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戰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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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沒有任何關系。

    有些人認為,在做這一決定時,把兵力對比作為主要根據似乎合理得多。

    然而我們認為,這樣做恰恰會偏離正确的道路。

    對我們這一簡單推論的邏輯正确性,是不會有人提出異議的。

    現在我們想看一下,這種推論在更具體的情況下是否是荒謬的。

     首先,讓我們設想一個小國與一些非常占優勢的力量陷入了利益沖突,而且這個小國已經預見到其處境将逐年惡化。

    如果它無法避免戰争,難道它不應該利用其處境還不太壞的這段時間嗎?因此它必須進攻,但并不是因為進攻本身能給它帶來好處(相反,進攻更有可能加大它在兵力上的差距),而是因為它需要在困難時期到來以前徹底解決問題,或者至少暫時争取到一些好處,以便以後利用。

    這一觀點不會是荒謬的。

    假如這個小國完全有把握,知道對手們會向它發起進攻,那麼它就可以而且應該針對它們進行防禦,以便争取得到它的第一個戰果,這樣它就不會面臨損失時間的危險。

     其次,我們設想一個小國和一個較大的國家交戰,而未來的情況對它們下何決心沒有任何影響,如果這個小國從政治上看是進攻的一方,我們也應要求它向其目标開進。

     既然這個小國敢于向一個較強的國家提出積極的目的,如果對手拒絕它的話,它就必須行動,即向對手發起進攻。

    等待是荒謬的,除非這個小國在即将行動時改變了它的政治決心。

    這種情況是常見的,這在不小的程度上使戰争具有某種特點。

    對此,即使是哲學家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有限目标的考察使我們接觸到帶有有限目标的進攻戰,并使我們接觸到防禦戰。

    我們想用專門的章節來考察這兩種戰争[1],但是在此之前還必須先談談另一方面的問題。

     迄今我們隻是從内在的原因來研究戰争目标的變化。

    至于政治意圖的本性,我們僅從政治意圖是否追求積極的東西這個角度進行了考察。

    政治意圖中的所有其他事物其實與戰争本身關系不大,不過我們在第一篇第二章(《戰争中的目的和手段》)裡已經承認,政治目的的本性、我方或敵方的要求的大小,以及我方的整個政治狀況實際上對作戰起着最具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我們還想在下一章裡專門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 [1]即弗裡德蘭會戰。

    1807年6月14日,拿破侖指揮8萬法軍,在當時東普魯士的弗裡德蘭打敗俄國本甯森将軍指揮的俄普聯軍6萬人,是第四次反法聯盟戰争中的最後一次會戰。

    作者認為法軍此次會戰勝利是真正的勝利,對7月簽訂《蒂爾西特和約》(FriedenvonTilsit)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六章 一、政治目的對戰争目标的影響 人們永遠不會看到一個國家在參與另一個國家的事務時,會像處理其本國事務那樣認真。

    它會派出一支兵力不大的援軍,如果這支援軍失利了,它也會認為已經在相當程度上盡到了義務,并尋求盡可能廉價的脫身之計。

     歐洲政治中的一個慣例是,加入攻守同盟的國家承擔相互支援的義務。

    但是一個國家并不因此就必然與另一個國家同仇敵忾、利害一緻,它們隻是在并未考慮戰争的對象和對手使用多少力量的情況下,彼此預先約定派出一定兵力的、通常兵力很有限的部隊。

    在履行這種同盟義務時,盟友并不認為自己與對手已經處于必須以宣戰開始和以媾和結束的真正的戰争之中,而且同盟這個概念也從來不是十分明确的,在運用時也不是固定不變的。

     假如盟友把此前答應提供的這1萬、2萬或3萬人的援軍完全交給正在作戰的國家,以至它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使用,可以把這支援軍看作是雇來的部隊,那麼事情就會有某種内在聯系了,戰争理論在這方面也就不緻完全陷入窘境了。

    不過事實上遠非如此。

    援軍通常都有自己的統帥,他隻聽命于本國宮廷,而宮廷給他規定的目标總是和宮廷的意圖一樣搖擺不定。

     甚至當兩個國家的确在針對第三國進行戰争時,也并不總是意味着這兩個國家都必然會把第三國看作你死我活的敵人,而是常常會像做生意那樣行事。

    每個國家根據它要冒的風險和可期得到的好處而投入3萬至4萬人作為股金,行動時則注意除了這些股金外,不能再有任何損失。

     不僅一個國家為一些與己無關的事去支援另一個國家時是這樣,甚至當兩個國家有很大的共同利益時,支援也是按上述方式進行的,而且還要有外交上的保證。

    同盟者通常也隻提供條約中規定的少量支援,而将其餘的軍事力量用于追求通過結盟可能會達到的自己的特殊政治目的。

     這種考察同盟戰争的方式曾十分普遍,隻是到了現代,當極端的危險驅使某些國家(例如那些反抗拿破侖的國家)走上自然的道路時,當不受限制的暴力讓某些國家(例如那些追随拿破侖的國家)不得不走上這條道路時,人們才不得不采取自然的方式考察同盟戰争。

