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戰略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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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力量的本能,而去服從更高級形式的要求,服從命令、秩序、規則和方法。

    對事業的熱情能給一支軍隊的尚武精神帶來生命力,使尚武精神的火焰燃燒得更旺盛,但它并不是尚武精神的必然組成部分。

     戰争是一種特殊的活動(不管它的涉及面是多麼廣泛,即使一個民族所有能拿起武器的男子都參與其中,它仍然是一種特殊的活動),它與人一生中從事的其餘活動是不同的和分開的。

    軍隊的尚武精神表現在個人身上就是:深刻了解戰争這一活動的精神和實質;在内心訓練、喚起和吸納那些應在戰争中起作用的力量[1];對戰争這一活動,時刻運用自己的智慧和頭腦進行思考;通過訓練使自己在戰争中有把握和自如地行動;全力以赴,從一個普通人轉變成一名稱職的軍人。

     因此,不管人們是多麼煞費苦心地想把公民在培養成軍人的同時培養成一個有個性的人,不管人們是多麼想把戰争國家化,不管人們是多麼想讓戰争向着與以前的傭兵隊長時期相反的方向發展,人們還是永遠無法去除戰争這種活動的特殊性。

    既然人們無法做到這一點,那麼從事戰争的那些人隻要還在從事戰争,就總是會自視為一個類似手工業同業公會的團體,而從事戰争的英才主要是通過這個團體的制度、規章和習慣而被固定住的。

    實際上也是如此。

    因此如果人們十分明确地傾向于從最高處考察戰争,就會錯誤地輕視在一支軍隊中可能和必然或多或少存在的團隊精神(espritdecorps)。

    在我們稱之為軍隊的尚武精神中,這種團隊精神在某種程度上是其中起作用的各種自然力量的黏合劑。

    組成尚武精神的各個晶體更容易與團隊精神相結合。

     一支軍隊如果在最猛烈的炮火下仍能保持正常的秩序,從不被想象中的危險吓倒,面對真正的危險能夠寸土必争;如果它在勝利時感到自豪,而在失敗的困境中也能服從命令,保持對其指揮官的尊重和信賴;如果它在訓練中能像運動員鍛煉肌肉一樣,以困苦和勞頓強化自己的體力,把這些勞頓看作通往勝利的一個手段,而非落在其軍旗上的倒黴晦氣;如果它通過維護軍人榮譽這樣唯一的一個簡短信條就能想起軍人的所有上述責任和品行,那麼它就是一支富有尚武精神的軍隊。

     在沒有推廣這種尚武精神的情況下,人們同樣可以像旺代人那樣出色地作戰[2],像瑞士人[3]、美國人[4]和西班牙人[5]那樣幹成大事,甚至可以像歐仁[6]和馬爾伯勒[7]那樣率領一支沒有多少戰鬥力的常備軍取得勝利。

    因此人們不能說,沒有尚武精神就不可能取得勝利。

    我們之所以特别強調這一點,是為了讓我們在這裡提出的概念更為明确,不至于成為泛泛的概念,也不至于讓人們認為最終尚武精神就是一切。

    尚武精神并不是一切。

    一支軍隊的尚武精神是一種人們可以設想得到的特定的精神潛力,其影響是可以估計出來的。

    也就是說,尚武精神如同一件工具,其力量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在闡述了尚武精神的特點以後,我們還想談一談它有哪些影響,以及通過什麼途徑可以獲得它。

     尚武精神與軍隊各部分的關系就像統帥的天賦與整個軍隊的關系一樣。

    統帥隻能指揮軍隊整體,不能指揮軍隊的每個單獨的部分。

    統帥指揮不到的部分,就必須依靠尚武精神。

    選擇統帥應該以他在優秀品質方面的聲譽為根據,選擇大部隊的較高級的指揮官應根據詳細考察的結果。

    指揮官的職位越低,這種考察就可以越少,對個人才能的要求也可以相應降低,但缺少的個人才能必須由尚武精神來代替。

    一個武裝起來準備作戰的民族,其自然的品質同樣可以起到尚武精神的作用。

    這些品質包括勇敢、機智、吃苦耐勞和振奮。

    它們可以代替尚武精神,反之亦然。

    我們從中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尚武精神是常備軍所特有的,而且常備軍也是最需要尚武精神的。

