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講 心理人格的剖析[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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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月之後,由于道德上的全部糾紛都結束了,超我的批判也沉默了,故自我重獲其位置,而且再次享受人的所有權利,直至下一次憂郁症發作。

    在此症的某些狀态中,其發作的間歇期内的确會發生某種相互矛盾的事情;自我處于一種興奮的快樂狀态,它慶祝一個勝利,似乎超我失去了所有力量或消融進自我之中;這個被解放的、瘋狂的自我允許自己所有的欲望得到真正的、沒有任何約束的滿足。

     這裡就産生了很多的未解之謎。

     毫無疑問,當我告訴你們,我們已發現了關于超我的形成&mdash&mdash即良心的起源&mdash&mdash的所有情況時,你們将希望我盡可能地多做一些說明。

    康德在一個著名的論斷中,曾将我們的良心和繁星滿布的天空相提并論:一個虔誠的人可能試圖将良心與繁星滿布的天空看作是上帝的兩大傑作。

     星星的确是美麗的,但就良心而言,上帝卻做了一件質地不均勻的和粗心的工作,因為絕大多數人與生俱來的良心為數甚少,甚或微不足道。

    我們絕沒有忽視良心起源于神的論斷中蘊含着心理學的片斷真理,但這個觀點需要解釋。

    良心雖然存在于我們心中,但它并非在人生之初就已具有的。

    在這點上,它與性生活正好相反,性生活實際上是産生于生命之初,而非僅為後天形成。

    但是,大家知道,幼童是非道德的,對其追求快樂的沖動,幼童是沒有内部抑制能力的。

    後來由超我負擔的責任,一開始是由外部力量或父母權威來執行的。

    父母以示愛的方法和懲罰相威脅的方式支配着兒童,其中懲罰意味着兒童失去愛,而兒童為其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害怕這種懲罰。

    這種現實的焦慮是後來道德焦慮[42]的先河。

    隻要現在的焦慮還占統治地位,兒童就不能形成超我或良心。

    隻是到後來,第二種情形即道德焦慮才會逐漸發展(我們常言過其實地将其看作是一種标準狀态),這裡外部的限制内化了,超我取代了父母這一職能,并采取一種方式&mdash&mdash此方式與以前父母對兒童所用的方式完全相同&mdash&mdash監視、指導和威脅自我。

     結果,超我接管了父母這一職能的力量、作用和方法,但它不僅是該職能的繼承人,而且是合法的繼承者。

    它直接産生于該職能并繼續發展,現在我們就來認識它的發展過程。

    不過,首先我們須評述二者之間的不同。

    超我好像已作出片面的選擇,隻選擇了父母的嚴格與嚴厲、限制和懲罰的功能,而好像并未繼承和保持父母的愛的關心。

    假如父母的确是用嚴厲來增強其權威;那麼,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兒童為什麼會發展嚴厲的超我。

    但是,與我們預期相反,經驗表明,即使父母的撫養是溫和而友善的,并且盡可能避免威脅和懲罰,超我仍然會變得無情而嚴厲。

    後面,當我們處理超我形成過程中本能的轉化時,我們會再來談這個矛盾。

    [43] 對于父母權威轉變為超我的過程,我無法将我想說的全部告訴你們,一半是因為該過程如此複雜,以至于對它的表述不适于納入現在這個介紹性講演的範圍中,而另一半也是因為我們自己也不肯定我們完全了解這個過程。

    故而,用下面的簡單方式進行介紹,你們應感到滿意。

     該過程的基礎就是我們所稱的&ldquo認同&rdquo(或譯自居)(identification)&mdash&mdash即一個自我對另一個自我的同化[44],結果,在某些方面,第一個自我像第二個自我那樣行動,摹仿後者,并在某種意義上将後者吸收到自己之中。

    人們不恰當地把認同比作是吞食别人的合并。

    這是一種依賴别人的非常重要的方式,可能是最早的方式,但認同與對象選擇不是同一回事。

    二者的差别可用下列方式進行表達:假如一個男孩使自己認同父親,他就想像父親一樣;假如他把父親作為他的選擇對象,他就想擁有他、占有他在第一種情況中,他的自我是根據父親的模型而變化的;而在第二種情況中,就沒必要改變了。