    過去那種考察方式是不徹底和不正常的,因為戰争與和平從根本上講是兩個無法劃分程度的概念。

    但是這種考察方式并非出于純粹的、理性可對其佯作不知的外交習慣,而是深深地源于人類固有的局限性和弱點。

     最後,即使在一個國家單獨對其他國家進行的戰争中,政治動機對戰争的進行也有強烈的影響。

     如果我們隻要求敵人做出不大的犧牲,那麼我們就會滿足于通過戰争赢得一個不大的等價物,并認為通過不大的努力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标。

    對手大體上也會做同樣的考慮。

    一旦這一方或另一方感到自己的估計有些錯了,發現自己不像原來希望的那樣比敵人稍強,而是比敵人弱,那麼此時他通常就會感到缺少财力和其他各種手段,缺少可激起更多幹勁的足夠的精神動因,于是他就盡量應付,希望未來發生對他有利的事件(雖然他根本無權抱這種希望)。

    在這種情況下,戰争就像一個久病的患者無力地勉強拖延着。

     這樣一來,戰争的相互作用、超過對方的雄心、戰争的暴烈和不可阻擋都消失在微弱動機引起的停滞狀态中。

    雙方都在大幅縮小了的、帶有某種安全保障的範圍内活動。

     如果我們允許(而且也必須允許)政治目的對戰争具有這一影響,那麼這種影響就不再有什麼界限了。

    我們就不得不承認也存在着内容純粹是威脅對手和支持談判的戰争。

     如果戰争理論要成為而且一直成為一種哲學的思考,那麼它顯然會在此陷入窘境。

    在這樣的戰争理論中,似乎找不到戰争概念中的一切必然的東西,因此有失去一切論據的危險。

    但是不久就顯示出一條自然的出路:軍事行動中的緩和因素越多(或者更确切地說,行動的動機越弱),行動就越轉為一種痛苦,發生的戰事就越少,就越少需要指導原則,于是整個軍事藝術就變為純粹的小心謹慎,主要是小心飄搖的均勢突然發生于己不利的變化,小心不徹底的戰争變成真正的戰争。

     二、戰争是政治的一個工具 到目前為止,當戰争的本性與個人的和社會團體的其他利益對立時,我們不得不有時從這一方面,有時從另一方面進行探讨,以免忽視這兩個對立因素中的任何一個。

    這種對立源于人的本身,是哲學思考所無法解決的。

    現在我們想尋找這些矛盾因素在實際生活中由于部分相互抵消而形成的統一體。

    假如不是有必要明确地指出這些矛盾和分别考察不同的因素,我們本來在一開始就可以談這個統一體。

    這個統一體是這樣一個概念:戰争隻是政治交往的一部分,因此戰争絕不是什麼獨立的東西。

     人們當然知道,戰争隻有通過政府與政府、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政治交往才能引起,但是通常人們是這樣想象的:戰争一旦爆發,這一政治交往即停止,開始出現一個隻受戰争自身法則支配的完全不同的狀态。

     相反,我們堅持認為,戰争無非是政治交往以其他手段[1]的繼續。

    我們之所以說&ldquo以其他手段&rdquo,為的是同時指出這種政治交往并沒有因戰争本身而停止,沒有因戰争而變成完全不同的東西。

    無論政治交往使用什麼樣的手段,政治交往在本質上繼續存在着;戰事發展和聯系的主線隻是政治交往的貫穿戰争直到媾和的線條。

    難道還有其他可設想的嗎?難道伴随着宣戰的外交照會,不同人民之間和不同政府之間的政治關系就停止了嗎?難道戰争不過是他們表達思想的另一種文字和語言方式嗎?當然,戰争有它自己的語法,但是它沒有自己的邏輯。

     因此決不能把戰争與政治交往分開。

    如果離開政治交往來考察戰争,就會割斷構成它們之間關系的一切線索,隻會出現一個毫無意義和目的的東西。

     甚至當戰争是徹底的戰争,完全是敵意因素的恣意發洩時,人們也必須這樣看問題,因為所有作為戰争基礎和決定戰争主要方向的因素(如同我們在第一篇第一章中所列舉的:自己的力量、對手的力量、雙方的盟友、雙方人民和政府的特點等),其本性不都是政治的嗎?不都是與整個政治交往密切相關,以至于不可分的嗎?同時,現實戰争并不像戰争的概念所規定的那樣是一種一貫的、趨向極端的努力,而是一個内部矛盾的、不徹底的東西;這樣的戰争不可能服從其本身的法則,而是不得不被視為另一個整體的一部分,而這個整體就是政治。

