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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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外,仍存爲當。

    名曰終始扈從,故有功者,或入於付標中。

    大臣可量處。

    「承勳曰:」海豐君父子,磨鍊三等,而公論皆以爲三等曖昧雲。

    海豐君父子,奉廟社主以行,將埋置於開城府時,順寧君,以埋置廟社主爲未安,故海豐,終始奉行矣。

    「上曰:」此亦可爲。

    當其時,他宗室,皆不在,而此獨不避危險,奉行廟社主,非他人之可比也。

    然至當爲之可矣。

    「德馨曰:」臣等之意,磨鍊單字時,與元勳,已爲議定,今無他意,但以外間,有一種議論,謂當初倡義者,有可爲而不爲者。

    此乃金千鎰也。

    爲此亦有上章之人。

    臣等之意,千鎰,節則可,無摧鋒之事。

    但初到江華,遂通西路。

    此則不可謂無功也。

    「上曰:」大臣等可量處。

    「永慶曰:」千鎰,褒節則可,而至於錄勳,則未知其可也。

    「德馨曰:」洪季男亦有勤勞,而別無表表之功,故初不爲之,外間皆謂,若爲他人,則此人不可不爲雲矣。

    「上曰:」然則此外亦無可爲者乎?且有功者,雖或未入於錄功之中,若以規外言之,則生者或升職,死者或贈職似當。

    此乃平日所思之言,故敢及之。

    今日須磨勘速定。

    「須臾罷黜。

     ○德馨等,引對後啓曰:「臣等上年等第磨勘入啓時,已爲反覆商確,磨鍊以啓。

    今者,更爲會同參詳,別無異儀,但其中,沈喜壽、柳夢鼎、李希得、金應鍼,上年刪去事,已爲啓下,而未及付標,鄭運、洪汝栗、李奉貞,其時有收錄之命,而亦未及付標,故今始追書矣。

    申點、李元翼、崔興源、權應銖、金時敏、李廷馣、李億祺、黃璡、權晫,旣有榻前傳敎,竝爲仍存。

    宋言愼,亦是當初特命收錄之人。

    同是恩命,何以爲之?宋康高曦,中路除郡守,不得入義州,論以非終始扈從而減去,則似冤。

    何以爲之?武將則俱是一般之人,其中或取或捨,事不妥當。

    如欲奬勸戰士之心,則似當仍存。

    但李守一,比諸人,尤似輕歇。

    此人減去何如?恢復之功,全在於天兵,則譯官竝不收錄,不無冤悶。

    何以爲之?司謁鄭京信事,則旣達於榻前,無論其任之眞假,但取其勞苦,則此人亦何以爲之?敢稟。

    」答曰:「宋言愼、宋康、高曦,仍存爲可。

    鄭京信,若然則亦可收錄。

    譯官事,誠亦有勞,但臺諫之論,亦可採用,譯官錄於原從一等,似當。

    」 ○李德馨、柳永慶又啓曰:「臣等俱非自京扈從之人,難以等論於扈從之列。

    又別無分寸可紀之勞,而當初元勳磨鍊時,誤爲提出收錄,臣等每切慙恧未安之至。

    及公論重發,攻議之後,臣等坐而磨鍊,減改他人,而仍存自己之名,誠所不敢。

    設使見改者聞之,則其以爲當乎?臣等於榻前語及之時,勢難開口仰達,悶默而退,必減改,然後臣等愚分,乃得安心。

    不勝惶恐悚悶,敢啓。

    答曰:」義不可辭。

    宜勿辭。

    「 ○以李光庭〈性拙才短,臨事多泥。

    〉爲判敦寧府事,韓孝純爲吏曹判書,許頊爲戶曹判書,李弘老〈屢進私獻,多被寵擢,交結非人,排擯爲事,而亦自敗露,爲一世唾鄙。

    何足觀哉!〉爲忠淸道觀察使,樸顔賢爲藝文館撿閱。

     2月21日 ○壬寅,政院、玉堂問安,傳曰:「平安。

    」 ○房啓曰:「自上久在調攝之中,下情之悶鬱極矣,昨日出接臣僚,其爲喜悅,何可勝言!但日候適不調,久禦外殿,恐傷玉體。

    臣等區區之慮,不能自已,敢來問安。

    」答曰:「平安。

    」 ○賓廳啓曰:「錄勳等第,旣已磨鍊啓下,褒賞諸事,都監自當照例稟定矣,但此時物力蕩竭,宗廟不復,國家大事,亦未成模樣。

    豈可不量時勢,謂以舊規,而不爲之裁損乎?其中奴婢,則各司各官,率多殘破。

    官使奴僕,不給目前田結,則經費及軍餉,亦患難繼。

    此二者,尤難擬議也。

    書名紀績,恩固渥也,凡幹賞與之物,雖欲頒給,而勢不可得,則必須盡爲裁損,庶不至傷費。

    臣等。

    參酌時勢,不得不仰稟。

    」答曰:「豈全不爲之?減爲可矣。

    」 ○慶尙監司李時發啓:「尙州牧使黃洛,以秩高守令,不念分憂之重,怠慢職事,其於軍務,尤甚疎闊,而身有疾病,久不坐衙,官務廢曠,一境怨咨。

    爲先罷黜。

    本州以鎭管重地,守宰數易,漸爲棄邑,誠爲可慮。

    春汛已迫,軍務甚急,十分可當人,極擇出差,刻日下送事。

    」啓下吏曹。

     2月22日 ○癸卯,朝,王世子問安。

     ○平山浦萬戶趙繼宗上疏: 臣遭時不幸,母死七年,尙未永窆,乃人子中罪人,而莫大之不孝也。

    臣以獨子,又無姊妹,母死之時,不得相訣,母死之後,又未得服喪,加以未葬者七年。

    若失時,則母之骸骨,永爲塵土。

    終天之痛,曷有其極!臣受國厚恩,所當奔走國事,死而後已,又以風和待變之時,邊將赴任,一日爲急,而私情切迫,冒死陳達。

    臣旣不孝於親,又不忠於國,微臣之罪,萬死無惜。

    伏願聖慈,哀臣罔極之情,特許移葬。

     啓下兵曹。

     ○功臣都監啓曰:「功臣等第,已爲磨鍊,會盟祭,令觀象監,四月望間,吉日推擇設行,而舊例,功臣付處,盡奪告身,永不敍用人及各道監、兵、水使、守令、僉、萬戶、權管,遠道居生新舊嫡長,竝計來參。

    擇日卽時,將爲移文知委矣。

    今日與大臣同議,則舊例雖如此,而南邊受任將官守令,如慶尙左兵使金太虛,、密陽府使鄭起龍、順天府使奇孝福,朝夕待變,平安兵使李時言,則雖不如南邊,亦係西門重任,幷難召來。

