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4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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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别議迎接。
尋有揚州人茅智勝等五人密送喪柩達于邺,贈十五州諸軍事、揚州刺史、侍中、特進、開府、錄尚書事,諡曰忠武王,葬給轀輬車。
琳體貌閑雅,立發委地,喜怒不形于色。
雖無學業,而強記内敏,軍府佐史千數,皆識其姓名。
刑罰不濫,輕财一愛一士,得将卒之心。
少爲将帥,屢經喪亂,雅有忠義之節。
雖本圖不遂,齊人亦以此重之,待遇甚厚。
及敗爲陳軍所執,吳明徹欲全之,而其下将領多琳故吏,争來緻請,并相資給,明徹由此忌之,故及于難。
當時田夫野老,知與不知,莫不爲之歔欷流泣。
觀其誠信感物,雖李将軍之恂恂善誘,殆無以加焉。
琳十七子,長子敬在齊襲王爵,武平末通直常侍。
第九子衍,隋開皇中開府儀同三司,大業初,卒于渝州刺史。
張彪不知何許人,自雲家本襄一陽一,或雲左衛将軍、衡州刺史蘭欽外弟也。
少亡命在若邪山爲盜,頗有部曲。
臨城公大連出牧東揚州,彪率所領客焉。
始爲防合,後爲中兵參軍,禮遇甚厚。
及侯景将宋子仙攻下東揚州,複爲子仙所知。
後去子仙,還入若邪舉義,征子仙不捷,仍走向剡。
趙伯超兄子棱爲侯景山一陰一令,去職從彪。
後懷異心,僞就彪計,請酒爲盟,引刀子披心出一血自歃,彪信之,亦取刀刺血報之。
刀始至心,棱便以手案之,望入彪心,刀斜傷得不深。
棱重取刀刺彪,頭面被傷頓絕。
棱謂已死,因出外告彪諸将,言已殺訖,欲與求富貴。
彪左右韓武入視,彪已蘇,細聲謂曰:“我尚活,可與手。
”于是武遂誅棱。
彪不死,複奉表元帝,帝甚嘉之。
及侯景平,王僧辯遇之甚厚,引爲爪牙,與杜龛相似,世謂之張、杜。
貞一陽一侯踐位,爲東揚州刺史,并給鼓吹。
室富于财,晝夜樂聲不息。
剡令王懷之不從,彪自征之。
留長史謝岐居守。
會僧辯見害,彪不自展拔。
時陳文帝已據震澤,将及會稽,彪乃遣沈泰、吳寶真還州助岐保城。
彪後至,泰等反與岐迎陳文帝入城。
彪因其未定,踰城而入。
陳文帝遂走出,彪複城守。
沈泰說陳文帝曰:“彪部曲家口并在香岩寺,可往收取。
” 遂往盡獲之。
彪将申進密與泰相知,因又叛彪,彪複敗走,不敢還城。
據城之西山樓子,及暗得與弟昆侖、妻楊氏去。
猶左右數人追随,彪疑之皆發遣,唯常所養一犬名黃蒼在彪前後,未曾舍離。
乃還入若邪山中。
沈泰說陳文帝遣章昭達領千兵重購之,并圖其妻。
彪眠未覺,黃蒼驚吠劫來,便齧一人中喉即死。
彪拔刀逐之,映火識之,曰:“何忍舉惡。
卿須我者但可取頭,誓不生見陳蒨。
”劫曰:“官不肯去,請就平地。
