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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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藝文類聚·封爵部》《太平禦覽·封建部一》引此竝作「足以著貴賤」「足以守其服」,《文選·羽獵賦》注引作「足以章貴賤」。
胥足上尊時而王 頃時而王 「君子食於道,則上尊而民順;小人食於力,則財厚而養足。
上尊而民順,財厚而養足,四者備體,則胥足上尊時而王,不難矣」。
念孫案:「胥足上尊時而王」,「足上尊」三字因上文而衍。
胥,待也,言待時而王也。
尹注:「胥,相也。
」失之。
又《君臣篇》:「上尊而民順,財厚而備足,四者備體,頃時而王不難矣。
」「頃」當爲「須」,「須」亦「胥」也。
信密 「號令必著明,賞罰必信密」。
念孫案:「密」,本作「必」,後人聞「信必」之語,故以意改之,不知「信必」者信賞必罰也。
《八觀篇》曰:「賞慶信必,則有功者勸。
」《九守篇》曰:「刑賞信必於耳目之所見。
」《版法解》曰:「無遺善,無隱姦,則刑賞信必。
」皆其證。
不與大慮始 「故民未嘗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功。
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與大慮始」。
念孫案:「大」,當爲「人」。
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功,故有道者不與人慮始。
「人」,亦民也。
尹注:「大,猶衆也。
」「大」亦當爲「人」。
雖 「故巧者能生規矩,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雖聖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
念孫案:「雖」字涉上下文兩「雖有」而衍,《羣書治要》引此無「雖」字。
不智 智靜之修 「六者謂生、殺、貧、富、貴、賤。
在臣期年,臣不忠,君不能奪。
在子期年,子不孝,父不能奪。
故《春秋》之記臣有弒其君、子有弒其父者。
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
尹注曰:「令臣子得此六者,是君父之不智也。
」念孫案:尹讀「智」爲「智慧」之「智」,非也。
「智」與「知」同。
《小問篇》「恃不信之人而求以外知」,《九變篇》作「恃不信之人而求以智」。
言權已下移而上不知,故有弒父弒君之禍也。
《君臣篇》曰:「四者一作而上不知也,則國之危可坐而待也。
」語意正與此同。
「智」字古有二音二義,一爲「智慧」之「智」,一爲「知識」之「知」。
《説文》:「智,識詞也。
」是「智」即「知識」之「知」。
《廣雅》曰:「覺、叡、聞、曉、哲,智也。
」「叡」、「哲」爲「智慧」之「智」,「覺」、「聞」、「曉」爲「知識」之「知」,是智有二音二義也。
《墨子·節葬篇》曰:「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
」上「智」字去聲,下「智」字平聲。
《經説篇》曰:「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
」此篇内「智」字甚多,皆與「知」字同義。
《耕柱篇》曰:「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此篇内「知」字亦多作「智」。
《呂氏春秋·忠廉篇》曰:「若此人者,固難得,其患雖得之,有不智。
」「有」與「又」同。
《韓子·孤憤篇》曰:「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
」《秦策》曰:「楚智橫門君之善用兵。
」姚本如是,鮑本「智」作「知」。
《淮南·詮言篇》曰:「有智若無智,有能若無能。
」以上諸「智」字,皆與「知」字同義。
後人但知「智慧」之「智」或作「知」,而不知「知識」之「知」又作「智」,故凡古書中「知識」之「知」作「智」字者,皆改爲「知」字。
此「智」字若非尹氏誤解,則後人亦必改爲「知」矣。
又案《勢篇》「智靜之修,居而自利,智作之從,每動有功」,「智」亦「知」字也。
尹氏作注時,下「智」字已改爲「知」,而上「智」字尚未改,故解之曰:「既多智而又安靜。
」蓋不識「智」爲古「知」字,故誤分「智靜」爲二也。
今本則并上「智」字亦改爲「知」,而古字淪亡矣。
事君 非敢 不敢 「牽瑕蔽壅之事君者,非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令之有所不行也」。
