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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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漢山城形勢,爲直陣勢,得天作。

    西北有峯,東南通豁,有川有井,又有水田,城內山麓,自相遮掩。

    城外雖有一二相對之峯,不得俯壓而窺覘。

    自北門迤東至水口,迤西至南門,地勢險絶,爲一城最,而其間或有可設砲樓之處。

    自水口南門,山勢低殘,必爲受敵之地,似當築高鑿深,多設火器。

    大槪論其形勢,則都門保障,足稱第一,而言其功役,則周回廣闊,山路峻險,不知爲幾多人、幾年月之所繕修,而臣之愚慮,必得多力衆功,然後可得修完矣。

    」傳曰:「下備邊司,此圖形一件,山勢分明,圖畫入之。

    」 ○政院啓曰:「常時儒生等,受恩賜分數者,例於式年初試,通計用之,故不得不入場製述,而辛醜年儒生等,受恩賜者,多至三十人。

    若以恩賜之分,通計出榜,則他餘士子,得參者甚少。

    恩賜分數,竝令直赴會試。

    」上從之。

     2月28日 ○乙卯,上將親迎皇勑於慕華館,以雨而止,令禮曹退定吉日。

     ○北海水,赤如馬血。

    鹹鏡道觀察使韓孝純馳啓曰:「有一百姓來告,海水如血,海邊之人,莫不驚怪雲,臣卽令軍官等,往驗虛實,則果如所告。

    始赤之日,則未能的知,而大槪卯時、辰時間,則海中赤色,間間浮出,大者五六丈許,小者三四丈許,巳午時以後,則赤色遍於一海,極目所見皆然。

    其色如馬血,其形如流涎,漁舟入於其中,則赤色映於人衣,日光照之,則海山與海沙俱赤。

    又有一沙工,自鏡城乘舟而來,亦曰:『鏡城以南,海水處處如此。

    』海邊之人皆雲:『此水之赤,自北而南。

    』又言:『赤濁之水,浮於水上,厚可數三寸,赤濁之下,又有黃濁之水,又赤濁成塊,大者如鬥,小如沙鉢。

    』又言:『近日海邊鹽戶所煮之鹽,味皆腥,海邊腥臭,極多。

    』雲。

    臣取其水,反覆審見,則恰似極細蝦卵和水之狀,又似赤米粉和水之狀。

    以火沸湯,而赤色不變,其似卵似粉似涎之形,雖沸湯,亦不熟化矣。

    」 2月29日 ○丙辰,備邊司啓曰:「橘倭若以三月間再來,則必尋軍門傳語之人。

    孫文彧下送于統營,使與統制使,料理別小船防備之事,留待倭使來到,接應何如?」傳曰:「允。

    」 ○宗室德山監琮上疏,有曰:「武弁共圖,復設訓鍊院,士林協力,重建大聖殿,獨於太廟,舊基荒涼,耳聞目見,孰不痛心?請宗室合力,助建宗廟。

    」疏下禮曹。

    禮曹回啓曰:「天使過去後議處事,已有傳敎。

    國事稍有餘暇之日,則自當處置,非成均、訓鍊之比。

    不必資賴於宗室及文武官等,私力而後成之。

    」傳曰:「允。

    」 ○黃海道載寧北面栗串津,水中有石,布在可二場,潮來則深五六丈許,潮退則還如平場。

    其上本無獨立之石,一日有一巖石,坐於其上,其傍北距二布長地,石基有凹處,移來巖石,長布帛五尺二寸,廣二尺五寸,厚二尺二寸,圓經十二尺,距石基有凹處五十二尺。

    其間布在石塊,盡爲碎破。

     三月 3月1日 ○朔丁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3月2日 ○戊午,備邊司啓曰:「北鄙之事,多有可虞。

    本道之官,必須極擇差遣,庶無後悔。

    北虞候洪昌世,年衰才劣。

    吉州乃關防巨邑,而新牧使李弘嗣,素短於治邑。

    請竝遞差。

    鍾城府使鄭曄,得中風,半身不遂,病甚危重。

    若待本道狀啓而後處置,則恐涉稽緩。

    亦宜遞差,勿論文武,極擇以遣。

    」傳曰:「允。

    鄭曄,身在塞上千裡之外。

    其得重病,本司何以能知之於方伯之先,若是其詳?」 3月4日 ○庚申,諫院啓曰:「爵賞,人君所以命德之器,而近來官爵猥濫,至於微勞少効,輒加重秩,識者之寒心久矣。

    成川府使許潛,雖有善治之績,而遽授資憲重加,物情皆以爲未便。

    請命改正。

    沃溝縣監金錡,爲人汎濫,到任之後,專以侵漁爲事,闔境怨苦。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答曰:「許潛,未爲不可,不允。

    金錡依啓。

    」 ○憲府啓曰:「官爵之濫,日以益甚,名器之輕,不直一醉,誠可寒心。

    成川府使許潛,曾以善治之名,已超金玉之列。

    寵擢非不足,而今又加以正二品重秩。

    此豈愛惜嚬笑之意哉?治邑之績,雖曰可喜,而正卿之班,亦不可經授。

    請命改正。

    都摠府都事柳海,前爲守令時,多有汎濫之事,至於拿鞫,廢棄已久,而今授宿衛重任,物情駭怪。

    請命遞差。

    」答曰:「不然。

    可合之人,一歲五遷,不合之人,三世不徙。

    隻議其人而已。

    許潛,賢宰也。

    陞授正卿,夫豈不可?何必論,柳海,依啓。

    」 ○全羅道內,癘疫及大小疫、大頭瘟之病大熾,加以不意中惡,暴死之人,無日無之,觀察使韓浚謙,狀馳啓,請令該曹參攷典故,急速擧行。

     ○吏曹以左通禮洪緻祥,爲中江收稅官,傳曰:「中江收稅官,當以侍從有名人,差遣。

    」 ○以鄭光績爲戶曹參判,姜綖爲承政院左承旨,趙廷堅爲侍講院弼善,崔東式爲司憲府持平,裵龍吉爲檢閱。

     ○功臣都監啓曰:「我國將士,雖有行陣之勞,求其表表破賊者,則勢力不敵,無異驅羊攻虎,誠如聖敎,但除李舜臣、權慄、元均、權應銖等若幹人外,其餘諸將,無拔尤者。

    金應瑞、高彥伯。

    有積年枕戈之勞,故先取稟矣。

    臣等更與商議,則壬辰橫潰時,樸晉欲遮截黃山,力屈見退之後,能收拾軍兵,指揮交鋒,如權應銖之攻永川,亦出於樸晉之擇遣,其功不可泯也。

    鄭起龍、韓明璉、李守一、金太虛、金應緘、李時彥,鹹有力戰之勞,或有水陸參戰之功。

    金應瑞、高彥伯等,若論其功,則此人亦當一樣議之,何以爲之?」傳曰:「金時敏等,依啓。

    舟師褊裨,竝錄量處。

    陸將,別無摧鋒之事,如是錄之,未免猥濫。

    若曰有勞雲,則或別爲加資陞敍則可,稱以勳,則所不敢知。

    惟高彥伯,有捕倭護陵之功,似當錄其勳矣。

    」 3月5日 ○辛酉,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成川府使許潛,位躋二品,寵擢已極。

    今者雖有善治之績,豈無相當可擬之賞,而資憲重秩,遽出於人望之外?竊恐國家命德之器,從此益輕。

    請勿留難,亟命改正。

    」答曰:「不須改之。

    」 ○憲府啓曰:「伏覩聖批,深得用人之道。

    臣等更有何說?第惟今之善治邑者,果如古之循吏,則雖入而爲相,固不可論,而末世得名者,率多矯情幹譽。

    豈可一向褒奬,累施重賞,莫爲之斟酌乎?許潛之爲人,淸謹則可嘉,而行事或不近情,自邑還鄕之際,例使妻孥,跣足徒步於道路。

    識者聞之,不得無疑於其迹,然比諸貪汚之輩,則淸濁懸殊。

    宜孚聖明之寵擢,但起自守令,已超金玉之班,其所以褒嘉者,非不至,而今又加以正卿重秩,官爵之猥濫,莫此爲甚,物情之未便,烏得己乎?請亟命改正。

    」答曰:「不須改之。

    」〈史臣曰:「許潛,俠士也。

    晩節操守,莅官廉謹,然於處己,不能無非情強作之事。

    豈夫子所謂索隱行怪者歟!」〉○吏曹啓曰:「自京遣官收稅於中江者,乃所以重其事,而所謂收稅者,似隻有聚斂之意。

    非但名號,於人聽聞不好,以侍從差送,而隻以收稅官爲稱,名號不重,殊無遣官彈壓之意。

    請自今以後,收稅官名號,改以中江監檢禦史何如?」傳曰:「啓意是則是矣,但存其實,而惡其名。

    改稱以禦史,仍行收稅之事,一般而已矣。

    以繡衣之官,收商賈之稅,尤似不好。

    夫所謂稅者,是亦應收之物,非橫斂之物,王政之所不能無者,豈賤惡之?字雖稱以收稅官,亦不至大妨。

    然更爲參酌施行。

    」 ○備忘記曰:「管押使之行,非如他行,專爲種馬進貢之事,其所職在乎馬匹。

    所當無頉押進,以效藩誠,而緻令馬匹,中路倒損,乃敢剝皮,出公文以進。

    管押使發遣,種馬封進之意,剝馬皮以進于天庭之意乎?事體極爲駭愕。

    且所當前期越江,從容進去,而忙迫越江,萬裡驅馳,豈不病斃?尋常收贖,曷足戒後?今不懲治,後益縱頏,其誰畏愼?次知通事、養馬、理馬等,令各其本司,或除下、或越祿,或某樣施罰,以示別爲懲治之意。

