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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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服
祭服
【晦庵語類】:古者有祭服,有朝服。
祭服,所謂冕之類;朝服,所謂皮弁玄端之類。
天子諸侯,各有等差。
自漢以來,祭亦用冕服。
祖宗以來,亦有冕服。
車騎之類,而不常用,惟大典禮則用之。
然将用之時,必先出許多物色于扈從所持之人,又須有賞賜。
于是将用之前,有司必先入文字,取指揮,例降旨權免。
夔孫 【禮記】《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
葉氏曰:燕衣常用,而逾祭服嫌于事神也。
《喪·大祭》:小斂之衣,祭服不倒。
注:尊祭服也,斂者要方,散衣有倒。
《曲禮》:祭服敝,則焚之。
此不欲人亵之也,焚之則已不用。
沈朋遠《寓簡》:靖康京城之變,四方貢賦不至,軍士須褚衣,無帛以給。
有為太常少卿者,建議法物庫。
自祖宗以來,所藏祭服,充牛刃不毀,幾數屋。
若以給戰士袍襖,僅可足用也。
博士以下,和之謂得權宜之策。
方命具奏,有老吏前緻辭曰:某胥也,而隸于禮官,蓋嘗習諸禮文之末矣。
《禮》曰:祭器弊則埋之,祭服弊則焚之。
冠雖弊,不以薦履祀之服,而可以為軍衣乎?奉常與其屬,大慚沮而止。
《儀禮·士虞禮》:屍服,卒者之儀禮。
注:上服者,如持牲士,玄端也。
不以爵弁服為上者,祭于君之服,非所以自配鬼神。
士之妻則宵衣耳。
《士喪禮》:商祝布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
美者在中。
注:斂者趨方,或颠倒衣服。
祭服尊,不倒之也。
【玉海】《禮記·王制》:疏:虞夏之制,天子祭服,自日月而下,有二章。
六者畫于衣,法天之陽氣之六律;六者繡于裳,法地之陰氣之六呂。
一凡冕之制,皆玄上下。
故注弁師雲:玄覆朱裡。
師說以木版為中,以三十升玄布衣之于上,謂之延也。
朱為裡,以缯為之。
案《漢禮器制度》,廣八寸,長尺六寸。
又董巴《輿服志》雲:廣七寸,長尺二寸。
皇氏謂此為諸侯之冕。
應劭《漢官儀》:廣七寸,長八寸。
皇氏以為卿大夫之冕服也。
蓋冕随代變異,大小不同。
今依《漢禮器制度》為定。
《春秋·正義》、阮谌《三禮圖》《漢禮器制度》雲:冕制皆長尺六寸,廣八寸,天子以下皆同。
沈引董巴《輿服志》雲:廣七寸,長尺二寸。
應劭《漢官儀》雲:廣七寸,長八寸。
沈又雲:廣八寸,長尺六寸者,天子之冕;廣七寸,長尺二寸者,諸侯之冕;廣七寸,長八寸者,大夫之冕。
古禮殘缺,未知孰是。
《玉藻》疏:漢明帝時,用曹褒之說,皆用白旒珠。
“深衣”疏:鄭以後漢之時,裳有曲裾,故以續衽鈎邊。
似漢時曲裙。
今時朱衣朝服,從後漢明帝所為,是今朝服之曲裙也。
明堂位,有虞氏服、夏後氏山、商火、周龍章,凡四代之服。
魯兼用之。
注:,冕服之也。
舜始作之,以尊祭服。
禹湯至周,增以畫文,後王彌飾也。
山,取仁可仰。
火,取其明。
龍,取變化。
天子備焉,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韋而已。
《正義》易困九二,朱方來,利用享祀,是為祭服也。
徐廣曰:漢明帝複制,天子赤皮蔽膝。
魏晉用绛紗為之。
《詩箋》:芾,太古蔽膝之象。
以韋為之。
《正義》曰:太古,伏羲時也。
後王為芾象之。
《易乾鑿度》注: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
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猶存其蔽前。
重古道,不忘本。
俱是蔽膝之象,其制則同。
但尊祭服,異其名耳。
禹惡衣服,而緻美乎黻冕。
注:損常服,以盛祭服也。
鄭注: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六冕皆是。
《集注》:黻,蔽膝也,以韋為之。
《禹貢》:荊州厥篚玄玑組,兖州篚織文,徐州篚玄纖缟,豫州篚纖纩,服周之冕。
注:冕,禮冠,用之禮文而備。
《集注》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
上有覆,前後有旒。
黃帝以來已有之。
制度儀等,至周始備,然其為物小,而加于衆體之上,故雖華而不為靡,雖費而不及奢。
夫子取之,以為文而得其中也。
【陳祥道禮書】:諸侯祭服,玄冕三旒。
缫就與玉如其命之數,玄端衣。
《祭統》曰:夫人蠶于北效,以共冕服。
又曰:君純冕立于阼。
《玉藻》曰:諸侯玄端以祭,裨冕以朝。
鄭氏謂諸侯祭宗廟之服,惟魯及二王之後衮冕,馀皆玄冕。
考之雜記,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