    原從功臣錄券頭辭、會盟祭文,依前例,令弘文館製述入啓,各功臣敎書,令藝文館刻日製進啓下後,依前例,大提學仕進,都監擇用何如?」傳曰:「允。

    此亦重事。

    平安兵使,則今虞候守營來參。

    」 ○平安道推刷兼試才禦史趙廷堅啓:「龍川郡守黃廷祿,年老衰敗,委政下吏,兼且到處挾娼,因緻重病,臥不行公,推刷重事,照管不得,至今無一名現出。

    黃廷祿罪狀,朝廷處置。

    寧遠郡守李惟直,厭憚殘邑,陰圖罷斥之地,推刷一事,全不擧行,極爲可惡。

    幷量施責罰,以警其餘。

    」啓下吏曹。

     ○承文院啓曰:「世子冊封奏請事,先移咨遼東督撫,本國奏文?去之時,督撫衙門,一倂具奏天朝,方有處置。

    以此度之,遼東入送咨文,當急先磨鍊入送,稍待遼東轉報,督撫査考議奏,然後奏請使隨後發行可也。

    今文書尙未議勘,事勢極爲窘迫。

    竊念此行,非節日及期之比,不必拘於前定之日,而文書反覆詳議勘定,庶無未盡。

    令該曹酌量,退定日期何如?」傳曰:「文書非難。

    大事退定未穩,然姑依所啓。

     2月23日 ○甲辰, 萬曆十九年六月日,朝鮮國王李諱,奉復日本國王殿下。

    使至獲審,體中佳裕,深慰深慰。

    兩國相與信義交孚,鯨波萬裡,聘問以時。

    今又廢禮重修,舊好益堅,實萬世之福也。

    所有鞍馬器玩、甲冑兵具,名般甚夥,製造亦精,贈饋之誠,藑超尋常,尤用感荷。

    但奉前後二書,辭旨張皇:『欲超入上國,而望吾國之爲黨。

    不知此言,奚爲而至也。

    自弊邦言之,語犯上國,非可相較於文字之間,而言之不酬,亦非交隣之義,敢此布露,幸有以亮之。

    惟我東國,卽殷太師箕子受封之舊也。

    禮美之義,見稱中華,凡歷幾代乎?逮我皇明,混一區宇,威德遠被,薄海內外,悉主悉侍,無敢距違,貴國亦嘗航海納貢,而達于京師。

    況敝邦,世守藩封,執壤是恭,侯度罔愆,故中朝之待我也,亦視同內服,赴告必先,患難相救,有若家人父子之親者。

    此貴國之所嘗聞,亦天下之所共知也。

    夫黨者,偏陂反側之謂。

    人臣有黨者,天必殛之。

    況捨君父,而黨隣國乎?且丁未接遇之違例,雖未詳其故,而事在已往,時亦異代,非百世必報之怨,而大王新立未久,謂宜安靜鎭撫之是圖。

    豈可以小謀大,妄動幹弋於天限海塹外哉?嗚呼!伐國之問,仁者所恥。

    況於君父之國乎?敝邦之人,素秉仁義,知尊君父,大倫大經,賴以不墜。

    今固不以私交之厚,而易天賦之常也,豈不較然矣乎!竊料貴國今日之憤,不過恥夫見絶之久,禮義無所效,開市不得通,不得幷立於萬國玉帛之列也。

    貴國何不反求其求,自盡其道,而唯不臧之謀是依?可謂不思之甚矣。

    二浦開路之事,在先朝,約誓已定,堅如金石。

    若以使價一時之少倦,而輕改久立之成憲,則彼此俱失之矣。

    其可乎哉!不腆土宜,具在別幅。

    天時極熟隻祈若序萬重。

    不宣。

     ○日本國玄蘇,遺金光書曰: 餘按《倭史》曰:「人皇第七代孝靈帝四十五年己卯,秦始皇卽位。

    旣而好仙,就日本求長生不死藥。

    日本又就求五帝三皇書,始皇送之。

    後二十五年,始皇焚書坑儒,故孔子全經,存于日本爾。

    餘以謂,日本所通用文字,纔有四十八,稱之曰假名。

    國人先是,未視中國書,豈得輕下觜解意乎?空韞櫝藏之而已。

    後至應神帝時,就百濟國,求博士、傳經史,無貴無賤,通習中國文字、佛經、儒敎、諸代百家書,次第相逐來,人果知儒有五常,佛有五戒。

    日問月學,遂作文明之國。

    於是,中國指日本爲東方君子國,寔華也。

    及其季運,國屬艱虞,公戰私鬪,抛文籍、業幹戈者,一百餘年于玆矣。

    不知中國之貴,不覺善隣是寶,君子之國,變作猛獸之國。

    爪長牙利者,興盛;爪短牙鈍者,喪亡。

    可慙焉、可悲焉。

    近來有平秀吉,始不知何名,身長田畝之間,氣淩雲漢之外。

    國王聞其爲人,召換衣冠,一日九遷,領關白職,而伐一百年不庭輩,戰必勝、攻必取,六十六州,不日臣服矣。

    於是南海諸嶼,或遣使臣獻方物,或付商客送地産,可謂草木亦識威名者也。

    一朝。

    命義智曰:」聞昔朝鮮,差信使過海,前有鄭後有申,人稱美二使曰:『使哉!使哉!事猶在耳。

    可尙焉哉!邇來日本差使,朝鮮闕使者久矣。

    汝超海誘使,復舊可也。

    「是以己醜,義智身自超海,餘及調信亦從後,廷議紛然,不能速訣。

    翌年庚寅,以義智爲南鍼,黃金許三使過海,又其翌年辛卯,餘及調信,護送三使超海,同年秋八月歸國,翌年壬辰,果及大亂。

    籲!是誰愆乎?二使過海,而隣交不絶者久矣,三使過海,而隣交已變者速也。

    蓋所見如何如何?今也孔子、盜跖,共塵埃,不足強論可否,束高閣焉。

    吾槐門家康公,任大閤秀吉遺命,多年乞和於貴國,貴國未示諾不諾之事,隻賜義智及調信報章,必好事緩、嫌事急。

    想是以大器晩成也,孰謂之非乎?雖然,義智及調信,決不知畢晩成功,而爭得抑留猛獸超海乎?其故何也?拙匠剌指出血,大器果不成。

    成則義智及調信,罪科難免。

    足下久作客,熟知日本時勢,凡所見聞,不遺一毫。

    請稟諸閣老,自作信使過海,爲和交之驗。

    乃是足下,忠于貴國者,莫大焉。

    餘所思在玆。

    但足下意,祖二使耶?祖三使耶?倂在眼中而已。

    古雲聞淸商而謂之角,非彈弦之過也,聽者之不聽矣。

    見和璧而名之石,非璧之賤也,視者之不明矣。

    愼之愼之。

    籲!人之與人戰者,是重義而輕命也;與禽獸戰者,是非勇而忘逃也。

    是亦能辨之。

    餘年近者稀,餘命有幾乎?治亂興亡,雖不關泉下人爲憂,兩固蒼生之憂,而雲爾。

    憐察。

    樸壽永鄕語未悉通,因此手自錄呈床話,煩靑眸。

    且知年老眼昏,慙汗。

    李閣老及全僉知,共辱識荊於千裡之外,其亦以是言之。

    』〈李閣老,乃李德馨也。

    往在辛卯年,爲宣慰使。

    全僉知,是全繼信也。

    今爲慶尙虞候,每賊使來,必與之接遇者也。

    〉 ○功臣都監啓曰:「傳曰:『賞賜前例,欲知之,考啓』事,傳敎矣。

    賞格前例,上年七月,伏承傳敎,取忠勳府謄錄及民間餘存功臣敎書軸,就其見存者,其時卽爲書啓矣。

    今則等第已畢,褒賞諸事,?承傳于各該司,則該司自以所掌,照例稟奪施行,乃是前例,故如是入啓矣,今承傳敎,上年書啓前例及其時啓辭,更爲書啓。

    敢啓。

    」傳曰:「知。

    」 ○功臣都監啓曰:「忠勳府謄錄據,會盟祭參入人員,已爲啓下矣。

    謄錄內,隻據府處、盡奪告身、永不敍用。

    人旣擧付處,則門外黜送人員,自當來參。

    如竄謫徒流人及削奪官爵、削去仕版人員,幷參與否,令各該司,照例定奪施行。

    且外居功臣及嫡長應參人員,堂上以下,則自都監,移文本道,使之上來,而宰列之人,則似當下諭上來。

    且佐翼功臣會盟軸內,王世子、王子,幷參會盟祭。

    敢稟。

    」 ○備忘記曰:「唐官適來在京。

    若使此唐官數人,托爲在京天將所送差官,下去于釜山,與橘倭語,若問來到曲折及賊中消息者然,則賊得見唐官,疑天將在京,天兵猶駐防守,足以自讋奸謀,有多少好意。

    兵,詭道也。

    兵固有虛,而示之以實者。

    第恐唐之不我聽矣。

    然此行,別無所爲,隻與之言語而已,則雖遼東禦史知之,固無所妨。

    且唐人之性,愛錢,圖之不難。

    況其中,亦有以偵探賊情,持咨文來者。

    此機極重,宜熟慮之。

    」〈時,謇軍門管下逝,府差官,適來在京故也。

    〉〈史臣曰:「人君行事,貴在信義。

    其用謀,何可輕也?欲其取威於賊,當盡自治之嚴。

    何必籍唐官數人之力耶?夫先施作謀,而欲取信於狡黠之賊,是非徒詐謀之自行,抑且敎賊以詐謀也。

    彼之取信,胡可得也?堂堂聖智之主,如彼用謀之不信,而自謂其長計得慮,惜哉!」〉 2月24日 ○乙巳,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往年,欲令惟政,接應倭使,且議觀勢入馬島,詗探賊情矣。