    似當。

    」〈金庭睦爲管押使,貢獻多斃於中道,故有是命。

    〉○備忘記曰:「今後凡市上貿易之物,每於三朔末,某物幾許,因某事所用,其價幾許,一一錄啓,啓下該曹,一以使自上知之,一以爲憑考給價之地,一以防中間姦僞之弊。

    但戶曹書啓可乎?令平市署提調,具錄着名以啓可乎?此則令該曹斟酌處之。

    」〈史臣曰:「上之軫民弊如此,而有司不曾體行,使市井之民,愁怨日滋,而厥口詛祝,可勝痛哉?」〉 3月6日 ○壬戌,王子臨海君啓曰:「臣以宗室有司堂上,宗簿寺都提調之任,至重,常時凡宗室愆違,不能糾檢,宗室閭閻作弊者,比比有之,臣不察之失,大矣。

    惶恐待罪。

    」答曰:「勿待罪。

    」仍啓曰:「松林副正彥璟、玉林副守季胤,本月初一日夜間,無賴人七八結黨,前水使裵興立家,不意踰墻突入,或稱小臣、或稱順和君。

    〈亦王子。

    〉不知某事,而王子依稱,閭閻作挐,駭愕莫甚、松林副正、玉林副守及結黨人,竝窮推,依律治罪,以懲其餘何如?」答曰:「依啓。

    」仍傳曰:「此何事邪?事狀曲折,裵興立命牌問啓。

    所謂無賴人等,令刑曹窮尋捕捉,使不得逃脫。

    」傳于政院曰:「詐稱王子,作拿於宰臣家,後弊不可不杜。

    此松林副正等二宗,下禁府推鞫。

    」 史臣曰:「臣聞孟子曰:『惡濕而居下。

    』人之不善,惡之所歸。

    臨海之悖妄極矣,無賴之依稱,固其所也。

    不於此時,因其待罪之良心,責其平日之敗度,使之反身省己,有所惕悟,而曾不出此,徒欲懲治其詐稱之輩,無惑乎王子之驕橫、小民之怨叛也。

    」 ○憲府連啓許潛改正事。

    「行副司直樸名賢,曾以悖妄之事,累被重罪,而猶不懲艾,縱恣益甚,頃於路上,逢騎馬人,怒其不隱避,親自下馬,扶曳歐打,極其慘酷,傍觀止鬪,竝皆歐逐,咆哮跳躑之狀,觀者莫不唾鄙。

    身在宰相之列,敢肆如此之行,汚辱衣冠,莫此爲甚。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不須改之,休論。

    樸名賢推考。

    不可以此,輕罷其職。

    」 ○全羅道厲疫大熾。

    命別遣近臣緻祭。

     ○卯時,日赤無光,有黑雲三點,狀如大餞,自日北,似有離合,輕日而南。

     ○上命平市署提調,凡市上貿易之物,每於三朔之季,一一錄啓。

     3月7日 ○癸亥,憲府連啓許潛、樸名賢事,答曰:「允。

    許潛,論之不可,樸名賢亦不須罷職。

    」〈史臣曰:「許潛,少年無賴也。

    中年改行,到處以政最聞,亦人所難能也。

    曾守星州,或着草屨,或跣而行,時人比之布被循吏,旣鮮小惠不可,而陞之正卿,賞亦太濫。

    抑由此而詐善之人,觀感興起,偏守列邑,則民或小蘇乎?然禦失其道,本情終露,則官高之後,志滿氣得,貽害於民也,必大矣。

    褒賞可不愼乎?」〉 3月8日 ○甲子,上親迎皇勑于西郊。

    前月二十八日,冬至使金玏、副使金時獻,奉勑還自帝京,上將親迎于郊,以雨而止,留勑于村舍。

    是日又雨,禮曹欲請退蔔日,上以久滯帝命,爲殊失臣子之義,遂冒雨出慕華館迎之。

    皇帝勑諭曰: 王以倭使數至,脅言興兵,奏請遣調,以壯聲勢。

    朕覽之惕然,謂宜體悉。

    但遣將一員,調兵數百,以戰則寡,以守則弱,亦何濟之有?惟爾恭順有年,世稱藩服。

    向旣再勤師旅,哀存式微,豈忍今日而置度外?夫綏懷以文,戡定以武,古之經也。

    爾國北有遼東之蔽,以無虜憂,南有大海之限,以無寇憂,久享太平,尙文其可,今倭旣生心,而無變計。

    吾雖歲歲勤戍,聲盡形見,終不能久乖敵,而幸無事矣。

    故莫如自強,一改弦轍,大修耕戰。

    國內沿海地方,逐一料理,某處寇可登犯,某處險隘難入,某處應修築城堡,某處應設墩臺瞭望,某處應哨防,某處應戍守,一如天朝昔日制禦之法。

    某可訓鍊水兵,某可訓鍊陸兵,分投演習,敎以創筅刀牌及鴛鴦三疊,常用陣規,一如天朝昔日留官訓鍊之法。

    慶尙、全羅兩道田土,果否荒蕪,作何開墾,或招徠土着,賦粟餉師,或撥派防兵,就近耕種,一如天朝留屯之法。

    核實誅名,信賞必罰,時遣使者巡行,譏督不逮,王亦夙宵憂勵,增修未備。

    昔老子貴慈,猶不諱戰,文王明德,亦肄鉤援,鄭僑、葛亮,皆以嚴理,豈以儒緩爲弘仁,苟安爲休息哉?壬辰之事,至今毛竦。

    可不戒歟?夫一旅中興,於今爲烈,千裡畏人,擧世所笑,王其勉之,毋辜朕焉。

     ○大統曆一百本,來自天朝。

     ○遼東都指揮使司,以參市調停,奉旨催督事,移咨于本國。

    〈史臣曰:「中江開市之非,波蠢之宦者,何足責乎?其中姓張姓趙,而稱禦史者,俱是名臣,曾無一言諫止者,可謂中國有人乎?其見笑侮於藩邦宜矣。

    」〉 3月9日 ○乙醜,朝,有氷。

     ○慶州慈仁縣儒生李春馣等五十人,上疏曰: 縣距本府百有二十裡,而隔以二大嶺二大水。

    儒之居縣者,有往來間關之勞,無師生弦誦之益。

    逸居飽暖,懼近禽獸。

    歲壬戌,府尹李楨,依善山之海平、江陵之連谷例,轉啓朝廷,于以建廟,于以設齋。

    自是峩冠挾書者,濟濟可觀。

    變初,皆思虎鬪,不願鼠伏,義兵將崔文炳,得蒙褒賞。

    李楨設學立敎,豈是虛事?今者己建講堂,又將重建聖廟,而監司以一府二校爲非便,使不得成,後生何從而問業?況仍舊貫,而非新創,不煩民,而功可就,有何不可,而必曰非便哉?慶山、河陽,己屬大丘,而亦不廢校。

    是一邑而有三校也。

    古人家塾黨庠,已足矣,而必州有校、國有學。

    此設學雖多,而不害於誘掖之明驗也。

    伏願依舊重建,以養後進。

     禮判盧稷等啓請,依充。

     ○仁城君珙娶婦。

    刑曹判書尹承吉女也。

    〈史臣曰:「亂後公私蕩然,而例設吉禮都監,儀物之盛,甲於平時,而都監之官,憑公營私,害及市民。

    眼前生民之嗷嗷,慘不忍聞,其視大布冠、大布衣,不可同日而語矣。

    若移此心,勤於綢繆桑土之計,則民心安,而邊圉固,儀章度數,將次第修擧,惜乎!無以此語,聞于上者。

    夫婚者,人倫所先,固不可廢,而害及於民如此,此外諸王子之弊及於民,而上所不知者,其可勝言耶?昔在太宗朝,讓寧大君禔,知世宗應符,卽佯狂,凡講官所達之辭,皆托以目不知書,飜以諺語,然後方許其達。

