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年(下)

關燈
爲未安。

    令儒臣博考故事,議大臣定奪,施行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

    臣等取考諸書,則《杜氏通典》,隻有天子皇後及諸候神主制度,題號一款,而至於洗滌磨刮改題節目及某人執事曲折,則別無現出處。

    且館中書籍不帙,不得遍考矣。

    敢啓。

    」議于大臣,則完平府院君李元翼、領中樞府事李德馨〈德馨,早歷淸要,黑頭入相,而無謇諤一節,人或譏之。

    〉議:「參酌善改爲便,唯在執事者察處耳,無容煩議。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詼諧浮誕。

    〉刮滌木主,非博考所能定,且非未安。

    」左議政柳永慶、右議政奇自獻議:「改題主時,以刃器加於主身上,果爲未安。

    令執事者,議于解事匠人,從便去其添墨似當。

    雖用水洗滌,久滌則似無不去之理。

    唯在該曹,更加商確處置。

    」〈自獻,度量寬弘,畦畛深嚴,而多推進士類,皆許一時之名相。

    〉傳曰:「自曹酌處。

    」 ○備忘記:「頃日自上患偏頭病,受鍼時,藥房都提調左議政柳永慶,內廐馬一匹;提調平川君申磼、都承旨樸承宗、鍼醫許任、南嶸,各加一資;金榮國陞職;禦醫許浚,熟馬一匹;趙興男付實職;二等掌務官,各兒馬一匹;湯藥使令,各綿二疋、布子一疋;庫直書員,各木緜一疋、布子一疋賜給。

    」〈入侍史官,亦賜弓子一張。

    〉〈史臣曰:「戰國賢君,命藏弊袴,必待有功。

    千載之下,以爲美談。

    況官爵,所以礪世者乎?許任、南嶸,俱以六七品之官,因尺寸微勞,遽陞堂上,爵賞之僭,至此極矣。

    」〉 10月24日 ○庚午,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憲府啓曰:「晉州兼牧使李守一,是不過尋常一武夫耳。

    居官莅職,雖或有名稱之暫著,國家褒寵之典,自有可施之賞,而超資越序,濫授資憲峻秩,則不幾於爵賞之僭,而名器之不重乎?此而不改,則倖門一啓,告身曾不直醉之譏,復起於今日矣。

    成命一下,物情擧駭。

    請勿留難,亟命改正。

    守令之犯法者,自上特命罷職,則其義至嚴,非藩臣所敢偃然申稟。

    載寧前郡守申景禧,以濫率衙眷,坐法見罷,出於特命,而爲方伯者,始旣不能糾摘,又從以多費辭說,至請仍任。

    此習不可長也。

    請黃海道監司權憘推考,以杜後日之弊。

    兩界守令見罷者甚多,收糴失時。

    曠官之弊,有不可勝言。

    加以邊上策應,此時尤緊,而新除守令等,尙不赴任,事多可虞。

    請竝一二日內,督令發送。

    凡官之有父母者,或以覲親、或以親病,呈辭歸省,自有程式,而頃日長興庫直長南嶸,敢籍省母,圖得公差,偃然呈疏,其無識泛濫甚矣。

    請命罷職。

    政院,非不知此疏之猥濫,而無端捧入,亦爲非矣。

    請色承旨推考。

    」答曰:「允陞資憲不妨,不允。

    南濚上疏,非大段事,不須罷推。

    不允。

    」 10月25日 ○辛未,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一更,東方有氣如火,四更流星出柳星上,入軫星下,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五更,月犯左角星。

     ○憲府啓曰:「臣等將李守一賞加改正事,論列已盡,而兪音尙閟,臣等竊惑焉。

    夫資憲之階,乃正卿之列,而命德之器也。

    安可以一時分寸之効,輕易授之,以辱名器乎?守一之治,不過平平,考其實狀,猶夫人也。

    試觀諸道禦史之書啓,守令中表表治績,不下於守一者亦多,而其褒嘉之寵,未有若是之隆。

    揆諸賞典,不其傎乎?此物情之所以驚駭,而臣等之必欲改正者也。

    請加三思,丞賜一兪。

    凡官之有父母者,或以覲親,或以病親,呈辭歸省,自有程式,而頃日長興庫直長南嶸,敢籍省母,圖得公差,偃然呈疏,其無識泛濫甚矣。

    請命罷職。

    〈此下秘密。

    〉今此會盟,自上必欲親行,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而玉候愆和,久在調攝之中。

    當此凍天,犯夜擧動,群下悶迫之情,庸有紀乎?玆者冬節已深,日氣雖不至大寒,雨雪之餘,寒威漸緊,而夜又甚焉。

    數日之後,栗烈之候,安知不有加於今日乎?矧今董遊擊,〈名正誼〉回自南邊。

    當初南下之時,自上未得行回禮,已失其歡心。

    今又以緻齋之故,而不卽接見,則彼烏知上體之欠安、祀事之適値,而緻然乎?非猶事體未安,逢彼之怒,恐有如聖敎者也。

    會盟攝祭,已有先王朝故事。

    暫時接見天將,殊異達夜擧動。

    來二十八日會盟祭,若停親行,則其於保護聖躬,接待王人,兩得其宜。

    請令禮官商議,稟裁施行。

    」答曰:「李守一,不可改之,休論。

    南嶸推考。

    且今日,緻齋也。

    禮文,緻齋之日,惟啓祀事。

    夫子所愼,齋居其一。

    今日所啓,無乃不可乎?隻知此意,勿以爲未安。

    」答秘密啓辭曰:「不可不親行。

    退行事,議處。

    」 ○掌令蔡衡啓曰:「長興庫直長南嶸上疏捧入色承旨,亦爲請推矣。

    昨日批答承受時,臣未及詳察,而本府朝報中,其不須罷推之推字,全然不書,隻以不須罷職書之,故今日連啓時,臣錯認以爲:『色承旨請推事,旣已蒙允,隻擧南嶸啓之,承旨則不爲竝論。

    臣昏謬不察之失,大矣。

    且自前自上緻齋之時,非係幹祀事,則例不入啓,而不緊之事,竝啓於淸齋之日。

    緻勤聖敎,臣之所失,至此尤大。

    不可仍冒。

    請命遞臣職。

    」答曰:「非大段事,勿辭。

    」〈蔡衡退待物論。

    〉傳于右承旨尹壽民曰:「因啓辭,議啓事傳敎矣,見右相〈奇自獻。

    〉啓辭,則不須退行。

    事勿爲議。

    且此意,言于憲府。

    」〈右相奇自獻,承命往見董遊擊,極言主上有疾,老爺初來時及南下時,不得拜。

    以此用慮,益添其疾,疾勢至今未得快差。

    適二十八日,有祭祀事,方爲緻齋。

    以此未得卽拜,過此日,則當卽來拜雲,其色似喜。

    〉 10月26日 ○壬申,辰時,有霧氣。

    巳時午時,日暈兩珥。

     ○諫院啓曰:「會盟祭,國家莫大之禮。

    自上必欲親行,其意甚盛,第念玉體愆和,方在調攝之中。

    冬寒雖不至極嚴,夜氣甚烈,冒犯霜露,必有勞動緻傷之節。

    群下悶迫之情,曷有其極?請會盟祭,勿爲親行,令該曹,急速定奪。

    掌令蔡衡,以長興庫直長南嶸上疏捧入色承旨,亦爲請推矣。

    昨日批答承受時,臣未及詳察,而本府朝報中,其不須罷推之推字,全然不書,隻以不須罷職書之,故今日連啓時,臣錯認以爲,色承旨請推事,旣已蒙允,隻擧南嶸啓之,承旨則不爲竝論。

    臣昏謬不察之失大矣。

    且自前自上緻齋之時,非係幹祀事,則例不入啓,而不緊之事,幷啓於淸齋之日,緻勤聖敎,臣之所失,至此尤大。

    不可仍冒。

    大司憲樸弘老、持平柳時行,以昨日,是闕內緻齋之日,除祀事應啓外,又有他啓事,而臣亦不省察,緻勤下敎,所失與蔡衡無異,勢難仍冒。

    持平尹讓,以自上緻齋之日,非幹祀事,則不得爲啓辭,而昨日前啓入啓時,臣亦不覺察,緻勤聖敎,所失與同僚無異。

    且臣昨昏,以聽傳敎事,承命詣闕,則所當卽爲辭避,而適値夜深,留門啓辭,恐涉煩聒,逡巡而退,今始來啓。

    臣之所失,至此尤大。

    勢難仍冒,竝引嫌而退。

    本府朝報中,不須罷推之推字,略而不書,則似無全然所失,而啓辭之事,不得蒙允,則請推一款,必有發落。

    承受之際,未及詳察,錯認色承旨推考,已蒙允命,不無疎漏之失。

    自上緻齋之日,非係幹祀事,則雖不可論啓他事,而曾有所啓,仍前入啓,別無可避之嫌。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

    掌令蔡衡,請命遞差、大司憲樸弘老、持平柳時行、尹讓,幷命出仕。

    」答曰:「允。

    不可不親行。

    不得從之。

    」 ○政院啓曰:「臣等伏奉聖敎,再三商議,則二十八日親行會盟,達曙擧動于外處,雖賴神祇協翼,聖候萬福安寧,又於卽日,行接見之禮,殊乖至尊以時調攝之道。

    二十九日,又有諸功臣頒敎節次。

    若過此後,始乃接見,則遊擊性異於人,必不從容等待也。

    自上旣有擧動,則遊擊必以爲聖候已盡安寧,而終不接見而送,則彼之懷怒做言於遼陽衙門,難保其必無,此事節節相妨,極爲難處。

    速令禮官,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二十八日爲之。

    」 ○政院啓曰:「遊擊接見,二十八日爲之事,傳敎矣。

    臣等反覆商議,則自上二十七日三更擧動,達曙行禮,而旋又接見遊擊,則設以在下筋力處之,不無重傷之患。

    自上久在調攝之中,一日之內,疊行擧動,此豈至尊若時愼重之意?臣等極以爲悶。

    二十八日會盟祭,如不得停親行,則頒敎一節,退行於其日,而二十九日行接見之禮,似或便當。

    更令禮官,議定何如?臣等不勝憂念,惶恐敢啓。

    」傳曰:「不可不親行,亦不可退行。

    事勢適然,足以行之矣。

    勿爲議之。

    」 ○持平尹讓來啓曰:「昨日本府之請停親祭,誠以如此冬寒,犯夜擧動,恐緻玉體添傷也。

    倘蒙睿察,旣停親行,則因以暫許接見天將,亦臣等區區兩全之望也。

    非敢爲接見一事,而有是啓也。

    目今冬節已深,寒氣漸緊。

    玉候未寧之餘,強爲冒夜之行,則必緻添傷。

    群下悶迫之情,爲如何哉?頃者肄儀於盟壇也,日氣不甚寒冷,而八風之地,陰凝逼襲,令人有不堪者雲。

    雖以在下之身,方日中暫時而行,尙且艱難。

    況以至尊之位,久在調攝之中,而卒然出幸,遽犯霜露,儀節繁複,卒事遲久,而玉體勞動,他日之悔,有不可勝言者矣。

    況攝以行事,已有故事。

    請亟寢親幸之命,令禮官,更議稟裁施行。

    」答曰:「啓意,昨已具悉矣。

    大禮不可攝行,故不得從之耳。

    」 10月27日 ○癸酉,朝,王世子問安。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憲府啓曰:「臣等將會盟祭,請停親行之意,籲呼至再,而兪音尙閟,臣等竊悶焉。

    當此冬節已深,寒澟之氣,日漸倍緊,賜壇八風之地,陰凝逼襲,令人不堪。

    雖以在下之身,日中暫時之肄儀,尙且艱難。

    況今玉候愆和,久在調攝之中,而卒然出幸,達夜勞動,則終始添傷,必然無疑。

    他日之悔,有不可勝言者矣。

    況會盟攝行,已有先王朝故事。

    考之《實錄》與謄錄,則班班可見。

    請亟停親幸之命,令禮官,更議稟裁施行。

    」答曰:「攝行爲難。

    足以行之矣,勿憂焉。

    」 ○諫院啓曰:「伏承聖批,臣等不勝悶慮之至。

    親行會盟禮,則然矣,而日氣寒冱,若犯霜露,則玉體勞動,必有緻傷之節。

    輿情之悶迫,庸有紀極?請勿留難,亟停親行。

    」答曰:「大禮不可每退,又不可攝行。

    所以不從。

    」 ○正言李德溫再啓曰:「臣等將群下之情,再三籲呼,而尙未蒙允,臣等不勝悶迫之至。

    耐犯霜露,雖以在下之人當之,尙且難堪。

    矧乎玉體欠安,久在調攝之中,而冒夜勞動,則必有添傷之患。

    臣等之憂,庸有極乎?卽目日色沈陰,似有雨雪之徵。

    尤不當強咈輿情,以貽他日之悔。

    請亟寢親行之命。

    」答曰:「大事停行爲難。

    」 ○弘文館副提學宋應洵、副應敎柳澗、副校理李光胤、副修撰宋錫慶等:「伏以,會盟祭,國家莫重之禮。

    自上必於親行,其敬神明、嚴祀事之意至矣。

    第念玉體愆和,久在調攝之中,而如此凍天,達曙擧動,冒襲風露之氣,倘或玉體欠安,則他日之悔,有不可勝言。

    且自前夜,日候寒冽似甚。

    凝嚴之墟,八風之地,雖以在下之身,日中暫時行禮,尙且不堪。

    況在玉體,添傷必矣。

    大臣臺諫,交章請停者,實出於同然。

    伏願曲加睿念,更令禮官儀定,以紵群下悶迫之情,不勝幸甚。

    」答曰:「大禮攝行退行皆難,不得從之。

    」 10月28日 ○甲戌,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三更一點,上自時禦所動駕,詣神武門外會盟壇所,五更一點,行事如儀,〈祭文在下。