    在民衆武裝和人民戰争中,其自然的品質可以代替尚武精神,而且這些品質在這種情況下發展較快。

     2.常備軍針對民衆武裝作戰,比起針對常備軍作戰更需要有尚武精神,因為針對民衆武裝作戰,常備軍的兵力更為分散,各部隊需要更多地依靠自己。

    而當部隊可以集中使用時,統帥天賦的作用就更大,可以彌補部隊尚武精神的不足。

    一般來說,在戰場和其他情況使戰争變得複雜以及兵力分散時,部隊就更有必要具備尚武精神。

     我們從上述兩點得到的唯一告誡是:如果軍隊缺乏尚武精神這一潛力,就應該嘗試盡量簡單地組織戰争,或者加倍注意戰争組織的其他方面,而不要指望徒有虛名的常備軍去完成隻有名副其實的常備軍才能完成的事情。

     因此,軍隊的尚武精神是戰争中最重要的精神潛力之一。

    如果缺少這種力量,就應該有其他一種精神潛力(例如統帥的卓越才能、人民的熱情等)來代替它,否則付出的努力就收不到效果。

    如果我們看一下亞曆山大統率的馬其頓人[8],恺撒[9]統率的羅馬軍團[10],亞曆山大·法爾内塞[11]統率的西班牙步兵,古斯塔夫·阿道夫[12]和卡爾十二世統率的瑞典人[13],弗裡德裡希大帝統率的普魯士人[14],以及拿破侖統率的法國人,我們就會知道,軍隊的這一尚武精神對軍隊純粹可靠性的提升就好似将礦石提煉成閃閃發光的金屬,已經完成了很多壯舉。

    這些統帥的驚人成就及其在最困難處境中的卓越表現,隻有依靠這樣一支有如此精神潛力的軍隊才有可能實現。

    誰要是不願承認這一點,那麼他想必是故意無視一切史實。

     這種精神隻能從兩個來源産生,而且這兩個來源隻有共同起作用才能産生這種精神。

    其中一個來源是部隊經曆的一系列戰争和勝利,另一個來源是部隊的活動經常達到一般乃至極限的勞頓和困苦程度。

    隻有在這種活動中,軍人才能認識到自己的力量。

    一位統帥越是習慣于向他的官兵提出要求,就越是有把握實現這些要求。

    官兵同樣對于克服了勞頓和困苦以及戰勝了種種危險而感到驕傲。

    因此隻有在不斷行動和勞頓困苦的土壤中,尚武精神的幼芽才能成長,當然還要有勝利的陽光。

    一旦尚武精神的幼芽長成粗壯的大樹,它就可以抵禦不幸和大敗所形成的最大風暴,甚至可以在一段時間内抵禦和平帶來的松懈。

    因此,隻有在戰争中和在傑出統帥們的指揮下才能産生這種精神。

    當然,一支軍隊即使是在水平一般的統帥的指揮下,并且較長時間地處于和平時期,這種精神至少也可以持續幾代人。

     一支滿是疤痕、經過曆練的軍隊所發揚光大和得到升華的團隊精神,是那種單靠勤務條令和操典黏合在一起的常備軍的自負和虛榮心所無法比拟的。

    在某種程度上相當嚴厲的要求和嚴格的勤務規定可以較長時間地維持一支部隊的尚武精神,但它們不會産生尚武精神,因此盡管這些要求和規定總是有其價值,但是人們不應高估它們。