    一日夜半,馳往孝寧大君補家,孝寧一家,驚惶失措。

    讓寧直入寢室,附耳數語而還。

    昧爽,孝寧亦着袈裟,托跡桑門。

    讓寧又於服中,踰宮城往楊州妓舍,或與獵徒,載鷹犬出入山谷。

    太宗大怒,奏請廢之,立世宗爲世子。

    蓋孝寧,次在世宗上,身雖見廢,孝寧無罪,則恐世宗之不得立,附耳之語,實由於此。

    世宗卽阼,友愛至篤。

    國初禮制闊略,王子於俗節,亦擅拜國陵。

    讓寧當上陵,必於洞口禦馬,痛哭步行,淚灑白鬢,哀動傍人。

    一日上陵訖,還過沙平院,先據樓上,有一禦史,〈忘其名。

    〉自南還,繼登共坐。

    俄而衿川縣人進酒,酒惡難飮。

    讓寧曰:『吾有薄酒,欲飮之,無與爲伴,願進禦史。

    』禦史戀酒者,欣然許之。

    下人卽以徯後純金爵進之,禦史怪之且翫。

    讓寧曰:『吾乃世冑,老忠義衛。

    此物傳自祖先,且有數件,禦史欲之,當獻此杯。

    』禦史曰:『吾姑翫其爲寶,非愛之也。

    君何出此言?』不受。

    飮訖,禦史先往。

    世宗爲迓讓寧,出禦濟川亭。

    禦史不得達而還,路遇讓寧曰:『殿下方禦江亭,不可往。

    君須共還。

    』讓寧曰:『吾賤人也。

    例當步行,何退之有?』遂進涉江謝恩。

    世宗問以所聞,讓寧具陳禦史善狀,且請卽刻召見擢用。

    世宗許之,使人召之,禦史復命。

    命坐末席,卽超拜承旨,禦史莫測。

    讓寧當行酒,請酌禦史。

    禦史惶恐不敢仰視,讓寧執手曰:『君不知我乎?』熟視之,乃前稱老忠義衛者。

    禦史大驚。

    孝寧一日謂讓寧曰:『弟於圓覺寺鑄鍾也,百事皆備,惟享工酒麪不足,請兄助之。

    』讓寧曰:『汝若不以我爲大施主則可。

    』孝寧曰:『諾。

    』至期,讓寧備酒麪各五十器,送于寺。

    孝寧卽撤酒麪,幷鑄其器百於鍾,首書讓寧爲大施主。

    孝寧又建水陸會於檜岩,且請讓寧來參,讓寧諾之,前期與獵徒,圍取禽獸,遂往檜岩,庖人各執所獵,屠者灸者,羅列於庭。

    孝寧泣諫曰:『如此惡業,佛之所忌。

    當有冥報。

    』讓寧笑曰:『生爲王兄,一國尊之,死爲佛兄,十方奉之,吾何懼乎?縱酒啗灸自若。

    時或過市,放輿而坐,招集族類,解金帶沽酒,令市人辦酒肴以進,相與爛飮而散,還家未久,令人稛載米布以酬之,市人莫不歡悅,他日過市,惟恐其不留飮也。

    嗚呼!其亦古者,太伯、仲雍之類乎!王子臨海君珒,散遣宮奴,占擅山澤,市人多貨者,托於有罪,綁梱極苦,市人優納銀布,然後放。

    又養鵝鴨,千百爲群,朝必驅出賣米坊,塵埃揚起,放唼人米,不敢呵逐。

    少有所忤,必厚徵其債。

    餘嘗過白蓮寺,〈在楊州。

    〉僧智浩曰:『臨海願堂,凡十五刹也。

    』餘曰:『君必好施矣。

    』僧曰:『君反責施於寺,山菜等物,絡繹於厥宮』;僧甚苦之。

    且殺人之夫,暗遣宮奴,襲取其妻,配之宮奴,以掩其口,刑曹失其所告之人,請議于大臣。

    順和君,使酒殺人如殺鼠。

    定遠君琈宮奴,與河源寡妻之奴相戰,河奴勢弱,夫人欲以叔母之威鎭之,出臨宮門,反爲定遠奴拿去。

    人傳呼河源夫人見拿來,定遠知夫人至,佯曰:『叔母何由至吾門?必是妄傳。

    』觀者攔路驚嘖,夫人之姪任鶴齡跣從。

    俄而定遠出迎夫人入,獻以壓驚之酒,夫人大怒,不飮而去。

    臺諫聞之大驚,將請罪定遠宮奴,且請推定遠平日不敬伯母之罪,通于正言李善復,善復曰:『當詳聞爲之,且王子不可輕論。

    』臺諫遂決論之,仍竝論善復,上大怒,召問虛實於河源前妻之子益城、寧提兩君。

    兩人對以不實,且言厥母輕出見辱之非,上賞以虎豹皮,牢拒諫者。

    且以鶴齡爲捏造虛事,動搖王子,大司諫宋諄曰:『臣非聞於任鶴齡,實聞於閭閻公論。

    』俄解諫長,吏曹擬諸禮曹參議,上傳曰:『爲人邪毒,有若藏鞘之刀。

    不合朝臣,後勿擬望。

    』自是言者屛跡。

    上卽命河源嫡孫某,移安德興大君神主於厥家。

    斷曰:『斯訟也,決之不難。

    朱子戊申延和箚曰:「凡有獄訟,必厚父子之親,定君臣之義,先論其尊卑、上下、長幼、親踈而後,聽其曲直之詞,凡以下犯上,以卑淩尊者,雖直不右,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

    』然則定遠之於河源寡妻,尊乎卑乎?幼乎長乎?親乎踈乎?河源之妻,其罪不過輕出宮門而已。

    目不知書,識昧義理之婦女,雖或處事顚倒,自非淫亂失節外,其可責之以盡合義理乎?憤其寡弱見屈,欲出鎭,其意戚矣。

    若定遠者,以分則卑且幼者,以親則猶子之列也。

    決訟,當處以雖直不右之訓。

    況此不直者,安可不罪,以加凡人之坐乎?且以禮制言之,舅沒則姑老,卽當傳重於嫡孫,惟祭享時,河源之妻,以祖母之尊,欲參,則立於孫妻之前而已。

    然則古人雖不敢委祀事於老姑,而猶爲歿舅之妻也。

    今則不於河源喪訖,便傳其重,而至於王子犯母罪,發於物論,然後乘憤而奪,付之傳重之孫,可乎不可乎?以子證母,古今之變。

    況且忍處其母於有過之地,而偃然受其賞,是乎非乎?且自上雖當隆於所後,亦不可薄於所生。

    德興視上,爲何等親也?敢恃其君上之勢,而一朝乘右子之怒,黜其兄未黜之妻,使之寡弱無所賴乎?嗚呼!堯以知子之不肖,爲聖,後世,以庇子之不肖,爲聖。

    臯陶以執天子之父爲盡職,後之刑曹,以不敢執君王之子,爲盡職。

    古之公車令,以執天子之太子,爲恭;今之臺諫,以逢迎君意,爲恭。

    以此觀之,國家中興乎?不中興乎?或曰:『夫人自居其宮,黜之爲言,不亦甚乎?』曰:『移先世神主,使不得與蘋藻之事,非黜而何?空宮何用?』或曰:『孔子以父爲子隱,爲直。

    上之庇子,不幾於直乎?』曰:『否。

    攘羊,小罪也,天下,大器也。

    罪小而不隱,不仁也,器大而誤傳,不智也。

    故堯能知子之不肖。

    靑丘雖小,亦千裡之國也。

    其器不小,安可自隳綱綸,以爲一國,倡自就亂亡乎?』《易》曰:『履霜堅氷至。

    』孔子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成者漸矣。

    』今日辱伯母,明日又辱叔母,所恃者國君之威勢,人亦莫敢誰何。

    己之所見,每在於尊且親者之不是處,雖弑父與君,亦何難焉?甚可懼也。

    義方之敎,不可不汲汲也。

    若漢之戾、隋之煬是已。

    嗚呼!傷時,未免思昔,談古,所以證今。

    是以竝錄讓、孝兩君之事。

    」〉○全羅道長城等三邑,癘氣熾發,至有滅門者。

    遣醫官,齎藥往救。

     ○傳于政院曰:「皇命來臨,揆以義理,事體極嚴。

    下邦君臣,當奔走出迎之不暇,前以下雨之故,旣到延曙而退,奉于村家,昨又來臨,而又不出迎,則皇勑來到國門之外,而棄皇命於草莽之中。

    越十餘日,而不爲出迎,此於義理何如?轉聞上國,亦且有駭,霑衣濕體,有不暇計。

    予妄見,入得如此,故昨日禮曹取稟之時,適雨勢稍歇,意其杏花之雨,霑衣不濕,不爲停止。

    擧動之後,雨勢緊作,百官露立雨中,衣冠如沐,極爲未安。

    老病之人,得無有傷乎?夜來寢不能寐。

    此專由於予之權度不明,處事顚倒之緻。

    政院在近侍,宜知予意。

    」 ○政院啓曰:「臣等伏覩備忘記,義理森嚴,辭旨懇惻,其畏天之誠,體下之意,至矣盡矣。

    不勝感激,涕淚自零。

    皇勑降臨,出迎之擧,刻不容緩。

    前因雨下,旣到近郊,而退安村舍,已浹旬日,揆之事理,深屬未安。

    昨雖下雨,臣等不敢措一辭請停者,意在於此,而自上久在調攝之中,時未快差,猶禦耳掩,冒雨郊迎,行禮於濕庭,玉體不瑕有傷?群下之情,方切憂憫,今承聖敎,反以老病之臣,得無有傷爲慮,至不能安寢。

    瞻聆所及,孰不感悅?雖老羸癃疾者,皆願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盛矣。

    聖上之權度精切,處事曲當,而引以自咎,臣等有以見聖上謙謙不自滿之意,出尋常萬萬。

    伏願勿以已行者爲有過,而益加勉焉,不勝幸甚。

    」傳曰:「常時處事顚倒,而今則精神日漸茫昧,私切憫焉。

    昨日之事,甚爲未安,心實不寧矣。

    」 3月10日 ○丙寅,江原道觀察使樸東亮馳啓曰:「通川郡地金爛津人金石福等,進告于郡,去二月十五日,海水間有赤色,二十六日,則赤色遍海,其赤處,則水氣渾濁,採海之船,遇其赤處,似有所礙,棹之不利。