”彪知不免,謂妻楊呼爲鄉裡曰:“我不忍令鄉裡落佗處,今當先殺鄉裡然後就死。
”楊引頸受刀,曾不辭憚。
彪不下刀,便相随下嶺到平處。
謂劫曰:“卿須我頭,我身不去也。
”呼妻與訣,曰:“生死從此而别,若見沈泰、申進等爲語曰,功名未立,猶望鬼道相逢。
”劫不能生得,遂殺彪并弟,緻二首于昭達。
黃蒼号叫彪一屍一側,宛轉血中,若有哀狀。
昭達進軍,迎彪妻便拜,稱陳文帝教迎爲家主。
楊便改啼爲笑,欣然意悅,請昭達殡彪喪。
墳冢既畢,黃蒼又俯伏冢間,号叫不肯離。
楊還經彪宅,謂昭達曰:“婦人本在容貌,辛苦日久,請暫過宅莊飾。
”昭達許之。
楊入屋,便以刀割發毀面,哀哭恸絕,誓不更行。
陳文帝聞之,歎息不已,遂許爲尼。
後陳武帝軍人求取之,楊投井決命。
時寒,比出之垂死,積火溫燎乃蘇,複起投于火。
彪始起于若邪,興于若邪,終于若邪。
及妻犬皆爲時所重異。
楊氏,天水人,散騎常侍曒之女也。
有容貌,先爲河東裴仁林妻,因亂爲彪所納。
彪友人吳中陸山才嗟泰等翻背,刊吳昌門爲詩一絕曰:“田橫感義士,韓王報主臣,若爲留意氣,持寄禹川人。
” 論曰:忠義之道,安有常哉。
善言者不必能行,蹈之者恒在所忽。
江子一、胡僧佑,太清之季,名宦蓋微。
江則自緻亡軀,胡亦期之殒命,然則貞勁之節,歲寒自有一性一也。
文盛克終有鮮,詩人得所誡焉。
子春戰乃先鳴,幽通有助,及乎梁州之敗,而以濯足爲尤。
杜氏終緻覆亡,亦雲圖墓之咎。
吉兇之兆,二者豈易知乎。
王琳亂朝忠節,志雪仇恥,然天方相陳,義難弘濟,斯則大廈落構,豈一木所能支也。
張彪一遇何懷,死而後已;唯妻及犬,義悉感人,記傳所陳,何以加此,異乎!
尋有揚州人茅智勝等五人密送喪柩達于邺,贈十五州諸軍事、揚州刺史、侍中、特進、開府、錄尚書事,諡曰忠武王,葬給轀輬車。
琳體貌閑雅,立發委地,喜怒不形于色。
雖無學業,而強記内敏,軍府佐史千數,皆識其姓名。
刑罰不濫,輕财一愛一士,得将卒之心。
少爲将帥,屢經喪亂,雅有忠義之節。
雖本圖不遂,齊人亦以此重之,待遇甚厚。
及敗爲陳軍所執,吳明徹欲全之,而其下将領多琳故吏,争來緻請,并相資給,明徹由此忌之,故及于難。
當時田夫野老,知與不知,莫不爲之歔欷流泣。
觀其誠信感物,雖李将軍之恂恂善誘,殆無以加焉。
琳十七子,長子敬在齊襲王爵,武平末通直常侍。
第九子衍,隋開皇中開府儀同三司,大業初,卒于渝州刺史。
張彪不知何許人,自雲家本襄一陽一,或雲左衛将軍、衡州刺史蘭欽外弟也。
少亡命在若邪山爲盜,頗有部曲。
臨城公大連出牧東揚州,彪率所領客焉。
始爲防合,後爲中兵參軍,禮遇甚厚。
及侯景将宋子仙攻下東揚州,複爲子仙所知。
後去子仙,還入若邪舉義,征子仙不捷,仍走向剡。
趙伯超兄子棱爲侯景山一陰一令,去職從彪。
後懷異心,僞就彪計,請酒爲盟,引刀子披心出一血自歃,彪信之,亦取刀刺血報之。
刀始至心,棱便以手案之,望入彪心,刀斜傷得不深。
