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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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引之曰:「智」與「知」同。
説見《法法篇》「不智」下。
「誨」與「悔」同。
《繫辭傳》「慢藏誨盜,冶容誨淫」,釋文:「誨,虞作悔,謂悔恨。
」《論語·述而篇》「吾未嘗無誨焉」,釋文:「誨,魯讀爲『悔』字。
」「及」當爲「反」,字之誤也。
下同。
管仲言吾君之爲人愓,及自知其過,則必多悔,悔則必能自反,故曰「姑少胥其自反也」。
而鮑叔則曰:「比其自反也,國無闕亡乎?」尹注皆非。
甲十萬 車三百乘 「同甲十萬,車五千乘」。
引之曰:下文桓公築綠陵以封杞,予「車百乘,甲一千」,築夷儀以封邢,予「車百乘,卒千人」。
又曰:「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
小侯車百乘,卒千人。
」皆車一乘,甲十人。
此文車五千乘,則當雲甲五萬,今作「十萬」者,因下文「帶甲十萬」而誤也。
下文「天下之國,帶甲十萬者不鮮矣」,其數多於桓公之甲,故曰:「吾欲發小兵以服大兵,國欲無危,得已乎?」又案下文桓公築楚丘以封衛,與「車三百乘,甲五千」,「三」乃「五」之誤。
每車一乘,甲十人,甲五千,則車五百乘,不得雲「三百」也,《霸形篇》雲:「車五百乘,卒五千人,以楚丘封衛。
」是其證。
博於糧 「季友之爲人也,恭以精,博於糧,多小信,可遊於魯」。
尹注曰:「『博於糧』,謂多委積。
」劉曰:「案《小匡》作『公子舉博聞而知禮,好學而辭遜,請使遊於魯』,疑即一人。
『糧』乃『禮』字誤也。
」 蒙孫博於教 「蒙孫博於教而文巧於辭」。
劉曰:「『蒙孫』,《小匡》作『曹孫宿』。
」念孫案:隸書「蒙」字或作「」,其上半與「曹」相似,故「曹」譌作「蒙」。
孫謂「曹」、「蒙」聲近而字通,非也。
「博於教」,當作「博於斆」。
「斆」,與「學」同,見《説文》及漢《外黃令高彪碑》。
「斆」、「教」字相似,又涉上文「楚國之教」而誤。
諸侯許諾 「桓公告諸侯曰:『請救伐,諸侯許諾,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小侯車百乘,卒千人。
』諸侯皆許諾」。
引之曰:「諸侯許諾」四字,因下文「諸侯皆許諾」而衍,「請救伐」以下五句,皆桓公告諸侯之詞,此四字不得闌入。
君臣 「桓公使鮑叔識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識不仕與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識工賈之有善者」。
引之曰:「君」當爲「群」,群臣大夫也,下文雲「令鮑叔進大夫」是也。
晏子識不仕者之善,鮑叔則識已仕者之善。
下文曰:「凡仕者近宮,不仕與耕者近門,工賈近市。
」「仕者」即群臣矣。
又案:《問篇》「君臣有位而未有田者幾何人」,「君」亦當爲「群」,下文「群臣有位事官大夫者幾何人」是也。
岀欲通 「凡庶人欲通,鄉吏不通,七日囚。
出欲通,吏不通,五日囚。
貴人子欲通,吏不通,三日囚」。
尹解「出欲通」曰:「岀,謂欲適他國。
」劉曰:「『出』疑『士』字誤。
」引之曰:劉説是也。
士在貴人子與庶人之間,猶下文選舉之事,士在貴人子與農工賈之間也。
隷書「出」字或省作「士」,若「」省作「」,「」省作「賣」,「」省作「款」之類。
故諸書中「士」、「出」二字多相亂。
《荀子·大略篇》「以其教士畢行」,今本「士」譌作「出」。
又「習容而後出」,今本「出」譌作「士」。
《史記·呂後紀》「齊内史士」,徐廣曰:「一作出。
」 爲次 多不發 多而發 「從政治,爲次,野爲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次之」。
念孫案:「爲次」二字,涉下文「得二爲次」而衍。
「次之」二字,總承上文「從政治」以下四句而言,則不當更有「爲次」二字,且「從政治,野爲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正對下文之「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起訟驕」而言,若有「爲次」二字,則既於本文不協,又與下文不對矣,尹注非。
洪雲:「『發』,讀爲『廢』,謂開闢荒野爲原田,又教以樹蓺之功,不廢其地利。
尹以『發』爲『相告發』,非。
