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奴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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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使他在死後不久即獲罪名、削封典、籍家産,"九王系"的勢力全部敗覆,順治才得"親政"。
他遺下的正白旗這一支實力,未再另派旗主,遂歸順治系自己占有(注:按原來制度說,上三旗的分屬是:廂黃旗歸太子,正黃旗歸皇帝,正白旗歸太後。
見抄本《永憲錄》卷首(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本)。
周壽昌《思益堂日劄》卷一也有同樣記載。
因此曹家可能和康熙的太後有關系。
)。
正白旗之所以獨得"拔乎"諸旗之表而與廂黃、正黃兩旗(皇帝系的實力)并列,成為"上三旗"之一,即由于此。
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
這就是說,他家和實際掌政的皇室派系,始終不由己地"湊合"在一起,而且關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不過,曹世選的奴隸身份卻不能改變,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
"包衣"是滿語音譯,意思是"家裡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注:"包衣"的全稱是"包衣阿哈"(booiaha),亦可單稱"阿哈"。
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兒麻"(booiniyalm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hehe),義即男仆、女婢。
按曹家隸屬于"包衣旗鼓佐領";抄本《八旗掌故》卷一雲:"又滿洲八旗包衣參領下分轄各佐領……下又有'管領''分管''管轄'各名目,其佐領或稱'旗鼓佐領',……蒙古、漢軍,俱無包衣佐領。
"又注雲:"旗鼓佐領下人,多系國初民人投充,如見在大糧莊頭、園夫之類。
"而福格《聽雨叢談》謂包衣佐領原系兵弁家丁性質。
曹家先世畢竟如何歸旗并成為何種家奴,尚待詳考。
參看書末補注。
)。
滿洲貴族把這種人是看得極為"下賤"的,但又非常需要他們,離開不得。
明朝的皇室,沒有另外的家奴,隻有宮廷裡的特種供役人:太監。
太監本是極窮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殘害了身體(連帶着精神)而送入牢籠去受苦服勞的最為可憐的一種受壓迫者,但他們往往受了封建統治者的毒害,卻變為窮兇極惡的統治爪牙,無惡不作;明朝的腐朽敗亡,太監們特别"與有力焉"。
清朝皇帝有鑒于此,所以在承襲明朝各種制度的同時,卻先将太監們管事的"二十四衙門"加以删并,最後撤除,而改設"内務府",以皇室家奴--上三旗裡的包衣人--來代替了太監的各項執事。
内務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産、收入、飲食、器用、玩好、各項日常生活瑣事、各種有關禮儀……的"管家衙門"(注:參看《文獻論叢》曹宗儒《總管内務府考略》:"世祖入關,……而掌宮内政令者,仍屬包衣昂邦。
昂邦,又譯作總管,是其名為家之總管,而清帝已化家為國,官文書遂譯為内務府總管矣。
"包衣昂邦或總管,實即"管家頭兒"的意思。
昂邦或譯谙班。
内務府并無下五旗人,也并無蒙古旗、漢軍旗的人。
有漢族血統的包衣人,一概稱為"漢姓人",因為他們還是屬于滿洲旗分之内。
清末成立了海軍衙門,職位完全為滿人把持了,所以當時還有"新内務府"的諷語。
)。
從這一點講,特别是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門以及司禮監幹政和東廠掌刑比起來,内務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務,和刑、政等國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說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進性和可取之點;但它也還是由太監制那裡承襲來了一些"流風餘韻",例如一些重要稅收,像鹽政、織造、窯、礦等項,仍舊要由作為太監之"後身"的内務府人員來全部掌握或部分幹預。
由上所述,就可見内務府包衣人是一種身份極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會的畸形産物--也是滿洲早期比較原始性階段的社會的遺迹。
内府包衣,在最高統治集團之内,是被壓迫、被剝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團之"外",卻又是進行壓迫、剝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們的身份至微極賤,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種人更容易地升官發财、假權作勢,他們的"富貴榮華",實際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卿,有時并無遜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我們上面所謂曹雪芹的"特殊身份",就是指這點而說的。
要講曹雪芹的一切,不由這裡說起,就無法講下去;這是決定曹雪芹的特殊生活經曆的第一層關鍵。
同時也可以弄清楚,有些人說曹雪芹家是"權要"、是"豪門貴族",那實在是一種并不十分正确而很易滋生誤會的提法。
