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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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在昔如此,今何有異?不須論。

    」 ○上命右議政沈喜壽、右贊成柳根、〈時爲主文。

    〉右參贊樸東亮等,試取增廣別試文科,甲科李植立等三十三人于時禦所;命行同知中樞府事金睟、判中樞府事黃璡、兵曹判書許筬等,試取武科,甲科李袛言等三十一人〈三人直赴。

    〉于慕華館。

     3月21日 ○乙未,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正言李馨遠、司諫李善復、正言尹讓、大司諫李馨郁,〈避辭竝在本月二十日。

    〉竝引嫌而退。

    色吏次知之囚,雖非大段之事,如以此爲未安,則所當卽爲引嫌,而初旣以騷擾爲慮,至於踰月更拜之後,提起已往之事,辭避至再,終不免騷擾之歸。

    臺諫事體,與庶官不同,同僚之間,相待以敬。

    色吏囚次知,雖出於請坐之晩,不覺其未安於同僚,不無虧損體貌。

    『提起踰月』等語,不過因其事而言之,豈有他意於其間乎?處置同僚之際,務欲鎭靜,而不欲啓騷擾之端,啓請出仕,未爲不可。

    請大司諫李馨郁、正言尹讓出仕,司諫李善復、正言李馨遠遞差。

    」答曰:「允。

    」 3月22日 ○丙申,備邊司啓曰:「伏見北兵使李用淳狀啓,潼關見陷,極爲痛愕。

    以高敬民所報見之,此非接戰力弱而敗,托以降胡,乘夜來乞開門,僉使全伯玉酣醉不省,開門引入,因以見陷,尤爲痛心。

    此賊方退陣於嘯巖灘雲,旣得利於潼關,必再犯於鐘城,前頭之事,似不但已。

    潼關新僉使,以年少有膽人,今日內差出,都監已裝束砲手,先爲領率馳去赴援,而軍官一員,勿論時、散朝官、禁軍,令兵曹抄擇,給馬,一時帶送爲當敢啓。

    」傳曰:「允。

    孰非不擇人之緻也?常時守令、邊將,有司循情不擇,差遣庸人,坐緻辱國之變,豈不痛哉?」 ○以許晉爲工曹參判〈爲人凡庸。

    〉申葆爲工曹參議,〈有吏才。

    〉李德泂爲司諫,李善復爲輔德,尹守謙爲正言,李植立爲典籍,李祗言爲典獄主簿,奇恊爲說書。

     3月23日 ○丁酉,知中樞府事盧稷啓曰:「伏以,臣伏見昨日下備邊司之敎,欲死無地。

    潼關僉使全伯玉,臣曾於癸卯秋,爲兵曹判書時,差送者也。

    其時亦有忽賊之變,而潼關乃其先受賊兵之地,僉使適遞,欲擇送,而難其人。

    聞伯玉有弓馬之技絶倫,曾爲會寧判官時,非但居官甚謹,威名亦爲胡人所畏服,且於試才時,能射六兩四十步,知其爲壯健人。

    議於人而皆曰:『可授此任。

    』雲,故十分難愼擬差。

    臣不曾一見其面,實無私意於其間,況北道邊將,人皆厭避,而潼關孤危尤甚,其所守禦之人,決不可以私意取舍也。

    豈料爲人無狀,至於此極,以緻今日辱國之甚哉?兵家勝敗,固不可言,而大賊來逼之日,醉酒不省雲,此,人情之所不測,臣亦痛切于骨。

    其人已矣,法無可施之處,而敗國事者,臣也,亟加顯誅,以肅軍政。

    臣席藁待命,不勝戰慄之至。

    」答曰:「具悉卿意。

    安能預知?宜勿待罪。

    如此邊上虛言亦有之,必待信言,或査覈後,可知矣。

    」 ○以尹昉爲海昌君,郭再祐爲右尹,樸楗、柳舜翼爲兵曹正郞,李彥英爲兵曹佐郞,元悅爲潼關僉使。

     3月24日 ○戊戌,昭憲王後忌晨。

     3月25日 ○己亥,朝,王世子問安。

     ○巳時,上禦別殿。

    上曰:「如有可言之事,各陳所懷。

    」喜壽曰:「自松都移都之後,始營景福宮,故謂之新闕,而後因以謂新,其實景福宮,先建於昌德宮之前矣。

    」上曰:「古人論君子曰:『溫溫如玉。

    』朝官則予所不知,姑以一家僮僕言之,濫滑之人,辱及上典。

    其性不爲溫恭,故用心殊常,必以生事爲能事,如此之人,甚可惡也。

    雖朝官,豈無如此之人乎?躁進者,不可用;順受之人,爲善。

    欲爲躁進者,此,患失之人。

    古語曰:『患失之人,無所不至。

    』此,極惡之人,決不可用矣。

    自中相軋,或黨比者,莫非此習使然,如此人,必皆去之,當用廉靜之士。

    若崇長躁進之人,則皆爲患失之人,不可用也。

    一時弊習之革,大臣之責也。

    量己之才以爲:『此職我何敢當乎?』然則此,賢人也。

    今則不敢當之職,百端欲爲,此乃躁進之習,將安用之?讀書,何爲?」喜壽曰:「先賢雲:『吮癰舐痔,弑父與君,皆生於患失之心。

    』其言未爲過矣。

    聖上下敎,豈非旨言乎?」上曰:「爲佐郞、爲正郞、爲僉正、爲副正,相去不能以寸,而互相猜嫌,是豈人之道乎?以進一階、陞一秩爲急,可駭可駭。

    予非指的而言,乃泛論耳。

    」喜壽曰:「一資一級,有何大關,而時習如此,誠可寒心。

    若佐郞盡職,則豈不陞正郞乎?」上曰:「正郞則有何增加之事;佐郞則有何不及之事乎?」喜壽曰:「今之人,一切不以儒學爲業,雖讀書,而隻知口讀,不知儒者之書,故皆爲無用之人矣。

    必讀書然後,心智開明,而亂後時習尤甚,此非一有司之事,自上宜盡敎導之方。

    」上曰:「卿等勉輔。

    予則非徒病痼,精神漸不如前,且有健忘之病。

    今日之事,隻恃大臣。

    」喜壽曰:「國事日非,如臣庸劣,亦在大臣之列,不如汰去,改蔔賢德。

    不然則國事艱危矣。

    」上曰:「國事艱危,則戮力可矣。

    以爲難而求退,可乎?盡力而後,成與不成,天也。

    必盡人事而已。

    」喜壽曰:「智識,不可學而能。

    臣才識不逮,故敢達。

    」上曰:「卿豈有不逮之理?」喜壽曰:「宗廟、宮闕,數年後將爲營繕,數年日月,幾何經過乎?近來,兵曹收合步木,而如有不得已處,則不得不用,且各處營繕浩大,不能儲蓄。

    姑以國婚一事言之,則比諸平時,甚爲簡約,而當此財力已竭之後,亦宜十分節損耳。

    民力雖不以此而專紓,是亦紓民力之一端也。

    」永慶曰:「財力必須預爲料理。

    宗廟與宮闕營繕句管之事,次第爲之乎?各出句管之人,一時料理乎?」上曰:「自外斟酌爲之。

    」午時,罷黜。

     3月26日 ○庚子,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前濟州牧使金命胤、前?義縣監梁讃遞任。

    進上馬不合禦乘,推考依《續錄》施行,以懲後人。

    」 ○備邊司啓曰:「穩城府使得人與否,六鎭成敗係焉。

    臣等欲極擇差送,而十分可合者,未易得之。

    今此議薦人中,如成佑吉,雖以諳練不足,而勇略出凡,威名已著於邊上;申忠一、李止孝,頗有計慮,曾所履歷,俱有顯效,竝爲書啓。

    」傳曰:「虞候,誰爲之?議啓?」 ○啓下淸亂原從功臣九百九十五人,傳旨: 仗義討賊,鹹效循國之忱,懋賞酬勳,何惜紀鼎之擧;無貴賤而竝錄,豈細大而或遺?眇予寡躬,叨主丕基,惟涼德未堪多難,恒懼臨淵。

    而小孽敢逞兇謀,反擬射日,豈徒國家之不幸?抑亦廟社之深羞。

    始雖遊魂於鼎中,終乃就命於機上。

    渠魁自殄,實賴祖宗在天之靈;大憝克淸,莫非臣民捍艱之力。

    玆從舊典,用答群功。

    惟爾臣僚,罔不大小,或能嬰城而守死;或能挺身而忘生,凡有協贊之勞,悉預原從之列。

    嘉乃心乃績,旣載旂常,傳之子之孫,永誓帶礪。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3月27日 ○辛醜,禮曹啓曰:「古者人生八歲,皆入小學。

    況今元孫,年已八歲,可以就學。

    其師友敎導之方,議大臣講究,何如?」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見此鹹鏡監司徐渻狀啓,潼關被陷曲折,高敬民前後所報,與金宗得之報,太相牴牾,雖未知某爲眞、某爲僞,而全伯玉屍身,旣在城中,至於斂葬行祭雲,此則必非虛報。

    高敬民以主鎭之官,近在十八裡之地,生變之際,旣不得登時馳援;賊退之後,又不能躬往收拾,隻以傳聞,張皇馳報,其逗遛退縮,遊辭歸報之狀,似不可掩,極爲駭愕。

    然,遠地之辭,必須詳加査覈,乃可得其實狀。

    按問禦史李廷馦,方在道內,使之馳往本處,賊衆多寡、攻城節次、全伯玉拒戰虛實、高敬民觀望情迹及藩胡臨急向背之狀,一一査訪,急急馳啓,以憑議處,仍爲弔死問生,優施恤典爲當。