    如果我們再考慮到這些,就更要像上面那樣看問題了。

     政治在運用戰争這一手段時,總是不管那些産生于戰争本性的嚴密的結論,很少考慮最終的可能性,而隻是以最直接的蓋然性為依據。

    如果在整個交往中因此而出現了大量的不确定性,那麼它就變成了一種賭博,每個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就都想在這場賭博中以機智和敏銳的眼力超過對手。

     這樣一來,政治就使戰争這個摧毀一切的要素成了一個單純的工具,使要用雙手和全身力氣舉起做緻命一擊的可怕的戰刀成了一把輕便的劍,有時甚至成了練習用的鈍頭劍,政治可以用這把劍交替地進行沖刺、虛刺和防刺。

     這樣一來,&ldquo戰争能将天生膽怯者卷入&rdquo的這一矛盾現象就有了解釋,如果這可以算作一個解釋的話。

     既然戰争屬于政治,那麼戰争就具有政治的特性。

    政治越是宏偉而有力,戰争也就越是宏偉而有力,而且可以達到其絕對形态的高度。

     因此當我們這樣看待戰争時,不但沒有必要忽視這種具有絕對形态的戰争,而且還應該經常在腦海中浮現出這樣的戰争。

     隻有這樣看待戰争,戰争才又成為一個統一體;隻有這樣看待戰争,人們才能把所有的戰争視為同一類事物;隻有這樣看待戰争,人們才能在做判斷時有一個正确和準确的立場和觀點,而這一立場和觀點是我們在制訂和評價大的計劃時應該依據的。

     當然,政治因素不是深入地滲透到戰争的細節,部署騎兵哨和巡邏哨是不需要以政治上的考慮為依據的。

    但是政治因素對制訂整個戰争計劃和戰局計劃,甚至往往對制訂會戰計劃,是有更确切的影響的。

     因此,我們并未急于在一開始就提出這個觀點。

    在考察個别問題時,這個觀點對我們用處不大,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但是在制訂戰争計劃和戰局計劃時,它是不可缺少的。

     一般來說,在生活中最重要的莫過于準确地找出理解和判斷事物所必須依據的觀點并堅持這一觀點,因為隻有從一個觀點出發,我們才能對大量的現象有一緻的理解,而且也隻有觀點一緻,才能使我們不至于陷入矛盾。

     因此,既然制訂戰争計劃時不能有兩個或更多的觀察事物的立場,不能忽而以軍人的視角,忽而以行政官員的視角,忽而以政治家的視角等,那麼人們就要問:其他一切都要服從的是否必然是政治呢? 我們探讨問題的前提是:政治能夠集中、平衡内政和個人的一切利益以及哲學思考所能提出的其他利益,因為政治本身不是别的,對其他國家而言,它無非是這一切利益的純粹的代言人。

    至于政治會有錯誤的方向,會優先為執政者的野心、私利和虛榮服務,不是在這裡要讨論的問題,因為在任何情況下,軍事藝術都不會被視為政治的導師。

    我們在這裡隻能把政治看作是整個社會的一切利益的代表。

     因此現在的問題僅是:在制訂戰争計劃時,政治觀點是否必須讓位于純粹的軍事觀點(假設這樣的軍事觀點是可以想象的),即政治觀點完全消失或從屬于純粹的軍事觀點,或者政治觀點是否必須仍然是主導的,而軍事觀點必須從屬于它。

     隻有假如戰争是由純粹的敵意引起的殊死鬥争,才可以設想政治觀點會随着戰争的爆發而完全消失。

    然而正如我們上面說過的,戰争實際上無非是政治本身的表現。

    将政治觀點從屬于軍事觀點是荒謬的,因為戰争是由政治産生的。

    政治是頭腦,戰争隻是工具,而不是相反。

    因此隻可能是軍事觀點從屬于政治觀點。

     讓我們想想現實戰争的本性,回憶一下在本篇第三章中講過的,即我們首先應該根據由政治因素和政治關系産生的戰争的特點和主要輪廓的蓋然性來認識每場戰争[2],而且時常&mdash&mdash現在我們大可斷言,在大多數情況下&mdash&mdash都必須把戰争看作是一個各部分不容被分離的、有機的整體,也就是說,各個單獨的活動都必須彙集到整體中去,并産生于這一整體的概念。

