争,那麼人們當然就很難想象還能用什麼别的方法籌集給養。
在這樣長的時間中,哪個地區能夠始終是雙方軍隊給養的主要來源而不枯竭,不逐漸失去承擔這一任務的能力呢? 但是,這裡自然會産生一個問題:是戰争決定給養制度,還是給養制度決定戰争呢?我們的回答是:隻要戰争所依賴的其他條件允許,開始是給養制度決定戰争;但當這些條件開始越來越多地抵觸時,戰争就反過來對給養制度發生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戰争就決定給養制度。
以就地征糧這種制度為基礎的戰争,比單純采用倉庫供給制度的戰争更有優越性。
相比之下,後一種戰争好像是另外一種工具了。
因此現在沒有一個國家敢用後一種戰争對抗前一種戰争。
即使一個愚昧無知的國防大臣無視這些關系的普遍的必然性,在戰争開始時仍讓部隊用舊的給養方法,現實情況的威力也會迫使統帥放棄這種方法,就地征用的方法會自然而然地出現。
如果人們再考慮到倉庫供給制度需要巨額的開銷,則必然會縮小軍備的規模,減少軍隊的人數(因為任何國家的财力都不是綽綽有餘的)。
除非交戰雙方在外交上達成協議(這隻能看作是想象的遊戲),否則這種給養制度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
因此今後的戰争在開始時大概都要采取征用的給養方法。
至于某個政府願意做多少,以便用複雜的給養制度作為這種方法的補充,減輕本國的負擔等,我們可以不去探讨,因為政府能做的事情不會太多,在這樣的時刻,政府首先考慮的總是最迫切的需要,而複雜的給養制度不再是這種最迫切的需要。
但是如果一場戰争取得的成果并未像其本性所應有的那樣具有決定性,其運動并未像其本性所應有的那樣走得很遠,那麼征用制度将使部隊所在地區的資源枯竭,以至不得不締結和約,或者不得不采取措施,以減輕地方負擔,使部隊的給養獨立。
拿破侖統率的法國人在西班牙時就是後一種情況。
但是人們更常見的還是第一種情況。
在大多數戰争中,國家的力量急劇消耗,以至這些國家不願進行花費巨大的戰争而甯願媾和,因此這也是促使近代戰争縮短時間的一個原因。
雖然如此,我們并不想一概否認用舊式給養制度進行戰争的可能性。
如果交戰雙方情況的本性要求采取舊式制度,而且有其他有利的條件,那麼這種舊式制度也許會再度出現。
但是我們決不能認為這種給養方式是自然合理的制度,它更多隻是在特殊環境下的一種不正常的狀态,絕不是從戰争的本義中産生出來的。
我們更不能因為這種辦法比較仁慈一些,就認為它使戰争趨向完美,因為戰争本身就不是什麼仁慈的行為。
無論采用何種供給方法,在富庶和人口稠密的地區總比在
三周之後,在博羅季諾[6]會戰時,法軍的損失已經達到14.4萬人(包括在戰鬥中的損失)。
又過了8天,在法軍抵達莫斯科時,其損失已經達到19.8萬人。
法軍中央部隊在當時每天的損失大體是:在第一時段[7]占初始總兵力的1/150,在第二時段占初始總兵力的1/120,在第三時段占初始總兵力的1/19[8]。
拿破侖從渡過涅曼河直到莫斯科的運動當然可以稱得上是連續行軍,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這一行軍用了82天,隻走了約120普裡,而且法軍在途中還正式休整了兩次:一次在維爾納[9]附近,約14天,另一次在維捷布斯克[10]附近,約11天。
在休整期間,一些掉隊的士兵就有時間重新歸隊。
在這14周的推進期間,季節和道路不能算是最壞的,因為當時是夏天,所走的道路大多是沙土路。
但是龐大的部隊集中在一條道路上,給養不足,而且對手雖在退卻,但并不是在潰逃,這些是造成法軍行軍困難的因素。
關于法軍退卻,或者更準确些說,關于法軍從莫斯科推進到涅曼河的情況,我們就根本不想談了,但是我們也許可以指出,追擊法軍的俄軍從卡盧加[11]地區出發時為12萬人,抵達維爾納時是3萬人,而衆所周知,俄軍在這一時期的戰鬥傷亡是很少的[12]。
現在我們再從1813年布呂歇爾在西裡西亞和薩克森的戰局中舉一個例子。
這次戰局不是以長途行軍,而是以多次往返運動著稱的。
布呂歇爾的約克軍于8月16日以約4萬人開始這次戰局,10月19日抵達萊比錫[13]附近時還有1.2萬人。
根據最可靠的著作家們的記載,該軍在戈爾德貝格[14]、勒文貝格[15]、卡茨巴赫河[16]畔、瓦爾滕堡[17]和默肯[18](萊比錫)的主要戰鬥中,大約損失了1.2萬人,其餘的非戰鬥減員在八周内達到1.6萬人,占總兵力的2/5。
因此如果人們想要進行一場頻繁機動的戰争,那就必須做好自身兵力因此将受到大量損失的準備,并據此制訂其餘的計劃,首先要制訂好後續的增援計劃。
*** [1]塔霍河(derTajo),比利牛斯半島上最長的河流,橫穿西班牙和葡萄牙中部,在裡斯本附近流入大西洋,長1007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斯摩棱斯克(Smolensk),今俄羅斯西部一城市,靠近白俄羅斯邊境,位于第聶伯河畔,西北距維捷布斯克13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3]所有這些數字都摘自尚布雷(GeorgesdeChambray,1783&mdash1848,侯爵,法國炮兵将軍和軍事理論家,著有《遠征俄國史》[HistoiredeL'ExpeditiondeRussie])的著作。
&mdash&mdash作者注 [4]巴格拉季翁(PyotrIvanovichBagration,1765&mdash1812),親王,俄軍統帥。
曾多次随著名統帥蘇沃洛夫出征。