    孫文彧,往天朝未還,而賊使方到邊上。

    其間如有緊急策應之事,則不可獨委於全繼信等。

    近聞惟政,來在關東。

    給與快馬,星火上送事,江原監司處,發馬行移何如?」傳曰:「允。

    」 史臣曰:「陋矣,廟堂之謨也!讎不復於九世,兵未訓於十年。

    悠悠泛泛,玩愒度日,一遇賊使,相顧罔措,使緊急策應之事,任他幺麿緇髡之手乎?是果謂謀國之有人手。

    堂堂備局諸公,反不及一惟政之謀,至使傳馹趣召,以此而爲禦賊之長策?平時,高坐廊廟,當若如此,臨急,孰肯出一謀計,而捐軀死國哉?是謀國者,獨惟政一人而已。

    嗚呼痛哉!」 ○琉球國中山王世子尙寧,移咨文,送絹四十端、土扇貳百把。

    〈時,我國使臣,賀冬至節,到北京。

    琉球亦預此班,仍送此物。

    蓋使臣回還時齎來也。

    〉 2月25日 ○丙午,朝,王世子問安。

     ○都摠府啓曰:「昨夕初昏,禁軍六七人,聚集于本府墻外,高聲喧聒,招緻本廳行首掌務問之,則兼司僕將車殷輅,離其直所,出往他處,故兼司僕等,任意徘徊喧聒雲。

    以主將離所,使其管下之軍,亦爲離所橫行,以緻禁衛不嚴,極爲寒心。

    請車殷輅推考,以嚴禁衛直宿。

    」傳曰:「允。

    」 2月26日 ○丁未,朝,王世子問安。

     ○議政府領議政李德馨箚子曰: 伏以,臣之不可參勳,上年累箚,已盡之矣。

    不敢更爲煩瀆,第有所大悶者,臺諫據公論陳啓,而旣爲得請,則臣固在應削之中矣。

    非自京扈從,又非征倭,又非特命收錄之人。

    三者無一可據,則以何狀,而更收於臺諫請削之後哉?事勢如此,其不可冒參也決矣。

    今乃自己磨鍊,而他人見削,已獨參焉,雖無廉恥,何以自安?非但此也,外論俱以爲:『起義死節之人,必須先爲收錄。

    唐室之恢復,郭子儀、李光弼爲聚,而張巡、許遠、南霽雲等,爲一等。

    』國朝車雲革,死節於李施愛之亂,別無成績,而見錄於敵愾之列。

    蓋以臨亂倉卒,勸奬節義爲急故耳。

    今者但倡義死節,爲輿論所稱道者,亦有其人,特以當初偶爾見遺之故,終不見收錄。

    彼尙見漏,臣以何心得參?人將曰:「在己則冒收應削之勳,在他人,則反遺必可錄之功。

    」臺論雖不更發,獨不愧於心乎?曾於榻前,面承至當磨鍊之敎。

    若毫髮未盡,則其爲負聖敎大矣。

    參功者百有十餘人,而勤王死節,無一收錄。

    僚議亦或以此爲未穩,特以已經勘定,難於再議。

    苟公論如此,豈可以已定,而莫爲之陳達乎?臣益切慙恧,不知所處。

    伏乞體諒臣之所辭,非出於循例,特命詢之他大臣,減削臣名,如有未妥者,更求十分恰當,使重大之擧,免爲後議,不勝至幸。

    臣落傷甚重,今始冒昧陳達,不勝惶恐悚憫之至。

    取進止。

     答曰:「省箚。

    錄功事,旣已再三證正,詳盡磨鍊。

    卿不可辭之。

    辭之,義有所未安。

    幸卿體諒勿辭。

    」〈史臣曰:「德馨此箚,可謂自知之明矣。

    夫錄功,國家莫大之擧也。

    爲上者,不可循私而冒收;爲下者,不可無功而僞錄。

    豈容毫髮之謬哉?德馨,身居宰班,當國變亂,旣不能自京扈從,同君父之播越;又不能躬冒矢石,滅不共之讎賊。

    是一無可據之功矣。

    以此而見錄,則其冒收於循私,僞錄於無功者審矣。

    一時是非,雖或靡定,天下後世,公議難逃。

    德馨雖欲無言,庸可得乎!」〉○慶尙監司李時發啓:「醴泉郡守李忠可牒呈內,今正月十九日醜時,自南止北,二十日醜時,自西止東地震。

    變異非常事,牒呈。

    一樣與否,四隣官,行文訪問事。

    入啓。

     ○平安道、安州儒生金敬天等上疏曰: 伏以,《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蓋生民生寧,則雖有山谿之險,終不能保國,百姓親上,則雖有蜂蠆,彼惡敢當我哉?我國家,四面受敵,關防聚急,而昇平日久,城郭不完,變起倉卒,防禦失策。

    自經壬辰之變,朝廷之所建白者,以增築完城爲先;聖上之所留念者,以繕修保障爲務。

    豈非《大易》所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者耶?目今安州之城,雉堞圮毀,高不過一丈,周遭陜隘,圍不及七裡。

    片石年深,崩堆甚易,斲削未工,攀緣不難。

    改築甓城,務從堅完,防備之計,誠爲長算,第念重修石城,則民便於從願;用代陶甓,則衆憚於逆意。

    今計,莫若申命監司,指畫形勢,淸川以南,各率民衆,輸運巨石,極力堅築,則鞭石雖迫,赤血未生,一拳雖少,九仞罔虧。

    臣等,義當糾率士女,先衆負戴,勿亟子來,成在不日矣。

    嗚呼!石工雖十,足用其役;民夫五千,可堪其事。

    旬月之功,萬世永賴,何必積甓爲城,然後以爲保障哉?伏願殿下,深戒防川之患,馴成集澤之歌,姑停甓城之役,申飭鍊石之敎,重修復完,更加精力,則生民幸甚,國家幸甚。

     啓下備邊司。

     2月27日 ○戊申,慶尙道、河東幼學金光〈日本國被擄,刷還出來者。

    〉上疏曰: 伏以,倭賊緩急之勢,處事權經之道,前承聖問,旣已盡達,而恐殿下,或以臣言一爲恐動,一爲迂闊,故固知狂僭,敢達微誠。

    蓋不許調信之乞和,則日本之動兵來寇,章章明矣,而或曰壬辰年後,財寶蕩掃,賊有何所求而來寇?是不然。

    賊本不以玉帛之多積、土地之肥饒爲貪,隻求威名之播而已。

    況秀吉臨死。

    招家康謂曰:「吾欲先寇朝鮮,特有志于大明,志未遂而身先死。

    托幼子於汝,汝須加兵於朝鮮。

    事定之後,幼子可輔,輔之,不可,則汝自爲之雲,故家康依托幼之勢,威權在其掌握。

    若不行秀吉之遺言,列州閃舌之徒,必託於聲其罪,而蜂起爭擊矣,則家康之動兵,雖或不自爲樂,出於不得已也。

    或曰:」日本若欲乞和,則何不有家康之書,而隻有調信之書也?是不然。

    凡日本之相擊,雖起兵,已到彼敵之城底,彼敵若乞相和,不攻而回兵。

    喜其不加刃,而受降者,賊之常情也,而調信誑言于家康曰:「朝鮮乞和,不必動兵。

    」家康樂其已降,專委和事於調信,而累年遷就,上年家康怒曰:「稟命于大明者,必是托辭,不可不動兵。

    」分定大將,整齊軍機。

    調信請曰:「今年必定,更須送人,不成後動兵,亦非晩也。

    」於是,送橘智正者。

    家康本欲戰,不欲和,隻信調信之瞞。

    家康之書,不來者,無惑矣。

    或曰:「調信之必欲成和者,何也?」是亦有以。

    去庚子年,輝元與家康相戰也,平行長,輝元之麾下也。

    輝元戰敗,平行長被斬。

    對馬島、平義知,乃行長之女壻也。

    恐陷同黨之禍,卽逐其妻,然疑懼之心常在,而抑不知家康之心,以爲如何也。

    調信、義智之幕下。

    其意以爲:『此時若不得立功,不知義智之身,終爲如何也。

    』於是,以朝鮮之乞和,紿家康。

    和事若成,則非徒義智之脫禍,關市之得通,又得功賞於其國。

    調信之欲成和事,如赤子之求乳矣。

    或曰:「不遣信使,而姑傳許和之書,彼果信聽,而不動兵乎?雖或遣使,不達往日本國都,而往止對馬島,亦何如?」是不然。

    前以稟命于天朝,每言,而上年家康怒曰:「朝鮮若不誑我,調信必有瞞過。

    」雲,則今雖誘以如飴之說於文字之間,難欺以其方矣。

    且信使,不達往日本國都,則非徒我國之有疑,家康亦不以爲信矣。

    或曰:「留置橘智正,雖遲延數月,以待稟命天朝之使回如何?」是則雖似無害,但臣到對馬島,潛聞賊徒之言,朝鮮若不欲和親,智正恐有或被殺、或見拘之蔽。

    智正來時,別無重載之物,而帶同一小船。

    和事之決不決,探知先送雲。

    智正雖詭言曰:「貿物甚夥,分載欲還。

    」來時物多,而猶不分載,還時有何重物,而必分載二船乎?臣之潛聞探知先送者,決不虛矣,則遲延數月之間,恐有不測之事矣。

    蓋賊情,臣到對馬島後,聞義智、調信之言而已,則不足信聽,而的知矣,自在國都時,甲言乙傳之說,如右矣。

    又聞賊言』「凡正月一日,子日,則戰必勝。

    甲辰年正朔,子日,必是動兵之時也。

    」雲。

    家康之動兵,亦似無遲延之勢矣,但或家康病死,或日本爭亂,則顧無越寇之患。

    此則幸中之幸,何可必也?爲今之計,莫若因調信乞和之書,許島夷賓服之請,雖秩卑之官,差信使遣日本,則家康或有怒其書,無乞降之辭矣,而以調信頻來乞和之事報之,則罪歸於調信,而初雖怒乞和許之少異,亦喜其信使之遠往,今年之延不動兵者,必矣。

    今年如是而延,明年又出某策而延,又明年亦出某策而延,則二年三年之間,不無家康之病死,日本之爭亂矣。

    先儒有言曰:「權隻是經。

    」違天朝之命,延目前之禍者權也,而軍民用休,則歸於經,此文王事夷之道也;和不共之讎,養丁壯之兵者權也,而藩鎭以固,則歸於經,此越王沼吳之策也。

    賊勢緩急,處事之權經,如此其昭昭,而殿下若以臣言爲迂儒狂妄之說,恬不動念乎?不在朝,則必夕之患,而牖戶不調於未陰之先,臣恐壬辰之禍,可指日而待矣。

    臣之黷言,臣亦自知其過矣,臣親見其燎原之火,則其可緩聲於請撲乎?此臣所以恐貽噬臍之虞,而敢進及時之策矣。

    諸葛孔明雖曰「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何可不修人事,而坐待天時乎?臣以爲:『臣之生還於九死之中,天必使臣,得達賊情於天聽,制變之不失其時者也。

    若以臣言爲不侫,用一時之權,而得萬全之策,則亦可謂成事在天也。

    臣竊惟,當今之勢,如有人疾之甚也。

    或不知其用藥,而束手無策焉,或知其劑藥能治,而亦不知何方之合於其病也,則臣以爲:『臣之狂僭之言,庶幾爲治病之良藥也,救急之權術也。

    伏願殿下,留神採用焉。

     啓下備邊司。

     2月28日 ○己酉,朝,王世子問安。

     ○鹹鏡監司徐渻啓目:「今貢蔘一事,爲西北第一民瘼,頃年天兵滿國,商賈之輩,換蔘取利,其獲倍蓰。

    因此始採之月,持民間所須物貨,沒數換賈納官之蔘,反是商賈橐餘之物,而又當節過之時,額外加定。

    如春夏之間,則民家那得有一根之蔘哉?不得已須買於防納刁蹬之輩,其價漸踴,至於此極,極爲寒心。

    蔘商之類,雖不可一切禁斷,令商賈,必得戶曹及開城府路引,飜帖于監營,然後始得通行,其無路引者,關津不許過去,而有容隱者,以制書有違律科斷,或有捕告者,以其資之半,與之,而本官先擇貢蔘,然後始許商賈貿易,則公私俱濟,而膏盲之瘼,庶幾漸革。

