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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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依也。
自隱其行,以避所依也。
卑身雜處,所以遁上。
隱行避倚,所以遁民。
」劉曰:「隱,『索隱行怪』之『隱』。
辟、倚,皆『邪』也。
」念孫案:尹注甚謬,劉説「辟倚」是也。
《版法篇》曰:「植固不動,倚邪乃恐。
」「倚邪」即《周官》之「奇衺」。
《樞言篇》曰:「名正則治,名倚則亂。
」《荀子·榮辱篇》曰:「飾邪説,文姦言,爲倚事。
」是「倚」爲「邪」也。
「隱行辟倚」,謂隱行其僻邪之事也。
劉以「隱」爲「索隱行怪」之「隱」,亦非。
「遁上而遁民者」,遁,欺也,言上欺君而下欺民也。
《廣雅》曰:「遁,欺也。
」賈子《過秦篇》曰:「姦僞竝起而上下相遁。
」《史記·酷吏傳序》曰:「姦僞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
」皆謂上下相欺也。
「遁」,字亦作「遯」。
《淮南·脩務篇》「審於形者,不可遯以狀」,高注曰:「遯,欺也。
」 和親 「莫敢布惠緩行,脩上下之交,以和親於民」。
念孫案:「和親」當爲「私親」,字之誤也,上文曰「厚財博惠以私親於民」,是其證。
漁利蘇功 「莫敢超等踰官,今本「莫」上有「故」字,涉上文「故士莫敢」而衍,茲據上句删。
漁利蘇功,以取順其君」。
尹注曰:「因少搆多,謂之蘇功。
蘇,生息也。
」念孫案:尹説甚迂。
蘇者,取也,言漁利取功也。
《楚辭·離騷》「蘇糞壤以充幃兮」,王注曰:「蘇,取也。
」《淮南·脩務篇》「蘇援世事」,高注曰:「蘇,猶索也。
」索,亦取也。
《説文》:「穌,把取禾若也。
」《廣雅》曰:「穌,取也。
」「穌」與「蘇」字異而義同。
重 令 綦組 「而女以美衣錦繡綦組相穉也」。
念孫案:「綦」當爲「纂」,字之誤也。
隷書「纂」或作「繤」,與「綦」相似而誤。
《爾雅·釋天》注:「用纂組飾旒之邊。
」今本「纂」誤作「綦」。
《説文》曰:「纂,似組而赤。
」《七臣七主篇》曰:「文采纂組者,燔功之窯也。
」《楚辭·招魂》曰:「纂組綺縞,結琦璜些。
」《淮南·齊俗篇》《漢書·景帝紀》竝曰:「錦繡纂組,害女工者也。
」是其證。
其攻 「明主能勝其攻,今本「主」譌作「王」,以意改。
故不益於三者,而自有國正天下,亂主不能勝其攻,故亦不損於三者,而自有天下而亡」。
念孫案:「其攻」皆當爲「六攻」,字之誤也。
其字古作「」,與「六」相似,故「六」譌爲「其」。
《史記·周本紀》「三百六十夫」,索隱曰:「劉氏音破『六』爲古『其』字。
」《淮南·地形篇》「通谷六易林蠱之臨,周流六虛」,今本「六」字竝譌作「其」。
「勝六攻」,即承上文「攻而毀之者六」而言,下文「六攻者何也」又承此文「勝六攻」而言,《版法解》亦曰「明君能勝六攻」,「不肖之君不能勝六攻」。
三者字 「雖不聽而可以得存者,雖犯禁而可以得免者,雖毋功而可以得富者」。
念孫案:三「者」字皆因下文而衍,下文曰:「凡國有不聽而可以得存者,則號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則斧鉞不足以威衆;有毋功而可以得富者,則祿賞不足以勸民。
」上有「有」字,則下當有「者」字。
此文上無「有」字,則下不當有「者」字。
《版法解》無。
則戰不勝以下三句 「若此,則民毋爲自用。
民毋爲自用,則戰不勝。
戰不勝而守不固。
守不固,則敵國制之矣」。
念孫案:「則戰不勝」以下當作「則戰不勝而守不固。
戰不勝而守不固,則敵國制之矣」。
此文之兩「民毋爲自用」,兩「戰不勝而守不固」,義皆上下相承,今「則」下三句顛倒而失其指矣。
《七法篇》曰:「國貧而用不足,則兵弱而士不厲。
兵弱而士不厲,則戰不勝而守不固。
戰不勝而守不固,則國不安矣。