在1812年戰局中任西線第二軍團司令,在博羅季諾會戰中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5]奧斯特曼-托爾斯泰(AleksandrIvanovi?Ostermann-Tolstoi,1770&mdash1857),伯爵,德裔俄國将軍,曾參加俄國對波蘭和土耳其戰争,在1812年戰局中任第四軍軍長。
&mdash&mdash譯者注 [6]這兩次戰鬥發生在1812年戰局的初期。
1812年7月20日,拿破侖為切斷巴格拉季翁軍團和巴克萊軍團會合的去路,派達武指揮法軍前進到莫吉廖夫。
23日,達武與巴格拉季翁指揮的俄軍進行戰鬥,俄軍退卻。
25日,缪拉指揮的法軍在奧斯特羅夫諾與俄軍前衛部隊遭遇,激戰兩日,俄軍敗退。
&mdash&mdash譯者注 [7]博羅季諾(Borodino),今俄羅斯西部一村莊,東距莫斯科約100公裡,位于莫斯科河右岸。
&mdash&mdash譯者注 [8]作者在本書第七卷中将1812年俄國戰局分為兩大部分,分别是法軍的推進和退卻。
其中第一部分又分為兩個階段,而每個階段又分為兩個時段。
第一時段從法軍推進至維爾納附近到第一次停頓(6月24日&mdash7月中);第二時段從第一次停頓結束到第二次停頓(7月中&mdash8月8日);第三時段從俄軍主力試圖進攻到莫斯科失守(8月8日&mdash9月15日);第四時段從法軍攻下莫斯科到退卻(9月15日&mdash10月23日)。
&mdash&mdash譯者注 [9]詳見本書第七卷。
&mdash&mdash譯者注 [10]維爾納(Wilna),即今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
&mdash&mdash譯者注 [11]維捷布斯克(Witebsk),今白俄羅斯北部一城市,位于道加瓦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2]卡盧加(Kaluga),今俄羅斯卡盧加州首府,北距博羅季諾150公裡,東北距莫斯科約190公裡,位于奧卡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3]作者的意思是,在俄軍損失的9萬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追擊途中患病或掉隊損失的。
&mdash&mdash譯者注 [14]萊比錫(Leipzig),今德國薩克森州最大城市,位于萊比錫盆地中心,白埃爾斯特河、普萊瑟河、帕爾特河交彙處。
&mdash&mdash譯者注 [15]戈爾德貝格(Goldberg),即今波蘭城市茲沃托雷亞(Z?otoryja),位于卡茨巴赫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6]勒文貝格(Löwenberg),即今波蘭希隆斯克地區勒武韋克(Lwówek),位于布布爾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7]卡茨巴赫河(dieKatzbach),即今波蘭卡什紮瓦河,下西裡西亞境内奧得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茲沃托雷亞、萊格尼察,長84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8]瓦爾滕堡(Wartenburg),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城市肯姆貝格(Kemberg)的一部分,位于易北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三章 舍營 在近代軍事藝術中,舍營又成為必不可少的了,因為無論是帳篷還是一個完備的運輸體系都不能使部隊放棄舍營。
而廠營和露營,不管改進到何種程度,畢竟不能成為一種常用的宿營方法,如果常用這種方法,部隊遲早(這取決于氣候變化的情況)要發生疾病,從而過早地消耗力量。
在1812年俄國戰局中,法軍在十分惡劣的氣候條件下,整整6個月幾乎完全沒有進行舍營,這是出現這種情況的少數戰局之一。
但是這種可說是狂妄的努力(當然,說這個行動的政治意圖是狂妄的更恰當)又得到了什麼樣的後果呢! 有兩種情況妨礙部隊舍營,即敵人就在附近,以及自己的快速運動。
因此隻要臨近決戰,部隊就不得不放棄舍營,而且不到本次決戰結束,就不能再舍營。
在近年的戰争中,也就是在我們過去25年來所看到的全部戰局中,戰争要素以其全部能量發揮了它的威力。
凡是在戰争中可能進行的活動和可能發揮的力量,在這些戰局中大多都發生了。
但是這些戰局持續的時間都不長,很少有達到半年的,大多隻需數月就達到了目的,也就是說失敗者很快就被迫停戰甚至媾和了,或者是勝利者很快就用盡了力量。
在這樣高度緊張的幾個月期間,很少談得上什麼舍營,因為即使是在乘勝追擊的過程中,如果不再有什麼危險,部隊運動速度就會很快,不可能進行這種舒适的舍營。
如果戰事的進程由于某種原因不是很激烈,如果雙方力量更多是在進行較平穩的較量,那麼把部隊安頓在屋舍内,就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
這種對舍營的需求對于作戰指揮本身也有一些影響:一方面,部隊在舍營時會試圖部署兵力較強的前哨系統,以及前出更遠和規模更大的前衛部隊,以赢得更多的時間和安全;另一方面,部隊在舍營時會更多倚重當地的富庶和農作物,而較少倚重戰術上的地形優勢或者線和點的幾何關系。
