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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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微員難以賠累,續議各屬公幫津貼銀兩。
迨後帶辦錫觔,搭解折色香料等項價銀,該委員等複以賠累為詞,禀請加增幫費。
乾隆五十年,批府議加公捐。
計先後勻捐津貼銀二千九百五十兩,又另捐盤費銀三百兩,共銀三千二百五十兩,詳準有案。
查委辦顔料、銅觔及搭解各項銀兩津貼三千二百餘兩之多,而委解紙張,同一京差,則又毫無幫貼,似覺苦樂不均。
故各員每逢顔料委辦,便欣然就道。
一遇紙差,則畏縮不前。
即如仁壽縣丞熊中簡前委解紙,甯受規避處分,始終屢調不到,此其明證。
伏查委員同辦京差,理無二緻,未便彼盈此绌,使微員獨抱向隅,應行酌議變通。
請将顔料差公捐津貼銀内撥出銀三百兩,以資津貼紙差之費,庶足以昭公道而服人心,于差使實有裨益。
是否有當,理合具文詳請憲台察核,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查委解紙張,向無一毫幫貼,今議于顔料津貼項下撥補銀三百兩,自足少資盤費。
但顔料津貼尚存銀二千九百五十兩,多寡仍屬懸殊,似應查明當日因何有無多寡,逈然各别?可否再為挹注,以均體恤?仰再酌核兩項差務情形,妥為定議,另詳察奪。
繳。
奉此,具見憲台體恤委員、無使賠累之至意。
伏查委解紙張與辦解顔料雖同一京差,而辦料解紙,情行殊别。
如委解連紙,系自省承領水腳,咨批由将樂縣領裝紙張,一直管解赴部投納。
惟委辦顔料,須由省承領黃熟銅價腳銀五百餘兩,并帶領解部停辦各項紅銅、鉛、錫價腳等項銀一萬四千餘兩,前赴江蘇采辦黃熟銅觔全竣,由江蘇管解赴部投納。
所解之銀,既有部中添平領批等項費用,且蘇省采辦黃熟銅,系照時值每百觔價銀二十四兩七錢九分辦買,閩省隻準照原定價銀一十四兩五錢報銷,其中又有許多賠貼。
以是辦解顔料,向有公幫捐貼章程,委解紙張,曆無勻捐津貼之原委也。
今請于幫貼顔料捐費之内,再酌撥銀二百兩,共銀五百兩,以資紙差之費,自屬裕如。
若于顔料貼費之中,捐注過多,恐将來采辦顔料、銅、錫等項複有賠累,不特該委員得以借口,即司中另為籌劃,又無良策,是以不能不從長計議,以昭體恤。
緣奉前批,合再确核議覆,伏候察奪,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如詳行。
此繳。
奉此,業經通行遵照在案。
各屬應捐黃熟銅顔料等銀不準司庫借款墊支 一件遵劄籌議詳覆事。
嘉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奉總督部堂魁批本署司呈詳:嘉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奉總督部堂魁批前升司詳:該本司查此案經前署司遵奉憲批,除将提省書役及清厘積案局費遵照即行停辦,并即分移臬司、鹽道查明外,結問罰贖锾,解送坵折運費二項,俯容移催議覆到日,另行詳覆外,本司遵查閩省辦解顔料、黃熟銅,系照各府州輪值,每屆應派佐雜一員,除承領地丁項下正項價腳銀三百五十九兩九分三厘,并耗羨項下盤費銀三百兩,此外各府州屬公幫銀三千二百五十兩。
按其捐項,溢于正額,為數過多,緻奉憲批,既有本款動銷,複行派捐如許之多,又先奉撫憲批行,當此肅清吏治之際,斷不可不另籌良法,仍舊留此弊端,以緻日後受累各等因。
伏查委辦黃熟銅顔料解部,現有搭解停辦鉛、錫價、腳等項銀一萬四千六百兩零,若使将捐費盡數革除,萬一正項不敷,微員力有難支。
惟其中除應裁外,仍捐給銀六百兩以示體恤,亦見該委員所得捐項,較于報部三百兩盤費,已有加倍之增,奉差亦不至大形竭蹶。
即請将實捐銀六百兩悉照前司于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詳明一件遵奉堂谕事案内,饬令由府彙齊給領,毋庸解司。
此後不許多派,亦不準司庫借款墊給。
又查閩省鼓鑄銅觔,向于丞倅内委員,領銀赴滇采辦。
每紅銅百觔給價腳銀一十六兩一分零,每黑銅百觔給價腳銀一十三兩三錢一分。
前以委員禀多苦累,除理事、同知旗員免捐外,其餘十六員,每年公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解存糧道庫,以為津貼之費。
續因銅差,廳員與縣令并辦,又議六十二縣勻捐銀三千兩,每年計共捐銀五千兩零。
第今昔情形不一。
迩來外捐累累,兼以奉文勻捐十分之三軍需緝捕洋匪經費。
若使将外捐辦銅運費概令如數捐解,實勢之所不逮。
與其徒有捐之名,不若随時變通,即行裁去運銅續捐銀三千兩,唯留原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之數,廳員與縣令四六勻捐。
廳捐四分,年得銀八百五十二兩;縣捐六分,年得銀一千二百七十八兩。
均請自嘉慶三年為始,仍照前議,饬令廳縣徑解糧道庫收貯備給。
如屆期不解,即由道催解給領,毋庸司庫墊支,以免牽混。
緣奉前批,合就查議詳覆,并具清折同送。
是否允協,伏候憲台鑒核批示,以便移行遵照等緣由。
奉批:據詳各外辦捐款分别裁減緣由,所議甚屬妥協。
惟查委員采辦滇銅,往返長途,動至數年之久。
此項差委,似非顔料黃熟銅可比。
從前廳縣公捐津貼至五千兩之多,今遽減去銀三千兩,誠恐委員辦理掣肘,借口賠累。
且滇銅攸關鼓鑄,倘不能依限運回,轉恐延誤,應如何妥為核減之處,仰再悉心另議詳奪。
仍移催臬司、鹽道,速将各案議覆察核,毋遲。
并候撫部院批示,仍錄批報明撫部院查考。
繳。
折發還。
又本年十月初二日,奉巡撫部院費批:外辦捐款過多,必緻徒有派捐之名。
據議分别酌減各款,甚屬公當。
至采辦滇銅,從前公捐津貼數至五千餘兩,今酌減銀三千兩,委員長途辦運,是否不緻窒礙,仰再确核議詳。
仍候督部堂批示錄報。
繳。
折存等因。
奉此,本署司遵查閩省采買銅觔,向于丞倅中遴委購辦,一切運腳原系按例核給。
祗因滇省自緬甸兵差以後,馬少夫多,途長費重,不得不于官價之外,自行貼補。
水路船價,亦複遞年增昂。
兼之銅廠绌産,領運維難,往返守候,動辄四、五年之久。
需用孔多,賠累甚重。
雖經議令丞倅十六員中,每年分别勻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解貯道庫,藉以稍資津貼之需。
而該委員仍不免于自行賠補。