    〉罷漏時還宮。

     ○午時,上幸董遊擊〈正誼〉所館處,遊擊出中門外延入。

    上請行拜禮,遊擊曰:「國王今夜行大祭,有勞動之候。

    請除拜隻揖。

    」上曰:「不敢。

    」遊擊曰:「不可勞上。

    」三請固辭,遊擊曰:「國王立東,俺立西,作揖爲可。

    」上曰:「已有前例,不敢改。

    」遊擊曰:「謹從命。

    」遂再拜,就東壁坐。

    仍曰:「前日俺來,不知貴體不平,其後始得知之。

    若早知,則當親往止之矣。

    勞動未安。

    俺來貴國,巡視沿海,則各州府,無不遵法矣。

    」先行茶禮,次行酒禮。

    樂作,遊擊曰:「禮多則勞。

    禮不欲煩。

    」上曰:「多謝。

    」遊擊曰:「望見龍顔,多有瘦色,久坐則必傷。

    已爲枉見,請早還駕,命官設酌,則幸甚。

    」上勸酒,遊擊曰:「領不得。

    」遊擊曰:「國王患何證耶?」上曰:「喉證經年不愈,氣或窒塞,聲音不出矣。

    」遊擊曰:「俺有一部醫書,楊老爺所作。

    未知可用與否,欲進之。

    」上曰:「多謝。

    」遂行酒四爵。

    遊擊出銀子一兩,給典酒官,紅綃一段,分給樂工。

    上起立,令禮房承旨,呈禮單,遊擊曰:「多謝。

    」上行揖禮而出。

     ○未時,董遊擊回謝于時禦所,上出于中門外延入。

    上請行拜禮,遊擊曰:「行揖可矣。

    」上遂揖。

    遊擊曰:「多謝。

    」呈禮單,且曰:「皇上軫念貴邦之事,靡所不至。

    俺今者巡親南邊,若添天兵,可以固守。

    此意若通於俺處,則俺當告諸兩院。

    兩院亦必顧念矣。

    」上曰:「皇恩罔極。

    」遊擊曰:「俺所以道達者,亦以皇上之恩,而言之耳。

    」遂行茶禮。

    遊擊手呈醫書曰:「今聞貴音,似有欠安之候。

    此藥若用之,則候證可以見效矣。

    」上起立以謝,遊擊曰:「勿勞。

    」上命呈禮單,遊擊曰:「多謝。

    」遂行揖禮而出。

     ○掌令崔東式來啓曰:「資憲之加,乃正卿之別。

    必也位望素著,才德表著者,然後方可授之。

    豈可以一時寸效微勞,遽加命德之資乎?李守一之賞加,實出於人望之外。

    且諸道禦史之書啓,善政守令者亦多,而其褒賞之典,未有若此之過隆。

    此物情之尤極驚駭者也。

    請勿留難,亟命改正。

    玉候違豫,久在調攝之中,逾時閱歲,未見平復。

    醫官等不職之罪,已不可逃,而反以頃者,半夜施鍼之效,特示賞典。

    臣等亦知聖上不棄小勞之盛意也,勿藥有喜,是誠群君下之同慶。

    至以參上參下之階,超陞頂玉之列,爵賞之僭濫,名器之屑越,莫此爲甚。

    豈非明時之謬擧乎?許任,六品之職也;南嶸,七品之官也。

    安可以一時職分之微勞,遽授通政之加?物情深以爲駭異。

    請命改正。

    濟州判官崔灌,辭連罪人,今被拿鞫之命。

    獄事之究竟,不可以日月期,海外防戍,疎虞可慮。

    請爲先遞差,擇出其代,急速下送。

    」答曰:「李守一,不可改之。

    許任等,亦不可改之,不允。

    崔灌事允。

    」 ○三功臣會盟祭,祭文曰: 臣功君報,上不虛取。

    申以盟誓,錫之茅土。

    懋賞爲典,自古如斯。

    昔我先王,固已行之。

    二百年來,大勳屢集。

    創業垂統,策功惟十。

    勤勞在人,帶礪如昨。

    逮予之身,再擧彜章。

    光國、平難,一時相望。

    蠢玆狡夷,大邦爲讎。

    聲言假道,實肆兇謀。

    據義斥絶,竭誠籲愬。

    父母孔邇,赫然一怒。

    虎臣旣力,王師又武。

    建甁破竹,在於指顧。

    逐寇留兵,廓淸海?。

    感戴皇恩。

    欲報無路。

    皮苟不存,毛將焉傅?凡我諸臣,與有勞止。

    印刓不與,亦獨何意?予欲西趨,爲近天庭。

    載執羈靮,略成朝廷。

    予欲請授,刳肝瀝血。

    包胥哭秦,奚啻七日?握兵之將,荷戈忘軀。

    或整舟師,沮遏長驅。

    或保孤城,探扼一隅。

    奔走後先,以贊天誅。

    孽牙其間,逆竪遽起。

    保障是守,不日斯殪。

    惟此三勳,封之宜急。

    各賜爾號,允孚其實。

    於戲!時有古今,功無舊新。

    玆涓吉日,勖率勳臣。

    若子若孫,竝許來會。

    澤及後裔,恩推先代。

    不變夷險,與共休戚。

    昭布森列,神明是質。

    凡我同盟,毋忘盤血。

     ○鄭協爲司諫,柳希奮爲典翰,柳永謹爲掌令,蔡慶先爲修撰,蔡衡爲直講,李壽俊爲尙州牧使,尹晫爲京畿都事,金德謙爲北靑判官。

     10月29日 ○乙亥,行三功臣宣敎禮。

     ○憲府啓曰:「臣等將李守一賞加,不可不改正之意,論列已盡,而兪音尙閟,臣等之惑滋甚焉。

    資憲之階,乃正卿之列,而命德之器也。

    苟非位望素重,才德表著,豈可人人而輕授,以辱名器乎?守一雖有善治之跡,而無非職分內事也。

    況諸道禦史書啓中,守令之表表善治者亦多,不下於守一者,而其褒奬之典,未有若是之隆。

    此物議之愈久愈激,而臣等之必欲改正者也。

    請勿留難,亟賜一兪。

    聖候久愆,至經歲月,而未見平復。

    醫官等不職之罪,已無所逃,而乃以施鍼之效,特示賞典。

    不棄小勞之聖意,孰不感激?第以六七品秩卑之人,至超頂玉之列,爵賞之僭,名器之辱,未有若此之甚者。

    一時職分之微勞,豈無相當可施之賞,而濫授命德之器,重貽續狗之譏乎?物情驚駭,莫此爲甚。

    請許任、南嶸通政加,亟命改正。

    掌令柳永謹,以京畿束伍試才禦史在外。

    請斯速上來事下諭,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

    」答曰:「俱不妨底事,毋爲煩論。

    下諭事允。

    」 ○功臣頒敎書儀。

    其日,掖庭署設禦座於北壁南向,設寶案於座前近東,設敎書案於寶案之南,〈功臣軸案在左,各有凾。

    賜物案在右,賜馬立於殿庭南端。

    〉香案二於殿外。

    左右典儀設諸功臣位於殿庭,俱每等異位,重行從職次。

    〈宗職,別設位。

    〉設侍臣位於殿庭東西,北向相對爲首。

    典儀位於東階上,近東西向階下。

    典儀、宣敎官位於東階下,近東西向。

    贊儀、引儀,在南差退。

    又贊儀、引儀位於西階下,近西東向,俱北上。

    引儀設門外位如常儀。

    鼓初嚴,兵曹勒諸衛,陳時用儀仗於正階及殿庭東西。

    內外列軍士竝如式。

    〈見序例。

    〉司僕寺正陳輿輦於殿庭中道,〈小輿在北,大輿次之。

    〉禦馬於中道左右,仗馬於其南。

    典儀設開讀位於殿階上,近東西向。

    諸功臣及侍臣,俱集朝堂,各具時服。

    皷二嚴,諸功臣及侍臣,皆就門外位如常儀。

    諸護衛之官,各具器服。

    尙瑞院官,捧寶俱詣閤外伺候。

    左通禮詣閤外,俯伏跪啓中嚴。

    殿下具翼善冠、袞龍袍,禦內殿。

    繖扇侍衛如常儀。

    皷三嚴,執事官先就位。

    引儀分引侍臣入就位。

    皷聲止。

    闕內外門,左通禮俯伏跪啓外辦。

    殿下乘輿以出。

    繖扇侍衛如常儀。

    殿下陞座。

    爐煙升。

    尙瑞院官捧寶置於案。

    繖扇侍衛如常儀。

    諸護衛之官,入列於禦座之後,及殿內東西次。

    承旨分入殿內東西俯伏。

    史官在其後。

    典儀曰:「四拜興平身。

    」侍臣皆鞠躬四拜興平身,回班相向。

    引儀分引諸功臣,〈作故者,則嫡長或諸子中入參,替受敎賞。

    〉入就位。

    典儀曰:「四拜。

    」贊儀唱鞠躬四拜興平身。

    諸功臣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贊儀亦唱。

    凡贊儀、贊唱,皆承典儀之辭。

    〉引儀、功臣班首,陞自東偏階,〈引儀止於階下。

    〉由東偏詣軸案前北向。

    典儀曰:「跪。

    」諸功臣同班首,捧軸跪進,內侍傳捧以進。

    殿下覽訖,還授內侍,置於案。

    班首俯伏興,由東偏出降復位。

    典儀同俯伏興平身。

    諸功臣同宣敎官陞日東偏階就位。

    傳敎官進當座前,俯伏跪啓傳敎,俯伏興,由東偏出,詣宣敎之北。

    展敎官二人,〈公服。

    〉對擧敎書案隨之。

    傳敎官取敎書,授宣敎官。

    宣敎官跪受,以授展敎官。

    展敎官立對展。

    傳敎官臨階西向立,稱有敎。

    贊儀唱跪。

    諸功臣同傳敎官還侍位。

    宣敎官宣訖,俯伏興退。

    展敎官以敎書置於案,俯伏興退。

    禮曹正郞陞自東偏階,就敎書軸案前,取敎書。

    〈敎書函受執事者。

    〉宣敎官俯伏興退降復位。

    正郞前導降階,分賜諸功臣〈頒賞同。

    〉訖,典儀曰:「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引儀引諸功臣以下出。

    〈賜馬,則諸功臣出去時,以次牽轡而出。

    〉侍臣以次各就拜位。

    典儀曰:「四拜。

    」侍臣以下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左通禮陞自西偏階,進當座前,俯伏跪啓禮畢,俯伏興降復位。

    殿下降座還內,繖扇侍衛如來儀。

    引儀引侍臣以下出。

    左通禮俯伏跪啓解嚴。

    兵曹承敎放仗。

     ○辰時,上出禦帳殿,承旨史官及侍衛諸將,皆入侍。

    諸功臣及功臣子,皆四拜於庭。

    三功臣班首,各以錄券上進,上覽訖,諸臣行四拜禮,跪。

    禮房承旨尹壽民,趨進於上前,啓請有敎。

    降于階,呼曰有敎。

    因命出三功臣別敎書,在庭者皆跪。

    弘文館校理權縉,宣讀畢,又行四拜禮。

    因頒給諸功臣錄券。

    又行四拜禮,禮畢。

     ○淸難功臣敎書頒給時,宣讀別敎書 王若曰:「盤根別利器,旣成廓淸之勳;懋賞待有功,爰擧褒嘉之典。

    非以爲報,庸示不忘。

    頃國步之孔艱,痛湖寇之猝起。

    僞署文武從事,密爲爪牙;分置僧俗將軍,已成羽翼。

    兇鋒隳突,嬰城固守者何人?虐焰熾張,束手旁觀之相望。

    苟非江、淮之保障,孰制廣陵之崛強?堂上運兵,知勝算之已定;胸中有甲,豈小範之可欺?旣據險而勵師,擧聞風而投袂。

    奮白衣而急難,意氣澟然;提水旅而應援,聲勢隱若。

    協以蓮幕之僚屬,佐以柳營之褊裨。

    風霆助威,坐緻蜂蟻之潰;士卒賈勇,旋見鯨鯢之誅。

    收氛祲於潢池,反側自定;蕩巢窟於淮、蔡,疆場載安。

    茂烈若斯,宗功宜記。

    賜弓矢、錫鹵鬯,稽往典而有徵;勒鍾鼎、書旂常,在今日而可緩?穀朝展禮,策命揚庭。

    玆以洪可臣爲一等,圖形垂後,超三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三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二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十人、奴婢三十口、丘使七名、田一百五十結、銀子十兩、內廐馬一疋。

    樸名賢、崔湖爲二等,圖形垂後,超二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二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一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六人、奴婢九口、丘史四名、田八十結、銀子七兩、內廐馬一匹。

    辛景行、林得義爲三等,圖形垂後,超一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一階,無子則甥姪女壻加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四人、奴婢七口、丘史二名、田六十結、銀子五兩、內廐馬一疋。

    嗚呼!麒麟圖畫,庶同國家之休戚;山河帶礪,永保勳業於始終。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宣武功臣敎書頒給時,宣讀別敎書 王若曰:「爲臣子所貴,急病當效扞艱之忱;越先王率惟敉功,盍擧懋賞之典?玆循彜章,用推渙恩。

    頃緣雲雷之構屯,而緻家國之多難。

    奔鯨倉卒,勢難制於觸羅;駭獸蒼黃,孰能禦乎竄藪?哀百年之宗社,慘一朝而丘墟。

    何幸賴夫天之靈,又有仗諸臣之力。

    鳴劍抵掌,爭奮袂於同仇;沐雨櫛風,共殫誠於循國。

    玆生氣之稍在,庶死灰之復燃。

    合勢前驅,克掃舳艫之衆;背城一戰,能卻百萬之師。

    專節制於四方,服勤勞於七載。

    其他奔走告急,與夫果毅僝功,豈曰小補乎時哉?蓋亦將多乎前矣。

    若非諸卿之興起,而竭盡其心,安能庶事之否艱,而保有今日?一生一死,雖死生之不同;是崇是褒,豈褒崇之有異?肆策勳李舜臣、權慄、元均爲一等,圖形垂後,超三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三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二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十人、奴婢十三口、丘史七名、田一百五十結、銀子十兩,內廐馬一匹。

    申點、權應銖、金時敏、李廷馣、李億祺爲二等,圖形垂後,超二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二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一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六人、奴婢九口、丘史四名、田八十結、銀子七兩、內廐馬一匹。

    鄭期遠、權悏、柳思瑗、高彥伯、李光嶽、趙儆、權俊、李純信、奇孝謹、李雲龍爲三等,圖形垂後,超一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一階,無子則甥姪女壻加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四人、奴婢七口、丘史二名、田六十結、銀子五兩、內廐馬一匹。

    於戲!出此三物,旣共山河帶礪之盟;傳諸百代,永享子孫仍雲之祿。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扈聖功臣敎書頒給時,別敎書 王若曰:「無棄爾勞,礪世之當務;有功必賞,爲政之所先。

    永言構亂之逆夷,敢肆假途之兇計。

    極痛呼父,於情固然。

    以賊遺君,雖死不可。

    顧平昔至誠事大,予何敢雲念奔走?竭力周旋,臣亦勞止。

    乃至効忠貞之節,以緻盡羈紲之勤。

    雖事不同,厥功則一。

    宜敷渙汗之號,誕告盤血之班。

    肆策勳李恒福、鄭崑壽爲一等,圖形垂後,超三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三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二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十人、奴婢十三口、丘史七名、田一百五十結、銀子十兩、內廐馬一疋。

    信城君珝、定遠君琈、李元翼、尹鬥壽、沈友勝、李好閔、尹根壽、柳成龍、金應南、李山甫、柳根、李忠元、洪進、李??、柳永慶、李幼澄、樸東亮、沈岱、樸崇元、鄭熙藩、李光庭、崔興源、沈忠謙、尹自新、韓淵、海豐君耆、順義君景溫、順寧君景儉、申磼、安滉、具宬爲二等,圖形垂後,超二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二階,無子則甥姪女壻,超一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六人、奴婢九口、丘史四名、田八十結、銀子七兩、內廐馬一疋。