    中洋則深赤如血,近邊則微淡,取以染物,則色如淡紅。

    歙谷縣令李通、通川郡守韓守眞、襄陽府使洪汝誠,所報皆然。

    」〈史臣曰:「海赤之變,千古所罕聞。

    未知時君與時相,能惕然脩省,以圖回天乎?」〉○憲府啓曰:「安山郡守沈應裕,自聞禦史之出巡,要譽道路,無所不至,使親信人,處處分定,凡有所遇,輒稱善政。

    其用心奸巧。

    請命罷職。

    」 3月11日 ○丁卯,上禦別殿,講《周易》《大壯》。

    〈史臣曰:「告君說話,甚踈漏。

    」〉○輪對。

    同副承旨宋應洵、記事官權昕、丁好寬、裵龍吉、軍器副正李止孝、奉常僉正趙應文、都摠經歷申晟、戶曹正郞柳時會、尙衣主簿鄭德章入侍。

    止孝進曰:「臣本庸劣一武夫,忝居本寺,爲日久矣。

    辦出火藥極難,而頒送各道之數,亦不少,勢難應副。

    竊聞中朝之法,許令處處煮出,故人人皆知煮法,是以,長於用銃。

    乞依中朝例,使各道各邑,自煮用之。

    臣久戍北道,知土兵窮殘之狀。

    落幅紙,依平時輸送北道,頒給禦寒。

    」應文曰:「本寺栗島菜田,乃前朝宰相趙胖之物,太宗朝,特賜本寺。

    司圃署以文昭、延恩祭享事,請分其田矣。

    顧以本寺,亦專管祭享之地,菜田,非分與他人之物。

    都提調移文請還,而司圃署不許。

    乞命還給。

    且近日天災時變,層見疊出,前史所罕,而閭巷衣服宴飮,侈於平時,其災不減。

    伏願罪己求言,以答天譴,特命法司,嚴加禁勑。

    」晟曰:「欲用武士,當先鍊習。

    今也,近自京師,遠至各道,武士急於農務,不知弓矢所在。

    乞申飭內外鍊習。

    」時會曰:「今年天使必至,而辦銀極難,采銀、貿銀,不可不急急。

    頃見敬差官狀啓,則銀脈亦絶雲。

    辦銀之事,似不專恃端川。

    更令大臣議得,別樣措辦。

    亂後各司蕩盡,市民之物,不給價直,公然取用,民甚怨之。

    公家貿易,一依民間之例,則市民何怨之有?今年稅入極少,在倉者,僅萬五千餘石。

    何以支祿俸之用?若加之以軍興,尤無以爲計。

    竊聞忠淸道有鹽井。

    使泰安等郡入番之軍,除戍煮鹽,輸換米布,庶有小補。

    諸各司下人,死亡之餘,年少者,盡入砲、殺手,及斜付本曹,重記、文簿等事,無人掌管。

    自今殘敗之寺,不許典僕斜付。

    外方之民,纔免天兵支待之苦,而守令因循,天兵撤還,尙守弊規,盡斂科外之稅,民不聊生。

    乞命盡革。

    」德章曰:「本院,隻管禦供之物。

    各道奴婢身貢,專不輸送,庫儲蕩盡,凡所支辦之物,借用於他寺及市民。

    自今本院奴婢身貢不納者,依內需例,不許守令解由。

    」〈史臣曰:「五臣所陳,豈無一言可酬之事,而淵默不答,少無天地交泰之義。

    各司之官,近君者幾人,而尙如此落落耶?況應文罪己求言之說,諫官尙難之,而渠能言之,其心可嘉。

    猶不聞溫慰自責之言,可勝嘆哉?」〉○有政。

    以李志完爲吏曹正郞,李埈爲弘文修撰,〈埈父業冶匠,尙州人,以賤隷待之。

    李覮、金尙容等臺諫時,皆以卑賤駁去,到今力圖爲此職。

    其後恐又見駁,迎合兩人,而敬容。

    〉金元祿爲正言,丁好善爲吏曹佐郞,成俊耉爲弘文修撰,閔德男爲兵曹佐郞,宋碩祚爲檢閱。

     3月12日 ○戊辰,王世子問安。

     ○承旨尹惺啓曰:「人年滿八十以上者及堂上官妻年七十者,禮曹曾奉歲饌題給之敎。

    上年旣己敬遵奉行,今年又前期照例,移文于漢城府,而漢城府置之度外,禮曹亦聽他放過,使聖上養老之盛意,歸于虛地。

    請漢城府當該官、禮曹堂上、色郞廳,竝推考。

    」傳曰:「允。

    」 ○政院啓曰:「太監高淮、差官鄭景栢等,齎付送政院官銀二十兩,昨夕入城,官銀已付戶曹矣。

    」傳曰:「謹待之。

    」 3月13日 ○己巳,全羅道長城等三邑,癘氣熾發,至有滅門者。

    別遣弘文館校理權縉,祭告于城隍等祠。

     ○指揮王,差官武應第等,持咨來。

    〈史臣論曰:「中朝人來往,雖閑慢,必謹書之。

    況此等人,隻以參銀開市事來往者乎?據事直書,其義之是非曲直,因以自著。

    」〉○戶曹啓曰:「國儲蕩竭,各司徒有虛名,如有不得已之辦,則臨時貿易,亦不給價。

    市民冤號,有不忍聞。

    此非徒初定元貢數小,或多蠲減,不足以供一時之需,亦緣各道各官官吏,怠慢成習,應納貢物,專不輸送之所緻。

    法典有貢物六司不納者,守令罷黜之法,而近來廢而不行,玩愒日甚,將無以收拾。

    請申明擧行六司之法,其未納貢物,別定差使員,四月晦前,無遺上納事,移文各道知會。

    且凡貢物防納之弊,亂後尤甚,各司下人,刁鐙作拏,必徵十倍然後已,至於科外之侵責,難以形言。

    民力之困,實由於此。

    請令法司嚴加禁戢,如有犯者,窮推痛治,依律定罪,其司官吏,不能檢擧者,亦爲重論何如?」傳曰:「允。

    」〈史臣曰:「當今之時,如欲裕財足用,盍反其本?自上宮禁,大布冠、大布衣,如衛文公之儉,其次王子王女婚姻之需,原廟陵寢祭享之用,百分損節,其次汰冗官節不急之費,使民得以盡力於百畝,則或庶幾矣,惜乎!戶部長於談弊,而短於救弊也。

    」〉 3月14日 ○庚午,上禦別殿,領事尹承勳、同知事李好閔、特進官許筬、洪可臣、參贊官李慶涵、執義李德泂、侍讀官李光胤、記事官權昕、典經閔慶基、記事官丁好寬、裵龍吉入侍。

