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心靈及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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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常常重現夢者幼年的印象,我們可以明确地肯定,這些印象不僅被遺忘了,而且也由于壓抑變成了潛意識。
這表明,夢給予了我們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幫助,使我們在對神經症的分析治療期間,可以嘗試去重新建構夢者的早期生活。
(4)此外,夢還顯露了這樣的材料,它不會是源于夢者的成年生活,又不會是源于他遺忘了的童年。
我們隻好把它看作是原始的遺産,它與生俱來,先于任何個人的經驗,而受祖先經驗的影響。
在最早的人類神話和殘存的習俗中,我們會發現這一種系發生的材料的原型。
因此,夢成了不容忽視的人類史前的原始資料。
夢對于增長我們的見識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價值在于,當潛意識材料進入自我時,它也一道帶來了活動方式。
這意味着潛意識材料從中得到表達的前意識思想,就好像是本我的潛意識成分一樣會在夢的工作過程中得到操縱。
就形成夢的另一方式來說,從潛意識本能沖動獲得加強的前意識思想會被降成潛意識狀态。
隻有這樣,我們才會了解制約着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規律,才會知曉與我們醒時的思想中所熟知的規則不同的方面。
因此,夢的工作實質上是潛意識的活動假身于前意識思想過程的實例。
打一個曆史的比方,入侵的征服者統治着被征服的國家,他們實施的裁決并非遵循被征服國家的司法制度,而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司法制度。
但明白無誤的事實是,夢的工作的結果是一種妥協。
自我的組織還未癱瘓,它的影響體現在對潛意識材料加以僞裝,并體現在下述常常根本不起作用的嘗試中,即試圖賦予全部結果以一種勉強可為自我所接受的形式(文飾作用)。
這就好比是戰敗的人表示要繼續抵抗。
制約着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法則以這種方式表現出來,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足可以解釋大部分對我們來說似乎是不可思議的夢。
首先,存在着明顯的凝縮作用的傾向。
這一傾向使我們醒時的思想中肯定會保持着分離的要素構成:新的統一體。
其結果是,夢的顯意中的單一要素常常代表着夢的全部隐意,仿佛它是全部隐意的綜合性的隐喻。
一般說來,與其來源的豐富内容相比,顯夢的範圍相當狹小。
夢的工作的另一特性并非完全與前一特性無關,那就是精神強度[285](精力貫注)會很便利地從一個要素被移置到另一個要素。
因此,在夢念中無關緊要的成分,常常會表現為顯夢中最為明顯并相應地最為重要的特性。
反過來也是如此,夢念中的那些本質要素,在顯夢中僅被輕描淡寫的隐喻表現出來。
此外,一般情況下,兩方面的要素都存在着沒什麼意義的特點,在進一步活動中完全可由夢的工作使一個替代另一個。
不難想象,凝縮作用和移置作用的這些機制,大大增加了我們解釋夢和揭示夢的顯意和夢的隐意之間的聯系的困難。
根據存在着凝縮和移置這兩種傾向,精神分析的理論推測:在潛意識本我中,能量處于自由活動的狀态,與其他考慮相比,本我更重視釋放大量興奮的可能性。
[286]我們的理論就是運用這兩個特點來确定我們賦予本我的原始過程的特性。
研究夢的工作,還使我們了解了潛意識過程的其他許多值得注意的重要特征。
但在此我們隻能提及幾個。
支配性的邏輯規則在潛意識中不起作用,潛意識可稱為無邏輯的王國。
具有相反目标的驅力同時存在于潛意識當中,沒有任何必要在它們之間進行調節。
要麼,它們相互之間沒有什麼影響;要麼,如果有影響,那也不是決定性的,而産生的妥協也沒有意義,因為妥協容納的隻是一些互不相容的細節。
與此有關的事實是,對立面并不會被分離,它們被看作好像是同一的,因此,在夢的顯意中,任何元素都可以具有它的對立面的含義。
