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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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職,齊國大治。

     齊襄王後 齊闵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家庸夫。

    大史激女奇法章之狀貌,以為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與私焉莒中。

    及齊亡臣相聚求闵王子,欲直之,法章乃自言于莒,共立法章為襄王。

    ??王立,以太史氏女為王後,生子建。

    太史敫曰:女無媒而嫁者,非吾種也,污吾世矣。

    終身不睹君王後。

    君王後賢,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禮也。

    襄王卒,子建立為齊王。

    君王後事秦謹,與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餘年,不受兵婦。

    昭王嘗遣使者遺君王後玉連環,日:齊多智而解。

    此環否?君王後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

    君王後引錐,錐破之,謝秦使白:謹巳解矣。

    及君王後目卒,誡建曰:群臣之可用者某。

    建曰:請書之。

    君王後曰:善。

    取筆牍受言。

    君王後曰:老嫔巳忘矣。

     王孫賈母 王孫賈事齊闵王,王出走,賈失王之處。

    其母曰:汝朝去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汝;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闾而學汝。

    今事王,王出走,汝不知其處,汝尚何歸?王孫賈乃入市中曰:淖齒亂齊國,殺閱王,欲與我誅齒者。

    袒右,市人從之者四百人,與誅淖齒,刺而殺之。

     陶答子妻 陶答子,陶之大夫也。

    治陶三年,名譽不興,家富數倍其籌,數谏不聽。

    及歸,宗人擊牛,而賀妻獨抱兒漏泣。

    姑怒曰:何其不祥也!娟曰:夫能薄而官。

    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

    今夫子治陶,家富國貧,敗亡之微見矣。

    願與少子俱脫。

    姑怒,遂棄之處。

    期年,答子之家果以盜誅,唯母老懼免。

    婦乃與少子歸,養姑終天年。

     趙國 趙津女娟 趙津女娟,趙簡子夫人也。

    初,簡子南擊楚,與津吏期。

    簡子至,津吏醉卧,不能渡。

    簡子欲殺之,婦懼,持楫而走。

    簡子曰:女子走何為?對曰:津吏息女,妾父聞主君來渡不測之水,恐風波之起,水神動駭,故禱祀九江三淮之神,供具備禮,禦厘受福,不勝王祝,杯酌餘瀝,醉至于此。

    君欲殺之,妾願以鄙軀易父之死。

    簡子曰:非女子之罪也。

    娟曰:主君欲因其醉而殺之,妾恐其身之不知痛,而其死之不知罪也。

    若其不知罪而殺之,是殺不知他。

    願醒而殺之,使知其罪。

    簡子曰:善。

    遂釋之而不誅。

    簡子将渡,用楫者有一人,娟攘卷操楫。

    而請曰:妾願代父持楫。

    簡子曰:不榖将行,選士大夫,齋戒沐浴,義不與婦人同舟而波也。

    娟對曰:妾聞之,昔者湯之伐夏也,左骖牝骊,右骖此靡,而遂放桀。

    武王之伐商也,左骖牝骐,右骖牝骥,而遂克纣。

    至于華山之陽。

    主君不欲渡,則巳與妾同舟,又何傷乎?簡子悅,遂與渡,中流,為簡子發河激之歌,其辭曰:升彼阿兮面睹清,水揚波兮杳冥冥。

    禱求福兮醉不醒,誅将加兮妾心驚。

    罰既釋兮渎乃清。

    妾待楫兮操其維,蛟龍助兮主将歸,呼來擢兮行無疑。

    簡子大悅,曰:昔者不榖夢娶妻,豈此女乎?将使人祝祓以為夫人。

    娟乃再拜而辭曰:夫婦人之禮,非媒不嫁。

    嚴親在内,不敢聞命。

    遂辭而去。

    簡子歸,乃納币于娟之父母而娶之,立為大人。

     趙代夫人 趙代夫人,趙簡子女襄于之姊,代王之夫人也。

    簡子既葬,襄子未除服,鮑登夏屋誘代王,使廚人持鬥以食代王及從者名斟,陰令宰人各以一鬥擊殺代王及從者,因舉兵平代地,而迎其姊代夫人。

    夫人日:吾受先君命,事代王,今十有餘年矣。

    代無大故,而主君殘之,吾代巳亡,吾将奚歸?且吾聞娟人執義無二夫,吾豈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義也;以夫怨第,非仁也。

    吾不敢怨,亦不敢歸。

    遂泣而呼天,自殺于磨并之地,代人皆懷之。

    趙娥趙娥父為李壽所殺,娥乃帷車袖劍,白曰:刺壽于都亭,詣縣曰:父供巳殺,請受戮。

    縣令縱之。

    娥不肯強載。

    還家,會赦,得免。

     吳國 溧陽女子 吳越春秋載:伍冒在吳,至溧陽,會女子擊綿于濑上。

    苕中有飯員,謂曰:夫人可得一餐乎?女子知非恒人,發其飯漿與之,員已餐而去。

    女子歎曰:嗟乎!妾獨與母居三十年,自守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