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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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手洗似乎還想繼續聽下去。

    他說:“是呀!你就繼續說下去。

    前面的疑點等理出頭緒後再讨論也好。

    ” “終于要進入主題了。

    這個‘阿索德殺人事件’,真可以說是集神怪、詭異之大成的恐怖命案。

    ” “我等好久了,快說吧!” “等我說完,你一定也會驚歎不已。

    一枝三月二十三日遇害後,過了兩、三天,梅澤家雖已草草辦完喪事,全家卻都還感到有點心神不甯,就想去祈神求福,祛除惡運。

    于是,一家人就決定去新瀉的彌彥山朝拜,這地點在平吉的手記裡也提到過,因為那手記就像他的遺書一般,所以一來是替平吉完成遺願,告慰平吉在天之靈,二來也可以平息心中的不安。

    ” “這是誰的主意?” “是昌子提出來的。

    于是,三月二十八日,昌子就帶了知子、秋子、雪子、時子、禮子、信代等六人,離開東京,前往新瀉彌彥山。

    實際上這趟遠行也含有散心之意,因為那兩件命案在大家心頭都留下一層陰影。

    三月二十八日晚上,她們抵達彌彥,住了一晚,第二天再登上彌彥山。

    ” “那麼,她們可曾參拜過彌彥神社?” “那還用說嗎?不過,接下來問題又來了。

    因為彌彥附近有個岩室溫泉,你這個不問世事的人大概不知道吧!從彌彥去的話,搭乘巴士就可以到達。

    所以,二十九日晚上,她們好像在那裡逗留一晚。

    那一帶有個住渡彌彥國家公園,景色十分優美,女孩們想多玩一天,就要求昌子再多住一晚。

    另外,我忘了前面有沒有說,由于昌子的娘家在福島縣的會津若松,離彌彥不遠,對昌子而言,既然已經來到彌彥了,當然要順道回娘家一趟。

    但是她擔心帶六個女孩回去會添麻煩,心想反正她們也長大了,既然她們想多玩一天,不如自己回娘家,讓她們玩個痛快,這是之後昌子自己說的。

    而昌子就在第二天早上,也就是三月三十一日獨自前往會津若松,要女兒們先回家。

    于是女兒們三十日玩了一天,預定三十一日早上出發,晚上抵達目黑的梅澤冢。

    而昌子便于三十日早上從岩室溫泉出發,當天下午抵達會津若松,三十一日整天都待在娘家休息,直到四月一日早上才回東京。

    按照原先的想法,她四月一日晚上回到東京,應該與女孩子們回合。

    ” “這麼說,那些女孩子就在東京看一天家,等媽媽回來喽!” “本來應該如此。

    但是四月一日晚上,昌子回到目黑的家裡後,并沒有看到孩子們,家裡也和出門前一樣,可見女孩子們并沒有回來。

    那些少女們就此下落不明,不久一一變成屍體,而且就像平吉手稿所描述的,每具屍體都缺了一個部位,分别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被尋獲。

