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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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t司馬相如傳》「何爲無以應哉」,《貨殖傳》「以貧求富」,《史記》「以」竝作「用」,皆其證也。
此言匈奴習於騎射,自爲兒時已能騎羊射鳥鼠,少長,則射狐兔,及長而爲士,則力能彎弓者盡爲甲騎,非記其飲食之事也。
下文雲「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乃始言食肉耳。
作鳴鏑 「冒頓乃作鳴鏑」。
念孫案:「作」下原有「爲」字,後人以「爲」即是「作」,故删去「爲」字,不知古書言「作爲」者多矣。
《通鑑·漢紀三》已脫「爲」字,《文選·左思〈詠史詩〉》注、《曹植〈名都篇〉》注、《陸機〈從軍行〉》注、《張協〈七命〉》注、《丘遲〈與陳伯之書〉》注、《顔延之〈陽給事誄〉》注,六引《漢書》皆作「作爲鳴鏑」。
《史記》同。
隔昆龍 「後北服渾窳、屈射、丁零、隔昆龍、新之國」。
師古曰:「五小國也。
」念孫案:五小國者,一「渾窳」,二「屈射」,三「丁零」,四「隔昆」,五「新」,「龍」字蓋涉上文「龍城」而衍。
《史記》《漢紀》皆無「龍」字。
天下莫不鹹嘉使 「朕與單于俱由此道,順天恤民,世世相傳,施之無窮,天下莫不鹹嘉。
使漢與匈奴鄰敵之國」。
劉奉世曰:「『鄰』上宜有『有』字,不然,衍『使』字。
」念孫案:劉説非也。
「天下莫不鹹嘉使」本作「天下莫不鹹便」。
便,安也。
言順天恤民,天下鹹安之也。
下文「漢與匈奴鄰敵之國」,乃起下之詞,非承上之詞,「便」與「使」形相近,因誤爲「使」。
後人不得其解,遂於「鹹」下增「嘉」字,讀「天下莫不鹹嘉」爲句,而以「使」字下屬爲句。
「使」字屬下讀,則其義不可通,故劉疑「使」爲衍文,而不知其爲「便」字之誤也。
《史記》作「天下莫不鹹便」,是其證。
跂行喙息 「跂行喙息蝡動之類」。
師古曰:「跂行,凡有足而行者也。
喙息,凡以口岀氣者也。
蝡蝡,動貌。
」念孫案:跂者,行貌也。
喙者,息貌也。
謂跂跂而行,喙喙而息,蝡蝡而動也。
《禮樂志〈郊祀歌〉》「跂行畢逮」,《公孫弘傳》「跂行喙息,鹹得其宜」,義竝與此同。
《説文》曰:「蝡,動也。
」「跂,行也。
」《文選·洞簫賦》注、《七發》注竝引《説文》雲:「蚑,行也。
凡生類之行皆曰『蚑』。
」較今本多一句。
《東方朔傳》雲「跂跂眽眽善緣壁」。
「跂」與「蚑」通。
《方言》曰:「喙,息也。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或曰『喙』。
」《廣雅》曰:「喘、喙,息也。
」「喙息」猶言「喘息」。
《新語·道基篇》曰「跂行喘息,蜎飛蝡動之類」,王褒《洞簫賦》曰「蟋蟀、蚸蠖,蚑行喘息」,是其證也。
《逸周書·周祝篇》曰「跂動噦息」,《淮南·俶真篇》曰「蠉飛蝡動,跂行噲息」,「噦」、「噲」竝與「喙」通。
