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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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蟒公,姓氏裡居皆不傳。

    少年任俠,好擊刺,父為人陷死,除蟒公年十六七,逃去,學于少林僧,十年而成。

    歸,手扌甚仇人,抉其首,告父墓,遁居吳會空山中。

    久之,徙居松之峰泖間,築草屋兩楹,傭山民之田以自食。

    郡之南,朱泾者,巨鎮也,屬華亭轄。

    時天久旱,不雨者七閱月。

    天馬橫畲之間,深山大澤,故有巨蟒二,數百年伏處,未嘗為人害,至是一蟒忽自山中出,至鎮之野,戕雞犬、嬰兒無算。

    蟒巨甚,盤伏農人田,禾苗盡偃,鳥槍擊之不能中,反為蟒斃,官民惶窘無所計。

    邑令懸千金募力者斬之。

    鄰以公告,令乃具禮詣公。

    公年已六十餘,發秃盡,見人不知寒暄,口讷讷若無所能者。

    次日,手一杖以出,至蟒所,蟒方仰首噴毒樹間,鳥皆堕落,公伺其不備,擊其首不中,急躍至百步外,蟒已及兩肘間,肘後衣寸寸裂矣。

    又回擊之,中其背,而蟒已繞公身六七匝,縛若巨ㄌ,幸一手向外,亟扼其頸。

    有頃,公狂呼一聲,手足劃然開,蟒骨節皆裂,殲矣。

    令具千金為壽,造其廬,而公已不知所往。

    于是人始相傳誦為除蟒公雲。

    後廿年,雌蟒出求其雄,複至故所,噬人畜尤多。

    人争思除蟒公,顧慮公年愈高,當不複在人間,或龍鐘非蟒敵。

    會有販湖綿者,言湖州中客狀,偵之,果公,聘不至。

    時泾民數百詣山中,環其居,日夕号,若申包胥之泣秦庭者。

    公曰:“吾服氣煉形,無求人世,冀百齡從赤松子遊。

    今若此,不複歸矣。

    ”乃出。

    手不持寸鐵,詢蟒所在,遽躍近蟒,蟒盤旋纏縛如前,仍以手握其颔,騰躍去地尋有咫,居民皆閉戶惕息不敢出,但聞砰匍跳躍一晝夜。

    視之,人與蟒皆死。

    居民感其德,醵金肖公像,立祠祀之,題曰“除蟒公祠”。

     按:除蟒公英勇冠世,可與晉周子隐殺長橋蛟事并傳,矧得之手斃父仇之孝子,尤足增重。

    據喬氏傳贊雲,稽之郡邑志皆弗翔也。

    陋哉! 秀水王仲瞿孝廉倜傥負奇氣,文詞敏贍,下筆千言立就。

    在京師時,法梧門祭酒重其才,與孫子潇太史、舒鐵雲孝廉稱為三君,作《三君詠》。

    适川楚教匪不靖,王之座師,南彙吳白化總憲薦王知兵,且以能作掌心雷諸不經語入告,嚴旨斥吳歸裡,而王應禮部試如故,卒憔悴失意死,識者悲之。

