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百足之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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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某些人的"人心"是不肯"收拾"的,反而要加強鎮壓,如他一即位立即殺雍正已赦的曾靜、張熙。
)。
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釋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孫,起用為雍正屈抑的前雲貴總督楊名時,釋傅爾丹、嶽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将領于獄,釋前罪人查嗣庭的親屬于遣戍看管;至于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時期的刻苛嚴酷的精神,以緻有人說,這時節"止須将先帝(雍正)時事翻案,即是好條陳"。
這話雖然大嚼無複馀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剛一上來的那一短時期的事态實質。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賞和赦宥,示慶賀,買人心。
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曹世選之子)得诰封為資政大夫(二品的虛銜等級),原配歐陽氏、繼配袁氏得封為夫人。
由于這份诰命,我們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職是護軍參領兼佐領、加一級(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參領兼第二旗鼓佐領)。
"覃恩"诰封雖然隻是一種官樣刻闆文章,但是也說明了此時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裡還有作參領(從三品)的家長或族長,祖宗裡面除了曹玺本來是一品尚書的封贈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級封浩。
曹雪芹的父親曹頫(注:參看書末補注。
),此時似乎也已作了内務府的員外郎。
即以"虧空"舊案而言,那麼同年從十月到十二月期間,内務府"寬免欠項"檔案中亦已疊有曹寅、曹頫做織造時的多項虧欠列入寬免之内。
可見,無論是政治罪還是财務罪,都已成為過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面,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協辦,總理事務,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書,授刑部尚書并兼兵部尚書;福彭為正白旗滿洲都統;又次年,傅鼐為總管内務府大臣,正藍旗滿洲都統……:兩個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該管曹家的最高長官,他既和曹家是至親,要說他對曹家的困境一無所助,那恐怕是極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異事。
此外,我個人還認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個女兒被選入宮中(包衣少女必須送選,妃嫔中多有包衣人(注:如康熙之榮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貴妃、謙妃,乾隆之孝儀後、淑嘉皇貴妃、愉妃、瑞貴人等,皆包衣籍。
她們進宮,有"藩邸格格""常在"等名目,等級較低、早死而無生育的,不載官書。
按"答應""常在"等名目,也是清宮内沿襲明宮的制度,如《野史無文》說:"近禦宮人有夫人、婢子、常在、大答應、小答應等号。
"這些宮女都可依次升級。
)),作了寶親王的某種等級的妾侍之類,寶親王成為乾隆皇帝以後,曹家也就挨上了"皇親國戚"的邊兒(注:香山張永海老人聽先世傳說:"曹家是皇室的'内親'關系。
"乾隆人舒坤批《随園詩話》言《紅樓夢》"内有皇後,外有王妃"(按見于六十三回)。
"王妃"與"皇妃"非一。
小說所寫歸省儀注,絕非"王妃"所能有。
又脂批有"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餘何得為廢人耶!""難得他(寫)的出,是經過之人也。
""此語猶在耳(按指賈政"得征鳳鸾之瑞"語)。
"等文(俱見庚辰本夾行朱批)。
可見省親一回是由素材、原型而作藝術加工。
有人竟以曹寅時代長女嫁讷爾蘇為平郡王妃之人之事來比附"元春"的原型,實在是不懂曆史制度的一種主觀牽合。
又書中所寫場面與康熙南巡駐織造署的場面儀注亦無一毫相似點,二者實如風馬牛之不相及,絕不能指為借寫南巡往事。
蓋自曹頫以下,并未有真正及見南巡"盛況"之人。
),《紅樓夢》裡寫"元春""皇妃"歸省的情節,大約就是受了這件事的啟發而用藝術加工和誇張的手法寫成的。
所有這一切,都給我們提供了線索,使我們看得出,曹家的敗落并不是從雍正六年就直線發展下來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興",至少達到了恢複"小康"局面的地位。
那時曹雪芹大約正是十三歲左右。
如果不是這樣,換言之,如果曹雪芹真個是從五六歲上就遇上抄家,由此一敗塗地,窮困異常,那就很難想象他可能寫出前八十回的《紅樓夢》,因為他太缺乏那種現實生活基礎了。