嗣于乾隆四十年八月,欽奉上谕,嗣後凡采辦滇銅,必須選派明幹知縣或能事之同知、通判前往。
因是銅差廳縣并辦,廉項較多,是以續議各縣公捐銀三千兩,二共年捐銀五千兩零,若積至四、五年之久,存銀約可萬餘。
在運員固能急公向前,無誤鼓鑄,但閩省迩年以來捐項日多,地方州縣幾至無廉可養。
前升司極籌調劑,于應捐各款中逐一量為酌減,并以所捐之津貼銀兩酌請删去銀三千兩,以資辦公,奉憲批饬另詳在案。
惟查前項捐貼銅費銀兩,俱系按照本任全數扣捐。
若署任半支,即應半捐。
至如府攝廳篆,即不支領廳廉。
通年核計,實不及四千兩之數。
誠如憲台、督憲批指前項津貼遽減去銀三千兩,恐委員辦理掣肘,藉詞賠累。
倘不能依限運回,轉恐贻誤。
本司遵即悉心籌議,除丞倅原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外,拟請将知縣所捐之三千兩,減去一半銀一千五百,仍同原捐之項,每年共截扣銀三千六百三十兩。
另請将廳員與縣令四六勻捐,廳捐四分、年得銀一千四百五十二兩,縣捐六分、年得銀二千一百七十八兩,均照在任月日捐解。
通省署任人員,仍照例半支半捐。
統計三、四年中,亦可彙集萬兩。
在廳縣均得遞行删免,而委員亦可無虞掣肘。
如蒙憲允,即請自嘉慶三年為始,責令該管府州随時提齊貯庫,按季經解糧道收貯備給。
如屆期不解,即由道催解給領,毋庸司庫墊支,以免款目混雜,至顔料黃熟銅一案,仍請照前詳,不複贅叙。
緣奉饬議,合再查明詳覆,伏候察核,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如詳饬遵。
仍将各屬解捐銀兩移道按季開折報查。
餘已悉。
并候撫部院批示。
繳。
折存先于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巡撫部院汪批:據詳已悉。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折存。
奉此,業經移行遵照在案。
附開清折一扣。
署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為遵劄籌議詳覆事:遵将閩省委員赴滇采辦銅觔各廳縣勻捐貼費銀數,合就開具清折,呈送察核施行。
須至折者。
謹開: 福防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福糧通判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興糧通判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廈防同知捐銀二百七十二兩六錢七分七厘 馬巷通判捐銀六十八兩一錢六分九厘 蚶江通判捐銀六十八兩一錢六分九厘 南勝同知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石碼通判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延糧通判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建軍同知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邵軍同知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汀軍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台防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淡水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理番同知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澎湖通判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以上一十六廳共捐銀一千四百五十二兩 閩縣捐銀六十六兩七錢五分九厘 侯官縣捐銀六十六兩七錢五分九厘 長樂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福清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連江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羅源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古田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屏南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閩清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福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莆田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僊遊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晉江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南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惠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同安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安溪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龍溪縣捐銀五十兩六分九厘 漳浦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海澄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南靖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長泰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平和縣捐銀三十三兩七錢七分九厘 