我想,如果稍為了解清代康、雍、乾時期的真正權要豪門,如明珠、隆科多、傅恒等人家的情形畢竟何似,就不會把曹家提到這一行列中去,同時也正好說明:《紅樓夢》裡所反映的賈、史、王、薛等(有些評論家習慣稱之為"四大家族""貴族",其實是不對頭的),都是些屬于什麼等級、地位的人家,在清代史上也是一清二楚,不會有發生錯覺之餘地的。
他遺下的正白旗這一支實力,未再另派旗主,遂歸順治系自己占有(注:按原來制度說,上三旗的分屬是:廂黃旗歸太子,正黃旗歸皇帝,正白旗歸太後。
見抄本《永憲錄》卷首(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本)。
周壽昌《思益堂日劄》卷一也有同樣記載。
因此曹家可能和康熙的太後有關系。
)。
正白旗之所以獨得"拔乎"諸旗之表而與廂黃、正黃兩旗(皇帝系的實力)并列,成為"上三旗"之一,即由于此。
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
這就是說,他家和實際掌政的皇室派系,始終不由己地"湊合"在一起,而且關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不過,曹世選的奴隸身份卻不能改變,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
"包衣"是滿語音譯,意思是"家裡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注:"包衣"的全稱是"包衣阿哈"(booiaha),亦可單稱"阿哈"。
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兒麻"(booiniyalm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hehe),義即男仆、女婢。
按曹家隸屬于"包衣旗鼓佐領";抄本《八旗掌故》卷一雲:"又滿洲八旗包衣參領下分轄各佐領……下又有'管領''分管''管轄'各名目,其佐領或稱'旗鼓佐領',……蒙古、漢軍,俱無包衣佐領。
"又注雲:"旗鼓佐領下人,多系國初民人投充,如見在大糧莊頭、園夫之類。
"而福格《聽雨叢談》謂包衣佐領原系兵弁家丁性質。
曹家先世畢竟如何歸旗并成為何種家奴,尚待詳考。
參看書末補注。
)。
滿洲貴族把這種人是看得極為"下賤"的,但又非常需要他們,離開不得。
明朝的皇室,沒有另外的家奴,隻有宮廷裡的特種供役人:太監。
太監本是極窮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殘害了身體(連帶着精神)而送入牢籠去受苦服勞的最為可憐的一種受壓迫者,但他們往往受了封建統治者的毒害,卻變為窮兇極惡的統治爪牙,無惡不作;明朝的腐朽敗亡,太監們特别"與有力焉"。
清朝皇帝有鑒于此,所以在承襲明朝各種制度的同時,卻先将太監們管事的"二十四衙門"加以删并,最後撤除,而改設"内務府",以皇室家奴--上三旗裡的包衣人--來代替了太監的各項執事。
内務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産、收入、飲食、器用、玩好、各項日常生活瑣事、各種有關禮儀……的"管家衙門"(注:參看《文獻論叢》曹宗儒《總管内務府考略》:"世祖入關,……而掌宮内政令者,仍屬包衣昂邦。
昂邦,又譯作總管,是其名為家之總管,而清帝已化家為國,官文書遂譯為内務府總管矣。
"包衣昂邦或總管,實即"管家頭兒"的意思。
昂邦或譯谙班。
内務府并無下五旗人,也并無蒙古旗、漢軍旗的人。
有漢族血統的包衣人,一概稱為"漢姓人",因為他們還是屬于滿洲旗分之内。
清末成立了海軍衙門,職位完全為滿人把持了,所以當時還有"新内務府"的諷語。
)。
從這一點講,特别是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門以及司禮監幹政和東廠掌刑比起來,内務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務,和刑、政等國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說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進性和可取之點;但它也還是由太監制那裡承襲來了一些"流風餘韻",例如一些重要稅收,像鹽政、織造、窯、礦等項,仍舊要由作為太監之"後身"的内務府人員來全部掌握或部分幹預。
由上所述,就可見内務府包衣人是一種身份極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會的畸形産物--也是滿洲早期比較原始性階段的社會的遺迹。
内府包衣,在最高統治集團之内,是被壓迫、被剝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團之"外",卻又是進行壓迫、剝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們的身份至微極賤,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種人更容易地升官發财、假權作勢,他們的"富貴榮華",實際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卿,有時并無遜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我們上面所謂曹雪芹的"特殊身份",就是指這點而說的。
要講曹雪芹的一切,不由這裡說起,就無法講下去;這是決定曹雪芹的特殊生活經曆的第一層關鍵。
同時也可以弄清楚,有些人說曹雪芹家是"權要"、是"豪門貴族",那實在是一種并不十分正确而很易滋生誤會的提法。
我想,如果稍為了解清代康、雍、乾時期的真正權要豪門,如明珠、隆科多、傅恒等人家的情形畢竟何似,就不會把曹家提到這一行列中去,同時也正好說明:《紅樓夢》裡所反映的賈、史、王、薛等(有些評論家習慣稱之為"四大家族""貴族",其實是不對頭的),都是些屬于什麼等級、地位的人家,在清代史上也是一清二楚,不會有發生錯覺之餘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