某些語言學家發現,在大部分古代語言中,便具有很多與上述相同的地方,像&ldquo強-弱&rdquo&ldquo明-暗&rdquo&ldquo高-低&rdquo等對立面,最初都由相同的詞根所表達。
直到對原始詞有了不同的修飾,區分了兩種對立的意義為止。
這種原始的雙重意義似乎仍殘存于甚至是高度發達的語言中,像拉丁語所運用的詞彙&ldquoaltus&rdquo(&ldquo高&rdquo和&ldquo低&rdquo)、&ldquosacer&rdquo(&ldquo秘密&rdquo和&ldquo公開&rdquo)。
由于夢的顯意與其背後的隐意之間的聯系十分複雜和模糊,提出下述疑問自然是無可非議的,即由一面推演出另一面是完全可能的嗎?依靠出現在顯夢中的符号的轉譯,我們必須進行的一切是否都不過是一種僥幸的猜測呢?可以回答說,在絕大多數情形中,問題能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但必須借助于夢者本人對顯意的元素提供的聯想。
任何其他的程序都是随意的,并且不可能得到确定的結果。
而夢者的聯想卻會顯示出中介的環節,我們能夠用它們來填補顯意和隐意之間的空隙,并且我們可以借助它們複述夢的隐意并加以&ldquo解釋&rdquo。
如果這種解釋工作(正與夢的工作相反的活動)有時不能達到完全的确定性,也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餘下的任務,就是對睡眠時的自我為什麼承擔夢的工作的任務做出動力學的解釋。
幸運的是,這樣的解釋很容易做到。
借助于潛意識,處于形成過程中的每一個夢都對自我提出要求&mdash&mdash如果夢源于本我,那就是為了滿足本能;如果夢源于醒時的前意識活動的殘餘,那就是為了解決沖突、消除懷疑或形成意向。
不過,睡眠時的自我集中于保持睡眠的願望,它感到夢的要求是一種幹擾,并尋求解除這一幹擾。
自我通過看起來像是順從的活動,可以成功地做到:在無害于願望的滿足的情況下,滿足夢的要求,從而也就解除了這個要求。
以滿足一個願望來替換夢的要求,這一直是夢的工作的基本功能。
也許有必要以三個簡單的實例來證實這一點&mdash&mdash一個是饑餓的夢,一個是尋方便的夢,一個是由性欲引起的夢。
在睡眠時,做夢者對食物的需要會使自己感受到:他夢到一頓美餐,并繼續睡覺。
當然,他可以做出選擇,或者是醒來吃點東西,或者繼續他的睡眠。
他選擇了後者,并通過夢實現了饑餓需要的滿足&mdash&mdash無論怎樣,這是暫時的,因為要是他的饑餓持續下去,他還是會醒來。
再就是第二個例子。
一位睡眠者必須按時醒來到醫院上班,但他卻一直睡了下去,并做了一個夢,夢到他已經在醫院裡了&mdash&mdash卻是作為一個無須起床的人。
再有,夜夢中,一個欲望會變成與受禁止的性對象的享樂活動,如與睡眠者朋友的妻子。
他做了一個性交的夢&mdash&mdash的确,不是與這個人,而是與他實際上不感興趣的同名的某個人。
或者,他對該欲望的抵抗,也可以表現為他的女主人公完全是匿名的。
很自然,每個案例都不是這麼簡單。
特别是這樣的夢,即夢的來源與前日的遺留物無關,以及隻是在睡眠狀态中才得到了無意識的強化。
要揭示出潛意識動機力量及其願望的滿足,常常是很艱難的任務。
但我們可以假定,它始終是存在的。
且不說大量的夢并沒有任何确定的情調,就是當回想起許多夢實際上都有令人苦惱的内容,乃至夢者會在焦慮中醒來,夢是願望的滿足這一命題就很容易引起大家的懷疑。
焦慮的夢并不能用來支持反對精神分析的異議。
不要忘記,夢永遠是沖突的産物,是一種調和的結構。
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滿足潛意識本我的東西可以引起自我的焦慮。
當夢的工作在進行時,有時潛意識會成功地向前推進,有時自我會以更大的能量來保護自己。
焦慮的夢大都是那些内容僞裝得最少的夢。
如果潛意識對睡眠時的自我提出的要求太強烈,使自我無法自如地躲避它,那自我就會放棄睡眠的願望而醒過來。
如果我們說夢永遠是一種依靠欲望的滿足來解除睡眠幹擾的企圖,以至于夢成了睡眠的守護者,那麼我們就要考慮到各種經驗。
這種企圖很可能會圓滿成功,它也可以失敗,這時夢者就會醒來,顯然,他正是被夢所喚醒的。
因此,也有這樣的時候,當那個傑出的夥伴,即責任在于保護小鎮睡眠的守夜人沒有選擇的時候,他就必須拉響警報,喚醒沉睡的小鎮居民。
在結束讨論時我要指出,我在釋夢問題上所花費的大量時間是值得的。
