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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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本「議」皆作「譏」者,後人以「議」與「宜」韻不相協而改之,因并改高注耳。
不知「宜」字古讀若「俄」,説見《唐韻正》。
與「譏」字不相協。
而「議」字古亦讀若「俄」,《小雅·北山篇》「或出入風議」,與「爲」爲韻,「爲」古讀若「譌」。
《淮南·俶真篇》「立而不議」,與「和」爲韻。
《詮言篇》「行有迹則議」,與「訶」爲韻。
《史記·太史公自序》「王人是議」,與「禾」爲韻。
與「宜」字正相協也。
《太平禦覽·布帛部二》引此正作「以爲冠則議」。
《詮言篇》雲「行有迹則議」,又其一證也。
少自其質 「石生而堅,蘭生而芳,少自其質,長而愈明」。
念孫案:「少自其質」,「自」當依劉本作「有」,字之誤也。
《文子·上德篇》作「少而有之,長而逾明」。
大旱 「再生者不穫,華大旱者不胥時而落」。
陳氏觀樓曰:「『大』與『太』同。
『旱』當爲『早』,字之誤也。
再生者不穫,以其不及時也。
華太早者先落,以其先時也。
《文子·上德篇》作『華太早者不須霜而落』。
」 自然之勢 「疾雷破石,陰陽相薄」。
今本注曰:「自然之勢。
」念孫案:「自然之勢」四字乃是正文,非注文。
言疾雷破石,此陰陽相薄,自然之勢也。
《太平禦覽·火部二》引此四字在正文内,是其證。
吟於巷 精相往來也 「行者思於道,而居者夢於牀。
慈母吟於巷,適子懷於荊」。
今本注曰:「精相往來也。
」念孫案:「巷」當爲「燕」,字之誤也。
「道」與「牀」相對,「燕」與「荊」相對。
今本「燕」作「巷」,則非其指矣。
「精相往來也」五字乃是正文,非注文。
《呂氏春秋·精通篇》「身在乎秦,所親愛在於齊,死而志氣不安,精或往來也」,高彼注曰:「《淮南》記曰:『慈母在於燕,適子念於荊,言精相往來也。
』」《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九》:「《淮南子》曰:『適子懷於燕,慈母吟於荊,情相往來也。
』」詞雖小異,而字皆作「燕」,且「精相往來」句皆與上二句連引。
聖人行於水衆人行於霜 「聖人行於水,衆人行於霜」。
念孫案:此本作「聖人行於水,無迹也;衆人行於霜,有迹也」。
今本脫「無迹也」、「有迹也」六字,則文義不明。
《文選·洛神賦》注引此作「聖足行於水,無跡也;衆生行於霜,有跡也」,《太平禦覽·天部十四》引此作「聖人行於水,無跡;衆人行於霜,有跡」,是其證。
據高注雲「水有形而不可毀,故聖人行之無迹」,則正文本有「無迹也」三字明矣。
下注當雲「霜雪有形而可毀,故衆人行之有迹」。
今本雲「霜雪履有迹,故衆人行之也」,則後人依已誤之正文改之耳。
批伉 「故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伉」。
高注曰:「批,擊。
伉,推。
」劉本「伉」作「伔」。
諸本及莊本同。
引之曰:「伉」與「伔」,皆「抌」字之誤也。
隷書「冘」字或作「冗」,「亢」字或作「」,二形相似,故「抌」字右邊或誤爲「冗」,或誤爲「亢」,其左邊手旁又誤爲人旁,故《藏》本作「伉」,劉本作「伔」也。
《列子》「攩挨抌」,釋文:「抌,一本作抗。
」此「冘」誤爲「亢」之證也。
俗書「沈」字作「沉」,此「冘」誤爲「冗」之證也。
注内「推」字當爲「椎」。
《方言》曰:「、抌,椎也。
郭璞曰:「抌,都感反,亦音甚。
」今本《方言》「椎」字亦誤作「推」。
《一切經音義》卷四、卷八所引竝作「椎」,今據改。
南楚凡相椎搏曰,或曰攩。
」《列子·黃帝篇》曰:「攩挨抌。
」《説文》:「椎,擊也。
」「,反手擊也。
」「抌,深擊也。
」「」與「批」同,故高注雲「批,擊。
抌,椎」矣。
或謂《史記·孫子傳》「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捲,救鬭者不搏撠,批亢虛,形格勢禁,則自爲解耳」,語意略與此同,此言「批伉」,即《史記》之「批亢」。
今知不然者,《史記》「批亢虛」,是謂批其亢、其虛,《日知録》曰:「『亢』與《劉敬傳》『搤其肮』之『肮』同,謂喉嚨也。
」此文「捌格」、「批抌」,皆兩字平列,則與《史記》異義。
且高注訓「抌」爲「椎」,則非「伉」字明矣。
志遠 「蹠巨者志遠,體大者節疏」。
念孫案:蹠者,足也。
足大與志遠義不相通。
「志」當爲「走」,言足大者舉步必遠也。
《氾論篇》曰「體大者節疏,蹠距者舉遠」,是其證。
隷書「走」、「志」相似,故「走」誤爲「志」。
賊心 「狂者傷人,莫之怨也;嬰兒詈老,莫之疾也,賊心」,高注曰:「賊,害。
」陳氏觀樓曰:「『』字當爲『亡也』二字之譌。
亡,無也。
言狂者與嬰兒皆無賊害之心,故人莫之怨也。
《意林》引此作『無心也』,蓋脫『賊』字。