诏安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南平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順昌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将樂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沙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尤溪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安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建安縣捐銀四十五兩八錢九分六厘 瓯甯縣捐銀四十五兩八錢九分六厘 建陽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崇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浦城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松溪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政和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邵武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光澤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建甯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泰甯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長汀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甯化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清流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歸化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連城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上杭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武平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定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霞浦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福鼎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
迨後帶辦錫觔,搭解折色香料等項價銀,該委員等複以賠累為詞,禀請加增幫費。
乾隆五十年,批府議加公捐。
計先後勻捐津貼銀二千九百五十兩,又另捐盤費銀三百兩,共銀三千二百五十兩,詳準有案。
查委辦顔料、銅觔及搭解各項銀兩津貼三千二百餘兩之多,而委解紙張,同一京差,則又毫無幫貼,似覺苦樂不均。
故各員每逢顔料委辦,便欣然就道。
一遇紙差,則畏縮不前。
即如仁壽縣丞熊中簡前委解紙,甯受規避處分,始終屢調不到,此其明證。
伏查委員同辦京差,理無二緻,未便彼盈此绌,使微員獨抱向隅,應行酌議變通。
請将顔料差公捐津貼銀内撥出銀三百兩,以資津貼紙差之費,庶足以昭公道而服人心,于差使實有裨益。
是否有當,理合具文詳請憲台察核,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查委解紙張,向無一毫幫貼,今議于顔料津貼項下撥補銀三百兩,自足少資盤費。
但顔料津貼尚存銀二千九百五十兩,多寡仍屬懸殊,似應查明當日因何有無多寡,逈然各别?可否再為挹注,以均體恤?仰再酌核兩項差務情形,妥為定議,另詳察奪。
繳。
奉此,具見憲台體恤委員、無使賠累之至意。
伏查委解紙張與辦解顔料雖同一京差,而辦料解紙,情行殊别。
如委解連紙,系自省承領水腳,咨批由将樂縣領裝紙張,一直管解赴部投納。
惟委辦顔料,須由省承領黃熟銅價腳銀五百餘兩,并帶領解部停辦各項紅銅、鉛、錫價腳等項銀一萬四千餘兩,前赴江蘇采辦黃熟銅觔全竣,由江蘇管解赴部投納。
所解之銀,既有部中添平領批等項費用,且蘇省采辦黃熟銅,系照時值每百觔價銀二十四兩七錢九分辦買,閩省隻準照原定價銀一十四兩五錢報銷,其中又有許多賠貼。
以是辦解顔料,向有公幫捐貼章程,委解紙張,曆無勻捐津貼之原委也。
今請于幫貼顔料捐費之内,再酌撥銀二百兩,共銀五百兩,以資紙差之費,自屬裕如。
若于顔料貼費之中,捐注過多,恐将來采辦顔料、銅、錫等項複有賠累,不特該委員得以借口,即司中另為籌劃,又無良策,是以不能不從長計議,以昭體恤。
緣奉前批,合再确核議覆,伏候察奪,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如詳行。
此繳。
奉此,業經通行遵照在案。
各屬應捐黃熟銅顔料等銀不準司庫借款墊支 一件遵劄籌議詳覆事。
嘉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奉總督部堂魁批本署司呈詳:嘉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奉總督部堂魁批前升司詳:該本司查此案經前署司遵奉憲批,除将提省書役及清厘積案局費遵照即行停辦,并即分移臬司、鹽道查明外,結問罰贖锾,解送坵折運費二項,俯容移催議覆到日,另行詳覆外,本司遵查閩省辦解顔料、黃熟銅,系照各府州輪值,每屆應派佐雜一員,除承領地丁項下正項價腳銀三百五十九兩九分三厘,并耗羨項下盤費銀三百兩,此外各府州屬公幫銀三千二百五十兩。