    秩序、技能、良好的意志,以及一定的自豪感和飽滿的情緒是一支和平時期訓練出來的軍隊的特點,是人們必須重視的,但是它們并不能獨自發揮作用。

    整體隻能依靠整體來維持。

    一塊冷卻得太快的玻璃,一道裂縫就可以使整體完全破裂。

    同樣,這樣的軍隊即使有世界上最飽滿的情緒,一旦受到挫折,就很容易變得膽怯,甚至變得極度恐懼,出現法語所說的&ldquosauve-quipeut&rdquo[15]。

    這樣的軍隊隻有依靠統帥才會有些作為,單靠自己則一事無成。

    統率這樣的軍隊,在它經過勝利和勞頓的曆練,力量逐漸融入沉重的裝備以前,一定要加倍謹慎。

    因此,我們要防止混淆軍隊的精神與軍隊的情緒。

     *** [1]指勇敢等各種情感力量。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旺代戰争(1793&mdash1796)。

    法國革命後,旺代(Vendée,今法國西部的一個省,瀕臨大西洋)民衆起初擁護革命的自由、平等、博愛原則,但對外戰争的慘烈、對皇族的殘殺以及宗教迫害令不少民衆難以接受,尤其在旺代這樣一個日常生活與宗教密不可分的地區。

    1793年3月,法國革命後的第四年,共和政府在旺代征召青年遠赴邊疆打仗,成了旺代戰争的導火索。

    博卡什、莫日和布列塔尼沼澤地區的民衆發起大規模暴動,一度蔓延到鄰近的下盧瓦爾、曼恩-盧瓦爾等省,并與裡昂、馬賽等地的暴動相呼應,對中央政府構成嚴重威脅。

    中央政府派軍隊鎮壓。

    戰争持續三年,直到1796年3月,天主教保王派軍隊的首領之一沙雷特被處決。

    此後小規模暴動仍持續多年,直至1800年才基本被鎮壓下去。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中世紀瑞士的農民和山區牧民組織起來的步兵,他們勇敢善戰,多次戰勝勃艮第和奧地利的貴族騎士。

    &mdash&mdash譯者注 [4]指美國獨立戰争時的美國士兵,雖未受過正規訓練,但善于使用散兵隊形作戰,打敗了英國殖民主義者。

    &mdash&mdash譯者注 [5]指拿破侖占領下的西班牙人民,曾展開大規模遊擊戰,給法國軍隊以沉重的打擊。

    &mdash&mdash譯者注 [6]歐仁(François-EugènedeSavoie-Corignan,1663&mdash1736),薩伏依貴族,親王,奧地利元帥,著名統帥、政治家、外交家。

    軍事上行動果斷,治軍嚴明,重視給養裝備等後勤保障。

    在奧土戰争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中屢建戰功。

    &mdash&mdash譯者注 [7]馬爾伯勒(JohnChurchillMarlborough,1650&mdash1722),公爵,英軍統帥,政治家。

    強調戰前準備,積極進攻;用兵機動靈活,出敵不意;慣以步兵正面牽制敵主力,以騎兵突擊敵翼側。

    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中指揮英軍多次擊敗法軍。

    &mdash&mdash譯者注 [8]馬其頓人(Mazedonier),歐洲巴爾幹半島民族之一,屬歐羅巴人種巴爾幹類型。

    使用馬其頓語,屬印歐語系斯拉夫語族。

    &mdash&mdash譯者注 [9]恺撒(GaiusJuliusCaesar,公元前100&mdash前44),古羅馬著名統帥、政治家。

    &mdash&mdash譯者注 [10]羅馬軍團(RömischeLegion),存在于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7世紀。

    由于年代跨度大,其實力、編成、裝備、使用等變化很大。

    一般來說,一個軍團由3000&mdash6000名重裝步兵和少部分騎兵組成,一般與盟友或占領地提供的大緻相同數量的輔助部隊共同行動。

    &mdash&mdash譯者注 [11]亞曆山大·法爾内塞(AlessandroFarnese,1545&mdash1592),公爵,意大利著名統帥、外交官,曾在西班牙軍中服務,任西班牙駐尼德蘭總督。