    在很大程度上,認同和對象的選擇是相互獨立的;但一個人可能認同另一個人,并根據他的模型改變自己的自我,也可能把此人作為諸如性的對象。

    據說性的對象對自我的影響,尤其常發生在婦女身上,并成為女性氣質的特征。

    在早期的講演中,我已向你們論及認同與對象的選擇之間最具指導性的關系。

    無論在兒童身上或者在成人身上,在常人身上或在病人身上,這種關系都同樣地容易觀察到。

    假如一個人失去了對象或被迫放棄對象,他常通過認同該對象和在自我中重建該對象的方式來補償損失,因而可說對象的選擇在此回複到了認同。

    [45] 對認同的這些說明,我自己也感到不太滿意,但是,假如你們贊同我的關于超我的構成能被描述為是對父母職能認同的成功事例的觀點,那麼上述說明也就足夠了。

    明确支持該觀點的事實是:這個産生于自我的更具有優勢的職能與俄狄浦斯情結的命運有密切的聯系,以緻使超我以對兒童具有極大意義的情感依戀的繼承者姿态出現。

    就像我們所能看見的,随着俄狄浦斯情結的消失,兒童放棄了初期對父母所形成的強烈的精神貫注;但是,作為對失去對象的補償,兒童就會進一步加強對父母的認同,而這種認同是已被放棄的、對對象的精神貫注的沉澱物,它在兒童後期生活中如此頻繁地發生;但它在自我中之所以能夠獲得一個特殊的位置,這完全與它在轉化中的情感重要性一緻。

    進一步的研究也向我們顯示,假如對俄狄浦斯情結的克服僅是不完全的成功,那麼超我的力量與成長就會受到阻礙。

    在發展過程中,超我也接受那些步入父母位置的人&mdash&mdash教育者、教師、被選做偶像的人&mdash&mdash的影響。

    在正常情況下,超我與父母原型漸漸相背離;換句話講,它變得更加非人格化了。

    人們也不應忘記,兒童在其生活的不同階段對父母的評估各不相同。

    在俄狄浦斯情結讓位于超我時,在兒童心目中,父母是相當偉大的;但後來,父母就大大失去了威信,而後,認同産生于後來這些失去權威的父母,并的确常對性格的形成起重要作用;但那種情況中,它們僅僅影響自我,而不再影響超我,這個超我已被最早的父母意象所決定了。

    [46] 我希望你們已經形成一個印象:超我的假設已真實地描述了一種結構關系,而不僅僅是把諸如良心之類的抽象物進行人格化。

    還有一個歸之于超我的更重要的功能沒有提到。

    超我也是自我理想(theegoideal)的載體,自我依照它來估量自己,竭力模仿它,力争滿足它更加完善的要求。

    毫無疑問,這個自我理想是早年父母意象的積澱物,是那時兒童對父母所具的完美性的欽佩表現。

    [47] 我确信你們已聽過大量關于自卑感乃是神經症的特征的論述。

    &ldquo自卑情結&rdquo(inferioritycomplex)尤常見所謂的純文學作品中。

    使用&ldquo自卑情結&rdquo這一術語的作者認為,通過這樣做,他才滿足了精神分析的所有要求,并使其作品上升到較高的心理學水平。

    事實上,&ldquo自卑情結&rdquo是在精神分析中很少使用的一個技術術語。

    對我們而言,它不具有任何簡單的、更不用說是基本的含義。

    如果像以&ldquo個體心理學家&rdquo(IndividualPsychologists)著稱的學派[48]喜歡做的那樣,将自卑情結還原為個體對感官缺陷的自我知覺,這似乎是一個鼠目寸光的錯誤。

    自卑感有強烈的性愛根源。

    假如一個兒童認為自己不被喜愛,就會産生自卑,成人也是這樣。

    唯一被真正認為低下的肌體器官是萎縮的陰莖,即女孩的陰蒂。

    [49]但自卑感的主要部分卻來自于自我與超我的關系; 猶如犯罪是自我與超我之間緊張狀态的流露一樣。

    概言之,自卑感與罪疚感是難以分開的。

     把前者當作是對道德自卑感的性愛補償,這也許是對的。

    精神分析對這兩個概念的界限問題注意得很少。

     僅僅因為自卑情結變得如此流行,我們才敢冒昧地向你們提及一點題外話。

    我們這個時代有一個曆史人物,盡管已退居幕後,但他仍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