    且射斃賊將之說,固不足信,而休兵再犯之言,不可諉以虛妄,而不爲之備。

    京砲手一百名,則已爲發送,令都監,又以一百名裝束,準啓請之數,從速發送。

    降倭之在畿甸者,亦令金歸順,抄擇可用人砲手,一時下送,而本道添兵運糧之擧,亦宜極盡措置,分配防戍緊要處,善爲策應,毋貽後悔之意,徐渻及李廷馦處,遣宣傳官下諭。

    本道奴婢身貢一半,亦令該曹,量數加給宜當。

    」傳曰:「允。

    」 3月28日 ○壬寅,備邊司啓曰:「伏承聖批,量度人器,隨才授任之意,至矣盡矣。

    臣等當初以梁諿,爲不足於穩城者,隻爲卓鬥等胡,雖稱歸順,誠僞難測,苟或撫馭失宜,則必有難處之患,諿之爲人,似未縝密故耳。

    成佑吉年少有才勇,聲威已播於虜中,邊上之人,倚以爲恃,故爲首薦矣。

    此人若爲穩城,則其代無愈於李宗誠,如是議薦。

    而更爲詳議,則穩城得人與否,機關甚重,一或蹉跌,後悔莫及,不如擇授已試之人,以圖萬全。

    鄭沆履歷名稱,足以當之,以沆爲穩城,則撫綏兩得其便。

    況沆赴戍北道,還官無期,遞永興,姑先用之於穩城,尤爲便益。

    此事商確,敢此更稟。

    永興則依上敎,以李壽俊移授爲當。

    梁諿前爲吉州,有察職之稱,今雖再授,恐無所妨。

    」傳曰:「允。

    」 ○備忘記曰:「穩城則如是爲之矣。

    胡人,最輕文官甚易之,前後賊變,適皆出於文官兵使之時,可怪。

    會寧爲巨鎭,而城中無井雲,我國城子,可嘆類此。

    賊已知之,曾有睥睨陵侮之言。

    本鎭又無藩胡雲,府使沈克明,恐或未洽。

    卽有此意,而似涉輕動,故不言之矣。

    似當議處,言于備邊司。

    」 3月29日 ○癸卯,王世子問安。

     ○濟州點馬李民宬辭朝。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濟州凡民弊及前後守令之廉貪行事,詳悉訪問,復命時書啓,言于點馬。

    」 ○備邊司啓曰:「備忘記:『穩城則如是爲之矣。

    胡人最輕文官甚易之,前後賊變,適皆出於文官兵使之時,可怪。

    會寧爲巨鎭,而城中無井雲,我國城子,可歎類此。

    賊已知之,曾有睥睨淩侮之言。

    本鎭又無藩胡雲,府使沈克明恐或未洽。

    卽有此意,而似涉輕動,故不言之矣。

    似當議處,言于備邊司。

    』事,傳敎矣。

    會寧巨鎭,比甚疲弊。

    曾以文官差送專爲蘇殘,兼以彈壓隣官之計,而今者虜勢憑陵,固非書生所可守禦之地。

    臣等亦嘗商量,卽欲啓遞沈克明,而第以其代,未易得之,穩城得人爲尤急,不敢一時仰稟矣。

    聖慮及此,允合事宜。

    依傳敎,遞差爲當。

    」傳曰:「允。

    先薦可合後,或遞或仍。

    」 3月30日 ○甲辰,貞熹王後忌晨。

     夏四月 4月1日 ○朔乙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忠勤貞亮扈聖大匡輔國崇祿大夫領中樞府事西原君緻仕鄭琢疏曰: 伏以,聖上俯念老病相臣之在外者,特降異恩,令本道題給奉朝賀祿,竝及於無似之臣。

    臣於本月十七日,始得聞命,驚惶失措,感淚先零。

    臣謹按,祖宗朝官制,奉朝賀一款,本爲老病勳舊以設焉,蓋其身在都下之臣,筋力旣愆,雖不能從仕,尙或有時入參朝賀之班,故使受朝賀之祿,以濟其窮餓。

    今臣犬馬之齒,已滿八十,衰朽之極,無復人世之物,奄奄之命,莫保朝夕。

    以此,忝在勳臣之後,而身伏千裡之外,至於會盟大禮之時,亦不得進參,罪戾山積,無所逃遁。

    今反以朝賀之例,苟以爲援,實無其事,而虛受其祿乎?臣固知此命,特出於優老體下之至仁。

    實是曠古無前之盛典,仰荷天地父母之恩,臣誠感激,不知所雲。

    但恐朝家例祿之義,自臣而有所失焉,則臣雖至愚,豈敢承當?伏乞聖慈,俯諒微懇,還收成命,得令垂死之臣,庶安愚分,以終餘齒,不勝幸甚。

     上覽疏,令政院,措辭回諭。

    政院承命回諭曰:「今觀卿上疏,具悉卿意。

    卿以元勳大臣,退者田野,予甚惜焉,今又辭祿,尤增缺然。

    令本道給俸,實出於優待勳舊,豈可以虛受而固讓,不體朝家之盛意乎?陳疏雖切,決難可從。

    卿宜安心勿辭事,有旨。

    」 ○以樸承宗爲大司憲,洪汝諄爲行同知中樞府事,〈賦性兇險,行己兇暴,眞無忌憚之人也。

    〉權悏爲吉昌君,吳定邦爲同知中樞府事,金遵階爲忠淸兵使,柳永謹爲輔德,尹頣爲弼善,〈爲人庸鄙,且無學識,不合春坊輔導之任。

    〉李善復爲舍人,尹讓爲獻納,沈諿爲正言,柳珩爲會寧府使,閔機爲兵曹佐郞,李壽俊爲永興府使,梁諿爲吉州牧使,鄭沆爲穩城府使,奇弘獻爲順川郡守,李德演爲陽城縣監,羅訒爲全羅都事。

     4月2日 ○丙午,正言尹守謙來啓曰:「正言沈諿引嫌而退,與內官相値之際,旣無前導,則不知其承命大殿,勢所然矣,及其問而知之,旋卽回馬避之,其於體貌,別無所失。

    正言沈諿,請命出仕。

    今此定功行賞之際,親功臣嫡長,超授二階。

    敎書所謂超二階者,堂下資級之謂也,豈堂上以上,重加之謂乎?曾在光國錄勳時,元勳黃廷彧之子赫,以資窮正職,隻授堂上,此乃舊例之一也。

    而況親功臣二等賞加,尙不過二階,則其嫡長子,豈有一樣竝超,而無差等之理乎?錦陽尉樸瀰、君尹昉等,俱以親功臣嫡長子,竝超二階,以啓無前之規,爵賞之僭,莫此爲甚,物情駭怪。

    請樸瀰、尹昉等通憲、嘉義加,竝命改正。

    春坊之官,職專輔導,其選極重,不可人人而授之。

    兼弼善權泂,年紀衰耗,不合講官,兼帶職名,請命遞差。

    」答曰:「允。

    加資事,問于吏曹。

    」 4月3日 ○丁未,正言尹守謙來啓曰:「言官方在應推之中,勢難在職,正言沈諿,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徐渻狀啓以爲:『前日欲事件加退,而以無名爲疑,今旣陷城,勢不可已。

    今年節早,若至五月旬後,草木成長,不可行師。

    自朝廷,早賜指揮,則進退之宜,在此當爲劑量』雲。

    件加退問罪之擧,徐渻屢請不已。

    此必因邊上軍情,如是而然也。

    今者此虜,無故動兵,陷我邊城,此而不討,必生淩侮之心,更肆侵軼之計,興師緻討。

    固不可已,但何叱耳欲圖我邊方,先去我藩胡,設一部落於中間,以爲留兵進退之所,而與其所居地方部落連絡,皆在統屬之中,此與前日問罪藩胡,事勢頓異。

    若不量力度勢,率爾擧兵,萬一蹉跌,後悔莫及。

    今姑自本道,多聚援兵,自京添送砲手,分配列堡,堅壁固守,徐待秋高草枯,措備糧械,整飭軍兵,一番示威,以圖萬全,恐合事宜。

    雖於秋後擧事,必須自今料理,兵糧多少、道路迂直、行師便否、虜中情形,與兵使金宗得,反覆商確,開具馳啓,以憑議處,允爲便當。

    六鎭赴援爲急,南官有取才充軍,自本道量數抽出,觀勢入送,而黃海、京畿已裝束出身,武士、騎兵,則不可預爲入防,坐費糧餉,依狀啓,待秋成下送何如?」傳曰:「允。

     ○功臣都監啓曰:「扈聖原從之數,極爲浩繁。

    當初隻憑文書所出而爲之,其間雖有名同者,或有二人,而其名適與相同,故不敢遽自刪去。

    至於內官李應華,則以扈從之功,已錄於一等,而又爲泣訴上前,故臣等不覺其爲一人,而更錄於三等矣。

    今始追聞,則乃是一人雲,從輕,三等內付標,減去。

    」傳曰:「李應華非長番內官,亦非予扈從之官,予嘗未見其身。

    至於泣訴上前雲,此言從何而出?泣訴之事,誰言之乎?」 4月4日 ○戊申,朝,王世子問安。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延陵府院君李好閔、左參贊樸東亮啓曰:「前日內侍若幹,有稽顙陳情於禦前之事,故日月差久,臣等昏不能詳記,乃於李應華付標,啓辭以泣訴上前爲辭,且不知應華實是東宮宦官。

    而但以應華等收錄,同在渠輩陳情禦前之後,矇然混稱,其昏謬顚錯,至是而尤極,不勝惶恐,待罪。

    」答曰:「勿待罪。

    」 ○備忘記曰:「李應華泣訴上前事,都監捏造虛語,恣爲欺罔,駭愕莫甚,色郞廳罷職。

    」 ○傳曰:「武臣二品以下,宗室、文官及砲、殺手,依前規矩,取稟試射。

    」 ○以洪履祥爲同知中樞府事,權景祐爲司導寺正,金大來爲禮賓寺正,柳穡爲禮賓副正,尹孝先爲正言,沈諿爲典籍,柳起門爲禮曹佐郞。

     4月5日 ○己酉,啓下扈聖原從功臣二千四百七十五人,傳旨曰:「人臣効忠而戮力,本無大小之殊;王者賞功而酬勞,寧有貴賤之別?蓋率百王之舊,非循一人之私。

    顧眇末之寡躬,嗣艱大之洪業,綢繆迨未雨,念詎弛於侮予,憂懼若隕淵,戒恒存於臨汝。

    何圖賊虜之猖獗,未免神器之流離?幸賴皇威之遠揚,尙克寶命之無墜,斯不忘于修扞,用以紀夫旂常。

    惟玆卿大夫,越爾吏胥、下賤,或陪扈而奔走;或鞅掌而驅馳。

    凡係前後協贊之徒,悉皆載錄原從之列,爰擧盛典,庸示寵章。

    」 ○傳于政院曰:「前日殿試書題入之。

    」 ○傳于政院曰:「法典所載之題,或略而不書;法典所無之題,多數書入,是何故耶?」 ○政院回啓曰:「歷考已往殿試、庭試書題單子,則或依《大典》題目書入;或不倣《大典》,隨時加減書入。