    這樣我們就會完全确信和明白,指導戰争的最高觀點(同時也是戰争主線的出發點)隻能是政治觀點。

     從這一觀點出發制訂的戰争計劃就會像一個鑄件那樣完整,對它的理解和評價就會更容易和自然,它的說服力就更強,制訂它的動機就更令人滿意,人們對有關曆史也就更容易理解。

     從這一觀點出發,政治利益與軍事利益之間的沖突至少不再是事物的必然了,因此即使出現了這種沖突,也可認為隻是認識不完善的緣故。

    如果政治向戰争提出了後者無法達到的要求,那麼政治就違背了&ldquo政治應該了解它要使用的工具&rdquo這一前提,也就是違背了一個自然的、完全不可或缺的前提。

    而如果政治正确地判斷了戰事的進程,那麼确定哪些戰事和戰事的哪個方向是符合戰争目标的,就完全而且隻能是政治的事情。

     簡而言之,軍事藝術如果到了它的最高境界,就成了政治,當然此時的政治不是書寫外交照會的政治,而是發起會戰的政治。

     根據這一觀點,對一個大的戰事或它的計劃進行純軍事的評價是不能被允許的,甚至是有害的。

    像有些政府那樣,在制訂戰争計劃時向軍人咨詢,讓他們從純軍事的觀點來進行判斷,是荒謬的。

    而更荒謬的是,有些理論家要求把現有的戰争手段交給統帥,要統帥根據這些手段制訂一個純軍事的戰争計劃或戰局計劃。

    一般的經驗也告誡我們,盡管今天的軍務部門已經非常多樣,也有一定水平,但戰争的主要輪廓仍始終是由政府決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機械地表述的話)隻是由政治當局,而不是由軍事當局決定的。

     這是完全符合事物本性的。

    如果對政治關系沒有透徹的了解,就無法制訂出戰争所必需的主要計劃。

    當人們說政治對戰争指導的有害影響時(人們經常這樣說),說的實際上完全不是他們要說的意思,他們應該指責的其實并不是政治的這種影響,而是政治本身。

    如果政治是正确的,也就是說,如果政治與其目标是一緻的,那麼政治就其本意來說隻會對戰争産生有利的影響。

    當這種影響與目标不一緻時,其原因隻能在錯誤的政治中去尋找。

     隻有當政治期待從某些戰争手段和舉措中得到與它們的本性不符的錯誤的效果時,政治才會連同它的決定對戰争産生有害的影響。

    正像一個人使用未完全掌握的語言,雖然想法正确,卻有時說了錯話一樣,政治也常常會做出不符合其本意的部署。

     這種情況不斷地發生,讓人們感到政治交往的領導人也應對軍務有一定的了解。

     然而我們在繼續論述以前,必須防止一種很容易産生的錯誤的理解。

    我們遠非認為,當君主本人不出任首相時,一位埋頭于公文的國防大臣,或者一位學識淵博的軍事工程師,甚或一位能征善戰的軍人因此就可以成為傑出的首相。

    換句話說,我們決不認為,熟悉軍務應是首相的主要素質。

    偉大而傑出的頭腦和堅定的性格,這些才應是他的主要素質。

    至于對軍務的了解,是大可用這種或那種方式予以彌補的。

    貝勒艾爾兄弟[3]和舒瓦瑟爾[4]公爵都曾是優秀的軍人,但他們對法國軍事和政治行動的參謀是最糟糕的。

     要讓一次戰争完全符合政治意圖,而政治又完全與戰争手段相适應,那麼在政治家和軍人無法集于一人的情況下,就隻有一個好的辦法,即讓最高統帥成為内閣成員,以便内閣能參與統帥主要行動的決策。