按其捐項,溢于正額,為數過多,緻奉憲批,既有本款動銷,複行派捐如許之多,又先奉撫憲批行,當此肅清吏治之際,斷不可不另籌良法,仍舊留此弊端,以緻日後受累各等因。
伏查委辦黃熟銅顔料解部,現有搭解停辦鉛、錫價、腳等項銀一萬四千六百兩零,若使将捐費盡數革除,萬一正項不敷,微員力有難支。
惟其中除應裁外,仍捐給銀六百兩以示體恤,亦見該委員所得捐項,較于報部三百兩盤費,已有加倍之增,奉差亦不至大形竭蹶。
即請将實捐銀六百兩悉照前司于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詳明一件遵奉堂谕事案内,饬令由府彙齊給領,毋庸解司。
此後不許多派,亦不準司庫借款墊給。
又查閩省鼓鑄銅觔,向于丞倅内委員,領銀赴滇采辦。
每紅銅百觔給價腳銀一十六兩一分零,每黑銅百觔給價腳銀一十三兩三錢一分。
前以委員禀多苦累,除理事、同知旗員免捐外,其餘十六員,每年公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解存糧道庫,以為津貼之費。
續因銅差,廳員與縣令并辦,又議六十二縣勻捐銀三千兩,每年計共捐銀五千兩零。
第今昔情形不一。
迩來外捐累累,兼以奉文勻捐十分之三軍需緝捕洋匪經費。
若使将外捐辦銅運費概令如數捐解,實勢之所不逮。
與其徒有捐之名,不若随時變通,即行裁去運銅續捐銀三千兩,唯留原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之數,廳員與縣令四六勻捐。
廳捐四分,年得銀八百五十二兩;縣捐六分,年得銀一千二百七十八兩。
均請自嘉慶三年為始,仍照前議,饬令廳縣徑解糧道庫收貯備給。
如屆期不解,即由道催解給領,毋庸司庫墊支,以免牽混。
緣奉前批,合就查議詳覆,并具清折同送。
是否允協,伏候憲台鑒核批示,以便移行遵照等緣由。
奉批:據詳各外辦捐款分别裁減緣由,所議甚屬妥協。
惟查委員采辦滇銅,往返長途,動至數年之久。
此項差委,似非顔料黃熟銅可比。
從前廳縣公捐津貼至五千兩之多,今遽減去銀三千兩,誠恐委員辦理掣肘,借口賠累。
且滇銅攸關鼓鑄,倘不能依限運回,轉恐延誤,應如何妥為核減之處,仰再悉心另議詳奪。
仍移催臬司、鹽道,速将各案議覆察核,毋遲。
并候撫部院批示,仍錄批報明撫部院查考。
繳。
折發還。
又本年十月初二日,奉巡撫部院費批:外辦捐款過多,必緻徒有派捐之名。
據議分别酌減各款,甚屬公當。
至采辦滇銅,從前公捐津貼數至五千餘兩,今酌減銀三千兩,委員長途辦運,是否不緻窒礙,仰再确核議詳。
仍候督部堂批示錄報。
繳。
折存等因。
奉此,本署司遵查閩省采買銅觔,向于丞倅中遴委購辦,一切運腳原系按例核給。
祗因滇省自緬甸兵差以後,馬少夫多,途長費重,不得不于官價之外,自行貼補。
水路船價,亦複遞年增昂。
兼之銅廠绌産,領運維難,往返守候,動辄四、五年之久。
需用孔多,賠累甚重。
雖經議令丞倅十六員中,每年分别勻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解貯道庫,藉以稍資津貼之需。
而該委員仍不免于自行賠補。
嗣于乾隆四十年八月,欽奉上谕,嗣後凡采辦滇銅,必須選派明幹知縣或能事之同知、通判前往。
因是銅差廳縣并辦,廉項較多,是以續議各縣公捐銀三千兩,二共年捐銀五千兩零,若積至四、五年之久,存銀約可萬餘。
在運員固能急公向前,無誤鼓鑄,但閩省迩年以來捐項日多,地方州縣幾至無廉可養。
前升司極籌調劑,于應捐各款中逐一量為酌減,并以所捐之津貼銀兩酌請删去銀三千兩,以資辦公,奉憲批饬另詳在案。
惟查前項捐貼銅費銀兩,俱系按照本任全數扣捐。
若署任半支,即應半捐。
至如府攝廳篆,即不支領廳廉。
通年核計,實不及四千兩之數。
誠如憲台、督憲批指前項津貼遽減去銀三千兩,恐委員辦理掣肘,藉詞賠累。
倘不能依限運回,轉恐贻誤。
本司遵即悉心籌議,除丞倅原捐銀二千一百三十兩外,拟請将知縣所捐之三千兩,減去一半銀一千五百,仍同原捐之項,每年共截扣銀三千六百三十兩。
另請将廳員與縣令四六勻捐,廳捐四分、年得銀一千四百五十二兩,縣捐六分、年得銀二千一百七十八兩,均照在任月日捐解。
通省署任人員,仍照例半支半捐。
統計三、四年中,亦可彙集萬兩。
在廳縣均得遞行删免,而委員亦可無虞掣肘。
如蒙憲允,即請自嘉慶三年為始,責令該管府州随時提齊貯庫,按季經解糧道收貯備給。
如屆期不解,即由道催解給領,毋庸司庫墊支,以免款目混雜,至顔料黃熟銅一案,仍請照前詳,不複贅叙。
緣奉饬議,合再查明詳覆,伏候察核,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如詳饬遵。
仍将各屬解捐銀兩移道按季開折報查。
餘已悉。
并候撫部院批示。
繳。
折存先于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巡撫部院汪批:據詳已悉。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折存。
奉此,業經移行遵照在案。
附開清折一扣。
署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為遵劄籌議詳覆事:遵将閩省委員赴滇采辦銅觔各廳縣勻捐貼費銀數,合就開具清折,呈送察核施行。
須至折者。
謹開: 福防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福糧通判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興糧通判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廈防同知捐銀二百七十二兩六錢七分七厘 馬巷通判捐銀六十八兩一錢六分九厘 蚶江通判捐銀六十八兩一錢六分九厘 南勝同知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石碼通判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延糧通判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建軍同知捐銀三十四兩零八分四厘 邵軍同知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汀軍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台防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淡水同知捐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厘 理番同知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澎湖通判捐銀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厘 --以上一十六廳共捐銀一千四百五十二兩 閩縣捐銀六十六兩七錢五分九厘 侯官縣捐銀六十六兩七錢五分九厘 長樂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福清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連江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羅源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古田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屏南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閩清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福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莆田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僊遊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晉江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南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惠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同安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安溪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龍溪縣捐銀五十兩六分九厘 漳浦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海澄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南靖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長泰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平和縣捐銀三十三兩七錢七分九厘 诏安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南平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順昌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将樂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沙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尤溪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安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建安縣捐銀四十五兩八錢九分六厘 瓯甯縣捐銀四十五兩八錢九分六厘 建陽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崇安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浦城縣捐銀五十兩零六分九厘 松溪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政和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邵武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光澤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建甯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泰甯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長汀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甯化縣捐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四厘 清流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歸化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連城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上杭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武平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永定縣捐銀二十五兩零三分五厘 霞浦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九厘 福鼎縣捐銀三十三兩三錢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