一座有兩三萬居民的商業城市,一條沿途有很多大村莊和繁華城市的大路,是如此地便于大部隊集中部署,而這種集中部署給部隊提供的便捷性和活動餘地又是如此之大,以至其足以抵得上一個有更好位置的地點所能帶來的好處。
關于舍營部署的形式,我們隻做幾點說明,因為這一問題大多屬于戰術範疇。
部隊的住宿分為兩類:一類是作為部隊的主要事務,另一類是作為部隊的次要事務。
如果部隊在戰局中僅僅是出于戰術和戰略上的原因進行部署,并為便于這一部署而要求部隊在部署地點附近舍營(特别是經常要求騎兵一同舍營),那麼舍營就是次要事務,是用來代替野營的,因此部隊必須在能夠保證及時抵達部署地點的範圍内舍營。
如果部隊是為了休整而舍營,那麼住宿就是部隊的主要事務,其他舉措(當然也包括部署地點的選擇)就必須以這個主要事務為準。
這裡需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是整個舍營區的形狀。
它通常是一個拉得很長的矩形,等同于把戰術上的戰鬥序列擴大了;部隊的集結點設在舍營區的前面;大本營設在它的後面。
但恰恰是這三項規定非常妨礙整個部隊在敵人到來之前進行可靠的集結,幾乎是與之對立的。
舍營區越是接近正方形乃至圓形,部隊就越能迅速地集中到一個點即中心點。
集結點越靠後,敵人抵達這個點就越遲,留給我軍用于集結的時間就越多。
設在舍營區後面的一個集結點是絕不會陷入危險的。
而反過來,大本營越是前移,我軍就越能早一些得到情報,指揮官就越能更好地了解各方面的情況。
盡管如此,上面講的三項規定也不是沒有根據的,也還是多少值得考慮的。
有人主張通過擴大舍營區的寬度來保護可能被敵人用于征用物資的地區。
不過,這一理由既非完全正确,又非很重要。
這一理由對舍營部隊的最外翼來說還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各部隊大多在集結點周圍舍營,那麼對兩個部隊之間出現的中間地帶來說,這個理由就站不住腳了,因為敵軍的小部隊是不敢進入這個中間地帶的。
我們之所以說這個理由不是很重要,是因為要防止敵人在我們附近地區征用物資,有比分散部署部隊更簡單的方法。
把集結點設在舍營區前面的意圖是保護舍營區。
這與下述理由有密切聯系:首先,如果把集結點設在舍營區的後面,那麼當部隊匆忙拿起武器跑向集結點時,總會在舍營區留下一個很容易落入敵手的尾巴,即掉隊的士兵、病員、辎重、物資等等;其次,舍營部隊應防備,如果敵人以騎兵繞過其前衛部隊,或者幹脆突破了前衛部隊,那麼敵人就會攻入其分開舍營的團和營。
而如果敵人遇到的是一支部署好的部隊,那麼即使這支部隊人數少,最後肯定會被敵人打垮,但它畢竟可以阻擋住敵人,赢得一些時間。
至于大本營的位置,人們認為,怎麼保障其安全也不為過。
根據上述不同的考慮,我們認為,舍營區的形狀最好是一個接近正方形或圓形的矩形,集結點設在中央,當兵力較大時,大本營設在第一線。
我們在《部隊的一般部署》中談到的關于保護翼側的一些問題,在舍營時也是适用的,因此主力部隊派往左右兩側的部隊,如果意圖和主力共同作戰,那麼其舍營時集結點的位置應與主力所在位置平行。
如果我們考慮到,地形的本性一方面通過有利的地段決定着部隊自然的部署地點,另一方面通過城鎮和村莊的分布情況決定着部隊舍營的位置,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在确定部署地點和舍營位置時,幾何形狀極少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但是我們還是要提請注意幾何形狀的影響,因為它和所有的一般法則一樣,時而突出、時而不怎麼突出地貫穿于一般事務。
至于對舍營地的有利位置還有什麼要說的,我們可以指出,部隊應該選擇一個有保護作用的地段,以便在它的後面舍營,同時可派出很多小部隊監視敵人;或者在要塞後面舍營,在這種情況下,敵人無法摸清要塞守軍的兵力,必然會對要塞更加敬畏和小心。
對于得到加固的冬季舍營地,我們将在專門的一章中進行論述[1]。
一支常駐部隊舍營與一支行軍部隊舍營的不同在于,為避免多走路,行軍部隊的舍營很少展開,而是沿着行軍道路舍營,隻要舍營地的規模不超過一日短行軍的舍營要求,并且對迅速集結沒有不利影響即可。
在距敵很近的情況下(術語所說的&ldquo敵前&rdquo),也就是在雙方前衛部隊之間相距不遠的情況下,舍營區的大小和部隊集結所需要的時間決定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的兵力與位置;或者,如果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的兵力與位置是根據敵情和其他情況決定的,那麼舍營區的大小反過來應根據先頭部隊抵抗能赢得多少時間來決定。
至于應該如何設想前出部隊的抵抗,我們在本篇第三章[2]中已經談過。
從前出部隊的抵抗時間中,必須減去後傳敵情和舍營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剩下的時間才是舍營部隊可用于開赴集結點的時間。
最後,為了在這裡也把我們的觀點概括成為一個符合一般情況的結論,我們想指出,如果舍營區的半徑相當于前衛部隊的派出距離,而且集結點基本上就在舍營區的中央,那麼即使前衛部隊不用烽火和信号彈等類似手段,而是用遞騎[3](隻有這種方法才是可靠的)後傳敵情,其抵抗敵人所赢得的時間中,可以用來後傳敵情和舍營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夠用的。
因此,當前衛部隊前出3普裡時,約30平方普裡的區域可供舍營。