    但是隻有當内閣即政府就在戰場附近,不必費很多時間就能決定各種事務時,這才是可能的。

     1809年,奧地利皇帝就是這樣做的,1813年、1814年和1815年反法聯盟的各國君主們也是這樣做的,而且證明這種做法是完全可行的。

     在内閣中,除了最高統帥的影響外,任何其他軍人的影響都是極其危險的,這種影響很少能夠導緻健康而有力的行動。

    法國的卡諾[5]于1793年、1794年和1795年從巴黎領導戰争事務的做法是應完全予以摒棄的,因為恐怖主義的做法隻是供法國這樣的革命政府使用的。

     現在我們想以對曆史的考察結束本章的論述。

     上世紀[6]90年代,在歐洲的軍事藝術中出現了令人矚目的變革。

    由于這些變革的出現,一些最優秀的軍隊看到自己的部分軍事藝術失去了作用,同時一些軍隊在戰争中取得了過去難以想象的巨大成就,于是人們自然将此都歸咎于軍事藝術的失算。

    軍事藝術過去一直被習慣做法局限在衆多概念的狹窄範圍裡,現在在這個範圍以外,但又符合事物本性的可能性使軍事藝術受到了意外打擊,這是十分明顯的。

     那些視野開闊的觀察家們把這種現象歸咎于數個世紀以來政治對軍事藝術所産生的非常不利的普遍影響,這種影響使軍事藝術降為一種不徹底的東西,常常降為一種徹頭徹尾的花招。

    事實也的确如此,然而隻把這種情況看作是偶然發生的和可以避免的,卻是錯誤的。

     另一些人認為,這一切都可以用奧地利、普魯士、英國等國各自不同的政策所産生的一時影響來解釋。

     然而軍事藝術感受到的真正的意外打擊,果真是來自軍事領域而不是政治本身嗎?用我們的語言來說就是,這種不幸究竟是産生于政治對戰争的影響呢,還是産生于錯誤的政治本身呢? 很明顯,法國革命之所以對外産生巨大的影響,究其原因,與其說是由于法國人采用了新的作戰手段和觀點,不如說是由于執政和管理藝術以及政府的特點和人民的狀況有了徹底的改變。

    至于其他政府未能正确地認識到這一切,欲以慣用的手段去同新興的和壓倒一切的力量抗衡,這些都是政治犯下的錯誤。

     假如人們以對戰争純軍事的理解,是否能認識和改正上述錯誤呢?不可能的。

    因為即使真的有一位有哲學頭腦的戰略家,如果他僅僅根據敵對因素的本性就想推論出一切結果,并由此對未來的可能性做出預言,那麼他的這種妄想也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結果的。

     隻有當政治正确地評價在法國覺醒的力量和在歐洲政治中新産生的關系時,它才能預見到那些即将呈現出戰争大輪廓的情況,也隻有這樣,它才能确定手段的必要範圍和達到目标的最佳途徑。

     因此人們可以說,法國革命之所以能取得長達20年的勝利,主要是反對這次革命的有關政府的錯誤政治使然。

     當然這些錯誤隻是在戰争期間才暴露出來,表現為在戰争中出現的現象與政治期望出現的完全相反。

    但這種情況的出現并不是因為政治沒有向軍事藝術請教。

    政治家當時可以相信的軍事藝術是當時現實世界的、屬于當時政治的軍事藝術,是被政治到那時一直作為非常熟悉的工具來使用的軍事藝術。

    這樣的軍事藝術,我認為自然是犯了與當時的政治同樣的錯誤,因此它不可能糾正政治的錯誤。

    的确,戰争本身在其本質和形式上也發生了一些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使戰争更接近其絕對形态,但是出現這些變化并不是因為法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擺脫了政治的羁絆,而是因為法國革命在法國和全歐洲引起了政治改變。

    改變後的政治提供了不同的手段和不同的力量,從而使作戰具有了在其他情況下難以想象的力量。

     因此,軍事藝術的真正變化也是政治改變的結果。

    軍事藝術的這些變化遠不能證明兩者是可以分開的,反而有力地證明了兩者之間的密切關系。

     我們再重複一遍:戰争是政治的一個工具;戰争必然具有政治的特性,它必須用政治的尺度衡量有關事物;因此,戰争指導就其主要輪廓來說就是政治本身,政治在這裡以劍代筆,但并未因此就停止按照其自己的法則思考問題。

     *** [1]1808年2月9日,法軍入侵西班牙,3月23日,占領首都馬德裡。

    5月5日,拿破侖強迫西班牙剛退位國王的斐迪南七世和即位國王卡洛斯四世均放棄王位,10日立約瑟夫(拿破侖之兄)為西班牙國王。

    23日,西班牙人民開始全國範圍的起義。

    8月1日,英國派遣約13,000名遠征軍登陸葡萄牙,之後進入西班牙,支援起義軍。

    5日,拿破侖命令駐德意志的一半法軍趕赴西班牙增兵,擊退英軍。

    1809年3月2日,奧地利向法國宣戰,但在4月的雷根斯堡會戰和7月的瓦格拉姆會戰中均失敗,不得不于10月14日與法國簽訂《美泉宮和約》,結束第五次反法聯盟戰争。

    作者認為,在這次戰局中,法軍如果不是對奧地利在物質和士氣方面占優勢,就不得不完全放棄西班牙。

    &mdash&mdash譯者注 [2]見本篇第七章和第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3]&ldquo手段&rdquo一詞,作者用的是複數。

    &mdash&mdash譯者注 [4]這句話在本篇第三章中的表述與這裡略有不同。

    兩處均按原文直譯。

    &mdash&mdash譯者注 [5]即奧古斯特·貝勒艾爾(Louis-Charles-AugusteFouquetdeBelle-Isle,1684&mdash1761)和阿爾芒·貝勒艾爾(Louis-Charles-ArmandFouquetdeBelle-Isle,1693&mdash1746)兄弟。