    講初九止九三象,上曰:「齧音雲何?」光胤曰:「俗音雪。

    」上曰:「非挈音耶?」遂定爲挈音。

    讀講訖,光胤曰:「此卦,乃陽壯之盛。

    初爻以趾言者,凡事謹始之義。

    初九九三過剛,九二以陽居陰位,剛柔得中,故貞吉。

    」上曰:「如美惡不嫌同辭之說,在《易》則未可知也,《春秋》則褒貶,在於一字,而猶曰雲雲,此必求其說而不得,無所止泊,而強爲之詞也。

    」筬曰:「非以美惡爲同也。

    猶俗語不足數之雲也。

    」上曰:「此不可知之說也。

    褒曰褒,貶曰貶,豈有同辭之理乎?」筬曰:「若治之以不治,乃所以深治之類。

    」上曰:「《綱目》於馮通,具官爵姓名而書卒,與此九二爻同。

    以常情言之,當削其官爵可也。

    」〈史臣曰:「此不難知,與諸葛武侯、郭汾陽,比而觀之,美惡自見。

    豈以官爵姓名之同具,而竝與其人,而同觀耶?旣不得竝觀,則褒貶自制也。

    然則筬之言,亦未爲得也。

    」〉好閔曰:「美惡與晝夜寒暑,抑之則可,絶之使無,則不可。

    若不能辨晝夜寒暑,則必至易位。

    雖眞知美惡,亦不能絶矣。

    」筬曰:「非曰兩者,皆不可無,辭同則人必緻疑,而知其爲貶也。

    」好閔曰:「如蟲蛇者,可無之物,而天地終不能使之無。

    」〈史臣曰:「觀人言語,知其所存。

    好閔之言,何無定見耶?必是不留意於聖賢說話者如此,而能與之共圖中興乎?」〉光胤曰:「九三應六,而爲三所隔,故其象爲羝羊觸藩。

    」上曰:「貞者固守之義乎?」筬曰:「然。

    」上曰:「羸者,非傷害之義乎?」筬曰:「貞厲之義也。

    」上曰:「用壯用罔,何義?」筬曰:「不良之人,任意而緻敗,固其所也。

    如宋之神宗,初年銳意圖治,信任安石,終以此亡,與此爻羝羊同。

    」好閔曰:「九二貞吉,《傳》義不同。

    」上曰:「羝羊觸藩,必有其象。

    」筬曰:「籓以九四言也。

    」好閔曰:「象之說,似有牽強之意。

    但看得義理自好,象不必泥。

    」〈史臣曰:「此言似是而非。

    言雖近理,然旣不硏精義理,又不窮索占象,對人則猶曰雲雲,於自己事業,有何秋毫補裨?」〉筬曰:「上六,前無所隔,而亦有觸藩之象,不可知也。

    」上曰:「大槪戒其過剛之義。

    」筬曰:「《易》之大義,皆戒過處。

    蓋旣過,則不可救,戒於未過之前,則可及矣。

    《詩》所謂思無邪者,亦此義。

    」上曰:「用壯可知也,用罔之罔字,不可知也。

    用罔之爲無所忌極,可疑也。

    」筬曰:「《易》之理玄妙。

    古人註釋,今則不傳,《傳義》,必於古註中,擇其旨者,而用之。

    」好閔曰:「當依罔之生也看好。

    」筬曰:「壯于趾,如劉禹錫、柳宗元之流,纔得志,而旋敗之象。

    」筬曰:「正大見天地之情,與復見天地之心同看。

    校正之擧,陸續於近年,而其中有未盡改正者。

    但旣以舊本爲未盡,而今更校正,則勢不可竝行,而舊本新本,兩存於世,士子莫適所從。

    試官用舊,則新者敗,用新,則舊者敗,極可笑也。

    須有一定之命,然後可。

    」好閔曰:「參看不妨。

    」上曰:「校正廳當有草本,印出數本可也。

    但辦紙極難。

    」筬曰:「若印,則士子之欲見者,皆印之。

    」上曰:「《詩釋》,予隻得一卷,極可惜。

    」筬曰:「第四卷有更定處,故非徒不及頒布,雖私印者,未得分去,而散失矣。

    」上曰:「邊事雖急,當廣印書籍,然後文武之士,皆爲適用之材。

    今之士子,必不得書籍矣。

    」〈史臣曰:「亂前之人,非以無書籍,而材皆鹵莾滅裂也。

    書籍雖充棟汗牛,而攻文者,不緻力誦讀,以爲明體適用之實,而但務抉摘句辭,以爲進取之計,業武者,必目不知書,不容於文士,然後始事弓馬。

    如此而能扶濟斯世之可冀耶?唐將、倭將,雖短於文字,而長於用兵。

    臣故曰苟不以聖賢全體大用之學自任,而同就亂亡,則書籍存亡,不足爲輕重。

    」〉好閔曰:「經亂已十年,平時學者皆老,其存者且無幾矣。

    後進之士,聞某家有書籍,則必都會於有書者之家,旋看旋罷,自無熟讀之理。

    戶曹輕費蕩然,公家印出,勢所難能,若合私力,則庶幾可印矣。

    如下三道,雖産楮,辦紙亦極難雲。

    」筬曰:「銓曹之官,不知武士面目,而注擬亦似未穩。

    近日方試兵書,如《黃石公》、《吳子》之類,亦不可多得。

    況士子雖欲博觀,得乎?」好閔曰:「如武士者,赴擧時,隻誦一書而已。

    亂後公私無籍,故不試以渠所曾誦之書,而泛取見存之書,試之武士,對卷茫然,不知所謂,極可笑也。

    近者邊事似急,無暇緻力於文籍,自《小學》印頒之後,士子互相詆侮,士風不美。

    」上曰:「侮《小學》乎?」好閔曰:「憚其禮文之煩也。

    今之士子,血氣取科,全無所見。

    士習何由而正乎?」德泂曰:「小各司,虧欠極多。

    自李培迪見敗之後,各司恐懼,不爲會計,戶曹不得一一抄發治罪。

    若此姑息不已,國計耗竭,無以支堪。

    請申飭戶曹擧行。

    」信元曰:「修省之說,啓之者必多,然以實不以文,方可弭災消孽。

    古之人君,遇災修省者興,驕傲者亡。

    若日夜兢惕,道存於身,則上天仁愛,報之如影響,轉禍爲福,必不難矣。

    漢相王嘉曰:『天之見以災異,所以戒勅人主,使之覺悟而修省。

    』如此,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

    」筬曰:「信元之言,至切至當。

    災異雖多,恐懼修省則興,雖有祥瑞,不恐懼修省則亡。

    如隋煬帝時,無可驚之災,而終歸喪亡。

    眞上所謂美惡不嫌同辭者也。

    煬帝之無災異,是天不恤煬帝也。

    今日災異之多,必上天仁愛殿下之至,不可誣也。

    王獄所囚之人,必是有罪者也,如移囚典獄者,徐貴男、韓好守等,臣在全羅道,見其族人呈訴,都是欲見權龍面目而囚之,渠身專無所犯,可憐可憐。

    渠非逃躱之人,今姑放送,待權龍見身,然後更推何如?且臣近忝宗簿寺提調。

    宗室之不仕進者,或祿俸甚薄。

    衣章不備之緻,而繩以重法,度度推考,比比有之。

    平時四度不仕者,推考之例,法似密矣,而尙無畏懼勤仕之人。

    自上推親親之仁,每棄不問,今後使之分番仕進,則庶幾借得衣章騎僕,得免不仕之責矣。

    」好閔曰:「臣亦忝爲提調。

    筬言甚是。

    宗簿爲寺,乃宗室法司也。

    舊有減丘史之法,今則廢矣,寺有老吏一人而已。

    所管治者,孽陵嫡、卑陵尊之類,而宗室中悖戾者甚多,推治之煩,非一老吏所能支。

    平時,憲府有定送鎖匠,爲下吏之規。

    乞依前定送鎖匠,則庶可支矣。

    」上曰:「林堯叟所註《左傳》外,有別本批點者,卿見之乎?」好閔曰:「臣家有老母,故僅得科擧文章一事。

    非臣庸材所堪,故臣不見矣。

    」上曰:「卿不可出斯言。

    不義不昵之說,與杜預註不同。

    欲知其說,故問之耳。

    」好閔曰:「中國好著書,著必印出。

    」上曰:「何物印出耶?」好閔曰:「用土故爲功易。

    亦有《評林》、《評花》書。

    」上曰:「何樣書?」好閔曰:「皆抄集矣。

    臣亦買來,尙不得見。

    」上曰:「與杜預註,不同何耶?」好閔曰:「臣未知其優劣,不敢妄論。

    臣曾讀《文選》,五臣註外,亦有別本一註。

    上欲印看,故不敢留于家,曾進獻矣。

    」上曰:「方印他書,力不暇及。

    卿其將去讀之。

    」上曰:「《史記評林》,卿見否?」好閔曰:「亦有《漢書評林》、《漢史評林》。

    」上曰:「若合兩書,卷帙必多。

    」好閔曰:「有緊處,有孟浪處。

    聰睿者,自當涉獵,但書籍充棟汗牛,不可遍觀。

    須於所見書冊上,着力熟讀,取其善者而爲法,舍其不善者而爲戒,則必有一分所得。

    」上曰:「卿言是。

    〈史臣曰:」今日筵中,談及文章,都是閑謾底說話,若其經世事業,專未之及。

    其異於梁武帝、陳叔寶者,幾希。

    吾儒家,自有好文章,恐今之君臣上下,未之知耳。

    何者,《小學》、《近思》、四書、六經等書,乃經天緯地之文,而何無一言及之耶?斯書也,反諸身,則身心性情得其正,推諸天下國家,則民物得其所。

    不必區區於小技,而旣有諸己,便發成文矣。

    《易》曰:『修辭立其誠。

    』古人曰:『有德者必有言。

    』豈專攻文字之謂乎?朱子以呂子約之病,爲太史公之祟。

    臣亦曰、今日之敗亡,乃文章雜書所祟。

    「〉予曾令撰集東人文字。

    」好閔曰:「申欽曾點出好文字,付于臣。

    已死者文字,亦竝收拾乎?」上曰:「然。

    予意,非止欲集死者之文,生存人文字,亦欲收集。

    適有天將求見,故曾令抄集矣。

    」筬曰:「成廟朝,金宗直、徐居正兩人生存時,命印其文字矣。

    」好閔曰:「人家文集,亦難得見。

    」上曰:「閨房文字,喪人制作,亦可收集,但未知予所見如何?」〈史臣曰:「尹承勳以領事入侍,終無一言而退。

    必懲熱羹而吹虀也。

    然渠方創建大舍於宗廟、宮闕,未營之前,晝夜頟頟,苟以此見斥於人。

    必不以人言,而輕輟營繕之役。

    以此論之,其視國事,不如家矣。

    有愧於霍去病甚矣。

    安得國耳公耳之人,而侍講於一筵耶?可嘆。

    」〉○全羅監司韓浚謙啓曰:「靈巖居前縣監文益周等二十餘人,連名來呈曰:『郡居士人崔得壽,故名賢德之六代孫也。

    早知義方,性又至孝,承順無違,兄弟之間,友愛尤篤。

    去壬辰,在京城逢賊變,奉年耋之母,避亂朔寧地,母因病卒,權厝于山中,晝夜不離殯側,首尾一年,竟免賊鋒,明年秋,歸葬衿川地,啜粥三年,不出廬外。

    癸巳、甲午間,飢饉太甚,廬舍之側,人爭殺食,而得壽不畏懼,哭泣之哀,柴毀之狀,見者垂涕。

    得壽,本郡人也。

    亂後來居,目見其誠孝之篤,有足以動人,故來陳旬宣之下。

    請聞于朝。

    』且見兵戈之後,義烈表著之人,不爲不著,而未蒙崇奬之典,人情鹹鬱,將無以聳動後來。

    得壽果如文益周等所陳,則誠爲可嘉。

    請令該曹,更加詢訪,爲先旌表。

    羅州生員姜渭虎等百餘人來呈:『亂後起事人,如高敬命,立祠于光州,趙憲,竪碑于錦山,獨于金千鎰,迄未有表厥之典,使忠臣之閭,埋沒無光,車者不知式,行者不知敬,湖南士論,至今鬱鬱。

    亦請聞于朝,褒其忠績,表其門閭,以爲後勸。

    』雲。

    幷乞令該曹施行。

    」 3月15日 ○辛未,上禦別殿,領事尹承勳、左參贊宋言愼、知事韓應寅、吏曹判書奇自獻、戶曹參議徐仁元、禮曹判書盧稷、左尹閔濬、順寧君景儉、東陽尉申翊聖、驪陽君閔仁伯、僉知邊良傑、敦寧都正樸應寅、兵曹判書徐渻、刑曹判書尹承吉、工曹參議孫胤先、都承旨李尙毅、左承旨姜綖、右承旨尹睲、左副承旨李慶涵、右副承旨鄭?。

    同副承旨宋應洵、掌令尹顗、侍讀李光胤、正言金元祿、記事官尹守謙、權昕、說經閔慶基、記事官丁好寬、裵龍吉、入侍。

    右副承旨鄭?趨進,伏讀鞫案訖,上曰:「此罪何如?」承勳曰:「觀於推案,渠等行兇節次,一一承服,別無可疑。

    」上曰:「無疑乎?有則各陳所見。

    」韓應寅、尹承吉、徐渻俱曰:「無疑。

    」承吉復曰:「崔有年,至今見囚乎?」?曰:「有年,乃明火強盜矣。

    」上曰:「然則依照律施行。

    」 ○全羅道觀察使韓浚謙啓曰:「羅州牧使禹伏龍所報:『近日得病之人,初如面腫,因而項中浮痛,方藥無效。

    』長城縣監權景虎所報:『境內各裡大小人死亡者,二十名,臥痛者,二十餘名。

    』金溝縣令金滋所報,境內西道癘疫熾發,一家之人,或至五六名,相染臥痛。

    不過五日輒死,極爲慘惻。

    』近聞列邑,無不熾發。

    每當舟師射格調送之時,死亡臥痛之數,殆居其半,防備農作,兩皆失望。

    」 ○平安監司許頊啓曰:「滿浦僉使李光嶽馳報:『開春以後,遠近之胡,無不歸順,至如老酋寨胡,續將駿馬,來換耕牛,而爲無朝廷指揮,不得擅許。

    慱易梨坡酋童大乃,進告曰:「頃日忘自哈坪古等,拿問一處之事,果爲的實。

    」正月以後,歸順胡人,享餼甚豊,老酋麾下及寨胡等,聞風歆羨,競願與宴。

    大抵行一宴犒,以悅其意,又使忘自哈等,終免刑戮,事甚便當。

    第觀胡意,不在於區區酒食,而要討賞物矣。

    』」〈史臣曰:「苟有豪傑,不以酒食爲輕重者,托關市,而觀虛實,則後患必大。

    朝廷其可恃目前,而不爲遠慮耶?」〉 3月16日 ○壬申,大明國欽差鎭守遼東等處,協同山海關事,督徵福陽店稅兼管礦務馬市,太府高,爲會明,嚴禁夾帶蔘銀,以杜弊竇事案,査中江馬市,本府題請允開及移咨貴國,幷遼東撫按鎭道,不啻再三。

    及據貴國回咨,遍行各道商民把蔘,往市貿易在卷。

    今本親臨中江閱一市,竝無蔘餌。

    及査間據,商人段四、沈可等稟稱,進貢陪臣,幷隨從員役,夾帶過江,以緻參斤稀少。

    看得進上蔘斤,半賴中江取足,而貴國進貢陪臣,夾帶無憑,抽進開市,不唯虛應故事乎?除已往者,無論再議,以後仍踵前撤,蔘不入市,各官夾帶,無論有無,過江陪臣,定行盤驗,除進上用物件外,搜出蔘斤,定行參究。

