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萬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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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乃駕北幸澶淵。
契丹之來也,亦知上欲幸澶親征,不信。
後聞車駕之發,大軍會城下,與駕前諸軍合數十萬,大懼,悔其深入。
然業已南,遂掠德清,侵至澶州城北。
及軍駕次衛南,戎師順國王撻覽出行軍,伏弩自發,射殺之,具衆宵遁。
萊公從上,卒至澶州觀兵。
而曹利用使虜,得其要領,亦與使人姚東之俱來,遂定通和之約。
至今九十餘年,北州生育蕃息,牛羊被野,戴白之人,不見幹戈,多出公計議,及薦寇準同為宰相之力也。
先是上已嚴兵備,未發,太白晝見,有流星出上台,北貫鬥魁。
或言兵未宜北,當姑止。
或言大臣應之。
而公适有疾病,欲舁疾從行,真宗手诏固止之。
公乃移書萊公曰:雖病宜行,上不聽許,大計已定,唯公勉之。
某病非所憂得,以身應星變,而就國事,顧其願也。
數日疾少間,追及澶淵,見于行在。
及從上還,兵罷,乃擇要害,因河北諸将易置之。
雄州李允則,定州馬知節,鎮州孫全照,保州揚延明,與他守将皆各當其任。
遂通互市,除鐵禁,招複流亡,使得契丹牛馬,皆還之以示信,北方稍安。
乃廣畜積,已逋負,因當時之務而為法制。
如諸道榷酤之額,不得增益。
囚已論死而雪活者為勞,與訴不幹己事特以重論之類,相次行于天下,至今守之。
而小人多不便萊公,有欲傾之者。
布衣申宗古,伐登聞鼓,告萊公與安王元傑通謀。
朝聽大駭,萊公皇恐,未有以自明。
徐起論于上前,請治宗古,具得其誣罔,遂斬之,萊公複安于位。
未幾,夏人趙德明亦款塞内附,西北二方皆定。
于是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等數科取士。
而公每見上,唯言去佞谀,近忠正,要在天下無事,人給家足。
故公居位未逾年,而郡國豐登,刑罰衰滅。
江南唯表有二盜,餘皆獄空。
上下晏然,稱為至治。
而公素羸多病,一歲間凡四在告,數上章求去位。
真宗皇帝遣使谕公至于七八,公不得已,起視事。
一日将朝,公複自占上台有變,因召家人約束家事,且曰:吾将得出矣。
家人不喻。
及至崇政殿門廬,與他執政論所條奏事甚悉。
未入對,疾作。
上聞,使中貴人絡繹緻問。
及疾甚,上不俟輿辇,步出至殿廬視之。
殆不知人,诏太醫治療,及诏内侍省副都知窦神保肩輿。
公歸私第而薨,年六十有八。
上即日至其家,臨哭之恸。
贈太傅中書令,廢朝五日,制服,百官奉慰。
诏皇城使愛州刺史衛紹欽監護喪事。
發引日,有司具鹵簿鼓吹,大鴻胪持節護葬,谥曰文簡。
公薨,上謂冠準等曰:畢某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饬躬勵行,有古人之風。
今其亡矣,深可痛惜。
公娶駱氏,封陳國夫人。
生二子,長曰世長,公薨時為太子中舍,後終衛尉卿。
次慶長,公薨時為大理寺丞,後終太府卿。
孫九人,從善終光祿少卿,從古終駕部郎中,從厚早卒,從誨終撿校水部員外郎,從簡終惠州博羅縣令,從道終殿中丞,從範終山南西道節度推官,從益終太常寺太祝,從周今為朝散郎知洋州。
曾孫十八人。
喪代國夫人,事繼母祝夫人至孝,以孝聞于當世。
按王禹行公知制诰詞,其略雲:文炳國華,行敦天爵。
老于儒學,久次周行。
且其事繼母以孝聞,典郡符而治最。
謹厚周密,博達謙恭。
求之古人,未易多得。
而史傳亦載公事繼母以孝聞。
自束發即知修饬,為忠臣義士,君子長者而身行之。
至為輔相,終身操行,未嘗有玷,口詩未嘗有過失。
其谏說人主至切,不為曼詞。
發言十數,中理而解。
景德中,崇文院镂《晉書》百三十卷,闆成,欲印賜輔臣宗室。
或上言:兩晉事多鄙惡,不可流行。
上疑,欲罷之。
公曰:惡以誡世,善以勸後。
善惡之事,春秋備載,豈特《晉史》。
上以為名言,遂即印賜。