    前者為法國元帥、政治家,1757年任法國國防大臣;後者為法國中将、外交官。

    &mdash&mdash譯者注 [6]舒瓦瑟爾(Étienne-FrançoisdeChoiseul,1719&mdash1785),公爵,法國将軍、政治家。

    參加過奧地利王位繼承戰争。

    曾任法國外交大臣、陸軍大臣和海軍大臣。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七章 目标有限的進攻戰 進攻者即使不能以打垮對手為目标,但仍然可以有一個直接的積極的目标,這一積極的目标隻能是占領敵人的部分國土。

     占領敵人部分國土的好處是:我們可以削弱敵人的國力,從而也削弱其軍隊,同時可以增強我們的國力和軍隊;可以把戰争的負擔部分轉嫁給敵人;此外,在簽訂和約時可以把占有敵人的地區看作是一個現金盈利,因為我們要麼可以繼續占有這些地區,要麼可以用它們換取其他好處。

     這種占領敵人國土的觀點是很自然的。

    假如不是進攻之後必然出現的防禦狀态常常引起進攻者不安的話,這種觀點本身并沒有什麼自相矛盾的地方。

     在《關于勝利的頂點》一文中,我們已經詳細地說明了這樣的攻勢會以何種方式削弱部隊,而且在這樣的攻勢之後可能出現一個令人擔心有危險後果的狀态。

     我軍由于占領敵人的地區而受到的削弱在程度上是不同的,這主要取決于所占領地區的地理位置。

    這個地區越是相當于我國國土的一個補充,被我國國土包圍或者與我國國土相毗連,越是位于我軍主力行動的方向上,則我軍受到削弱的程度就越小。

    在七年戰争中,薩克森是普魯士戰區的一個自然的補充,弗裡德裡希大帝的軍隊占領這個地區後,不僅沒有使自己受到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強,因為薩克森距西裡西亞比距邊區近,而且同時又保護着邊區。

     甚至1740年和1741年弗裡德裡希大帝一度占領西裡西亞[1]時,他的軍隊也沒有受到削弱,因為西裡西亞就其形狀、位置及其邊界的特點來看,隻要奧地利人沒有控制薩克森,那麼西裡西亞對奧地利人來說就隻是一個窄小的突出部,而且這個接敵的窄小地帶還位于雙方主要打擊必經的方向上。

     相反,如果占領的地區伸入到敵國的其他地區中間,位置離心,地形不利,那麼部隊就會受到顯著的削弱,以至敵人不僅更容易取得會戰的勝利,而且甚至可以不必進行會戰即取勝。

     每當奧地利人從意大利試圖進入普羅旺斯[2]時,總是不得不未經會戰即撤離該地區[3]。

    法國人在1744年未打一場敗仗即得以逃離波希米亞[4],這真是要感謝上帝。

    弗裡德裡希大帝于1757年在西裡西亞和薩克森取得輝煌的戰果,而在1758年用同一支部隊卻未能守住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5]。

    總之,部隊僅由于占領地區而受到削弱,進而未能守住所占地區的例子是常見的,因此我們沒必要再舉其他例子了。

     因此,我們是否應該把占領敵人地區作為目标,取決于我們是否能承諾守住這個地區,或者為了對這一地區進行一時的占領(入侵、牽制),是否足以值得投入力量,特别是是否擔心一旦受到猛烈的還擊會使我們完全失去均勢。

    至于在每個具體場合,在這個問題上應考慮哪些事項,我們在探讨頂點的文章中已經談過了。

     隻有一點我們還要補充說明。

     這樣的攻勢并不總是适用于抵償我們在其他地方受到的損失。

    在我們忙于占領敵人的部分地區時,敵人可能在其他地點對我們做同樣的事。

    如果我們的行動并不是非常重要的話,敵人就不會因此而被迫放棄他的行動。

    因此,采取這樣的行動時必須考慮周全:我們在一方面受到的損失是否會超過我們在另一方面得到的好處。

     即使假設兩個地區的價值完全相同,敵人占領我們一個地區使我們受到的損失也總是大于我們占領敵人一個地區所獲得的好處,因為占領敵人的地區會使我們的很多力量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燒盡的火焰[6]而起不到作用。

    不過由于對手也是這樣,因此這一點本不應是更多考慮維持自己地區和較少考慮占領敵人地區的理由,但事實上卻正是應該這樣做的理由。

    維持自己的地區總是更現實,隻有當報複敵人能夠帶來顯著的,即大得多的好處時,它才能消除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抵消自己國家遭受到的痛苦。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種隻有一個有限目标的戰略進攻與針對敵國重心的戰略進攻相比,要對其他未受到其直接保護的地點進行更多的防禦,因此絕不可能在時間和地點上把兵力集中到像進攻敵國重心所要求的那種程度。