」文義正與此同。
法 法 民力必竭 「故曰:『上無固植,下有疑心。
國無常經,民力必竭。
數也。
』」引之曰:「必」字因注而誤,當作「不竭」。
此承上文言之,號令、禮義、度量、刑法者,國之經也,今皆變易無常,則民無所勸懲,莫肯竭力以事其上矣。
《君臣篇》曰:「羣臣盡智竭力以役其上。
」故曰「國無常經,民力不竭」也。
上雲「民不勸」、「民不畏」,此雲「民力不竭」,義相因也。
上無固植,則下有疑心,國無常經,則民力不竭,乃理之必然者,故曰「數也」。
尹注曰:「數,理也。
國無常經,民力必竭,而曰不竭者,此非理之言也。
」蓋誤解「民力不竭」爲「民力不窮」。
然據其説,則正文之本作「不竭」可知,蓋注「民力必竭」,乃反言以起下之詞,而曰「不竭」者雲雲,則依正文作解也。
其所見本之爲「民力不竭」明甚。
若如今本作「民力必竭」,則注但言「必竭」可矣,何必迂回其詞而論「不竭」之「非理」乎? 礦石 「故赦者,犇馬之委轡也。
今本脫「也」字,據《羣書治要》及《初學記·政理部》、《藝文類聚·治政部》、《太平禦覽·兵部八十九》《刑法部十八》所引補。
毋赦者,痤雎與「疽」同。
之礦石也」。
《初學記·政理部》《太平禦覽·兵部八十九》引此亦作「礦石」,《説文繫傳》引作「磏石」。
念孫案:「礦」,字本作「磺」。
《説文》:「磺,銅鐵樸也。
」「磏,厲石也。
」皆非治痤疽者所用。
《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刑法部十八》引此竝作「砭石」,是也。
《説文》:「砭,石刺病也。
」《素問·異法方宜論》曰:「東方之民,其病皆爲癰瘍,其治宜砭石。
」故曰「痤雎之砭石」。
所以 「是故先王制軒冕,所以著貴賤,不求其美;設爵祿,所以守其服,不求其觀也」。
宋本上「所以」作「足以」。
念孫案:兩「所以」皆當作「足以」,「足」與「不求」文義正相承。
下文曰:「明君制宗廟,足以設賓祀,不求其美;爲宮室臺榭,足以避燥濕寒暑,不求其大;爲雕文刻鏤,足以辨貴賤,不求其觀。
」是其明證也。
後人改「足以」爲「所以」,則非其指矣。
《羣書治
自隱其行,以避所依也。
卑身雜處,所以遁上。
隱行避倚,所以遁民。
」劉曰:「隱,『索隱行怪』之『隱』。
辟、倚,皆『邪』也。
」念孫案:尹注甚謬,劉説「辟倚」是也。
《版法篇》曰:「植固不動,倚邪乃恐。
」「倚邪」即《周官》之「奇衺」。
《樞言篇》曰:「名正則治,名倚則亂。
」《荀子·榮辱篇》曰:「飾邪説,文姦言,爲倚事。
」是「倚」爲「邪」也。
「隱行辟倚」,謂隱行其僻邪之事也。
劉以「隱」爲「索隱行怪」之「隱」,亦非。
「遁上而遁民者」,遁,欺也,言上欺君而下欺民也。
《廣雅》曰:「遁,欺也。
」賈子《過秦篇》曰:「姦僞竝起而上下相遁。
」《史記·酷吏傳序》曰:「姦僞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
」皆謂上下相欺也。
「遁」,字亦作「遯」。
《淮南·脩務篇》「審於形者,不可遯以狀」,高注曰:「遯,欺也。
」 和親 「莫敢布惠緩行,脩上下之交,以和親於民」。
念孫案:「和親」當爲「私親」,字之誤也,上文曰「厚財博惠以私親於民」,是其證。
漁利蘇功 「莫敢超等踰官,今本「莫」上有「故」字,涉上文「故士莫敢」而衍,茲據上句删。
漁利蘇功,以取順其君」。
尹注曰:「因少搆多,謂之蘇功。
蘇,生息也。
」念孫案:尹説甚迂。
蘇者,取也,言漁利取功也。
《楚辭·離騷》「蘇糞壤以充幃兮」,王注曰:「蘇,取也。
」《淮南·脩務篇》「蘇援世事」,高注曰:「蘇,猶索也。
」索,亦取也。
《説文》:「穌,把取禾若也。
」《廣雅》曰:「穌,取也。
」「穌」與「蘇」字異而義同。
重 令 綦組 「而女以美衣錦繡綦組相穉也」。
念孫案:「綦」當爲「纂」,字之誤也。
隷書「纂」或作「繤」,與「綦」相似而誤。
《爾雅·釋天》注:「用纂組飾旒之邊。
」今本「纂」誤作「綦」。
《説文》曰:「纂,似組而赤。