「喙」訓爲「息」,故病而短氣亦謂之「喙」。
《晉語》「餘病喙矣」,韋注曰「喙,短氣貌」是也。
懼而短氣亦謂之「喙」,宋玉《高唐賦》曰「虎豹豺兕,失氣恐喙」是也。
師古以「跂」爲「足」,「喙」爲「口」,則與「蝡動」之文不類矣。
縱兵 「漢兵約單于入馬邑而縱兵」。
師古曰:「放兵以擊單于。
」念孫案:「縱」下「兵」字,後人以意加之也。
《史記》作「漢兵約單于入馬邑而縱」,縱,謂縱兵擊之也。
《史》《漢》中多謂「縱兵」爲「縱」。
《史記·高祖紀》曰「高祖與項羽決勝垓下,孔將軍、費將軍縱」,《李廣傳》曰「中貴人將騎數十縱」,《漢書》「縱」作「從」,師古誤訓「從」爲「隨」,辯見前「將數十騎從」下。
又曰「聞鼓聲而縱,聞金聲而止」,《朝鮮傳》曰「率遼東兵先縱」,以上二條,《漢書》同。
本書《王莽傳》曰「今年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皆其證也。
「縱」下本無「兵」字,故師古釋之曰「放兵以擊單于」,若本作「縱兵」則無煩訓釋矣。
《韓長孺傳》「約單于入馬邑縱兵」,師古無注。
後人加「兵」字,何弗思之甚也。
并軍介 介弟兵 「趙信以前將軍與右將軍并軍,介獨遇單于兵,故盡沒」。
師古曰:「介,特也。
本雖并軍,至遇單于時特也。
」念孫案:「介」即獨也,《廣雅》:「介,獨也。
」既言「獨」,不必又言「介」,且既「與右將軍并軍」,何以「獨遇單于」?今案:「并軍介」當依《史記》作「并軍分行」,謂始而并軍,繼而分行,故獨遇單于兵而盡沒也。
「分」誤爲「介」,「介」本作「」,「分」俗作「」,二形相似,故「分」誤爲「介」。
《杜周傳》「執進退之分」,師古曰:「『分』字或作『介』。
」莊三十年《穀梁傳》「周之分子也」,釋文:「分,本或作介。
」《莊子·漁父篇》「遠哉其分乎道也」,釋文:「分,本又作介。
」又脫去「行」字。
師古以「介獨」二字連讀,非也。
又《南粵傳》「嘉遂岀,介弟兵就舍」,李奇曰:「介,被也。
」師古曰:「介,甲也,被甲而自衛也。
」念孫案:「被弟兵」、「甲弟兵」皆文不成義。
「介弟兵」亦當依《史記》作「分弟兵」,小司馬謂「分取其兵」是也。
蓋呂嘉之弟本將兵居宮外,今王太後欲殺嘉,故嘉分取其兵以自衛也。
李、顔二説皆非。
爲 「單于陽許曰:『吾爲遣其大子入質於漢,以求和親。
』」念孫案:爲,猶將也,言吾將遣大子入質也。
下文「漢使王烏等如匈奴,匈奴紿王烏曰『吾欲入漢見天子,面相結爲兄弟』」,彼言「欲」猶此言「爲」矣。
古者「爲」與「將」同義。
《盧綰傳》曰「綰妻與其子亡降,會高後病,不能見,舍燕邸,爲欲置酒見之」,言高後將欲置酒見之也。
《霍去病傳》曰「去病始爲出定襄當單于。
捕虜,虜言單于東,廼更令去病出代郡」,言始將出定襄,後更出代郡也。
《史記》竝同。
《孟子·梁惠王篇》「克告於君,君爲來見也」,趙注曰:「君將欲來。
」然則「吾爲遣大子」即「吾將遣大子」也。
師古不曉「爲」字之義,乃雲「言爲王烏故,遣大子入質」,失之矣。
莫相勸而歸 「軍吏畏亡將而誅,莫相勸而歸」。
念孫案:此言浞野侯已爲匈奴所獲,軍吏皆恐失將而誅,故莫相勸歸也。