    為了至少能在時間上集中使用兵力,就有必要在所有多少适于這樣做的地點同時進攻。

    這樣一來,這種進攻的另一個&ldquo由于對個别地點進行防禦而部署少量兵力即可&rdquo的好處就沒有了。

    因此,在這種有限目标的進攻戰中,一切就更沒有輕重之分;整個軍事行動就無法再彙成一個主要行動,無法根據主要想法引導該行動;整個軍事行動就更加分散,各處的阻力增大,偶然性也就更大。

     這是事物的自然趨勢。

    統帥受到這種趨勢的牽制,作用越來越小。

    統帥越是自信,越是擁有内在的輔助手段和外部的力量,他就越會試圖擺脫這種趨勢,以便讓某一點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即便為此要冒更大的危險。

     *** [1]卡諾(LazareNicolasMargueriteCarnot,1753&mdash1823),伯爵,法國軍官、數學家、政治家。

    1795年9月26日成為法國督政府成員,因反對1797年果月18日政變而逃往瑞士,1799年霧月18日政變後回國,曆任拿破侖的國防大臣和内務大臣。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18世紀。

    &mdash&mdash譯者注 [3]西裡西亞在當時本屬奧地利,是奧地利國土伸向東北的一個狹窄的突出部分,西鄰薩克森,北鄰普魯士,東鄰波蘭,與波希米亞之間隔有蘇台德山脈。

    普魯士在第一次西裡西亞戰争(1740&mdash1742)後,根據《布雷斯勞和約》(FriedenvonBreslau)占有了西裡西亞。

    &mdash&mdash譯者注 [4]普羅旺斯(dieProvence),地區名稱,位于法國東南部地中海岸,在羅讷河谷與意大利之間。

    &mdash&mdash譯者注 [5]普羅旺斯是法國東南部的瀕海地區,與意大利北部接壤,阿爾卑斯山脈是其天然屏障。

    奧地利軍隊曾多次從意大利北部侵入普羅旺斯,但由于退路易被切斷,每次都被迫退出。

    例如1792年,奧地利和皮埃蒙特聯軍曾占領普羅旺斯地區的尼斯和阿爾卑斯山口。

    10月1日,法國革命軍的一個師渡過瓦爾河後,奧地利和皮埃蒙特聯軍隻好退到薩歐爾熱附近。

    又如1800年5月,梅拉斯指揮的奧軍将法軍趕過瓦爾河,攻入普羅旺斯,但由于拿破侖率另一支法軍越過阿爾卑斯山脈,奧軍不得不退出普羅旺斯。

    &mdash&mdash譯者注 [6]原文如此,疑誤。

    1744年法軍并沒有進入波希米亞,這裡的1744年可能是1742年之誤。

    在奧地利皇位繼承戰争中,法軍于1741年11月進入波希米亞,占領布拉格。

    1742年夏,普魯士單方面與奧地利簽訂《布雷斯勞和約》,退出戰争。

    法軍鑒于自己遠離本國孤軍作戰,危險極大,于是在當年年底前從波希米亞退至萊茵河西岸。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八章 目标有限的防禦戰 正如我們以前已經說過的那樣,防禦戰争的最終目标絕不能是絕對消極的。

    即便是最弱的防禦者,也應該擁有一個可以影響和威脅對手的目标。

     雖然人們可以說,這個目标就是拖垮對手,因為對手追求的是積極的目标,因此他的每個失利的行動即使除了損失投入的兵力以外沒有其他後果,也已經是一種後退了,但是防禦者受到的損失不是無謂的,因為他的目标是據守,而這個目标已經達到了。

    這樣一來,人們會說,防禦者的積極目标就是單純的據守。

    假如人們能夠說,進攻者經過一定次數徒勞的嘗試後必然會疲憊不堪和放棄進攻,那麼這種觀點就是成立的,不過這裡恰恰缺少進攻者疲憊不堪和放棄進攻的必然性。

    如果我們看一下雙方力量的實際消耗情況,就可以知道,從總的對比來看,防禦者處于劣勢。

    進攻是受到了削弱,但隻是可能出現轉折點;在根本不再有可能出現轉折點的情況下,防禦者受到的削弱當然要比進攻者大。

    一方面是因為防禦者是較弱的一方,即使雙方損失相等,防禦者的損失也相對比進攻者大;另一方面是因為防禦者的一部分國土和補給基地通常會被對方占領。

     由此可見,認為進攻者會放棄進攻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

    這樣就隻剩下一個觀點,即如果進攻者一再進攻,而防禦者除抵禦進攻外不采取任何其他行動,那麼防禦者就無法避免對方進攻遲早成功的危險。

     因此,即使在現實中不時真的由于較強者力量枯竭,或者更确切地說由于較強者疲憊不堪而導緻媾和,那也是戰争在大多數情況下具有的不徹底性造成的,在理論上不能把它視為任何防禦的總的和最終的目标。