    鄭琢、李憲國、柳希霖、李有中、任發英、奇孝福、崔應淑、崔賓、呂定邦、宋康、高曦、李應順、節愼正壽崑、姜絪、金起文、崔彥俊、閔希騫、許浚、李延祿、金應壽、吳緻雲、金鳳、金良輔、安彥鳳、樸忠敬、林佑、金應昌、鄭漢璣、樸春成、金禮楨、金秀源、申應瑞、辛大容、金璽信、趙龜壽、李公沂、梁子儉、白應範、崔潤榮、金俊榮、鄭大吉、金繼韓、樸夢周、李士恭、柳肇生、楊舜民、慶宗智、崔世俊、洪澤、全龍、李春國、吳連、李希齡爲三等,圖形垂後,超一階爵,其父母妻子,亦超一階,無子則甥姪女壻加階,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

    仍賜伴倘四人、奴婢七口、丘史二名、田六十結、銀子五兩、內廐馬一匹。

    功之等級,一而三,未免高下之異;賞之恩數,多若寡,抑有輕重之差?何敢忘之?聊表嘉乃。

    於戲!皇上再造之天寵,固是無前;君臣一體之聖恩,庶幾垂後。

    往膺新命,鹹服至懷。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忠勳府啓曰:「傳曰:『前例會盟入參嫡長等,論賞有無察啓事,言于該司。

    』本府謄錄內,功臣會盟宴、仲朔宴時,親功臣及嫡長等賞典,開國時,或賜官爵,或賜絹羅白金;靖亂時,或賜官爵,或賜虎鹿皮綾段;其後,或熟兒馬、鄕表裏,鹹賜加資雲雲。

    又一件雲:『功臣嫡長會盟宴、仲朔宴入參人員,年滿七十以上,已經實職四品者,陞堂上』雲。

    又舊件策勳都監謄錄內雲:『諸功臣仲朔宴及會盟宴入參人員,或陞特加,嫡長中準職人員及實行四品以上,年滿七十者,陞堂上,資窮者,熟兒馬中,各一疋頒賜,或賜唐表裏、鄕表裏中一襲,前朝官,陞品敍用,雖在喪人,終祭後入參人例敍用,未資窮者,各加一資,在喪人員,終制後加資敍用。

    』雲雲。

    故光國、平難兩功臣會盟宴時,皆因此例,各加一資雲矣。

    敢啓。

    」傳曰:「依前例施行。

    」〈史臣曰:「自古人君,遭屯難之時,賴群下之力,或創開大業,或重恢舊物者,莫不定功行賞,紀諸盟府,非但聳動於一時,抑亦勸勵於來許,其意豈偶然哉?雖然,無其功,而有其名,則在上有僭賞之譏,在下有冒授之罪。

    是故,晉文十九年於外,五臣之相從患難,必多奔走跋涉之功,而之推以貪天之功,以爲己力譏之。

    況今朝臣,未見其功,而徒有其罪乎?當乘輿播越之日,食君之徒,雖間有羈的之微勞,及夫三京恢復,宗社再安,則實賴皇上存亡繼絶之義,而亦莫非國朝二百年來恭順事大之誠,有以緻之也。

    嗚呼!丹書鐵卷,帶礪同盟,此何等擧措耶?漢高有創業之功,而先封者十八;光武有中興之烈,而繪像者卄八。

    亦越我太祖,當化家爲國之日,其攀鱗附翼,有功可紀之人,豈曰少哉,而開國諸勳,不過三十餘人而已,亦未聞廝臺宦寺之混側於其間,則祖宗愼重之意,後嗣之所當法也。

    今玆扈聖、宣武兩功臣,其數百有四人,至於執禦之賤隷,傳令之貂璫,無不俱收而冒錄,與之同歃盤血,共指山河,其貽笑於後世,至此極矣。

    當事之臣,耳目之官,恐不得辭其責矣。

    抑有一說,在昔唐室之重恢,張巡、南霽雲等,與李、郭之功,竝錄於勳籍;國朝車雲革,死節於李施愛之亂,別無成績,而見錄於敵愾之列。

    蓋以臨亂倉卒,勸奬節義,是乃衰世之急務。

    壬辰之亂,倡義立節,不無其人,如鄭仁弘、金沔、郭再祐之起義於嶺南,金千鎰、高敬命、趙憲之死節於兩湖,其炳炳之功,烈烈之光,足以皷忠義之氣,而立懦於後日矣。

    苟能收名景鍾,以示來世,則其有關於名敎,豈曰小補雲哉?」〉○傳曰:「及第具宬,參錄扈聖功臣二等。

    放送。

    」 ○觀象監啓曰:「每年季冬儺禮,平時則悉備左右隊諸具,時禦所及空闕各處,大張爲之,而近年,則隻備禳謝之物,進排矣。

    但前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逐疫臨時,傳敎內,倡師及方相氏,準備進排,而日期已迫,不得及備之由,入啓,則傳曰:『然則姑爲勿備』事,傳敎矣。

    今年則倡師及方相氏等,預爲措備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

    倡師方相氏,某某具,從略爲之。

    」 10月30日 ○丙子,朝,王世子問安。

     ○定遠君琈、〈縱其宮奴,奪掠人財,都民甚苦。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鰲城府院君李恒福、全陽府院君柳永慶: 萬曆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恭遇我殿下,策扈聖、宣武、淸亂三功臣,設壇會盟,翌日,頒敎錫物賜宴。

    臣等不勝感激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臣琈等,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絲綸宣敎,下及罔功。

    雨露施恩,曲被異數。

    循墻莫避,感戴彌深。

    臣等俱以凡庸,無所肖似。

    値非常之變,未卽捐軀;當再造之辰,輒先承寵。

    猥忝至此,曷敢當玆?仰惟,君所以報臣,實爲上不虛取,下與之茅土,號曰彜章。

    必待勤勞,著於邦國。

    方申盟誓,指諸山河。

    外患何代而無,此賊自古未有。

    始之據義斥絶,終焉竭誠籲呼。

    伊成算悉出淵衷,顧瑣力無補毫末。

    雖執羈靮,從多難之中;或荷戈矛,在大軍之後。

    但欲勉焉奔走,豈曰奉以周旋?及其成功,安敢歸已?矧彼梟獍之惡,卒然孽牙其間。

    何得久假遊魂?遂至自速爲粉。

    偏蒙嘉乃,竝許封之。

    莫効職分當爲,忽紆望外殊渥。

    中心之貺,極其便蕃;內府之藏,幾乎罄竭。

    旣醉酒而飽德,實浹髓而淪肌。

    萃此龍光,曷堪蚊負?叨榮踰分,載籍無聞。

    玆蓋伏遇正倫立極、盛德洪烈、至誠大義、格天熙運主上殿下,扶植人倫,感動天意。

    驅除巢窟,奉行一怒之威;廓淸封疆,撫綏重熙之運。

    毋忌在莒,乃令擇齋。

    爰聽鼓鼙而思,不遺鷹鸇之逐;遂將懋賞之典,薦加蔑實之身。

    臣等敢不益勵初心,更殫晩節?生於憂患,祗服前言;死緩須臾,願輸後効。

    臣等無任望天仰聖激切屛營之至,謹奉箋稱謝以聞。

    〈大提學柳根製。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丁醜,上在貞陵洞行宮。

     ○巳時日暈兩珥。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銓曹,是銓衡人物,用舍進退。

    王府罪人,非渠之所當問也。

    越俎代庖,屍祝不爲,受職無侵,古人有訓。

    近觀銓曹用人之際,頗有不愼之端。

    予嘗含容置之,然若終不責其失,則朝廷之事,所誤多矣,而其漸有不可杜矣。

    予豈得已哉?姑擧其一二言之,他可類推也。

    濟州,乃海外孤島,兇賊之所常睥睨,而流涎者。

    其判官之闕也,命擇除授,丁寧再三,期欲得人,以紓一隅之顧,而敢以崔灌擬差。

    予不識灌之面目,意其可人,近因海西罪人推考啓本,見灌之諺簡,其爲人也,極是無知愚劣。

    此豈濟州之所可擬者乎?當世智勇之士,不患無人,而必舍彼而取此,何也?是則不以國事爲意,而將以耽羅與敵也。

    臺諫侍從之臣,隨手易置,惟意所引,無復顧忌。

    王府罪人,書啓與否,自有其司,而敢擧常赦所不原者,以試予意。

    身爲銓曹之官,陰弄禁府之權。

    若此手段,其弊有不可言,不勝寒心。

    意謂臺諫之彈章,夕已至矣,寥寥乎數日,若面壁而觀心,默言是習,事可知矣。

    然豈堂上所爲?必郞僚中躁妄之輩,仄於其間,作此壞弄。

    吏曹堂上、郞廳,幷推考。

    」 ○朝王世子問安。

     ○洪湜以功臣都監大臣意,啓曰:「傳曰:『扈聖功臣類,參於正勳。

    李德馨等六人,實是有功,各加一資,大臣則子壻中,超授六品職。

    宣武功臣類,參於正勳。

    宋言愼等二十二人,亦爲有功,各加一資。

    金千鎰、黃進、高敬命、趙憲、金沔,誠爲可嘉,兼有功。

    但已極追褒,其子孫可錄用。

    以其功之高下,或超授六品,或授顯職,惟洪季男,則隻授堂上而死,加資或可矣。

    如有未盡處,宜陳所懷。

    不必以予言爲是,亦勿嫌於盡陳。

    議于元勳大臣事,傳敎矣。

    各人等,自上斟酌,於賞鹹得其宜。

    臣等不敢更有所陳。

    敢啓。

    」傳曰:「允。

    」 11月2日 ○戊寅,黃海道監司權憘啓:「道內延、白兩邑合境之內,盡爲兇歉,民方艱食,鹽黃角別爲備,分給計料,各面明年種子,最爲難備。

    湖南沿道各官,農事豐稔。

    種租一千石,明年二月內,船運輸送,及期播種,似爲便益。

    」 ○弘文館副應敎柳澗、副校理宋??、李光胤:「伏以,大司憲樸弘老、執義李德泂、掌令崔東式、持平柳時行、尹讓,以『近來銓曹,於用人之際,多不以公,闒茸苟充之譏,已有物議,至於係幹王府之事,初非該曹之所敢擅便擬議,而妄肆己見,偃然越職申稟,其循私用情,縱恣無忌之狀,不一其端,而臣等待罪言地,不能隨事糾劾,容默至此,臣等屍居不職之罪,固無所逃。

    』大司諫成以文、司諫鄭協、獻納南晫、正言李德溫,以『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諫職,凡有所聞,卽當論列,乃其責也。

    昨日伏見聖敎嚴峻。

    臣等疲軟不職之罪,固所難免。

    』幷引嫌而退。

    伏見近日銓曹,於注擬之際,不體聖上難愼之盛意,未免闒茸苟充之譏,至於係幹王府之事,亦非該曹之所擅便,而乃敢越職,偃然申稟,爲臺諫者,所當隨事糾劾,而事之當論,自有先後之不同,人之所見,不無早晩之或異,有今日不論,而明日可論者,可否相濟,自至遲延。

    豈可以不卽論劾之故,終乃歸罪於容默,輕遞言官,以開騷擾之端乎?請大司憲樸弘老以下,大司諫成以文以下,幷命出仕。

    」答曰:「允。

    」 11月3日 ○己卯,憲府啓曰:「天曹,政本也。

    詮衡人物,甄別臧否之責,實在於此。

    居是職者,所當難愼於注擬之際,必使官得其人,以副淸明之理,而近來除拜之間,私意大勝,不問人器之如何,唯意於親舊之收錄,庸雜苟充,仕路溷淆,識者之譏議,固已久矣。

    至於肆赦之時,輕重罪罰之擬議稟啓,各有攸司,而妄肆己見,乃敢以不當稟之事,不避越職之嫌,偃然冒達,其縱恣無忌,莫此爲甚。

    請吏曹堂上色郞廳,幷命罷職。

    〈是時,銓曹注擬之際,公道廢閣,私意興行,或專用親舊,或不避嫌疑,有識之寒心久矣。

    職居言官者,含口結舌,而乃於嚴敎一下之後,始有此論,正所謂堂下執禮者也。

    〉當鄭澈欲殺崔永慶也,以無形聲影似之說,構誣成獄,必置之死地。

    聖明洞燭其姦狀,不待訊鞫,快命放釋,而具宬時爲諫官,一聽姦澈之指嗾,首倡再鞫之論,以緻永慶瘐死獄中,終使殺善士之名,歸之君父。

    宬之罪惡,實萬世神人之所共痛惋,但施付處之律,得保首領,已爲失刑。

    今者又以功臣參錄之故,遽下放釋之命,物情莫不驚駭。

    請亟還收成命。

    」〈構殺善士,萬世之極罪也。

    扈從君父,一時之微勞也。

    豈可從一時之微勞,宥萬世之極罪乎?』臺論之發,宜矣。

    〉答曰:「允。

    堂上遞。

    具宬新爲功臣,理合放釋。

    」 ○諫院啓曰:「詮曹,乃權衡所在之地。

    進退用舍之間,罪名裁稟之際,所當十分詳愼,俾無顚倒乖舛之失,而頃日注擬申稟之事,多有循私越職之罪。

    物情莫不駭愕。

    吏曹堂上、色郞廳,請竝命罷職。

    崔永慶冤枉之狀,自上旣已洞燭,特命放釋。

    凡在瞻聆,莫不感泣,而及第具宬,以其時臺諫,一聽奸澈之陰嗾,攘臂獨當,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竟使殺處士之名,歸於君上。

    若繩以王法,死且猶輕,中道假息,得延時日,莫非聖上好生之至意。

    獨以一時之功,全蒙放釋之命,物情之駭憤,久而愈激。

    請還收成命,以快輿情。

    」答曰:「允。

    堂上遞。

    具宬新爲功臣,理合放釋。

    」 ○京畿監司金睟啓:「金浦地,十月二十九日酉時,自南向西,地動之聲,移時而止,變怪非常。

    其日陽川地,自西北間地震,聲如火砲,山雉皆驚飛,變異非常。

    」 11月4日 ○庚辰,左承旨柳夢寅〈吏房。

    〉啓曰:「吏曹堂上盡遞,臺諫時方論啓。

    雖未捧承傳,似當急速差出。

    何以爲之?」傳曰:「遞差承傳捧之。

    」 ○柳夢寅啓曰:「吏曹堂上遞差承傳已下。

    詮曹不可一日盡曠。

    何以爲之?」傳曰:「明日爲政事,差出。

    」 ○柳夢寅啓曰:「明日爲政事差出事,傳敎矣。

    前例,判書可合人,先令大臣議薦。

    今則何以爲之?」傳曰:「依前例爲之。

    」 ○憲府啓曰:「崔永慶之被誣繫獄也,其冤枉之狀,自上旣已洞燭,快命放釋,而具宬以其時諫官,一聽鄭澈之陰嗾,首倡再鞫之論,以緻瘐死獄中,竟使殺善士之名,歸之君父。

