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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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李時彥謂同僚曰:」啓辭緣及成、李爲黨,非也。

    「因此被遞,不復入臺,出爲平山府使。

    〉 ○上親祭社稷。

    臨陳設時,國稷位版亡,倉卒設虛位,行事後,大搜之,得於壇墻樹下。

    鞫問可疑人,乃守僕朱紅欲陷署官所爲也。

    論以大逆誅之,妻子緣坐。

    參奉崔鐵堅、羅級拿問,決杖罷職。

     九月 9月1日 ○朔戊辰,同知中樞府事成渾在鄕,上疏自劾,略曰: 竊聞,臺諫論外戚沈義謙之罪,竝論臣與義謙相結狀,列臣黨與,書名天府,又論臣濁亂誤國之罪,臣益自惶駭,無地自容。

    竊念,戚裡之人,與士大夫,淸濁異流。

    爲士者,自守甚嚴,常懼受其汚衊,不欲與之交結。

    臣先世以來,皆爲名士大夫,家法相傳,臣少爲諸生,頗聞守身之義。

    而乃與戚裡之人,交結附托,非但失身敗德,重辱門戶,而法義之嚴,有不可容貸者矣。

    況臣迹涉山野,遠居鄕村,與權勢之途,勢不相接。

    臣身百病,朝夕且死,雖結權要,若無所利。

    而敢生遙附之計,以幹朋邪之誅,臣之爲罪,抑又甚於在朝而相結者矣。

    至於濁亂誤國,邦有常刑,殿下雖欲哀憐庇覆,不可得矣。

    臣今得保首領,安居田裡,誠荷天地再造之恩,而在朝廷則失刑甚矣。

    請亟命先行鐫削官秩,而議刑於其後,俾有罪者,不可以苟全盜名、辱身者,不掩其邪穢,則懲一勵百,而亦有補於淸化矣。

     上例答不許,渾又上疏固辭,乃遞。

     ○生員李貴上疏,略曰: 伏見,兩司請罪沈義謙,而竝指李珥、成渾爲黨與,至以終始謀議,織成厲階目之,其爲誣罔甚矣。

    臣雖踈遠,目見忠賢之見枉,則由中之憤,安得不一陳於冕旒之前?凡義謙之罪狀,兩司方爲論列,臣不敢更爲陳瀆。

    第以兩人相識之所由,締結之無是理者,爲殿下暴白焉。

    當初義謙以勳戚子弟,自未達時,以歷謁時賢爲事。

    李珥本以高才,取重於士林,且珥之祖母,沈連源之從妹也。

    二十年前,其學行俱存,故有通家之分,而遂爲相識之人矣。

    逮至登第之後,丁卯銓郞之選,則義謙有不滿之意,金繼輝力言而薦之,則當初無黨比之實可見。

    丁卯之後,珥每辭官乞退,未嘗時月安於朝廷之上,初無與義謙同事之迹。

    己卯年間,珥上疏:「雖洗滌東西,悉加器使,而沈義謙則不可更居要地。

    」因此垂訓,使之永勿授外戚權柄,則亦聖明裕後之道也。

    以此而觀則珥前後心迹可知,而締結黨比之狀,昭無可據矣。

    至於成渾,則林下之人,其心其迹,豈有髣髴於兩司之所論耶?渾之父守琛,以耆年宿德,方負重望,義謙豈不一造門下乎?渾與義謙相知之分在此,而厥後渾抱病田裡,自廢於草萊之間,其蹤跡,少無幹涉於朝廷,況有所謂黨比者乎?人之締結黨惡,求濟其所欲於己也。

    今人之所重者爵祿,而渾猶恐其及於己;所好者富貴,而渾猶恐其至於身,求何所利、濟何所欲,而黨於外戚,以喪其所養之名節乎?夫兩人之於義謙,有相識之分,則自初人無不知,而義謙之初被斥也,言其儕輩,莫不目之以黨比,獨於珥、渾則非徒不敢指以爲黨,在廷之臣,交口讚揚之不暇者,以其初無親密之實,而且不見忤於時論故也。