」念孫案:下文「從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發」,衍「而」字。
行此三者爲下 「勸國家得之,成而悔,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起訟驕,行此三者爲下」。
引之曰:「行此三者」四字,因下文而衍。
「勸國家得之」以下,優劣相間,凡五事,不得雲「行此三者」也。
耕者農農用力 「耕者農農用力」。
念孫案:此文内多一「農」字,後人所加也。
「耕者農用力」,此「農」字非謂農夫。
《廣雅》曰:「農,勉也。
」言耕者勉用力也。
下文雲「耕者用力不農」,亦謂用力不勉也。
《呂刑》曰:「稷降播種,農殖嘉穀。
」言勉殖嘉穀也。
説見《經義述聞》。
襄十三年《左傳》曰:「君子上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言勉力以事其上也。
「農力」,猶「努力」,語之轉耳。
後人不知「農」訓爲「勉」,而誤以爲「農夫」之「農」,故又加一「農」字,不知耕者即是農夫,無煩更言「農」也。
上文雲:「士處靖,敬老與貴,交不失禮,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下文雲:「工賈應於父兄,事長養老,承事敬,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此雲「耕者農用力,應於父兄,事賢多,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耕者」二字,上與「士」對,下與「工賈」對,是耕者即農夫,而「農用力」之「農」,自訓爲「勉」,非謂農夫也。
兩者字 「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者爲次,得一者爲下」。
念孫案:下兩「者」字因上「者」字而衍,「得二爲次,得一爲下」,上文凡三見,皆無「者」字。
處華下交好飲食 「貴人子處華,下交,好飲食」。
尹讀「處華下」爲句,「交好」爲句,「飲食」爲句。
注雲:「處華屋之下,則淫佚。
重交好,則挾朋黨。
嗜飲食,則道情薄。
」劉曰:「『處華』爲句,對上『處不華』。
『下交』爲句,謂以貴陵人,使友居下也,對上『友有少長』。
『好飲食』爲句。
」念孫案:劉説是。
有可無赦 念孫案:當依上文作「有罪無赦」,尹注雲:「今所有罪,必無赦之也。
」即其證。
今本「罪」作「可」者,涉上句「可無斂」而誤。
引之曰:「智」與「知」同。
説見《法法篇》「不智」下。
「誨」與「悔」同。
《繫辭傳》「慢藏誨盜,冶容誨淫」,釋文:「誨,虞作悔,謂悔恨。
」《論語·述而篇》「吾未嘗無誨焉」,釋文:「誨,魯讀爲『悔』字。
」「及」當爲「反」,字之誤也。
下同。
管仲言吾君之爲人愓,及自知其過,則必多悔,悔則必能自反,故曰「姑少胥其自反也」。
而鮑叔則曰:「比其自反也,國無闕亡乎?」尹注皆非。
甲十萬 車三百乘 「同甲十萬,車五千乘」。
引之曰:下文桓公築綠陵以封杞,予「車百乘,甲一千」,築夷儀以封邢,予「車百乘,卒千人」。
又曰:「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
小侯車百乘,卒千人。
」皆車一乘,甲十人。
此文車五千乘,則當雲甲五萬,今作「十萬」者,因下文「帶甲十萬」而誤也。
下文「天下之國,帶甲十萬者不鮮矣」,其數多於桓公之甲,故曰:「吾欲發小兵以服大兵,國欲無危,得已乎?」又案下文桓公築楚丘以封衛,與「車三百乘,甲五千」,「三」乃「五」之誤。
每車一乘,甲十人,甲五千,則車五百乘,不得雲「三百」也,《霸形篇》雲:「車五百乘,卒五千人,以楚丘封衛。
」是其證。
博於糧 「季友之爲人也,恭以精,博於糧,多小信,可遊於魯」。
尹注曰:「『博於糧』,謂多委積。
」劉曰:「案《小匡》作『公子舉博聞而知禮,好學而辭遜,請使遊於魯』,疑即一人。
『糧』乃『禮』字誤也。
」 蒙孫博於教 「蒙孫博於教而文巧於辭」。
劉曰:「『蒙孫』,《小匡》作『曹孫宿』。
」念孫案:隸書「蒙」字或作「」,其上半與「曹」相似,故「曹」譌作「蒙」。
孫謂「曹」、「蒙」聲近而字通,非也。
「博於教」,當作「博於斆」。
「斆」,與「學」同,見《説文》及漢《外黃令高彪碑》。
「斆」、「教」字相似,又涉上文「楚國之教」而誤。
諸侯許諾 「桓公告諸侯曰:『請救伐,諸侯許諾,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小侯車百乘,卒千人。
』諸侯皆許諾」。
引之曰:「諸侯許諾」四字,因下文「諸侯皆許諾」而衍,「請救伐」以下五句,皆桓公告諸侯之詞,此四字不得闌入。