    宬之罪惡,實萬世神人之所共憤惋。

    付處中道,得保首領已爲失刑。

    豈可以一時錄功之故,而遽下放釋之命乎?物情莫不驚駭。

    請亟還收成命。

    」答曰:「新功臣,在謫所命放,非怪事,於理當矣。

    放之可矣。

    」 ○諫院啓曰:「崔永慶之拿獄也,自上洞燭其冤枉之狀,不爲訊鞫,卽命放釋,而及第具宬,以其時臺諫,一聽姦澈之陰嗾,攘臂首倡,至請再鞫,使永慶瘐死獄中,至以殺處士之名,歸之於君上。

    律以王法,死且猶輕,中道付處,得保視息,亦雲失刑。

    豈可以一時之功,遽施全釋之典乎?物情之駭憤,久而愈激。

    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答曰:「新功臣,在謫所命放,非怪事,於理當矣。

    放之可矣。

    」 11月5日 ○辛巳,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一更,流星出參旗星下,入天苑星下,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平安道觀察使金信元啓:「朔州府使金得光馳報內,距本州十五裡許假幕山,今十月初九日,自戌時至初十日亥時,大鳴,其聲如灘急流,變異非常。

    」 ○憲府啓曰:「崔永慶之被誣繫獄之日,其冤枉構陷之狀,聖上初已洞燭,快命放釋,而具宬以其時諫官,曲聽姦兇陰嗾,首倡再鞫之論,竟緻瘐死獄中,而終乃殺善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宬之罪惡,實是萬世神人之所共憤。

    中道付處,得保首領,旣已失刑。

    不可以一時參功之故,遽下放宥之命。

    物情愈久愈憤。

    請亟還收成命、烽火之設,實係報邊重事,雖在平時,固不可不謹。

    況於今日朝夕可虞之時乎?頃日,因全羅左水營擧火放砲之故,非但邊情騷動,至於天將,方巡臨其處,亦不免驚疑緻詰。

    軍機所關,失誤莫甚。

    先自起發,必有其處。

    請令有司,摘發拿鞫,依律治罪、朔州府使金得光,到任之後,專事剝割,徵斂濫酷,闔境怨咨。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答曰:「具宬事,答院同。

    烽火事,允。

    金得光事,朔州數遞,官事頹矣。

    其剝割等事,更加詳聞,得其實狀爲宜。

    」 ○諫院啓曰:「崔永慶之枉死,出於姦澈之構捏,而聽其陰嗾,至請再鞫,竟緻永慶之瘐死,使殺士之名,歸之於君上者,無非具宬之所爲也。

    律以王法,則合置重典,而中道假息,得延時日,亦幸矣。

    豈可以一時錄功之故,遽施全釋之典乎?物情駭憤,久而益激。

    請更加三思,亟收放釋之命。

    」答曰:「錄功之人,命放,不是違理之事。

    不允。

    」 ○以許頊爲吏曹判書。

    是政也,吏曹堂上郞廳皆遞,推承旨與假郞廳參政。

     11月6日 ○壬午,昧爽,客星復見於東方。

    依前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正言李德溫啓曰:「聖上格天之誠,重恢之烈,昭揭宇宙,在人耳目。

    頃日上號之請,乃所以暴揚義烈,表著綱常。

    凡有血氣者,莫不懽欣忭舞,不謀而同,而領議政尹承勳,本以偏邪之心,妄執怪譎之私,當廟堂發議之初,顯有不平之色,及公論激發之後,不得已而從之,廷請六七日,便生沮遏之計,坐召諸宰,設問可否,以爲停止之謀。

    有一宰列之臣,直陳義理之說,力破停止之論,則勃然而怒曰:『當今之時,知義理者,誰乎?』又語在傍原任大臣曰:『令公輩,奉身先退,而置我於此地,使我,一則勘定此功臣,一則擔當惟政渡海之事,一則遭此上號之請,使我獨當三不幸之擧,不得不緻怨於諸公。

    』雲。

    及見臺諫再啓,則反唇而語曰:『一之不可,其可再乎?』又大言於廷會中曰:『此其經綸乎?治道乎?抑禦戎乎?』其他侮弄之辭,忿懟之形,不一而足。

    皷動邪說,橫生異議,使論思之臣、秉筆之官。

    』或終始不參,或揮卻跳出,皆出於頤指附會之餘,見之者失色,聞之者吐舌。

    原其本心,實由於自己勳籍之不參,畜憤懷憾,首倡分號之議,攻破翊運之名,欲使功烈,不歸於聖上。

    人臣之義,固如是乎?至於玉體愆豫,半夜受鍼之際,大小臣僚,莫不遑遑,奔詣闕下,而身爲首相,偃臥其家,不爲馳詣,政院伻告,終不動念。

    此而可忍,他尙何說?輿淸之痛鬱,國言之沸騰,固已久矣,而隻緣大禮在前,慮及搔擾,隱忍不發。

    今日之論,籲亦晩矣。

    身居具瞻之地,懷私含憤,欲泯君父之盛烈,晏然私室,不赴君父之急病,此而不罪,人臣之義,掃地盡矣。

    故欲爲論啓。

    』與大司諫成以文,相議定奪,而擬於本院會坐,構草再三請坐,則大司諫成以文,稱以兒病,司諫鄭協,托以身病,皆不來參,隻與獻納南晫,兀坐本院,不得備員,未能論啓。

    是緣臣見輕於同僚,以緻公論之小遲,不可仍冒。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京畿監司金睟啓:「道內守令,顯有成效者,富平府使黃緻敬,政有條理,百廢俱興,民賴以安,借寇誠切。

    利川府使李光吉,持身廉謹,賦役平均,愛民如子,闔境晏然。

    積城縣監李幼淸,盡心官事,修擧廢墜,尤甚殘邑,得以成形。

    通津縣監尹璶,爲政剛明,吏畏民安。

    如此守令,各別褒奬,以勸他人。

    」 ○獻納南晫啓曰:「常時坐起,必備三員,爲之例也。

    今日行坐起,大司諫成以文,兒子病革。

    司諫鄭協,落馬重傷,皆不來參。

    臣意以爲:『自前同僚有故,不得備員,則罷坐出來,比比有之,故遽爾還家,姑竢後日。

    』今見正言李德溫避嫌之辭,臣亦未免見輕於同僚。

    不可仍冒。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以具宬不可放釋之意,累瀆天聽,兪音尙閟,臣等之惑滋甚焉。

    宬以奸兇爪牙,曲從陰嗾,構陷崔永慶,抱冤繫獄,自上洞燭情狀,卽令放宥,而至請再鞫,竟緻枉死,終乃以殺善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宬之罪狀,實是萬世神人所共憤惋。

    付處中道,得保首領,以至今日,旣已失刑。

    豈可以一時參勳之故,遽下全釋之命乎?輿情之憤,愈久益激。

    請更加三思,亟收放送之命。

    朔州,近緣守宰數易,疲弊已極。

    若不及今收拾,將爲永棄之邑。

    府使金得光,非但衰耗,不合蘇殘之任。

    自到任之後,剝割爲事,凡幹捧納之物,必務濫徵,民甚怨苦。

    臣等非不知本州數遞之有弊,而一日在官之弊,反有甚於遞。

    請命罷職。

    」答曰:「已諭不允。

    罷職允。

    」 ○大司諫成以文啓曰:「領議政尹承勳論罪之議,激發已久,而秪以大禮當前,事務有礙,故過禮後爲之似當事,臣嘗言於同僚矣。

    今則大禮已過,論列之擧,正在今日。

    昨日正言李德溫,果以此事,言於臣,臣答以明日之坐,當與諸僚議啓矣,今日仕進臨時,久病兒息,適爲氣絶,救急之中,不忍棄去,先使下吏,通言於本院曰:『今日若至晩暮,則明日當更爲坐起』矣,今見李德溫避嫌之辭,指以臣爲托稱兒病,顯被避事之譏。

    不可仍冒言地,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司諫鄭協啓曰:「凡論列相臣,擧措非輕。

    雖有罪咎,爲臺諫者,必與同僚,相通可否,然後因公論請罪。

    非敢爲地於一人,其勢固然,而今見正言李德溫避嫌之辭,則亦有所不然。

    前日相會時,無一言及此,今日之仕,適以病未參,而不待後日,遽先引避,其間蹤迹,有若相避者然。

    臣之駑劣,不但見輕於同僚,跡涉巧避,決不可仍冒言地。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再啓煩瀆,退待物論。

    〉 11月7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昧爽,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憲府啓曰:「正言李德溫:『以領議政尹承勳,身居具瞻之地,懷私含憤,欲泯君父之盛烈,晏處私室,不赴君父之急病,此而不罪,人臣之義,掃地盡矣,故欲爲論啓,而與大司諫成以文,相議定奪,擬於本院會坐構草,再三請坐,則大司諫成以文,稱以兒病,司諫鄭協,托以身病,皆不來參,隻與獻納,不得備員,未能論啓。

    是緣臣見輕於同僚,以緻公論之少遲。

    不可仍冒。

    』獻納南晫:『以自前同僚,有故不得備員,則罷坐出來,比比有之,故遽爾還家,姑待後日。

    今見正言李德溫避嫌之辭,臣亦未免見輕於同僚,不可仍冒。

    』大司諫成以文,以領議政尹承勳論罪之議,激發已久,而秪以大禮當前,事勢有礙,故過禮後爲之似當事,臣嘗言於同僚矣。

    今則大禮已過,論列之擧,正在今日。

    昨日正言李德溫,果以此事,言於臣,臣答以明日之坐,當與諸僚議啓矣,今日仕進臨時,久病兒息,適爲氣絶,救急之中,不忍棄去,先使下吏,通言於本院曰:「今日若至晩暮,則明日當更爲坐起」矣,今見李德溫避嫌之辭,指以臣爲托稱兒病,顯被避事之譏,不可仍冒。

    』司諫鄭協:『以論列相臣,擧措非輕。

    雖有罪咎,爲臺諫者,必與同僚,相通可否,然後因公議請罪。

    非敢爲地於一人,其勢固然,而今見正言李德溫避嫌之辭,則亦有所不然。

    前日相會時,無一言及此。

    今日之仕,適以病未參,而不待後日,遽先引避,其間蹤迹,有若相避者然。

    臣之駑劣,不但見輕於同僚,迹涉巧避,不可仍冒言地。

    』竝引嫌而退。

    頃日上尊號之擧,實出於揄揚盛德,表著義烈,而一國臣民公共之論也。

    承勳以首相,當其廷請之際,日承聖上謙謙痛迫之敎,徒知盛意之將順,不思公論之難抑,召集諸宰,至詢可否,輕妄顚倒,有駭瞻聆。

    至於玉候失寧,半夜受鍼之時,大小臣僚,莫不遑遑,雖在呈告之中,念不遑他,所當馳詣闕下,而晏然私室,終不奔赴,人臣之義,安在?物議之喧譁,固其所也。

    第論列大臣,事體非輕。

    自前公論所在之地,宜無所不知,故兩司或於中學,或於闕下,齊會相議,彈論其人者,所以一公論,而重事體也。

    今德溫,欲論承勳,而非惟不通於憲府,隻與以文,私議於其第,不與同僚,會議於公坐,或有全然不知者,或有在坐而不知辭避之意者,有若論議不協,各有意見者然。

    姑待明日,未爲不可,疾病之來,人所難免,而必欲取決於一日之內,自謂見輕於同僚,徑先引避,難免率爾之失。

    請正言李德溫遞差,大司諫成以文、司諫鄭協、獻納南晫、別無可避之嫌,竝命出仕。

    崔永慶之抱冤枉死,實出於奸兇之陰謀,而具宬作爲腹心,曲從指嗾,自上特釋之命纔下,旋擧再鞫之論,竟使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其謀之兇慘極矣,而終敢以殺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宬之罪惡,非但神人之所共痛惋,實是覆載之間所難容者也。

    中道付處,得保喘息,至于今日,失刑已多。

    豈可以一時參功之故,遽下全釋之命乎?物情之憤鬱,愈久益深。

    請更加睿思,亟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允。

    具宬,新功臣,無不放之理,不須煩。

    不允。

    」 11月8日 ○甲申,昧爽,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卯時辰時,有霧氣。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諫院啓曰:「我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

    凡有血氣,孰不感泣?擧國臣民,不謀同辭,宗戚大臣,臺侍近密,因其大小之情,冀上尊號。

    沖謙之德,雖一向牢執,聚首渴望之情,決非一人之所遏,而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妄肆己見,伏閤日淺,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歸美君父。

    此莫大擧措,而承勳之試問,不知何義也。

    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非但不一而足,且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雖在疾病呈告之中,莫不驚遑奔走,而承勳偃息在家,不卽來赴闕下。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方在具瞻,欲沮公共之論,退在私室,不赴君父之病,糾之王法,固難容貸。

    請命罷職。

    崔永慶之枉死,實由奸澈之指嗾,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終使殺善士之名,歸之君父者,無非具宬之所爲也。

    中道付處,假息覆載間,亦旣失刑。

    豈可以錄勳之故,而全然放釋乎?物情久而愈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姑勿論。

    有罪無罪,新功臣,在謫所,則命放之,理之所不已也。

    勿爲煩執爲宜。

    大臣不可輕論,已往之事,亦不必追論。

    不允。

    」 ○憲府啓曰:「以具宬不可全釋之意,累瀆天聰,兪音久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宬以奸澈爪牙,曲聽陰嗾,構捏崔永慶,抱冤係獄,自上洞燭其情狀,卽令放釋,而至請更鞫,竟緻枉死,終敢以殺善士之名,反歸於君父。

    宬之罪惡,非但神人之所共痛惋,實乃難容於覆載之間者也。

    付處中道,保全首領,以至今日,失刑多矣。

    豈可以一時參功之故,遽下放宥之命乎?請亟還收成命。

    昭揭聖烈,尊崇君父,此實曠世之盛擧也。

    一國臣民,不謀同辭,伏閤籲呼,自上崇執謙德,一向牢拒,而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輕發可否之論。

    是雖出於將順聖意,而不思衆情之難遏,率爾欲停,其輕妄顚倒,莫此爲甚。

    至於玉體愆和,半夜受鍼之日,上下遑遑,奔詣闕下,而晏然私室,終不來赴,大臣之義,安在?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姑勿論。

    有罪無罪,新功臣在謫所,則命放之,理之所不已也。

    勿爲煩執爲宜。

    大臣不可輕論,已往之事,亦不須追論。

    不允。

    」 ○以韓孝純爲戶曹判書,〈前爲吏曹判書時,欲用鄭澈之黨,先以李顯英,擬於臺諫望,値公論之發,不得試其連和之計。

    〉韓浚謙爲吏曹參判,黃暹爲吏曹參議,李民寏、申光立爲左右正言,李壽俊爲司僕寺正,吳靖爲注書,金尙容爲尙州牧使。

     11月9日 ○乙酉,朝,王世子問安。

     ○昧爽,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諫院啓曰:「昨承聖敎丁寧,捧瀆再三,深感聖上優容大臣之意也。