    及其東西之說濫觴,而浮薄之徒,日起生事之端。

    於是,李珥獨主和平之論,痛裁新進之士然後,不悅者始多,而做出不近之語,目爲義謙之黨。

    然猶未敢斥成渾以斯說也,至癸未上疏救珥之後,乃竝驅而納諸陷穽之中。

    夫義謙之見棄,非一日也。

    李珥、成渾,一人之身也。

    未忤時論之前,則極其稱道,猶恐不登於王朝;一忤時論之後,則恣其誣陷,猶恐不至於小人,此其情狀之難掩者也。

    今之朝紳,亦有知此說之不近,而痛其誣罔者矣。

    臣若又無一言,則將使殿下,何自知之哉? 答曰:「觀爾上疏,汝言正是。

    臺諫之竝擧珥、渾者,或出於偶然耳。

    夫以義謙爲是者,乃邪論而以珥、渾爲非者,亦非正論。

    故予曾有言曰:『若以爲是也,竝與其非者而是之;若以爲非也,竝與其是者而非之。

    此乃偏黨險詖者之所爲。

    』予言盡於此矣。

    」 ○進士趙光玹等上疏,略曰: 伏見,近日李潑啓辭,捏造李珥、成渾之過,必欲置之不測之地。

    而初擧兩人之長處,外託公論,而內實陰害,使殿下觀之,莫知其妨賢病國之狀,則其爲誣罔,不亦巧乎?且李珥頃在海西,李潑貽書曰:「不可以義謙爲小人,亦不可以義謙儕輩爲邪黨。

    金肅夫、柳而見所見,亦如此」雲。

    所謂肅夫,宇顒字;而見,成龍字也。

    以此觀之,則當初所論所見,與李珥不甚相遠。

    而今乃趨附時論,反指斥李珥,一則曰:「論斥士類。

    」二則曰:「從前憂國之心,轉成誤國之計。

    」嗚呼!前是一李潑而李珥未死之前,則以義謙爲小人者爲不可;後是一李潑而李珥旣死之後,則以義謙所知者爲邪黨,其議論之變遷,是何隨李珥之生死,而有前後之異乎?且以李珥,不用前日三司爲過者,其亦不思之甚也。

    臣等伏聞,珥復入之日,以請釋三竄,先啓於榻前,而其他東人之稍有名字者,莫不愛惜而遷用,則調劑彼此,協恭同寅者,實李珥之本心也。

    第以其時,三司不獨見斥於公議,抑亦得罪於聖明,則李珥安得沮公論,而收用乎?又以不絶鄭澈爲李珥之過,亦不知珥之本心也。

    珥非不知澈之病痛,而隻以屍素度日,怠棄職事,擧世皆然,而惟澈獨有匪躬之節,故李珥之意以爲,可與同事,亦出於憂國愛君之誠心也。

    嗚呼!朝臣之攻擊兩賢者,以其謀利發身之地,在於攻擊兩賢,無足怪矣。

    至於太學,多士所萃,而頃者李景禮等,籠絡多士,以五賢從祀爲名,而實攻一時師友,或曰:「誤道亂眞。

    」或曰:「沽名幹譽」蓋當今之以講明所學,爲己任者,惟李珥、成渾,故特爲藏形之語,以爲陰陷之計。

    夫以盡心循國之人,而誣以誤國;好學尊道之賢,而誣以誤道,而至編於邪黨,則此乃宋朝章、蔡之徒,嫉元祐諸賢,卒立奸黨碑之手段,殊非國家之福也。

     答曰:「具見爾等之意。

    」 ○以李恒福爲正言,俄遷吏曹佐郞。

    〈恒福以才器過人,被上眷注,李潑等忌之,而不能斥。

    〉 ○遼東軍民,告狀于都禦史,移造山坪禁牌於夾江西岸。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丁卯,命賜領議政盧守愼幾杖。

    守愼以年至七十,乞休退,不許,命賜幾杖,守愼辭,又不許。

    至是始受命,而辭例賜酒樂,蓋以災異頻數,不敢宴娛也。

    上許之。

     十二月 12月1日 ○朔丁卯,會寧甫下鎭徐禮元,率兵八十餘騎,渡江偵賊巢,深入胡地,爲胡所敗。

    禮元潰圍走還,命竄于鍾城。

    是年,胡人三十餘騎,卒入豐山堡守護所,守護將車應護,棄馬而走,萬戶金大音等,追擊奪還所鹵掠。

    命斬應護,徒配大音。

    又胡人十餘騎,入會寧界掠馬牛,府使李鎰追擊,直擣其部落,斬三十級。

    是時,長白山外深處胡,伺隙猝入,時害人畜,而不能大肆侵犯,軍律尙嚴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