    大槪今次增廣殿試書題,則似因前單子,謄書入啓矣。

    」傳曰:「今後一依法典。

    」 ○吏曹啓曰:「傳曰:『一等功臣嫡長超三等;二等功臣嫡長超二等;三等功臣嫡長超一等之敎書,如此與否,此條回啓事。

    』傳敎矣。

    功臣敎書,則非該曹所掌,而其時錄勳承傳內:『功臣一等則超三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三階;二等則超二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二階;三等則超一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一階。

    』雲。

    敎書中本文,亦如此雲矣。

    」傳曰:「論功之事,所關非輕。

    更考前規,參酌以啓。

    」 4月6日 ○庚戌,持平柳時行來啓曰:「持平鄭岦、大司憲樸承宗竝引嫌而退。

    王子君,體貌尊重,凡官相遇於路,卽爲避匿,禮法之所當然也。

    王子君之行,在後而相距甚遠,久然後知,則不卽引避,勢亦然矣。

    豈可以此,至於遞差臺官乎?請大司憲樸承宗、持平鄭岦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徐渻狀啓,金宗得因卓鬥進告以爲:『件加退留賊,其數不多,抄其精銳,一皷以進,庶可小雪國恥。

    精鍊南官有戰馬壯軍及精才砲手,四月初五日前,急急入送,則伺其件加退之勢,可滅則滅之,不可則分防各處,預備忽賊再犯之虞。

    』徐渻見此馳報:『欲於本月初四日先發,而且令都事洪命元,督率後軍,初九日繼進,許完、李得可分領南道各官軍兵,分運以進。

    』雲。

    件加退不可輕易加兵之意,臣等曾已盡陳矣。

    卓鬥雖曰輸誠於我國,而其終始不貳,何可期也?潼關之變,使其二子,射胡奪馬,又取其甲冑,而來納雲者,亦安知其間,不有反側探試之意乎?設使盡如卓鬥之言,件加退之距我境,一百三十餘裡。

    若不連營而行師,則必有掩襲之患,欲連營而行師,則隻用本道之軍,決不能分排於四息之程。

    徵發孤軍,深入敵境,雖僥倖得利,已非國家長算,若或少有蹉跌,則非但損威於一時,必多貽悔於後日。

    莫如依前公事,姑聚援兵,添以京砲手,分配列堡,開塹浚濠,堅壁固守,徐待秋高,爲一番示威之爲萬全。

    亟將師期早晩、兵糧多少,依前行會,商確馳啓,以憑先期料理爲當。

    且今若不爲擧事,而徵發內地大軍,久屯邊上,則邊上數少糧餉,自就耗盡,內地農作,亦將因此全廢,後日擧事之時,糧餉無從辦出,誠非細慮。

    量抄南北精銳,分防列堡,而其餘軍兵,姑爲罷還,使之專意穡事,似爲便當。

    此意,急遣宣傳官,下諭于徐渻爲當。

    」傳曰:「兵難遙度。

    將能而君不禦者勝,從中遙制,最爲兵家之忌,非但兵法所戒,前代已驗。

    久與賊相持,親經此說之爲不虛矣。

    且兵貴神速,猶豫爲害。

    此賊終無不討之理,枚擧啓辭回諭,而師期早晩,則自爲籌度決斷,與諸將商議,十分周密謀定而後擧事,見可而進,毋或蹉跌。

    予見如此。

    」備邊司回啓曰:「此賊無故加兵於我,至陷全城,一番問罪,在所不已。

    第見金宗得所報:『伺件賊之勢,可滅則滅之,不可則分防各處。

    』雲。

    以此言之,則宗得亦不爲一定之計,而監司見其報,而如是爲之。

    必欲征討,以伸國威,則當厚集兵力,相機擧事,以圖萬全,而今者隻徵道內軍兵,雖合南北之軍,其數不過數千,件退留賊多少,時未詗探,而以我孤軍,深入敵境,實非長算。

    若隻爲分防而已,則盡聚一道之軍,久屯於邊上,徒爲耗費糧餉、勞苦士卒,有妨後日之擧,莫如預講師期,聚合精銳,一擧取勝之爲愈。

    故,昨日啓辭中,頗有持難之意。

    今承聖敎,更爲參商,則彼中事情,有難懸度,一向沮止,有似遙制。

    依上敎,枚擧前啓辭及傳敎之意,幷與此啓辭,俱入於下諭中,使之自爲酌量處之,何如?」傳曰:「允。

    」 ○以洪湜爲右副承旨,黃是爲同副承旨。

     4月7日 ○辛亥,文定王後忌晨。

     4月8日 ○壬子,王世子問安後,以大祭親行事,往于孝敬殿。

     ○鹹鏡北道兵使金宗得啓:「穩城府則以判官金覺定將臣,來住行營;使虞候成佑吉,率領軍馬,往來鐘、穩之間,兼察潼關守護等事,以壯江邊聲勢。

    自潼關陷沒之後,民情惶惑不定,藩胡又從以向背,件退餘賊出沒難測,邊鄙方聳,其敢望穡人成功乎?件退不除,則爲賊淵藪,潼關之辱,無歲無之。

    臣方與巡察使徐渻,密報商議。

    塞草長成之月,秋穀布野之時,忽賊寇犯,指期可待。

    昔歲出來,猶尙縱橫,況今得利,其勢難遏。

    若不大集軍馬,示以國威,則將來之患,有不可形言。

    京來砲手,分防鎭堡,多生驕氣,怠慢成習,決難於緩急之用,唯平壤砲手,精藝勇健者頗多,極精四五百名,不分晝夜,爲先入送。

    六鎭中兵馬,簡其壯勇,則亦可爲用,而所乏者甲冑也。

    鎭堡上軍器,有名無實,京軍器、甲冑及火藥、火具等物,優數下送。

    臣行到潼關,看形止,供問脫逃土兵及免死降胡等,則俱曰:『三月十四日三更,降胡一人奔告僉使曰:「忽賊大軍,已到豊界近處。

    」僉使與充軍馬應鬥飮酒,卽令軍卒,城頭列立,又許降胡入城,相雜守埤。

    十五日昧爽,大軍近城,北門將土兵梁忠祥,逢箭仆地,守卒一時潰散,賊徒竪立長梯,蟻附齊登。

    僉使與土兵,知事不齊,鹹集西門一角,與賊摶戰,而東南兩面,隨以空虛,一時踰越,彌滿城內,頃刻之間,陷敗塗地。

    僉使則額上逢箭,臍下逢刃,隕於西門之下。

    城內外枕屍相連,幾至二百首。

    酋洪耳及所大等雜胡,無數騈死,而逃死之數,則合三十名。

    焚燒殺掠之後,餘存者,衙舍、倉廨、民家五戶,倉穀則太半散失;軍器則一鏃不遺,城四門門則盡數撞破。

    』臣在穩城時,府境深處都酋卓鬥石乙將介來告曰:『頃者忽酋爲久住件退之計,挾二愛妻出來,及潼關得利之後,彼亦有損、愛將虧時太逢鐵丸而死;次將四人,逢箭亦死。

    故,何叱耳領大軍,卽向巢穴,隻留騎步五百餘名于件退,分付內:「吾當於四月旬前更來,則限秋穀之熟,休兵留住,侵伐朝鮮地方及我輩恃排,〈恃排,城子。

    〉期以蕩滅」雲。

    』又告曰:『忽賊出來之時,卓鬥使其子會叱鬥尼叱介,率二十餘騎,出外待變,掩其不意,射殺賊胡二名,取其甲冑,奪馬四十餘匹以來,敢乞會叱鬥尼叱介受職進告。

    』卓鬥等,旣與忽賊相絶,而今有此擧,其心可嘉,不可無激勸之典。

    」 ○吏曹判書許頊,參議黃暹啓曰:「前日政事,永柔縣令差出時,以善政守令及他有名望人擇差事傳敎。

    而新昌縣監洪榮,善政陞敍,前後狀啓,幷錄於承傳冊,故循例備擬,至於受點。

    今聞,洪榮與曹佐郞閔慶基妻,同姓四寸雲,在法當避,而昏不緻察,其不職之罪大矣。

    惶恐待罪。

    」〈洪榮,許筬之壻,義昌君之同壻也。

    〉傳曰:「勿已。

    授可仍。

    」〈史臣曰:「法者,人君禦世之具,而一時之治亂係焉。

    法一枉則所屈雖小,所損則大,可不戒哉?頃者,梁諿以再任而赴吉州;今也,洪榮以相避,而仍永柔,祖宗設法之意,安在?耳目之官,寂無一言,籲亦怪哉!」〉○右議政沈喜壽、右贊成柳根、右參贊樸東亮等啓曰:「臣等頃日,叨受殿試讀券官之命,書題取稟之際,所當一依法典所載書啓,而歷考亂後庭試、殿試書題單子,則詳略不同,竊記平時殿試規例,亦或有不拘法文之時,故敢據見存前例之最多者,率爾謄書以啓,緻勤上敎,其矇然不察之失大矣。