    聖上之待承勳,可謂至矣,而承勳之負聖上,何至此極耶?我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凡有血氣,孰不感泣?擧國臣民,不謀同辭,宗戚大臣,臺侍近密,因其大小之情,冀上尊號。

    沖謙之德,雖一向牢拒,聚首渴望之情,決非一人之所遏,而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妄肆己見,伏閤日淺,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歸美君父。

    此莫大擧措,而承勳之試問,不知何意也。

    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非但不一而足。

    且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雖在疾病呈告之中,莫不驚遑奔走,而承勳,偃息在家,不卽來赴闕下。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方在具瞻,欲沮公共之論,退在私室,不赴君父之病,糾之王法,固難容貸。

    豈可以大臣,而有所饒已往,而不之罪乎?請亟命罷職。

    崔永慶之枉死,實由奸澈之指嗾。

    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竟使殺士之名,歸之君父者,無非具宬之所爲。

    中道付處,假息今日,亦難免失刑。

    豈可以參勳之故,而全然放釋乎?物情逾久愈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不過體予意,而身有病耳。

    具宬,不得不放。

    竝休論爲宜。

    」 ○憲府來啓曰:「昭揭盛烈,尊崇君父,實是曠世莫大之擧。

    一國臣民,不謀同辭,聚首闕下,竭誠籲呼,而自上崇執沖謙之德,一向牢拒。

    領議政尹承勳,徒知聖意之將順,不思衆情之難遏,輕發可否之論,以緻瞻聆之駭。

    其輕妄顚倒,莫此爲甚。

    至於玉體失寧,半夜受鍼之日,大小臣僚,莫不遑遑奔詣闕下,而晏然私室,終不來赴。

    大臣之義,固如是乎?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具宬,以奸澈心腹,曲從指嗾,構捏崔永慶,抱冤係獄,而及其特下放釋之命,至發再鞫之論,竟緻枉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

    其謀之兇慘,極矣,而終敢以殺處士之名,反歸於君父。

    宬之罪惡,實是神人之所共痛惋者也。

    中道付處,得全首領,至于今日,失刑已多。

    不可以一時參勳之故,遽赦覆載難容之罪。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不過體予意,而身有病耳。

    具宬,不得不放。

    竝休論爲宜。

    」 11月10日 ○丙戌,諫院來啓曰:「具宬曲聽奸澈指嗾,再鞫崔永慶,瘐死獄中,終使殺士之名,歸於君父。

    原其罪惡,中道付處,亦雲失刑。

    豈以參勳之故,而全然放釋乎?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臣等論列領議政尹承勳之罪,已逾數日,聖敎敦諭,未蒙允兪。

    臣等不勝悶鬱焉。

    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故擧國臣民,不謀同辭,宗戚大臣,臺侍近密,因其大小之情,冀上尊號。

    沖謙之德,雖一向牢拒,聚首渴望之情,決非一人之所遏,而承勳身爲首相,妄肆己見,伏閤日淺,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揄揚聖烈,歸美君父。

    此何等擧措,而承勳之試問,不知何意也。

    其他輕躁之言,顚倒之罪,非但不一而足。

    且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雖在疾病呈告之中,莫不驚惶奔走,而承勳,偃息在家,不卽來赴闕下。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方在具瞻,欲沮公共之論,退在私室,不赴君父之病,糾之王法,固難容貸。

    更加三思,亟命罷職。

    」 ○憲府來啓曰:「聖上之至誠大義,昭揭宇宙,而群下之尊崇暴白者,實是曠世莫大之擧。

    一國臣民,不謀同辭,聚首盈庭,竭誠籲呼,而自上崇執沖謙之德,一向牢拒,而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徒知聖意之將順,不思群情之難遏,輕發可否之論,以緻瞻聆之駭。

    其輕妄顚倒,莫此爲甚。

    至於玉候失和,半夜受鍼之日,大小遑遑,奔詣闕下,而晏然私室,終不來赴,大臣之意,安在?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臣等將具宬不可放送之意,已盡論列,而兪音尙閟,臣等竊惑焉。

    聖上之特命放釋,待其有功也;臣等之請收成命,罰其有罪也。

    此正功自功,而罪自罪者也。

    豈可以一時之微勳,釋萬世之重罪乎?具宬,以奸澈腹心,一聽指嗾,使崔永慶,至於再鞫,瘐死獄中。

    其爲兇慘極矣,而終以殺善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此實神人之所共憤也。

    中途付處,亦雲失刑。

    豈可以勳臣之故,遽赦覆載難容之罪乎?請亟收放送之命。

    」答兩司曰:「不可不放者,功臣,不可輕論者,大臣。

    不允。

    」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 「今見通報中,八月初七日,有獲倭報帖。

    全羅左水使,倭船捕捉辭緣也。

    吏讀俱錄,無頭無尾,旣非咨文之詞,又非啓本之體。

    未知其人所爲,自何處,報于何處者也?得無皇上禦覽?或閣府諸衙門已見之帖,故載於通報耶?非移咨之事,傳播天下,所見極爲駭愕矣。

    自祖宗朝,疆場截然,意有所在,而邇來邊臣失職,唐人等,惟意往來。

    恐後日,復有大於此者,良可寒心。

    竝此冊,言于備邊司。

    」〈中朝通報三冊中,有全羅左水使獲倭報帖。

    〉 ○弘文館伏以: 『天下之事,不過曰明義理、定是非而已。

    義理不明,則綱常淪斁,而君臣之大義或廢;是非不定,則邪議橫生,而萬世之公論不行。

    凡爲天下國家者,莫不明義理,以樹君臣之義;定是非,以公天下之論,良以此也;惟我聖上,當壬辰百六之會,値兇賊猾夏之變,直斥假道之謀,而替受兇鋒,寧以國亡,而不以賊遺君父。

    大義昭於日星,至誠格乎神明,終緻聖天子,鑑臨忠誠,赫然斯怒,發天下之兵,運百萬之糧,迅掃妖氛,再造疆域。

    是則我聖上之功烈,不獨在於三韓,而實在於天下後世矣。

    頃者在廷之臣,鹹請徽號者,豈但欲揄揚聖德而已?區區之意,實欲彰吾君拒賊之義、享上之忠,以昭示天下後世耳。

    寧有一毫異議於其間哉?領議政尹承勳,位在具瞻,妄肆己見,伏閤未久,輕發中止之論,召集諸宰,問其可否。

    顚妄之言,有駭瞻聆,原其心迹,實由於素性輕躁,剛褊自用,不知其自陷於泯君父之盛烈,沮一國之公論。

    其流之弊,將至於義理晦塞,是非混淆,國人之論,固已久矣。

    至於玉候違豫,半夜受鍼之時,大小臣僚,莫不遑遑。

    雖在疾病呈告之中,所當奔走之不暇,而承勳,身居首相,息偃私室,終不趨詣闕下,人臣之義,掃地盡矣。

    今日之論,實出於公共。

    伏願亟回乾斷,以快物情,不勝幸甚。

     答曰:「以予之故,而大臣被駁,豈非未安?偶然之事,大臣何可罷哉?」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尊崇都監都提調、提調,各鞍具馬一匹,都廳鄭協加資,姜籀熟馬一匹,郞廳各熟馬一匹,監造官、別工作監造官,各兒馬一匹,玉冊文撰述吳億齡、申欽、樂章撰述李好閔、柳根,各熟馬一匹,書寫韓濩、金尙容、尹根壽、申汝擢、李忠元,各兒馬一匹,禮曹堂上,各半熟馬一匹,郞廳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內侍府捧冊閔希騫、金起文、趙龜壽、捧寶李德章、安彥鳳、金禮禎,各兒馬一匹,其餘諸執事自相禮以下及內官,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掖庭署及都監錄事以下,匠工、禮曹下吏、忠贊衛、典樂等,令該司,或以米布,分等照例論賞,分給後書啓。

    馬匹,亦卽以馬匹分給,一人雖兼數事,毋得疊受。

    」〈根壽,尹鬥壽之弟,沈義謙之友,然有文筆小技。

    好閔,華國之文,多出其手,有性躁量狹之譏。

    〉 11月11日 ○丁亥,昧爽,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諫院來啓曰:「崔永慶之冤枉,萬古至痛;具宬之罪惡,覆載難容。

    曲聽奸澈之指嗾,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終使殺士之名,歸之君父。

    中道付處,旣雲失刑。

    豈可以錄功之故,而全然放釋乎?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昨承聖批,以不可輕論大臣爲敎。

    臣等不勝悶鬱焉。

    名雖大臣,罪在公議,則公議不可沮,大臣不可饒。

    我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擧國臣民,不謀同辭,宗戚大臣,臺侍近密,因其大小之情,冀上尊號。

    沖謙之德,雖一向牢拒,聚首渴望之情,決非一人之所遏,而承勳,身爲首相,妄肆己見,伏閤日淺,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揄揚盛烈,歸美君父。

    此何等擧措,而承勳之試問,不知何意也。

    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非但不一而足。

    且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雖在疾病呈告之中,莫不驚遑奔走,而承勳,偃息在家,不卽來赴闕下。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方在具瞻,欲沮公共之論,退在私室,不赴君父之病,糾之王法。

    』固難容貸、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答曰:「功臣,理當放。

    大臣,不宜論。

    」 ○憲府啓曰:「具宬,曲聽奸澈之指嗾,再鞫崔永慶,瘐死獄中,終使殺善士之名,歸之君父。

    原其罪惡,中途付處,亦雲幸矣。

    豈以參勳之故,全然放釋乎?請勿留難,亟命還收成命。

    我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

    群下之尊崇暴白者,實是曠世之擧,一國臣民,聚首盈庭,竭誠籲呼。

    自上崇執沖謙,一向牢拒,而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徒知聖意之將順,不思群情之難遏,輕發可否之論,以緻瞻聆之駭。

    其輕妄顚倒,莫此爲甚。

    至於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大小遑遑,奔詣闕下,而晏然私室,終不來赴,大臣之義,安在?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功臣,理當放。

    大臣,不宜論。

    「 ○朝,大殿誕日,權停。

     ○大臣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 11月12日 ○戊子,昧爽。

    赤雲如火光。

    起自東方。

    橫布南方。

    辰時有霧氣。

    日有右珥。

    巳時午時,日暈兩珥。

    未時,日暈。

    申時,日暈兩珥。

    夜一更,有霧氣,月暈。

    三更四更,月暈。

    五更,流星出紫微垣,入軫星下,狀如鉢,尾長三四尺餘,色赤。

    客星見於濁氣中,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所在宿及去極度數,不得測候。

     ○憲府啓曰:「臣等論列尹承勳之罪,已逾數日,而以大臣不宜論爲敎。

    臣等非不知大臣之不可輕論,而頃日上號之事,非但揄揚盛烈於一世,至誠大義,實欲昭揭於宇宙。

    此乃曠世莫大之擧,而承勳身居首相,偏執己見,伏閤未久,遽發可否之問,欲停公共之論。

    其輕妄顚倒,有駭瞻聆,而且君父,半夜急病,至於受鍼,則雖在呈告之中,所當驚遑扶曳,趨赴之不暇,而晏然私室,終不來詣於闕下,人臣之義,安在?是可諉以大臣,而容貸其罪,物情駭愕,愈久愈激。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具宬構殺崔永慶之罪,聖上終始洞燭,而每以功臣不可不放爲敎,臣等不勝悶鬱焉。

    宬以奸澈腹心,曲從陰嗾,至請再鞫,竟緻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

    其謀之兇慘,極矣,而終敢以殺處士之名,歸於君父。

    宬之罪,至此尤大。

    中道付處,假息今日,失刑已多。

    豈可以一時參功之故,遽釋之覆載難容之罪乎?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答曰:「兩司,亦豈不知功臣之不可不放?何必如是煩執?領相事,在下不如停啓之爲靜,在上不如不較之爲得。

    必欲聲其失,而斥退,恐反有損。

    竝不允。

    」 ○諫院啓曰:「及第具宬,承奸臣鄭澈之嗾,唱再鞫永慶之議,終使殺士之名,歸於君父,中道付處,亦雲失刑。

    豈可以錄功之故,全然放釋乎?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

    大小臣僚,不謀同辭,冀上尊號,而領議政尹承勳,妄肆己見,敢發停止之論,其間輕躁顚倒之罪,不一而足。

    至於玉候愆和,半夜受鍼,則雖在呈告,所當驚遑奔趨,而偃然在家,終不來詣。

    物情莫不駭愕,公議之發,久而愈激。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答曰:「兩司,亦豈不知功臣之不可不放?何必如是煩執?領相事,在下不如停啓之爲靜,在上不如不較之爲得。

    必欲聲其失而斥退,恐反有損。

    竝不允。

    」 ○傳于左副承旨姜籤曰:「日寒入直軍士,依前例,空石分給事,言于兵曹。

    」〈可以見我殿下仁心仁政之一端。

    〉○備忘記,傳于吏批。

    貴人金氏爲仁嬪,昭容金氏爲淑儀,淑容韓氏爲淑儀,尙服趙氏爲尙宮,尙寢金氏爲尙宮,金氏爲典藥,朱氏爲典藥,崔氏爲典藥,李氏爲典藥,崔氏爲典藥,崔氏爲典藥,白氏爲典藥,丁氏爲典藥。

     ○金睟爲判中樞府事,李時發爲刑曹參判,趙穆爲工曹參判,〈穆,爲人,篤志力行,好學不倦,自少時,從遊於文純公李滉門下,講論經義,聞見最多。

    爲親赴科,中司馬,屢試州縣,頗著聲績。

    晩節,徵辟不就,杜門自守,左右圖書,仰而讀、俯而思,訓誨後學,多有成就,嘗與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同門友善。

    成龍爲首相當國之日,不救金德齡之死。

    穆聞之,怒形于色,及講和之議起,穆貽書責之,以主和誤國四字目之。

    成龍大怒,遂與之絶交。

    至今年逾八十,猶手不釋卷,遠近學者,稱之無異辭。

    退溪之門,守正篤學,惟此一人而已。

    〉李遂爲京畿監司,〈爲人庸劣,年且衰耗。

    以家有百一歲老母故,除是職,然非政體也。

    〉權縉爲司諫,〈前附李山海,得通顯路,後附洪汝諄,倒戈山海,無所不至,爲人可知。

    〉李廷馦、〈論議偏僻〉樸楗爲禮曹正郞,尹光啓爲禮曹佐郞,柳惺爲典籍,白大珩爲監察,尹煌爲典籍,權餘慶爲濟州判官。

     11月13日 ○己醜,辰時,有務氣,日暈右珥。

    未時,日暈。

    夜一更二更,月暈。

    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諫院啓曰:「崔永慶之冤枉,萬古至痛;具宬之罪惡,覆載難容。

    曲聽奸澈之指嗾,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終使殺士之名,歸之君父。

    中道付處,旣雲失刑。

    今以微功之見錄,遽命放釋,功不掩罪,公議益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臣等將領議政尹承勳不可不罷之罪,論列累日,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當臣僚請上尊號之日,妄肆己見,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揄揚聖烈,歸美君父。