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這樣大的面積上大約有1萬戶人家。
一支5萬人的大部隊,減去前衛部隊,平均每戶人家大約要容納4人,是很舒适的。
部隊的人數如果多一倍,平均每戶要容納9人,也還不是很擁擠。
相反,如果前衛部隊無法前出1普裡以上,那麼舍營區的面積就隻有4平方普裡,這是因為,盡管前衛部隊赢得的時間不會随着其前出距離的縮短而同比例減少,大部隊在距前衛部隊1普裡時,仍可指望赢得6小時的時間,但是在距敵如此近的情況下,不得不加強戒備。
在這樣的一個區域内,一支5萬人的部隊隻有在人口密度很大的地區才能勉強找到住處。
從這裡可以看出,大的或者至少比較大的城鎮對部隊舍營起着怎樣的決定性的作用。
它們可以讓1萬~2萬人幾乎在同一個地點舍營。
根據這個結論,我們可以說,如果我們距敵不是過近,而且派出了适當的前衛部隊,那麼即使針對敵人一支集結在一起的部隊也可以停留在舍營區中。
1762年初弗裡德裡希大帝在布雷斯勞附近,1812年拿破侖在維捷布斯克附近都曾這樣做過。
不過即使由于我們距集結在一起的敵人有适當的距離,并且已經采取了适當的舉措,從而不必擔心自己部隊集體舍營時的安全,但我們畢竟不能忘記:我們這樣一支随時準備緊急集結的部隊做不了什麼其他事情,沒有能力迅速利用可能出現的有利時機,因此我們的行動能力是大打折扣的。
由此得出的結論是,隻有在下述三種情況下,一支大部隊才能完全進入舍營區: 1.如果敵人也在舍營; 2.如果部隊的狀況要求必須舍營; 3.如果部隊接下來的任務僅限于防守一處堅固陣地,因此隻要求部隊能夠及時集結在該陣地。
關于舍營部隊集結的問題,1815年戰局提供了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
齊滕将軍率布呂歇爾的3萬人的前衛部隊在沙勒羅瓦附近,距軍團預定的集結地點松布雷夫[4]隻有2普裡。
該軍團大部隊最遠的舍營區距松布雷夫約8普裡,即舍營區的一端過了錫奈[5],另一端直到列日[6]方向。
盡管如此,過了錫奈舍營的部隊在利尼會戰開始前數小時還是已經集結在了松布雷夫附近,向列日方向舍營的部隊(弗裡德裡希·馮·比洛[7]軍)如果不是因為偶發情況和組織得錯誤百出的通聯,本來也是會及時抵達的。
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對其大部隊安全的考慮無疑是不夠的。
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的是,當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時,法軍舍營的區域也很大;普魯士軍隊的錯誤隻是在于,當他們接到情報,知道法軍已經開始運動和拿破侖已經抵達軍中時,沒有立刻改變原來的舍營部署。
但是普魯士軍隊在敵軍開始進攻前本還是有可能在松布雷夫附近完成集結的,這始終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布呂歇爾在14日夜間,即在齊滕将軍确實受到敵進攻之前12小時,就接到了敵人推進的情報,并開始集結他的部隊。
但是當齊滕将軍于15日9時已受到敵猛烈進攻時,在錫奈的蒂爾曼[8]将軍才接到向那慕爾[9]開進的命令,于是蒂爾曼不得不先以師為單位集結他的軍,然後在24小時之内行軍6.5普裡,抵達松布雷夫。
假如弗裡德裡希·馮·比洛将軍能适時接到命令,他也是可以在同一個時間抵達的。
而拿破侖卻未于16日下午2時以前對利尼發起進攻,因為他擔心一面要對付威靈頓,另一面要對付布呂歇爾,換句話說,力量不對稱使他行動遲緩了。
由此可見,在較為複雜的情況下,甚至最果斷的統帥也難免要謹慎地試探着行動,從而導緻行動遲緩。
這裡提出的一些思考顯然有一部分更多屬于戰術範圍,而非戰略範圍,但是為了避免論述不清,我們甯願超出戰略範圍多講一些。
*** [1]默肯(Möckern),今德國薩克森州首府萊比錫的一個城區,東南距市中心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參閱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三章。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第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負責傳遞命令和敵情的騎兵小分隊,一般由1名士官和4&mdash8名士兵組成。
&mdash&mdash譯者注 [5]松布雷夫(Sombreffe),今比利時那慕爾省一城市。
&mdash&mdash譯者注 [6]錫奈(Ciney),今比利時那慕爾省一城市,西北距松布雷夫53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列日(Lüttich),今比利時列日省省會,西距松布雷夫78公裡,西南距錫奈6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8]弗裡德裡希·馮·比洛(FriedrichWilhelmFreiherrvonBülow,1755&mdash1816),男爵,普魯士将軍。
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之兄。
多次參加反對拿破侖的戰争,從未打過敗仗,有&ldquo福将&rdquo之稱。