「勸」下不當有「而」字,蓋涉上句而衍。
《史記》無。
追邪徑 「禦史大夫軍至追邪徑,句無所見,句還」。
師古曰:「從疾道而追之,不見虜而還也。
」念孫案:下文有「速邪烏」,是地名,則此「追邪徑」亦是地名。
言禦史大夫軍至此地,不見虜而還也。
師古以「邪徑」爲「疾道」,「追邪徑」爲「從疾道追之」,皆是臆説。
且「禦史大夫軍至追邪徑」作一句讀,與下「重合侯軍至天山」文同一例。
若如師古所雲,則「禦史大夫軍至」當别爲一句矣。
但言「至」而不言所至之地,恐無是理也。
護發兵烏孫西域 「及校尉常惠使護發兵烏孫西域」。
念孫案:次句顛倒,不成文理,當雲「使護烏孫兵發西域」。
《宣紀》雲「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常惠傳》雲「以惠爲校尉持節護烏孫兵」,《西域傳》雲「遣校尉常惠,使持節護烏孫兵」,皆其證。
逗遛 「祁連知虜在前,逗遛不進,下吏,自殺」。
念孫案:遛,本作「留」,此依俗改也。
若正文作「遛」,則師古當有音,今「逗」字有音而「遛」字無音,則本作「留」明矣。
《宣紀》雲「祁連將軍廣明有罪自殺」,晉灼曰:「廣明坐逗留。
」如淳注《韓長孺傳》雲:「軍法,行而逗留畏愞者,要斬。
」其字竝作「留」,故知此「遛」字爲後人所改也。
《説文》有「逗」字,無「遛」字。
《後漢書·光武紀》「不拘以逗留法」,其字亦作「留」。
又《元後傳》「吏畏愞逗遛當坐者」,「遛」字師古無音,亦是後人所改。
《文選·範彥龍〈效古詩〉》注引《匈奴傳》、舊本《北堂書鈔·政術部十四》引《元後傳》竝作「逗留」。
爲 「屠耆單于使日逐王先賢撣兄右奧鞬王爲烏藉都尉各二萬騎,屯東方」。
劉攽曰:「衍『爲』字。
」劉奉世曰:「爲,當作『與』。
」念孫案:《管子·戒篇》曰「自妾之身之不爲人持接也」,尹知章曰:「爲,猶與也。
」是「爲」字可訓爲「與」。
《孟子·公孫醜篇》曰「不得不可以爲悅,無財不可以爲悅,得之爲有財,古之人皆用之」,言得之與有財也。
《齊策》曰「犀首以梁爲齊戰於承匡而不勝」,言以梁與齊戰也。
《韓策》曰「嚴仲子避人,因爲聶政語」,言與聶政語也。
《韓詩外傳》曰「寡人獨爲仲父言,而國人知之,何也」,言獨與仲父言也。
《史記·淳于髡傳》曰「豈寡人不足爲言邪」,言不足與言也。
《李斯傳》曰「斯其猶人哉,安足爲謀」,言安足與謀也。
然則「右奧鞬王爲烏藉都尉」即「右奧鞬王與烏藉都尉」也。
或以「爲」爲衍字,或以爲誤字,皆未曉古人文義。
「與」、「爲」一聲之轉,故「爲」有「與」義,「與」亦有「爲」義。
互見《薛宣傳》「何與」下。
羣臣 「詔單于母謁,其左右當戶之羣臣皆得列觀」。
念孫案:「臣」字後人所加,「左右當戶之羣」統「當戶」以下衆官而言,猶言左右當戶之屬耳。
上文雲「匈奴置左右大當戶」。
《宣紀》雲「其左右當戶之羣皆列觀」,是其證。
後人於「羣」下加「臣」字,則義不可通。
《通鑑》删去「之羣」二字,亦非。
逢擊 逢受 「勒兵逢擊烏孫,破之。
」師古曰:「以兵逆之,相逢即擊,故雲『逢擊』。
」念孫案:《方言》:「逢,迎也。