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
以其緻隆于公,不敢與己同。
其服則諸侯以毳冕祭于王,端冕祭于己,宜矣。
然玉藻玄端,以祭言其服也。
玄端無章,則三旒之冕可知。
鄭氏易端為冕,過矣。
【後漢書】: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
郊祀之服,皆以玄。
漢承秦故,至世祖踐祚,都于上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
顯宗遂就大業。
初服旒冕,衣裳文章,亦舄屦,以祠天地,養三老五更于三雍,于時緻治平矣。
天子三公九卿,特進侯,侍祠侯,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
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
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
皆備五采,大佩赤舄履,以承大祭。
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
五嶽、四渎、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勻玄,長冠,五郊各如方色雲,百官不執事,各服常冠,玄以從。
【宋書】《禮志》:漢制祀事五郊,天子與執事所服,各如方色。
百官不執事者,自服常服以從。
常服,绛衣也。
【西漢會要】:文帝郊見五帝祠,衣皆上赤。
《郊祀志》:按是時雖尚水德,以有赤帝子之符,故祠衣上赤。
武帝祠後土祠,衣皆上黃。
《郊祀志》:按黃者,土之色也。
秦一祝宰,衣紫及繡,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
【文獻通考】: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臯陶篇》,天子冕服,從歐陽氏說,乘輿備文,日月十二章,剌繡文。
三公、九卿、特進侯、朝侯、侍祠侯,從夏侯氏說。
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
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
皆備五采。
大佩赤舄履,以承大祭。
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裡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系白玉珠,為十二旒。
蔡邕《獨斷》雲:九旒也。
以其绶采色為組纓。
三公諸侯七旒,青玉為珠。
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
皆有前無後,各以其彩為組纓,旁垂黃主纩。
郊天地,祀明堂,則冠之。
衣裳玉佩,備章采,其大佩則沖牙雙禹璜,皆以白玉,乘輿落以白珠。
公卿諸侯以采絲。
百官執事者,冠長冠。
即劉氏冠也,以高祖所冠,故以為祭服。
皆祗服。
五嶽、四渎、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玄,服绛,緣領袖,為中衣。
绛襪,示其赤心奉神也。
其五郊迎氣,衣帻绔襪,各如方色雲。
百官不執事者,各服長冠玄以從,大射于辟雍。
公卿、諸侯、大夫、行禮者,冠委貌,衣玄端素裳。
鄭雲曰:端者,取其正也。
鄭衆曰:衣襦裳為端。
執事者,冠布弁,衣缁麻衣,皂領袖,下素裳。
若冠通天冠,服深衣之制有袍,随五時色。
梁劉昭曰: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
孔子衣逢掖之衣,逢掖其袖合而逢大之,近今袍者也。
今下至賤吏小史,皆通制袍,單衣皂,緣領袖,中衣為朝服雲。
凡冠衣諸服旒冕,長冠、委貌、皮弁、爵弁、建華、方山、巧士、衣裳文繡,赤舄服履大佩,皆為祭服,其馀悉為常用。
朝服唯長冠,諸王國谒者,以為常朝服雲。
宗廟以下祠祀,皆冠長冠,皂缯袍單衣,绛緣領袖中衣,绛绔襪,五郊各從其色焉。
《東觀記》: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議南北郊。
東平王蒼議曰:高皇帝始受命創業,制長冠以入宗廟。
光武受命中興,建明堂,立辟雍。
陛下以聖明奉遵,以禮服龍衮祭五帝。
禮缺樂崩,久無祭天地冕服之制,接尊事神,潔齊盛服,敬之至也。
日月星辰,山龍華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則天數。
有龍章日月,以備其文。
今祭明堂宗廟,圓以法天,方以則地,服以華文象其物,宜以降神。
