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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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東方有赤白色,大三四圍,長二三丈,索索如樹,南方有大四五圍,下行十餘丈,皆不至地滅」。

    劉奉世曰:「『南方有』之下當有『氣』或『色』字,脫也。

    」念孫案:「東方有赤白色」下亦當有「氣」字,而今本脫之。

    下文「東方客之變氣,狀如樹木」正承此「氣」字而言。

    《太平禦覽·咎徵部四》「氣」下引此作「東方有赤白色氣」,是其證。

    又下文「一日有兩氣同時起」,「兩氣」二字兼上文東、南兩方而言,則「南方有」下所脫亦是「氣」字,非「色」字。

     西南行一刻而止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時,有著天白氣,廣如一匹布,長十餘丈,西南行,讙如雷,西南行一刻而止」。

    念孫案:下「西南行」三字涉上文而衍,《太平禦覽·咎徵部二》引無此三字。

    「一刻而止」本作「一刻所止」,此後人不知「所」字之義而妄改之也。

    「一刻所」猶言「一刻許」,「許」與「所」聲近而義同。

    《小雅·伐木篇》「伐木許許」,《説文》引作「伐木所所」,《漢書·疏廣傳》「數問其家金餘尚有幾所」,師古曰:「『幾所』猶言『幾許』也。

    」言讙聲如雷者一刻許而止也。

    上文雲「有流星在鬥西北子亥閒,留一刻所」,又曰「有流星從東南入北鬥,二刻所息」,皆其證也。

    《檀弓》注「封高四尺所」,《正義》曰:「『所』是不定之辭。

    」《遊俠傳》曰「原涉居谷口半歲所」,《史記·倉公傳》曰「受讀解驗之可一年所」,竝與此「所」字同義。

    《開元占經·妖星占中》引此正作「一刻所止」。

     五行志 施 「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

    兩「施」字師古無音。

    念孫案:陽可言施,陰不可言施。

    「施」皆讀爲「弛」,經傳通以「施」爲「弛」。

    弛,解也,言陰陽俱解,故上下不交也。

    《開元占經·冰占篇》引此正作「弛」。

     中山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

    甲辰,孝文廟災」。

    念孫案:景祐本無「中山」二字,是也。

    《宣紀》雲「甘露元年夏四月丙申,太上皇廟火。

    甲辰,孝文廟火」,《漢紀》「火」作「災」,皆無「中山」二字。

     有水旱之災 大水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有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是爲稼穡不成」。

    念孫案:景祐本、毛本「有水旱」作「亡水旱」,是也。

    此言「土失其性」,則雖無水旱之災而不能成稼穡,下文雲「劉向以爲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其證。

    《左氏春秋·莊二十八年》「冬,大無麥禾」,正義曰:「此年不言水旱而得無麥禾者。

    服虔曰:『陰陽不和,土氣不養,故禾麥不成也。

    』」即用劉向之説。

    此篇但説稼穡不成之事,若水旱之災,則在後篇「水不潤下」及「厥罰恒陽」下。

    後人既改下文之「大亡麥禾」爲「大水亡麥禾」,故又改此文之「亡水旱」爲「有水旱」以從之,而不自知其謬也。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水亡麥禾」。

    念孫案:景祐本無「水」字,是也。

    後人以下文雲「董仲舒以爲,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遂增入「水」字,不知三家經文皆無「水」字,且下文雲「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則「大」下本無「水」字明矣。