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逢擊」猶「迎擊」耳,師古之説迂矣。
《西域傳》「單于執二王以付使者,莽使中郎王萌待西域惡都奴界上逢
此言匈奴習於騎射,自爲兒時已能騎羊射鳥鼠,少長,則射狐兔,及長而爲士,則力能彎弓者盡爲甲騎,非記其飲食之事也。
下文雲「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乃始言食肉耳。
作鳴鏑 「冒頓乃作鳴鏑」。
念孫案:「作」下原有「爲」字,後人以「爲」即是「作」,故删去「爲」字,不知古書言「作爲」者多矣。
《通鑑·漢紀三》已脫「爲」字,《文選·左思〈詠史詩〉》注、《曹植〈名都篇〉》注、《陸機〈從軍行〉》注、《張協〈七命〉》注、《丘遲〈與陳伯之書〉》注、《顔延之〈陽給事誄〉》注,六引《漢書》皆作「作爲鳴鏑」。
《史記》同。
隔昆龍 「後北服渾窳、屈射、丁零、隔昆龍、新之國」。
師古曰:「五小國也。
」念孫案:五小國者,一「渾窳」,二「屈射」,三「丁零」,四「隔昆」,五「新」,「龍」字蓋涉上文「龍城」而衍。
《史記》《漢紀》皆無「龍」字。
天下莫不鹹嘉使 「朕與單于俱由此道,順天恤民,世世相傳,施之無窮,天下莫不鹹嘉。
使漢與匈奴鄰敵之國」。
劉奉世曰:「『鄰』上宜有『有』字,不然,衍『使』字。
」念孫案:劉説非也。
「天下莫不鹹嘉使」本作「天下莫不鹹便」。
便,安也。
言順天恤民,天下鹹安之也。
下文「漢與匈奴鄰敵之國」,乃起下之詞,非承上之詞,「便」與「使」形相近,因誤爲「使」。
後人不得其解,遂於「鹹」下增「嘉」字,讀「天下莫不鹹嘉」爲句,而以「使」字下屬爲句。
「使」字屬下讀,則其義不可通,故劉疑「使」爲衍文,而不知其爲「便」字之誤也。
《史記》作「天下莫不鹹便」,是其證。
跂行喙息 「跂行喙息蝡動之類」。
師古曰:「跂行,凡有足而行者也。
喙息,凡以口岀氣者也。
蝡蝡,動貌。
」念孫案:跂者,行貌也。
喙者,息貌也。
謂跂跂而行,喙喙而息,蝡蝡而動也。
《禮樂志〈郊祀歌〉》「跂行畢逮」,《公孫弘傳》「跂行喙息,鹹得其宜」,義竝與此同。
《説文》曰:「蝡,動也。
」「跂,行也。
」《文選·洞簫賦》注、《七發》注竝引《説文》雲:「蚑,行也。
凡生類之行皆曰『蚑』。
」較今本多一句。
《東方朔傳》雲「跂跂眽眽善緣壁」。
「跂」與「蚑」通。
《方言》曰:「喙,息也。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或曰『喙』。
」《廣雅》曰:「喘、喙,息也。
」「喙息」猶言「喘息」。
《新語·道基篇》曰「跂行喘息,蜎飛蝡動之類」,王褒《洞簫賦》曰「蟋蟀、蚸蠖,蚑行喘息」,是其證也。
《逸周書·周祝篇》曰「跂動噦息」,《淮南·俶真篇》曰「蠉飛蝡動,跂行噲息」,「噦」、「噲」竝與「喙」通。
「喙」訓爲「息」,故病而短氣亦謂之「喙」。
《晉語》「餘病喙矣」,韋注曰「喙,短氣貌」是也。
懼而短氣亦謂之「喙」,宋玉《高唐賦》曰「虎豹豺兕,失氣恐喙」是也。
師古以「跂」爲「足」,「喙」爲「口」,則與「蝡動」之文不類矣。
縱兵 「漢兵約單于入馬邑而縱兵」。