肅邕備思,博其類也。
天地之禮,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
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
上有。
,如中蔽膝。
貴賤有殊。
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所以執事,禮之共也。
故禮有其度,威儀之制,三代同之。
五伯疊興,戰兵不息。
佩非戰器,非兵旗,于是解去級佩,留其系,徐廣曰:今名為王逆。
以章表表。
故《詩》曰:“佩,此之謂也。
娟娟,佩玉貌,瑞也。
鄭玄《箋》曰:佩者,以瑞玉為佩,佩之娟娟然。
绂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于。
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绶。
漢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雙印佩刀之飾。
至孝明皇帝,乃為大佩,沖牙雙璜,皆以白玉,乘輿落以白珠,公卿諸侯以采絲,其視冕旒,為祭服雲。
【玉海】: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于明堂。
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履以行事。
《漢制叢錄》:漢初郊廟祭祀之服,其制荒略。
至東漢顯宗而後備。
《本紀》載:永平二年,宗祀光武于明堂。
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纟句履以行事。
而《儒林傳序》亦雲:光武既建三雍,明帝即位,親行其禮。
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此可見漢家郊廟祭祀之服至顯宗而後備也。
注:《漢官儀》曰:天子公卿,特進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
《三禮圖》冕以四十升布,漆而為之,廣八寸,長三寸,前下後高,有伏之形。
董巴《輿服志》:顯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下。
徐廣《輿服注》:漢明帝案古禮,備其服章。
天子郊廟,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
《禮記》曰:古者君子必佩玉,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
《周禮》“屦人”掌玉赤舄青。
鄭玄注雲: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
屦鼻頭,以青彩飾之。
纟句,音劬。
《三禮圖》曰:屦,複下曰舄,其色各随裳色。
《東京賦》:整法服,正冕帶,珩纟延,玉笄綦會,火龍黼黻,藻纟率革般厲。
徐廣《車服儀制》曰:戰國以非兵飾,去之,漢明帝複制。
天子赤皮蔽膝。
聖人作冠冕纓蕤,以為首飾。
凡十二章,天子備章,公自山以下,侯伯自華蟲以下,子男自藻火以下,卿大夫自粉米以下。
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為旗。
王祭上帝,則大裘而冕。
公侯卿大夫,用九章以下。
《東平王蒼傳》:中興三十馀年,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遂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
及光武廟八佾舞數。
《東都賦》:修衮龍之法服。
《晉志》:漢承秦弊。
西京未有所制。
及明帝始采《周官》、《禮記》、《尚書》及諸儒記說,還備衮冕之服。
天子之冕,前後旒用真白玉珠。
魏明帝改珊瑚珠,晉初仍舊。
過江服章多阙,而冕飾以翡翠珊瑚雜珠。
侍中顧和奏,改用白璇珠。
【通志略】:魏氏多因漢法,其所損益之制無聞。
按《後漢志》:孝明皇帝永平二年,诏從歐陽、夏侯二家所說,制冕服,乘輿剌繡文,公卿以下,織成文據。
《晉志》雲:魏明帝以公卿衮黼之服,拟于至尊,多所減損,始制服剌繡,公卿織成,未詳孰是。
晉因不改。
大祭祀,衣皂上绛下,裳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
日月星辰,凡十有二章。
素帶廣四寸朱裡,以朱緣裨飾其側,中衣以绛緣緣領,赤皮為。
绛绔赤舄,未加玄服,則皂紗袍绛緣中衣,绛绔黑舄。
公卿助祭郊廟,王公山龍以下九章,卿華蟲以下七章。
其缁布冠,衣黑而裳素,中衣以皂緣領袖。
【玉海】《宋志》:漢承秦制,冠有十三種,魏晉以來不盡施用。