&mdash&mdash譯者注 [9]蒂爾曼(JohannAdolfFreiherrvonThielmann,1765&mdash1824),男爵,普魯士将軍。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四章 給養 在近代戰争中,給養的重要性比以往大得多,其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是,軍隊的規模總的來說畢竟比中世紀甚至法國舊制度[1]時的軍隊規模大得多。
盡管曆史上偶爾有一些國家的軍隊在規模上等同或者遠超過近代軍隊,但這畢竟是很少見的、暫時的現象,而自路易十四世以來的近代戰史中,各國軍隊的規模一直都十分龐大。
第二個原因更為重要,而且更是近代特有的,這就是我們的戰争的内在聯系更為緊密,進行戰争的軍隊必須經常處于臨戰狀态。
在古代,大多數的戰争是由一些單個的、沒有聯系的軍事行動構成的,各次軍事行動之間都有停頓。
在這些停頓中,戰争要麼實際上已經完全停止,僅在政治上存在;要麼雙方軍隊至少相隔很遠,以至各自可以隻顧從事自己要做的事情,而不必顧慮對方。
由于各國政府的努力,近代戰争,也就是自《威斯特伐利亞和約》[2]以來的戰争已經變得更有規則、更有内在聯系了。
戰争的目的高于一切,因此要求在給養方面建立能夠處處滿足戰争需要的制度。
17世紀和18世紀的戰争雖然也有接近完全停戰的長時間的休戰狀态,即有規律地進駐越冬營地,但進駐越冬營地仍舊是從屬于戰争目标的。
當時這樣做并不是為了部隊的給養,而是因為季節不好。
随着夏季的到來,照例要結束冬季宿營,因此至少在良好的季節中,要求采取不間斷的軍事行動。
在這方面,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樣,從一種狀态和行為方式向另一種狀态和行為方式過渡,總是逐步實現的。
在針對路易十四的戰争中,聯軍為便于取得給養,尚習慣讓部隊到較遠的省份去進駐越冬營地,而在西裡西亞戰争中,已經不再有這種現象了。
軍事行動主要是在各國以雇傭兵取代封臣提供的軍隊[3]後,才開始有可能變得有規則和有聯系。
這時封臣所承擔的提供軍隊的義務已轉變為稅賦,人身服役或者完全取消,代之以募兵制,或者僅存于很少的民衆層級,貴族将其入伍視為一種稅賦,視為一種人頭稅(像目前在俄國和匈牙利還實行的那樣)。
我們在别處已經說過,不管怎樣,這時的軍隊已經成為政府的一個工具,其開銷主要靠國庫或政府的财政收入。
随着軍隊的部署和不斷的兵員補充所出現的變化,軍隊的給養也必然發生同樣的變化。
如果某些階層的人為免除兵役已經繳納了賦稅,那麼就不能簡單地再讓他們負擔軍隊的給養了,因此政府、國庫必須負擔軍隊的給養,在本國内不能讓地方負擔軍隊的維持費用。
政府必須把軍隊的給養完全看作是自己的事情。
這樣,軍隊的給養在兩方面變得更加困難了,一方面,給養已成為政府的事情;另一方面,軍隊又總是面臨敵人的威脅。
這樣,不僅形成了專門從事戰争的軍隊,而且形成了專門的軍隊給養制度,而且這種制度正在盡可能地趨于完善。
給養所需的糧食,無論是采購來的還是國家的領地提供的,不僅要由遠方運來,儲存在倉庫裡,而且還要借助專門的運輸隊從倉庫運送到部隊,在部隊附近由專門的面包房烤成面包,然後再借助部隊自己的另一支運輸隊從面包房取走。
我們之所以考察這種制度,不僅是因為它可以說明實行這種制度的戰争的特點,而且也是因為這種制度絕不會完全廢止,其中的個别部分還會一再出現[4]。
這樣,軍事組織就趨于減少對國家和民衆的依賴。
結果,戰争雖然因此而變得更有規則,更有内在聯系,更加從屬于戰争目的,也就是更加從屬于政治目的,但它的運動卻受到更大的限制和束縛,其威力受到極大的削弱,因為這樣一來,部隊受到物資庫和運輸隊活動範圍的限制,在整個活動中很自然地要考慮盡量節約給養。
隻能吃到可憐的一小塊面包的士兵,經常虛弱得像個影子般晃來晃去,在這一挨餓的時刻,沒有任何改變這種狀況的希望來安慰他們。
如果有人認為士兵得到這樣可憐的給養是件無所謂的事,隻看到弗裡德裡希大帝依靠這種缺乏給養的士兵也成就了很多事,那麼他就是沒有公正地看待這一問題。
能忍饑挨餓的确是士兵的最重要的素質之一,如果沒有這種素質,軍隊就談不上有什麼真正的尚武精神。
但是忍饑挨餓必須是暫時的,隻能是迫于環境,不能成為一種可憐的供給體系或對部隊必需品抽象和苛刻計算的結果。
否則每個士兵的身心一定會不斷地受到削弱。
我們不能把弗裡德裡希大帝用他的軍隊所獲得的成就作為标準,這一方面是因為與之對峙的一方采用的也是這種給養制度;另一方面,假如條件允許他像拿破侖那樣供給軍隊,不知道他能多做多少事情。
人們隻是從來不敢把這種複雜的給養制度用到馬料的供應上,因為馬料的量大,在運輸上有更多的困難。
一日份飼料比一日份口糧重約10倍,而軍中馬匹的數量不是人數的1/10,而是仍占到人數的1/4~1/3,在以前更是占到1/3~1/2,也就是說馬料要比口糧重3倍、4倍或者5倍。
因此人們力圖用最直接的方法,即就地自行收割鮮飼料或掠走幹飼料的方法來滿足這種需要。
但是這種方法以另一種方式使作戰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方面,統帥在制訂行動計劃時,由于受到這種方式的限制,就要考慮盡量在敵占區作戰;另一方面,由于采用這種方式,部隊就不能在一個地方久留。
其間,在西裡西亞戰争時期,已經很少采用這種方法了,因為人們發現用這種方法會使部隊所在地區受到很大的破壞和消耗,遠不如通過供貨和征用的方法能更好地滿足需要。
當法國革命一下子又把一支民衆力量帶上戰争舞台時,各反法政府的手段就顯出不足了。