師古曰:「放兵以擊單于。
」念孫案:「縱」下「兵」字,後人以意加之也。
《史記》作「漢兵約單于入馬邑而縱」,縱,謂縱兵擊之也。
《史》《漢》中多謂「縱兵」爲「縱」。
《史記·高祖紀》曰「高祖與項羽決勝垓下,孔將軍、費將軍縱」,《李廣傳》曰「中貴人將騎數十縱」,《漢書》「縱」作「從」,師古誤訓「從」爲「隨」,辯見前「將數十騎從」下。
又曰「聞鼓聲而縱,聞金聲而止」,《朝鮮傳》曰「率遼東兵先縱」,以上二條,《漢書》同。
本書《王莽傳》曰「今年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皆其證也。
「縱」下本無「兵」字,故師古釋之曰「放兵以擊單于」,若本作「縱兵」則無煩訓釋矣。
《韓長孺傳》「約單于入馬邑縱兵」,師古無注。
後人加「兵」字,何弗思之甚也。
并軍介 介弟兵 「趙信以前將軍與右將軍并軍,介獨遇單于兵,故盡沒」。
師古曰:「介,特也。
本雖并軍,至遇單于時特也。
」念孫案:「介」即獨也,《廣雅》:「介,獨也。
」既言「獨」,不必又言「介」,且既「與右將軍并軍」,何以「獨遇單于」?今案:「并軍介」當依《史記》作「并軍分行」,謂始而并軍,繼而分行,故獨遇單于兵而盡沒也。
「分」誤爲「介」,「介」本作「」,「分」俗作「」,二形相似,故「分」誤爲「介」。
《杜周傳》「執進退之分」,師古曰:「『分』字或作『介』。
」莊三十年《穀梁傳》「周之分子也」,釋文:「分,本或作介。
」《莊子·漁父篇》「遠哉其分乎道也」,釋文:「分,本又作介。
」又脫去「行」字。
師古以「介獨」二字連讀,非也。
又《南粵傳》「嘉遂岀,介弟兵就舍」,李奇曰:「介,被也。
」師古曰:「介,甲也,被甲而自衛也。
」念孫案:「被弟兵」、「甲弟兵」皆文不成義。
「介弟兵」亦當依《史記》作「分弟兵」,小司馬謂「分取其兵」是也。
蓋呂嘉之弟本將兵居宮外,今王太後欲殺嘉,故嘉分取其兵以自衛也。
李、顔二説皆非。
爲 「單于陽許曰:『吾爲遣其大子入質於漢,以求和親。
』」念孫案:爲,猶將也,言吾將遣大子入質也。
下文「漢使王烏等如匈奴,匈奴紿王烏曰『吾欲入漢見天子,面相結爲兄弟』」,彼言「欲」猶此言「爲」矣。
古者「爲」與「將」同義。
《盧綰傳》曰「綰妻與其子亡降,會高後病,不能見,舍燕邸,爲欲置酒見之」,言高後將欲置酒見之也。
《霍去病傳》曰「去病始爲出定襄當單于。
捕虜,虜言單于東,廼更令去病出代郡」,言始將出定襄,後更出代郡也。
《史記》竝同。
《孟子·梁惠王篇》「克告於君,君爲來見也」,趙注曰:「君將欲來。
」然則「吾爲遣大子」即「吾將遣大子」也。
師古不曉「爲」字之義,乃雲「言爲王烏故,遣大子入質」,失之矣。
莫相勸而歸 「軍吏畏亡將而誅,莫相勸而歸」。
念孫案:此言浞野侯已爲匈奴所獲,軍吏皆恐失將而誅,故莫相勸歸也。
「勸」下不當有「而」字,蓋涉上句而衍。
《史記》無。
追邪徑 「禦史大夫軍至追邪徑,句無所見,句還」。
師古曰:「從疾道而追之,不見虜而還也。
」念孫案:下文有「速邪烏」,是地名,則此「追邪徑」亦是地名。
言禦史大夫軍至此地,不見虜而還也。