念孫案:「牽瑕蔽壅之事君者」,衍「事」字。
「非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衍「敢」字。
「爲令之有所不行也」,「爲」猶「謂」也。
古者「爲」與「謂」同義,説見《釋詞》。
言所謂牽瑕蔽壅之君者,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謂其令之有所不行也。
此三句皆指君言之,非指臣言之,則首句内不當有「事」字,次句内亦不當有「敢」字。
皆後人妄加之耳。
下文曰:「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賢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首句無「事」字,是也。
次句「敢」字,亦後人所加,《羣書治要》引作「不杜其門而守其戶也」,不下無「敢」字,是其證。
上文曰:「滅絶侵壅之君者,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政之有所不行也。
」首句無「事」字,次句亦無「敢」字,此尤其明證矣。
《明法解》曰:「夫蔽主者,非塞其門守其戶也。
然而令不行,禁不止,所欲不得者,失其威勢也。
」文義亦與此同。
務物 「務物之人,無大士焉」。
念孫案:「務」,當從宋本作「矜」,字之誤也。
注内「務」字同。
下文兩「矜」字,皆承此「矜」字而言。
古今 此二者 不廢 「兵當廢而不廢,則古今惑也。
此二者不廢而欲廢之,則亦惑也」。
念孫案:此文本作「兵當廢而不廢,則惑也。
不當廢而欲廢之,則亦惑也。
」今本「古今」二字涉上文「古今」而衍,「此二者」三字涉下文「此二者」而衍,「不廢而欲廢之」,「不」下又脫「當」字。
尹注非。
所謂擅 「故明君知所擅,知所患。
國治而民務積,此所謂擅也。
動與靜,此所患也」。
念孫案:「此所謂擅也」,「謂」字後人所加,「所擅」、「所患」皆承上文而言,則「擅」上不當有「謂」字。
尹注曰:「擅,專也。
君之所專爲,在於國家治而民務積聚也。
」則無「謂」字明矣。
則内亂自是起 「蔽美揚惡,則内亂自是起」。
念孫案:宋本「起」下有「矣」字,是也。
上文曰:「則外難自是至矣。
」正與此句相應。
兵 法 因其利 「得地而國不敗者,因其民也。
因其利,則號制有發也」。
念孫案:「因其利」,當從朱本作「因其民」,此復舉上文而申其義也。
今作「因其利」者,涉上下文「利」字而誤。
不巧 「器械不巧,則朝
胥足上尊時而王 頃時而王 「君子食於道,則上尊而民順;小人食於力,則財厚而養足。
上尊而民順,財厚而養足,四者備體,則胥足上尊時而王,不難矣」。
念孫案:「胥足上尊時而王」,「足上尊」三字因上文而衍。
胥,待也,言待時而王也。
尹注:「胥,相也。
」失之。
又《君臣篇》:「上尊而民順,財厚而備足,四者備體,頃時而王不難矣。
」「頃」當爲「須」,「須」亦「胥」也。
信密 「號令必著明,賞罰必信密」。
念孫案:「密」,本作「必」,後人聞「信必」之語,故以意改之,不知「信必」者信賞必罰也。
《八觀篇》曰:「賞慶信必,則有功者勸。
」《九守篇》曰:「刑賞信必於耳目之所見。
」《版法解》曰:「無遺善,無隱姦,則刑賞信必。
」皆其證。
不與大慮始 「故民未嘗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功。
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與大慮始」。
念孫案:「大」,當爲「人」。
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功,故有道者不與人慮始。
「人」,亦民也。
尹注:「大,猶衆也。
」「大」亦當爲「人」。
雖 「故巧者能生規矩,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雖聖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
念孫案:「雖」字涉上下文兩「雖有」而衍,《羣書治要》引此無「雖」字。
不智 智靜之修 「六者謂生、殺、貧、富、貴、賤。
在臣期年,臣不忠,君不能奪。
在子期年,子不孝,父不能奪。
故《春秋》之記臣有弒其君、子有弒其父者。
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
尹注曰:「令臣子得此六者,是君父之不智也。
」念孫案:尹讀「智」爲「智慧」之「智」,非也。
「智」與「知」同。
《小問篇》「恃不信之人而求以外知」,《九變篇》作「恃不信之人而求以智」。
言權已下移而上不知,故有弒父弒君之禍也。
《君臣篇》曰:「四者一作而上不知也,則國之危可坐而待也。