    按:錢塘陳退庵《頤道堂文鈔.王仲瞿墓志》雲:“仲瞿好談經濟,尤喜論兵。

    嘉慶初,川楚不靖,總憲雲間吳公,君座主也,倚某相國。

    相國怙勢敗,懼罪及,因薦君知兵,以不經語入奏,冀以微罪避位,非愛君也。

    ”此說直抉其隐。

    某相國者,和├也。

    《墓志》又雲:“君性豪逸,嘗于除夕攜眷屬,泛舟臯亭梅花下度歲。

    又嘗建琵琶館于吳門,延海内善彈者,品其高下,其逸事大率類此。

     舒鐵雲《瓶水齋詩集》《麼妹》詩有序,略雲:“水西土千總龍躍,其先以從讨吳三桂有功,世襲斯職。

    犭中苗之畔,幕府檄調領土兵來赴。

    适躍卧疾,懼逗撓,乃遣其麼妹率屯練二百人,馳詣軍門從征,前後凡二十餘戰,禽馘最夥。

    歲除蒇事,獎以牛酒銀牌,令還本寨,而加躍軍功一級。

    妹年十有八,形貌長白,結束上馬,出沒矢石間,指揮如意,亦絕徼之奇兵也。

    凡苗以行第最稚者為麼雲。

    ” 陳裴之撰《舒君行狀》雲:“君客黔西觀察王朝梧幕,會南籠苗反,大将軍威勤侯勒保檄觀察從征,君為治文書,侯大賞之,數召至軍中計事。

    苗女從征者曰龍麼妹,欲以歸君。

    君辭曰:“非所堪也。

    ”侯益深器之。

    夫麼妹誠奇女子,附鐵雲而名益顯矣。

    ” 偶閱王仲瞿詩,自注:“南籠之役,妖巫黃囊仙旗鼓最盛,時檄調雲南土練中,有龍土官之麼妹者,美麗善戰,冒其兄品服,矛槍所及,槊一斃十,黃氏所部遂不能成軍,乃至成禽。

    囊仙者,蠻語謂姑娘也。

    ” 據此,則當日麼妹所獻之俘,亦一女子,尤奇。

     有清一代,得三元二人。

    一長洲錢湘舲,一臨桂陳蓮史,傳為科第盛事。

    常熟孫子潇以乾隆乙卯二名鄉舉,以嘉慶乙醜二名登禮榜中式,殿試二甲二名進士,舒鐵雲、王仲瞿賦詩贈之,同用“臣無第三亦複無第一”之句,竊疑三元尚有二人,若孫原湘者,殆未必有二。

     嘉興沈匏廬《交翠軒筆記》雲:“宋何執中微時,從人筮窮達,其人雲:‘不第五否?’曰:‘然。

    ’其人拊掌大笑,連稱奇絕。

    因雲:‘公凡遇五,即有嘉慶,何以熙甯五年鄉薦,餘中榜第五人及第,五十五歲随龍,崇甯五年作宰相。

    每遷官或生子,非五年即五月,或五日’。

    見《梁溪漫志》及朱彧《可談》。

     金田彥實,所居裡名半十,行第五,以五月五日生,小字五兒,二十五年,鄉、府、省、禦四試,皆中第五,年五十五,八月十五日卒。

    見《困學齋雜錄》。

    ” 句吳錢梅溪《履園叢話》去:“有楊沂秀者,貴州定遠人,嘉慶甲戌進士,幼時應童子試,縣、府、院考俱列第五,後鄉會榜亦俱中第五,挑選陝西鄂縣知縣,制簽亦第五名,人稱為‘楊第五’。

