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 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廣州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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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年(宣統三年)陰曆三月二十九日(1911年4月27日),黃興率領革命軍四路“選鋒”之一路,在廣州城内起義。
黃興在當時是同盟會在香港的革命軍統籌部的部長。
統籌部成立于辛亥年正月中旬,辦事處設在跑馬地三十五号,在事實上是南方支部的繼承者。
副部長是趙聲,共分一處七課。
調度處 處長姚雨平 儲備課 課長胡毅生 交通課 課長趙聲 秘書課 課長胡漢民 編輯課 課長陳炯明 出納課 課長李海雲 調查課 課長羅熾揚 總務課 課長洪承點 決定組織這個革命軍統籌部,并且在戰略上确定以全部力量在廣州起義,然後分兵北上,由黃興領一軍經湖南向武漢,以趙聲領一軍經江西向南京的,&mdash&mdash是庚戌年十月十二日(1910年11月13日)的庇能會議。
主持庇能會議的,是孫中山;出席庇能會議的,是黃興、趙聲、胡漢民、孫眉(德彰)、謝逸橋、謝良牧,庇能同志黃金慶、吳世榮、熊玉珊、林世安,怡保代表李孝章,芙蓉代表鄧澤如等人。
會議以後,孫中山被英屬馬來亞的當局限令出境,又被荷屬東印度當局拒絕入境;同時,日本、越南、暹羅(泰國),對孫中山不許入境的禁令仍在。
孫中山接到馮自由的電報,請他去加拿大,于是在十一月初五啟程去歐洲,由歐洲到美國;在辛亥年正月初六日(1911年2月4日)由美國西部舊金山城乘火車赴加拿大。
馮自由偕同當地的洪門人士一千餘人在溫哥華城(Vancouver)火車站歡迎孫中山。
馮自由本來是在香港擔任同盟會分會會長兼中國日報社社長的,在庚戌年夏天辭去這兩項職務,來到加拿大溫哥華城,就任《大漢日報》主筆。
創辦《大漢日報》的人,是溫哥華緻公堂書記黃壁峰和幾個對保皇會不滿的洪門兄弟。
在此以前,由于康有為、梁啟田、梁啟超先後來過加拿大,高唱“名為保皇、實則革命”的口号,洪門兄弟的大多數都受了他們的宣傳,不僅捐出了大批款項給他們,而且也設立了不少處的保皇會分會。
馮自由到達溫哥華之時,《大漢日報》已經出版了半個月。
前任主筆張澤黎雖則也是革命同志,在《檀香山新報》當過記者,卻因為身兼清廷領事館的書記,在言論上不便多所發揮。
馮自由一就任,立刻對保皇會的《日新報》展開筆戰,将它擊潰,使得緻公堂的一般洪門兄弟恍然于保皇革命之間的分野,也獲得大佬(盟主)馬延遠、先鋒(糾儀員)謝秋、先生(書記)張輝、與衆叔父(老同志)的嘉許。
馮自由本人是洪門的一分子,于甲辰年(1904年)在橫濱(入闱),位居草鞋(将軍),因此而在争取洪門兄弟的工作上獲得極大的便利。
結果,保皇會溫哥華分會會長黃孔昭與《日新報》前任記者何卓競,以及若幹保皇會會員皆放棄了保皇主張,加入了革命隊伍。
孫中山到達溫哥華之時,在一千餘位歡迎者之中,有加拿大各地緻公堂的代表。
孫中山在洪門之中地位甚高,被尊為“大哥”。
這個稱呼,隻有曾經起兵反清的首領才配。
在過去,當得起這“大哥”兩字的,隻有洪門前五祖與萬雲龍等寥寥可數的幾個人。
孫中山到達溫哥華以後的第二天晚上,當地的洪門就“開台演戲”(舉行新同志入闱大會),當天便有三百多人入闱,都是由孫中山擔任“老母”(主盟人),馮自由擔任“舅父”(介紹人)。