    &mdash&mdash譯者注 [12]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Ⅱ.Adolf,1594&mdash1632),瑞典國王(1611&mdash1632),著名統帥。

    為争奪波羅的海霸權,曾與丹麥、波蘭和俄國作戰,在三十年戰争中屢敗天主教聯盟和神聖羅馬帝國的軍隊。

    1632年11月6日,在呂岑會戰中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13]瑞典人(Schweden),北歐民族之一,屬歐羅巴人種北歐類型,使用瑞典語,屬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

    &mdash&mdash譯者注 [14]普魯士人(Preussen),原是居住在波羅的海東南沿岸的一個民族,屬波羅的海種族。

    13世紀,普魯士人被德意志人的條頓軍團征服,之後與德意志移民相互融合。

    至16世紀,普魯士人作為獨立民族逐漸消失,但習慣上将曆史上有關地區(普魯士公國、王國等)的居民仍稱為普魯士人。

    &mdash&mdash譯者注 [15]意為&ldquo潰敗&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六章 勇敢 我們在《論勝利的把握》一章[1]中談過,在各種力量的活躍體系中(在這裡勇敢與小心謹慎是對立的),勇敢占據怎樣的地位和起到怎樣的作用,從而指出理論無權以制定法則為借口而限制勇敢發揮作用。

     這一在人的内心用以戰勝最大危險的可貴的活力,在戰争中也應該被視為一個專門的起作用的要素。

    實際上,假如不是在戰争中,那麼勇敢還應在人類活動的哪個領域裡行使其權利呢? 對軍人來說,從辎重兵、鼓手直到統帥,勇敢都是最寶貴的品德,是使武器鋒利和發光的真正的鋼。

     我們大可承認,勇敢在戰争中甚至擁有其自己的優先地位。

    人們在戰争中考慮獲勝可能性的大小時,除了計算時間、空間和數量以外,還必須考慮到勇敢這一要素帶來的一定的好處。

    這一定的好處指的是,一方的勇敢超過對方時從對方的膽怯中得到的好處,因此勇敢是一種真正的具有創造性的力量。

    這一點甚至在哲學上也是不難證明的。

    每當勇敢者遇到膽怯者,就必然有更大的獲勝的可能性,因為膽怯者已經失去鎮定了。

    勇敢者隻有在遇到謹慎者時,才處于不利地位,因為謹慎者同樣可以是勇敢的,至少與勇敢者同樣堅強和有力。

    然而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因為在謹慎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膽怯者。

     在一支大部隊中大力培養勇敢這種力量,絕不會妨礙其他力量的發揮,因為一支大部隊在戰鬥序列和勤務規章的約束和規定下要服從更高的意志,就是說,是受這支部隊以外的人的認識支配的。

    勇敢在這裡隻是壓縮待發的彈簧。

     指揮官的職位越高,就越需要有深思熟慮的頭腦來指導勇敢精神,使它不是毫無目的,不是盲目的激情沖撞,因為指揮官的職位越高,涉及自己犧牲的問題就越少,涉及他人生存和全局安危的問題就越多。

    如同一支大部隊受到已經成為第二天性的勤務規則約束一樣,指揮官必須受到深思熟慮的約束。

    這裡一次行動表現出的勇敢,可能很容易造成錯誤,盡管如此,這種錯誤隻是一種瑕疵,不一定非要把它與其他錯誤等同起來。

    讓我們祝福那些常常不合時宜地表現出勇敢精神的部隊,這樣的部隊好比一片茂盛的雜草,但也正是土壤肥沃的證明。

    人們甚至對于蠻勇(毫無目的的勇敢)也不能低估,因為它其實與勇敢是同一種情感力量,隻是未經頭腦,而是以一種沖動的方式表現出來了。

    隻有當勇敢拒絕服從理智,藐視一個明顯更高的意志時,我們才必須像對待一種危害那樣對待它,但這并不是由于勇敢本身,而是由于它拒絕服從,因為在戰争中沒有什麼比服從更重要。