     三事相符,古今如出一轍,尤奇。

     清制:凡鄉試主考、會試總裁,皆朱筆親除。

    乾隆末年,有滿洲京卿名八十者,每科必膺簡命。

    時純廟耄期倦勤,取其名僅四畫,便于宸翰也。

     吳缶廬言,十數年前有湖南廪生樂樂樂,曾囑缶廬刻印。

    此印姓名三字皆同,章法殊難布置。

     今湖南巡按使劉幼丹,前于光緒中葉由翰林一麾出守,領袖益部,政号廉平。

    有妾虐婢案,尤脍炙人口。

    先是,州别駕某,僑寓蓉會,簉室某氏,某官執拂妓也。

    官死,某納之,恃寵而驕,權侔女君焉。

    蓄一婢,姿首明麗,懼奪己寵,日淩虐之。

    辄鞭撲以百數,火針烙之無完膚,死而密瘗諸野。

    事聞于鄰,鄰白諸官,往驗之,鱗傷宛然。

    太守聞之怒,将拘氏窮治之。

    适氏有身,弗即谳。

    既免,坐堂皇,廉得其情,掴之二十。

    饬别駕領歸管束。

    按:《南史》:“豫章内史劉休妻王氏甚妒,帝聞之,賜休妾,敕與王氏二十杖。

    ”太守執法,毋乃類是。

    一時輿論所歸,謂夫五馬之威能伏六虎。

    其風力得未曾有,而拄杖落手者流或感恩托庇于無形雲。

     吳縣王惕甫夫人曹墨琴像印,橢圓形象牙印,直徑八分,橫徑六分強。

    左方刻時裝<門為>秀小像,右近邊刻“墨琴”二字,朱文。

    邊款雲:“墨琴淑妹小影,菽子作。

    ”按:陳文述撰《王井菽傳》雲:“繼娶曹,字小琴,墨琴夫人弟梧岡女。

    ”據此,知墨琴有弟字梧岡,而其兄不可考。

     近人撰述有名《绛雲樓俊遇》者,專記河東君事,顧多所阙佚,雖載在《牧齋集》中者,亦弗能翔焉。

    偶閱昭文顧虞東所撰《周翁傳》,得一事絕瑰偉,亟節錄如左,以饷世之好談河東君逸事者: 翁字伯甫,姓周氏,芝塘裡人。

    形體魁碩,修八尺餘,不持寸鐵,以徒手搏人,出入千百群中,如無人也。

    然翁自謂以手攫搏,非能者事。

    嘗拱手鶴立,而侮之者倏忽颠踬,頭腫鼻豁,若有鬼神呵之,未知何術也。

    又嘗謂以力駕人,無力者當坐受困乎,因力于敵,而我無所用其力,斯至爾。

    邑中推大力者為陳氏子,能立水中以隻手迎巨艦,當風急浪湧,飽帆揚舲,如矢直注,觸陳手辄止,無勇怯皆懾其力。

    嫉翁之能也,欲得而甘心焉。

    倉卒遇諸隘,避之弗及,陳遽蹑翁,緻銳前撲。

    翁率繞陳左右,盤辟回舞。

    陳足蹴拳舉,盡力揮斥,卒不能近。

    久之,翁倏攫身空際,如疾鷹急隼倒攫凡鳥。

    陳驚顧,目未承睫,翁已舉身撞其胸,陳遂不支,頹然就傾,乃匍匐稽首,願稱弟子。

    大将某者,号萬人敵,聞翁名,延緻之,願與角技,翁固遜。

    強之,笑曰:“請以數十氍毹藉地。

    ”問何用,曰:“恐公仆爾。

    ”大将怒發,一擊不中。

    翁複笑曰:“公毋再擊,再擊仆矣。

    ”大将者愈怒,再擊翁。

    翁大呼曰:“倒!”應口伏地,然未見翁之舉手也。

    由是延為上客,欲盡其技,顧弗能,乃厚贈遣之。

    時錢宗伯受之負海内望,蔔居紅豆莊,客翁。

    翁止其莊者數歲。

    河東君者,宗伯之愛姬也,才名甚噪。

    宗伯故豪侈,重以文章緻厚賄,投遺無虛日,所受金悉貯河東所。

    會宗伯适邑居,劇盜數十輩謀劫河東,因緻其資。

    夜圍莊,勢張甚。

    顧重畏翁,欲先制之。

    翁方浴,聞變遽起,右足入褲中,左未遑也。

    浴所仄,門半掩,盜數人挺槍入,翁攜尺許布擲其槍,數槍并落。

    徐約衣結帶,持槍奮呼出。

    盜震◇失氣,兔脫鼠竄。

    翁尾之,連刺數盜中要害。

    宅遼闊,盜衆,家人伏匿不敢動。

    盜益猖,或抉垣毀戶,直闖其室,凡四五處所,叫嚣室中,索河東急。

    翁舍前所追盜,還擊室中盜,盜紛藉,殺一二人不止,後至益衆。

    翁計河東倘被劫,雖強力者無能役矣。