《隋志》:陸澄議秦除六冕之制,後漢始備古章。
魏晉以來,非祀宗廟,不欲令令臣下服衮冕,位為公者,必加侍官。
故太子入朝,因而不著,但承天作副。
禮絕群後,皇太子朝請服冕。
自宋以下,始定北儀。
宋泰始四年。
【文獻通考】:明帝泰始四年,诏曰:車服之飾,象數是遵,故盛皇留範,列聖垂制,服近改定。
今修成六服,沿時變禮,所施之事,各有條叙,便可載之曲章。
朕以大冕純玉缫,玄衣黃裳,祀天宗明堂;又以法冕,玄衣绛裳祀太廟,元正大會朝諸侯;又以飾冕,紫衣紅裳,小會宴享送諸侯,臨軒會王公;又以繡冕,朱衣裳,征伐講武校獵;又以冕,青衣裳,耕稼享國子;又以通天冠,朱紗袍,為聽政之服。
【隋書】:天監三年,何佟之議。
公卿以下,祭服裡有中衣,即今之中單也。
案《後漢輿服志》,明帝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乘輿服從歐陽說。
公卿以下服,從大小夏侯說。
祭服,绛緣領袖為中衣。
绛绔襪,示其赤心奉神。
今中衣绛緣,足有所明,無俟于绔。
既非聖法,謂不可施。
遂依議除之。
四年有司言,平天冠等一百五條,自齊以來,随故而毀,未詳所送。
何佟之議,《禮》:祭服弊,則焚之。
于是并燒除之。
其珠玉以付中書。
七年,周舍議:诏旨以王者衮服,宜畫鳳凰,以示差降。
按《禮》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鄭玄所言,皇則是畫鳳凰羽也。
又按《禮》所稱雜服,皆以衣定名,猶加衮冕,則是衮衣而冕。
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矣。
畫鳳之旨,事實均然。
制可。
又王僧崇雲:今祭服,三公衣身畫獸,其腰及袖,又有青獸,形與獸同。
義應是,即宗彜也。
兩袖各有禽形鳥,類鸾鳳,似是華蟲,今畫宗彜即是。
《周禮》但鄭玄雲:,蟲禺屬。
昂鼻長尾,是獸之輕小者,謂宜不得同獸。
彜冕服無鳳,應改為雉。
又裳有圓花,于禮無礙。
疑是畫師加葩耳。
藻米黼黻,并乖古制。
今請改正,并去圓花。
帝曰:古文日月星辰,此以一辰攝三物也。
山龍華蟲,又以一山攝三物也。
藻火粉米,又以一藻攝三物也,是為九章。
今衮服畫龍,則宜應畫鳳明矣。
孔安國雲:華者,花也,則為花非疑。
若一向畫雉,差降之文,複将安寄。
鄭認是所未允。
又帝曰:《禮》,王者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又曰:莞席之安,而蒲越藁稭之用,斯皆至敬無文,貴誠重質。
今郊用陶匏,與古不異,而大裘蒲稭,獨不複存,其于質敬恐有未盡。
且一獻為質,其劍佩之飾、及公卿所着冕服,可共詳定。
五經博士陸玮等并雲:祭天猶存掃地之質,而服章獨取黼黻為文,于義不可。
今南郊神座,皆用仙艹席,此獨莞類,未盡質素之理。
宜以藁稭為下藉,蒲越為上席。
又《司服》雲:王祀昊天服大裘,明諸臣禮不得同。
自魏以來,皆用衮服。
今請依古,更制大裘。
制可。
玮等又尋大裘之制。
唯鄭玄注《司服》雲:大裘,羔裘也。
既無所出,未可為據。
按六冕之服,皆玄上下。
今宜以玄缯為之,其制式如裘。
其裳以。
皆無文繡。
冕則無旒。
诏可。
又乘輿宴會,服單衣黑介帻。
舊三日九日小會,初出乘金辂服之。
後周設司服之官,掌皇帝十二服。
祀昊天上帝,則蒼衣蒼冕。
祀東方上帝及朝日,則青衣青冕。
祀南方上帝,則朱衣朱冕。
祭皇地祗、祀中央上帝,則黃衣黃冕。
祀西方上帝及夕月,則素衣素冕。
祀北方上帝、祭神州社稷,則玄衣玄冕。
享先皇加元服。
納後朝諸侯,則象衣象冕,十有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在衣;火、宗彜、藻、粉、米、黼黻,六章在裳。
凡十二等。
享諸先帝大貞于龜、食三老五更、享諸侯、耕籍,則服衮冕,自龍已下,凡九章十二等,宗彜已下五章在衣;藻火已下,四章在裳。
衣重宗彜。
祀星辰、祭四望、視朔、大射、飨群臣、巡犧牲、養國老,則服山冕,八章十二等:衣裳各四章,衣重火與宗彜。
群祀、視朝、臨太學、入道法門、宴諸侯與群臣及燕射、養庶老、适諸侯家,則服冕,七章十二等:衣三章,裳四章,衣重三章。
衮山三冕皆裳。
重黼黻,俱十有二等。
通以升龍為領标,冕通有十二旒。
巡兵、即戎,則服章弁,謂以韋為弁,又以為裳衣也。
田獵、行鄉畿,則服皮弁,謂以鹿子皮為弁,白布衣而素裳也。
皇五等,諸俟助祭郊廟,皆平冕九旒。
青玉為珠,有前無後,各以其绶色為組纓,旁垂黃主纩,衣玄上下,畫山龍已下九章,備五采大佩,赤舄朐履,錄尚書無章绶品秩,悉以馀官總司其任。
服則馀官之服,猶執笏紫荷。
其在都坐,則東面最上。
《禮儀志·冕》:三品七旒,四品六旒,五品五旒服三章。
七旒者,衣粉米。
一章為三等裳黼黻,二章各二六重。
旒者減黼一。
五旒又減黻一重。
正三品已下,從五品以上,助祭則服之。
自王公已下服章,皆繡為之。
祭服冕,皆簪導,青纩充耳,玄衣纟熏裳,白紗内單黼領。