    敢來待罪。

    」答曰:「非大段事,勿待罪。

    」〈《傳》曰:「不能三年,而媤、小功之察。

    」當國事艱危之日,廟堂規畫,其大非一,而以書題之煩簡,作爲待罪之目,其可謂急先務乎?〉○禮曹啓曰:「古者人生八歲,皆入小學。

    況今元孫,年已八歲,可以就學,其師友敎導之方,議大臣,講究施行何如?」傳曰:「允。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領中樞府事李德馨、行判中樞府事尹承勳、奇自獻、沈喜壽議:「敎養元孫,實是不可已之擧。

    應行典禮,令該曹,博考中朝及先朝故事,稟旨施行宜當。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當袨服就塾之年,非阿保虞侍之宜勸。

    講之典,無容別議,唯當考議典禮,伏惟上裁。

    」傳曰:「允。

    」 4月9日 ○癸醜,王世子自孝敬殿還宮,問安。

     ○禮曹呈:「晉興君姜紳、工曹判書尹暾、同知中樞府事洪履祥、吏曹參判韓浚謙、刑曹參判南以信、驪興君閔中男、兵曹參知尹壽民、掌樂院僉正權詗等單子內:『伏見,同知中樞府事李蘧母貞夫人蔡氏,今年百有二歲,曠古所罕有。

    特蒙聖上老老之恩,優異之典,前後稠疊,寵榮無比,一世稱道。

    而顧姜紳等亦有偏母,皆過稀齡。

    紳母貞敬夫人尹氏,年八十三歲;暾母貞敬夫人南氏,年八十歲;履祥母貞夫人白氏,年七十八歲;浚謙母貞夫人申氏,年七十四歲;以信母貞夫人愼氏,年七十歲;中男母貞夫人李氏,年八十四歲;壽民母趙氏,年八十二歲;詗母金氏,年八十八歲。

    俱當孝理之日,獲覩祿養之榮,嘗結爲一契,共娛國恩,斯,聖化中一盛事也。

    屬玆和煦之辰,乘老人動作之便,欲冀諸親,同會一堂,奉蔡夫人,壓座上壽,一以慰老人臨年之懷;一以紓諸子愛日之情,將以本月初九日,設行筵面,諸子諸孫,合力經紀,略備酒殽。

    第慮此時,聲樂一節,不敢擅便。

    竊聞前日,自上有壽宴外,禁樂之敎雲,紳等區區之心,妄有所據,不得不申稟于有司。

    伏乞照例分付,使人子爲親之誠,不歸落莫,不勝幸甚。

    』雲。

    凡士大夫間,爲老親壽宴時,用樂一節,自在平時,雖當撤懸之日,特許勿禁,則自是應行故事。

    經亂後,殊異平時,義不敢擅便,而姜紳等母親,俱是臨年,蔔日同會,做歡一堂,是固聖化中一盛事,勿禁聲樂,使展各人區區愛日之情,丕闡孝理之化,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4月10日 ○甲寅,憲府啓曰:「潼關乃六鎭咽喉之地,一道成敗所係,頃日全城陷沒,極其慘酷。

    鐘城非但爲主鎭,相距纔十八裡,必無不及知之理。

    而身爲主將者,恇怯退縮,無意赴援,使虜騎,如入無人之境,以緻關防重地,一朝丘墟,北鄙事勢,將無以收拾,極爲痛憤。

    全伯玉之事,當待査覈以知之,府使高敬民,坐視不救之罪,昭著無疑。

    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懷德囚殺人樸孝愼,隻屍親私婢萬之呈稱:『其母允之爲孝愼所殺,而以其上典黃承男,爲推官淩辱,至刑二次。

    』雲。

    臣等取考前後作文,則往在庚子年,樸孝愼欲爲?奸黃承男女子,成群到家,承男閉門不納之際,婢允之有傷被打,遂至殞命。

    其家發狀,對衆檢驗,實因逢打緻死懸錄。

    而其後以承男爲打殺其老病之婢,遂成大獄,又以承男爲冒入訟庭,面辱推官,至於題刑二次。

    大槪殺人重獄,幹犯幹證,招辭十分明白然後,乃可斷獄。

    今此孝愼之獄,當初可問事幹,多不鞫問,而隻鞫順良一人,遽以承男爲誣告。

    設使承男眞有自殺其婢之罪,揆諸獄體,已極踈漏。

    況承男女子,幾爲孝愼強奸,則其就訟庭陳訴,乃其所也。

    設使承男眞有淩辱訟官之罪,自有其律,至於嚴刑二次,無謂莫甚。

    其偏滯任情之罪,不可不懲。

    請其時推官,懷德縣監樸天叙、報恩縣監宋垓,竝命罷職,監司李弘老推考。

    」答曰:「允。

    高敬民,徐爲發落。

    前日嫡長加資所啓事,當爲議處之意,言于諫院。

    」 ○惠民署提調鄭昌衍、宋言愼啓曰:「醫女,曾因該曹公事,抄啓可當人,徵聚京中者,欲敎誨醫術,以爲國家將來之用。

    緣紀綱解弛,侈泰成風,閭閻大小杯酌,無不招集。

    以此,諸上司捉緻定送,如平時妓生之例,靡有紀極,重則差使,直到其家,驅出如羊;輕則來立本署,督出如罪人。

    年少之妓有數,題名之捉,倍多一日,定送之貼,動以成軸。

    該官疲於奔命,猶不免左右逢辱,奚暇對醫女之面,而敎誨哉?臣等尋常駭嘆,亦末如之何。

    今則不得訓誨緣由,逐日開錄,月終,具報禮曹,令禮曹或報法司;或入啓推治,何如?」〈史臣曰:「觀此一事,則知俗之尙侈靡矣。

    古人雲:」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況此纔經喪亂,國步艱危之日乎?《傳》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

    「主風化之本者,盍反其本矣?」〉 4月12日 ○丙辰,備邊司啓曰:「潼關陷沒之後,器械、軍糧,則本道自當漸次措置,而頂補軍丁一事,百爾思量,未得善策。

    自今後,京中及黃海、江原,與本道犯罪徒流、全家,應配之人,一切定配於此鎭。

    且變初,鞠京仁等緣坐人及籍沒奴婢之定屬不緊各官、各鎭者,竝爲移配於此鎭。

    陷城時散落民兵及被擄軍丁,或招集、或刷還,另加護恤,務令安接,似爲宜當。

    」傳曰:「允。

    」 ○宣傳官李瑞龍書啓: 臣馳往潼關,看審陷沒形止,則滿城灰燼,慘不忍見。

    所存者,衙舍、倉廨及民家五戶,而四門爲賊打破,故,兵使已令鐘城府,塞其東、西、北三門,隻以南門爲出入之路。

    穩城府方爲建設城門,鳩聚材木,始役矣。

    當初陷沒曲折,無可憑問,取供脫逃土兵則「去三月十五日未明,忽賊幾至八九千,一齊圍城,平明時,北門將土兵梁忠祥逢箭仆地,守卒瓦解,賊徒竪梯登上。

    僉使及土兵,鹹聚西門,與賊摶戰,而城東南兩面空虛,賊徒一時踰越,頃刻之間陷沒」雲。

    僉使則死於西門之下,城內外枕屍相連,胡酋洪耳及雜胡無數駢死。

    僉使則斂葬於鐘城城外,其他屍身,則分男女,一處埋置。

    軍器則賊徒盡數載去,倉穀則太半散失。

    而脫逃免死之數則土兵十二名、京砲手四名、本道砲手六名、降胡八名,而被擄之數,無從詰問,不得詳知。

    大槪潼關、鍾境巨鎭,男女老迷弱,竝二百七十餘名,而今無孑遺,極爲慘惻。

    臣所目見,不敢不達。

     傳曰:「知。

    」 4月13日 ○丁巳,備邊司啓曰:「平安道安州、龜城燔甓之役,民甚苦之。

    欲知其役民曲折,行移,問于本道監司矣。

    今見金信元回答則『兩處燔甓,已爲始役,而今年則朝廷別無指揮,守藩之臣不敢擅便停寢,故各官田結出夫,刈積柴木,以完其事。

    』雲雲。

    上年金信元以爲:『燔甓柴木,已爲刈積,不卽燔甓,則必爲腐朽空棄。

    』雲,故使之燔甓矣。

    今聞,至出道內各官田結役夫,大擧刈柴,其間弊端,有不可盡言。

    況今農務方急,若仍爲督役,則廢農亦甚可慮。

    以已輸積柴木,速爲畢造後,卽爲停止,姑待後日,與兵使相議,或役闕軍、或役僧徒、或役營屬,而兩營砲、射之不曾赴防者,盡數抄出赴役,如是合力,漸次燔造設築,勿更煩民力宜當。

    我國城子,旋築旋壞者,以其累小石而築之。

    中原築城,雖用甓,而地臺則必以石築,今此龜城、安州兩城,不合全以瓦甓築之。

    收拾舊城之石,擇其大者,先築地臺若幹層,其上以甓築之,則可以省民力,而城亦堅固矣。

    此意,幷爲知會於監、兵使,何如?」傳曰:「允。

    」 4月15日 ○己未,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伏見徐渻狀啓:『已徵聚之兵,逾於千名,而本道見糧,足支千兵六七月之糧。

    』雲。

    非但軍兵數小,糧餉亦不敷,以此兵力,大擧勦滅,固不可易言。

    其相機而動,剪其羽翼,使虜人有所懲畏,唯在邊臣,量力度勢,善爲節度而已。

    師期遲速,自此不可懸定,故任其處置之意,曾於下書中,已盡諭矣。

    設使一番示威之後,列鎭添兵防守之擧,必須倍加措置,庶免後悔,未知本道事力,果能支持否。

    前日抄出黃海、江原、京畿出身、武士及下番騎兵與有取才軍中,擇其年少勇健者,欲爲入送,先問糧餉支給與否於本道矣,今者徐渻牒報於本司曰:『騎兵二百名,已曾啓請而糧餉足以支保。