其後,緻公堂租借華僑的大戲院,請孫中山一連演講了幾天,每天都有一千人以上聽講。
馮自由見到人心可用,就提議創立“革命救國籌饷局”,獲得大家贊成,舉劉儒堃為該局會長,岑發琛為副會長兼司庫,馬延遠等三人為監督。
于是,溫哥華緻公堂就首先捐出了港币一萬元,作為提倡。
不久,馮自由陪同孫中山,到了維多利亞城(Victoria)。
該城的緻公堂兄弟聽了孫中山的演講,經過馮自由的分别洽談以後,見義勇為,當仁不讓,竟然議決了抵押該堂的堂産(會所),籌得港币三萬元,完全捐出。
其後,多倫多城(Toronto)的緻公堂不甘人後,也捐出港币一萬元。
此外,加拿大零星的捐款與“革命金币債券”的收入,加起來也有不小的數目。
黃興、胡漢民在事後的書面報告第三節之中,列出美洲各地寄來的捐款六項:(一)維多利亞緻公堂,三萬三千元。
(二)溫哥華緻公堂,一萬九千元。
(三)滿得科,一萬一千元。
(四)金山,一萬元。
(五)檀香山,二千元。
(六)紐約,二千元。
在這六項之中,沒有多倫多,卻有滿得科。
“滿得科”三字可能為“滿得埠”之誤,而所指的是蒙特利爾(Montreal):多倫多的同志可能把錢帶到蒙特利爾,轉彙香港。
這一個假設,尚有待于證明。
總計這一役支出的款項,共有十八萬七千六百三十元之多,而收入之列出項目的隻有十五萬七千二百一十三元有奇。
原因是,暹羅與越南的捐款不曾列入,而美洲,尤其是加拿大,寄來的錢不止上開六項。
加拿大的捐款占第一位。
“英屬南洋”占第二位,計有四萬七千六百六十三元有奇。
“荷屬南洋”占第三位,計有二萬二千五百五十元。
暹羅(泰國)、越南、香港及其他各地的數字不詳。
在支出的一方面,用在購運軍火上面的共計六萬五千九百八十一元二毫三點,尚欠日本商人一千元。
被“選鋒課”用去的,有三萬五千二百三十五元。
被“調度處”用去的,有二萬四千九百六十元。
其他,是零星雜項,其中也有不少是與“購運軍火”及“調度”有關的。
就經費及人才而論,這一役比以前任何一役均占優勢。
比起同年八月十九日的武昌一役,也是遠過之而無不及。
有了這許多的錢,買來運來的槍械與子彈,除了被膽小的周來蘇在船上丢入海中的第一批日本七響無煙槍七十五支、金山大六響四十支、子彈四千粒以外,計有:(一)從日本買來的手槍五百一十三支。
(二)從西貢買來的手槍一百十六餘支。
(三)從香港買來的手槍三十餘支。
(四)姚雨平支去買槍費三千五百元,莫紀彭支去一千零八元,黃俠毅支去八百元,張六村支去五百元,鄭平坡支去一千零五十元,共計六千八百一十三元,以平均每支一百元而論,應該有手槍六十八支。
加起來,手槍的總數已有七百七十一支以上,以前在各役失敗以後留存在香港的尚未計算在内。
這些槍,都配了足夠的子彈。
此外,又買了二千五百元的炸藥,作為制造炸彈之用。
(炸彈由喻培倫等親手制造,三天三夜不曾合眼,制成了不少。
)喻在起事的時候,叫了兩個人,擡一簍子炸彈跟在他的後面。
劉梅卿帶了一筐子炸彈伏在屋檐之上,用一顆一顆的炸彈對抗敵人的排槍,也支持了相當長的時間。
曹亞伯說:“一共制成了三百顆”。
事實上,超過此數。
莫紀彭說:“喻培倫告訴他,除了留在喻的機關(廠後街十一号)的若幹顆以外,放在小東營的有五百顆。
” 大刀,也在東莞訂制了三百把,由黃俠毅運來廣州。
(報告書上的“打刀費”僅僅列了七百零六元,所指的可能不是這一批。
) 這些武器,大部分均在起義的日期以前秘密運達廣州城内外的各機關。
1910年5月,黃興在寫給孫中山的秘密信件中,陳述了選擇廣州作為起義地點的理由。