    而昌子赫然發現:等待她的,竟然不是少女們,而是拘捕令。

    ” 我隻說到這裡就停止,禦手洗也陷入沉思:“被捕了?當然不會是涉及殺害一枝吧?” “當然不是。

    是平吉!” “警方也注意到把床吊起來的方法嗎?” “不,好像是接到匿名信才發現的。

    ” 禦手洗馬上“哼”了一聲。

     “當時好像有很多匿名信。

    看來果然有不少狂熱份子,日本自那時起,也成為探案推理的先進國。

    我想,要是我也生在那個時候,又想出那個密室陷阱的方法,也一定會向警方投書的。

    于是警方立刻前往梅澤家偵查,不料那七名嫌犯都去旅行了。

    本以為她們是畏罪潛逃,結果卻見昌子一人回來。

    于是,警方也懷疑昌子先指使六名少女殺了平吉,然後再一一殺害她們滅口。

    ” 禦手洗張張嘴,似乎想說什麼,但還是把話吞了回去,隻是問:“那麼,昌子招認了?” “不,她當然否認了。

    雖然經過幾次庭訊,她始終沒有承認那樣的罪行。

    結果在昭和三十五年時,她死于獄中,享年七十六歲。

    昭和三十年代,文壇吹起一股占星命案的推理旋風,這是受到傳播媒體的大力宣揚,以及昌子至死否認犯案,并且死于獄中的影響。

    ” “警方對于昌子的懷疑,是否隻針對平吉一案,還是也包括阿索德命案在内?” “老實說,我覺得他們對這一連串的事件,根本完全摸不着頭緒,隻是覺得昌子的嫌疑最大所以鎖定在她身上,隻要假以時日能從她身上挖出結果,當時日本的警察都是這麼做的。

    ” “真是一群糊塗蛋!不過,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他們也能拿到拘捕令?” “啊,我剛才說的話有點語病,其實不是什麼正式的拘捕令……” “說的也是!他們那些人如果要抓人,哪需要什麼拘捕令。

    但是,若說昌子會殺害那六名少女,我認為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為大部分都是她的親生女兒。

    如果她為了保護自己而對親生女兒下毒手,豈不變成心狠手辣的巫婆!” “不,昌子給人的印象确實不太好,她的個性很嚴厲!” “那麼,我想要問一件事。

    或許現在再問這些也無多大意義,但是,在彌彥時,昌子可有時間殺害那六名少女?” “關于這一點,至今仍然争論不休,不過,就結論來說,答案大概是否定的。

    到三十一日早上為止,這些少女仍然活着。

    這是根據旅館方面的證言而得到的事實。

    據岩室溫泉旅館的服務生說:三月二十九到三十日,包括昌子在内的七位女客,确曾投宿于該處;而接下來的三十日到三十一日,除了昌子之外,那六名少女依然住在同一家旅館。

    也就是說,被害的六名少女連續兩個晚上,都住同一家旅館。

    根據服務生的說法,到三十一日早上為止,六名少女的确還活着。

    但是自三十一日早上離開旅館後,她們就下落不明了。

    通常我們在讨論某個人的不在場證明時,必須先推斷被害者死亡時間。

    不過,在這件命案中,很難做到這一點,因為六名少女失蹤後,隔了很久屍體才被發現,而且屍體也受到極大的傷害。

    隻有最早被發現的知子,因為距失蹤的事件比較短,所以較能推測出正确的死亡時間。

    據推測,她的死亡時間大約是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到九點之間。

    也就是她們失蹤之後的下午。

    ” “從各種條件來研判,”我接着說,“這六名少女在同一地點同時遇害的可能性相當大。

    因此,前面推定的死亡時間,也很可能就是她們全體的死亡時間。

    假定兇案是發生于三十一日午後,那麼黃昏以後的可能性,比下午更大。

    拿這個假定的死亡時間,與昌子三十一日下午的行蹤相比對時,對昌子有點不利。

    昌子娘家的人雖然一再強調,三月三十日傍晚,昌子的确有回到娘家。

    不過,這又是至親的證詞,不足采信;再加上由于平吉命案已傳遍全國,昌子回到娘家後,并不願外出,三十一日整天都待在家裡,因此除了家人以外,誰也沒見到。

    這一點是對她最不利的地方。

    綜觀上述,誰也不敢說她不會在三十一日早上再回到彌彥行兇。

    ” “不過,六具屍體不是分散于全國各地嗎?昌子不可能獨自完成這件事吧,她不是沒有駕照嗎?” “沒有。

    在昭和十一年的時候,幾乎沒有女人持有駕照。

    以當時的眼光來看,汽車駕照猶如現在的飛機駕照一般;前面提到過的人物當中,也隻有平吉和平太郎有駕照而已。

    ” “那麼,這一連串命案的兇手若是同一個人,而且是單獨做案的話,就不可能是女的喽!” “照說應該是這樣。

    ” “我們再回來讨論少女們的行蹤吧!到三十一日早上為止,她們的行蹤都算是很清楚。

    不過,這以後就完全沒有目擊者了嗎?六個人一起行動,應該相當引人注目吧?” “完全沒有目擊者。

    ” “會不會她們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