    周公陳詩以敍民情,而曰:『言私其豵,獻豜于公。

    』私其小而獻其大,民之常情,而今之蔘商,則擇其大而先取之,甚至細大不遺,以緻進貢爲闕,極爲痛憤。

    道內則臣行文禁約,令該曹知委市廛,毌使有罔民之患。

    」啓下戶曹。

     ○巳時、午時,日暈。

     2月29日 ○庚戌,諫院啓曰:「臺諫所論,是非所在。

    發於一國之公共,初非一二人之私言也。

    翊運功臣冒錄之濫,國言藉藉,非止一日。

    上年臺諫論執,得蒙允可,公論得以少行,倖門得以少塞,猶以不能一一刊正,爲歉焉。

    今於錄籍,不但盡復其舊,且有添入之人。

    是臺諫之言,爲無所用,而耳目之官,不必設也。

    其時,自上特下可仍者仍之,可削者削之之敎。

    所當登時回啓擧行,而留時引日,至經年歲,其蔑視公論,固已甚矣,而畢竟仍前列書而出,諉謂再經稟旨,使聖上從諫之盛美,歸於虛地。

    其輕重公私,姑且不論,而輕臺諫、蔑公論之漸,將自此始。

    物情之久而愈鬱,勢所難抑。

    請依前公事施行。

    凡功績,各有其事,不可比而混之。

    惟其名號之不正,中間有許多不妥當。

    扈從自扈從,征倭自征倭。

    請區而別之,分爲二功臣,以淸勳籍。

    」答曰:「策勳大事。

    累經廟堂議定,磨勘已畢之後,復有所雲,曾亦未聞。

    扈從征倭之外,亦豈無有功者,今難更改。

    幷不允。

    」又啓曰:「翊運之翊字,乃皇上禦諱中字也。

    雖曰二名不偏諱,而功臣勳號,乃公事間常用之語。

    豈無他字,而必以皇上犯諱之字,爲常稱乎?事體極爲未安。

    請令都監,改磨鍊施行。

    」答曰:「此字,予已知之。

    意以爲,通用之字不妨。

    如元字高字鎭字厚字,常時文字間頻用之字,亦何所不用?然依啓,更議施行。

    」 ○全羅右道量田禦史趙存性啓:「今此量田之事,監官、色吏,所管非輕,而利亦隨之。

    剝盡民膏,任意低昻,結負之欠縮,高下之不齊,無非此人等所爲。

    及聞覆審之令,自知理屈,則便爲逃匿。

    原其情狀,有甚於知情隱漏之罪。

    如此之流,不可不懲。

    臣前到興德,將爲覆審,而量田都書員正兵柳汗孫、漕軍崔仁世等,率妻子,乘夜逃走,其一族等,捉囚督現。

    及抵金溝面,書員正兵朱彥福,亦爲逃走,隱匿於泰仁地,同縣捉囚。

    上項柳汗孫、崔仁世、朱彥福等,爲先全家徙邊,一以重量田之事,一以懲頑悖之習事。

    」啓下戶曹。

     ○備邊司啓曰:「金光來此,所說道於諸處者,極爲張皇。

    今又上疏,盛陳倭情。

    其主意,全在於差遣信使,與家康通和。

    無非調信前後所論之意也。

    家康之實有是事與否,今不須辨論,蓋以事勢言之,我國於倭人請和之後,托辭遷退者,已至四年。

    賊旣知我之情,今以哄脅,必遂其兇計爲務。

    此機不能善處,則兵釁之開,誠可慮也。

    且金光之所提起者,不在於許和開市,而迫請差遣信使。

    此則與我國近日所議者,事機大異。

    無他端而不許,則必有動兵來脅之憂,如墜調信之狡計,而輕示辭色,則後尾之難處,漸有甚焉。

    雖使智者當此,亦難得勝策矣。

    我國前後咨請賊情,語皆輕歇。

    有外面欲和之態,無實事危迫之勢。

    中朝之不輕許委官,亦慮其藉威媒和,養損事體也。

    若聞此等危迫之語,則必爲之動念,而有所規畫。

    萬一某衙門,差一偏裨,率若幹軍兵,使之出來偵探,則我國依憑其會,善圖策應之際,有何不可?臣等之意,令密雲咨文齎去官,押帶金光,使之面陳倭情於各衙門,仍令全繼信等,告諭橘倭曰:『孫文彧尙未回還,我國再爲差官,令與金光,一時馳入軍門,金光之回,軍門必有分付之語雲,則橘倭亦信之矣。

    事漸迫,若遲延誤處,憂慮非細,敢稟。

    」傳曰:「允。

    賊書如無可諱之語,幷其書而入送議處。

    古者兩陣相對,吏在其間。

    遣人于對馬島一以餌賊,一以偵探,有何不可?我國,臨事懷疑,左顧右眄,不能決斷。

    所謂論議定,而我已渡江者。

    其當遣之人,則不如孫文彧。

    待此人之回還,乃可遣之。

    先諭此意于賊使。

    若本司以此爲日期遲緩,則先遣惟政、孫文彧回還後,傳諭天朝之報于本島,亦可。

    此等曲折,商議處之。

    且金光囿於調信之術中,故爲張皇,不無其慮。

    但以本國之人,日後其情眞僞,自可現矣,而乃爲如此之謀,亦難以料之。

    古人善於料敵。

    料敵後可以策應。

    光言賊兵之動,黃童白叟,無不言之雲。

    若然則豈獨光聞之?今次回還各人中,可問人,亦令本道觀察使,詳加推問,以驗其說。

    」 ○以吳億齡爲吏曹參判,許晉爲漢城府左尹,許鏛爲掌隷院判決事,〈一生行事,專尙釣名。

    〉李純信爲僉知中樞府事,曺倬爲世子侍講院弼善,李瑗爲成均館司藝,尹暄爲世子侍講院文學,洪命元爲成均館典籍,宋錫慶爲成均館直講,金湧爲尙州牧使,李頣亨爲泰安郡守,金公輝爲林川郡守,李德胤爲義城縣令,任羲之爲平康監縣,李薳爲陽川縣令,尹晊爲交河縣監。

     三月 3月1日 ○朔辛亥,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座目同上。

    〉:「臺諫之言,是非所在。

    是論之通塞,而國家之汚隆係焉,豈不懼哉!籲咈之色,在於君上,猶且辨其是非,冀歸於正。

    況抑塞公論之端,起自廟堂,諉之國體,而不爲之辨理,任其是非之顚倒,則其可乎哉?臣等恐國體,於是乎有傷也。

    翊運功臣冒錄之濫,臺諫爭之,聖上允之。

    公論旣已定矣,所當登時擧行而已,乃敢留時引日,至於經歲之後,指稱稟旨,提起一二,爲廣占之地,不但添入,無功之人,幷與應削之類,仍前列書而出。

    其駭聽聞,爲如何哉?況大臣,身居仍削之中,而不避嫌疑。

    國言藉甚,久而愈激,其可以廟堂勘定,而使已定公議,再屈乎?今之臺諫,固不足爲國之輕重,而獨不念先王設官分職之意乎?臣等恐臺諫之職,自此墜落,而國體因此益傷。

    請依前公事施行。

    凡功臣,不但功績,各有其事,其名稱亦當有別。

    名不正則言不順。

    豈可混而無別,使有功者不白,無功者僥冒乎?至於扈從、征倭之外,有功者,則是不過籌畫奔走,宣力於內外之臣。

    果實有其績,則亦無非征倭中事。

    但當視其實有功與無功而已。

    豈患無所處乎?請區而別之,分爲二功臣,以淸勳籍。

    」答曰臺諫之言,豈不從?是以,多有所刪矣。

    無違於可仍者仍之,可削者削之,不須論。

    名號已定,亦不可改之。

    幷不允。

    「 3月2日 ○壬子,章敬王後忌辰。

     ○政院、玉堂問安,傳曰:「知道。

    」 ○黃海道監司鄭賜湖啓:「海州,政在西海之濱,東西有廣野,戰場平衍,騎兵之用,可售其力。

    運粟引兵,水陸俱通。

    加之以石城高堅,濠柵重深,形勢之壯,甲於東土。

    城表裏閭閻參錯,猝遇緩急之變,數千兵丁,一鼓可集,軍器亦州軍器,兵營軍器監,皆在城庫,輳合應敵,不至略小,而所欠者,儲胥一事,頓無一日之資。

    執此言之,人和難望,地利難恃。

    無經尺死守之勢,極爲疎漏。

    本州今年田稅米、太數些少。

    此穀,是乃留峙州倉,以備萬一之憂。

    非但本州田稅,傍近官田穀及寺奴婢身貢、闕軍價布,幷爲推移作米,漸次收儲,設今日保障之策事牒呈。

    本州城子,臣亦詳細巡審,則聚爲冤固。

    設遇不幸,可以據而爲守。

    」 3月3日 ○癸醜,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臺諫,主一時公論。

    臺諫之言,行則公論伸,而是非歸正;臺諫之言,不行則公論抑,而國體反傷。

    自古君相之所以重臺諫、畏公論者,豈不以此哉?翊運功臣冒錄之濫,臺諫爭之於上年,得蒙允可,則公論之定,蓋已久矣。

    所當登時擧行之不暇,而延遷時日,至經歲年之後,指稱稟旨,提起一二,以爲廣占之地,但應削之類,仍前不改,幷將無功之人,添入其中。

    是聖上已從之公論,反屈於今日,其於是非何,其於國體何,其於可削者削之之聖敎何?而況大臣,身在應削之中,而不避嫌疑。

    國言藉甚,勢所難抑。

    豈可諉以廟堂勘定,而不恤公論之益激乎?臣等恐,抑塞公論之漸,將自此始,而先王設臺諫之意,竟歸虛地。

    請依前公事施行。

    凡功臣名號,以各有其事,而自當有別。

    如知其非正,則當速改之。

    安可諉謂已定,而終不之改,以爲無功倖冒之地乎?至於扈從、征倭之外,有功者,則是不過籌畫奔走,宣力於內外之臣,而其功果,誠不虛,亦無非征倭中事,何患無所處乎?請區以別之,分爲二功臣,以淸勳籍。