其他進對開發,多此類也。
平生奉養,至自貶約。
而赈贍宗族,酬恤故舊甚厚。
未嘗問家事,四海之内無田園,亦無居第。
身殁之日,所餘俸祿無幾。
比過诏葬,家遂貧。
其喪未終,陳國夫人使人問王文正公家假貸。
是時文正已為宰相,乃見真宗皇帝面奏之,且曰:陛下嘗謂畢某清德,有古人之風,群臣莫不聞令。
畢某任宦至宰相,而四海之内無田園,亦無居第。
身殁之後,家不足。
則陛下所謂清德有古人之風者,可信矣。
畢某先臣祜所舉之進士也,素與臣通家。
今喪未終,其妻陳國夫人駱氏,使人至臣家假貸。
臣備位宰相,所得俸賜有餘。
然畢某之清德,陛下所素知。
其家至假貸為生,竊謂陛下之所宜恤,非臣敢為私惠之時也。
真宗皇帝聞之,歎息者良久,遂賜錢五百萬。
天禧中,陳國夫人卒于家。
上念公未已,因诏終其孤俸,使終喪。
仍加賜缯帛缗錢,非常比也。
公在朝廷,唯呂端王祜相引重,與寇準王旦楊億,及少所從遊韓丕劉錫楊璞友善,而王禹陳彭年乃公門下人也。
公既力薦寇準為相,準深德公,兩女皆嫁公之次子。
而韓丕劉錫禹彭年,遂皆為名臣。
唯璞數征不起,有高節,世人謂之征君。
他無妄交者。
開封之對,禹谪黃州,公亦罷職守潞州。
人皆咎禹。
公曰:元之家貧,安能遽之任乎?乃緻白金三百兩赆禹,禹乃能為黃州之行。
其後濟人作堂,繪公與禹之像,歲時禮之,号曰二賢堂。
公為冀王府記室,宮中謂之畢校書。
乃後為宰相,宮中因事,猶以校書名之。
莊獻明肅太後垂簾,問:畢校書之子孫安在?當時輔臣對公有二子,皆在外為郡守。
太後曰:畢校書有德行,先帝疾革猶思之。
宜善視其子,與遷官。
二子素不事幹谒,聞太後言,亦竟不請問。
執政避慝殊甚,未嘗遷也。
仁宗皇帝時,王文正之子素作谏官,始上言澶淵之役,寇準之勞居多。
準之為相,畢某之所蔫也,有功願祿用其子孫。
而公之次子為光祿卿十年,不自言有司遷官,乃特遷少府監而已。
公多藏古書,博覽無所不記。
著為文章詩篇,皆辯麗闳遠,指物見意,有古風,不用當時文體。
景德中,陳彭年次為三十卷。
尤善議論,其論朝廷事,奏議甚衆。
然退辄毀其稿,今稀有存者。
畢氏自居代雲中,時貧無産。
及公遭遇,又不治産。
其子去丞相未遠,仕宦亦至九卿,尤貧不肯問生事,諸孫亦然。
故畢氏自太師而上,丞相而下,可記者,蓋七世無田園雲。
上乃駕北幸澶淵。
契丹之來也,亦知上欲幸澶親征,不信。
後聞車駕之發,大軍會城下,與駕前諸軍合數十萬,大懼,悔其深入。
然業已南,遂掠德清,侵至澶州城北。
及軍駕次衛南,戎師順國王撻覽出行軍,伏弩自發,射殺之,具衆宵遁。
萊公從上,卒至澶州觀兵。
而曹利用使虜,得其要領,亦與使人姚東之俱來,遂定通和之約。
至今九十餘年,北州生育蕃息,牛羊被野,戴白之人,不見幹戈,多出公計議,及薦寇準同為宰相之力也。
先是上已嚴兵備,未發,太白晝見,有流星出上台,北貫鬥魁。
或言兵未宜北,當姑止。
或言大臣應之。
而公适有疾病,欲舁疾從行,真宗手诏固止之。
公乃移書萊公曰:雖病宜行,上不聽許,大計已定,唯公勉之。
某病非所憂得,以身應星變,而就國事,顧其願也。
數日疾少間,追及澶淵,見于行在。
及從上還,兵罷,乃擇要害,因河北諸将易置之。
雄州李允則,定州馬知節,鎮州孫全照,保州揚延明,與他守将皆各當其任。
遂通互市,除鐵禁,招複流亡,使得契丹牛馬,皆還之以示信,北方稍安。
乃廣畜積,已逋負,因當時之務而為法制。
如諸道榷酤之額,不得增益。
囚已論死而雪活者為勞,與訴不幹己事特以重論之類,相次行于天下,至今守之。
而小人多不便萊公,有欲傾之者。
布衣申宗古,伐登聞鼓,告萊公與安王元傑通謀。
朝聽大駭,萊公皇恐,未有以自明。
徐起論于上前,請治宗古,具得其誣罔,遂斬之,萊公複安于位。
未幾,夏人趙德明亦款塞内附,西北二方皆定。
于是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等數科取士。
而公每見上,唯言去佞谀,近忠正,要在天下無事,人給家足。
故公居位未逾年,而郡國豐登,刑罰衰滅。
江南唯表有二盜,餘皆獄空。
上下晏然,稱為至治。
而公素羸多病,一歲間凡四在告,數上章求去位。
真宗皇帝遣使谕公至于七八,公不得已,起視事。