    防禦隻能從&ldquo等待&rdquo這一概念中找到它的目标(等待本來就是防禦固有的特征)。

    &ldquo等待&rdquo這一概念含有期待情況發生變化和期待處境得以改善之意,而在這一處境根本無法通過内在的手段(通過抵抗本身)得到改善時,就隻能期待通過外力實現。

    這種來自外力的改善無非是指其他的政治關系,要麼是防禦者有了新的盟友,要麼是原來針對他的同盟瓦解了。

     因此,等待就是防禦者因兵力少而無法考慮進行任何大的還擊時的目标。

    不過根據我們給防禦規定的概念,并不是每次防禦都如此。

    按照我們的觀點,防禦是戰争的一個更有力的形式,正因為它有這種優勢,如果人們要進行較有力的還擊,也可以運用防禦。

     人們必須從一開始就把這兩種情況區分開,因為它們對防禦有不同的影響。

     在第一種情況下,防禦者試圖盡量長時間地占有并完整地保有自己的國土,因為他這樣可以赢得最多的時間,而赢得時間是他達到目标的唯一途徑。

    此時防禦者還不能把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實現的,以及讓他有機會在媾和時實現自己意圖的積極目标列入戰争計劃。

    防禦者在戰略上處于這種被動狀态,在某些地點可能得到的好處僅是抵禦住敵人的進攻;他在這些地點上取得的優勢,不得不被轉用到其他地點,因為通常此時各處的情況都是捉襟見肘的;如果他沒有機會這樣做,那麼他往往就隻能得到些小的好處,即得到一段喘息的時間。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防禦者不是太弱,那麼他在不改變防禦目标和實質的情況下也可以采取一些小規模的攻勢行動,例如入侵、牽制、進攻個别要塞等,但這時的目的是獲得暫時的好處,用以補償以後的損失,而不是永久地占有。

     在第二種情況下,在防禦中已經含有積極的意圖,也帶有更多積極的特點,而且條件允許進行的還擊越猛烈,防禦具有的積極特點就越多。

    換句話說,防禦越是主動采取的,以便将來有把握地進行首次還擊,那麼就越是允許防禦者更大膽地給對手設下圈套。

    最大膽的、一旦成功效果最大的圈套就是防禦者向本國腹地退卻,這同時也是與上述防禦方法區别最大的一個手段。

     人們隻要回憶一下弗裡德裡希大帝在七年戰争中,以及俄國在1812年時的不同處境,就可以明白這一點了。

     當七年戰争開始時,弗裡德裡希由于已經完成戰争準備而占有某種優勢,為他奪取薩克森創造了有利條件。

    而且薩克森是他戰區的一個極其自然的補充部分,以至對薩克森的占領非但沒有削弱,反而還加強了他的軍隊。

     在1757年戰局開啟時,弗裡德裡希試圖繼續進行戰略進攻。

    在俄國人和法國人尚未抵達西裡西亞、勃蘭登堡邊區和薩克森戰區以前,他是有可能進行戰略進攻的。

    這次進攻失敗了,他被迫在戰局的其他時段進行防禦,不得不再次撤出波希米亞,并從敵人手中奪回自己的戰區。

    當時,他是用同一支軍隊先轉攻奧地利人之後才成功奪回自己的戰區的[1]。

    而他能得到這一好處,隻能感謝防禦。

     1758年,當他的敵人已經縮小對他的包圍,而且兵力對比已經開始對他非常不利時,他還試圖在摩拉維亞發起一次小規模攻勢。

    他想在對手真正準備好之前攻占奧爾米茨,但他不是希望保住這個地方,更不是希望從那裡繼續推進,而是想利用這個地方作為對付奧地利人的一個外圍工事,作為一道反接近壕[2]。

    這樣奧地利人就不得不把本戰局的其他時段,甚至第二個戰局都用于收複這個地方。

    弗裡德裡希的這次進攻也失敗了,于是他放棄了發起任何真正攻勢的想法,因為他感到攻勢隻能加大兵力對比的差距。

    在他各地區的中間(薩克森和西裡西亞)收縮兵力部署;利用較短的戰線,以便向受到威脅的地點突然增兵;在會戰不可避免時進行會戰;在有機會時,進行小規模的入侵,除此以外就靜候,為有利時機積蓄力量&mdash&mdash這就是他此時大緻的戰争計劃。

    在實施這個計劃的過程中,他的目标越來越消極了。

    由于他看到,即使勝利了,也要付出過多的代價,于是他就試圖以較小的代價來應付局勢。

    對他來說,這時的主要問題隻在于赢得時間,在于保住他仍占有的地盤。

    他越來越珍惜地盤,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