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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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下者之世也,埶籍之所存,天下之宗室也。

    」「埶籍」,即「埶位」,是「籍」與「位」同義也。

    《韓詩外傳》作「履天子之位,聽天下之政」,尤其明證矣。

    又下文「履天子之圖籍,造劉氏之貌冠」本作「履天子之籍,造劉氏之冠」。

    《史記·高祖紀》曰:「高祖爲亭長,以竹皮爲冠。

    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乃是也。

    」故曰「造劉氏之冠」。

    《漢書·高祖紀》:「詔曰:『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

    』」蔡邕《獨斷》:「高祖冠以竹皮爲之,謂之劉氏冠。

    」今本作「履天子之圖籍,造劉氏之貌冠」者,「貌」字涉高注「委貌冠」而衍,後人又誤以「籍」爲圖籍,遂於「籍」上加「圖」字,以與「貌冠」相對,而不知「貌」爲衍文,且圖籍不可以言履也。

     供嗜欲 「人以其位,達其好憎;以其威勢,供嗜欲」。

    念孫案:「供嗜欲」當作「供其嗜欲」,與「達其好憎」相對。

     治人之具 「故法制禮義者,治人之具也,而非所以爲治也」。

    念孫案:「人」字後人所加。

    高注雲「言法制禮義可以爲治之基耳,非所以爲治」,則無「人」字明矣。

    《文子·上義篇》無「人」字。

    《泰族篇》曰「故法者,治之具也,而非所以爲治也」,亦無「人」字。

     鏑銜橜 「是猶無鏑銜橜策錣而禦馯馬也」。

    念孫案:「銜」下本無「橜」字。

    高注曰「鏑銜,口中央鐵」,言「鏑銜」而不言「橜」,則無「橜」字明矣。

    「鏑銜」下有「橜」字,則文不成義。

    此後人熟於「銜橜」之語而妄加之耳。

     槽柔 「槽柔無擊,脩戟無刺」。

    莊依《漢魏叢書》本改「柔」爲「矛」。

    念孫案:各本皆作「柔」。

    《太平禦覽·兵部二》引此亦作「柔」。

    《説苑·説叢篇》「言人之惡,痛於柔戟」,字亦如此。

    蓋「矛」、「柔」聲相近,故古書有借「柔」爲「矛」者,不宜輒改也。

     獨聞之耳 「必有獨聞之耳,獨見之明」。

    念孫案:劉本「耳」作「聰」,是也。

    《文子·上義篇》正作「獨聞之聰」。

     道而先稱古 「夫存危治亂,非智不能;道而先稱古,雖愚有餘」。

    念孫案:「道」字當在「而」字下。

    「道先稱古」與「存危治亂」相對。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道先稱古」。

     卷而伸 「夫繩之爲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而睎」。

    念孫案:「可卷而伸」,劉本作「可卷而懷」,是也。

    此言繩之爲物,可曲可直,故先言卷而懷,後言引而伸。

    且「懷」與「睎」爲韻,若作「伸」,則失其韻矣。

    《文子·上仁篇》正作「可卷而懷」。

     大臣將相 「昔者,齊簡公釋其國家之柄而專任大臣,將相各本「任」下衍「其」字,莊本從之,非是。

    今從《道藏》本。

    攝威擅勢,私門成黨,而公道不行」。

    高讀「大臣」絶句,注曰「大臣,陳成子也」,而以「將相」屬下讀。

    引之曰:「大臣將相」四字當連讀,「將相」,即「大臣」也。

    「釋其國家之柄」、「專任大臣將相」,皆以六字爲句,「攝威擅勢」、「私門成黨」、「公道不行」,皆以四字爲句,若以「將相」屬下讀,則句法參差不齊矣。

    且「柄」、「相」、「黨」、「行」四字爲韻,「柄」古讀若「方」,「行」古讀若「杭」,竝見《唐韻正》。

    讀「大臣」絶句,則失其韻矣。

     陳成田常 陳成子恒 「故使陳成田常、鴟夷子皮得成其難」。

    引之曰:「陳成田常」本作「陳成常」。

    「陳」,其氏也;「成」,其謚也;「常」,其字也;「恒」,其名也。

    《人閒篇》正作「陳成常」,《呂氏春秋·慎勢篇》同。

    《吳越春秋·夫差内傳》作「陳成恒」,《韓子·外儲説右篇》作「田成恒」,「田」與「陳」古字通,言「陳」則不言「田」矣。

    後人又加「田」字,謬甚。

    又《説山篇》「陳成子恒之劫子淵捷也」,「子」字亦後人所加。

     矜爲剛毅 矜於爲柔懦 「今不知道者,見柔懦者侵,則矜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矜於爲柔懦」。

    念孫案:「矜」皆當爲「務」。

    「務」、「矜」二字,隷書往往譌溷。

    《管子·小稱篇》「務爲不久」,《韓子·難篇》作「矜僞不長」。

    《呂氏春秋·勿躬篇》「務服性命之情」,「務」誤作「矜」。

    言不知道者,中無定見,故見柔懦者侵,則務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務爲柔懦也。

    《主術篇》曰「爲智者務爲巧詐,《道藏》本、劉本、茅本竝同。

    朱本改「爲」作「於」,非。

    莊本同。

    爲勇者務於鬬争」,是其證也。

    又案:此文本作「見柔懦者侵,則務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務於柔懦」,「於」下本無「爲」字。

    「於」亦「爲」也,「爲」亦「於」也。

    「務爲剛毅」,務於剛毅也。

    「務於柔懦」,務爲柔懦也。

    僖二十年《穀梁傳》曰:「謂之新宮,則近爲禰宮。

    」言近於禰宮也。

    《秦策》曰:「魏爲逢澤之遇,朝爲天子。

    」言朝於天子也。

    是「爲」與「於」同義。

    《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埽地而祭,於其質也。

    」言爲其質不爲其文也。

    又曰:「祭天,埽地而祭焉,於其質而已矣。

    」《大戴禮·曾子本孝篇》曰:「故孝子之於親也,生則有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