    董仲舒獨言「大水」者,其意以爲無麥禾由於大水,大水由於夫人之淫亂,此是揣度之詞,非經文實有「水」字也。

    何注《公羊傳》雲「此蓋秋水所傷夫人淫泆之所緻」,即用仲舒之説。

     燕壞民室 「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

    燕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

    念孫案:「燕壞民室」本作「漢水出,壞民室」,今本「漢」譌作「燕」,《孔龢碑》「爲漢制作」,「漢」字作「」,其右邊與「燕」相似而誤。

    又脫「水出」二字矣。

    「漢水出」與「藍田山水出」文同一例,若不言「水出」而但言「壞室」,則敘事不明。

    《漢紀·孝文紀》正作「漢水出,壞民室八千餘所」。

     五曰思 思曰作聖 思慮 宮爲土爲信爲思 「經曰: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

    恭作肅,從作艾,明作悊,聰作謀,作聖」。

    應劭曰:「,通也,古文作『睿』。

    」錢氏曉徵《攷異》曰:「按伏生傳本作『容』。

    董生《春秋繁露》述五行五事雲『思曰容,容者言無不容』,又雲『容作聖,聖者設也,王者心寬大無不容,則聖能施設,事各得其宜也』。

    此《志》説思心之不容,雲容寬也。

    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則爲『包容』之『容』,非『睿智』字明矣。

    今《漢書》刊本作『』,非『容』非『睿』,亦失班氏之舊。

    」念孫案:錢説是也。

    本《志》下篇曰「宋襄公區霿,自用不容臣下」,正所謂思心之不容也。

    《説苑·君道篇》「尹文曰:人君之事,無爲而能容下,大道容衆,大德容下,聖人寡爲而天下理矣,《書》曰『容作聖』。

    」今本「容」作「睿」,乃後人所改,與上文不合。

    此又一證也。

    今本《漢書》「思曰」,本作「思心曰容」,「思心」説見下。

    應注「,通也,古文作『睿』」,本作「容,寬也,古文作『睿』」。

    「容,寬也」,即用班氏原文。

    「睿」與「容」不同字,故别之曰「古文作『睿』」,若正文本作「」而訓爲「通」,則「」、「睿」聲義竝同,何必别言之乎?下文「作聖」,亦本是「容作聖」,其注文張晏曰「通達以至於聖」,七字文不成義,亦是後人所改也。

    又案上文「五曰思」本作「五曰思心」,注文應劭曰「『思,思慮』本作『心思慮』」,此是釋「思心」二字之義,非專釋「思」字之義。

    下篇曰:「『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

    」此即應注所本。

    後人既於正文内删去「心」字,又改注文「心思慮」爲「思,思慮」,甚矣其妄也。

    其《春秋繁露》之「五曰思」「思曰容」,「思」下無「心」字,亦是後人所删。

    《洪範五行傳》曰:「次五事曰思心,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

    」今本改作「次五事曰心維思,思之不容,是謂不聖」,據鄭注及《續漢書》《晉書》《隋書·五行志》所引訂正。

    又本《志》中篇曰「劉歆以爲屬思心不容」,又曰:「劉歆以爲思心,蠃蟲孽也」;下篇曰「思心氣毀,故有牛禍」,又曰「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又曰「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蠃蟲之孽」,又曰「思心失,逆土氣」,又曰「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蓺文志》曰「貌、言、視、聽、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亂」,「思」下皆有「心」字。

    蓋《古文尚書》作「五曰思,思曰睿,睿作聖」,《今文尚書》作「五曰思心,思心曰容,容作聖」,《漢書》及《五行傳》《春秋繁露》《説苑》皆本《今文》,故與《古文》不同,後人見《古文》而不見《今文》,故以其所知改其所不知也。

    又本《志》下篇曰:「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

    劉向以爲近牛禍。

    内則思慮霿亂,外則土功過制,故牛旤作。

    」「思慮」亦本作「思心」,而後人改之也。

    下文曰「周景王思心霿亂」,《敘傳》曰「思心既霿,牛旤告妖」,《漢紀·孝景紀》曰「梁王北獵梁山,有獻牛,足出背上。

    本《志》以爲牛禍,思心瞀亂之咎也」,皆其證矣。

    又《律曆志》「宮爲土、爲信、爲思」,「思」下無「心」字,亦是後人所删。

    《天文志》曰:「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

    」義正與此同,下文「貌言視聽,以心爲主」,「心」上亦當有「思」字。

    《漢紀·孝武紀》曰「宮爲土、爲信、爲思心」,此尤其明證。

    今本作「爲思爲心」,下「爲」字因上而衍。

     不可以終 「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念孫案:「不可以終」各本及《左傳》竝同。

    景祐本作「何以終世」,僖十一年《左傳》「禮不行則上下昬,何以長世」,文義與此相似。

    疑向、歆所見《左傳》與今本不同,而各本作「不可以終」,轉是後人以《左傳》改之也。

     天虖 「趙孟曰:『天虖?』」念孫案:「天」當從景祐本作「夭」,下文「其幾何」正承「夭」字言之,今本《左傳》亦譌作「天」,昭元年。

    唯《唐石經》不誤。

     丙之晨 「《左氏傳》晉獻公時童謡曰:『丙之晨,龍尾伏辰。

    』」景祐本「丙」下有「子」字。

    念孫案:景祐本是也。

    「丙子之晨」正與「丙子旦」之文相應,且此謡皆以四字爲句也,若但雲「丙之晨」,何以知其必爲丙子乎?此《志》所論《左傳》事,文皆本於劉歆,蓋歆所見傳文「丙」下有「子」字,故所引如是。