機關之多,也是革命史上空前的。
單就曹亞伯一人記憶所及的而論,便已有了三十八處,而旗下街的九處僅有一處被列入這三十八處之内。
最重要的一處機關,是黃興、林時塽等人所住的小東營五号,也就是全軍發号施令的所在。
原定的總司令,不是黃興,而是趙聲。
黃興是副司令。
在統籌部,黃興為正,趙聲為副。
在總司令部,趙聲為正,黃興為副。
原定的“選鋒”,是五百人,其後增加為八百人。
所謂“選鋒”,是革命同志另成一個部隊,作為發難的先“鋒”。
為什麼要有選鋒?是“鑒于曆次軍隊民軍發難,時生困難,苟非有一部義勇之士發難領導,實無以奏圓滿之效”。
選鋒的來源,有廣東人、福建人、安徽人、四川人、江蘇人、南洋各地的華僑。
選鋒的教育程度,有留學生,有教員,有軍官,有商人,有工人,有農人,有技擊家,有傳教士,也有一位消防會會長。
就性格而論,選鋒都是一些知有國而不知有家有身、以必死的決心争取革命勝利的志士。
原定的戰略,是選鋒十路并起,新軍與巡防營響應。
這戰略是黃興所拟定的,于三月初十日(4月8日)經由統籌部會議通過。
十路的負責人,任務與選鋒的人數及成分如下: 當時出席統籌部會議的,有數十人之多,都贊成這個戰略計劃,公推趙聲為總司令,黃興為副司令,也加推了若幹“放火委員”,分别擔任在旗界九處機關放火。
惟獨譚人鳳一人對這戰略計劃表示異議。
他說:“十路并起,力量太分散。
将軍署(旗界)沒有防備的必要,因為将軍孚琦已被溫生才刺死,新任的将軍未到,旗兵軍心渙散,領導無人。
警察署與督練公所也不值得一攻:這兩處均沒有多大實力。
實力大部分在李準手上,選鋒不如集中力量,先攻水師行台,炸死李準,然後進攻總督衙門,加以占領。
城外新軍的事,可以交給趙聲去辦。
”他尤其反對黃、趙二人均自領一路,使得全軍缺乏一個“居中調度指揮”之人。
黃興把他引到旁邊一個房間,向他說:“全軍的勇敢與否,全看我同趙勇敢不勇敢,請你不要堅持你的反對意見。
”譚人鳳于是不再說話。
原定的計劃,并不是由選鋒單獨作戰,而是由選鋒發難,由新軍、巡防營、警察訓練所的師生、會黨、民軍、海軍一齊響應。
新軍方面的工作,早就有趙聲與已
黃興在當時是同盟會在香港的革命軍統籌部的部長。
統籌部成立于辛亥年正月中旬,辦事處設在跑馬地三十五号,在事實上是南方支部的繼承者。
副部長是趙聲,共分一處七課。
調度處 處長姚雨平 儲備課 課長胡毅生 交通課 課長趙聲 秘書課 課長胡漢民 編輯課 課長陳炯明 出納課 課長李海雲 調查課 課長羅熾揚 總務課 課長洪承點 決定組織這個革命軍統籌部,并且在戰略上确定以全部力量在廣州起義,然後分兵北上,由黃興領一軍經湖南向武漢,以趙聲領一軍經江西向南京的,&mdash&mdash是庚戌年十月十二日(1910年11月13日)的庇能會議。
主持庇能會議的,是孫中山;出席庇能會議的,是黃興、趙聲、胡漢民、孫眉(德彰)、謝逸橋、謝良牧,庇能同志黃金慶、吳世榮、熊玉珊、林世安,怡保代表李孝章,芙蓉代表鄧澤如等人。
會議以後,孫中山被英屬馬來亞的當局限令出境,又被荷屬東印度當局拒絕入境;同時,日本、越南、暹羅(泰國),對孫中山不許入境的禁令仍在。
孫中山接到馮自由的電報,請他去加拿大,于是在十一月初五啟程去歐洲,由歐洲到美國;在辛亥年正月初六日(1911年2月4日)由美國西部舊金山城乘火車赴加拿大。
馮自由偕同當地的洪門人士一千餘人在溫哥華城(Vancouver)火車站歡迎孫中山。
馮自由本來是在香港擔任同盟會分會會長兼中國日報社社長的,在庚戌年夏天辭去這兩項職務,來到加拿大溫哥華城,就任《大漢日報》主筆。
創辦《大漢日報》的人,是溫哥華緻公堂書記黃壁峰和幾個對保皇會不滿的洪門兄弟。