    」 ○憲府啓曰:「策勳,國家莫大之事。

    不可使有一箇冒濫參錄之人,而翊運功臣,多有不當參,而得參者,故上年臺諫,論啓蒙允,而指稱稟旨,敢爲仍存,終無改磨勘之事,而使聖上可削者削之之敎,歸於虛地,物情極以爲未便。

    請依前允下,公事施行。

    」答兩司曰:「可減之人,已爲減去。

    臺諫之言,別無不從之事,紛紛更論,似爲過當。

    功臣紀績無日,無乃不可?至於名號,均是恢復之事,合而爲一爲便。

    」 ○上以咽喉失音之證,出禦別殿受鍼。

     3月4日 ○甲寅,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今次功臣,紛紛論議,何所底定?當初磨鍊中,李守一等及譯官等,皆已減去。

    不可謂公論不行。

    若幷與可錄人,盡行削去,不但事體埋沒,有功不酬,亦非事理之當然矣。

    勿爲論執,使之趁速擧行爲便。

    且功臣之號,合而爲一,分而爲二,別無損益。

    仍定已定爲宜,不須改之。

    「 ○憲府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可刪人,已爲刪改。

    別無公論不行之意。

    「 3月5日 ○乙卯,政院啓曰:「大內失火,雖不至大段,自上方在調攝之中,必緻驚動。

    臣等不勝憂慮,敢爲問安。

    」傳曰:「平安。

     ○政院,中殿問安,傳曰:「平安。

    」 ○平明,王世子問安。

     ○諫院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再經磨勘,已爲議定,不容更擾。

    名號亦不可改之。

    「 ○憲府來啓,〈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再經磨勘,已爲議定,不容更擾。

    」 ○未時,上禦別殿,受鍼。

     ○統制使李慶濬狀啓:「慶尙左水使李英馳報內雲雲。

    今見智正所言,則信使之請,曾不開口,而遽發於今日。

    其他多少說話,顯有脅和之狀,極爲痛惋。

    且以樸壽永、調信等書及智正之言,參考金光之招,則其爲語辭,節節相符,似出一口,而今年若和事不成,則動兵渡海之言,到處聞知。

    又見內府送調信之書,亦如所聞雲。

    大槪圖和之事、動兵之言,皆是自家可秘之事,而敢使金光擅拆視之,以取甘聽熟信,賊謀難測。

    愚臣賤料,金光雖無狀,旣爲全家生還,豈敢與賊同情,終始負國之計乎?昔諸葛亮縱計,令軍士入南郡,盡說昭烈入舍一事,使城中人盡知。

    今日金光之所聞,正類此也。

    此人狂誕之說,不可足信,而在我陰雨之備,不容少緩,故待變等事,另加申飭。

    此時酬酢策應,不可尋常處置。

    朝廷各別指揮事,詮次善啓。

    」 3月6日 ○丙辰,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臣等俱以無似,待罪言地。

    非欲以喜改已定之事,惹起驕擾之端也。

    第以策勳,莫重之擧,而公論不可以遏,故來叫天閽,日望兪音,而聖批持難,以再經議定爲敎。

    臣等不勝悶鬱焉。

    再誤已非,十易何傷?上年臺諫,旣已蒙允,則登時刪改,庶淸勳籍,而遲延迄今,冒錄猶舊,廟堂勘定,其謂有臺諫乎?國言藉甚,公議兪久而益激。

    請更加三思,依前公事施行。

    」 ○諫院啓曰:「翊運功臣之冒錄,臣等論之盡矣,誠意淺薄,久未回天。

    固不容更爲陳達,以瀆聰聽,而第伏惟,今此錄勳,所關非細,激忠勸功,在此一擧。

    豈可使應削無功之類,竝廁於其間,以緻虛實莫辨、勳盟混淆,起當時之議,來後世之譏乎?當初臺諫之論,不允則已,旣允之後,又不得行,臣等未知此何事體也。

    輕臺諫、蔑公論,先自於廟堂,則他日之憂,可勝言哉?廟堂諉謂稟旨,終不更改,聖上辭以議定,一向牢拒,一國公論,何所施乎?目今憂虞,萬倍前日。

    策勳一事,又拂群情,安知聖上酬勞之擧,反爲勳臣解體之資乎?歷觀前代,賞一人,而勸千萬人者,豈非以公論素定,而能服其心也?今之參錄,無論有功無功,厥數過百。

    自古功臣,安有如此之多?其爲冒錄,據此可知,而況大臣,身在應削之中,而不避嫌疑,物議之激,在所不已。

    大抵帝王擧措,貴得其當。

    設或未當,累改何傷?伏願聖明,快從公論,依前公事施行。

    書之鐵券,銘之鍾鼎,非但一時之聳觀,亦爲萬世之傳示。

    勳臣名號,其不可混施者審矣。

    今此扈從、征倭之類,合而爲一,竝錄於翊運之中,非特名號不正,虛僞難辨。

    且有所大不可者,蓋刑餘廝隷之賦,撫劍枕戈之士,謂之有羈靮之勞、弓馬之效,使列於扈從、征倭之中,則容或似也,而今乃比而混之,竝冒以翊運之號?翊運,是何等功績,乃以如此之輩,當之哉?後世謂當時爲何如,而指點其名,傳笑於無窮,則彼勳臣噲伍之羞,固不足論,而其爲聖明之累,豈雲小哉!請區以別之,分爲二功臣,以淸勳籍。

    」答兩司曰:「頃日面對磨勘之時,不可多削,竝可仍存之意,乃予之所言,非大臣之自爲。

    因此李守一、金應諴及譯官等削去,其餘可存人仍存,實由於予命。

    大臣有何嫌焉?今之應參大臣,皆有其績。

    豈不及於他人?我國之習,有口者皆欲譊譊,竝幹於非所當預之地。

    是以朝無體統,國事日非。

    當局者自當察行,非局外之人,皆可議也。

    」 ○弘文館副提學申湜、典翰姜籤、副校理姜籀、修撰姜弘立、副修撰宋??[1]等上箚曰: 伏以,臣等伏見臺諫,將錄勳一事,論列累日,而聖批不準,牢拒至此。

    一則曰有傷國體,一則曰再經勘定。

    臣等竊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自下錄勳之命,一切秘密其事,雖在臺諫從臣之列者,有不得與聞其如何,而及今成命旣下之後,前後文書,始得取看。

    扈從則自京城至義州,征倭則三大將外,他無可記者。

    聖旨丁寧,不一而足。

    又申之以毋濫之敎,其愼重之意,出尋常萬萬。

    當事諸臣,所當祗奉德意,無敢逾越,而或以形跡爲嫌,或以憎怨爲懼,無一人出一言,數定,因循歲月,冒僞滋甚,國言藉藉,久而愈鬱。

    上年秋間,兩司論啓,得蒙兪允,雖不能大加澄汰,亦足以少伸公議。

    謂宜劃卽奉行,而猶復廢閣,經歲不擧,人鹹怪訝,莫知其故。

    須於引對之日,乃敢提起一二,以爲廣占之地,使應削者仍存,無功者添錄。

    不恤人言,不避嫌疑,率意任情,無復顧忌。

    此公論之所以益激,而不知止者也。

    噫!丹書鐵券、帶礪同盟,此何等擧措耶?臣等不暇遠引前代,姑以我朝言之,當太祖化家爲國之際,其攀鱗附翼,有功可紀之人,必不止於今日,而開國諸勳,不過三十餘人而已,亦未聞厮臺宦寺之混側其間。

    其愼重勳籍之意,爲如何哉?今玆之事,不問宣力之輕重、效勞之淺深,俱收竝錄,滿書一紙,至於執禦之賤隷,傳令之貂璫,無不溷列,冒參之數,幾至百有二十。

    將與同歃盤血,共誓山河,其爲淸朝羞辱,不亦甚乎?嗚呼!壬辰之變,言之短氣。

    若揆之以主辱臣死之義,則凡在廷臣僚,徒見其有可議之罪,而無可紀之績矣。

    今日重恢光復之慶,實由聖上至誠格天之功,而謙沖不居,反欲歸功於有罪之臣隣。

    雖使有分寸微勞者當之,猶不敢貪天之功,以爲己力。

    況無功而僥冒者乎?雖無覈正之擧,獨不愧於心乎,愧於天乎?大抵緻此混雜之由者,無非翊運之名,有以啓之。

    扈從、征倭,其事自別。

    分而兩之,則名正言順,參錄者有據,見汰者無辭,勳籍淸而人心服矣。

    伏願殿下,更加睿思,快從公論,不勝幸甚。

    取進止。

    「 答曰:」可從之事,則留難乎?此何事?可因輕浮橫議,而有所撓改於其間乎?毋爲煩擾。

    「 ○夕,王世子問安。

     3月7日 ○丁巳,朝,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大司諫許筬、司諫洪湜、正言閔德男、閔慶基啓曰:「錄勳一事,公議不與。