經驗表明,我們在研究夢的工作中不斷了解到的,并使我們解釋了夢的形成的潛意識機制,也會幫助我們去理解神經症和精神病的令人困惑的症狀,我們的興趣也在于此。
這種契合不能不激起我們的莫大希望。
這表明,夢給予了我們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幫助,使我們在對神經症的分析治療期間,可以嘗試去重新建構夢者的早期生活。
(4)此外,夢還顯露了這樣的材料,它不會是源于夢者的成年生活,又不會是源于他遺忘了的童年。
我們隻好把它看作是原始的遺産,它與生俱來,先于任何個人的經驗,而受祖先經驗的影響。
在最早的人類神話和殘存的習俗中,我們會發現這一種系發生的材料的原型。
因此,夢成了不容忽視的人類史前的原始資料。
夢對于增長我們的見識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價值在于,當潛意識材料進入自我時,它也一道帶來了活動方式。
這意味着潛意識材料從中得到表達的前意識思想,就好像是本我的潛意識成分一樣會在夢的工作過程中得到操縱。
就形成夢的另一方式來說,從潛意識本能沖動獲得加強的前意識思想會被降成潛意識狀态。
隻有這樣,我們才會了解制約着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規律,才會知曉與我們醒時的思想中所熟知的規則不同的方面。
因此,夢的工作實質上是潛意識的活動假身于前意識思想過程的實例。
打一個曆史的比方,入侵的征服者統治着被征服的國家,他們實施的裁決并非遵循被征服國家的司法制度,而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司法制度。
但明白無誤的事實是,夢的工作的結果是一種妥協。
自我的組織還未癱瘓,它的影響體現在對潛意識材料加以僞裝,并體現在下述常常根本不起作用的嘗試中,即試圖賦予全部結果以一種勉強可為自我所接受的形式(文飾作用)。
這就好比是戰敗的人表示要繼續抵抗。
制約着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法則以這種方式表現出來,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足可以解釋大部分對我們來說似乎是不可思議的夢。
首先,存在着明顯的凝縮作用的傾向。
這一傾向使我們醒時的思想中肯定會保持着分離的要素構成:新的統一體。
其結果是,夢的顯意中的單一要素常常代表着夢的全部隐意,仿佛它是全部隐意的綜合性的隐喻。
一般說來,與其來源的豐富内容相比,顯夢的範圍相當狹小。
夢的工作的另一特性并非完全與前一特性無關,那就是精神強度[285](精力貫注)會很便利地從一個要素被移置到另一個要素。
因此,在夢念中無關緊要的成分,常常會表現為顯夢中最為明顯并相應地最為重要的特性。
反過來也是如此,夢念中的那些本質要素,在顯夢中僅被輕描淡寫的隐喻表現出來。
此外,一般情況下,兩方面的要素都存在着沒什麼意義的特點,在進一步活動中完全可由夢的工作使一個替代另一個。
不難想象,凝縮作用和移置作用的這些機制,大大增加了我們解釋夢和揭示夢的顯意和夢的隐意之間的聯系的困難。
根據存在着凝縮和移置這兩種傾向,精神分析的理論推測:在潛意識本我中,能量處于自由活動的狀态,與其他考慮相比,本我更重視釋放大量興奮的可能性。
[286]我們的理論就是運用這兩個特點來确定我們賦予本我的原始過程的特性。
研究夢的工作,還使我們了解了潛意識過程的其他許多值得注意的重要特征。
但在此我們隻能提及幾個。
支配性的邏輯規則在潛意識中不起作用,潛意識可稱為無邏輯的王國。
具有相反目标的驅力同時存在于潛意識當中,沒有任何必要在它們之間進行調節。
要麼,它們相互之間沒有什麼影響;要麼,如果有影響,那也不是決定性的,而産生的妥協也沒有意義,因為妥協容納的隻是一些互不相容的細節。
與此有關的事實是,對立面并不會被分離,它們被看作好像是同一的,因此,在夢的顯意中,任何元素都可以具有它的對立面的含義。
某些語言學家發現,在大部分古代語言中,便具有很多與上述相同的地方,像&ldquo強-弱&rdquo&ldquo明-暗&rdquo&ldquo高-低&rdquo等對立面,最初都由相同的詞根所表達。
直到對原始詞有了不同的修飾,區分了兩種對立的意義為止。