     在戰争中,在指揮官認識水平相同的情況下,由于畏懼而壞事的情況比由于勇敢而壞事的情況要多千百次。

    這一點也許隻要我們一說,就會得到讀者認可。

     按理說,部隊有了明智的目的就更容易表現出勇敢,因此也就拉低了勇敢本身的價值,但其實情況正相反。

     在明确的思想甚或自制力的幹預下,一切情感力量就會失去其很大一部分威力。

    因此指揮官的軍銜越高,勇敢精神就越少,因為即使見解和理解力不一定随指揮官的軍銜一起提高,但客觀存在的各種因素、情況和顧及仍然從外部對處于不同職位的指揮官們施加大量和強烈的壓力,導緻他們越是缺乏自己的見解,就越是受到它們的壓力。

    法國有句諺語:&ldquo在次要位置上大放光芒,到了主要位置卻黯然失色。

    &rdquo[2]其所揭示的生活經驗之所以在戰争中也适用,最主要的原因就在這裡。

    曆史上被認為平庸甚至優柔寡斷的統帥,在軍銜較低時幾乎個個以大膽和果斷著稱。

     對于那些有必要進行的大膽行動的動機,我們必須有所區分。

    這種必要性有不同的程度。

    如果必要性十分迫切,如果指揮官在追求其目标時,為避開危險而又陷入其他同樣大的危險,從而不得不采取大膽的行動,那麼我們隻能稱贊他果斷,而且這一果斷是有其價值的。

    如果一位年輕人為表現他作為騎手的靈活性而騎馬躍過一道深溝,那麼他這種行為是大膽的;而如果他是在一群土耳其近衛軍[3]官兵的追殺下躍過深溝,那麼這就是一個果斷的行為。

    反之,行動的必要性越小,頭腦要考慮的情況越多(以便意識到這些情況的存在),必要性對勇敢精神的影響就越小。

    1756年弗裡德裡希大帝認為戰争不可避免,隻有先發制人才能免于滅亡,因此他發動戰争是必要的,但同時也肯定是很勇敢的,因為在他當時的處境下,恐怕隻有少數人才會下這樣的決心。

    [4] 雖然戰略隻是統帥們或最高指揮官們活動的領域,但對戰略來說,部隊其餘各級人員的勇敢精神與部隊其他的尚武精神一樣,并非無關緊要。

    一支來自勇敢民族而又經常培養勇敢精神的軍隊,可以做出缺乏這一尚武精神的軍隊所做不出的事情,為此我們也談到了軍隊的勇敢問題。

    我們本來要說的是統帥的勇敢精神,可是在我們盡我們所知泛泛地描述了勇敢這一尚武精神的特性以後,對統帥的勇敢精神也就沒有什麼更多要說的了。

     指揮官的職位越高,思想、理智和認識在活動中就越起主要作用,勇敢這一情感力量就越受到排擠,因此在身居最高職位的人中,勇敢精神是很少見的,但正因為如此,一旦這些人表現出勇敢精神,就更值得稱贊。

    由卓越頭腦引導的勇敢是英雄的标志,這種勇敢不是違反事物本性的蠻幹,也不是粗暴地破壞蓋然性的法則,而是為天才和直覺在決策時迅速和幾乎下意識地考慮問題提供有力的支持。

    勇敢賦予智慧和認知力的力量越大,它們就飛得越遠,眼界也就越寬闊,結論也就越正确。

    當然,在這裡人們永遠不要忘記,較大的目的是和較大的危險聯系在一起的。

    姑且不談懦弱的人和優柔寡斷的人,一個普通人至多隻能在遠離危險和責任的情況下,在自己的房間裡設想某種活動時,才可以得出那種不需要實際觀察即能得出的正确結論。

    但是如果危險和責任從各方襲來,他就會失去總攬各種情況的能力,即使他由于别人的幫助,沒有失去這種能力,也會失去決斷能力,因為别人在這方面是無法幫助他的。

     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勇敢精神就無法想象會有傑出的統帥,就是說生來沒有這種情感力量的人從來不會成為傑出的統帥,因此我們認為這種情感力量是成為傑出統帥的首要條件。