    遂排闼負河東決圍出,匿之善所,還逐盜。

    盜失河東,莫能發所藏金,◇去囊衣數十箧去。

    值翁還,争棄擲道際,泅水脫命。

    盜既去,徐呼其家人收┐之,迎河東還,實不失一物。

    宗伯捐館,河東缢,翁去錢氏,浮沉裡間,最後客虞東大父所,年九十餘矣,兩目盡盲,猶倔強不扶杖,每飯盡升粟。

    翁言初得異僧指授,積二十年乃成。

    嘗屬虞東錄其法為《拳譜》一卷,後失去。

    又數年卒于家。

    無子,族子某嗣。

    虞東論曰:“錢宗伯以文章毀譽人,顧不一及翁,或謂宗伯欲秘其盜劫之事者近是,餘為表之,無使沒沒焉。

    ” 蕙風曰:周翁誠大勇,其自謂因力于敵,而我無所用其力,未足為其至也。

    其應變之識與智,不尤難能可貴耶。

    翁計河東徜被劫,雖強力者無能役;負之決圍出,匿之善所,而後還逐盜。

    當危機眉睫間,何輕重緩急之權衡至當也。

    夫河東信非尋常巾帼者流,其于精徒◇央夫,必有以使之魄懾而不敢犯。

    然而挺蘭玉之芳潔,萬一稍激烈而遽摧隕,則後日勸忠、殉節兩大端,不獲表見于世,讵不重可惜哉,微翁孰拯于危而成其美也。

    嗟乎,歲月不居,英雄老去,翁當蔽明收視、卻杖強飯時,而回首昔年喑嗚叱詫、千人辟易之雄概,殆将何以為情耶。

     又《虞東文錄》有書任三殺虎事,亦瑰偉可喜,略雲: 歲壬戌,餘館大台莊黎氏。

    一夕,主人飲客,客皆短衣科跣,箕踞作牛飲,撞搪号呶,如沸羹焉。

    有任三者,年七十許,頭秃齒缺,猶勝酒數十鬥。

    酒中,自言灤州殺虎事。

     灤猝有虎入村舍,自晨至食,殺十九人,或折手足斷颡破腹出腸,旋棄去。

    複擇人噬,咆哮籬落間。

    民鍵戶竄伏,道無行者。

    三适有約,将過其裡,親故鹹尼之。

    三慨然曰:“虎為患若此,雖無事,猶當赴之,況與人約而更為虎避耶。

    ”遂挾二矢往。

    遇虎,發一矢中足。

    時虎方蹲大樹下,被矢怒甚,奮牙爪撲三。

    三竦踞樹巅,虎昂首望樹吼,葉堕地如密雨。

    三兩足帖樹枝,以手撩去其翳,徐抽矢注射,志其喉,镞出喉間者數寸,虎掊地陷盡餘斃。

    三躍下樹,操空◇過所約者。

    門閉不得入,亟叩之,大呼虎已斃,始啟門。

    備言殺虎狀,不即信。

    其鄰裡數十輩,相約執械觇虎所。

    見虎伏地,猶惴栗莫敢前。

    一二悍者稍即之,辄反走。

    已而偵其果死,因共舁至隙地,刳其皮,脔分之。

    于是知三之能殺虎也。

     方三言時,客共屏氣注目,屬耳于三。

    三掀髯抵掌,且飲且談。

    餘壯之,且喜其靜客喧也,為之浮一大白。

     《文錄》又有《中書舍人趙君行狀》:“趙君諱森,字再白,一字素存,籍常熟,雍、幹間人。

    賣文長安中,來乞者肩踵相望,新故紙積幾案間以千計,歲用墨丸數斤。

    有欲羅緻門下者,啖以好語,笑不應。

    嘗大書榜其壁雲:‘聖賢豪傑,是我做出來的,不幹命事;功名富貴,是命生成就的,不幹我事。

    ’” 昔人賣文托始子雲、相如。

    相如得千金,售《長門賦》;子雲作《法言》,蜀富賈人赍錢千萬,願載于書,子雲不聽,曰:“夫富無仁義,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羊也,安得妄載。

    ”見《論衡》。

    又《潛居錄》雲:“子雲以賣文自贍,文不虛美,人多惡之。

    及卒,其怨家取《法言》益之曰:‘周公已來,未有漢公之懿也,勤勞則過于阿衡。

    ’”雲雲。

    自唐已還,賣文獲财,未有如李邕者。

    邕早擅才名,尤長碑頌,雖貶職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後受納饋遺,多至巨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