」語意正與此同。
「智」字古有二音二義,一爲「智慧」之「智」,一爲「知識」之「知」。
《説文》:「智,識詞也。
」是「智」即「知識」之「知」。
《廣雅》曰:「覺、叡、聞、曉、哲,智也。
」「叡」、「哲」爲「智慧」之「智」,「覺」、「聞」、「曉」爲「知識」之「知」,是智有二音二義也。
《墨子·節葬篇》曰:「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
」上「智」字去聲,下「智」字平聲。
《經説篇》曰:「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
」此篇内「智」字甚多,皆與「知」字同義。
《耕柱篇》曰:「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此篇内「知」字亦多作「智」。
《呂氏春秋·忠廉篇》曰:「若此人者,固難得,其患雖得之,有不智。
」「有」與「又」同。
《韓子·孤憤篇》曰:「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
」《秦策》曰:「楚智橫門君之善用兵。
」姚本如是,鮑本「智」作「知」。
《淮南·詮言篇》曰:「有智若無智,有能若無能。
」以上諸「智」字,皆與「知」字同義。
後人但知「智慧」之「智」或作「知」,而不知「知識」之「知」又作「智」,故凡古書中「知識」之「知」作「智」字者,皆改爲「知」字。
此「智」字若非尹氏誤解,則後人亦必改爲「知」矣。
又案《勢篇》「智靜之修,居而自利,智作之從,每動有功」,「智」亦「知」字也。
尹氏作注時,下「智」字已改爲「知」,而上「智」字尚未改,故解之曰:「既多智而又安靜。
」蓋不識「智」爲古「知」字,故誤分「智靜」爲二也。
今本則并上「智」字亦改爲「知」,而古字淪亡矣。
事君 非敢 不敢 「牽瑕蔽壅之事君者,非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令之有所不行也」。
念孫案:「牽瑕蔽壅之事君者」,衍「事」字。
「非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衍「敢」字。
「爲令之有所不行也」,「爲」猶「謂」也。
古者「爲」與「謂」同義,説見《釋詞》。
言所謂牽瑕蔽壅之君者,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謂其令之有所不行也。
此三句皆指君言之,非指臣言之,則首句内不當有「事」字,次句内亦不當有「敢」字。
皆後人妄加之耳。
下文曰:「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敢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賢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首句無「事」字,是也。
次句「敢」字,亦後人所加,《羣書治要》引作「不杜其門而守其戶也」,不下無「敢」字,是其證。
上文曰:「滅絶侵壅之君者,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爲政之有所不行也。
」首句無「事」字,次句亦無「敢」字,此尤其明證矣。
《明法解》曰:「夫蔽主者,非塞其門守其戶也。
然而令不行,禁不止,所欲不得者,失其威勢也。
」文義亦與此同。
務物 「務物之人,無大士焉」。
念孫案:「務」,當從宋本作「矜」,字之誤也。
注内「務」字同。
下文兩「矜」字,皆承此「矜」字而言。
古今 此二者 不廢 「兵當廢而不廢,則古今惑也。
此二者不廢而欲廢之,則亦惑也」。
念孫案:此文本作「兵當廢而不廢,則惑也。
不當廢而欲廢之,則亦惑也。
」今本「古今」二字涉上文「古今」而衍,「此二者」三字涉下文「此二者」而衍,「不廢而欲廢之」,「不」下又脫「當」字。
尹注非。
所謂擅 「故明君知所擅,知所患。
國治而民務積,此所謂擅也。
動與靜,此所患也」。
念孫案:「此所謂擅也」,「謂」字後人所加,「所擅」、「所患」皆承上文而言,則「擅」上不當有「謂」字。
尹注曰:「擅,專也。
君之所專爲,在於國家治而民務積聚也。
」則無「謂」字明矣。
則内亂自是起 「蔽美揚惡,則内亂自是起」。
念孫案:宋本「起」下有「矣」字,是也。
上文曰:「則外難自是至矣。
」正與此句相應。
兵 法 因其利 「得地而國不敗者,因其民也。
因其利,則號制有發也」。
念孫案:「因其利」,當從朱本作「因其民」,此復舉上文而申其義也。
今作「因其利」者,涉上下文「利」字而誤。
不巧 「器械不巧,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