    臣等待罪言地,不得不論。

    豈有他意,而敢爲橫議於其間哉?不可仍存,竝仍存之意,臣等伏覩聖批,始知出自上意。

    誠天地父母之量。

    凡在瞻聆,孰不感激?然而扈從,則自京城至龍灣,征倭,則三大將外,他無可紀之功者,獨非聖旨乎?前何遷延廢閣,經歲而不擧,後何汲汲奉行,猶恐承順之不及耶?一則曰仰稟聖旨,二則曰出自上敎。

    此固請對面稟之本意,而身不敢自戰公議,必欲假上命,以爲箝制人口之地,公論之愈激,豈足怪哉?自在裏面,而因循假借,廣占地步,使冒僞者日滋,希凱者繼起,率意載錄,無復顧忌。

    若是而謂之無嫌可乎?臣等亦非謂大臣,盡無其績,但不當主張多占,如此其力也。

    策勳,大事也;慶賞,大政也。

    以大事,行大政,而謂臺諫不使有幹於其間,臺諫所論,更有何事?《語》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

    』當局者,自至公至嚴,則局外者,雖欲有言,何可得乎?臣等俱以庸劣,忝廁言責之地,論事無狀,昨日玉堂之箚,聖批益嚴。

    臣等不可晏然仍冒。

    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臺諫,因人言而論之,予之所言,指其橫議之人耳。

    似非臺諫,爲局外之人也。

    我國素稱多言。

    雖處之至公,恐難人言。

    策勳大事,大臣不爲主張,孰主張是?此則似或不然矣。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誠有是訓,獨無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之訓乎?凡事,非人人所可得而幹於其間也。

    大槪今次磨勘之事,實非大臣之自爲,乃出於予之所命,不可歸咎於大臣。

    勿辭。

    」 ○掌令尹顗、南晫、持平李順慶啓曰:「臣等俱以庸劣,待罪言地。

    其於錄勳冒濫之事,因國人共公之言,累日論列,冀淸勳籍,昨見聖批,有曰:『幷幹於非所當預之地,或以輕浮橫議而斥之。

    』臣等論事無狀之罪,至此極矣。

    不可晏然仍冒。

    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非指言官,乃指局外橫議,生事輕浮之人耳。

    勿辭。

    」 ○上禦別殿房內,受鍼。

     3月8日 ○戊午,朝,王世子問安。

     ○執義尹壽民啓曰:「翊運功臣冒錄之濫,非一二人之私言也。

    臣待罪言地,因國人公共之論,冀欲覈正,累日論執者,豈有他意於其間哉?伏見初六日聖批嚴峻,至以有口嘵嘵,輕浮橫議爲敎。

    臣何敢晏然仍冒乎?且臣昨日,適以賤疾,退伏私室,未得與同僚一時辭避。

    臣罪大矣。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壽民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弘文館啓曰:「伏以大司諫許筬、司諫洪湜、正言閔德男、閔慶基等:『以錄勳一事,公議不與,臣等待罪言地,不得不論。

    豈有他意,而敢爲橫議於其間哉?不可多削,竝仍存之意,臣等伏覩聖批,始知出自上意。

    誠天地父母之量。

    凡在瞻聆,孰不感激?然而扈從,則自京城至龍灣,征倭,則三大將外,他無可紀之功者,獨非聖旨乎?前何遷延廢閣,經歲而不擧,後何汲汲奉行,猶恐承順之不及耶?一則曰:「仰稟聖裁。

    」二則曰:「出自上命。

    」此固請對面稟之本意,而身不敢自戰公議,必欲假上命,以爲箝制人口之地,公論之愈激,豈足怪哉?自在裏面,而因循假借,廣占地步,使冒僞者日滋,希覬者繼起,率意載錄,無復顧惜。

    若是而謂之無嫌可乎?臣等亦非謂大臣盡無其績,但不當主張多占,如此其力也。

    策勳,大事也;慶賞,大政也。

    以大事,行大政,而謂臺諫,不使有幹於其間,臺諫所論,更有何事?《語》曰:『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當局者,自至公至嚴,則局外者,雖欲有言,何可得乎?臣等俱以庸劣,忝廁言責之地,論事無狀,昨日玉堂之箚,聖批益嚴,臣等不敢晏然仍冒。

    』掌令尹顗、南晫、持平李順慶等:『以待罪言地,其於錄勳冒濫之事,因國人公共之言,累日論列,冀淸勳籍,昨見聖批有曰:「幷幹於非所當預之地,或以輕浮橫議而斥之。

    」臣等論事無狀之罪,至此極矣。

    不可晏然仍冒。

    』執義尹壽民:『以翊運功臣冒錄之濫,非一二人之私言也。

    臣待罪言地,因國人公共之論,冀欲覈正,累日論執者,豈有他意於其間哉?伏見初六日聖批嚴峻,至以有口嘵嘵,輕浮橫議爲敎。

    臣何敢晏然仍冒乎?且臣昨日適以賤疾,退伏私室,未得與同僚一時辭避,臣罪大矣。

    』竝引嫌而退。

    臺諫,爲人主耳目,主一時公論。

    是論之通塞,而國家之安危判然,故人主之患,莫大於直言不聞。

    若以切直之言,疑其橫議而斥之,則是自塗其耳目,而欲其有所聞見也。

    豈不殆哉!今玆勳籍,猥雜太甚,冒錄之濫,前古所無,國言藉藉,公議鬱抑。

    言責之臣,抗章論列,乃其職耳。

    惟當優容嘉納,使之共濟國事。

    豈可諉諸已經勘定,而不許臺諫之劾正乎?初非論事之失,少無可避之嫌,疾病之來,亦人所難免。

    請大司諫許筬以下,掌令尹顗以下,執義尹壽民,竝命出仕。

    取進止。

    」答曰:「依啓。

    」 ○諫院來啓,〈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已多刪改,別無冒濫之人。

    不及猶過。

    何至騷擾?且名號一事,則尤似過論。

    皆不可改之。

    」 ○禮曹啓曰:「平義智、平景直,各送牋二十幅,求眞字額字及他眞、行、草書蹟。

    額字,則以都下時居人幼學姜鶴年、前主簿李海龍、寫字官尹敬國,試令書之,則多有疵病。

    草書,則都下全無善寫之人。

    渠之所求,不必爲擇精好,而傳播異國,不可以拙示之。

    請差急腳,下送于歙谷縣令韓濩,使之書送何如?」傳曰:「割雞,焉用牛刀?許和之前,賊人所求之書,書送恐爲未安,然姑令在京某人書之,以塞其意。

    」 ○憲府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答院同。

    」 ○夜一更,月入東井星。

    四更有霧氣。

     3月9日 ○己未,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以全羅監司張晩分軍書狀,回啓曰:「竊詳分軍節目,參以一道形勢,兵營旣偏在海隅,與右道密邇,似當以右營之兵,屬之兵使,使之據守形便,進退應援。

    防禦使,本一客將,而南原,正當湖嶺之交。

    似當以左營之兵,屬之防禦使,使之或控扼於據險之地,或奔告於生變之處,彼此兩得其宜。

    今以左營,屬之兵使,右營屬之防禦使。

    此雖未知其間曲折,自此料之,似未妥當。

    巡察使,號令一道,居中節制,各將之軍,皆其管下。

    不必別領多兵,而今以中營、後營七千之名,屬之巡營。

    此亦未解其意。

    當初助防將差出時,雖以左右分差,分兵之際,務從方便,不必以此爲拘。

    中、後營軍兵,分屬於左右助防將,以爲兵、防禦使之後援,而巡察使,則隻領牙兵軍官,或抽率精銳,觀勢進退,通制各營,似得其體。

    前營順天及前別營靈巖所屬,則皆是專屬舟師之軍。

    今若分屬於助防將,責以陸戰,則水陸交侵,倉卒必有難處之患。

    當初備邊司,雖倣嶺南之例,如是行移,湖南之事,與嶺南有異。

    嶺南則道內軍兵,皆入舟師。

    若欲區以別之,更無餘兵可屬於陸將,故不得已以此爲式,湖南則舟師陸戰,各有分屬,而戰船元數甚多,此外又有在官待變之船。

    應屬舟師之軍,則但當專責本役,不可拘束於陸將,緻令臨急,莫適所從。

    請添屬舟師十一官陸軍,姑依前公事施行,亦須別定一將,使之統率舟師,以爲鱗次替入舟師之計,勿爲兩屬混侵,似爲宜當。

    發馬行移何如?」傳曰:「允。

    」 ○持平元虎智啓曰:「翊運策勳參錄頗雜,國言之興,蓋非一二日,故臣於上年秋,忝在本府時,請削冒僞之論,臣亦同參,論執閱月,獲蒙允可。

    扈從外依啓之敎,炳然如日星,聖批一下,輿情鹹喜,庶使鼎鍾之銘,可免後日之議,而不意今者,虛濫仍舊,不削可削之輩,反有添入之人。

    已兪之聖旨,竟歸於落莫,已定之人心,復起而憤惋。

    此實由臣論事無狀,言不足爲有無於其間也。

    自顧慙靦,人必笑侮。

    臣何敢更忝言地,晏然仍冒乎?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虎智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 ○諫院來〈座目上同。