袱冕已下,内單青領。
青衤票衤巽裙,革帶鈎角木世大帶。
王三公及公、侯、伯、子、男,素帶不朱裡,皆纰其外。
上以朱,
祭服,所謂冕之類;朝服,所謂皮弁玄端之類。
天子諸侯,各有等差。
自漢以來,祭亦用冕服。
祖宗以來,亦有冕服。
車騎之類,而不常用,惟大典禮則用之。
然将用之時,必先出許多物色于扈從所持之人,又須有賞賜。
于是将用之前,有司必先入文字,取指揮,例降旨權免。
夔孫 【禮記】《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
葉氏曰:燕衣常用,而逾祭服嫌于事神也。
《喪·大祭》:小斂之衣,祭服不倒。
注:尊祭服也,斂者要方,散衣有倒。
《曲禮》:祭服敝,則焚之。
此不欲人亵之也,焚之則已不用。
沈朋遠《寓簡》:靖康京城之變,四方貢賦不至,軍士須褚衣,無帛以給。
有為太常少卿者,建議法物庫。
自祖宗以來,所藏祭服,充牛刃不毀,幾數屋。
若以給戰士袍襖,僅可足用也。
博士以下,和之謂得權宜之策。
方命具奏,有老吏前緻辭曰:某胥也,而隸于禮官,蓋嘗習諸禮文之末矣。
《禮》曰:祭器弊則埋之,祭服弊則焚之。
冠雖弊,不以薦履祀之服,而可以為軍衣乎?奉常與其屬,大慚沮而止。
《儀禮·士虞禮》:屍服,卒者之儀禮。
注:上服者,如持牲士,玄端也。
不以爵弁服為上者,祭于君之服,非所以自配鬼神。
士之妻則宵衣耳。
《士喪禮》:商祝布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
美者在中。
注:斂者趨方,或颠倒衣服。
祭服尊,不倒之也。
【玉海】《禮記·王制》:疏:虞夏之制,天子祭服,自日月而下,有二章。
六者畫于衣,法天之陽氣之六律;六者繡于裳,法地之陰氣之六呂。
一凡冕之制,皆玄上下。
故注弁師雲:玄覆朱裡。
師說以木版為中,以三十升玄布衣之于上,謂之延也。
朱為裡,以缯為之。
案《漢禮器制度》,廣八寸,長尺六寸。
又董巴《輿服志》雲:廣七寸,長尺二寸。
皇氏謂此為諸侯之冕。
應劭《漢官儀》:廣七寸,長八寸。
皇氏以為卿大夫之冕服也。
蓋冕随代變異,大小不同。
今依《漢禮器制度》為定。
《春秋·正義》、阮谌《三禮圖》《漢禮器制度》雲:冕制皆長尺六寸,廣八寸,天子以下皆同。
沈引董巴《輿服志》雲:廣七寸,長尺二寸。
應劭《漢官儀》雲:廣七寸,長八寸。
沈又雲:廣八寸,長尺六寸者,天子之冕;廣七寸,長尺二寸者,諸侯之冕;廣七寸,長八寸者,大夫之冕。
古禮殘缺,未知孰是。
《玉藻》疏:漢明帝時,用曹褒之說,皆用白旒珠。
“深衣”疏:鄭以後漢之時,裳有曲裾,故以續衽鈎邊。
似漢時曲裙。
今時朱衣朝服,從後漢明帝所為,是今朝服之曲裙也。
明堂位,有虞氏服、夏後氏山、商火、周龍章,凡四代之服。
魯兼用之。
注:,冕服之也。
舜始作之,以尊祭服。
禹湯至周,增以畫文,後王彌飾也。
山,取仁可仰。
火,取其明。
龍,取變化。
天子備焉,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韋而已。
《正義》易困九二,朱方來,利用享祀,是為祭服也。
徐廣曰:漢明帝複制,天子赤皮蔽膝。
魏晉用绛紗為之。
《詩箋》:芾,太古蔽膝之象。
以韋為之。
《正義》曰:太古,伏羲時也。
後王為芾象之。
《易乾鑿度》注: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
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猶存其蔽前。
重古道,不忘本。
俱是蔽膝之象,其制則同。
但尊祭服,異其名耳。
禹惡衣服,而緻美乎黻冕。
注:損常服,以盛祭服也。
鄭注: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六冕皆是。
《集注》:黻,蔽膝也,以韋為之。
《禹貢》:荊州厥篚玄玑組,兖州篚織文,徐州篚玄纖缟,豫州篚纖纩,服周之冕。
注:冕,禮冠,用之禮文而備。
《集注》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
上有覆,前後有旒。
黃帝以來已有之。
制度儀等,至周始備,然其為物小,而加于衆體之上,故雖華而不為靡,雖費而不及奢。
夫子取之,以為文而得其中也。
【陳祥道禮書】:諸侯祭服,玄冕三旒。
缫就與玉如其命之數,玄端衣。
《祭統》曰:夫人蠶于北效,以共冕服。
又曰:君純冕立于阼。
《玉藻》曰:諸侯玄端以祭,裨冕以朝。
鄭氏謂諸侯祭宗廟之服,惟魯及二王之後衮冕,馀皆玄冕。
考之雜記,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
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
以其緻隆于公,不敢與己同。
其服則諸侯以毳冕祭于王,端冕祭于己,宜矣。
然玉藻玄端,以祭言其服也。
