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5 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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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責讓者數矣。
十年,爲國子祭酒。
頗知玄理,而墯業無所通;至于擿句問難,往往有奇意。
爲政嚴苛,國學有墯遊不修習者,重加檟楚,生徒懼焉,由是學業頗進。
十三年,爲都督、揚州刺史。
後主初在東宮,與伯固甚親狎。
伯固又善嘲谑,宣帝每宴集,多引之。
叔陵在江州,心害其一寵一,一陰一求瑕疵,将中以法。
及叔陵入朝,伯固懼罪,谄求其意,乃共讪毀朝賢,曆诋文武,雖耆年高位,皆面折無所畏忌。
伯固一性一好射雉,叔陵又好開發冢墓,出遊田野,必與偕行,于是情好大協,遂謀不軌。
伯固侍禁中,每有密語,必報叔陵。
及叔陵奔東府,遣使告之,伯固單馬馳赴,助叔陵指麾。
知事不捷,便欲走。
會四門已閉,不得出,因趣白楊道。
台馬容至,爲亂兵所殺,一屍一于東昌館門,時年二十八。
诏特許以庶人禮葬。
子及所生王氏,并特宥爲庶人,國除。
晉安王伯恭字肅之,文帝第六子。
天嘉六年封。
尋爲吳郡太守。
時年十馀歲,便留心政事,官曹緝理。
曆位尚書左仆射,後爲中衛将軍、右光祿大夫。
陳亡入長安。
大業初,爲成州刺史、太常少卿。
廬陵王伯仁字壽之,文帝第八子。
天嘉六年立。
爲侍中、國子祭酒,領太子中庶子。
陳亡,卒于長安。
江夏王伯義字堅之,文帝第九子。
天嘉六年封。
位金紫光祿大夫。
陳亡入長安。
遷于瓜州,道卒。
武陵王伯禮字用之,文帝第十子。
天嘉六年立。
太建初,爲吳興太守。
在郡恣行暴掠,後爲有司所劾。
十一年,被代征還,遂遷延不發,爲禦史中丞徐君整所劾,免。
陳亡入長安。
大業中,爲臨洮太守。
永一陽一王伯智字策之,文帝第十二子。
少敦厚,有器局,博涉經史。
太建中立。
累遷尚書左仆射,後爲特進。
陳亡入長安。
大業中,爲國子司業。
桂一陽一王伯謀字深之,文帝第十三子。
太建中立。
位散騎常侍,薨。
子酆,大業中,爲番禾令。
宣帝四十二男:柳皇後生後主。
彭貴人生始興王叔陵。
曹淑華生豫章王叔英。
何淑儀生長沙王叔堅、宜都王叔明。
魏昭華生建安王叔卿。
錢貴妃生河東王叔獻。
劉昭儀生新蔡王叔齊。
袁昭容生晉熙王叔文、義一陽一王叔達、新會王叔坦。
王姬生淮南王叔彪、巴山王叔雄。
吳姬生始興王叔重。
徐姬生尋一陽一王叔俨。
淳于姬生嶽一陽一王叔慎。
王修華生武昌王叔虞。
韋修容生湘東王叔平。
施姬生臨賀王叔敖,沅陵王叔興。
曾姬生一陽一山王叔宣。
楊姬生西一陽一王叔穆。
申婕妤生南安王叔儉、南郡王叔澄、嶽山王叔韶、太原王叔匡。
袁姬生新興王叔純。
吳姬生巴東王叔谟。
劉姬生臨海王叔顯。
秦姬生新甯王叔隆、新昌王叔榮。
其皇子叔叡、叔忠、叔泓、叔毅、叔訓、叔武、叔處、叔封八人,并未及封。
三子早卒,無名。
始興王叔陵字子嵩,宣帝之第二子也。
梁承聖中,生于江陵。
魏克江陵,宣帝遷關右,叔陵留穰城。
宣帝之還,以後主及叔陵爲質。
天嘉三年,随後主還朝,封康樂縣侯。
叔陵少機辯,狥聲名,強梁無所推屈。
太建元年,封始興王,奉昭烈王祀。
位都督、江州刺史,時年十六,政自己出,僚佐莫預焉。
一性一嚴刻,部下懾憚。
諸公子侄及罷縣令長,皆一逼一令事己。
豫章内史錢法成詣府進谒,即配其子季卿将領馬仗。
季卿慚恥不時至,叔陵大怒,侵辱法成,法成憤怨,自缢而死。
州縣非其部内,亦征攝案之。
朝貴及下吏有乖忤者,辄誣奏其罪,陷以重辟。
四年,遷都督、湘州刺史。
諸州鎮聞其至,皆震恐股栗。