    若不會明,據然盤査,則失寬恤之道。

    爲此合咨。

    前去國王處,煩請嚴禁,進貢員役,不許仍前夾帶參斤,以免中江盤査,彼此兩便。

    〈史臣曰:「中朝稅斂,及於養漢店塗澤,倚市者亦廢不開雲。

    若此淫風,廢之固好,而重斂之故,禁不以道,則失人君治化之本。

    其參市之害,及於外國,無足怪也。

    」〉○持平崔東式啓曰:「滿浦僉使李光嶽,性本汎濫,行多悖戾,至犯贓汚之律,拿鞫治罪,非止一再,而猶不懲艾,益肆其惡,及授本職,忿其官卑,不事其事,翫戲度日,侵漁軍卒,肥己悅人。

    初自龜城,移授此鎭,仍置家屬於龜城地,使本鎭軍卒,遞番支供,孑遺鎭卒,不堪其苦,流亡相繼。

    緩急之策,不可付諸此人,而武夫貪慠之習,亦不可不痛革。

    請罷職不敍。

    」備忘記曰:「依啓。

    但江界倅纔遞,滿浦將又被駁。

    雖不知其罪狀之如何,而一時易置,恐未爲妥。

    有司初不擇遣,每緻如此,可歎。

    」〈史臣曰:「債帥安得不然?近聞持銓衡、稱廉謹者,多失舊態雲。

    備忘之歎,不亦宜乎?」〉○禁府啓曰:「季胤罪犯,考諸《大明律》詐假官條,凡詐假官者斬。

    若無官而詐稱有官,有所求爲及詐有官員姓名者,杖一百徒三年。

    同律詐傳詔旨條,詐傳親王令旨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似當以此此等律矣。

    其作拏宰臣家,罪不過同律,不能爲事理重,杖八十。

    二罪俱發,當從重。

    以詐稱王子此律矣。

    」傳曰:「無詐稱皇子親王子之律乎?更考以啓。

    」〈史臣曰:「詐稱王子,固有罪也。

    王子之橫,擧此可知。

    」〉 3月17日 ○癸酉,上禦別殿,講《周易》。

    領事柳永慶曰:「頃者劑入加味二陳湯,不審進禦後,氣候何如?」上曰:「方服之。

    予病非一朝一夕所得,差復無期。

    每勤卿問,病因以重。

    」〈史臣曰:「竊觀主上,春秋尙未高邁,而疾病連仍,藥餌未絶。

    然聞昨年秋傳敎之言,曰:『天下豈有無母之國?』以脅迫群臣,急急娶年幼之妃。

    以無主婦之禮論之,則旣娶之後,謁廟之儀,蒸嘗之事,當一依禮制,而玉堂之箚,未見兪允。

    以不再娶之禮言之,則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已備於冕迎之初。

    一後雖薨,攝宮有人,而急於再娶,何耶?觀於古昔,宋太祖,以晩起,殺宮鬟。

    擧雖過中,其不戀色之意,可想也。

    諸葛亮蓄醜婦,先儒以爲,以興亡爲己任者,制行當如是。

    國家一敗之後,氣勢萎薾,危亡之兆,不一而足,中興勝算,最急者多,而先以民無國母爲念,疾病之生,恐由於此。

    治療妙方,當淸心寡慾,獨處省念,則差可少病矣。

    況以疾病之故,或經一兩月,不禦經筵?昔漢高祖,賭人之物,病創甚,猶不還鹹陽宮,對戚姬。

    今此千裡之邦,乃是一己之物,而以病廢事,知微君子,必先見豫虞矣。

    」〉 ○前義盈庫直長臣安重默上疏曰: 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臣師鄭介淸,冤死逆獄,十有四年,公論尙鬱,至痛莫雪。

    臣生長草野,雖至愚極陋,師生義重,不得不瀝血陳疏。

    竊念臣師介淸,卷跡窮巷,篤信好學,與鄭澈同在近境,趨向背馳。

    見澈外托愛士之名,內濟黨比之奸,猖狂自恣,破壞一道風習,常懷憤惋,至與樸淳言,目爲輕躁,指陳薦拔之非。

    斯言一洩,齽齦久之。

    戊子年間,澈流居光州。

    介淸時以谷山縣監,因覲往來,屢過其門,終不入見。

    嘗讀《朱子語類》,薄采其意,成一說,示門生,目之曰:「東漢、晉、宋,所尙不同。

    」說微意所在,不過一道之弊習,而澈見之,以爲譏己,張拳怒目,日伺其釁,及逆變之初,雀躍而起,吹手索瘢,自作排節義三字,上達天聽,因之成獄。

    嗚呼!節義,是宇宙之棟梁。

    雖大奸雄,包藏異心,排斥之言,猶不敢出諸唇舌。

    況介淸,潛心經傳,隻求一言之幾乎道,安敢以排節義三字,公然筆之於書乎?臣師介淸,與逆賊,雖在一道,年紀相懸,素不相識,乙酉年,始同校正之局,初見其面,不出數月,介淸以親病先歸,其間相見,不過五六度而已。

    厥後以同僚之故,書問再至,而稱以尊兄。

    大凡書辭,親密則簡慢,分踈則敬謹。

    昔陸子靜兄弟,與朱子論議逕庭,終至於身死不弔,而通書之際,極加尊敬,至以老兄稱之。

    宋牼亦不過遊說之介士,而孟子亦稱先生。

    參諸今日之俗規,文武之官,互稱年兄、僚兄。

    交遊之間,介淸之通書逆賊,雖有其罪,其情則未必阿諂而然也。

    況王莽僞恭,八萬飾德。

    陸棠詐敬,龜山作甥。

    逆賊囊橐詩書,厚誣一世,介淸之偶然稱道,實出於泛交也。

    吳天祐,逆賊之門徒,而谷城人也。

    倚賊縱恣。

    介淸爲縣,逮係牢囚,因以緻死。

    果與逆賊交厚,而不貸其門人之死乎?聖批曰:「今世有何邃學,而著述行于世,況節義之可排乎?」臣尤有所戚戚於心也。

    采摭是說,雖出於介淸之手,而文字立論,儘是祖述朱、張已成之論也。

    其曰:「皆不知聖賢明德新民之學。

    」又曰:「不究視聽言動之理,而自逸於撿防之節。

    」又曰:「衰世所尙,非聖賢中和之道。

    」又曰:「當時節義底人,便有傲視一世,汗濁朝廷。

    」又曰:「後漢名節,至於末年,有貴己賤人之弊。

    」又曰:「晉、宋人物,雖曰尙淸高,然箇箇要官職,這邊一面,招權納貨。

    」又曰:「名節之稱,起於衰世。

    昔之儒者,學問素充,其施於用,隨時著見,不蘄於立節,而其節不可奪,至於世衰道微,其能拔然自立者,則世以名節歸之,而士君子道學未至,則亦以此自負,籲亦小矣。

    」撰此數段,以著東漢、晉、宋所尙不同之弊。

    介淸之意,非敢排節義,實培壅節義之根本也。

    此實古賢之明訣,後學之標的也。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鄭澈旣做吉三峯之說,以構陷永慶,便是做出排節義三字手段也。

    噫!讒人罔極,萋斐成說,至於身死冤獄,榜示四方,凡有士氣者,孰不奮憤而扼腕?聖鑑至明,綸音渙蔽,當時橫被罪網之人,竝皆赦宥,或有顯揚朝列,至於永慶,特蒙昭雪,官其子而贈其弟。

    含血之類,莫不欣抃感悅,惟介淸,獨未伸理,豈不傷天地之和乎? ○京畿禦史柳夢寅啓曰:「利川前府使申應榘,托於天使支供,收米民間,幾七十餘石,稛載江船,竟無置處而見遞,民間嫉怨,欲食其肉。

    應榘,乃有名成渾之高弟,時人比之四皓,而反爲盜蹠之所不爲。

    請令監司,輸上鞫案,覈其虛實。

    」〈史臣曰:「稱人之善,擧其父兄師友,厚之道也,揚人之惡,而擧其師友,曾所未聞。

    宰我以掊克,得罪聖門,而孔子未嘗以此得罪於後聖。

    成渾安能盡化其門人乎?況應榘,橃之子也,夢寅,栻之壻也。

    栻、橃爲從兄弟,而渾乃栻之妻甥,夢寅之知應榘,必詳且悉,不敢上欺君父,而然也。

    然擧其師友,亦已甚矣。

    無乃渾方爲時論所斥,應榘未免爲波浪所蕩而然耶?及其推考也,自上抹其師友之語而去之,聖德其亦至矣。

    」〉 3月18日 ○甲戌,尙衣院啓曰:〈提調尹根壽、具思孟。

    〉義昌君娶婦,定於五月。

    新婦露衣及長衫次,花紋紅段二匹,襪裙次,花紋白段一匹,東宮夏節衣襨袞龍袍次,雲紋鴉靑紗一匹,褡穫次,雲紋草綠紗一匹,請令象官,貿於遼東。

    若或不及,貿於市上。

    「傳曰:」允。

    「〈史臣曰:」臣前所謂節不急之費者,政指此等事也。

    亂後十年,邊備踈而民力困,尙不措一兵、擧一事,而此等事,雖傷民力,猶爲之,使衛文公,娶子之婦,備子之衣,其以大布爲之乎?抑備極虛文,而爲之耶?以此觀之,上下憂國恤民。