玄端無章,則三旒之冕可知。
鄭氏易端為冕,過矣。
【後漢書】: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
郊祀之服,皆以玄。
漢承秦故,至世祖踐祚,都于上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
顯宗遂就大業。
初服旒冕,衣裳文章,亦舄屦,以祠天地,養三老五更于三雍,于時緻治平矣。
天子三公九卿,特進侯,侍祠侯,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
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
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
皆備五采,大佩赤舄履,以承大祭。
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
五嶽、四渎、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勻玄,長冠,五郊各如方色雲,百官不執事,各服常冠,玄以從。
【宋書】《禮志》:漢制祀事五郊,天子與執事所服,各如方色。
百官不執事者,自服常服以從。
常服,绛衣也。
【西漢會要】:文帝郊見五帝祠,衣皆上赤。
《郊祀志》:按是時雖尚水德,以有赤帝子之符,故祠衣上赤。
武帝祠後土祠,衣皆上黃。
《郊祀志》:按黃者,土之色也。
秦一祝宰,衣紫及繡,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
【文獻通考】: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臯陶篇》,天子冕服,從歐陽氏說,乘輿備文,日月十二章,剌繡文。
三公、九卿、特進侯、朝侯、侍祠侯,從夏侯氏說。
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
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
皆備五采。
大佩赤舄履,以承大祭。
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裡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系白玉珠,為十二旒。
蔡邕《獨斷》雲:九旒也。
以其绶采色為組纓。
三公諸侯七旒,青玉為珠。
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
皆有前無後,各以其彩為組纓,旁垂黃主纩。
郊天地,祀明堂,則冠之。
衣裳玉佩,備章采,其大佩則沖牙雙禹璜,皆以白玉,乘輿落以白珠。
公卿諸侯以采絲。
百官執事者,冠長冠。
即劉氏冠也,以高祖所冠,故以為祭服。
皆祗服。
五嶽、四渎、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玄,服绛,緣領袖,為中衣。
绛襪,示其赤心奉神也。
其五郊迎氣,衣帻绔襪,各如方色雲。
百官不執事者,各服長冠玄以從,大射于辟雍。
公卿、諸侯、大夫、行禮者,冠委貌,衣玄端素裳。
鄭雲曰:端者,取其正也。
鄭衆曰:衣襦裳為端。
執事者,冠布弁,衣缁麻衣,皂領袖,下素裳。
若冠通天冠,服深衣之制有袍,随五時色。
梁劉昭曰: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
孔子衣逢掖之衣,逢掖其袖合而逢大之,近今袍者也。
今下至賤吏小史,皆通制袍,單衣皂,緣領袖,中衣為朝服雲。
凡冠衣諸服旒冕,長冠、委貌、皮弁、爵弁、建華、方山、巧士、衣裳文繡,赤舄服履大佩,皆為祭服,其馀悉為常用。
朝服唯長冠,諸王國谒者,以為常朝服雲。
宗廟以下祠祀,皆冠長冠,皂缯袍單衣,绛緣領袖中衣,绛绔襪,五郊各從其色焉。
《東觀記》: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議南北郊。
東平王蒼議曰:高皇帝始受命創業,制長冠以入宗廟。
光武受命中興,建明堂,立辟雍。
陛下以聖明奉遵,以禮服龍衮祭五帝。
禮缺樂崩,久無祭天地冕服之制,接尊事神,潔齊盛服,敬之至也。
日月星辰,山龍華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則天數。
有龍章日月,以備其文。
今祭明堂宗廟,圓以法天,方以則地,服以華文象其物,宜以降神。
肅邕備思,博其類也。
天地之禮,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
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