    〉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 ○憲府〈座目上同。

    〉來啓曰:「持平元虎智:『以翊運策勳參錄頗雜,國言之興,蓋非一二日,故臣於上年秋,忝在本府時,請削冒僞之論,臣亦同參,論執閱月,獲蒙允可。

    扈從外依啓之敎,炳然如日星,聖批一下,輿情鹹喜,庶使鼎鍾之銘,可免後日之議,而不意今者,虛濫仍舊,不削可削之輩,反有添入之人。

    已兪之聖旨,竟歸於落莫,已定之人心,復起而憤惋。

    此實由臣論事無狀,言不足爲有無於其間也。

    自顧慙靦,人必笑侮。

    臣何敢更忝言地,晏然苟冒乎?』引嫌而退。

    翊運功臣冒錄之濫,上年臺諫論啓,得蒙允可,而今者非但幾盡仍舊,反有添入之類。

    此公論之所以再發也。

    於虎智,別無可避之嫌。

    請持平元虎智出仕。

    」〈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兩司曰:「我國,凡有某事,局外一種喜事之人,出一言論,張皇辭說,身在言地者,雖厚重純實之人,不得不爲其說所動,遂爲論之,論之又加一等,因而或生事,或騷擾。

    此自來習性然也。

    今玆錄勳一事,再經磨勘,參酌輕重,爲之高下,人之所見,旣不能相同,則或以爲過濫,或以爲不必改者,有不足怪矣。

    然而歷年論執,內而宰臣之宣力王室者,困於談鋒,皆思退處,索然無復有生氣。

    外而武臣之百戰汗馬者,皆懷觖然,無復有死綏之志。

    其遺君之輩,與夫曳甲之徒,則相與鼓掌而笑,譏侮勳籍,豈非可歎哉?雖扈從之外,豈無其功之可錄者,三將之外,豈無其績之可紀者?要在酌其輕重,俱收竝列,以爲酬功勸忠之道,收合人心之計,未爲不可。

    且勳名,尤不必爭論。

    不允。

    出仕事,依啓。

    」〈史臣曰:「翊運功臣冒錄之濫,國人之所共言。

    臺諫論之,固其宜也。

    然其語意之間,亦未知其悉出於正論也。

    夫大臣體貌,固亦非輕,苟有失戾,則臺諫指其事,而論之,可也,乃敢以情外不近之事,執以爲言,有若因事,而詆斥者然。

    若是而果可謂之公論乎?然而人主待諫臣之意,則固當優容奬許之不暇,而前後批辭,未免圭角之太露上下胥失籲亦悲矣。

    」〉 3月10日 ○庚申,朝,王世子問安。

     ○大司憲奇自獻啓曰:「錄勳冒濫之事,臣亦同爲論列,而頃日聖批嚴峻,兩司皆爲引避,臣何敢晏然仍冒?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 ○司諫洪湜啓曰:「臣於壬辰變初,爲內侍敎官,有祖母及病母。

    臣是獨子,無他弟兄。

    人子之情,不忍棄去,未得隨扈聖駕。

    遺君之罪,臣實有焉。

    不可靦然仍冒,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湜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不允。

    」 ○掌令南晫啓曰:「臣於壬辰變初,以成均館權知學諭,付江華訓導。

    係是外任大駕去邠之日,未得參羈靮之列。

    且於同年六月,父死於金化地,母死於楊州地。

    身在草土之中,終不得追赴行在。

    遺君之罪,臣實負焉。

    昨承聖批,有遺君之敎。

    臣何敢靦然仍冒,以正他人乎?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以其時微官,不可紛紛辭避,又無盡責扈從之理。

    昨日之敎,初不在此。

    宜勿辭。

    」〈晫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諫院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請司諫洪湜出仕。

    」答曰:「卿等之所論,是則是矣,而未免於過矣。

    試與言之,扈從隨駕之外,更無倉卒周旋,戮力王室者乎?何以曰扈從外,皆可削之雲乎?大將三人之外,更無諸將中之衝鋒殺敵者乎?何以曰三將之外,皆可削之雲乎?此所以過也。

    旣未免於過,則非中正之道也。

    旣非中正之道,則過固誤矣,而不及,亦猶過也。

    何必此之必是,而彼之必非乎?故不如因其前勘,毋緻騷擾之爲愈。

    且今此錄勳,始擧於十載之後,已乖酬功之典,而積年論議,上下相持,尤非事體。

    至於名號,二而分之,不如一而合之之爲簡。

    冒濫與否,豈在於勳名之號?誠不須改之,竝不允。

    出仕,依啓。

    」 ○議政府領議政李德馨 伏以,錄勳一事,磨勘失宜,輿議重激,故其所也。

    臣於此時,居大臣之首,而忝應削之勳,抱嫌誤事,不一而足,使國家重大之擧,有嫌於公議,經歷年歲,勘定無期,臣之罪誠大矣。

    今此臺諫所啓,孰有不以爲公議者哉?但聞其中論斥,或過本情,而瞻聽所及,大有未安者,不得不陳達事實,非敢爲與公論爭辨也。

    扈從之勳,往年幾盡議勘,而猶未及於征倭之類。

    及臣冒此任之後,竊見以扈從爲號,而非終始扈從者,旣錄於辛醜已勘之列,則岐而爲兩勳,其數尤濫矣,且莫非宣力於倉卒者,約而一之爲便,曾於筵中,妄達所懷,而都監稟議定號時,擬議於此功者,俱以爲翊運號之甚重,下人及一時効勞,竝難參矣。

    或不無私意,屢經稟定,見錄太夥,則外人反以爲,翊運無的名,故濫錄多焉。

    臣之當初妄啓,終乃與本意相背,且身坐嫌中,不能議勘無欠,則得罪於人議者,固已多矣。

    去年秋,因臺諫啓辭,有削去王子之敎,屢稟始定,衆議又以爲:「申點首請天兵,李元翼多宣力於順安。

    今因傳敎而此人等盡削,則甚乖於國家紀勳之意。

    」此言誠是矣。

    但語及請兵宣力,則臣自嫌不暇,而群議欲隨後稟定,會上候未寧,蹉過數月,繼而臣移厝母墳,奔走于外。

    其遷退之久者,亦由臣而緻然。

    今外人或言:「合勳號而遷退者,乃大臣自爲之地。

    」雲。

    臣之情事,前後四箚盡矣。

    固不敢更爲煩瀆,第被斥如此,其敢曰我不疚矣,而晏然於重任乎?至於假托上命,箝制人口,乃無狀權奸之態。

    若以此爲罪,則臣恐罪不稱情也。

    君上有失擧,而臺諫論之,宰相誤國事,而臺諫斥之,固其職耳。

    苟有不當,則豈以出於君上,而臺諫莫敢言哉?大槪臺諫,有臺諫風采,大臣有大臣體面。

    無功而有濫錄者,則指名而論之可也,大臣有所失誤,則亦據實而劾之可也。

    今因公事間,而矇然重斥,無所不至,爲大臣者,其何以自安乎?臣自經變喪,病不離身,痰眩臂痛,尤爲緊重,跧伏床席,昏憊苟度。

    當此國事危急之時,勢難仍忝本職,重貽關曠之罪。

    伏乞聖慈,曲加矜憐,亟賜遞免,一從公論,請汰勳籍,以便公私。

    臣無任惶恐悚恧之至。

    取進止。

     答曰:「省箚,具見卿宏度偉量,推許公論之本意。

    今玆錄勳,不幸紛紛,然其磨勘,非一人之所自爲,則於卿固無所損。

    但臺諫者,人主之耳目,而綱紀之所在也。

    夫人之精神,畢聚於耳目,而綱紀者,一身之血脈也。

    有志於養生者,於此焉苟不善養,則必有痰厥之病,或緻中風之候。

    甚可慮也。

    臺諫,以言責爲任,其氣,以矯激爲體,故其言常失於過中。

    況我國氣習,與中國不侔。

    其間失中之言,難與一一相較,然人主每許優容者,誠非偶然也。

    諍臣有敢言之風,則壬人有畏憚之心。

    倘有權奸,足以逆折奸萠,措國家於一言之頃,豈不重哉?彼臺諫者,前後論執,必欲盡削其有功應錄之人,予固惡其過論。

    雖然,若使權奸,磨勘此勳,其誰得而出頭論之?尹元衡論功時,寧有此論乎?此無非卿厚德宏量,有以緻之。

    其曰假托箝制者,此乃偶然之語勢,豈敢矇矓重斥乎?有韓琦然後,來跋扈之斥,後世未聞以韓琦爲跋扈,其言,適足以表韓琦之忠。

    策勳大事,大臣豈可輕爲淸汰,有同兒戲乎?卿之心事,予實知之。

    元首股肱,相須爲體。

    喜見卿奬進臺諫,故予亦吐出肝膈。

    卿宜安心勿辭。

    」 3月11日 ○辛酉,朝,王世子問安。

     ○執義尹壽民啓曰:「臣於壬辰變初,以前任寧邊判官,方在罷散之中,家有七十偏母,而臣本獨子,無他兄弟。

    爲因將母無人,不得爲扈從之計,率母避亂于京畿地,至七月間,始爲從軍於巡察使權徵幕下,終不得追赴行在矣。

    上年秋,臣忝冒本職,參論錄功之事。

    適承聖批嚴峻,以朝臣遺君爲敎。

    臣當君父播越之際,未得參羈靮之列,遺君之罪,臣實負焉。

    卽具由引避,而其時處置之同僚,以罷散從軍等語,執言而出仕,臣雖冒昧就職,惶恐不敢再瀆,忸怩之愧,到今猶在。

    今者掌令南晫,又以不得扈從引避。

    臣何敢自安於前日之出仕,而偃然處置同僚乎?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大司憲奇自獻。