有關國家脫胎于這些有限手段、同時又以這些有限手段為保障的整個戰争體系被粉碎了。
我們在這裡讨論的這個部分即給養體系,也随着整個戰争體系崩潰了。
革命的領導者們不怎麼關心物資庫建設,更不會考慮建立這種像鐘表一樣複雜的給養體系(這一體系就像鐘表的齒輪一樣,推動着運輸體系中不同的運輸隊前行)。
他們把士兵們送上戰場,驅使将軍們進行會戰,通過征用、劫取和掠奪其所需的東西來供給、加強、鼓舞和刺激軍中的一切。
拿破侖進行的和針對拿破侖進行的戰争均處于上述兩種極端之間的中間位置。
也就是說,在這些戰争中,兩種方法中的任何手段隻要适用就被采用。
今後大概仍會如此。
近代軍隊在取得給養方面,盡量利用當地所能提供的一切,而不考慮它的所有權。
方法共有四種:屋主供給、部隊強征、定期征用以及倉庫供給。
這四種方法通常是綜合使用的,通常以某一種方法為主,但有時也隻采用其中的一種。
1.屋主或村鎮供給,這兩者是一樣的。
如果考慮到,一個村鎮即便像大城市那樣居住的都是消費者,也一定會存有幾天的糧食,那麼就不難看出,即使是人口最稠密的城市,無須特别準備也能供給幾乎與居民人數相等的部隊一天,如果部隊的人數少很多,就可以供給好幾天。
這樣,在大城市中可以取得令人非常滿意的結果,因為一支大部隊可以在一個地點取得給養。
然而在較小的城鎮甚或農村中,是不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的,因為在這裡平均每平方普裡有3000~4000居民已經相當稠密了,但隻能供給3000~4000名軍人,這就要求人數多的部隊分散到很廣的範圍,以至部隊很難顧及其他條件。
不過在平坦的地區,甚至在小城鎮中,戰争中極為需要的給養的數量卻比大城市多得多。
一般來說,一位農民的面包儲量平均起來可供其全家食用8~14天,肉類每天都能得到,蔬菜通常可以吃到下季收獲期。
因此在還沒有駐過部隊的地方,居民供給相當于自己3~4倍的部隊數日是沒有困難的,這又是個令人非常滿意的結果。
由此可見,一路3萬人的部隊如果不能在較大的城鎮宿營,那麼它在每平方普裡平均2000~3000人口的地方宿營時,大約需要4平方普裡的地區,即每邊寬2普裡。
因此,如果一個9萬人的軍團(其中約7.5萬人是戰鬥人員)分三路并列前進,在有三條道路的情況下,隻要有6普裡的寬度就夠了。
如果随後有多路部隊進入這一舍營區,那就需要地方當局采取特别的舉措,但這對增加一天或兩天的必需品供應并不是什麼難事。
因此,即使駐9萬人後又有同樣多的部隊在第二天抵達,後來的部隊也不會有什麼困難,而這已經是一支有15萬戰鬥人員的大部隊了。
至于馬匹的飼料,困難就更少了,因為飼料不需要磨碎和烘焙。
在鄉下,農民為自己的馬匹儲存的飼料可以一直用到下季收割期,因此即使部隊在廄舍飼養牲畜很少的地方宿營,也不會缺飼料。
當然,隻是應注意要求村鎮,而非屋主提供飼料。
此外,在組織行軍時人們顯然要考慮到地區的特點,不要恰恰讓騎兵到商貿、工廠所在地和地區去舍營。
從上述粗淺的考察中可以得出結論: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每平方普裡約2000~3000居民),一支擁有15萬戰鬥人員的大部隊在展開很小且不排除要共同戰鬥的情況下,通過屋主和村鎮供給就可以取得一兩天的給養。
也就是說,這樣一支大部隊在連續行軍時,即使沒有物資庫和其他給養準備也是可以維持的。
法國軍隊在革命戰争時期和在拿破侖指揮下的行動,就是以這個結論為依據的。
他們自阿迪傑河[5]推進至多瑙河[6]下遊,自萊茵河推進至維斯瓦河[7],幾乎隻采用了屋主供給的方法,但在給養上并沒有出現什麼困難。
由于他們的行動是建立在物質和精神優勢基礎上的,伴随着确定無疑的勝利,至少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因優柔寡斷和小心謹慎而遲疑不前,因此他們在勝利道路上的運動大多是由不間斷行軍形成的運動。
如果環境不是很有利,當地居民并不是很多,或者手工業者比農民多,土地貧瘠或者已經多次駐過部隊,那麼取得給養的結果當然會差一些。
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把一路部隊的舍營區每邊從2普裡提高到3普裡,舍營區的面積就立刻可以增加1倍以上,即不再是4平方普裡,而是9平方普裡,而且這種營區的大小在一般情況下仍可保證共同進行戰鬥,那麼就可以知道,即使在不間斷運動的不利情況下,這種取得給養的方法仍然是有可能繼續存在的。
但是如果部隊要停留多天,而又沒有采取其他方法早做準備,那就會發生極大的困難。
即便是現在,一支較大的部隊如果不采取下列兩項舉措早做準備,也是無法停留多天的。
第一項舉措是給部隊配屬運輸隊,攜帶數天(3~4天)最必需的給養&mdash&mdash面包或面粉。
這樣,再加上士兵自己攜帶的3~4天的口糧,那麼8天最必需的給養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第二項舉措是設置适當的軍需機關,以便任何時刻都能從遠方給正在休整的部隊運來糧食,以至部隊可以随時由屋主供給的方法改用另一種給養方法。
屋主供給這種方法有很多優點,因為它不需要任何運輸工具,而且在最短的時間内就能做到。
當然,這要以部隊一般都進行舍營為前提。
2.部隊強征。
如果一個單獨的步兵營要進駐一處營壘,那麼它應盡量選在一些村莊附近,這樣就可以指定這些村莊為其提供給養。
從這一點看,這種取得給養的方法實質上與前一種方法沒有什麼不同。
但是像常見的那樣,如果在一個地點設營的部隊人數非常多,那麼為了供給一個較大的整體(如一個旅或一個師)所需要的給養,除了集體從一些地區強征,然後再分配外,沒有别的辦法。
