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四

關燈
技而無一道,雖得之弗能守」。

    念孫案:「通」本作「達」,此後人以意改之也。

    「術」、「達」爲韻,「道」、「守」爲韻,改「達」爲「通」,則失其韻矣。

    據高注雲「無術不能達」,則正文作「達」甚明。

     殽臑 「周公殽臑不收於前,鍾鼓不解於縣」。

    高注曰:「臑,那到反。

    前肩之美也。

    」引之曰:《大雅·既醉》箋:「殽,牲體也。

    」牲體多矣,不應獨言臑。

    「臑」當爲「腝」。

    奴低反。

    凡隷書從耎、從需之字多相亂,故「腝」誤爲「臑」。

    《説文》:「腝,有骨醢也。

    或作臡。

    」《爾雅》:「肉謂之醢,有骨者謂之臡。

    」《周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實有麋臡、鹿臡、麇臡。

    」是也。

    殽,俎實也。

    腝,豆實也。

    殽腝,猶言俎豆耳。

    「殽腝」、「鍾鼓」各爲一物,文正相對。

     弗能無害也 「俎豆之列次,黍稷之先後,雖知弗教也,弗能無害也」。

    念孫案:「弗能無害」,謂雖弗能,亦無害於事也。

    故下文雲:「弗能祝者,不可以爲祝,無害於爲屍。

    」莊本「害」上脫「無」字,蓋爲劉本所誤。

     大 本 「故始於都者常大於鄙,始於樂者常大於悲,其作始簡者,其終本必調」。

    念孫案:兩「大」字、一「本」字皆義不可通,此文當作「故始於都者常卒於鄙,始於樂者常卒於悲,其作始簡者,其終卒必調」。

    《莊子·人間世篇》:「且以巧鬬力者,始乎陽常卒乎陰;以禮飲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亂。

    凡事亦然,始乎諒,常卒乎鄙,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

    」即《淮南》所本也。

    上文曰:「故以巧鬭力者,始於陽常卒於陰;以慧治國者,始於治常卒於亂。

    」亦本《莊子》。

    今本上兩「卒」字作「大」、下一「卒」字作「本」者,隷書「卒」或作「」,「本」或作「夲」,二形相似,故「卒」誤爲「本」,《墨子·備高臨篇》「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漢書·遊俠傳》「其陰賊著於心,卒發於睚眦」,今本「卒」字竝誤作「本」。

    上兩「本」字又脫其下半而爲「大」耳。

     以相饗 反生鬭 「今有美酒嘉肴以相饗,卑體婉辭以接之,欲以合歡,争盈爵之閒,反生鬬,鬬而相傷,三族結怨」。

    念孫案:《文選·鮑照〈結客少年場行〉》注引此「以相饗」,「饗」上有「賓」字,「反生鬬」,「反」上有「乃」字,句法較爲完繕。

     席之先萑簟四句 「席之先萑簟,樽之上玄酒,各本「酒」作「樽」,因上「樽」字而誤。

    今據《藝文類聚》《太平禦覽》引改。

    俎之先生魚,豆之先泰羹」。

    念孫案:此本作「席之上先萑簟,樽之上先玄酒,俎之上先生魚,豆之上先泰羹」。

    「席之上」三字連讀,「先萑簟」三字連讀,下三句竝同。

    後人不曉文義,而以意删之,或删「上」字,或删「先」字,斯爲謬矣。

    《藝文類聚·服飾部上》《太平禦覽·服用部十》竝引此「席之上先萑簟,樽之上先玄酒」,《初學記·器物部》引此「豆之上先太羹」,是其證。

     衰其暑 大熱 質有之 「大寒地坼水凝,火弗爲衰其暑;大熱爍石流金,火弗爲益其烈。

    寒暑之變,無損益於己,質有之也」。

    引之曰:「火弗爲衰其暑」,「暑」當爲「熱」,「大熱爍石流金」,「熱」當爲「暑」,二字互誤。

    火可言熱,不可言暑。

    且「熱」與「烈」爲韻,若作「暑」,則失其韻矣。

    下文「寒」、「暑」二字,正承「大寒」、「大暑」言之,若雲「大寒」、「大熱」,則又與下文不合矣。

    《太平禦覽·火部二》引此「熱」、「暑」二字互誤,已與今本同。

    《文選·演連珠》注引此正作「火弗爲衰其熱」。

    「質有之也」,「之」當爲「定」。

    言火有一定之質,故不爲寒暑損益也。

    「定」字俗書作「」,因誤而爲「之」。

    《禦覽》引此已誤。

     爾 「自身以上至於荒芒句爾遠矣;自死而天地無窮句爾滔矣」。

    高注:「滔,曼長也。

    」念孫案:兩「爾」字義不可通,劉本「爾」作「亦」,是也。

    「尒」字俗書作「尓」,與「亦」相似,「亦」誤爲「尓」,後人因改爲「爾」矣。

    《漢書·司馬相如傳》「茲亦於舜」,《後漢書·張衡傳》「亦要思乎故居」,今本「亦」竝作「爾」,皆是「亦」誤爲「尓」,又改爲「爾」也。

     累積其德 「故中心常恬漠,累積其德」。

    引之曰:「累積其德」當依《文子·符言篇》作「不累其德」。

    「累」讀如「負累」之「累」,言中心恬漠,外物不能累其德也。

    下二句雲「狗吠而不驚,自信其情」,「自信其情」與「不累其德」文正相對。

    《呂氏春秋·有度篇曰》:「惡、欲、喜、怒、哀、樂六者,累德者也。

    」寫者脫去「不」字,校書者又誤讀「累」爲「積累」之「累」,因加「積」字耳。

     注 木,原作「本」,據《淮南子·泰族篇》及《國學基本叢書》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