    』雲。

    已裝束黃海、京畿出身、武士一百五十名,黃海、江原道騎兵各五十名內,更加精擇各二十五名,準啓請二百名之數,令該曹定將,急急入送宜當。

    潼關被圍時,添防砲手等,有先出城,逃走者雲,士卒之臨戰,棄將逃走,罪關軍律。

    自本道,詳加査覈,顯有所犯者,勿論京、外砲手,限三年,本鎭充軍後,小名啓聞之意,行文知會,何如?」傳曰:「允。

    」 4月16日 ○庚申,備忘:「參下武臣等,積年勤仕,而吏曹不卽遷轉,因此不得差出,六品箇滿之後,又經年不遷,甚非。

    所宜一一抄出,依法卽遷轉。

    此軍器寺主簿,亦以如此之類,擬差。

    」 ○備忘:「法典,凡朝官,皆計仕陞遷,臺諫則不在此限。

    近來銓曹,惟意陞遷,不問仕滿與否,以長躁競之習,極爲不當。

    今後一依法典,計仕陞遷,嚴杜患得之風爲好矣。

    其或違法循情陞遷者,隨卽駁正,銓曹色郞罷職、堂上推治事,捧承傳于吏、兵曹、兩司。

    」仍備忘曰:「兩司別無不計仕而陞遷之語,此條付標。

    」 ○備邊司啓:「潼關被圍時,先出城,逃走者,無論砲手與土兵,其中首倡之人,詳覈摘發,繩以軍律,以戒將來爲當。

    行會於監司、禦史處,何如?」傳曰:「允。

    逃走一也,而本道人,則本鎭充軍;京砲手,則限三年充軍,用律不同。

    且隻限三年充軍而已,則誰不爲跳城而走爾?似當更議。

    」 ○備忘:「當日西城近處,衆樂鍧奏。

    都中作樂禁斷事,曾有傳敎矣,似聞或有張樂宴樂,更加痛禁。

    至於衣服之奢僭,尤當痛禁,言于憲府。

    」 ○啓下宣武原從功臣九千六十人,傳旨:「國多難而靡定,爾旣宣力於重興,功無微而不酬。

    予乃推恩於原從,誕擧新典,式遵舊章。

    言念南寇之陸梁,緻有西土之播越;縱橫豺虎,慘見宗社之蒙塵,跋涉山川,忍說君臣之中露?天欲興唐,而父母拯己;人猶戴晉,而大小忘勞,幸戡亂而回鑾,遂策勳而銘鼎。

    惟爾卿大夫曁士庶人,或揚我武烈;或助我軍需,執殳驅馳,或有捐軀之士;提兵戰伐,或有獻馘之徒,悉錄於玆,永傳於後。

    惟輕惟重,分一時之功勞,爾子爾孫,享萬世之安樂。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下吏曹。

     ○啓下扈聖原從功臣二千四百七十五人,傳旨: 人臣效忠而戮力,本無大小之殊;王者賞功而酬勞,寧有貴賤之別?蓋率百王之舊,非循一人之私。

    顧眇末之寡躬,嗣艱大之洪業,綢繆迨未雨,念詎弛於侮予,憂懼若隕淵,戒恒存於臨汝。

    何圖賊虜之猖獗,未免神器之流離?幸賴皇威之遠揚,尙克寶命之無墜,斯不忘于修扞,用以紀夫旂常。

    惟玆卿大夫,越爾吏胥、下賤,或陪扈而奔走;或鞅掌而馳驅。

    凡係前後協贊之徒,悉皆載諸原從之列,爰擧盛典,用示寵章。

     ○啓下淸難原從功臣九百九十五人,傳旨: 仗義討賊,鹹効循國之忱,懋賞酬勳,何惜紀鼎之擧?無貴賤而竝錄,豈細大而或遺?眇予寡躬,叨主丕基,惟涼德未堪多難,恒懼臨淵而小孽,敢稔兇謀,反擬射日,豈徒國家之不幸?抑亦廟社之深羞。

    始雖遊魂於鼎中,終乃就命於機上,渠魁自殄,實賴祖宗在天之靈,大憝克淸,莫非臣民捍艱之力。

    玆從舊典,用答群功。

    惟爾臣僚,罔有大小,或能嬰城而守死;或能挺身而忘生,凡有協贊之勞,悉預原從之列。

    嘉乃心乃績,旣載旂常,傳之子之孫,永誓帶礪。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弘文館啓曰:「以禮曹啓辭:『元孫年已八歲,可以就學,其師友敎導之方,令儒臣,博考書啓。

    』事,允下矣。

    臣等考見諸書,則《大戴記》《保傅篇》曰:『古者年八歲,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

    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白虎通》曰:『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

    』朱子《大學》序曰:『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

    』《通典》曰:『唐永淳元年,立皇孫重昭,爲皇太孫,將置府僚,高宗召吏部郞中王方慶問曰:「前代故事,何如?」曰:「臣按《周禮》,有嫡孫,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亦不立太孫。

    旁求載籍,未有前例。

    」上曰:「自我作古可乎。

    」對曰:「今陞下肇建皇孫。

    創斯盛典,所以彰子孫千億之盛,福祚靈長之應也。

    」上悅,使方慶,詳考典故、官屬、員品,乃奏,太孫府置師傅官、文學、祭酒及長史、曹掾、主簿、管記、司錄以下,六曹從事等官,各加王府一級,上後頗以爲疑,竟不補授而止。

    』《宋史》:『淳熙七年,皇孫英國公,始就傅,詔置皇太子宮小學敎授一員。

    十二年:詔建魏惠憲王府,置小學敎授二員,以館職,兼充掌訓,皇孫旣長,趨朝謁,則不以小學名,而講習如故。

    』《皇明通紀》:『洪武十六年,徵耆儒鮑恂、全思誠、餘詮、張長年入見,恂等年皆七十餘。

    上喜賜坐,顧問者久之,竝命爲文華殿太學士,輔導皇太子及皇太孫,恂等固辭,賜勑放還。

    』《昭代典則》『永樂八年,賜皇長孫務本之訓,九年,封皇太子嫡長子,爲皇太孫,冠于華蓋殿。

    十一年,上命吏部、翰林院,簡求老成正大儒者,侍皇太孫,謇義、楊士奇共擧禮部侍郞儀智,上喜曰:「得之矣。

    」遂令侍太孫,授經。

    旣而,智以年老,薦其同鄕訓導戴綸,卽擢爲禮部給事中,侍從授經。

    』歷代敎導之方,各有異同,無一定之規,隻以書史中所現出者,抄錄以啓,商確折衷,惟在該曹。

    」傳曰:「知。

    言于禮曹。

    」 ○忠淸道按問禦史成晉善書啓: 臣按行州郡,廉問守令賢否及不法之事爲白乎矣。

    淸州牧使韓百謙,慈祥愛民,濟以剛明,斥去俗吏浮華之態,務行敦實之政。

    當此文敎頹廢之時,獨能以興起學校爲己任,公退之餘,每與諸生,講論經義,捐出公用餘財,廣貿經籍,使士子興起。

    沃川郡守張世哲,居官甚謹,自奉太薄,心存愛民,民心喜悅。

    瑞山郡守金順命,持身淸謹,爲政慈祥,一心愛民,民賴以安。

    林川郡守李愼儀,爲政寬和,民無怨言。

    牙山縣監姜克裕,恭愼奉職,民亦便之。

    忠州牧使辛慶晉,纔赴所任,已有善治之聲,而在任日淺,未敢輕議。

    尼山縣監黃宅中,居官履民,不成模樣。

    下吏乘時群起而作弊,百姓如在水火之中,又濫率成婚女子。

    恩津縣監李大河,別無病民之政,而濫率成婚女子。

    臣比到其縣,始爲出送。

    韓山郡守金興國,麤鄙近利,多行不義之事,經營生業於隣邑至近之地,十目所視,殊無忌憚之意。

    又濫率法外家屬,臣巡到其郡,則暫避近地,臣行纔過,又復率來。

    溫陽郡守柳德新,居官不謹,毀謗甚多,民有蹙額之怨。

    又濫率成婚女子,聞臣到界,始爲發送。

    報恩縣監申守淇,非但拙於居官,家在本縣至近之地,多有不美之言。

    公州判官尹趌,處事顚倒,刑罰慘刻。

    一度褒奬之後,便生驕恣之心,惟意所在,不顧事宜。

    州居故品官金得亨,有妾女子,許嫁於人,媒約已成,都事柳仲龍聞其富於財産,欲奪爲妾,其家拒而不從。

    趌欲悅仲龍之心,盡囚其家奴子,脅以官威,其家迫不得已,涕出而女焉。

    一道之人,言及此事,莫不扼腕而言曰:『朝廷無人,使守令,行胸臆至此。

    』鎭岑一縣,廢屬本州,蓋欲少紓民困。

    而趌視屬縣若秦瘠,屬縣所納柴草雜物,許令本州之民防納,縣民不勝其苦,見臣號泣,鹹願復立其縣,以免州人防納之弊。

    生牛宰殺,國法有禁,而臣巡到之日,公然以牛肉供具,臣不勝驚駭,卽命撤去,因廉問用肉之路,則皆貧殘人吏,不勝支當,至有破産逃走者雲。

    此外別無所聞。

     ○以洪湜嘉善爲左承旨,李善復爲輔德,樸齊仁爲刑曹正郞,南復圭爲慶尙都事,尹燧爲寧邊判官。

     ○邊備司啓曰:「所謂伊項、牛虛部落,爲賊爪牙,我國動靜,無不通於忽酋,潼關之變,此賊爲之向導雲。

    金宗得徵聚六鎭及三邑之軍,先爲掩殺,此必剪去羽翼,以爲漸圖件退之計矣。

    但自我境,抵件退,四息餘程,其間部落,叛附於忽賊者,亦有四、五處,必盡爲除去,然後行師,動兵深入,似非其宜。

    都巡察使徐渻想已進到,相與十分商確,務在愼重,毋貽後悔之意,急遣宣傳官,馳諭于監、兵使處,何如?」傳曰:「允。

    」 ○宣傳官羅德憲書啓: 臣三月二十六日,奉標信、齎有旨二度,九日至鹹興府巡察使徐渻處親授,四月初四日,又到行營節度使金宗得處,有旨親授後,因問潼關陷沒之狀,則兵使已爲推問被擄逃還土兵金鸞壽等三人及降胡洪吉等招內:「去三月十四日三更,降胡一人往在欲洞耳部落,聞忽賊大軍已到豐界,奔告于僉使,則僉使方與充軍馬應鬥飮酒,聞變,卽令軍卒,列立城頭,又許降胡等入城,相雜守陴。

