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4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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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一陽一秣陵人也。
父延,尚書比部郎。
兄尚,宋末爲幸臣所怨,被系。
子锵公私緣訴,流血稽颡,行路嗟傷。
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
”勞感之,兄得釋。
母終,居喪盡禮。
與範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
會雲卒。
初,子锵母嗜蓴,母沒後,恒以供奠。
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锵痛恨,恸哭而絕,久之乃蘇。
遂長斷蓴味。
成景隽字超,範一陽一人也。
祖興,仕魏爲五兵尚書。
父安樂,淮一陽一太守。
梁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内附。
景隽謀複雠,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
普通六年,邕和爲鄱一陽一内史,景隽購人刺殺之。
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鸩殺其子弟,噍類俱盡。
武帝義之,每爲屈法。
景隽家雠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琕。
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紀德。
卒,諡曰忠烈雲。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
父爲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爲兄所養,日夜号泣,志在複雠。
投州将陳顯達,仍于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将義而釋之。
梁天監中,爲東莞太守。
丁母憂去職,廬于墓側,每恸嘔血數升。
後爲巴郡太守,号良吏。
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
益州三百年無複貴仕,慶緒承恩至此,便欲西歸。
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蔺字希如,陳郡一陽一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
父經,北中郎谘議參軍。
蔺五歲時,父未食,一乳一媪欲令先飯,蔺終不進。
舅阮孝緒聞之,歎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蔺生之匹。
”因名曰蔺。
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一陽一元也。
”及丁案憂,晝夜号恸,毀瘠骨立。
母阮氏常自守視譬抑之。
服阕,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爲王府法曹行參軍。
累遷外兵、記室參軍。
時甘露降士林館,蔺獻頌,武帝嘉之。
有诏使制北兖州刺史蕭楷德政碑。
又奉诏令制宣城王奉述中庸頌。
後爲兼散騎常侍,使魏。
會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
及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
及至,号恸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
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馀日,因夜臨而卒。
所制詩賦碑頌數十篇。
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一性一。
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
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
母王氏授以論語、孝經,讀訖便誦。
八歲,嘗爲春日閑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
”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案艱,号頓于地,絕而複蘇者數矣。
初貞父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複憂貞,從父洽、族兄暠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禅師爲貞說法。
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滅,乃少進饘粥。
及魏克江陵,入長安。
暠逃難番禺,貞母出家于宣明寺。
及陳武帝受禅,暠還鄉裡,供養貞母,将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一愛一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
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
”後數年,招果出,因辭,面奏請放貞還。
帝奇招仁一愛一,遣随聘使杜子晖歸國。
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爲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爲記室,辟貞爲主簿。
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一陽一丞。
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于王。
每有宴遊,辄以疾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
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
再遷南平王友,掌記室事。
府長史汝南周确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爲讓表,後主覽而奇之。
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
”以母憂去職。
頃之,敕起還府,累啓固辭,敕不許。
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笃,問以後事。
貞曰:“孤子釁禍所集,将随灰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
弱兒年甫六歲,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爲托。
”是夜卒。
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
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氣絕之後,若依僧家一屍一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爲獨異。
可用薄闆周身,載以露車,覆以草席,坎山次而埋之。
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一床一,設香水,盡卿兄弟相厚之情。
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爲也。
”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
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
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
不害一性一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
家世
父延,尚書比部郎。
兄尚,宋末爲幸臣所怨,被系。
子锵公私緣訴,流血稽颡,行路嗟傷。
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
”勞感之,兄得釋。
母終,居喪盡禮。
與範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
會雲卒。
初,子锵母嗜蓴,母沒後,恒以供奠。
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锵痛恨,恸哭而絕,久之乃蘇。
遂長斷蓴味。
成景隽字超,範一陽一人也。
祖興,仕魏爲五兵尚書。
父安樂,淮一陽一太守。
梁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内附。
景隽謀複雠,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
普通六年,邕和爲鄱一陽一内史,景隽購人刺殺之。
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鸩殺其子弟,噍類俱盡。
武帝義之,每爲屈法。
景隽家雠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琕。
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紀德。
卒,諡曰忠烈雲。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
父爲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爲兄所養,日夜号泣,志在複雠。
投州将陳顯達,仍于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将義而釋之。
梁天監中,爲東莞太守。
丁母憂去職,廬于墓側,每恸嘔血數升。
後爲巴郡太守,号良吏。
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
益州三百年無複貴仕,慶緒承恩至此,便欲西歸。
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蔺字希如,陳郡一陽一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
父經,北中郎谘議參軍。
蔺五歲時,父未食,一乳一媪欲令先飯,蔺終不進。
舅阮孝緒聞之,歎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蔺生之匹。
”因名曰蔺。
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一陽一元也。
”及丁案憂,晝夜号恸,毀瘠骨立。
母阮氏常自守視譬抑之。
服阕,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爲王府法曹行參軍。
累遷外兵、記室參軍。
時甘露降士林館,蔺獻頌,武帝嘉之。
有诏使制北兖州刺史蕭楷德政碑。
又奉诏令制宣城王奉述
後爲兼散騎常侍,使魏。
會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
及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
及至,号恸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
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馀日,因夜臨而卒。
所制詩賦碑頌數十篇。
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一性一。
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
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
母王氏授以
八歲,嘗爲春日閑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
”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案艱,号頓于地,絕而複蘇者數矣。
初貞父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複憂貞,從父洽、族兄暠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禅師爲貞說法。
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滅,乃少進饘粥。
及魏克江陵,入長安。
暠逃難番禺,貞母出家于宣明寺。
及陳武帝受禅,暠還鄉裡,供養貞母,将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一愛一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
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
”後數年,招果出,因辭,面奏請放貞還。
帝奇招仁一愛一,遣随聘使杜子晖歸國。
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爲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爲記室,辟貞爲主簿。
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一陽一丞。
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于王。
每有宴遊,辄以疾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
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
再遷南平王友,掌記室事。
府長史汝南周确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爲讓表,後主覽而奇之。
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
”以母憂去職。
頃之,敕起還府,累啓固辭,敕不許。
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笃,問以後事。
貞曰:“孤子釁禍所集,将随灰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
弱兒年甫六歲,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爲托。
”是夜卒。
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
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氣絕之後,若依僧家一屍一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爲獨異。
可用薄闆周身,載以露車,覆以草席,坎山次而埋之。
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一床一,設香水,盡卿兄弟相厚之情。
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爲也。
”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
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
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
不害一性一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
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