在此以前,由于康有為、梁啟田、梁啟超先後來過加拿大,高唱“名為保皇、實則革命”的口号,洪門兄弟的大多數都受了他們的宣傳,不僅捐出了大批款項給他們,而且也設立了不少處的保皇會分會。
馮自由到達溫哥華之時,《大漢日報》已經出版了半個月。
前任主筆張澤黎雖則也是革命同志,在《檀香山新報》當過記者,卻因為身兼清廷領事館的書記,在言論上不便多所發揮。
馮自由一就任,立刻對保皇會的《日新報》展開筆戰,将它擊潰,使得緻公堂的一般洪門兄弟恍然于保皇革命之間的分野,也獲得大佬(盟主)馬延遠、先鋒(糾儀員)謝秋、先生(書記)張輝、與衆叔父(老同志)的嘉許。
馮自由本人是洪門的一分子,于甲辰年(1904年)在橫濱(入闱),位居草鞋(将軍),因此而在争取洪門兄弟的工作上獲得極大的便利。
結果,保皇會溫哥華分會會長黃孔昭與《日新報》前任記者何卓競,以及若幹保皇會會員皆放棄了保皇主張,加入了革命隊伍。
孫中山到達溫哥華之時,在一千餘位歡迎者之中,有加拿大各地緻公堂的代表。
孫中山在洪門之中地位甚高,被尊為“大哥”。
這個稱呼,隻有曾經起兵反清的首領才配。
在過去,當得起這“大哥”兩字的,隻有洪門前五祖與萬雲龍等寥寥可數的幾個人。
孫中山到達溫哥華以後的第二天晚上,當地的洪門就“開台演戲”(舉行新同志入闱大會),當天便有三百多人入闱,都是由孫中山擔任“老母”(主盟人),馮自由擔任“舅父”(介紹人)。
其後,緻公堂租借華僑的大戲院,請孫中山一連演講了幾天,每天都有一千人以上聽講。
馮自由見到人心可用,就提議創立“革命救國籌饷局”,獲得大家贊成,舉劉儒堃為該局會長,岑發琛為副會長兼司庫,馬延遠等三人為監督。
于是,溫哥華緻公堂就首先捐出了港币一萬元,作為提倡。
不久,馮自由陪同孫中山,到了維多利亞城(Victoria)。
該城的緻公堂兄弟聽了孫中山的演講,經過馮自由的分别洽談以後,見義勇為,當仁不讓,竟然議決了抵押該堂的堂産(會所),籌得港币三萬元,完全捐出。
其後,多倫多城(Toronto)的緻公堂不甘人後,也捐出港币一萬元。
此外,加拿大零星的捐款與“革命金币債券”的收入,加起來也有不小的數目。
黃興、胡漢民在事後的書面報告第三節之中,列出美洲各地寄來的捐款六項:(一)維多利亞緻公堂,三萬三千元。
(二)溫哥華緻公堂,一萬九千元。
(三)滿得科,一萬一千元。
(四)金山,一萬元。
(五)檀香山,二千元。
(六)紐約,二千元。
在這六項之中,沒有多倫多,卻有滿得科。
“滿得科”三字可能為“滿得埠”之誤,而所指的是蒙特利爾(Montreal):多倫多的同志可能把錢帶到蒙特利爾,轉彙香港。
這一個假設,尚有待于證明。
總計這一役支出的款項,共有十八萬七千六百三十元之多,而收入之列出項目的隻有十五萬七千二百一十三元有奇。
原因是,暹羅與越南的捐款不曾列入,而美洲,尤其是加拿大,寄來的錢不止上開六項。
加拿大的捐款占第一位。
“英屬南洋”占第二位,計有四萬七千六百六十三元有奇。
“荷屬南洋”占第三位,計有二萬二千五百五十元。
暹羅(泰國)、越南、香港及其他各地的數字不詳。
在支出的一方面,用在購運軍火上面的共計六萬五千九百八十一元二毫三點,尚欠日本商人一千元。
被“選鋒課”用去的,有三萬五千二百三十五元。
被“調度處”用去的,有二萬四千九百六十元。
其他,是零星雜項,其中也有不少是與“購運軍火”及“調度”有關的。
就經費及人才而論,這一役比以前任何一役均占優勢。
比起同年八月十九日的武昌一役,也是遠過之而無不及。