上有。
,如中蔽膝。
貴賤有殊。
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所以執事,禮之共也。
故禮有其度,威儀之制,三代同之。
五伯疊興,戰兵不息。
佩非戰器,非兵旗,于是解去級佩,留其系,徐廣曰:今名為王逆。
以章表表。
故《詩》曰:“佩,此之謂也。
娟娟,佩玉貌,瑞也。
鄭玄《箋》曰:佩者,以瑞玉為佩,佩之娟娟然。
绂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于。
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绶。
漢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雙印佩刀之飾。
至孝明皇帝,乃為大佩,沖牙雙璜,皆以白玉,乘輿落以白珠,公卿諸侯以采絲,其視冕旒,為祭服雲。
【玉海】: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于明堂。
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履以行事。
《漢制叢錄》:漢初郊廟祭祀之服,其制荒略。
至東漢顯宗而後備。
《本紀》載:永平二年,宗祀光武于明堂。
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纟句履以行事。
而《儒林傳序》亦雲:光武既建三雍,明帝即位,親行其禮。
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此可見漢家郊廟祭祀之服至顯宗而後備也。
注:《漢官儀》曰:天子公卿,特進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
《三禮圖》冕以四十升布,漆而為之,廣八寸,長三寸,前下後高,有伏之形。
董巴《輿服志》:顯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下。
徐廣《輿服注》:漢明帝案古禮,備其服章。
天子郊廟,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
《禮記》曰:古者君子必佩玉,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
《周禮》“屦人”掌玉赤舄青。
鄭玄注雲: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
屦鼻頭,以青彩飾之。
纟句,音劬。
《三禮圖》曰:屦,複下曰舄,其色各随裳色。
《東京賦》:整法服,正冕帶,珩纟延,玉笄綦會,火龍黼黻,藻纟率革般厲。
徐廣《車服儀制》曰:戰國以非兵飾,去之,漢明帝複制。
天子赤皮蔽膝。
聖人作冠冕纓蕤,以為首飾。
凡十二章,天子備章,公自山以下,侯伯自華蟲以下,子男自藻火以下,卿大夫自粉米以下。
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為旗。
王祭上帝,則大裘而冕。
公侯卿大夫,用九章以下。
《東平王蒼傳》:中興三十馀年,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遂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
及光武廟八佾舞數。
《東都賦》:修衮龍之法服。
《晉志》:漢承秦弊。
西京未有所制。
及明帝始采《周官》、《禮記》、《尚書》及諸儒記說,還備衮冕之服。
天子之冕,前後旒用真白玉珠。
魏明帝改珊瑚珠,晉初仍舊。
過江服章多阙,而冕飾以翡翠珊瑚雜珠。
侍中顧和奏,改用白璇珠。
【通志略】:魏氏多因漢法,其所損益之制無聞。
按《後漢志》:孝明皇帝永平二年,诏從歐陽、夏侯二家所說,制冕服,乘輿剌繡文,公卿以下,織成文據。
《晉志》雲:魏明帝以公卿衮黼之服,拟于至尊,多所減損,始制服剌繡,公卿織成,未詳孰是。
晉因不改。
大祭祀,衣皂上绛下,裳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
日月星辰,凡十有二章。
素帶廣四寸朱裡,以朱緣裨飾其側,中衣以绛緣緣領,赤皮為。
绛绔赤舄,未加玄服,則皂紗袍绛緣中衣,绛绔黑舄。
公卿助祭郊廟,王公山龍以下九章,卿華蟲以下七章。
其缁布冠,衣黑而裳素,中衣以皂緣領袖。
【玉海】《宋志》:漢承秦制,冠有十三種,魏晉以來不盡施用。
《隋志》:陸澄議秦除六冕之制,後漢始備古章。
魏晉以來,非祀宗廟,不欲令令臣下服衮冕,位為公者,必加侍官。
故太子入朝,因而不著,但承天作副。
禮絕群後,皇太子朝請服冕。
自宋以下,始定北儀。
宋泰始四年。