棱重取刀刺彪,頭面被傷頓絕。
棱謂已死,因出外告彪諸将,言已殺訖,欲與求富貴。
彪左右韓武入視,彪已蘇,細聲謂曰:“我尚活,可與手。
”于是武遂誅棱。
彪不死,複奉表元帝,帝甚嘉之。
及侯景平,王僧辯遇之甚厚,引爲爪牙,與杜龛相似,世謂之張、杜。
貞一陽一侯踐位,爲東揚州刺史,并給鼓吹。
室富于财,晝夜樂聲不息。
剡令王懷之不從,彪自征之。
留長史謝岐居守。
會僧辯見害,彪不自展拔。
時陳文帝已據震澤,将及會稽,彪乃遣沈泰、吳寶真還州助岐保城。
彪後至,泰等反與岐迎陳文帝入城。
彪因其未定,踰城而入。
陳文帝遂走出,彪複城守。
沈泰說陳文帝曰:“彪部曲家口并在香岩寺,可往收取。
” 遂往盡獲之。
彪将申進密與泰相知,因又叛彪,彪複敗走,不敢還城。
據城之西山樓子,及暗得與弟昆侖、妻楊氏去。
猶左右數人追随,彪疑之皆發遣,唯常所養一犬名黃蒼在彪前後,未曾舍離。
乃還入若邪山中。
沈泰說陳文帝遣章昭達領千兵重購之,并圖其妻。
彪眠未覺,黃蒼驚吠劫來,便齧一人中喉即死。
彪拔刀逐之,映火識之,曰:“何忍舉惡。
卿須我者但可取頭,誓不生見陳蒨。
”劫曰:“官不肯去,請就平地。
”彪知不免,謂妻楊呼爲鄉裡曰:“我不忍令鄉裡落佗處,今當先殺鄉裡然後就死。
”楊引頸受刀,曾不辭憚。
彪不下刀,便相随下嶺到平處。
謂劫曰:“卿須我頭,我身不去也。
”呼妻與訣,曰:“生死從此而别,若見沈泰、申進等爲語曰,功名未立,猶望鬼道相逢。
”劫不能生得,遂殺彪并弟,緻二首于昭達。
黃蒼号叫彪一屍一側,宛轉血中,若有哀狀。
昭達進軍,迎彪妻便拜,稱陳文帝教迎爲家主。
楊便改啼爲笑,欣然意悅,請昭達殡彪喪。
墳冢既畢,黃蒼又俯伏冢間,号叫不肯離。
楊還經彪宅,謂昭達曰:“婦人本在容貌,辛苦日久,請暫過宅莊飾。
”昭達許之。
楊入屋,便以刀割發毀面,哀哭恸絕,誓不更行。
陳文帝聞之,歎息不已,遂許爲尼。
後陳武帝軍人求取之,楊投井決命。
時寒,比出之垂死,積火溫燎乃蘇,複起投于火。
彪始起于若邪,興于若邪,終于若邪。
及妻犬皆爲時所重異。
楊氏,天水人,散騎常侍曒之女也。
有容貌,先爲河東裴仁林妻,因亂爲彪所納。
彪友人吳中陸山才嗟泰等翻背,刊吳昌門爲詩一絕曰:“田橫感義士,韓王報主臣,若爲留意氣,持寄禹川人。
” 論曰:忠義之道,安有常哉。
善言者不必能行,蹈之者恒在所忽。
江子一、胡僧佑,太清之季,名宦蓋微。
江則自緻亡軀,胡亦期之殒命,然則貞勁之節,歲寒自有一性一也。
文盛克終有鮮,詩人得所誡焉。
子春戰乃先鳴,幽通有助,及乎梁州之敗,而以濯足爲尤。
杜氏終緻覆亡,亦雲圖墓之咎。
吉兇之兆,二者豈易知乎。
王琳亂朝忠節,志雪仇恥,然天方相陳,義難弘濟,斯則大廈落構,豈一木所能支也。
張彪一遇何懷,死而後已;唯妻及犬,義悉感人,記傳所陳,何以加此,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