師古以「邪徑」爲「疾道」,「追邪徑」爲「從疾道追之」,皆是臆説。
且「禦史大夫軍至追邪徑」作一句讀,與下「重合侯軍至天山」文同一例。
若如師古所雲,則「禦史大夫軍至」當别爲一句矣。
但言「至」而不言所至之地,恐無是理也。
護發兵烏孫西域 「及校尉常惠使護發兵烏孫西域」。
念孫案:次句顛倒,不成文理,當雲「使護烏孫兵發西域」。
《宣紀》雲「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常惠傳》雲「以惠爲校尉持節護烏孫兵」,《西域傳》雲「遣校尉常惠,使持節護烏孫兵」,皆其證。
逗遛 「祁連知虜在前,逗遛不進,下吏,自殺」。
念孫案:遛,本作「留」,此依俗改也。
若正文作「遛」,則師古當有音,今「逗」字有音而「遛」字無音,則本作「留」明矣。
《宣紀》雲「祁連將軍廣明有罪自殺」,晉灼曰:「廣明坐逗留。
」如淳注《韓長孺傳》雲:「軍法,行而逗留畏愞者,要斬。
」其字竝作「留」,故知此「遛」字爲後人所改也。
《説文》有「逗」字,無「遛」字。
《後漢書·光武紀》「不拘以逗留法」,其字亦作「留」。
又《元後傳》「吏畏愞逗遛當坐者」,「遛」字師古無音,亦是後人所改。
《文選·範彥龍〈效古詩〉》注引《匈奴傳》、舊本《北堂書鈔·政術部十四》引《元後傳》竝作「逗留」。
爲 「屠耆單于使日逐王先賢撣兄右奧鞬王爲烏藉都尉各二萬騎,屯東方」。
劉攽曰:「衍『爲』字。
」劉奉世曰:「爲,當作『與』。
」念孫案:《管子·戒篇》曰「自妾之身之不爲人持接也」,尹知章曰:「爲,猶與也。
」是「爲」字可訓爲「與」。
《孟子·公孫醜篇》曰「不得不可以爲悅,無財不可以爲悅,得之爲有財,古之人皆用之」,言得之與有財也。
《齊策》曰「犀首以梁爲齊戰於承匡而不勝」,言以梁與齊戰也。
《韓策》曰「嚴仲子避人,因爲聶政語」,言與聶政語也。
《韓詩外傳》曰「寡人獨爲仲父言,而國人知之,何也」,言獨與仲父言也。
《史記·淳于髡傳》曰「豈寡人不足爲言邪」,言不足與言也。
《李斯傳》曰「斯其猶人哉,安足爲謀」,言安足與謀也。
然則「右奧鞬王爲烏藉都尉」即「右奧鞬王與烏藉都尉」也。
或以「爲」爲衍字,或以爲誤字,皆未曉古人文義。
「與」、「爲」一聲之轉,故「爲」有「與」義,「與」亦有「爲」義。
互見《薛宣傳》「何與」下。
羣臣 「詔單于母謁,其左右當戶之羣臣皆得列觀」。
念孫案:「臣」字後人所加,「左右當戶之羣」統「當戶」以下衆官而言,猶言左右當戶之屬耳。
上文雲「匈奴置左右大當戶」。
《宣紀》雲「其左右當戶之羣皆列觀」,是其證。
後人於「羣」下加「臣」字,則義不可通。
《通鑑》删去「之羣」二字,亦非。
逢擊 逢受 「勒兵逢擊烏孫,破之。
」師古曰:「以兵逆之,相逢即擊,故雲『逢擊』。
」念孫案:《方言》:「逢,迎也。
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逢擊」猶「迎擊」耳,師古之説迂矣。
《西域傳》「單于執二王以付使者,莽使中郎王萌待西域惡都奴界上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