人們一眼就可以看出,用這種方法不可能為較大規模的部隊取得必要的給養。
在一個地區強征到的糧食比部隊在該地區舍營時所能得到的糧食要少得多,因為在舍營時三四十個士兵進入一戶農民家,必要時能夠把農民家最後一點糧食都弄到手;可如果派一名軍官帶領幾個士兵去強征,他們既沒時間,也沒辦法把一切存糧都搜出來,而且經常缺乏運輸工具,因此隻能搞到現有糧食中的很少一部分。
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大量部隊如此密集地在一個地點野營,那麼對整個部隊的需要來說,很快能夠征到給養品的那些地區就顯得太小了。
一支3萬人的部隊,在半徑為1普裡的範圍内,也就是在3~4平方普裡的面積内強征給養品會有多少收獲呢?即便是這樣的強征,他們也很難做到,因為大多數鄰近村莊已有零星部隊宿營,他們是不會讓村民把給養交出來的。
最後,這種方法造成的浪費是最嚴重的,因為個别的部隊得到的東西超過了他們的需要,很多東西沒有食用就扔掉了,等等。
我們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用這種強征的方法解決給養問題,隻有在部隊不太大時(大體上對一個8000~1萬人的師來說),才能收到成效。
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強征也隻能當作一種迫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
一切直接在敵前行動的部隊(例如前衛部隊和前哨部隊),在向前運動時,通常不可避免地要采用這種方法,因為在他們要抵達的地點根本不可能事先準備好糧秣,而且他們通常距為其餘大部隊所征集的糧秣太遠。
此外,獨立行動的小規模襲擾部隊也隻能采用這種方法。
最後,在碰巧沒有時間和手段采用其他給養方法的一切情況下,也不可避免地要用這種方法。
部隊越是适于采取定期征用給養的方法,時間和環境越是允許采用這種方法,取得給養的結果就越好。
但是部隊大多沒有時間定期征用給養,而部隊用強征的方法直接取得給養可以快得多。
3.定期征用。
無可争辯,這是籌備給養的最簡單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切近代戰争的基礎。
這種方法與前一種方法的區别主要在于,定期征收是在地方當局參與下進行的。
這時,部隊不再是恰好找到存糧後即以暴力強取,而是借助于合理的分派,要民衆有序地交出存糧。
這種分派隻有地方當局能做好。
這裡一切都取決于時間。
時間越多,分派範圍就越廣,壓給民衆的負擔就越輕,征收的效果就越理想,甚至也可以把現金采購作為輔助手段。
這樣一來,這種定期征用就接近于第四種方法了。
在本國内集結部隊時,采用這種方法是沒有困難的,一般在部隊後撤時也不會遇到什麼困難。
相反,部隊在進入一個尚未占領的地區時,留給這種征用的時間就很少。
前衛部隊通常隻比大部隊先到一天。
前衛部隊對地方當局提出要求,要求其在這裡和那裡準備多少份糧秣。
由于這些糧秣隻能從附近地區,即某地周圍數普裡的範圍内籌集和征收到,因此對人數較多的部隊來說,如果自己不攜帶數天的給養,而隻靠在匆忙中征收的糧秣,是遠遠不夠用的。
因此,軍需機關的任務就是掌管這些糧秣,把它們隻分發給那些沒有任何糧秣的部隊。
但是困難是會逐日減少的,因為随着能夠征收到糧秣的距離一天天地擴大,地區的面積也随之擴展,收獲也會随之增加。
如果可以提供糧秣的地區在第一天隻有4平方普裡,那麼在第二天可能有16平方普裡,在第三天可能有36平方普裡。
也就是說,第二天比第一天增加了12平方普裡,第三天又比第二天增加了20平方普裡。
當然,這裡所談的隻是大緻的情況,因為能提供糧秣的地區的擴大受到很多情況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大部隊剛剛宿營過的地區不可能像其他地區那樣提供很多糧秣。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人們也應考慮到,能提供糧秣的地區的半徑每天有可能擴大2普裡以上,也許能擴大3~4普裡,有些地方還可能更多。
為了能把分派的糧秣(至少是其中的大部分)确實征收到手,當然需要配屬給地方當局的征糧隊行使權力,但更重要的是要使全體民衆擔心承擔責任,以及害怕受到懲罰和虐待。
部隊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把這一切當作普遍的壓力壓向全體民衆。
我們不可能叙述軍需機關和給養制度的複雜的全部細節,我們隻關注結果。
這一結論是正常人的理智對一般情況進行考察後得出的,并為法國革命以來曆次戰争的經驗所證實,即使是一支規模較大的部隊,如果它自帶幾天的糧食,采用這種抵達某地後才開始征用的方法無疑是可以解決給養問題的。
部隊首先在附近地區采用,然後随着時間的推移,擴大征收地區的範圍,而且由越來越高的當局負責安排。
除非當地的力量已經枯竭、非常貧困或受到嚴重破壞,否則這種方法總是可以使用的。
部隊駐留的時間較長時,對給養的征用要求可以一直提到地方最高當局,它在安排時自然會盡力讓負擔盡量平均分配,還可以通過收購糧秣來減輕壓力;而且即使是交戰國的部隊,如果它較長時間在我們的國土上,通常也不會那麼粗暴和肆無忌憚地把給養的全部負擔壓在當地民衆身上。
于是這種征收方法逐漸自行接近于倉庫供給的方法,但不會因此就完全變為另一種方法,它對軍事活動的影響也不會有顯著的變化。