    此何等擧措,而方在具瞻,欲沮公共之論?至於玉候愆和,半夜受鍼,則雖在疾病呈告之中,所當驚遑奔走,而偃然在家,終不來詣。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不一而足。

    物情莫不駭愕。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答曰:「已諭不允。

    」 ○憲府啓曰:「則宬之得參勳列,一時之酬勞也;誣殺善士,萬世之大罪也。

    宬以奸澈腹心,曲從陰嗾,構捏永慶,至請再鞫,竟緻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終乃殺處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其終始兇謀,極其慘矣,而中道付處,偃息覆載之間,亦雲失刑。

    豈可以一時之功,以釋其萬世之大罪乎?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臣等昨承聖批,不勝感激焉。

    臣等。

    非不知大臣之不可輕論,而承勳,身爲首相,妄肆己見,當百僚伏閤籲呼之日,遽發可否之問,欲停公共之論。

    其輕躁顚倒之事,有駭瞻聆者,極矣。

    且於君父急病,半夜受鍼之時,大小臣僚,莫不奔遑趨詣,而晏然在家,終不來赴,人臣之義,安在?此可諉以大臣,而不論其罪乎?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外方試官,自前以名望文官擇遣,其意有在。

    江原道京試官李舜民,性迂望輕,場屋之事,決不可殫壓。

    請命改差。

    牙山爲縣,處於海濱,俗悍民嚚,號稱難治。

    縣監姜克裕,性拙手生,吏緣爲奸,民受其害,闔境怨苦。

    請命罷職。

    」答曰:「不可從之事,休煩爲宜。

    李舜民允。

    姜克裕,赴任未久,不可以手生遽罷。

    姑爲推考,徐觀其爲。

    」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全陽府院君柳永慶: 於某年月日,略行新舊功臣相會宴于忠勳府。

    伏蒙天恩,宣賜法醞,臣等不勝感激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臣恒福等,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功不懋而賞懋,猥忝同盟;寵何深而愧深,忽紆異數。

    願戴銘骨,悲感塡膺。

    伏念臣等,兵革之餘,喘息猶存。

    一曰扈聖,二曰宣武,淸亂竝收;死則結草,生則捐軀,欲報罔極。

    念玆新舊之會,卽是疇昔攸行。

    纔過刑馬之辰,略表存羊之意。

    第今經變之未久,極知設宴之非時。

    荷上恩之沓臻,驚中使之薦降。

    黃封出自內府,飮而甘之;小人與嘗君羹,物其多矣。

    旣飽以德,無已太康?玆蓋伏遇正倫立極、盛德洪烈、至誠大義、格天熙運主上殿下,業業兢兢,巍巍蕩蕩。

    獲乎上有道,秉義竭誠;覆於下如天,施仁盡禮。

    有何一毫之可錄,被此殊渥之無前?臣等敢不祗服龍光,勉殫駑鈍,實共休戚,倘少迎於須更;不變險夷,庶圖酬於萬一。

     ○備邊司啓曰:「備忘記事,〈中朝通報中,有全羅左水使獲倭報帖,以此下備忘于政院。

    見本月初十日日記。

    〉傳敎事。

    此事未知出處根因,而以日月考之,則高委官方在嶺南之時。

    無乃全羅水使,以捕賊形止,馳報于接伴官,使之轉報於委官耶?抑水使馳報於監司及統制使等處事,而不爲嚴密處置,見掛於唐人之耳目耶?使無頭無尾,雜以吏讀之書,至報於中朝衙門,以載錄通報見之,則似是已經皇上禦覽,極爲未安。

    大槪近年,唐人連續往來,本國小小之事,無知下人,無不漏通,尤極可駭。

    自今以後,京中則接待所,外方則下三道監、兵、水營及義州府尹處,各別申飭,凡邊報等事,應爲咨奉者外,十分愼密,一切勿爲傳播。

    且義州,接連上國,而防禁大毀,唐人恣意往來,恐不無惹起事端之患。

    非各衙門持票文差官,亦爲禁斷事,竝諭於義州府尹處宜當。

    敢啓。

    」傳曰:「允。

    」 11月14日 ○庚寅,辰時,日暈右珥。

    巳時,日暈,太白見於午地。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15日 ○辛卯,朝,王世子問安。

     ○中宗大王忌晨。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16日 ○壬辰,辰時,有霧氣。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未時,太白見於午地。

    未時,日暈,暈上有冠,內赤外靑。

    夜一更二更,月暈。

    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諫院啓曰:「及第具宬,黨附權奸,構殺善士之罪,在所罔赦,而中道付處,猶多失刑之議。

    今以參勳,遽下放釋之命,功微罪大,不得相掩。

    公議之發,久而愈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領議政尹承勳,當廷請尊號之日,妄肆己見,欲沮公共之論,及玉體受鍼之夜,偃臥私室,終不奔詣闕下。

    人臣之義,果如是乎?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不一而足,物情莫不以爲駭愕。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正言閔德男,以聖節使書狀官,已爲還越江。

    請斯速上來事,下諭,依前例,院書吏給馬下送。

    」答曰:「功臣,無不放之理。

    臺諫直截爲體,人君含容爲度。

    庶官尙然,何況大臣?竝不允。

    下諭事允。

    」 ○憲府啓曰:「臣等以具宬不可放釋之意,冒瀆天聽,已浹半月,而兪音久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永慶抱冤枉死之痛,具宬構捏殺士之罪,自上終始洞燭,而每以功臣之不可不放爲敎。

    宬以奸澈腹心,曲從陰嗾,以遂必殺之計,而終敢以殺處士之名,反歸於君父。

    此可諉以功臣,而全釋其罪乎?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臣等論列尹承勳之罪,已逾一旬,而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承勳,身居具瞻之地,妄肆偏執之見,當百僚伏閤之日,遽發可否之問,欲停公共之論。

    其輕躁顚倒,有駭瞻聆者極矣,而且君父半夜急病,至於受鍼,則雖在呈告之中,所當念不他及,奔遑馳詣之不暇,而晏然在家,終不來赴,人臣之義,安在?此可諉大臣,而不論其罪乎?請勿留難,亟賜一兪。

    凡係秘密之旨,特命宣傳官,使之傳諭者,事體至緊且重。

    豈容稽程,淹過時月哉?頃者宣傳官鄭橒,齎持秘旨,往來海西,至滯十日之久。

    其緩慢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渭原郡守李福崇,性本庸緩,到任之後,凡幹軍民之政,置之相忘之域,使關防重地,日就凋弊。

    當此朝夕可虞之時,脫有緩急,將無以收拾策應,後日之悔,有不可勝言。

    請命罷職。

    」答曰:「功臣,無不放之理。

    臺諫,直截爲體;人君,含容爲度。

    庶官尙然。

    何況大臣?且太煩矣。

    何必如是?竝不允。

    鄭橒、李福純允。

    渭原,如是數遞,亦不支矣。

    凡守令赴任,旣有署經之法,何不察其人?旣赴任之後,朝遞暮易,似不可矣。

    可體。

    」 ○以金潤身爲司僕寺僉正,李士郁爲豐川府使,柳焞爲鹹昌縣監,趙大得爲茂朱縣監,閔德男爲正言,申光立爲典籍。

     ○以黃海監司權憘書狀,傳于黃是曰:「申磼命牌,問啓。

    」 ○平川君申磼啓曰:「亂離以後,妖怪之輩,橫行各道。

    臣爲平安兵使時,有自稱鹹鏡監司柳永立子者來謁。

    備細推問,則非永立之子,乃賊人全州官奴,故報監司刑推。

    又左議政柳永慶爲黃海監司時,有自稱遂安郡守者來現,執捉治罪,皆不鞫問王獄矣。

    頃日臣子申景禧,捕捉尹暹稱號者,搜得所藏文書,大槪書示於臣曰:『雖無現出賊情,事狀兇詭,非尋常妖怪之類,故報監司,使之轉啓雲雲。

    』臣以前日所經所聞之事,答之曰:『非逆賊,則如此之事,自本道處之矣。

    何以轉啓報使乎?況此人,若逆徒,則豈表表尹暹自稱乎?崔灌,守令之人,又豈以諺書相通,而所言何如是無理乎?汝無乃不爲詳覈得情,而輕率報使耶雲雲。

    』監司權憘,臣生員同年,又連家相切之人,故臣以臆料之意,反覆論說,作書轉送權憘處,權憘以臣書,送于景禧。

    蓋以臣之臆度如是,故使景禧見之之意也。

    朋友間私書,入納未安,而臣何敢一毫有隱於君父哉?今納之書,是也。

    但臣之手筆之書,臣自入納,於事理甚乖。

    此書送于權憘處,此是前日所見之書乎下問,則權憘必自回啓矣。

    臣藥房入直入來,聞牌招命下之奇,惶恐敢啓。

    」傳曰,具悉卿言。

    卿意至矣。

    「 ○黃是啓曰:「申磼啓辭,同封書簡,下禁府乎?」傳曰:「允。

    」 ○黃是以委官意啓曰:「臣會同判義禁府事臣柳根、知事臣許筬、同知事臣南以信査議,則申磼書中辭緣,權憘旣已馳啓矣。

    但前日啓請馳啓者,乃申磼、奇大楠之書,而大楠轉示權憘者也。

    權憘分明出示於經過之人,以此書中之言,頗有歷歷傳說之人,而今者隻啓申磼抵己書中辭緣,而不啓申磼、奇大楠,而大楠轉示之書,未知其由。

    此必以爲非磼抵己之書,而不爲竝啓。

    不小之事,踈漏至此,極爲未便。

    以所聞言之,則其書中辭緣,尤係幹此獄。

    不可不竝爲相考處置,急急馳啓事,更爲下諭何如?」答曰:「依啓。

    」 11月17日 ○癸巳,寅時,中殿誕死胎。

    〈自去夜,玉候有難産之患,遂用催生丹及他方藥,則至寅時,始誕公主,乃死胎也。

    〉○王世子,三時問安。

     ○黃是,以義禁府言,啓曰:「臣會同臣柳根、臣許筬、臣以信等,伏覩聖批,聖敎極爲允當。

    當初臣等愚意,以三省重獄,不可輕易處決,所當十分詳審,俾無未盡之事。

    作文招辭之外,若有傳播之言,係幹其獄,而終不得掩置,則似當竝察而參商,故旣有所聞,不敢不達。

    今此之言,則松禾縣監柳悌,以會盟參祭事上來時,歷入監司營門,則權憘出示安大楠轉示之書。

    書中大槪,有狂者韓仲孚之言雲。

    所謂仲孚,乃韓彥忱之字也。

    大楠,卽申磼妹之子,而權憘之壻也。

    因此憘之弟悏,問其辭緣於安大楠,則大楠言:『其書有曰:「韓仲孚方往載寧郡」雲,仲孚豈與議事者乎?雲雲。

    臣等未知彥忱,其時以何事,往于載寧郡,又未知其所議者何事,欲知其間曲折,而敢至煩稟者也。

    今承上敎,果爲至當。

    悌等,似當問之。

    悌等問之乎?若以後弊爲慮,則姑以作文招辭,待崔灌拿來,憑閱參商處置乎?惶恐敢啓。

    」答曰:「依前啓辭。

    」 11月18日 ○甲午,朝夕,王世子問安。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19日 ○乙未,朝晝,王世子問安。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20日 ○丙申,朝夕,王世子問安。

    〈是夕,王世子移禦于中殿差備門外內班院。

    爲便近於問疾侍藥也。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21日 ○丁酉,朝,王世子問安。

     ○以李逢春爲司憲府監察,安旭爲司憲府監察。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五更,客星見於東方,在天江星上,入尾宿十一度,去極一百九度,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11月22日 ○戊戌,王世子問安。

     ○夜五更,雲密,客星不見。

     11月23日 ○己亥,朝,王世子問安。

     ○平川君申磼〈爲人忠戇勿欺,惜其文雅之不足。

    〉啓曰:「今此獄事,〈乃黃海罪人尹世沈獄事也。

    〉元獄不重,尙未究竟,而以臣書簡,轉作一獄事,馴緻今日之騷擾,臣竊悶焉。

    當初景禧〈磼之子。

    〉之送人也,臣得聞前正韓彥忱〈爲人狂悖,不齒士類之人。

    〉自其鳳山農舍,來載寧雲。

    彥忱爲人,言語輕妄,動輒得謗者也。

    臣姪子安大楠,與彥忱,平時隔墻居生,又受學情切之人,故此紙以此書示矣。

    大楠、權憘之壻,故以此簡,裹家書送之,臣之前後簡辭訛傳,有狂人之書、韓仲孚等語,都下洶洶。

    委官聞之密啓,次次推問矣。

    到今省得,則於權憘簡,指尹世沈狂病喪心之人。

    此狂字,誤傳爲狂人韓仲孚。

    是安大楠簡中,有韓仲孚語,此字訛傳也。

    不過臣爲迷劣,子息過慮之意,而轉爲一獄事,臣竊悶焉。

    簡中之辭,果有獄事可疑之狀乎?臣之此書,反傷父子倫紀。

    臣更何顔立於人世乎?臣方侍侍藥廳,不得任自出去。

    待罪王獄,罔知所爲。

    請命遞內醫提調,退黜闕門。

    惶恐敢啓。

    」傳曰:「省卿前後簡,惓惓以自本道推覈爲言。

    誠爲得體。

    予常以權憘爲誤。

    此豈啓聞者哉?此獄事,何幹於卿,至於待罪乎?宜勿待罪。

    」 ○憲府前啓曰:「崔永慶枉死之冤,萬世之至痛也;具宬勳列之參,一時之微勞也。

    豈可以一時之微勞,以釋其萬世之罪乎?宬以奸澈爪牙,曲從指嗾,至請再鞫,竟緻永慶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

    其謀之兇慘極矣,而終乃以殺處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此人臣莫大之罪也。

    決不可以功臣之故,全釋其罪。

    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臣等伏承聖批,不勝感激焉。

    領議政尹承勳,身爲首相,偏執己見,輕發可否之之問,欲停公共之論,百僚盈庭,莫不相顧驚駭。

    其躁妄顚倒,莫此爲甚。

    至於君父急病,半夜受鍼,大小臣僚,遑遑奔詣,而偃然在家,終不來赴,人臣之義,安在?此可諉以大臣,而不論其罪乎?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答曰:「具宬,新功臣,寧有不放之理?休煩爲可。

    領相,無情之事,但如是被論,事體爲難。

    姑爲遞差。

    」 ○諫院啓曰:「崔永慶之冤枉,萬古至痛。

    具宬之罪惡,覆載難容。

    曲聽奸澈之指嗾,至請再鞫,瘐死獄中,終使殺士之名,歸於君父。

    中道附處,旣雲失刑。

    今以微功之見錄,遽命放釋,功不掩罪,公議益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臣等將領議政尹承勳不可不罷之罪,論列累日,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聖上至誠大義,昭揭宇宙。

