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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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一人,軍司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
」《通典·兵類》引一説曰:「凡立軍,二百人立候,四百人立司馬,八百人立尉。
」 郯淮 「昔者楚人地,南卷沅、湘,北繞潁、泗,西包巴、蜀,東裹郯、淮」。
高注曰:「巴、蜀、郯、淮,地名。
」念孫案:「郯淮」本作「郯邳」,注同。
此後人妄改之也。
淮乃水名,非地名,與高注不合。
《太平禦覽·州郡部十三》引此正作「郯邳」。
沅、湘、潁、泗,皆水名,巴、蜀、郯、邳,皆地名。
漢郯縣故城在今邳州東北,下邳故城在今邳州東,二縣相連,故竝言之。
《史記·楚世家》亦雲:「鄒、費、郯、邳。
」 山高尋雲谿肆無景 「山高尋雲,谿肆無景」。
念孫案:《太平禦覽》引作「山高尋雲霓,谿深肆無景」,是也。
「谿深」二字連讀,今本脫「深」字,則與上句不對。
「肆無景」三字連讀,故高注雲:「肆,極也。
極谿之深,不見景也。
」若以「谿肆」連讀,則文不成義矣。
《晉書·羊祜傳》「高山尋雲霓,深谷肆無景」,即用《淮南》語。
錐矢 「疾如錐矢,合如雷電,解如風雨」。
高注曰:「錐,金鏃箭羽之矢也。
」引之曰:「錐」當爲「鍭」,注内「箭羽」當爲「翦羽」,皆字之誤也。
《爾雅》:「金鏃翦羽謂之鍭。
」《説文》同。
《方言》曰:「箭,江淮之閒謂之鍭。
」《大雅·行葦篇》曰:「四鍭既鈞。
」《周官·司弓矢》曰:「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
」《考工記·矢人》曰:「鍭矢參分,一在前,二在後。
」隱元年《穀梁傳》曰「聘弓鍭矢不出竟埸」,「鍭」字亦作「翭」。
《士喪禮·記》曰:「翭矢一乘,骨鏃短衞。
」是其明證矣。
下文雲「疾如鏃矢」,「鏃」亦「鍭」之誤。
「侯」字隷書作「」,「隹」字隷書作「」,二形相似,「族」字隷書或作「」,形與「侯」亦相似,故「鍭矢」之字,非誤爲「錐」,即誤爲「鏃」。
《齊策》「疾如錐矢,戰如雷電,解如風雨」,文與此同,則「錐矢」亦是「鍭矢」之誤。
高注以「錐矢」爲「小矢」,非也。
《史記·蘇秦傳》又誤作「鋒矢」,《索隱》引《呂氏春秋·貴卒篇》「所爲貴錐矢者,爲其應聲而至」,今本《呂氏春秋》誤作「鏃矢」。
《莊子·天下篇》「鏃矢之疾」,「鏃」亦「鍭」之誤,郭象音「族」,非也。
《鶡冠子·世兵篇》「發如鏃矢」,「鏃」本或作「鍭」,亦當以作「鍭」者爲是。
大地 「楚國之強,大地計衆,中分天下」。
念孫案:「大」當爲「支」,字之誤也。
《氾論篇》雲:「度地計衆。
」度與支,皆計也。
《大戴禮·保傅篇》「燕支地計衆,不與齊均」,盧辯曰:「支,猶計也。
」《賈子·胎教篇》作「度地計衆」。
棘棗 「伐棘棗而爲矜」。
高注曰:「棘棗,酸棗也。
矜,矛柄。
」念孫案:「棘棗」本作「橪棗」,注同。
此亦後人妄改之也。
《魏風·園有桃》傳雲:「棘,棗也。
」《説文》:「棘,小棗叢生者。
」皆不訓爲「酸棗」。
改「橪」爲「棘」,則與高注不合矣。
《史記·司馬相如傳》「枇杷橪杮」,索隱:「徐廣曰:『橪,棗也,而善反。
』《説文》曰:『橪,酸小棗也。
』《淮南子》雲:『伐橪棗以爲矜。