」《七臣七主篇》曰:「文采纂組者,燔功之窯也。
」《楚辭·招魂》曰:「纂組綺縞,結琦璜些。
」《淮南·齊俗篇》《漢書·景帝紀》竝曰:「錦繡纂組,害女工者也。
」是其證。
其攻 「明主能勝其攻,今本「主」譌作「王」,以意改。
故不益於三者,而自有國正天下,亂主不能勝其攻,故亦不損於三者,而自有天下而亡」。
念孫案:「其攻」皆當爲「六攻」,字之誤也。
其字古作「」,與「六」相似,故「六」譌爲「其」。
《史記·周本紀》「三百六十夫」,索隱曰:「劉氏音破『六』爲古『其』字。
」《淮南·地形篇》「通谷六易林蠱之臨,周流六虛」,今本「六」字竝譌作「其」。
「勝六攻」,即承上文「攻而毀之者六」而言,下文「六攻者何也」又承此文「勝六攻」而言,《版法解》亦曰「明君能勝六攻」,「不肖之君不能勝六攻」。
三者字 「雖不聽而可以得存者,雖犯禁而可以得免者,雖毋功而可以得富者」。
念孫案:三「者」字皆因下文而衍,下文曰:「凡國有不聽而可以得存者,則號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則斧鉞不足以威衆;有毋功而可以得富者,則祿賞不足以勸民。
」上有「有」字,則下當有「者」字。
此文上無「有」字,則下不當有「者」字。
《版法解》無。
則戰不勝以下三句 「若此,則民毋爲自用。
民毋爲自用,則戰不勝。
戰不勝而守不固。
守不固,則敵國制之矣」。
念孫案:「則戰不勝」以下當作「則戰不勝而守不固。
戰不勝而守不固,則敵國制之矣」。
此文之兩「民毋爲自用」,兩「戰不勝而守不固」,義皆上下相承,今「則」下三句顛倒而失其指矣。
《七法篇》曰:「國貧而用不足,則兵弱而士不厲。
兵弱而士不厲,則戰不勝而守不固。
戰不勝而守不固,則國不安矣。
」文義正與此同。
法 法 民力必竭 「故曰:『上無固植,下有疑心。
國無常經,民力必竭。
數也。
』」引之曰:「必」字因注而誤,當作「不竭」。
此承上文言之,號令、禮義、度量、刑法者,國之經也,今皆變易無常,則民無所勸懲,莫肯竭力以事其上矣。
《君臣篇》曰:「羣臣盡智竭力以役其上。
」故曰「國無常經,民力不竭」也。
上雲「民不勸」、「民不畏」,此雲「民力不竭」,義相因也。
上無固植,則下有疑心,國無常經,則民力不竭,乃理之必然者,故曰「數也」。
尹注曰:「數,理也。
國無常經,民力必竭,而曰不竭者,此非理之言也。
」蓋誤解「民力不竭」爲「民力不窮」。
然據其説,則正文之本作「不竭」可知,蓋注「民力必竭」,乃反言以起下之詞,而曰「不竭」者雲雲,則依正文作解也。
其所見本之爲「民力不竭」明甚。
若如今本作「民力必竭」,則注但言「必竭」可矣,何必迂回其詞而論「不竭」之「非理」乎? 礦石 「故赦者,犇馬之委轡也。
今本脫「也」字,據《羣書治要》及《初學記·政理部》、《藝文類聚·治政部》、《太平禦覽·兵部八十九》《刑法部十八》所引補。
毋赦者,痤雎與「疽」同。
之礦石也」。
《初學記·政理部》《太平禦覽·兵部八十九》引此亦作「礦石」,《説文繫傳》引作「磏石」。
念孫案:「礦」,字本作「磺」。
《説文》:「磺,銅鐵樸也。
」「磏,厲石也。
」皆非治痤疽者所用。
《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刑法部十八》引此竝作「砭石」,是也。
《説文》:「砭,石刺病也。
」《素問·異法方宜論》曰:「東方之民,其病皆爲癰瘍,其治宜砭石。
」故曰「痤雎之砭石」。
所以 「是故先王制軒冕,所以著貴賤,不求其美;設爵祿,所以守其服,不求其觀也」。
宋本上「所以」作「足以」。
念孫案:兩「所以」皆當作「足以」,「足」與「不求」文義正相承。
下文曰:「明君制宗廟,足以設賓祀,不求其美;爲宮室臺榭,足以避燥濕寒暑,不求其大;爲雕文刻鏤,足以辨貴賤,不求其觀。
」是其明證也。
後人改「足以」爲「所以」,則非其指矣。
《羣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