叔陵日益橫,征伐夷、獠,所得皆入己,絲毫不以賞賜。
徵求役使,無有紀極。
夜常不卧,執燭達曉,呼召賓客,說人間細事,戲谑無所不爲。
一性一不飲酒,唯多置肴胾,晝夜食噉而已。
自旦至中,方始寝寐。
曹局文案,非呼不得辄白。
笞罪者皆系獄,動數年不省視。
潇、湘以南,皆一逼一爲左右,廛裡殆無遺者。
其中脫有逃竄,辄殺其妻子。
州縣無敢上言,宣帝弗之知。
九年,除都督、揚州刺史。
十年,至都,加扶,給油幢車。
叔陵居東府,事務多關涉省綁,執事之司,承意順旨,即諷上進用之。
微緻違忤,必抵大罪,重者至殊死。
道路藉藉,皆言其有非常志。
叔陵修飾虛名,每入朝,常于車中馬上,執卷讀書,高聲長誦,一陽一陽一自若。
歸坐齋中,或自執斧斤,爲沐猴百戲。
又好遊冢墓間,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命左右發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鼻肘胫,持爲翫弄,藏之府庫。
人間少妻處女,微有色貌者,并即一逼一納。
十一年,丁所生母彭氏憂,去職。
頃之,起爲本職。
晉世王公貴人,多葬梅嶺,及彭氏卒,叔陵啓求梅嶺葬之,乃發故太傅謝安舊墓,棄去安柩,以葬其母。
初喪日,僞爲哀毀,自稱刺血寫涅盤經。
未及十旬,乃日進甘膳。
又私召左右妻女,與之一奸一合,所作尤不軌,侵一婬一上聞。
宣帝責禦史中丞王政以不舉奏,免政官。
又黜其典簽、親事,仍加鞭捶。
宣帝素一愛一叔陵,不繩以法,但責讓而已。
服阕,又爲侍中、中軍大将軍。
及宣帝不豫,後主諸王并入侍疾。
叔陵一陰一有異志,命典藥吏砺切藥刀。
及倉卒之際,又命左右取劍,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劍以進,叔陵怒。
及翌日小斂,後主哀頓俯伏,叔陵以锉藥刀斫後主中項。
太後馳來救焉,叔陵又斫太後數下。
後主一乳一媪樂安君吳氏時在太後側,自後掣肘,後主因得起。
叔陵仍持後主衣,後主自奮得免。
長沙王叔堅以手搤
十年,爲國子祭酒。
頗知玄理,而墯業無所通;至于擿句問難,往往有奇意。
爲政嚴苛,國學有墯遊不修習者,重加檟楚,生徒懼焉,由是學業頗進。
十三年,爲都督、揚州刺史。
後主初在東宮,與伯固甚親狎。
伯固又善嘲谑,宣帝每宴集,多引之。
叔陵在江州,心害其一寵一,一陰一求瑕疵,将中以法。
及叔陵入朝,伯固懼罪,谄求其意,乃共讪毀朝賢,曆诋文武,雖耆年高位,皆面折無所畏忌。
伯固一性一好射雉,叔陵又好開發冢墓,出遊田野,必與偕行,于是情好大協,遂謀不軌。
伯固侍禁中,每有密語,必報叔陵。
及叔陵奔東府,遣使告之,伯固單馬馳赴,助叔陵指麾。
知事不捷,便欲走。
會四門已閉,不得出,因趣白楊道。
台馬容至,爲亂兵所殺,一屍一于東昌館門,時年二十八。
诏特許以庶人禮葬。
子及所生王氏,并特宥爲庶人,國除。
晉安王伯恭字肅之,文帝第六子。
天嘉六年封。
尋爲吳郡太守。
時年十馀歲,便留心政事,官曹緝理。
曆位尚書左仆射,後爲中衛将軍、右光祿大夫。
陳亡入長安。
大業初,爲成州刺史、太常少卿。
廬陵王伯仁字壽之,文帝第八子。
天嘉六年立。
爲侍中、國子祭酒,領太子中庶子。
陳亡,卒于長安。
江夏王伯義字堅之,文帝第九子。
天嘉六年封。
位金紫光祿大夫。
陳亡入長安。
遷于瓜州,道卒。
武陵王伯禮字用之,文帝第十子。
天嘉六年立。
太建初,爲吳興太守。
在郡恣行暴掠,後爲有司所劾。
十一年,被代征還,遂遷延不發,爲禦史中丞徐君整所劾,免。
陳亡入長安。
大業中,爲臨洮太守。
永一陽一王伯智字策之,文帝第十二子。
少敦厚,有器局,博涉經史。
太建中立。
累遷尚書左仆射,後爲特進。
陳亡入長安。
大業中,爲國子司業。