【文獻通考】:明帝泰始四年,诏曰:車服之飾,象數是遵,故盛皇留範,列聖垂制,服近改定。
今修成六服,沿時變禮,所施之事,各有條叙,便可載之曲章。
朕以大冕純玉缫,玄衣黃裳,祀天宗明堂;又以法冕,玄衣绛裳祀太廟,元正大會朝諸侯;又以飾冕,紫衣紅裳,小會宴享送諸侯,臨軒會王公;又以繡冕,朱衣裳,征伐講武校獵;又以冕,青衣裳,耕稼享國子;又以通天冠,朱紗袍,為聽政之服。
【隋書】:天監三年,何佟之議。
公卿以下,祭服裡有中衣,即今之中單也。
案《後漢輿服志》,明帝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乘輿服從歐陽說。
公卿以下服,從大小夏侯說。
祭服,绛緣領袖為中衣。
绛绔襪,示其赤心奉神。
今中衣绛緣,足有所明,無俟于绔。
既非聖法,謂不可施。
遂依議除之。
四年有司言,平天冠等一百五條,自齊以來,随故而毀,未詳所送。
何佟之議,《禮》:祭服弊,則焚之。
于是并燒除之。
其珠玉以付中書。
七年,周舍議:诏旨以王者衮服,宜畫鳳凰,以示差降。
按《禮》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鄭玄所言,皇則是畫鳳凰羽也。
又按《禮》所稱雜服,皆以衣定名,猶加衮冕,則是衮衣而冕。
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矣。
畫鳳之旨,事實均然。
制可。
又王僧崇雲:今祭服,三公衣身畫獸,其腰及袖,又有青獸,形與獸同。
義應是,即宗彜也。
兩袖各有禽形鳥,類鸾鳳,似是華蟲,今畫宗彜即是。
《周禮》但鄭玄雲:,蟲禺屬。
昂鼻長尾,是獸之輕小者,謂宜不得同獸。
彜冕服無鳳,應改為雉。
又裳有圓花,于禮無礙。
疑是畫師加葩耳。
藻米黼黻,并乖古制。
今請改正,并去圓花。
帝曰:古文日月星辰,此以一辰攝三物也。
山龍華蟲,又以一山攝三物也。
藻火粉米,又以一藻攝三物也,是為九章。
今衮服畫龍,則宜應畫鳳明矣。
孔安國雲:華者,花也,則為花非疑。
若一向畫雉,差降之文,複将安寄。
鄭認是所未允。
又帝曰:《禮》,王者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又曰:莞席之安,而蒲越藁稭之用,斯皆至敬無文,貴誠重質。
今郊用陶匏,與古不異,而大裘蒲稭,獨不複存,其于質敬恐有未盡。
且一獻為質,其劍佩之飾、及公卿所着冕服,可共詳定。
五經博士陸玮等并雲:祭天猶存掃地之質,而服章獨取黼黻為文,于義不可。
今南郊神座,皆用仙艹席,此獨莞類,未盡質素之理。
宜以藁稭為下藉,蒲越為上席。
又《司服》雲:王祀昊天服大裘,明諸臣禮不得同。
自魏以來,皆用衮服。
今請依古,更制大裘。
制可。
玮等又尋大裘之制。
唯鄭玄注《司服》雲:大裘,羔裘也。
既無所出,未可為據。
按六冕之服,皆玄上下。
今宜以玄缯為之,其制式如裘。
其裳以。
皆無文繡。
冕則無旒。
诏可。
又乘輿宴會,服單衣黑介帻。
舊三日九日小會,初出乘金辂服之。
後周設司服之官,掌皇帝十二服。
祀昊天上帝,則蒼衣蒼冕。
祀東方上帝及朝日,則青衣青冕。
祀南方上帝,則朱衣朱冕。
祭皇地祗、祀中央上帝,則黃衣黃冕。
祀西方上帝及夕月,則素衣素冕。
祀北方上帝、祭神州社稷,則玄衣玄冕。
享先皇加元服。
納後朝諸侯,則象衣象冕,十有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在衣;火、宗彜、藻、粉、米、黼黻,六章在裳。
凡十二等。
享諸先帝大貞于龜、食三老五更、享諸侯、耕籍,則服衮冕,自龍已下,凡九章十二等,宗彜已下五章在衣;藻火已下,四章在裳。
衣重宗彜。
祀星辰、祭四望、視朔、大射、飨群臣、巡犧牲、養國老,則服山冕,八章十二等:衣裳各四章,衣重火與宗彜。
群祀、視朝、臨太學、入道法門、宴諸侯與群臣及燕射、養庶老、适諸侯家,則服冕,七章十二等:衣三章,裳四章,衣重三章。
衮山三冕皆裳。
重黼黻,俱十有二等。
通以升龍為領标,冕通有十二旒。
巡兵、即戎,則服章弁,謂以韋為弁,又以為裳衣也。
田獵、行鄉畿,則服皮弁,謂以鹿子皮為弁,白布衣而素裳也。
皇五等,諸俟助祭郊廟,皆平冕九旒。
青玉為珠,有前無後,各以其绶色為組纓,旁垂黃主纩,衣玄上下,畫山龍已下九章,備五采大佩,赤舄朐履,錄尚書無章绶品秩,悉以馀官總司其任。
服則馀官之服,猶執笏紫荷。
其在都坐,則東面最上。
《禮儀志·冕》:三品七旒,四品六旒,五品五旒服三章。
七旒者,衣粉米。
一章為三等裳黼黻,二章各二六重。
旒者減黼一。
五旒又減黻一重。
正三品已下,從五品以上,助祭則服之。
自王公已下服章,皆繡為之。
祭服冕,皆簪導,青纩充耳,玄衣纟熏裳,白紗内單黼領。
袱冕已下,内單青領。
青衤票衤巽裙,革帶鈎角木世大帶。
王三公及公、侯、伯、子、男,素帶不朱裡,皆纰其外。
上以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