君臣 「桓公使鮑叔識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識不仕與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識工賈之有善者」。
引之曰:「君」當爲「群」,群臣大夫也,下文雲「令鮑叔進大夫」是也。
晏子識不仕者之善,鮑叔則識已仕者之善。
下文曰:「凡仕者近宮,不仕與耕者近門,工賈近市。
」「仕者」即群臣矣。
又案:《問篇》「君臣有位而未有田者幾何人」,「君」亦當爲「群」,下文「群臣有位事官大夫者幾何人」是也。
岀欲通 「凡庶人欲通,鄉吏不通,七日囚。
出欲通,吏不通,五日囚。
貴人子欲通,吏不通,三日囚」。
尹解「出欲通」曰:「岀,謂欲適他國。
」劉曰:「『出』疑『士』字誤。
」引之曰:劉説是也。
士在貴人子與庶人之間,猶下文選舉之事,士在貴人子與農工賈之間也。
隷書「出」字或省作「士」,若「」省作「」,「」省作「賣」,「」省作「款」之類。
故諸書中「士」、「出」二字多相亂。
《荀子·大略篇》「以其教士畢行」,今本「士」譌作「出」。
又「習容而後出」,今本「出」譌作「士」。
《史記·呂後紀》「齊内史士」,徐廣曰:「一作出。
」 爲次 多不發 多而發 「從政治,爲次,野爲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次之」。
念孫案:「爲次」二字,涉下文「得二爲次」而衍。
「次之」二字,總承上文「從政治」以下四句而言,則不當更有「爲次」二字,且「從政治,野爲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正對下文之「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起訟驕」而言,若有「爲次」二字,則既於本文不協,又與下文不對矣,尹注非。
洪雲:「『發』,讀爲『廢』,謂開闢荒野爲原田,又教以樹蓺之功,不廢其地利。
尹以『發』爲『相告發』,非。
」念孫案:下文「從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發」,衍「而」字。
行此三者爲下 「勸國家得之,成而悔,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起訟驕,行此三者爲下」。
引之曰:「行此三者」四字,因下文而衍。
「勸國家得之」以下,優劣相間,凡五事,不得雲「行此三者」也。
耕者農農用力 「耕者農農用力」。
念孫案:此文内多一「農」字,後人所加也。
「耕者農用力」,此「農」字非謂農夫。
《廣雅》曰:「農,勉也。
」言耕者勉用力也。
下文雲「耕者用力不農」,亦謂用力不勉也。
《呂刑》曰:「稷降播種,農殖嘉穀。
」言勉殖嘉穀也。
説見《經義述聞》。
襄十三年《左傳》曰:「君子上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言勉力以事其上也。
「農力」,猶「努力」,語之轉耳。
後人不知「農」訓爲「勉」,而誤以爲「農夫」之「農」,故又加一「農」字,不知耕者即是農夫,無煩更言「農」也。
上文雲:「士處靖,敬老與貴,交不失禮,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下文雲:「工賈應於父兄,事長養老,承事敬,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此雲「耕者農用力,應於父兄,事賢多,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爲次,得一爲下。
」「耕者」二字,上與「士」對,下與「工賈」對,是耕者即農夫,而「農用力」之「農」,自訓爲「勉」,非謂農夫也。
兩者字 「行此三者爲上舉,得二者爲次,得一者爲下」。
念孫案:下兩「者」字因上「者」字而衍,「得二爲次,得一爲下」,上文凡三見,皆無「者」字。
處華下交好飲食 「貴人子處華,下交,好飲食」。
尹讀「處華下」爲句,「交好」爲句,「飲食」爲句。
注雲:「處華屋之下,則淫佚。
重交好,則挾朋黨。
嗜飲食,則道情薄。
」劉曰:「『處華』爲句,對上『處不華』。
『下交』爲句,謂以貴陵人,使友居下也,對上『友有少長』。
『好飲食』爲句。
」念孫案:劉説是。
有可無赦 念孫案:當依上文作「有罪無赦」,尹注雲:「今所有罪,必無赦之也。
」即其證。
今本「罪」作「可」者,涉上句「可無斂」而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