    〈器度寬大,處事周遍。

    〉啓曰:「臣於壬辰年,以藝文館奉敎,四月二十九日,過亡母忌祭于東小門內宗家,不得在闕聞見。

    夕聞大駕將出幸,臣將隨駕以往,急急詣闕,入于昌德宮洞口,路逢興寧君秀荃,秀荃曰:」大駕已自闕北門,出向鹹興。

    吾今亦隨往鹹興,須與吾同去。

    』雲。

    臣輕信其虛傳,因與秀荃,同馳馬出于東大門,馴至十數日落後,乃於其年五月十三日,至平壤。

    其曲折,已爲陳疏,今不可更爲煩瀆,而遺君之罪,臣亦有焉。

    臣何敢靦然仍冒?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 ○掌令尹顗啓曰:「臣於變初,職在學正,而區區方寸,不忍與病母相決,竟違隨扈,罪旣積躬。

    及論此事,豈無自反?第念前日之論,非指眞有功者,而今之啓辭,亦出於蒙允,而無奉行之實,則不敢引而爲嫌,至此遺君譏侮之敎,臣之罪狀,已爲難掩。

    昨以賤疾,未卽請避,所失尤大。

    不可苟冒,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 ○憲府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掌令南晫、執義尹壽民、大司憲奇自獻、掌令尹顗,幷引嫌而退。

    南晫,受任外方,與在朝之臣自別,而連喪父母,仍在草土,則不得追赴行在,勢所然也。

    尹顗,家有病母,不忍相訣,果出於情理之切迫,且今之陳啓,非指扈從,眞有功者而論之,欲覈其無功,而冒錄之輩,則似無可避之嫌,而當君父播越之際,身有職名,不從於羈靮之列,不無所失。

    尹壽民,以罷散之官,無他兄弟,而將母爲急,與帶職之人有間,又從軍於巡察使之幕,故上年辭避之時,旣爲處置出仕,今豈有更避之嫌乎?奇自獻,適因母忌,暫離闕下之際,聞大駕將出,遑遽赴闕,爲秀荃虛傳所誑,仍緻失路,差遲日字,得達于平壤,尤無可避之嫌。

    請掌令尹顗遞差,大司憲奇自獻、執義尹壽民、掌令南晫出仕。

    」答曰:「可改之事,則不改乎?不可改之。

    遞差、出仕,依啓。

    」 ○諫院〈座目上同。

    〉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可改之事,則不改乎?不可改之。

    」 ○大司憲奇自獻、執義尹壽民、掌令南晫就職。

     3月12日 ○壬戌,朝,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曰:「惟政與孫文彧,對馬島入送事,已令傳諭于賊使矣,我國遷就累年,故賊皆不信。

    予意,直送惟政于釜山,見賊使與之言曰:『吾將與孫文彧渡海,以成兩國之好,第文彧,軍門入去未歸,必待文彧回還,當爲一時渡海,而聞汝在此,吾先爲下來,欲聞日本消息雲雲』,因與之閑談而罷,如何?此隻欲令賊使,信之不疑而已,機關所係,熟議處之,言于備邊司。

    」 ○功臣都監啓曰:「新定勳號,適犯皇上禦諱。

    諫院之論,實出周詳,不無意見,改之亦宜。

    但此等諱字,其類甚多,果如聖敎。

    以公事間常用之語言之,則鎭管之鎭字,以表箋間常用之語言之,則瞻天之瞻字,皆所當改,此類,其可勝改乎?此論一行,有許多妨礙之事。

    本國勳號,亦不須宣播天朝,似不必改。

    敢啓。

    」傳曰:「允。

    」 ○吏批啓曰:「李希得,年滿八十的實,加資事傳敎矣。

    何以爲之?」傳曰:「宰相年至八十,極爲可貴。

    加資。

    」 ○傳于吏批曰:「尹昉,差千秋使矣,翁主解脫後有病。

    姑遞千秋使,冬至使差遣。

    」〈昉乃海嵩尉尹新之之父也。

    是時,賊使哄脅,朝夕待變,而適有是命,人心不快。

    〉○備忘記,傳于備邊司曰:「自金光一掉舌之後,國內騷動,農者輟耕,居者荷擔,誠有如前日本司之啓者。

    我國人心,薄於秋雲,輕如柳絮,於此可見。

    我雖積衰之餘,上有父母之國,賊雖全勝之勢,理無長旺之道。

    進退消長,互爲其根,設或至於用兵,我豈盡出虜人之下哉?況今福德在吾,天意有在,犯之者必有天殃,賊不但無能爲而已。

    何故,而輕爲騷動?軍法,妖言惑衆者,必斬以徇。

    未必非閭巷奸人,或無賴之徒,胥動浮言,以緻如此。

    本司宜作告示,掛榜知委,又必依軍法,梟示一二人,以鎭人心。

    」〈史臣曰:「守國之道,不患無兵甲,惟患人心之不固耳。

    當今之時,王子驕橫,掠奪民財,國家多事,賦役煩重,齊民嗷嗷,怨呼徹天。

    若是而其何以責其親上死長之義乎?金光一出賊謀難測,則人心之搖動,固其宜也,而不思修德政、得人和之本,惟欲以口舌止之,威刑而制之,至愚而神,其可服乎?至於福德之說,尤非人君之所可道者也。

    不修人事,而責命於天,可勝嘆哉!」〉○諫院啓曰:「〈前啓〉答曰:」可改者,盡已改之。

    可添者,不得不添,名號,不須分焉。

    騷擾,恐未得體。

    不允。

    「 ○憲府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錄勳事,不允。

    」 ○以鄭逑爲工曹參判,〈自少以儒學稱,然性不周重。

    〉李好義爲司憲府掌令,閔汝任爲禮曹正郞,尹顗爲宗廟署令,李芷爲甕津縣令,李夢亮爲康翎縣監,玄極爲所江僉使。

     ○巳時、午時,日暈。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3月13日 ○癸亥,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已諭不。

    允。

    」 ○憲府來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已諭。

    不允。

    「 ○備邊司啓曰:「李應獬,旣爲犯法,自有其罰,但南邊汎防正急,朝夕可虞。

    此時遞易,似非得計,聖慮所及,極爲允當。

    」答昨日憲府李應獬事曰:「李應獬,旣犯法,在所當罷,但方爲全羅左水使。

    當此防汛正急之時,遞易邊將,似非得計。

    姑爲推考。

    」 ○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夜一更二更,月暈。

     3月14日 ○甲子,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惟政,昔年累度出入淸正陣中,與淸正問答時,大言不屈,淸正甚好之,每稱惟政,爲人於日本,故自日本走來者,多說倭人傳稱松雲之名雲。

    當初以休靜爲通書者,但欲爲他日,令惟政往來張本也。

    今惟政渡海,則當目爲高僧,使倭子等,有所尊敬。

    彼橘智正,乃馬島一常倭耳。

    惟政輕自下去相見之,或未穩。

    往者倭人,緻書于惟政,而托以遠在山中,不卽修答。

    卽令惟政,措辭爲一書橘倭處,使其闍梨有心計者,傳緻于橘倭,而開諭曰:『我當不久渡海前去,以卒成保眞大師之志。

    爾其必待孫文彧回還,然後還去耶?日本消息,須先說與老師知之雲雲』,則橘倭必以爲欣幸。

    如是處之,似爲便當。

    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不共戴天之讎,與之和好,旣已羞矣,而又籍一沙門,欲成其事,肉食之謀,可謂鄙矣。

    」〉○憲府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行事。

    」答曰:「策勳已定。

    寧可以一時過論,有所左右於其間?固無是理,毋庸更煩。

    」 ○諫院啓曰:「〈前啓翊運功臣依前公事施事,扈從、征倭,分爲二功臣事。

    〉答曰:」可改者已改,則不可謂之見塞。

    可錄者見漏,則不可以不添,皆參酌輕重,或刪或添,已定勳號,尤不可改。

    謾玆煩論,實非所宜。

    不允。

    「 ○以備忘傳于李效元曰:「二下生員曺臣俊,直赴殿試。

    」 3月15日 ○乙醜,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粘連,老土爲賊,不悛其惡,一面佯爲乞款於茂山,一面侵掠會寧藩胡,蓋肆豨突,極爲痛惋。

    令茂山僉使,以兵使意,往諭老土曰:」爾與會寧藩胡結怨,不得往來,納款於本堡,邊將輕信爾言,申聞朝廷,朝廷嘉爾向國之誠,特命開市,以爲資活之路。

    爾當革面悔過之不暇,而攻掠會寧藩胡,無月無之。

    以此觀之,前日之納款,乃詐也,非誠也。

    朝廷若知其如此,則將必有問罪之事。

    前後擄去藩胡及牛馬,一一刷納,然後可知爾誠心雲雲』,以此往諭,試探其情事,兵使處行移何如?「傳曰:」依允。

    「 ○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狀啓:「柳承瑞與樸大根,一時就館,從容設酌,鉤問情形,則智正對曰:『書中已盡,更無他言。

    』承瑞等問曰:『今番書契,必非調信意所作也。

    何以逼迫之辭,欲圖大事乎?我國雖知爾島切迫之誠,不能擅斷,故孫文彧前往北京、密雲等地各衙門,當於五月間回來。

    』語未畢,智正動容變色曰:『自此往天朝,急則二十餘日,緩則一二月矣。

    去年夏月上馬去人,今年五月當還雲者,必欲緩此事計也。

    若天朝不許,勢難結局,則願賜回話,俾免小島先戮之患,千幸萬幸。

    』大根答曰:『孫文彧,去七月發向遼東、廣寧等處衙門,周旋而歸還,隨使臣,十二月二十二日起身。

    以此計之,其歸,正在今年五月間。

    此亦不可不慮。

    其間遲延之弊,深用爲念。

    』智正對曰:『去年如是,今年又如是,誠恐家康之怒益深。

    動兵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