    恤言,都是說話而已。

    以說話延國脈,臣未之聞也。

    「〉○苑圃司啓曰:「昌德宮後苑及含春苑等處,虎豹出入,閭閻之狗,多有攬傷。

    亂後無網,聚軍無益。

    請令訓鍊都監,善手砲人,尋蹤必捕。

    」傳曰:「允。

    」 ○戶曹啓曰:「天使時一應盤纏所需銀子,辦出無策。

    中江旣許開市,則收稅亦當以銀子。

    請令本道監司及收稅官,依此擧行。

    」傳曰:「允。

    」 ○備忘記,金柅賞資,李昇、李景恒陞職,尹敬立賜表裏,黃沂、權成己拿鞫。

    「〈史臣曰:」金柅以産於北方之故,不通顯秩,隻許守令,而到處以政最聞。

    其才之可用如此。

    然則爲人君者,其可以南北之限,而局人才於散地耶?可惜。

    若彼不良之吏,拿鞫,安能治罪?直誅之可也。

    「〉○以宋駿爲兵曹參知,姜弘立爲掌令。

     3月19日 ○乙亥,鹹鏡道採銀敬差官成均典籍金鼎一馳啓曰:「臣於上年十二月一日,拜辭到壙後,採銀爲業者,罕有其丁,曾所募得他官流寓人,自十月停役後,盡散。

    今又僅募百餘名,卽開銀壙,或勵或懲或賞,百般檢飭,而舊穴七處,收採已盡,更無餘脈。

    或土石所積,未得其脈,或壙穴幽深,用力極難,土鐵之沙,亦升收鬥合。

    聞諸匠人,則甲午、乙未年間,銀鐵多産,任意采得,厥後銀脈已盡,采之不易也。

    前頭之事,極爲可慮。

    銀脈有處,多般訪問,合力掘得,期於實效。

    今此聖旨內,蠲免貢物之意,各別曉喩,使之樂赴。

    」 ○戶曹啓曰:「大抵北來之人,皆言本郡,以采銀之故,當他官所無之役,以此抵死隱諱銀脈也。

    本曹議諸大臣,凡貢物,勿論多少,率皆蠲免,移定他邑,毫無所侵,使得專力於采銀,明立約條,諭以厚賞事,移文本道,一指示新穴後,采得三千兩以上者,當初指示人,公私賤則免賤,軍保則免役後除授六品影職,庶孽則許通,兩班,〈東方稱士族爲兩班。

    〉則除授東班六品職,六十歲以上者,老職堂上,采得五千兩以上,加等論賞。

    」備忘記:「允。

    庶孽許通,金石之典,不可輕毀,且告以銀穴之故,授以東班之職,陞以頂玉之品,尤不合理,勿爲擧行。

    」〈史臣曰:「免賤免役之令,不信於民久矣。

    失信之事,商鞅之所不爲,而今之朝廷與監司、守令,忍爲之。

    國之得保今日,亦幸矣。

    蓋朝廷事急,發號誘民,旣誘之後,監司、守令,托以邑無員役,勒令使喚,民之受罔於國,爲不淺矣。

    可嘆可嘆。

    」〉 3月20日 ○丙子,掌令姜弘立辭避曰:「吏曹佐郞丁好善妻,與臣爲從父兄妹也。

    在法當避,而臣父臣紳,出爲人後,於本宗,當降服一等,故吏曹援此爲例,謂無相避,而擬臣本職也。

    但在前服制,應降之員在官,則用相避者,非止一二,而上年冬,臣與好善,同在玉堂,好善至減兼春秋,則今此擬望,尤爲未安。

    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持平崔東式啓曰:「掌令姜弘立,與吏曹佐郞丁好善,法當相避,引嫌而退。

    祖宗金石之典,固當恪守,以杜循私用情之弊,但弘立之父,出爲人後,則弘立之於好善,非應避之親。

    前日好善之減春秋,有乖法文本意。

    請命出仕。

    」答曰:「允。

    」 ○軍功廳啓曰:「李奇男、申汝梁、具德齡、羅德愼、李克新、宋荃、李暹、魏大器、趙孝南、宣餘慶、李彥良,當依元愼例論賞,俾無前後不同之冤,而堂上重資,係幹恩命,上裁施行。

    金得光、鄭公淸、宋商甫等,竝未準五級,勿爲論賞事。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亂後論賞,不無冒濫之弊,誠如聖喩,而計首級陞堂上,已成規例,固不可前後異同。

    前此再經議得,皆啓此意。

    若斬級之數,隻憑其時狀啓,其虛其實,非今日所能査覈。

    已論賞者,勢難一切追改,則此等人,獨未蒙賞,似爲冤悶。

    」傳曰:「旣知其失當,則斯速已之,以正其虛僞冒濫之弊。

    若踵謬襲訛而行之,以長其欺瞞侮弄之態。

    不問事之是非,而唯曰今日之爲,與前日之爲,有異焉,則凡人之接物處事之際,動作雲爲,初未必皆出於無過不及之失,則後來覺其未至於十分之地,而輒諉曰:『今吾之處某事,與昔日之處某事,有異』,遂引而同之,遂非而不省焉,則事無歸正之日,愈往而愈謬,恐無此理。

    非惜此人等之資級,隻欲得其斬級獻馘之資,與夫應受之是非而處之,更詳議大臣以啓。

    」備邊司復啓曰:「判下內軍功之曰射、曰斬、曰一等者,不無冒濫之弊,而隻從各陣軍帥狀啓,混施重賞,實爲未安。

    旣知其未安,則雖不得一一追改,自今依上敎,勿論,可也。

    但所謂軍功者,諉以如此,而盡歸之冒濫,則實功或未免抱冤。

    況前日論賞,未必得功於今日擬議者之前,而今之未論賞者,亦非立功於已授賞職者後也。

    隻緣軍功査抄磨勘有先後,故後功先已蒙賞,而先功尙在論議之中,一與一否,後者得,而先者不得,不無冤悶。

    非但事體未妥,抑恐重失人心。

    今承更議之敎,不可承訛襲謬,猶踵弊習,則前日冒授者,似當幷爲追改,使國家論賞之典,一體施行。

    」傳曰:「若是其難焉,則依前啓施行,以褒奬其功可也。

    今後毋陷於藩臣之瞞弄,以自重朝廷之體。

    」〈史臣曰:「得功,固有先後,亦有輕重,則敍功,當有先後緩急,而敍之之際,私滅公、情勝義,各以知舊之親踈,賄賂之多寡,不顧信必之義,而恣意論敍,及聖主設疑發問之後,又從而爲之辭,使人主無所用其明,而甚至於驅率之,以遂其所欲,今之所謂大臣者,人主果可信任耶?抑臣於此,尤有惑焉。

    平治之日,文臣亦或與有功焉,及此用武之日,至於爭城野戰之功,文臣亦偃然當之,而無恥焉。

    亦有誣告人罪,忍殺人之命,而得參者,〈如、李用淳。

    〉彼見誣之人何罪,彼出力血戰之士,寧更盡心乎?竊觀古者,創業中興之主,運籌帷幄者數人外,都是輕生忘死之武弁,則今日之論功行賞,其亦異於古之人矣。

    先友權相克禮之言,曰:『士類家,寧有功臣?』此乃譏叛君事讐,而得功者,亦可以警世之喜功無恥之輩。

    」〉○江原道觀察使樸東亮馳啓曰:「襄陽府有兩石,自海中出,橫臥於義湘臺下。

    海邊曾露石,或蒼或黑,苔蘚侵蝕,而右兩片石,如塗白粉,其色懸殊。

    春川東面百姓,偶然出野,捕得雌雉,頭胸翼尾之毛羽,太半變形,化爲雄雉。

    變異非常。

    」 ○又啓曰:「備邊司啓下事目內,樓院向化胡,京畿陰竹等地,忠淸、慶尙等道,量宜分送,使之安揷,數年間量給口糧事,禮曹蒙允擧行矣。

    因慶尙道分配向化,僉知李良秋、僉知李沙良介、僉知李巨奉介等及其以下六十人等所訴,京畿道別定差使員,於江原道原州地,定配下送,則原州牧使姜大虎牌報雲:『李良秋等三人及其以下六十餘名,每朔口料,不下十餘石,穀種及造家事,亦不貲。

    米麪之費,功役之大,雖以一道之力,猶難辦措。

    』大槪本道形勢,山多野少,元無閑曠之地。

    胡習則必屯聚一處,以爲耕農之計,而依山傍谷,處處維幕,旣非渠輩所欲,又非區別異類之義。

    道內元穀,皮雜穀竝,不滿四萬石。

    其中嶺東九郡,雖似稍優,大嶺所阻,輸運極難,在嶺西者,俱是皮雜穀,不滿萬石,而北方直路,如金城、淮陽等邑,則田〈東人以粟米爲田。

    〉造米外,皮雜穀,亦皆匱竭,必資隣近官穀,以爲之用,而原州所儲,謹數百石而已。

    民間穀種口食,勢將閉糶。

    欲安向化,先困良民,誠乖彼我輕重之分。

    當初胡人,在樓院時,京料曾以軍資監所儲分給,則原州今年上納軍資監米豆,纔百餘石。

    以此留爲胡人口食,似爲便當。

    此外更無長策,乞令該曹,速爲處置。

    」〈史臣曰:「李良秋等,曾在樓院,通婚本處胡,果如洪汝諄之啓辭,則其必辭慶尙之遠,要就江原之近,其意叵測。

    當國者,慮必有及於此。

    且欲安向化,先困良民之說,切中目前之弊。

    安得惕然知懼如郭欽者,而論今日之事乎?」〉○《皇華集類編》成。

    弘文館副提學樸弘老以下,各賜兒馬一匹,寫字官等,亦賜物有差,仍賜酒。

    〈史臣曰:「我國之敗,非文治不足,實武略不競而然也。

    如《羲經》諺翻之設局及此等事,當小緩之可也,而汲汲然猶恐不及以圖之,似若中興之策,盡係於此等擧措也。

    懲武略不競,則冗設科擧,下至公私賤,莫不俱收竝蓄,而反失軍額,則武略之虛踈,甚於前日,豈不可惜?」〉 3月21日 ○丁醜,待敎金大德,還自史庫。

    以中殿産室舊規考出事,往寧邊,史無所考。

     ○戶曹啓曰:「據禮曹關,宗廟十室改排紫綾褥十件次,紫綾八十八尺,已給價貿易,而內拱白綃五十八尺五寸,廣求未得,以精細白紬,代用何如?」傳曰:「允。

    」〈史臣曰:「宗廟列位,考諸《禮經》,當爲五室,而今曰十室。

    若分妃位,則一廟有兩妃者,當過十室,無乃僭乎?抑竝與祧廟而稱乎?僭禮,臣子不可一日據以爲安也。

    曾以廟號,爲丁禦史應泰所參奏,幾得罪矣。

    不此之懲,而尙保舊日之愆乎?當此同文同倫之天,倘有聖王,巡方嶽、考制度,則當得何罪耶?今不可以無聖王、無巡守,而忽之也。

    天朝亦不因本朝分疏,而有改正之命,無乃夷之,而置之度外耶?夷之之羞,甚於行僭之罪。

    當國者,苟有見焉,急以改過自新之事,入告于吾君,使不陷於大罪可也。

    恭僖朝,有談禮正論一條,今錄于此,不使湮沒。

    燕山遜于喬桐而歿,工曹參議柳崇祖獻議曰:『伏以曩者,群嬖蠱惑於內,諂諛承迎於外,引君不以其道,而大失人心,幾失宗社。

    中外臣庶,輿情所屬,謳歌獄訟之歸,盡在殿下,故二三大臣,因天命人心之順,慮宗祊苞桑之計,奉慈順王大妃慈旨,擧義推戴,合於孟子易位之義。

    若決江河之沛,大慰旱霓之望,而殿下於潛邸初,未嘗知之也。

    特迫於臣民之戴,不得已正位於宸極,而敬奉前王之志,無一毫小損而益篤,故使宰夫監膳,以奉其養,中官幸姬侍從,以安其心,虎賁將士扈衛,以扞不虞之變,齎奉服禦物膳者,絡繹相望於道。