這種原始的雙重意義似乎仍殘存于甚至是高度發達的語言中,像拉丁語所運用的詞彙&ldquoaltus&rdquo(&ldquo高&rdquo和&ldquo低&rdquo)、&ldquosacer&rdquo(&ldquo秘密&rdquo和&ldquo公開&rdquo)。
由于夢的顯意與其背後的隐意之間的聯系十分複雜和模糊,提出下述疑問自然是無可非議的,即由一面推演出另一面是完全可能的嗎?依靠出現在顯夢中的符号的轉譯,我們必須進行的一切是否都不過是一種僥幸的猜測呢?可以回答說,在絕大多數情形中,問題能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但必須借助于夢者本人對顯意的元素提供的聯想。
任何其他的程序都是随意的,并且不可能得到确定的結果。
而夢者的聯想卻會顯示出中介的環節,我們能夠用它們來填補顯意和隐意之間的空隙,并且我們可以借助它們複述夢的隐意并加以&ldquo解釋&rdquo。
如果這種解釋工作(正與夢的工作相反的活動)有時不能達到完全的确定性,也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餘下的任務,就是對睡眠時的自我為什麼承擔夢的工作的任務做出動力學的解釋。
幸運的是,這樣的解釋很容易做到。
借助于潛意識,處于形成過程中的每一個夢都對自我提出要求&mdash&mdash如果夢源于本我,那就是為了滿足本能;如果夢源于醒時的前意識活動的殘餘,那就是為了解決沖突、消除懷疑或形成意向。
不過,睡眠時的自我集中于保持睡眠的願望,它感到夢的要求是一種幹擾,并尋求解除這一幹擾。
自我通過看起來像是順從的活動,可以成功地做到:在無害于願望的滿足的情況下,滿足夢的要求,從而也就解除了這個要求。
以滿足一個願望來替換夢的要求,這一直是夢的工作的基本功能。
也許有必要以三個簡單的實例來證實這一點&mdash&mdash一個是饑餓的夢,一個是尋方便的夢,一個是由性欲引起的夢。
在睡眠時,做夢者對食物的需要會使自己感受到:他夢到一頓美餐,并繼續睡覺。
當然,他可以做出選擇,或者是醒來吃點東西,或者繼續他的睡眠。
他選擇了後者,并通過夢實現了饑餓需要的滿足&mdash&mdash無論怎樣,這是暫時的,因為要是他的饑餓持續下去,他還是會醒來。
再就是第二個例子。
一位睡眠者必須按時醒來到醫院上班,但他卻一直睡了下去,并做了一個夢,夢到他已經在醫院裡了&mdash&mdash卻是作為一個無須起床的人。
再有,夜夢中,一個欲望會變成與受禁止的性對象的享樂活動,如與睡眠者朋友的妻子。
他做了一個性交的夢&mdash&mdash的确,不是與這個人,而是與他實際上不感興趣的同名的某個人。
或者,他對該欲望的抵抗,也可以表現為他的女主人公完全是匿名的。
很自然,每個案例都不是這麼簡單。
特别是這樣的夢,即夢的來源與前日的遺留物無關,以及隻是在睡眠狀态中才得到了無意識的強化。
要揭示出潛意識動機力量及其願望的滿足,常常是很艱難的任務。
但我們可以假定,它始終是存在的。
且不說大量的夢并沒有任何确定的情調,就是當回想起許多夢實際上都有令人苦惱的内容,乃至夢者會在焦慮中醒來,夢是願望的滿足這一命題就很容易引起大家的懷疑。
焦慮的夢并不能用來支持反對精神分析的異議。
不要忘記,夢永遠是沖突的産物,是一種調和的結構。
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滿足潛意識本我的東西可以引起自我的焦慮。
當夢的工作在進行時,有時潛意識會成功地向前推進,有時自我會以更大的能量來保護自己。
焦慮的夢大都是那些内容僞裝得最少的夢。
如果潛意識對睡眠時的自我提出的要求太強烈,使自我無法自如地躲避它,那自我就會放棄睡眠的願望而醒過來。
如果我們說夢永遠是一種依靠欲望的滿足來解除睡眠幹擾的企圖,以至于夢成了睡眠的守護者,那麼我們就要考慮到各種經驗。
這種企圖很可能會圓滿成功,它也可以失敗,這時夢者就會醒來,顯然,他正是被夢所喚醒的。
因此,也有這樣的時候,當那個傑出的夥伴,即責任在于保護小鎮睡眠的守夜人沒有選擇的時候,他就必須拉響警報,喚醒沉睡的小鎮居民。
在結束讨論時我要指出,我在釋夢問題上所花費的大量時間是值得的。
經驗表明,我們在研究夢的工作中不斷了解到的,并使我們解釋了夢的形成的潛意識機制,也會幫助我們去理解神經症和精神病的令人困惑的症狀,我們的興趣也在于此。
這種契合不能不激起我們的莫大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