桂一陽一王伯謀字深之,文帝第十三子。
太建中立。
位散騎常侍,薨。
子酆,大業中,爲番禾令。
宣帝四十二男:柳皇後生後主。
彭貴人生始興王叔陵。
曹淑華生豫章王叔英。
何淑儀生長沙王叔堅、宜都王叔明。
魏昭華生建安王叔卿。
錢貴妃生河東王叔獻。
劉昭儀生新蔡王叔齊。
袁昭容生晉熙王叔文、義一陽一王叔達、新會王叔坦。
王姬生淮南王叔彪、巴山王叔雄。
吳姬生始興王叔重。
徐姬生尋一陽一王叔俨。
淳于姬生嶽一陽一王叔慎。
王修華生武昌王叔虞。
韋修容生湘東王叔平。
施姬生臨賀王叔敖,沅陵王叔興。
曾姬生一陽一山王叔宣。
楊姬生西一陽一王叔穆。
申婕妤生南安王叔儉、南郡王叔澄、嶽山王叔韶、太原王叔匡。
袁姬生新興王叔純。
吳姬生巴東王叔谟。
劉姬生臨海王叔顯。
秦姬生新甯王叔隆、新昌王叔榮。
其皇子叔叡、叔忠、叔泓、叔毅、叔訓、叔武、叔處、叔封八人,并未及封。
三子早卒,無名。
始興王叔陵字子嵩,宣帝之第二子也。
梁承聖中,生于江陵。
魏克江陵,宣帝遷關右,叔陵留穰城。
宣帝之還,以後主及叔陵爲質。
天嘉三年,随後主還朝,封康樂縣侯。
叔陵少機辯,狥聲名,強梁無所推屈。
太建元年,封始興王,奉昭烈王祀。
位都督、江州刺史,時年十六,政自己出,僚佐莫預焉。
一性一嚴刻,部下懾憚。
諸公子侄及罷縣令長,皆一逼一令事己。
豫章内史錢法成詣府進谒,即配其子季卿将領馬仗。
季卿慚恥不時至,叔陵大怒,侵辱法成,法成憤怨,自缢而死。
州縣非其部内,亦征攝案之。
朝貴及下吏有乖忤者,辄誣奏其罪,陷以重辟。
四年,遷都督、湘州刺史。
諸州鎮聞其至,皆震恐股栗。
叔陵日益橫,征伐夷、獠,所得皆入己,絲毫不以賞賜。
徵求役使,無有紀極。
夜常不卧,執燭達曉,呼召賓客,說人間細事,戲谑無所不爲。
一性一不飲酒,唯多置肴胾,晝夜食噉而已。
自旦至中,方始寝寐。
曹局文案,非呼不得辄白。
笞罪者皆系獄,動數年不省視。
潇、湘以南,皆一逼一爲左右,廛裡殆無遺者。
其中脫有逃竄,辄殺其妻子。
州縣無敢上言,宣帝弗之知。
九年,除都督、揚州刺史。
十年,至都,加扶,給油幢車。
叔陵居東府,事務多關涉省綁,執事之司,承意順旨,即諷上進用之。
微緻違忤,必抵大罪,重者至殊死。
道路藉藉,皆言其有非常志。
叔陵修飾虛名,每入朝,常于車中馬上,執卷讀書,高聲長誦,一陽一陽一自若。
歸坐齋中,或自執斧斤,爲沐猴百戲。
又好遊冢墓間,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命左右發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鼻肘胫,持爲翫弄,藏之府庫。
人間少妻處女,微有色貌者,并即一逼一納。
十一年,丁所生母彭氏憂,去職。
頃之,起爲本職。
晉世王公貴人,多葬梅嶺,及彭氏卒,叔陵啓求梅嶺葬之,乃發故太傅謝安舊墓,棄去安柩,以葬其母。
初喪日,僞爲哀毀,自稱刺血寫涅盤經。
未及十旬,乃日進甘膳。
又私召左右妻女,與之一奸一合,所作尤不軌,侵一婬一上聞。
宣帝責禦史中丞王政以不舉奏,免政官。
又黜其典簽、親事,仍加鞭捶。
宣帝素一愛一叔陵,不繩以法,但責讓而已。
服阕,又爲侍中、中軍大将軍。
及宣帝不豫,後主諸王并入侍疾。
叔陵一陰一有異志,命典藥吏砺切藥刀。
及倉卒之際,又命左右取劍,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劍以進,叔陵怒。
及翌日小斂,後主哀頓俯伏,叔陵以锉藥刀斫後主中項。
太後馳來救焉,叔陵又斫太後數下。
後主一乳一媪樂安君吳氏時在太後側,自後掣肘,後主因得起。
叔陵仍持後主衣,後主自奮得免。
長沙王叔堅以手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