    十五日昧爽,賊軍迫城,北門將土兵梁忠祥逢箭仆地,守卒潰散,賊徒多竪長梯,蟻附登城。

    僉使及土兵鹹聚西門,與賊摶戰,東西兩面,隨而空虛,頃刻陷沒。

    僉使逢箭,死於西門之內,城內外積屍相枕,胡酋洪耳及雜胡無數駢死,而賊軍則巳時退去。

    」雲雲。

    鍾城府使高敬民推問被擄人孫應福等八名招內:「去三月十四日,名不知藩胡進告內:『忽賊大軍,十五日來犯。

    』雲,而藩胡進告,視爲尋常。

    同日三更,降胡等不知其數,聚到于西門,欲入城中,卽開門許入後,忽賊大軍,未明圍城,降胡等所主北門,步兵踰越,以緻陷敗。

    僉使則不知去處,厥妾被擄於城中,而忽賊大軍則已入巢穴,隻三百餘騎,留住於件加退,將欲更犯。

    」雲雲。

    臣初五日,自行營馳到鍾城,躬自取招,則應福等所供之辭,前後無異。

    臣與鍾城府使高敬民,同往潼關,看審陷沒形止,則當初賊虜行軍出來處,鎭西、長城門外,豆滿江厚地灘、他乃灘、中島灘、望德灘四處,涉水長驅,兵馬蹴踏之跡,漲滿前野,而城四面,又有環匝之狀。

    自南門至東、北門外,田畝間數馬場許,多有屯兵蹂躪之跡。

    城西溝垓子五處,廣一尺許及東北邊垓子二十八處,廣三四尺許,抹木拔去,有竪梯登城之跡,而城北門,女墻一處半壞,別無頹城,塡塹之處,隻城西門內一角上,多有兩軍相搏之處,而赤血塗地,唯餘戰屍頹積之痕而已。

    死亡之人及僉使屍身,則已盡收瘞。

    潼關男女老弱,盡於殺戮之中,而孑遺僅存者,隻土兵十二名、京砲手四名、本道砲手六名、降胡八名矣。

    焚蕩所餘官穀,則皮雜穀竝六百十二石三鬥,府使高敬民,已爲搜括,報于巡察使處雲雲。

    官舍猶存者,司倉、衙舍、官廳,竝四十八間,城東門則隻有柱樑,而門闆則盡爲撞破。

    故,兵使令鍾城府,塞其東西北門,但開南門,以通出入之路。

    閭閻草家五戶及土幕四十四,半焚半存,其餘城中之物,盡爲灰燼,無憑可考,而所見慘惻矣。

     4月17日 ○辛酉,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凡闕內應直之員,雖有疾病,未遞直之前,曹中之事,不可推諉他人,又不可任意擅離。

    兵曹佐郞樸大謙,以年少新進之人,不思恪守法例,去二十九日,身在直房,偃然稱病,至於監軍單子,終不以入直懸錄。

    且內直郞官所受,禦押摘奸牌,事體至嚴,不容少慢,而大謙置於直房,無端出去,聞者莫不駭愕,請命先罷後推。

    近來佐幕之任,比平時尤重,不可不愼擇。

    全羅都事羅紉,迂拙未經事;黃海都事白大珩,素無名論,取輕列邑,請竝命遞差。

    」答曰:「允。

    」 ○忠勳府啓曰:「黃赫,其時資窮與否,亦無文書可考,唯事非久遠,故其時見知者,明言資窮,而陞堂上雲矣。

    兪大述之事,果如聖敎,故亦竝及之,以備聖覽,而其他陞超之人,或相參差,輕重不等。

    若曰隻陞一級雲,則超越者如是;若曰超雲,則元勳之子,而隻陞一級者,又如彼,臣等亦不敢取以爲明證,隻以所聞見,竝錄以啓矣。

    或者臆料,設賞雖有科級,而銓曹量加權衡,使之均適,故爲如是超陞之不同歟,則爵賞大典,不應若是其任意也,此亦所未敢知也,敢啓。

    」傳曰:「黃赫事,想必亦如今時之議。

    銓曹,或以爲過重,不無臨時隻加一資之慮,但旣設賞級於敎書,而秉論者操縱,則敎人爲欺人之物,於理遠矣。

    一時除職之高下,則非是大段,不足爲得失,而其所大關者,敎書明錄幾級,而違而不擧,則是敎書,爲欺功臣之書。

    若曰:『堂上以上,隻加一資而已。

    』則他日元勳以下之子,皆將爲混施之歸,更無一二等之分,酬功報賞,未免乖舛,決知其不然矣。

    大槪策勳論功,恩莫重焉。

    是故,父母、妻子,皆從其功之高下,與其身而爲之一視焉,今若勿論等級,隻加一資,則恐爲欠典,黃赫之事,未可以爲法。

    此非獨行之於一時,將爲永式於後日。

    予意,一依敎書,更爲回啓。

    」 4月18日 ○壬戌,《璿源錄》校正廳啓曰:「懷安大君芳幹及瑢伸雪與否,取考《實錄》事入啓蒙允。

    而日月已久,實錄廳迄未見現出之處,本局方書正草,以此停廢書役,極爲悶慮。

    大槪,瑢、芳幹、芳碩、芳蕃,皆是被罪之人,而久遠之事,雖未能詳知其輕重,芳蕃旣封撫安君;芳碩又爲昭悼君,其子孫,世襲爵祿,繼絶存亡,則似無彼此之異,而芳幹及瑢則無公家可考之文。

    臣等如此重事,處置爲難,令朝廷從速處置,俾無停役之患,何如?」傳曰:「允。

    」 ○傳于右承旨柳夢寅曰:「擇空日,儒生庭試,又命官講書。

    」 ○忠勳府啓曰:「本府之職,隻擧謄錄及故事,以備該曹參酌權衡之而已。

    考之謄錄,則略而不詳;參之聞見,則錯而不等。

    聖敎所及『或以爲過重,不無臨時,隻加一資之慮。

    』政是臣等所臆料者也。

    又有一事,尤爲近之。

    一人之身,旣參光國,又參平難者,及爵其子,則隻除一命。

    以敎書之意觀之,似當以光國之賞,初授職,又以平難之賞,或陞一二級矣,而此則不然。

    以是料之,當時銓曹,必慮過重,權其高下,量宜陞遷而已也。

    至於一依敎書與否,係是除拜大典,自有秉銓之臣,非勳司所敢與論,臣等隻以平日所聞見,備陳而已,敢啓。

    」傳曰:「令吏曹議啓。

    」 4月19日 ○癸亥,備邊司啓曰:「北邊自此多事,添兵之擧,必無歲無之,而繼糧一事,尤極無形。

    監司徐渻至欲貿穀於胡中,其急可知。

    今當發遣禦史,磨鍊事目,而江原道嶺東及本道,元來貧瘠,公私儲蓄,一樣匱乏,百計料理,未得其策。

    若不以本道公賤、私賤,竝除身貢作米,則難以補用。

    此一款,當入於事目中,而亦患其零星不敷。

    道內吉州以北,內需司奴婢身貢,似當除出一半,以爲助餉之萬一,而自下擅便爲難,敢稟。

    」傳曰:「北道之事,誠爲可慮。

    但自變後,宮中一應之用,隻靠內司奴婢之貢,內司奴婢,北道多在,如是除出半減,事勢爲難。

    無已則依平時例,以該司米換用。

    」 ○鹹鏡巡察使徐渻啓:「前日兵使金宗得遣虞候成佑吉,叛胡伊項、亐虛部落焚蕩事,先發後聞之意,貽書問臣臣傳令禁戒曰:『幾會不可失,而藩臣之義,當待朝廷分付,決不可興師越境。

    』臣到吉州,宗得又以曾聞忽賊再犯之奇,聚兵千餘,因此襲滅亐虛事馳啓,卽遣軍官止之,未到之前,先已動兵,屈挫叛胡,庶幾少伸前恥,極爲喜幸。

    臣之愚見,則目今所當討者,件加退。

    上年秋,聚兵待變,胡中傳言,當討件退,件退之賊,登山走避者,幾二十餘日,而我師終不出,胡中謂我?弱,易之如兒。

    因我師之憤;乘彼賊之驕,憑仗國威,冀灑邊羞,而今已興師機事已露,恐或戒備件退,而再謀侵犯。

    臣聞,自癸未以後,邊上以首級賞功,故生髮始燥之小兒,穿耳披白之老嫗,亦在旗顯之中。

    自古,爭戰雖極衰亂,未嘗不執訊受降,生殺、恩威,竝行於鋒刃擾攘之中。

    而我國諸將,不習戰陣,爭以多殺爲誇,非但乖天地好生之德,而使敵殊死戰,事甚乖宜。

    臣於前日,請討豐界之時:『諭降不從而後加兵,亂兵旣定,賊已投戈,則卽爲生虜受降,以活捉爲頭功;以獻馘爲次。

    』賞事約束,亦以其意,啓聞于朝,宜自朝廷,商量定規,知委各邊,使之遵奉施行。

    件退問罪之事,曾已累次陳啓,而迄今未奉明旨,趑趄中路,事甚狼狽。

    乞令備邊司,馳驛指揮,使決去留。

    」 4月20日 ○甲子,朝,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乍見都監所進冊,將以戚繼光新法,敎鍊武士,予不知兵,又不知古書,然此則知其不可也。