    不幸前王,遘厲虐疾,奄忽昇遐。

    殿下哀傷痛怛,撤膳輟朝,欲盡喪葬之禮。

    臣竊惟,君父一體。

    父雖不父,子不可以不子。

    昔舜,父頑、母嚚、象傲,而日以殺舜爲事,祗載見夔夔齊慄,瞽亦允若,烝烝乂,不格姦,則舜之於瞽,生則極其誠以事之,死則盡其禮以葬祭之。

    豈以生之頑嚚,而廢我生事葬祭之禮乎?亦越太甲欲敗度、縱敗禮,顚覆湯之典刑,時則有若伊尹,放之於桐,絶其慫慂,冀其悔悟。

    當其時,太甲若未悛而崩,則其喪葬之禮,伊尹當如何以處之也?況幽、厲亂亡,雖加惡謚,而王號不替、臣妄意以爲,前王得罪宗社,固不得附祀昭穆之序,而人臣爲君喪葬之禮,不宜若是也。

    以國君禮葬,而別立廟以祀,訃聞上國請謚以上之,情之至、義之盡也。

    繼及之序,著,傳受之義,明,而聖上盡誠盡禮之至情,益彰矣。

    稽之於古,宋太祖之於周恭帝,我太祖之於恭讓王,喪葬上謚之禮,亦可法也。

    上國雖不有問,而其禮當如是。

    若問之,則不可不預爲之圖,而文飾以答之,則非事上示下以誠之道也。

    伏願勿以爲迂,而更議于大臣及廷臣之識事體者,廣迎衆論,使合於古而宜於今,不勝幸甚。

    』詳味此言,東方更有此等議論乎?惜乎!其時大臣無識,不用此言也。

    〈右無所係,姑錄于此。

    〉」〉 3月22日 ○戊寅,始造順懷世子、恭懷尹嬪神主。

     ○內醫院啓曰:「中殿産室排設事,今見史官金大德狀啓,則殊爲踈漏。

    平時節目,自有該司謄錄,其不詳載於史,勢也。

    今者旣無前例可據,臣等意,不必別爲節目,隻稱爲中殿産室廳,禦醫四員,專數入直,應用雜物,院提調,號令各司,使之進排。

    若提調入直,則前承傳敎,姑以所聞啓達,而今此史官謄錄,全然踈漏。

    如或議藥,則院提調,自當齊會相議,似不當一員獨直,而或夜間,不無出入藥料,指揮外司之事。

    若爾則提調不可不入直。

    」答曰:「醫官,依前例,三員入直,提調不須入直。

    」 ○未時,上禦別殿。

    上曰:「長圍,何物耶?何以謂之長圍耶?」侍讀官鄭協曰:「明徹曾攻淮左,築長圍,瀦水灌之。

    此必水攻之具也。

    不利,故決堰而退。

    此長圍,必防陸走也。

    」〈史臣曰:「中國之制,所不知者頗多。

    長圍與堰,恐是二物,而協所言不明,無乃強其所不知也耶?告君之言,踈脫若此,宜其見輕於人主。

    」〉特進官李希得曰:「樂運以直諫幾危,元巖能救之,最人所難能也。

    」〈史臣曰:「己醜年,山林處士崔永慶,以無罪瘐死,壬辰春,以直言聞者金誠一,以右兵使,見拿幾危,相知如柳成龍,時號爲士林之領袖,而曾不出一言以救之。

    人主威怒之下,能救直諫者,果是難事。

    」〉特進官鄭光績曰:「太監果來,則須得銀三四千兩,方可支吾,而該曹所存,僅三四百兩。

    措置無術,曹亦束手,大臣亦無長算,因循而止。

    近見敬差官狀啓,亦隻言銀脈已絶之患而已。

    此必采之者,賦役煩苦而然也。

    須專減田戶雜役,然後方可得銀。

    」希得曰:「銀坑一日所采,隻得土石數三升而鍊之,其役甚苦。

    」光績曰:「我國物貨,銀外無見重於中國者。

    唯人蔘,亦爲中國人所貴,勢當優采人蔘,而加定於恒貢之外,又是重事。

    須減他貢物,而加定人蔘,則或庶幾矣。

    」上淵默不言。

    〈史臣曰:「《易》曰:『作事謀始。

    』始之不謀,而謀其終,終未見是當底道理。

    《禮》,諸侯不再娶。

    』後夫人薨,嬪攝宮事,乃三代聖王之制也。

    今者,上春秋已高,匕鬯有托,有何可希之事,而必再娶乎?無乃或出於恣情縱慾之計也耶?群臣不能擧禮諫之於始,而至於今日,自大臣以下,中興之策、南北之虞,置之度外,專緻意於支吾太監之事,而不得長算,采銀、采參,侵民之擧,無不爲之。

    國之敗亡,民之流散,可指日而待之矣。

    況此式微之際,君臣上下,協力同心,尙恐敗亡,而經席之開,必經累月,旣開之後,淵默而坐,酬酢無聞,有識者,仰觀俯察,能不氣塞?」〉○江原道暗行禦史曹倬書啓,春川府使申葆、江陵府使柳寅吉、三陟府使安宗祿、原州牧使姜大虎、橫城縣監李彥佐、歙谷縣令李通、襄陽府使洪汝誠、旌善郡守嚴仁述,皆善治,楊口縣監沈仁祿、狼川縣監。

    皆不治。

     3月23日 ○己卯,禁府啓曰:「府吏,政院決罰,本府則以爲亘古所無,政院則以爲自前決罰。

    一處必誤。

    前例察啓事,傳敎矣。

    臣等所聞,未敢必其信然,詳問下吏之老於本府者,皆雲:『頃日甘結時,受杖外,未有受杖於政院。

    且一品衙門,體面自別,政院不敢笞罰。

    況王府,又非他衙門比乎?』欲尊體面,有如爭競,臣實未安。

    」答曰:「此啓辭之意,政院回啓。

    」政院啓曰:「臣等旣蒙回啓之敎。

    臣等不敢遠引前古,以耳目所覩記,言之,則府吏金彥卿等,因公事受笞於本院,非一二計,渠未敢抗拒,本府之官,亦未嘗爭訟。

    今者招詰上年受笞之由曰:『何前恭而後拒耶?』渠抵死固諱,院中員役,無不昭知,而尙欲掩蔽。

    況爲本府之員,其信本府之吏言,無足怪也。

    院吏樸萬英,曾爲本府吏時,受笞於院,至今言之。

    此爲明證,不可誣也。

    大抵政院,出納王言。

    禁府亦王府衙門,俱有體面,隻可懸警,而不可施笞雲,則猶之可也,若以爲亘古所無,則臣等不敢知也。

    天使時,有一注書,捉緻都監吏笞之,其時館伴啓曰:『注書,非承宣之任雲爾,則是知當時啓辭之意,本不爲本院而發也。

    如以一品衙門之故,不得笞吏,則都監郞廳,獨可推乎?此亦恐未可援以爲例也。

    臣等俱無狀,偶以公事間決罰事,輾轉至今,虧損事體,不勝惶恐。

    」傳曰:「知道。

    」 ○以尹暾爲兵曹參判,申欽爲副提學,李廷馨爲大司成,柳夢寅爲司贍副正,樸東彥爲司宰僉正,趙中立爲兵曹正郞,樸惺爲軍資僉正,崔有源爲侍講院司書,申橈爲兵曹佐郞。

     ○以全羅道暗行禦史睦長欽書啓,傳于政院曰:「尹晫陞職,禹伏龍、洪遇、尹銑、金繼賢,賜表裏,李春祺、李景立、田希光、李之綱、樸思齊、金昌一,竝罷職,李侃、金璙,推考。

    」 3月24日 ○庚辰,忠淸兵使金應端啓:「分公州戍軍,入衛京城。

    」〈史臣曰:「扈衛單寡,極可寒心,奈兵饑雙侵,閭閻空虛,公私分賤,隊伍減銷何?」〉○慶尙左水使李英馳啓:「韓襸招辭:『原係典醫監生徒,壬辰九月,自交河上京,負米下去,被擄於淸正軍人,卽送日本肥後州留住,戊戌七月,隨淸正軍,還到西生浦。

    思鄕之情,日以益切,本年八月,托以溫井沐浴,往東萊,偕來倭三名內,與一倭陰謀,斬得二倭,又誘引被擄人三十餘口,日夜馳到星州陣,則乃是中營將金應瑞也。

    應瑞甚喜,卽啓聞,除授主簿。

    感激尤切,百計報效,無日不哨賊窟聲息,被擄者及降倭,無數諉引。

    本年九月,又以誘引事,潛入固城賊陣,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