    至于一個人到了較高的職位後,這種天賦的、經過教育和其餘的現實生活繼續得到培育和改變的情感力量還能剩下多少,是另外的問題。

    這種力量剩得越多,天賦的振翅就越有力,飛得就越高。

    冒險行動變得越來越大,但追求的目标也随之越來越高。

    不管一個行動是很早就預見到的,是按必要的意圖和方向進行的,還是按照出自虛榮心的計劃進行的,不管是弗裡德裡希的行動,還是亞曆山大的行動,對評論式考察來說幾乎都是一樣的。

    如果說亞曆山大的行動由于更大膽而更能激發人們的想象力,那麼,弗裡德裡希的行動則由于具有更多的内在必要性而更能滿足人們思考的需求。

     現在我們還要考慮到一個重要的情況。

     一支軍隊之所以能夠具有勇敢精神,要麼是因為這支軍隊所來自的民族有這種精神,要麼是因為在勇敢的指揮官們的指揮下,在一場勝利的戰争中培育出了這種精神。

    但是在後一種情況下,一支軍隊起初是不具備勇敢精神的。

     在我們所處的時代,除了戰争(具體是依靠勇敢精神進行的戰争),幾乎沒有其他手段可以培養一個民族的勇敢精神。

    隻有依靠勇敢精神進行的戰争才能抵制懦弱和貪圖安逸的傾向。

    貪圖安逸會使一個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熱衷于交際的民族堕落下去。

     一個民族,隻有其民族性格和戰争曆練在不斷的相互作用下相互幫襯,才有望在政治世界中擁有牢固的一席之地。

     *** [1]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沒有專門論述該問題的章節。

    &mdash&mdash譯者注 [2]此處作者引用了法語&ldquoTelbrilleausecondquis'éclipseaupremier&rdquo,是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伏爾泰(1694&mdash1778)所著史詩《亨利頌》中的一句名言。

    &mdash&mdash譯者注 [3]土耳其近衛軍(Janitschar),指奧斯曼帝國1329&mdash1826年間的近衛軍,屬精銳部隊,擔負國王衛隊等職責。

    &mdash&mdash譯者注 [4]1756年,奧地利和俄國集結軍隊,建造倉庫,征集馬匹,準備于1757年春聯合進攻普魯士。

    弗裡德裡希二世估計戰争不可避免,于是趁奧地利和俄國尚未準備就緒,于8月29日突然先向其盟國薩克森發起進攻。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七章 堅定 讀者期待聽到有關角和線的問題,但在這裡看到的卻不是這些科學世界的公民,而隻是每天走在大街上都能遇到的日常生活中的人。

    但是作者還是不打算在探讨的範圍之外增加絲毫的數學成分,也不怕讀者可能因此而感到詫異。

     世界上沒有任何場合像在戰争中那樣,事情與人們所想象的是如此大不相同,近看和遠看有如此大的區别。

    建築師可以平靜地看着建築物按照他的設計圖建造起來,醫生雖然要比建築師面對更多的意外結果和偶然現象,但他對自己手段的作用和用法是很清楚的。

    然而在戰争中,一支大部隊的指揮官不斷地受到各種沖擊,諸如真假情報,由恐懼、疏忽和急躁而引起的錯誤,由正确或錯誤的見解、惡意、或真或假的責任感、怠惰或疲憊不堪而引起的抗命行為,以及一些誰也想不到的偶然事件,等等。