一日将朝,公複自占上台有變,因召家人約束家事,且曰:吾将得出矣。
家人不喻。
及至崇政殿門廬,與他執政論所條奏事甚悉。
未入對,疾作。
上聞,使中貴人絡繹緻問。
及疾甚,上不俟輿辇,步出至殿廬視之。
殆不知人,诏太醫治療,及诏内侍省副都知窦神保肩輿。
公歸私第而薨,年六十有八。
上即日至其家,臨哭之恸。
贈太傅中書令,廢朝五日,制服,百官奉慰。
诏皇城使愛州刺史衛紹欽監護喪事。
發引日,有司具鹵簿鼓吹,大鴻胪持節護葬,谥曰文簡。
公薨,上謂冠準等曰:畢某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饬躬勵行,有古人之風。
今其亡矣,深可痛惜。
公娶駱氏,封陳國夫人。
生二子,長曰世長,公薨時為太子中舍,後終衛尉卿。
次慶長,公薨時為大理寺丞,後終太府卿。
孫九人,從善終光祿少卿,從古終駕部郎中,從厚早卒,從誨終撿校水部員外郎,從簡終惠州博羅縣令,從道終殿中丞,從範終山南西道節度推官,從益終太常寺太祝,從周今為朝散郎知洋州。
曾孫十八人。
喪代國夫人,事繼母祝夫人至孝,以孝聞于當世。
按王禹行公知制诰詞,其略雲:文炳國華,行敦天爵。
老于儒學,久次周行。
且其事繼母以孝聞,典郡符而治最。
謹厚周密,博達謙恭。
求之古人,未易多得。
而史傳亦載公事繼母以孝聞。
自束發即知修饬,為忠臣義士,君子長者而身行之。
至為輔相,終身操行,未嘗有玷,口詩未嘗有過失。
其谏說人主至切,不為曼詞。
發言十數,中理而解。
景德中,崇文院镂《晉書》百三十卷,闆成,欲印賜輔臣宗室。
或上言:兩晉事多鄙惡,不可流行。
上疑,欲罷之。
公曰:惡以誡世,善以勸後。
善惡之事,春秋備載,豈特《晉史》。
上以為名言,遂即印賜。
其他進對開發,多此類也。
平生奉養,至自貶約。
而赈贍宗族,酬恤故舊甚厚。
未嘗問家事,四海之内無田園,亦無居第。
身殁之日,所餘俸祿無幾。
比過诏葬,家遂貧。
其喪未終,陳國夫人使人問王文正公家假貸。
是時文正已為宰相,乃見真宗皇帝面奏之,且曰:陛下嘗謂畢某清德,有古人之風,群臣莫不聞令。
畢某任宦至宰相,而四海之内無田園,亦無居第。
身殁之後,家不足。
則陛下所謂清德有古人之風者,可信矣。
畢某先臣祜所舉之進士也,素與臣通家。
今喪未終,其妻陳國夫人駱氏,使人至臣家假貸。
臣備位宰相,所得俸賜有餘。
然畢某之清德,陛下所素知。
其家至假貸為生,竊謂陛下之所宜恤,非臣敢為私惠之時也。
真宗皇帝聞之,歎息者良久,遂賜錢五百萬。
天禧中,陳國夫人卒于家。
上念公未已,因诏終其孤俸,使終喪。
仍加賜缯帛缗錢,非常比也。
公在朝廷,唯呂端王祜相引重,與寇準王旦楊億,及少所從遊韓丕劉錫楊璞友善,而王禹陳彭年乃公門下人也。
公既力薦寇準為相,準深德公,兩女皆嫁公之次子。
而韓丕劉錫禹彭年,遂皆為名臣。
唯璞數征不起,有高節,世人謂之征君。
他無妄交者。
開封之對,禹谪黃州,公亦罷職守潞州。
人皆咎禹。
公曰:元之家貧,安能遽之任乎?乃緻白金三百兩赆禹,禹乃能為黃州之行。
其後濟人作堂,繪公與禹之像,歲時禮之,号曰二賢堂。
公為冀王府記室,宮中謂之畢校書。
乃後為宰相,宮中因事,猶以校書名之。
莊獻明肅太後垂簾,問:畢校書之子孫安在?當時輔臣對公有二子,皆在外為郡守。
太後曰:畢校書有德行,先帝疾革猶思之。
宜善視其子,與遷官。
二子素不事幹谒,聞太後言,亦竟不請問。
執政避慝殊甚,未嘗遷也。
仁宗皇帝時,王文正之子素作谏官,始上言澶淵之役,寇準之勞居多。
準之為相,畢某之所蔫也,有功願祿用其子孫。
而公之次子為光祿卿十年,不自言有司遷官,乃特遷少府監而已。
公多藏古書,博覽無所不記。
著為文章詩篇,皆辯麗闳遠,指物見意,有古風,不用當時文體。
景德中,陳彭年次為三十卷。
尤善議論,其論朝廷事,奏議甚衆。
然退辄毀其稿,今稀有存者。
畢氏自居代雲中,時貧無産。
及公遭遇,又不治産。
其子去丞相未遠,仕宦亦至九卿,尤貧不肯問生事,諸孫亦然。
故畢氏自太師而上,丞相而下,可記者,蓋七世無田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