    兵無定體,亦無定制,蓋山川形勢之有異也;風土技藝之不同也。

    故有宜於古,而不宜於今者;有便於楚,而不便於齊者。

    膠柱而鼓瑟,未必爲峩洋之曲;學步於邯鄲,不免爲匍匐而歸。

    我國山川、風習、人心、物力,皆與中國不侔。

    乃欲以支蔓之節目、車乘之制度,敎鍊武士,以爲防胡之計,安知他日,不緻輿屍之兇?爲今日,都監之咎哉。

    兵家之書,非如詞人閑漫孟浪之文,一場談笑而止,大而國之成敗;小而人之死生,莫不於此焉係,可不懼哉?我國陣書,其法制號令,簡而安、約而備,合變奇正,如陰陽造化之不可測,敎鍊之書,無出於此。

    設使當用戚法,須與知兵宿將、廟堂諸宰,相議而定之,恐不可委之於一韓嶠,而撰出新書,便以爲是,而印頒於國中也。

    予見適爾如此,故言之,亦不知其如何也。

    言于訓鍊都監。

    」 4月21日 ○乙醜,鹹鏡兵使金宗得啓:「潼關見辱之由,詳細探問,備諳其狀,則皆由於水上叛胡之媒孽誘引,而向導先鋒者,都是伊項、牛項等部落及慶源境數三部落。

    如此嘯聚之徒,歸仰忽賊,作爲羽翼,我無問罪,益肆跳梁,隔江一帶,將爲賦壘,臣不得已先事伊項,以威水上藩胡。

    而慶源境夫汝叱隻部落,曾與忽溫相通,忽賊數三,方留其處,厥謀難測,此不示威,恐生一敵於腹心也。

    且慶源之胡,今與忽賊締結,信使往來,而見其潼關之敗,又生覬覦之心,倘或忽賊,連兵一時俱起,則殘鎭小堡,難保其無事也。

    且藩胡之性,可以威制。

    庚子夏,薄伐老土,至今無梗足爲明驗。

    臣休養精銳,待時以動,緻討慶源之胡,則水下藩落,亦自畏縮,莫敢先動,而忽賊出來,庶無相煽。

    件退問罪,亦不可少緩,而道裡相去百裡之外,淵藪盤據,忽兵留護,難可輕易擧事。

    故先除羽翼,以孤其勢,可以得志,次第擧事。

    時不可失,昧死以稟。

    」 4月22日 ○丙寅,朝,王世子問安。

     ○慶尙道淸道郡良女召史,生一男,翌日生女生男,一男卽死,娚妹生存,變怪非常。

     ○醴泉郡今四月初五日,自西北向東南,雷風大作,雨雹交下,兩麥枯損。

    木花時方立苗,盡爲枯損,無望西成。

     ○春秋館啓曰:「以大臣重建宗廟、宮闕啓辭,傳曰:『國初及成宗朝太廟、宮闕營建時,自初至終,凡一應公事,與夫傳敎、啓辭,無遺考出,不落一字,謄書作冊,一件入內,一件該曹上,以爲依據之地,然後更議。

    』事傳敎矣。

    國初及成廟朝營建時事,已爲考出,而其營繕節目,頗不詳盡,惟癸醜年景福宮修改之事,最似該備,故竝爲謄書投進,以備睿覽。

    」傳曰:「知。

    」 ○備邊司啓:「近因北邊有事,宣傳官絡繹於道路,此非可繼之事。

    監營以上,監司似已設撥,自北道限事定間,設立擺撥,以便遞傳,非有警重事,則勿遣宣傳官似當。

    」傳曰:「允。

    」 ○備忘記:「甕津縣令洪衍箕段,闕內各處所用末醬,專靠甕津內需寺奴婢身貢所納之太,而上年貢太,至今不納。

    今已節晩,雖或追納,不得造醬,緩慢之狀,極爲駭愕。

    先罷後考。

    」〈史臣曰:「堯以不得舜爲己憂;舜以不得禹、皐陶爲己憂,則堯、舜之治,急先務而已。

    至如末醬,細微之事,有司存焉,豈必勞聖慮,而下玉劄乎?」〉○以成以文爲大司諫,黃是爲兵曹參議,金大來爲舍人,黃緻敬爲南原府使,李慶祺爲軍資正,金文輔爲兵曹佐郞,李德溫爲侍講院文學,崔弘載爲全羅都事,兪濯爲黃海都事。

     4月23日 ○丁卯,鹹鏡北道兵使金宗得啓:「忽賊出來無聲息,件退留賊,或雲三百。

    元居胡,幷將千餘,而待其忽軍,相與作賊雲。

    如此草長之節、夏月之時,待變等事,不可不戒嚴。

    臣精抄營下軍士,仍留行營,防禦使鄭沆率兵已到鍾城,北關軍兵徵集,分防各處,以備不虞。

    」 ○備邊司堂上李時言啓曰:「臣前往竹州山城,與防禦使李光嶽,設砦便否,眼同看審,則城子周回之中,自東至西,山脊陟起,狀如伏龍,城之南北,則皆是溝壑,彼此不得相望,如或受敵,變生倉卒,亦不得以時相救。

    故,府使李惟弘欲設砦於山脊,爲主將駐箚指揮應變之所,而若城之左右不利,則預作壘,輒入收保之計,此乃陣法內圓陣之義也。

    宜從本州所報,創爲新制,允爲便益。

    城役則依倣倭制,城身已畢,隻餘北門基址三十餘把,時方設築,東南兩門,欲爲蓋瓦。

    城堞則據險處不築,受敵最緊處,欲爲燔甎營築,故未及始役,而開月念間,似畢雲矣。

    」 ○獻納尹讓來〈大司諫成以文、司諫李德泂。

    〉啓曰:「舍人金大來,爲人浮薄,且無行檢,今授本職,物情皆以爲未便,請命遞差。

    義禁府都事金應翼,爲人愚妄,不合王府之官,請命遞差。

    」〈大來爲人麤暴,喜言人過,無忌憚。

    〉答曰:「依啓。

    」 ○承文院啓曰:「臣竊考,啓下禮部所送題本、奏本、表、箋,式樣刻本各一本及禮部咨文一道,題本則本國所素不用,奏本則當依式樣施行。

    至於表、箋則舊例,擡頭四行,今次刻本式樣則三行,格數多少則舊例二十字,今此刻本式樣則十八字。

    今以禮部咨內事意觀之則有曰:『該本部,於本年三月內,照依《大明會典》,復行刊布,緣未題請亦未刻有朝鮮式樣。

    今該國表、狀,其擡頭體式,當照本部刻本式樣,參酌遵行。

    至於表、箋、咨文內所撰之文,該國亦當一遵舊例,不宜經述,刻本頌詞。

    今該前因合將刻定題、奏本式及表、箋式樣頒給。

    』以此觀之,咨內隻擧擡頭體式,不及於字畫細大、字行格數多少、紙樣短長廣狹。

    擡頭則當依刻本,自今爲始,用三行,字行格數則今次刻本『字行則至於九;字數則至於十八』非必以九行、十八字,乃以爲表、箋定式也。

    特於刻闆之際,冊子模樣,適然如是,不可遽以爲例。

    至於舊例稱『稽頭稽首』而刻本稱『稽首頓首』舊例稱『仰天望聖』而刻本稱『瞻天望聖』舊例『無任』之上有臣字,而刻本無臣字,舊例禦前稱『欽惟』而刻本稱『恭惟』舊例千秋稱『恭惟』而刻本稱『敬惟』舊例書大年號日月,安寶其上,副本外面,黃綾衣上,隻書表副二字,安寶其上,而刻本不書大年號日月,又無踏印之例,舊例付籤,而刻本亦無付籤之規,舊例慈聖、中宮有狀,而無表,刻本俱有表,今後冬至,亦宜有表文。

    如此等處,竝依刻本施行,咨文擡頭,亦以三行爲式爲當。

    大槪此事與舊例有異,而天朝許令省直,一體施行,極爲榮幸。

    不可不遵奉施行,宜令禮官,講而行之,敢啓。

    」傳曰:「允。

    」 4月24日 ○戊辰,朝,王世子問安。

     ○春秋館啓曰:「曾因禮曹啓辭,元孫就學前例博考事,有傳敎,故試考先王朝《實錄》,謄書入啓矣。

    今者更考《實錄》,則入學一款亦有之,別錄一單以啓。

    」〈錄在世宗三十年八月日。

    〉傳曰:「知。

    」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前日赴防砲手妻料事,言之則卽爲題給雲。

    而今日赴防砲手等,訴以妻料或減半、或趁不題給雲雲,赴防人妻料,不可不準數趁給,言于該司。

    」 ○禮曹啓曰:「承文院啓辭:『題本、奏本、表、箋式樣刻本,新舊異規等行節目,宜令禮官,講而行之。

    』事,允下矣。

    今此刻本,已經禮部題、奏,刻定體式,着令通行,仍頒給各樣刊刻,則自此以後,但當遵依施行,無容別有他議。

    其中刻式樣,與舊例不同,而應改處,自承文院,已爲逐節具啓。

    但皇太後殿舊例稱『慈聖宣文明肅貞壽端獻皇太後陛下』而刻本則『慈聖』之上,有『聖母』二字,中宮殿舊例則稱『中殿殿下。

    』而刻本則稱『皇後殿下,此二款,亦在當改之例。

    至於表、箋刻本,獨用印劄形體,一如尋常冊子,與題本式樣有異,未知中朝所用題、奏、表、箋式樣,若是其不同。

    而旣無頭辭,又無末端大年號日月,其的用印劄與否,亦不可知。

    且凡別例陳賀與謝恩規式則不載刻本,尤不可斟酌爲之。

    表、箋一款則今難一體遵奉,或雲:『表、箋式樣,姑且仍舊磨鍊,更將未曉曲折,咨問禮部,明白停當然後,竝爲遵照,亦未爲晩。

    』雲。

    大槪承文院,專掌事大文書,而大臣所在之地,令承文院,將各項事意,反覆商確,稟裁施行,何如?」傳曰:「允。

    」 4月25日 ○己巳,朝,王世子問安。

     ○鹹鏡按問禦史李廷馦馳啓:「會寧府使沈克明馳報:『今四月十五日,忽賊騎兵五百餘名,府境煙臺近處住胡伐大伊部落圍抱相持,府判官,率砲、射追擊次,賊將等由淺灘,分衛突入,良久交戰。