    自賈、服以下,諸本皆脫「子」字,故《釋文》《正義》不言他本有「子」字。

    而《晉語》亦作「丙之晨」,韋注「丙,丙子也」,則《晉語》亦脫「子」字矣。

    若今本《漢書》無「子」字,則後人依《左傳》删之耳。

    《律曆志》引《傳》作「丙子之辰」,正與此《志》同,足徵景祐本之不謬。

    《律曆志》亦本於劉歆也。

     介夏陽之阸 「是時虢爲小國,介夏陽之阸,怙虞國之助」。

    師古曰:「介,隔也。

    」念孫案:介、怙皆恃也,説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搖搖 「鸜鵒之巢,遠哉搖搖」。

    師古曰:「搖搖,不安之貌。

    」念孫案:以「搖搖」爲不安貌,則與「遠」字義不相屬,師古説非也。

    「搖搖」即遠貌,「遠哉搖搖」猶言「殆哉岌岌」耳。

    《漢書攷異》曰:「《春秋傳》作『遙遙』,《説文》無『遙』字,當從《漢志》。

    」 河陽 「過河陽主作樂,見舞者趙飛燕而幸之」。

    念孫案:「河陽」當作「陽阿」。

    《外戚傳》雲:「孝成趙皇後,本長安宮人,屬陽阿主家,學歌舞,號曰飛燕。

    成帝嘗微行出,過陽阿主,作樂,見飛燕而説之。

    」師古曰:「陽阿,平原之縣也。

    」案:《地理志》陽阿屬上黨,阿陽屬平原,師古以陽阿爲平原之縣,失之。

    今俗書「阿」字作「河」,又或爲「河陽」,皆後人所妄改耳。

    《文選·曹植〈箜篌引〉》「陽阿奏奇舞」李善注引《外戚傳》、《漢紀·孝成紀》亦作「陽阿」,則作「河陽」者誤也。

    互見《高祖功臣表》「陽河」下。

     無冰 「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

    念孫案:「無」當依上下文作「亡」,此後人依《春秋》改之也。

    凡《漢書》「無」字皆作「亡」,其或作「無」者,即是後人所改,他皆放此。

     共禦 「所謂『六沴作見,若是共禦,五福迺降,用章于下』者也」。

    師古曰:「『共』讀曰『恭』,『禦』讀曰『禦』,言恭己以禦災也。

    一説,禦,治也,恭治其事也。

    」念孫案:下文雲「改行循正,共禦厥罰」,又雲「人君能循政,注共禦厥罰」,則禦災之説是也。

    故鄭注《五行傳》「共禦」曰:「禦,止也。

    」一説非是。

     故冬華華者 「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

    故冬華華者,象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於實,則成矣」。

    念孫案:「故冬華華者」,景祐本作「故冬華者」,是也,「華」字不宜疊。

     而葉 「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摎結,大如彈丸。

    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狀如永光時」。

    師古曰:「摎,繞也,『摎』音居虯反。

    」念孫案:「葉」本作「莎」,先禾反。

    即《爾雅》所謂「薃侯莎」者也。

    「天雨草而莎」者,「而」讀曰「如」,謂天雨草,其狀如莎也。

    草必有狀,故曰「如莎」,下文又雲「天雨草,狀如永光時」,不得泛言雨草也。

    「相摎結」者,謂其草皆互相摎結,不專指葉言之,後人不知「而」之讀爲「如」,遂不得其解,而改「莎」爲「葉」,其失甚矣。

    「而」「莎」二字師古皆無音釋,則所見已是誤本。

    《太平禦覽·咎徵部四》引此誤與今本同。

    《漢紀·孝元紀》雲「永光二年,天雨草如莎,相摎結如彈丸」,《孝平紀》雲「元始三年,天雨草狀如莎,相摎結如彈丸」,皆本《漢志》,今據以訂正。

     不然 「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