    總之,他處在成千上萬感受的包圍之中,這些感受絕大多數是令人擔憂的,隻有極少數是令人鼓舞的。

    長期的戰争經曆使他有一種直覺和分寸感,能迅速判斷這些具體現象的價值,高漲的勇氣和内心的堅強能使他像岩石抵禦驚濤駭浪那樣抵禦住這些令人擔憂的感受。

    誰要是對這些令人擔憂的感受做出讓步,誰就會一事無成,因此人們在實現自己的意圖時,隻要沒有最确切的理由否定這一意圖,就非常有必要以這種堅定來抵禦這些感受。

    此外,在戰争中幾乎所有豐功偉績都是在經曆過無限的勞頓、艱辛和困苦之後才取得的。

    如果說在這裡人類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弱點往往準備屈服的話,那麼隻有一種偉大的意志力才能引導他達到目标,這種意志力就是世代為人們所贊賞的毅力。

     第八章 數量優勢 數量優勢在戰術上和戰略上都是最普遍的制勝要素,因此我們應首先對其普遍性進行考察,為此我們做以下的論述。

     戰略規定戰鬥的地點、時間和兵力。

    它通過确定這三個要素對戰鬥的結果産生非常重要的影響。

    隻要戰術進行了戰鬥,就會有個結果,可能是勝利或者失敗,戰略就可以根據戰争的目的來運用這一結果。

    當然戰争的目的往往是很遙遠的,極少是很近的。

    一系列其他目的作為手段而從屬于戰争目的。

    這些目的(它們對較高的目的來說又是手段)實際上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甚至最終目的(整個戰争的目标)也幾乎在每次戰争中都變成了另一個。

    關于這些問題,我們會随着對有關問題的研究而逐步了解,在這裡我們不打算逐個讨論所有這些問題(即使這是可能的),因此我們暫且不談戰鬥的運用問題。

     由于是戰略規定(一定程度上是決定)戰鬥,因此那些戰略通過它們對戰鬥結局産生影響的因素也是不簡單的,以至人們通過一次考察無法囊括它們。

    戰略在規定時間、地點和兵力時,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方法,而每種方法對戰鬥的結局和戰果都會産生不同的影響,因此我們隻能逐步地認識它們,即在進一步确定如何運用的因素那裡認識它們。

     戰鬥可能根據對它的規定和它從中産生的情況而做出改變,如果我們這樣把戰鬥從所有的改變中剝離出來,如果我們最後不考慮部隊的價值大小(因為這是既定的),那麼就隻剩下戰鬥的赤裸裸的概念,即一個失去形态的鬥争。

    對這種失去形态的鬥争,我們隻能從雙方的參戰人數上加以區别。

     就是這個兵力數量對勝利有決定性的影響。

    僅從那些我們為得出這一結論而不得不形成的大量抽象概念中就可以得出結論:一次戰鬥中的數量優勢隻是制勝因素之一;有了數量上的優勢還遠遠說不上是赢得了一切,或者哪怕隻是主要的東西;依其他同時起作用的條件的不同,靠數量優勢獲得的東西也許還是很少的。

     但是數量優勢有程度上的不同,它可以是一倍,也可以是兩倍、三倍等等。

    每個人都懂得,如果照這樣增加上去,數量上的優勢必然會壓倒其他一切。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必須承認,數量上的優勢是決定一次戰鬥結果的最重要的因素,隻是它必須足以與其餘同時起作用的因素保持平衡。

    我們從中得出的一個直接結論是:人們必須将盡量多的部隊投到決定性地點的戰鬥。

     不管這些投入戰鬥的部隊是否夠用,人們從這方面已經做了現有手段所允許做的一切。

    這是戰略上的首個原則。

    如果這一原則像這裡所說的那樣具有普遍的意義,那麼它就既适用于希臘人[1]和波斯人[2],英格蘭人[3]和馬拉提人[4],也适用于法蘭西人和德意志人[5]。

    但是我們的目光要對準歐洲的戰争環境,以便在考察時能更好地把握有關問題。

     歐洲各國的軍隊在武器裝備、組織編制以及技能方面彼此非常相似,隻是偶爾在軍隊的尚武精神和統帥的才能方面還有些差别。

    如果我們看一下近代的歐洲戰史,就知道已經找不出像馬拉松之戰[6]那樣的戰例了。

     弗裡德裡希大帝在洛伊滕[7]附近以大約3萬人擊敗了8萬奧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