』」《索隱》引作「橪棗」,而「酸小棗」之訓又與高注合,則正文、注文皆作「橪棗」明矣。
下句注雲「撚矜以内鑽鑿」,「撚」即「橪」字之誤。
所以加 所勝 「故文之所以加者淺,則勢之所勝者小,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
念孫案:上二句當作「故文之所加者淺,則勢之所服者小」,今本「加」上衍「以」字,「服」字又誤作「勝」。
「服」、「勝」左畔相似,又因上下文多「勝」字而誤。
下言「威之所制者廣」,「威之所制」,猶言「勢之所服」耳。
「服」與「制」義相近,若作「勝」,則非其指矣。
《漢書·刑法志》作「文之所加者深,則武之所服者大」,《文子·下德篇》作「文之所加者深,則權之所服者大」,皆其證。
者侔 「德均則衆者勝寡,力敵則智者勝愚,者侔則有數者禽無數」。
劉本改「者侔」爲「勢侔」,而莊本從之。
念孫案:劉改非也。
「者」當爲「智」,字之誤也。
「者」、「智」下半相似,又因上下文「者」字而誤。
「力敵」二字承「衆者勝寡」而言,言衆寡相等則智者勝愚也。
「智侔」二字又承「智者勝愚」而言,言智相等則有數者禽無數也。
劉改爲「勢侔」,則義與上句不相承,且與「力敵」相複矣。
數,謂兵法也。
《詮言篇》曰:「慮不勝數,事不勝道。
」故曰「智侔則有數者禽無數也」。
《文子·上禮篇》正作「智同則有數者禽無數」。
玄逐 「神出而鬼行,星燿而玄逐,進退詘伸,不見朕」。
《玉篇》:「,古文『垠』字。
」念孫案:「逐」當爲「運」。
玄運,天運也。
《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桓譚《新論》曰:「玄者,天也。
」《釋名》曰:「天謂之玄。
」言如星之燿,如天之運也。
《覽冥篇》曰:「日行而月動,星燿而玄運,電奔而鬼騰,進退屈伸,不見朕垠。
」是其明證也。
「運」字古讀若「雲」,《呂氏春秋·諭大篇》引《夏書》「天子之德廣運」,與「文」爲韻。
《管子·形勢篇》
」《通典·兵類》引一説曰:「凡立軍,二百人立候,四百人立司馬,八百人立尉。
」 郯淮 「昔者楚人地,南卷沅、湘,北繞潁、泗,西包巴、蜀,東裹郯、淮」。
高注曰:「巴、蜀、郯、淮,地名。
」念孫案:「郯淮」本作「郯邳」,注同。
此後人妄改之也。
淮乃水名,非地名,與高注不合。
《太平禦覽·州郡部十三》引此正作「郯邳」。
沅、湘、潁、泗,皆水名,巴、蜀、郯、邳,皆地名。
漢郯縣故城在今邳州東北,下邳故城在今邳州東,二縣相連,故竝言之。
《史記·楚世家》亦雲:「鄒、費、郯、邳。
」 山高尋雲谿肆無景 「山高尋雲,谿肆無景」。
念孫案:《太平禦覽》引作「山高尋雲霓,谿深肆無景」,是也。
「谿深」二字連讀,今本脫「深」字,則與上句不對。
「肆無景」三字連讀,故高注雲:「肆,極也。
極谿之深,不見景也。
」若以「谿肆」連讀,則文不成義矣。
《晉書·羊祜傳》「高山尋雲霓,深谷肆無景」,即用《淮南》語。
錐矢 「疾如錐矢,合如雷電,解如風雨」。
高注曰:「錐,金鏃箭羽之矢也。
」引之曰:「錐」當爲「鍭」,注内「箭羽」當爲「翦羽」,皆字之誤也。
《爾雅》:「金鏃翦羽謂之鍭。
」《説文》同。
《方言》曰:「箭,江淮之閒謂之鍭。
」《大雅·行葦篇》曰:「四鍭既鈞。
」《周官·司弓矢》曰:「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
」《考工記·矢人》曰:「鍭矢參分,一在前,二在後。
」隱元年《穀梁傳》曰「聘弓鍭矢不出竟埸」,「鍭」字亦作「翭」。
《士喪禮·記》曰:「翭矢一乘,骨鏃短衞。