    凡有血氣,不謀同辭,大小臣僚,請上尊號。

    承勳妄肆己見,敢以停止之論,問其可否於諸宰,揄揚聖德,歸美君父。

    此何等擧措,而承勳之試問,不知何意。

    其他輕躁之言,顚妄之罪,不一而足。

    至於玉候愆和,半夜受鍼之日,雖在疾病呈告之中,莫不遑遑來詣闕下,承勳偃然在家,終不來詣,人臣之義,安在?身居具瞻,欲沮公共之論,退居私室,不赴君父之病,物情莫不駭憤。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正言閔德男,以『臣以聖節使書狀官,赴京,適値無前之水,以緻進貢馬,或渰死、或病斃。

    其不能檢飭之罪。

    固大,而方在應推之中,不可仍冒』,引嫌而退。

    曾在應推之中,而頒赦之時,已爲蒙宥,且德男除拜本職,在於蒙宥之後,別無可避之嫌。

    正言閔德男,請命出仕。

    」答曰:「具宬,新功臣,寧有不放之理?休煩爲可。

    領相,無情之事,但如是被論,事體爲難。

    姑爲遞差。

    出仕,允。

    」 ○江原道監司尹唯幾啓:「前監司徐仁元,本月初八日,在春川地身死。

    〈仁元,愚誕之人,善談論、多氣魄,自少時,托迹於士類間,得名字,補蔭官,屢歷戶部及州縣,頗有勤幹之聲。

    嘗與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友善。

    成龍爲首相,而仁元每呼字於稠人廣衆公會之中,一時笑之。

    後爲淸州牧使,徵斂太甚,以善事爲務,民甚苦之。

    以江原道觀察使,被禦史彈罷,發憤而死。

    〉○姜籤以義禁府言,啓曰:「臣會同臣柳根、臣許筬、臣以信,伏見啓下權憘書狀及申磼書劄,大槪傳播之言,出於瞥見所傳,故有一字二字之不同處,而要其意,則不甚相遠矣。

    當初書劄之言,顯有所聞,此非如他人之書劄,乃是其父之書劄。

    臣等愚意以爲:『他人書劄,則設或有係幹此獄之言,固不可啓請下諭馳啓』,申磼,乃是質直重臣,而景禧之父也。

    其書劄中,旣有豈與議事者乎之言雲,以公則國事,以私則其子,所爲之事,必不等閑爲言,必有所的然所聞,而欲令詳察。

    必於其間,有決此獄者,不可不知之事。

    若臣等聞而掩置,則亦必有係幹三省重獄之言,聞而掩置之罪,故不得已略擧所聞書劄中若于言,一邊請下諭馳啓,一邊待崔灌拿來。

    今見兩度書劄,則雖不可以此決獄,其所傳播之言,果爲不虛矣。

    凡獄事,當以作文招辭爲據,非局外之人,所可幹預,而今此申磼之書劄亦至,以無乃相議報使爲慮?臣等聞傳播之言,必欲知其曲折,不得不啓請者,亦以此也。

    當初以得崔灌拿來啓下。

    依前公事,施行何如?」答曰:「允。

    」 11月24日 ○庚子,朝,王世子問安。

     ○政院。

    〈都承旨樸承宗、左承旨柳夢寅、右承旨尹壽民、左副承旨姜籤、右副承旨洪湜、同副承旨黃是。

    〉啓曰:「閔仁伯、安克孝等,司憲府推考,則俱不得蒙宥,而今此義禁府草記,則閔仁伯以應放爲啓,取考其時傳旨,當初政院,以臺諫始論之辭,捧傳旨於義禁府,傳旨內辭緣不同,故用律如是有異。

    敢啓。

    」傳曰:「此事未詳曲折,但一人之身,而二司之用律各異,似爲荒唐。

    且當放,則如是書啓,卽放,未爲不可,但常時,亦有照律時,宥旨前事啓聞者,未知其故。

    更察應放與否及放之在於照律先後,以啓。

    」 ○政院啓曰:「當初閔仁伯等,臺諫始論啓辭中,有朝京使臣,不顧廉恥,多以賄賂,率去市井買賣之徒,或稱軍官,或稱子弟,多齎蔔物,黷貨上國,緻有辱命之事雲。

    司憲府,則以此捧承傳旨,故不得蒙宥,而義禁府,則此賄賂黷貨等一件,捧傳旨時,不爲竝入,隻擧臺諫追啓之辭,故以應放稟啓矣。

    至於放之在於照律時先後,問于律官,則或先或後,無常例雲。

    大槪今此閔仁伯事,似當先問其原情,而其應放與否,稟旨於照律之時,亦未爲晩。

    敢啓。

    」傳曰:「大槪豈有一人之罪,而此放彼宥之理?當初捧傳旨時,緣何而不爲盡入臺諫之言耶?更爲察啓。

    且推鞫,照後處之。

    」〈史臣曰:「凡赴京使臣,自祖宗朝,必擇名高望重,可合專對之才者,其意有在,而亂後使價之任,不獨朝天進貢而已,多有臨機處變之事,且周旋敷奏,以定國本。

    此何等擧措,而乃以安克孝之酗酒失性,閔仁伯之行同狗彘,苟充其數乎?銓衡難愼之意,至此掃地,而他日辱命生事之患,必自今日始矣。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門外黜送,禁府主之;削奪官爵,吏曹主之,此當然之法也。

    吏曹豈黜人于門外之任乎?當有兩處承傳,而今日禁府。

    無承傳,未解其意。

    此據亂後之事,而回啓乎?據亂前之事,而回啓乎?」 ○政院啓曰:「臣等之意,門外黜送,義禁府主之,誠如上敎。

    臣等。

    聞見不廣,亂前舊例,無從考據,問于禁府,則以無承傳別錄來呈,而臣等取考院上承傳置簿,則黜送之類,隻捧承傳于吏曹,以此回啓矣。

    今承聖批,更爲參商,則此亦出於亂後。

    恐其時不察,而捧承傳也。

    請令禁府,更考法判以啓何如?」傳曰:「此必亂後,政院不察,其時,隻捧于吏曹。

    依啓,問于禁府。

    」 ○以吏曹政事,取稟,傳于左承旨柳夢寅〈時爲吏房。

    〉曰:「大臣,卽當付職,今已日暮,然可爲則爲之。

    明日,予私忌,不可爲之。

    」 ○諫院啓曰:「及第具宬,黨奸殺士之罪,則聖明固已洞燭,而付處中道,亦雲失刑。

    豈可諉以功臣,全然放釋乎?功不足以掩罪,公議益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 ○憲府啓曰:「臣等以具宬不可全釋之意,論列有久,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誣殺善士,萬世之大罪也;參錄勳列,一時之微功也。

    豈可以一時之微勞,以釋其萬世之大罪乎?宬以奸澈腹心,曲從陰嗾,至請再鞫,竟緻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兇謀,而終反以殺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中道付處,得保首領,旣雲失刑。

    決不可以新功之故,遽爲放釋。

    輿情之憤,愈久愈激。

    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答兩司曰:「可從,豈不從?不須煩論。

    」 ○辰時、巳時,有霧氣。

    夜自一更至四更,有霧氣。

    五更,沈霧,客星不見。

     11月25日 ○辛醜,辰時、巳時,沈霧。

    午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夜一更至四更,有霧氣。

    五更,月暈,有霧。

    客星見於雲隙,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所在宿及去極度數,蔽不得測候。

     ○朝夕,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臣等將及第具宬不可全釋之意,論列累日,尙閟一兪,臣等不勝竊惑焉。

    黨奸殺士,罪在罔赦,一時微勞,不足爲掩,而以參勳,遽命放釋,豈非失刑之甚乎?公議之發,久而愈激。

    請亟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已諭。

    不允。

    」 ○憲府啓曰:「具宬殺士之罪,永慶枉死之冤,聖上旣已洞燭,而勿以煩論爲敎。

    臣等豈好爲煩論,以瀆天聽乎?宬以奸澈腹心,曲從陰嗾,纔下特釋之命,遽倡再鞫之論,竟緻瘐死獄中,以遂必殺之計。

    其心之兇慘,極矣。

    凡謀故殺人,大霈在所不宥。

    況誣殺善士,實萬世之大惡也。

    決不可以參功之故,以釋其罔赦之罪。

    請勿留難,亟還收成命。

    」答曰:「已諭。

    不允。

    」 ○執義李德泂、掌令崔東式、持平柳時行啓曰:「頃日頒赦之後,本府蒙宥單子書啓之際,臣等妄料,閔仁伯推考傳旨中,有曰:『以賄賂,率去市井買貨之徒,黷貨上國雲雲』,而亦在拿命之中,故不爲錄啓矣,緻勤聖敎。

    臣等何敢自是己見,偃然在職乎?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大明禮部,爲朝鮮儲議,斷不可從,懇乞聖明,主持立長之常經,以安夷藩,以杜後弊事,該本部奏: 本年八月初七日,內府抄出朝鮮國王姓諱一本,爲儲嗣已定,冊命久稽,懇乞聖明,亟加恩典,以鎭人心等因。

    奉聖旨,禮部知道。

    欽此該禮科參看得,朝鮮若謂立儲一事,中國業已許之,惟是封典未行耳。

    第査前後部疏及屢奉明旨,丁寧反覆,無非爲該國計慮長久,欲其善處,以杜禍本,實未嘗的然許之也。

    光海君,賢而有功,人心屬望,中國豈不曲體?顧事體重大,未易輕忽。

    三十一年聖旨,復令國王,詳議的確,尤有深意。

    今據奏,止是再申前說,未見所議何在。

    更難卽謂的確,而遽可議封也。

    況光海君,果民望攸歸,長子珒,果病廢無出?稍待異日請封,夫誰得而禁之?切恐今尙非時也。

    抄出酌之等因,到部,臣看得,長幼之序,禮莫大焉;儲嗣之立,禮莫重焉。

    舍長立幼,於禮不順。

    若令之自中國,是以非禮令也,若徇之自臣部,是以非禮徇也。

    況歷査數年以來,竝無許者,臣安敢當臣之身,爲亂常拂經之事,生厲階爲戎首乎?査得,萬曆二十二年,朝鮮國王姓諱第一疏,爲請封世子事等因。

    奉聖旨,禮部知道。

    欽此隨該禮科參看得,我國家令甲,凡親郡王、世長子及勳臣冑子,立嫡立長,此定制也。

    朝鮮稱我外臣,稟我正朔,事孰大于繼立?乃舍其長子,而請立第二子諱,無乃非我國家之制乎?豈諱嘗莅全、慶軍事,而執世亂先有功之說耶?據奏,第稱性聰敏,亦未見其有戡亂定難之功,且不明言長子所以不堪承繼之故,則彼國臣民,果否繁心第二子諱,亦不可知。

    獨念朝鮮國王,當此播遷之餘,正宜事事謹愼,念念警惕,若彼國宗社臣民長久之計,而立後大事,豈宜輕率若此?抄出駁査之等因。

    該禮部覆看得,世子之立,凡以嗣統,而承祧也。

    我國朝,稽古定制,其於立嫡立長之義,尤首重焉。

    一切宗親,以及藩國,鮮不由之者,非直以名分攸關,不容假借。

    誠謂不如是,則啓爭端,而階禍亂,非細故耳。

    朝鮮向奉正朔,累代傳襲,俱以嫡長請封,蓋其秉禮不踰,眞有聖朝正名之遺化焉。

    姓諱遭國多難,請立世子,以繫人心,卽其自爲宗社計者,未爲不可,但據稱王,正配無出,金氏生有貳子。

    謂宜分別長幼,以定名號,廼遽以第二子姓諱請封,倫序之謂何?若謂邦家未靖,繼體至於擇賢,此亦一時變通之說,此非亘古常經之道。

    及査陳請疏中,曾未開載長子有何失德,不堪付托,而所稱第貳子,性頗聰敏,繫屬人心,又未委其虛實。

    臣等反覆思惟,朝鮮雖藩國,業已請命天朝,自當律以天朝繼統大義。

    名器非輕,似難濫畀。

    伏候命容臣等,移咨該國,俾知長幼分定,毫不可僭差,以後陳請,務遵典章,不得踰制。

    倘復念其播越之餘,軍機國事,統禦需人,則光海君姓諱,先經督撫奏議,已奉欽依,容令總督全、慶軍務。

    今或仍賜專勑一道,稍假便宜,俾得一意節制,事權不分,俟彼國寧謐,果有戡亂奇勳,不妨另議優處,其封典,不宜輕畀,則倫紀不紊,而機務亦不虛矣。

    奉聖旨,朝鮮王請立世子,爾部裏旣這等說,未可輕許可。

    便行文,與他知道,請勑依擬。

    欽此,是初請不許也。

    又査得,二十三年,朝鮮國王第二疏,爲懇乞聖恩,早封世子,以定國本,以繫人心事等因。

    奉聖旨,禮部知道。

    欽此隨該禮科參看得,姓諱再疏請封,明開長子珒,凡近不堪,且久陷賊中,歸憂成疾。

    此又欲執世及之常理,誠難之也。

    及稱次子諱,聰明好學,遇倭亂而能號召綏集,一國臣民屬望。

    夫論世亂之繼立,必先有功。

    且雲人望之鹹歸,亦知天意。

    似應從所請,而與之矣。

    第奉天朝勑旨,經理全、慶,正以全、慶在朝鮮,則爲當扼之項,在倭奴,則爲久垂之誕。

    卽如封事,果有成乎?諸凡劈畫二道,以苞桑一國,不能不于光海君,有厚望也。

    廼勑旨方亟于責成,倭情未窺其向背,勉自竪立,再造邦家,正此之時。

    徐徐而諱之,賢益彰、功益懋,天人之交與益篤,玆時而有請也,豈不中外上下父子兄弟,翕然無異說哉?抄出酌之等因。

    該禮部覆看得,開國承家,其傳襲自有常經,而正名定分於長幼,毫不容紊,此亘古今世及之定理,而亦珥亂息爭之大道也。

    逮後世,有世亂,則先有功之說,然亦爲戡亂定難,功在社稷,而人心共推戴者言耳。

    朝鮮國王姓諱,一旦以次子請封,非所以正名也。

     先該本部,據例題寢,已奉明旨報罷,乃今復行陳乞,若執有功之說,而謂出自通國之公雲者,假令所奏盡實,而文武歸命,耆老繫心,毫無間然,卽裁以大義,似無不可,而臣等亦何以知其果實乎?夫論功優處,朝廷旣有成命,隻原欲以試其能,而觀其成耳。