    乘白馬前鋒胡一名,射殺落水,奪取白馬,藩胡土屎乃等草間隱伏,乘其退北尾擊,射殺五名、生擒二名、馬八匹、甲冑幷七部,掠得領來。

    上項賊胡等,篤所及伐伊大等部落,幾盡焚蕩,牛馬財畜,無遺搶奪,越邊相望之地,結陣不散,整齊軍兵,時方戒嚴。

    」 ○鐘城府使高敬民馳報:「藩胡攄隻舍言內:『卓鬥,勇軍五十餘名,入送于件退,鐵甲十部、馬百餘匹,前後偸來,忽賊騎軍一百五十餘名,今月初七日,已到件退,時方造作長梯,同卓鬥部落及朝鮮某處,作賊計料。

    忽賊狃於得利,不無再犯之患。

    』」 ○巡察使徐渻馳啓:「金宗得牒呈:『柔遠鎭境深處胡人,自忽溫出來言:「件退,曾留騎軍三百餘名,又騎軍一百五十餘名,今已到件退。

    」雲。

    』當此農民布野之時,聲息如此,衝東擊西之患,極爲可慮。

    會寧、穩城諸胡,皆懷貳心,稍稍撤去,水上、下三百餘裡,當盡爲添防,兵分勢弱,糧亦垂渴,將來之憂,極爲危急。

    」 ○備忘記:「非但中原一路饑饉,驛路凋弊,輸轉爲難。

    我國北方,逆胡憑陵,兵食方患不繼。

    此時每用貿易,爲尙方、內局則不得已者外,今當減削。

    諸司貿易,亦可自外減數,至如濟用監、工曹貿易,則可全減。

    其中工曹黃金,則前者布民訴之,似不可減,其應給價物,以布子、把參計給,其所減木綿數,則一一打算,別爲書啓,當送于北道,言于戶曹。

    」 4月26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王世子誕日。

    政院、玉堂、大臣二品以上、六曹堂上,問安。

     ○禮曹以王世孫輔導事啓曰:「臣等謹按弘文館、春秋館考啓,歷代皇孫、我朝元孫,講學輔導之方、名號封拜之規,明有典禮,在今俱有可據,惟當擧而行之而已。

    典禮詳略,代各不同,以一時有司之見,未敢擅便定奪,伏候聖裁。

    啓,世子之子,自當爲世孫。

    但世子且未受命,名號之封,姑議後日,先出講學人員,以爲輔導之方。

    」 ○黃海道按問禦史李志完啓曰:「臣伏承按問之命,巡審海西一道,戰亡人妻子護恤及逃唐兵刷還等事,一依事目施行,而其中守令賢否、不法及民間疾苦等事,則非瞥然行過,所可得其實狀,故依事目,簡其騶從,出入村閭,或參以聞見,詳加査覈,逐條書啓。

    平山府使康復誠,氷蘗律己,恪勤奉公,革祛百弊,愛民如子,治績甲於一道。

    康翎縣監李夢亮,持身淸苦,衙屬極簡,修城繕塹,常若對陣,至誠愛民,頌聲盈路。

    新溪縣令尹瑂,處事明密,吏畏民愛,善治之聲,藉藉人口。

    瑞興府使柳澈,恣祥愛民,賦役均平。

    延安府使李巖,政尙剛明,吏不敢欺。

    長淵縣監南以興,以年少武夫,銳意治民,頗有聲績。

    文化縣令林懽,雖無大段失刑,而成婚子息,冒法攜挈。

    海州牧使金尙寯,剛明勤幹,官事日修,而法外濫率,人皆言之,臣詳加訪問,則還出送雲。

    察訪率眷,國法所無,靑丹察訪權鶴,復蹈前日具崇之轍,濫率眷屬,多貽驛卒之弊。

    鳳山郡守樸東彥,性騃令弛,百事俱廢,加以近日病不坐衙,吏緣爲奸,民受其弊。

    白川郡守李惟義,才踈政拙,號令顚倒,凡有作爲,人輒譏笑,賦役不均,闔境怨咨。

    此外守令,則或莅事日淺、或爲政平平,得失無聞矣。

    」啓下吏曹。

    吏曹回啓論賞、罷黜之意,啓依允。

    康復誠加資;李夢亮陞敍;尹瑂、南以興,各賜表裏;柳澈、李巖,前已褒賞,故待後日。

    禦史書啓中,民弊一件:「海州,辛醜以後,步兵物故七十名,流亡三百十一名、此外如納粟。

    老除、他役投屬、山城募入,各項有頉,亦至二百餘名。

    而該曹嚴立科條,旣定自戶充立之規,又開解由憑考之法。

    守土之官,急於奉行,戶保中如有一人之時存,則流亡價布,竝爲督徵;戶保俱無,則勿論遠近,侵徵族隣;族隣流散,則延及於族之族、隣之隣。

    孑遺殘民,自己身役、戶役、田役,猶不能勝當,族役、隣役,又何以堪支?流移轉徙,將至於闔境空虛,誠可寒心。

    黃海一道二十三邑,均有此弊,若無別樣變通之規,則軍民無按堵之期。

    令該曹,詳盡査覈,久遠流亡、物故,各項有頉人價布,一一蠲除,俾蒙一分之惠,宜當。

    」 ○備邊司啓曰:「伏見徐渻、金宗得等狀啓,件退之賊,來犯會寧境內住胡伐伊大、篤所兩部落。

    接戰曲折,雖有詳略之不同,大槪得利潼關之後,留兵於件退,出沒侵軼,使我疲於奔走,其爲兇計深矣。

    必須添兵列鎭,倍加隄備,庶可支撐。

    但六鎭見糧匱竭,目前接濟,極爲無形。

    加以農民輟耕荷戈,無望秋成,前頭繼餉,尤極可慮。

    前日啓下,平安道砲手及黃海、江原、京畿武士等,更爲催督,急急入送爲當。

    此外雖或加抄精軍,鱗次入送,而本道糧餉,未及措置之前,數多添兵,恐非得宜。

    姑令兵曹,更抄二百,預令裝束,徐觀事勢,以爲處置爲當。

    督運禦史,已爲差出,數日內,當爲發送。

    但自江原嶺東,北道道裡絶遠,禦史一員,往來兩道,動淹時月,時急之事,必至遲滯,加出一員,何如?」傳曰:「允。

    北道足食爲先,而道路險遠,未易船運。

    雖運不敷,若多入綿布,貿換於彼我地方,一以爲軍民之衣;一以爲兵糧之用,兵、戶二曹綿布,可以連續入送,他不暇計。

    然所儲無幾,多辦木綿之策,本司商議措處。

    或依調度使例,差官於外方,設策參酌施行。

    且我國城子,惟務廣闊,不務堅壯,又不據險,有同燕壘,華人見之者,無不拍手而笑之。

    潼關陷城時,賊胡用長梯,逾越雲,城而逾越,其高卑可想。

    聞,會寧城中無井泉雲,豈有無水之城,可以禦敵之理乎?當初,設鎭,所未曉矣。

    倘或被圍,不待攻城,而自不保於數日之內矣,虜知之,常有淩侮之志雲。

    趙儆曾爲本府府使,必能詳知,可招問商議。

    或令深鑿城中諸處,猶不能得焉,則寧爲移鎭,毋貽後悔。

    且觀賊勢,似非零賊狗偸之比。

    分兵出沒,使我不得耕農;又撤藩籬,使我有齒寒之患然後,長驅數萬之衆,雲屯蟻附,肉薄登城,以我殘城弱卒,不知何以待之。

    六鎭要害之地,如有山城,可以設鎭據險。

    苟得形便一二處,雖十萬之虜,無能爲矣,亦當議處。

    」 ○備邊司回啓曰:「北邊繼餉,爲今日第一急務。

    依聖敎,以綿布換貿於彼我地方,可以得穀。

    兵、戶二曹所儲木綿,一切勿用於不緊之處,連續入送本道,使之貿穀,以資軍食,果爲便益。

    先將二曹各二十同及黃海兵營木綿十餘同,以救目前之急,仍令二曹,多般措備,鱗次入送爲當。

    如各道災傷贖木及司憲府、刑曹贖木,雖似零星,亦須一一收合啓下,知委下送,以爲補用之資。

    差送京官於下三道及黃海道,別爲事目,如募粟之例,方便措得,亦無所妨。

    且我國城子,不爲據險,務廣闊、不堅壯,誠如上敎。

    會寧城子,周回甚廣,內無井泉,其於守禦,似爲齟齬。

    今與趙儆相議,則本府在高嶺、甫乙下兩鎭之間,實是要衝控制之地,決不可移設於他處。

    但城內,昔時則民居稠密,今則隻有六七十戶,若不多添客軍,難以守城,就東邊空闊處,斟酌進築。

    且西門外有大川,距城僅數十步,若鑿渠引水,設砲樓於川邊鬥絶處,於其兩傍,高築羊馬墻,則臨急可以汲用,似無所患雲。

    新府使下去時,以此意言送,使之商議於監、兵使,審察地形,急急啓聞,以憑議處爲當。

    今此忽賊,布置有計慮;行軍有紀律,恐非前日零賊狗偸之比也,將來之憂,誠爲不細。

    潼關號爲堅城,而一夕見陷。

    近因往來宣傳官聞之:『壕塹淺,而不爲修設;抹抶木踈短,而不爲改排。

    』雲,以此推之,其他列鎭,槪可知矣。

    虜若擧衆薄城,則得免陷敗難矣。

    六鎭中最爲要害之地,設築山城一二處,以爲據守之計,似合事宜。

    令監、兵使,相度形便馳啓後,更議處之爲當。

    且列鎭,今方添兵,使待變之暇,修補城子,深鑿壕塹,凡可以隄防此賊之具,無不整理以待之意,下諭監、兵處,何如?」「允。

    」 4月27日 ○辛未,昭憲王後忌晨。

     ○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