」是其明證矣。
下文雲「疾如鏃矢」,「鏃」亦「鍭」之誤。
「侯」字隷書作「」,「隹」字隷書作「」,二形相似,「族」字隷書或作「」,形與「侯」亦相似,故「鍭矢」之字,非誤爲「錐」,即誤爲「鏃」。
《齊策》「疾如錐矢,戰如雷電,解如風雨」,文與此同,則「錐矢」亦是「鍭矢」之誤。
高注以「錐矢」爲「小矢」,非也。
《史記·蘇秦傳》又誤作「鋒矢」,《索隱》引《呂氏春秋·貴卒篇》「所爲貴錐矢者,爲其應聲而至」,今本《呂氏春秋》誤作「鏃矢」。
《莊子·天下篇》「鏃矢之疾」,「鏃」亦「鍭」之誤,郭象音「族」,非也。
《鶡冠子·世兵篇》「發如鏃矢」,「鏃」本或作「鍭」,亦當以作「鍭」者爲是。
大地 「楚國之強,大地計衆,中分天下」。
念孫案:「大」當爲「支」,字之誤也。
《氾論篇》雲:「度地計衆。
」度與支,皆計也。
《大戴禮·保傅篇》「燕支地計衆,不與齊均」,盧辯曰:「支,猶計也。
」《賈子·胎教篇》作「度地計衆」。
棘棗 「伐棘棗而爲矜」。
高注曰:「棘棗,酸棗也。
矜,矛柄。
」念孫案:「棘棗」本作「橪棗」,注同。
此亦後人妄改之也。
《魏風·園有桃》傳雲:「棘,棗也。
」《説文》:「棘,小棗叢生者。
」皆不訓爲「酸棗」。
改「橪」爲「棘」,則與高注不合矣。
《史記·司馬相如傳》「枇杷橪杮」,索隱:「徐廣曰:『橪,棗也,而善反。
』《説文》曰:『橪,酸小棗也。
』《淮南子》雲:『伐橪棗以爲矜。
』」《索隱》引作「橪棗」,而「酸小棗」之訓又與高注合,則正文、注文皆作「橪棗」明矣。
下句注雲「撚矜以内鑽鑿」,「撚」即「橪」字之誤。
所以加 所勝 「故文之所以加者淺,則勢之所勝者小,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
念孫案:上二句當作「故文之所加者淺,則勢之所服者小」,今本「加」上衍「以」字,「服」字又誤作「勝」。
「服」、「勝」左畔相似,又因上下文多「勝」字而誤。
下言「威之所制者廣」,「威之所制」,猶言「勢之所服」耳。
「服」與「制」義相近,若作「勝」,則非其指矣。
《漢書·刑法志》作「文之所加者深,則武之所服者大」,《文子·下德篇》作「文之所加者深,則權之所服者大」,皆其證。
者侔 「德均則衆者勝寡,力敵則智者勝愚,者侔則有數者禽無數」。
劉本改「者侔」爲「勢侔」,而莊本從之。
念孫案:劉改非也。
「者」當爲「智」,字之誤也。
「者」、「智」下半相似,又因上下文「者」字而誤。
「力敵」二字承「衆者勝寡」而言,言衆寡相等則智者勝愚也。
「智侔」二字又承「智者勝愚」而言,言智相等則有數者禽無數也。
劉改爲「勢侔」,則義與上句不相承,且與「力敵」相複矣。
數,謂兵法也。
《詮言篇》曰:「慮不勝數,事不勝道。
」故曰「智侔則有數者禽無數也」。
《文子·上禮篇》正作「智同則有數者禽無數」。
玄逐 「神出而鬼行,星燿而玄逐,進退詘伸,不見朕」。
《玉篇》:「,古文『垠』字。
」念孫案:「逐」當爲「運」。
玄運,天運也。
《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桓譚《新論》曰:「玄者,天也。
」《釋名》曰:「天謂之玄。
」言如星之燿,如天之運也。
《覽冥篇》曰:「日行而月動,星燿而玄運,電奔而鬼騰,進退屈伸,不見朕垠。
」是其明證也。
「運」字古讀若「雲」,《呂氏春秋·諭大篇》引《夏書》「天子之德廣運」,與「文」爲韻。
《管子·形勢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