    今姓諱,自奉勑之後,未聞有尺寸自效。

    卽今封事果成,倭數盡退,亦多徼寵于天朝。

    曾是以爲功,而遂足多乎?據其所爲,功不過曰號召散亡耳,綏集民心耳。

    此在國王之陳請則然,而彼國之情形,亦有難盡憑者。

    至於所援永樂年間,許封彼國恭定王之事,亦國初俯順蕃歸順之情原,不可以爲例,卽謂世亂,則先有功。

    亦宜俟其內外敉寧,邦家綏靖,而徐議焉。

    奈何當此疆事糾紛之際,宗祊震懾之餘,而亟亟爲易嗣圖也?不惟國王,于臨海君,不宜若是恝。

    卽姓諱,于李珒,亦不宜若是忍。

    如謂冊命未頒,人心無所係屬,則璽書旣布,大事業已責成,國人又何疑焉?此今日朝鮮之請封次子,似未可遽許者,蓋事非常經,義難猝定。

    論賢則宜徵於歷試,論功則宜省於考成。

    卽天朝急於?難,而處危邦,父子兄弟之間,亦有不可不熟計,而緩行者。

    恭俟命下,容臣等移咨該國,令伊次子姓諱,仍遵依先後權假節制,頒賜勑書事理,及此時,乘方退之倭,思善後之計,悉心區畫,彈力劻勷,期以不失舊物,而光大之,俟三年有成,果其賢聲益彰,勞績允著,國勢之式微丕振,人心之推戴彌堅,則姓諱自當安遜避之分,姓諱亦無復溺愛之嫌,父子兄弟之間,大順且安。

    爾時廼議請封,亦未爲晩。

    俟本部另行,題請定奪庶世及之,經常不失,而救時之權變得宜矣等因。

    奉聖旨是欽此,是再請不許也。

    又査得,貳拾肆年,朝鮮國王第三疏,爲再疏未蒙兪允,下情益迫切。

    懇乞聖明,特許亟封世子,以定小邦危疑事等因。

    奉聖旨,禮部知道。

    欽此隨該禮科參看得,朝鮮國王姓諱易嗣之請,壹至再、再至參矣,始終不過以長子臨海君珒,性資凡近,且曾爲倭所擄。

    次子光海君諱,好學聰明,又能號召散亡。

    遂謬襲以賢以功之說,決意舍長立幼矣,不知此敗道也,國王未之深思耳。

    蓋立嫡立長,萬世常經,亘古亘今,未有紊常,而不釀亂者。

    臨海君縱性資凡近,未聞有失德可指。

    奈何便謂不堪繼承統?光海君賢矣,名分所關,賢者必不敢僭;彜倫所係,賢者必不忍僭。

    又安得以幼奪長,而冒不韙之名耶?當王京旣陷,卽國王亦且播遷,自不當獨以臨海君被擄爲辱。

    雖光海君曾莅全、慶軍事,然卒未見戡亂定難之勳。

    此謂五十步之走則可,若謂國家由光海君再造,可籍口於世亂,先有功也,誰則信之?況當此臥薪嘗膽之時,欲爲此亂常、召變之事,無論內難將生,倘日本假此爲由,稱兵再犯,則向年猶侵疆之寇,今此爲有名之師矣。

    中國卽欲復爲撻戉,亦將何詞之執?恐非朝鮮社稷之福也。

    抄出愼之等因。

    該禮部覆看得,主器必長子,禮之常也;亂世先有功,事之變也。

    然所謂有功者,必其業屬中興,事同再造,安危所係,愚智相懸。

    未有一則失德未彰,一則大功未建。

    遽可舍此,而立彼者也?今朝鮮國王,爲次子光海君諱,請封世子,至再至參矣,朝鮮當臥薪之時,爲當璧之請,諒非曲徇愛憎,自階喪亂。

    但臨海君,長子也。

    旣未有顯然可指之過。

    光海君,次子也。

    又未有赫然可見之功。

    遽欲紊亂典常,舍長立少,秉禮之國,恐非所宜。

    且倭奴狡詐多端,情形無定,留兵觀望,屢見傳聞。

    光海君若能奬率三軍,枕戈待旦,外捍桀黠,內靖郊圻,民望所歸,國將焉往?若當擾攘之會,先拂長幼之經,此旣以弟而先兄,事原不順;彼且以強而淩弱,兵豈無名?臣等之執持,非但爲萬世守典禮,亦爲本國計長久也。

    伏乞勑諭本國,暫停此議,令光海君,仍遵前奉勑諭行事,俟倭奴旣靖,四封晏然。

    容臣等咨行遼東撫按,再加詳覈,要見臨海君果爲疾自廢,甘守退讓之高;光海君果爲衆共歸,絶無要求之迹,據實上奏,請自聖裁。

    庶父子兄弟之間,雖遇變而不失其正,而君國子民之寄,將守經,而兼得其權矣等因。

    奉聖旨,是爾部裏便行,與朝鮮國王知道。

    欽此,是參請不許也。

    又査得,參拾壹年,朝鮮國王姓諱第肆疏,爲懇乞聖恩,曲諒微悰,亟封世子,以定國本事等因。

    奉聖旨,禮部知道。

    欽此隨該禮科參看得,朝鮮國王,請封世子,蓋不啻再三切矣。

     但備覽勑書之責成,與禮部之題覆,移咨該國之語,丁寧反覆,計深慮遠,良以世及立長,乃有國之常經。

    卽世亂先功,亦必竪有可勛,邦家底定,瘡痍盡蘇,國勢丕振,而後可議誠愼之也。

    據奏,伊第二子光海君諱,先後爲本國經營,效有勞績,實諸將官之所共見。

    目今劻勷稍定,疆場已復,人心之推戴已久,陪臣之申請至再,似亦可以議封矣,顧倭奴之蓄謀未已,窺伺有形,且該國之儲積尙虛,人民之瘡痍尙弱,所思防範保全,宜何如者?該國昨年,旣具疏復請水兵,以爲防禦計。

    正宜率光海君,再彈經營,遏彼狡倭,戢寧各道,于以保久遠,而振國勢,以益結國人推戴之心,卽再俟貳參年,優議封,亦未爲晩,而何今復請急以世子封哉?又不知伊第一子臨海君珒,果憂病迷失心性否也。

    抄出酌之等因。

    該禮部覆看得,國之大事,莫過立嗣。

    自古兄弟得序者,謂之順;以小加大者,謂之逆。

    去順取逆,所以敗也。

    朝鮮國王,無嫡出,僅有已故妾金氏貳子,長珒次諱。

    曩倭訌之際,皇上特賜琿勑書,責其成功,許其優處,而再三難其立嗣之請,蓋一時匡復之功,望諱,亦以萬世繼嗣之義,爲該國計長久耳。

    今東國粗定,珒之失德,未有的據,而琿奇功,亦無灼然可紀。

    不意國王,復申前請,請又益勤。

    臣等竊謂該國臣民,有忠愛之心,則當翼戴冡嗣,以固國祚。

    光海君有興復之能,則當光輔母兄,以重天倫。

    國王有長久之圖,亦當善處貳子,使之得宜。

    況倭奴窺伺未已,該國積弱未振,一朝亂常拂經,恐東國之憂,不在日本,而在蕭墻矣。

    伏奉明旨,復令國王,詳議的確。

    臣等仰見皇上,愼重建儲之典,體悉外藩之情,復何容喙?合無恭候命下臣部,移咨該國,使之宣諭臣民,俾知倫序不可紊,國本不可輕,父子兄弟之間,不可使少有猜嫌,無輕廢置,以啓禍本。

    如或長珒,委果病悸憒亂,不堪托國,國王果非溺於愛憎之私,通國臣民,果皆出於推戴之公,萬不得已,方許據實,具奏以聞。

    臣等一面咨行遼東督撫,査訪明白,候國王另有奏請之時,一倂具奏到部,方行會官定議,請旨定奪,則以長以賢,各得其當,藩維幸甚。

    奉聖旨,是請封事,大難以輕率。

    還移咨該國王,詳加擬議,務求至當來奏。

    欽此,是肆請不許也。

    臣仰稽歷年之明旨,深惟萬世之大經,惟有立長之說,確乎不易。

    夫有國家者,惟嫡長是立,則生而人皆曰:「是爲異日國主矣。

    」,人心定矣。

    若立不以長,而以賢,則權將不在上,而在下,一世作俑,後世效尤,如逐鹿、如瞻烏,如擧棋不定,非亂道乎?況子之賢庸,國所代有。

    天之生人,中下最多。

    據國王初疏,止言其次子頗聰敏,堪付托耳。

    及見部覆,有未曾開載,長子有何失德之語,而國王再疏,始以長子凡近,久陷賊中,驚憂成病之說來矣。

    事重初情。

    臨海君不過凡庸,無失德也。

    且倭奴之遁,朝鮮之全,將以爲光海君功乎?卽今歲,尙請將乞兵,求爲戍守。

    無事而周章如此,則光海之才可知,而往者之功,又可知。

    光海無季歷、武王之賢,而欲其父,用太王、文王之權,其兄爲泰伯、伯邑考之讓,臣以爲過矣。

    據姓諱疏,但撮節次,部覆末段,姑俟之緩詞,而刪去參駁百千言之正論,蓋彼見吾未有毅然斬釘截鐵之意,輒生觀望覬覦之心。

    臣以爲此事,已拾餘年持疑已久。

    今玆之請,不可不斷。

    惟有立長子臨海君珒,則名正言順,而事成,在今日,立之爲據經,卽或他日助之,亦爲助順。

    大抵事惟顧理何如,他不必問也。

    臣愚見如此,伏願聖明裁察,如臣言不謬,特賜乾斷,勑諭朝鮮國王,以倫序不可紊,常經不可變,國本不可輕動,一心屬意臨海君而誨訓,令臨海君以德自勵,光海君以分自安,該國臣民,無有攜貳,然後聽其請封勑立,則禍亂不生,夷藩永固。

    不然,如國王所引,永樂年間貳百年前一見之事,卽陛下方方成祖,而臣駑下,遠不逮永樂時諸臣,且恐自今以後,該國之費天朝處分,不止此一代也等因。

    又該本部催奏前事,本年捌月內,該朝鮮國王姓諱,請封世子,欲舍長子臨海君珒,而立次子光海君諱。

    臣以倫序不可紊,常經不可變,國本不可輕動,請勑該國,依經立長,已於捌月貳拾伍日具奏,未蒙賜發。

    臣又於玖月初柒日,催請復,未蒙賜發。

    臣念朝鮮此議,經今十餘年,請已伍次。

    遲疑不定,恐有他虞。

    況天氣漸寒,陪臣久候。

    伏乞皇上,早渙綸音,勑下臣部,轉行該國,遵奉施行等因。

    萬曆三十二年玖月貳拾日,本部署部事左侍郞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李廷機具奏,貳拾肆日,奉聖旨。

    該國屢請建儲,朝廷久不與決者,正以立長,爲古今常經,不可輕議故也。

    爾部裏所執甚正。

    便行與國王再加繹思,務爲享國長久之計,勿貽後悔。

    欽此欽遵,擬合就行。

    爲此合咨朝鮮國王,遵昭本部覆奉欽依內事理,欽遵施行。

    須至咨者,右咨朝鮮國王。

     11月26日 ○壬寅,朝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臣等以具宬不可全釋之意,論列已久,而兪音尙閟,一向牢拒,臣等之悶鬱滋甚焉。

    宬之構捏殺士之惡,萬世難貸之罪也;聖上酬勞之典,一時施恩之擧也。

    功不可以掩罪,則恩不可以赦罪也,明矣。

    身負罔赦之罪,而偃息中道,至于今日,旣多失刑。

    安可以參功之故,遽釋其莫大之罪乎?請勿留難,亟收放送之命。

    赴京之行,事體重大。

    應帶員役,當初定其額數,磨勘啓下,則爲使臣者,決不可任意加率,而行同知中樞府事李廷龜,〈文詞敏達,寫出肺肝。

    己亥年,以副使,辨明丁應泰譖枉于天朝。

    〉頃以奏請使,前赴京師時,譯官李彥謙,元非額內之員,而必欲帶去,不爲申稟,擅自添書於政府公文,終至濫率而去。

    其冒法禁、貽後弊,莫此爲甚。

    書狀官,以臺官結銜者,其意有在。

    今此彥謙之冒往,旣幹邦禁,而前相禮李埈,以書狀官,謾不之察,終始不糾,其失職亦甚。

    請竝命罷職。

    李彥謙,非不知數外冒往之不敢,而不待朝廷命令,擅自入歸,情狀尤極駭愕。

    請命拿鞫定罪。

    政院,出納是司。

    凡捧傳旨,所當詳愼,而頃日閔仁伯推考捧承之際,不察臺諫前後啓辭之意,緻有異同於二司,其踈漏之失,不可不懲。

    請其時色承旨推考。

    經筵之官,必備兩員,晝夜禁直,不敢廢離者,所以重事體、備顧問也。

    寧止於榮其名、顯其寵,使進退出入自恣,而莫之禁乎?近日玉堂之闕直比比,政院之請推,非一非再,自上每示優容之意,特加曲貸之恩。

    居是職者,所當感激惕慮之不暇,而昨日亦爲闕直,至於經宿,尙未聞有入番者。

    誠可寒心。

    此而不治,習俗之弊,將不可救藥。

    請不待交待,徑先出去,與應入不替之員,竝命罷職。

    」答曰:「以罪而竄,以功而放,當然矣。

    加帶譯官事,事體頗失,後弊不無,故言之而已,初非有欲罪之意。

    政府錄牒,私自添書之事,尤爲未安。

    一彥謙之帶去,未必有益,而不知擅自加率,私改國書之大違於理,智者千慮,或有一失矣。

    豈可罷職乎?不允。

    書狀官事,則近來書狀官,徒爲往來於道途,不體朝廷差遣之意,少無糾檢之事。

    如此則誰不能爲之乎?一裡胥足矣。

    其不職類此,則雖罷職可矣,故允之。

    李彥謙色承旨事,允。

    玉堂官,因病未入,何至罷職?推考可矣。

    」 ○右承旨尹壽民啓曰:「弘文館,乃經幄重地,不可一刻曠職,而一員闕直,已過二日。

    此前古所未有之事,極爲駭愕。

    請令本館應入之員,斯速催促入直。

    」傳曰:「允。

    」〈臣謹按,成廟朝,三時進講,惟日不足,夜必召對經筵官,或講經義,或論治道,夜分乃罷,故聖學日就,治具畢張。

    厥後左相洪應以爲:『聖學已至於高明,勸罷晝講。

    』當時講官鄭昌臣,力陳時敏之功,不可斷續。

    至以仇士良,目洪應。

    嗚呼韙哉!目今上候,經年不豫,帷幄久廢,顧問無時,玉堂之官,懶慢成習,偃然闕直,已過二夜。

    經筵之設,豈端使然哉!有識之寒心,宜其極矣。

    「〉○以尹承勳爲判中樞府事,金睟爲同知中樞府事,金穎男爲判決事,樸燁爲禮曹正郞,申光立爲兵曹佐郞,吳汝橃爲典籍,李時益爲監察,白大珩爲黃海都事,樸楗爲北靑判官。

     11月27日 ○癸卯,朝夕,王世子問安。

     ○巳時,日暈左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自午時至申時,日暈。

    夜五更,客星見於雲隙,大於心火星,色黃赤,動搖。

    所在宿及去極度數,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