胡适早年考證《紅樓夢》時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幹年,為了"趕上"曹寅時代的"繁華"(他以為非如此作不出《紅樓夢》),正是由于他不知道我們今天已然了解的這些情況。
)。
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釋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孫,起用為雍正屈抑的前雲貴總督楊名時,釋傅爾丹、嶽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将領于獄,釋前罪人查嗣庭的親屬于遣戍看管;至于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時期的刻苛嚴酷的精神,以緻有人說,這時節"止須将先帝(雍正)時事翻案,即是好條陳"。
這話雖然大嚼無複馀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剛一上來的那一短時期的事态實質。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賞和赦宥,示慶賀,買人心。
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曹世選之子)得诰封為資政大夫(二品的虛銜等級),原配歐陽氏、繼配袁氏得封為夫人。
由于這份诰命,我們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職是護軍參領兼佐領、加一級(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參領兼第二旗鼓佐領)。
"覃恩"诰封雖然隻是一種官樣刻闆文章,但是也說明了此時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裡還有作參領(從三品)的家長或族長,祖宗裡面除了曹玺本來是一品尚書的封贈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級封浩。
曹雪芹的父親曹頫(注:參看書末補注。
),此時似乎也已作了内務府的員外郎。
即以"虧空"舊案而言,那麼同年從十月到十二月期間,内務府"寬免欠項"檔案中亦已疊有曹寅、曹頫做織造時的多項虧欠列入寬免之内。
可見,無論是政治罪還是财務罪,都已成為過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面,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協辦,總理事務,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書,授刑部尚書并兼兵部尚書;福彭為正白旗滿洲都統;又次年,傅鼐為總管内務府大臣,正藍旗滿洲都統……:兩個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該管曹家的最高長官,他既和曹家是至親,要說他對曹家的困境一無所助,那恐怕是極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異事。
此外,我個人還認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個女兒被選入宮中(包衣少女必須送選,妃嫔中多有包衣人(注:如康熙之榮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貴妃、謙妃,乾隆之孝儀後、淑嘉皇貴妃、愉妃、瑞貴人等,皆包衣籍。
她們進宮,有"藩邸格格""常在"等名目,等級較低、早死而無生育的,不載官書。
按"答應""常在"等名目,也是清宮内沿襲明宮的制度,如《野史無文》說:"近禦宮人有夫人、婢子、常在、大答應、小答應等号。
"這些宮女都可依次升級。
)),作了寶親王的某種等級的妾侍之類,寶親王成為乾隆皇帝以後,曹家也就挨上了"皇親國戚"的邊兒(注:香山張永海老人聽先世傳說:"曹家是皇室的'内親'關系。
"乾隆人舒坤批《随園詩話》言《紅樓夢》"内有皇後,外有王妃"(按見于六十三回)。
"王妃"與"皇妃"非一。
小說所寫歸省儀注,絕非"王妃"所能有。
又脂批有"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餘何得為廢人耶!""難得他(寫)的出,是經過之人也。
""此語猶在耳(按指賈政"得征鳳鸾之瑞"語)。
"等文(俱見庚辰本夾行朱批)。
可見省親一回是由素材、原型而作藝術加工。
有人竟以曹寅時代長女嫁讷爾蘇為平郡王妃之人之事來比附"元春"的原型,實在是不懂曆史制度的一種主觀牽合。
又書中所寫場面與康熙南巡駐織造署的場面儀注亦無一毫相似點,二者實如風馬牛之不相及,絕不能指為借寫南巡往事。
蓋自曹頫以下,并未有真正及見南巡"盛況"之人。
),《紅樓夢》裡寫"元春""皇妃"歸省的情節,大約就是受了這件事的啟發而用藝術加工和誇張的手法寫成的。
所有這一切,都給我們提供了線索,使我們看得出,曹家的敗落并不是從雍正六年就直線發展下來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興",至少達到了恢複"小康"局面的地位。
那時曹雪芹大約正是十三歲左右。
如果不是這樣,換言之,如果曹雪芹真個是從五六歲上就遇上抄家,由此一敗塗地,窮困異常,那就很難想象他可能寫出前八十回的《紅樓夢》,因為他太缺乏那種現實生活基礎了。
胡适早年考證《紅樓夢》時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幹年,為了"趕上"曹寅時代的"繁華"(他以為非如此作不出《紅樓夢》),正是由于他不知道我們今天已然了解的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