這是因為以下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一是盡管人們可以從較遠的地方運來糧秣,對一地進行補充,但是當地政府仍是部隊得到給養的真正的源泉;二是如果部隊如同在18世紀戰争中一樣,自行解決給養,地方政府一般與之毫無關系。
它們的主要區别在于:前一種征用給養是利用地方的運輸體系和地方的面包房。
由此,軍隊運輸體系中那一龐大的總是妨礙作戰的辎重隊就消失了。
盡管現在任何一支大部隊仍不能完全沒有給養運輸體系,但是規模已經小多了,多半隻是用來運輸當日剩餘的、供第二天使用的糧食。
即使是在近代,特殊情況(例如1812年俄國戰局中的情況)仍會迫使部隊使用龐大的辎重隊和攜帶野戰面包房。
不過首先這是一個例外,因為30萬人幾乎沿着一條大路推進130普裡,而且是在波蘭和俄國這樣的國家,又是在青黃不接的時期,這是很少有的;其次,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對部隊本身采取的一些舉措也隻能視為輔助手段,而就地征用則始終應被視為全部給養的基礎。
自法國革命戰争最初的幾次戰局以來,這種提供給養的體系始終是法國軍隊解決給養的基本體系,甚至與之對峙的聯軍也不得不改用這種方法,而且看來将來也很難廢除這種給養體系。
無論從便于戰争發揮威力的角度來看,還是從保證軍隊輕便作戰的角度來看,任何其他體系都不能像這種體系取得這樣的結果。
由于不管部隊轉向哪個方向,在最初的三四周,給養通常是不會遇到困難的,而此後就可以依靠倉庫供給,因此可以說,戰争通過這種給養方法可以獲得最充分的自由。
盡管部隊在一個方向上遇到的困難會比在另一個方向上遇到的困難大,這在考慮選擇方向時是會起一定作用的,但是這種困難絕不會大到絕對不能選擇該方向的程度,對給養問題的考慮絕不會起決定性的作用。
在這方面隻有一種情況是例外,那就是在敵國退卻。
此時,很多對給養不利的條件疊加在一起。
部隊的退卻是連續的,通常不會專門停留下來,因此也就沒有時間征糧;部隊在敵國退卻時,面對的情況大多已經非常不利了,部隊不得不始終保持集中,通常根本談不上分開舍營或分為幾路縱隊;敵國的環境不允許部隊隻通過分派而沒有行政機關支持即能征收到糧食;最後,在這種退卻的時刻尤其能夠引起當地民衆的反抗和惡意。
所有這一切通常都會把退卻中的部隊限制在已經建成的交通線和退卻線上。
當拿破侖1812年準備開始退卻時,他确實隻能沿着來時的道路退卻,就是因為給養問題。
假如他沿着任何其他道路退卻,其失敗會來得更早和更為肯定。
因此所有對他在這一點上的責難,甚至是法國著作家們的責難都是極不合理的。
4.倉庫供給。
這種給養方法,隻有當它與17世紀最後30年和18世紀實行過的給養制度一樣時,才不同于前一種給養方法。
這種制度還會再次出現嗎? 如果人們想到,在尼德蘭、萊茵地區[8]、上意大利[9]、西裡西亞以及薩克森等地,有關國家以大量的部隊在同一地點進行了7年、10年和12年之久的戰争,那麼人們當然就很難想象還能用什麼别的方法籌集給養。
在這樣長的時間中,哪個地區能夠始終是雙方軍隊給養的主要來源而不枯竭,不逐漸失去承擔這一任務的能力呢? 但是,這裡自然會産生一個問題:是戰争決定給養制度,還是給養制度決定戰争呢?我們的回答是:隻要戰争所依賴的其他條件允許,開始是給養制度決定戰争;但當這些條件開始越來越多地抵觸時,戰争就反過來對給養制度發生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戰争就決定給養制度。
以就地征糧這種制度為基礎的戰争,比單純采用倉庫供給制度的戰争更有優越性。
相比之下,後一種戰争好像是另外一種工具了。
因此現在沒有一個國家敢用後一種戰争對抗前一種戰争。
即使一個愚昧無知的國防大臣無視這些關系的普遍的必然性,在戰争開始時仍讓部隊用舊的給養方法,現實情況的威力也會迫使統帥放棄這種方法,就地征用的方法會自然而然地出現。
如果人們再考慮到倉庫供給制度需要巨額的開銷,則必然會縮小軍備的規模,減少軍隊的人數(因為任何國家的财力都不是綽綽有餘的)。
除非交戰雙方在外交上達成協議(這隻能看作是想象的遊戲),否則這種給養制度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
因此今後的戰争在開始時大概都要采取征用的給養方法。
至于某個政府願意做多少,以便用複雜的給養制度作為這種方法的補充,減輕本國的負擔等,我們可以不去探讨,因為政府能做的事情不會太多,在這樣的時刻,政府首先考慮的總是最迫切的需要,而複雜的給養制度不再是這種最迫切的需要。
但是如果一場戰争取得的成果并未像其本性所應有的那樣具有決定性,其運動并未像其本性所應有的那樣走得很遠,那麼征用制度将使部隊所在地區的資源枯竭,以至不得不締結和約,或者不得不采取措施,以減輕地方負擔,使部隊的給養獨立。
拿破侖統率的法國人在西班牙時就是後一種情況。
但是人們更常見的還是第一種情況。
在大多數戰争中,國家的力量急劇消耗,以至這些國家不願進行花費巨大的戰争而甯願媾和,因此這也是促使近代戰争縮短時間的一個原因。
雖然如此,我們并不想一概否認用舊式給養制度進行戰争的可能性。
如果交戰雙方情況的本性要求采取舊式制度,而且有其他有利的條件,那麼這種舊式制度也許會再度出現。
但是我們決不能認為這種給養方式是自然合理的制度,它更多隻是在特殊環境下的一種不正常的狀态,絕不是從戰争的本義中産生出來的。
我們更不能因為這種辦法比較仁慈一些,就認為它使戰争趨向完美,因為戰争本身就不是什麼仁慈的行為。
無論采用何種供給方法,在富庶和人口稠密的地區總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