」 注 上三句,原作「下三句」,據《國學基本叢書》本改。
注 以,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補。
今本「議」皆作「譏」者,後人以「議」與「宜」韻不相協而改之,因并改高注耳。
不知「宜」字古讀若「俄」,説見《唐韻正》。
與「譏」字不相協。
而「議」字古亦讀若「俄」,《小雅·北山篇》「或出入風議」,與「爲」爲韻,「爲」古讀若「譌」。
《淮南·俶真篇》「立而不議」,與「和」爲韻。
《詮言篇》「行有迹則議」,與「訶」爲韻。
《史記·太史公自序》「王人是議」,與「禾」爲韻。
與「宜」字正相協也。
《太平禦覽·布帛部二》引此正作「以爲冠則議」。
《詮言篇》雲「行有迹則議」,又其一證也。
少自其質 「石生而堅,蘭生而芳,少自其質,長而愈明」。
念孫案:「少自其質」,「自」當依劉本作「有」,字之誤也。
《文子·上德篇》作「少而有之,長而逾明」。
大旱 「再生者不穫,華大旱者不胥時而落」。
陳氏觀樓曰:「『大』與『太』同。
『旱』當爲『早』,字之誤也。
再生者不穫,以其不及時也。
華太早者先落,以其先時也。
《文子·上德篇》作『華太早者不須霜而落』。
」 自然之勢 「疾雷破石,陰陽相薄」。
今本注曰:「自然之勢。
」念孫案:「自然之勢」四字乃是正文,非注文。
言疾雷破石,此陰陽相薄,自然之勢也。
《太平禦覽·火部二》引此四字在正文内,是其證。
吟於巷 精相往來也 「行者思於道,而居者夢於牀。
慈母吟於巷,適子懷於荊」。
今本注曰:「精相往來也。
」念孫案:「巷」當爲「燕」,字之誤也。
「道」與「牀」相對,「燕」與「荊」相對。
今本「燕」作「巷」,則非其指矣。
「精相往來也」五字乃是正文,非注文。
《呂氏春秋·精通篇》「身在乎秦,所親愛在於齊,死而志氣不安,精或往來也」,高彼注曰:「《淮南》記曰:『慈母在於燕,適子念於荊,言精相往來也。
』」《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九》:「《淮南子》曰:『適子懷於燕,慈母吟於荊,情相往來也。
』」詞雖小異,而字皆作「燕」,且「精相往來」句皆與上二句連引。
聖人行於水衆人行於霜 「聖人行於水,衆人行於霜」。
念孫案:此本作「聖人行於水,無迹也;衆人行於霜,有迹也」。
今本脫「無迹也」、「有迹也」六字,則文義不明。
《文選·洛神賦》注引此作「聖足行於水,無跡也;衆生行於霜,有跡也」,《太平禦覽·天部十四》引此作「聖人行於水,無跡;衆人行於霜,有跡」,是其證。
據高注雲「水有形而不可毀,故聖人行之無迹」,則正文本有「無迹也」三字明矣。
下注當雲「霜雪有形而可毀,故衆人行之有迹」。
今本雲「霜雪履有迹,故衆人行之也」,則後人依已誤之正文改之耳。
批伉 「故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伉」。
高注曰:「批,擊。
伉,推。
」劉本「伉」作「伔」。
諸本及莊本同。
引之曰:「伉」與「伔」,皆「抌」字之誤也。
隷書「冘」字或作「冗」,「亢」字或作「」,二形相似,故「抌」字右邊或誤爲「冗」,或誤爲「亢」,其左邊手旁又誤爲人旁,故《藏》本作「伉」,劉本作「伔」也。
《列子》「攩挨抌」,釋文:「抌,一本作抗。
」此「冘」誤爲「亢」之證也。
俗書「沈」字作「沉」,此「冘」誤爲「冗」之證也。
注内「推」字當爲「椎」。
《方言》曰:「、抌,椎也。
郭璞曰:「抌,都感反,亦音甚。
」今本《方言》「椎」字亦誤作「推」。
《一切經音義》卷四、卷八所引竝作「椎」,今據改。
南楚凡相椎搏曰,或曰攩。
」《列子·黃帝篇》曰:「攩挨抌。
」《説文》:「椎,擊也。
」「,反手擊也。
」「抌,深擊也。
」「」與「批」同,故高注雲「批,擊。
抌,椎」矣。
或謂《史記·孫子傳》「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捲,救鬭者不搏撠,批亢虛,形格勢禁,則自爲解耳」,語意略與此同,此言「批伉」,即《史記》之「批亢」。
今知不然者,《史記》「批亢虛」,是謂批其亢、其虛,《日知録》曰:「『亢』與《劉敬傳》『搤其肮』之『肮』同,謂喉嚨也。
」此文「捌格」、「批抌」,皆兩字平列,則與《史記》異義。
且高注訓「抌」爲「椎」,則非「伉」字明矣。
志遠 「蹠巨者志遠,體大者節疏」。
念孫案:蹠者,足也。
足大與志遠義不相通。
「志」當爲「走」,言足大者舉步必遠也。
《氾論篇》曰「體大者節疏,蹠距者舉遠」,是其證。
隷書「走」、「志」相似,故「走」誤爲「志」。
賊心 「狂者傷人,莫之怨也;嬰兒詈老,莫之疾也,賊心」,高注曰:「賊,害。
」陳氏觀樓曰:「『』字當爲『亡也』二字之譌。
亡,無也。
言狂者與嬰兒皆無賊害之心,故人莫之怨也。
《意林》引此作『無心也』,蓋脫『賊』字。
」 注 上三句,原作「下三句」,據《國學基本叢書》本改。
注 以,原闕,據《國學基本叢書》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