有了這許多的錢,買來運來的槍械與子彈,除了被膽小的周來蘇在船上丢入海中的第一批日本七響無煙槍七十五支、金山大六響四十支、子彈四千粒以外,計有:(一)從日本買來的手槍五百一十三支。
(二)從西貢買來的手槍一百十六餘支。
(三)從香港買來的手槍三十餘支。
(四)姚雨平支去買槍費三千五百元,莫紀彭支去一千零八元,黃俠毅支去八百元,張六村支去五百元,鄭平坡支去一千零五十元,共計六千八百一十三元,以平均每支一百元而論,應該有手槍六十八支。
加起來,手槍的總數已有七百七十一支以上,以前在各役失敗以後留存在香港的尚未計算在内。
這些槍,都配了足夠的子彈。
此外,又買了二千五百元的炸藥,作為制造炸彈之用。
(炸彈由喻培倫等親手制造,三天三夜不曾合眼,制成了不少。
)喻在起事的時候,叫了兩個人,擡一簍子炸彈跟在他的後面。
劉梅卿帶了一筐子炸彈伏在屋檐之上,用一顆一顆的炸彈對抗敵人的排槍,也支持了相當長的時間。
曹亞伯說:“一共制成了三百顆”。
事實上,超過此數。
莫紀彭說:“喻培倫告訴他,除了留在喻的機關(廠後街十一号)的若幹顆以外,放在小東營的有五百顆。
” 大刀,也在東莞訂制了三百把,由黃俠毅運來廣州。
(報告書上的“打刀費”僅僅列了七百零六元,所指的可能不是這一批。
) 這些武器,大部分均在起義的日期以前秘密運達廣州城内外的各機關。
1910年5月,黃興在寫給孫中山的秘密信件中,陳述了選擇廣州作為起義地點的理由。
機關之多,也是革命史上空前的。
單就曹亞伯一人記憶所及的而論,便已有了三十八處,而旗下街的九處僅有一處被列入這三十八處之内。
最重要的一處機關,是黃興、林時塽等人所住的小東營五号,也就是全軍發号施令的所在。
原定的總司令,不是黃興,而是趙聲。
黃興是副司令。
在統籌部,黃興為正,趙聲為副。
在總司令部,趙聲為正,黃興為副。
原定的“選鋒”,是五百人,其後增加為八百人。
所謂“選鋒”,是革命同志另成一個部隊,作為發難的先“鋒”。
為什麼要有選鋒?是“鑒于曆次軍隊民軍發難,時生困難,苟非有一部義勇之士發難領導,實無以奏圓滿之效”。
選鋒的來源,有廣東人、福建人、安徽人、四川人、江蘇人、南洋各地的華僑。
選鋒的教育程度,有留學生,有教員,有軍官,有商人,有工人,有農人,有技擊家,有傳教士,也有一位消防會會長。
就性格而論,選鋒都是一些知有國而不知有家有身、以必死的決心争取革命勝利的志士。
原定的戰略,是選鋒十路并起,新軍與巡防營響應。
這戰略是黃興所拟定的,于三月初十日(4月8日)經由統籌部會議通過。
十路的負責人,任務與選鋒的人數及成分如下: 當時出席統籌部會議的,有數十人之多,都贊成這個戰略計劃,公推趙聲為總司令,黃興為副司令,也加推了若幹“放火委員”,分别擔任在旗界九處機關放火。
惟獨譚人鳳一人對這戰略計劃表示異議。
他說:“十路并起,力量太分散。
将軍署(旗界)沒有防備的必要,因為将軍孚琦已被溫生才刺死,新任的将軍未到,旗兵軍心渙散,領導無人。
警察署與督練公所也不值得一攻:這兩處均沒有多大實力。
實力大部分在李準手上,選鋒不如集中力量,先攻水師行台,炸死李準,然後進攻總督衙門,加以占領。
城外新軍的事,可以交給趙聲去辦。
”他尤其反對黃、趙二人均自領一路,使得全軍缺乏一個“居中調度指揮”之人。
黃興把他引到旁邊一個房間,向他說:“全軍的勇敢與否,全看我同趙勇敢不勇敢,請你不要堅持你的反對意見。
”譚人鳳于是不再說話。
原定的計劃,并不是由選鋒單獨作戰,而是由選鋒發難,由新軍、巡防營、警察訓練所的師生、會黨、民軍、海軍一齊響應。
新軍方面的工作,早就有趙聲與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