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
關燈
小
中
大
如今我七歲了,在兄弟們的幫助下,我開始和同齡的孩子一起玩耍。
當他們放學後到街上玩的時候,就會帶上我。
我坐在一個鏽迹斑斑的學步車裡,他們說這是我的&ldquo戰車&rdquo。
在六月溫暖明亮的暮色中,或是十二月陰冷的夜晚,每當他們拖着我奔跑在被街燈照亮的馬路上,或穿過夜色昏沉的小巷,車子那破舊、變形的把手和車輪就會嘎吱作響,就這樣,我在這輛小車上度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那些時光。
很快我也有了一群快樂玩耍的小夥伴。
都是鄰居家的小孩,他們年紀還小,真誠地接納我作為他們當中的一員,并不向我提出任何問題。
他們和我一起長大,也就比那些從來沒見過我、沒和我接觸過的男孩更容易玩得起來。
而事實上,他們中的許多人甚至把我的殘疾看得頗有些神聖感,所以也以一種不同尋常的、孩童的方式尊重我、順從我。
這時我的身體也好了很多,不再需要枕頭支撐背部就可以在小車裡坐起來。
當他們推着車子急速轉彎的時候,我因為翻車摔倒過很多次,我尖叫呼喊着翻滾到地上。
但很快我就習慣了這樣摔跤,即使摔得最慘的時候,也不過是擦破點皮,或劃傷幾道。
但這讓我體驗到了極大的興奮和刺激感。
在家裡,吃飯是頭等大事。
對我們這些孩子來說,飯點永遠不嫌早。
我們耐心地等候母親布好餐桌,然後就徑直奔向它。
我也加入了沖刺的隊伍,高聲叫喊着、挪動着屁股沖向餐桌前。
我常常是第一個到那裡,占據一張椅子前面的位置,直到有大一點的孩子過來,把我放在椅子上。
然後戰鬥就開始了&mdash&mdash我們比賽誰能吃得最多。
在這個過程中,喝的東西是被忽略不計的,我們的主要目标是看誰能盡可能多地把面包和黃油塞進肚子裡,隻要沒把肚皮撐破。
當然,我不能自己吃飯,但這也無法阻止我鬥志高昂地參與到這些餐桌大戰中。
父親或母親會坐在我身邊喂我。
他們負責拿起面包塞進我嘴裡,他們的雙手常常因為不停地重複這個簡單的動作而疲憊不堪。
&ldquo我們這是要把利菲河[1]都填滿了。
&rdquo父親一邊抱怨,一邊把手伸到面包盤子裡,這可能是他第七或第八次重複這個動作了。
我們都想把其他人打敗,盡管每個人都戰績輝煌,但赢的總是彼得。
每當母親問起:&ldquo吃了多少了?&rdquo我們都異口同聲地大喊:&ldquo三片。
&rdquo 用過晚茶,如果不打算出門,我們會在一起玩捉迷藏的遊戲。
每當這時,父親看到我們準備就緒,就會立馬從椅子上起身,扔下報紙,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告訴母親他要出門:&ldquo他們都上床了我再回來!&rdquo 我們會抛一枚半便士的硬币,并高喊着&ldquo正還是反&rdquo來決定我們當中的哪個會扮演盲人。
然後會有人找來一條舊圍巾或一隻羊毛襪子,把被選中的這個人的眼睛蒙上,遊戲便開始了。
大家都圍着眼睛被蒙住的人跑起來,如果有人輕拍了他或推他一下,他就會茫然地往空中揮手,試圖抓住在他眼前晃動的胳膊或腿,這時大家會大笑起來。
這是個非常溫柔的遊戲。
有時候扮演盲人的角色會落到我頭上,他們用圍巾蒙上我的眼睛,過了一會兒,等他們找到了藏身的地方,就會大喊一聲:&ldquo好了!&rdquo 我會先屏氣凝神,等聽到哪裡有吸氣或輕笑聲的時候,就借此判斷大家藏身的方向,然後小心翼翼地,沿着聲音的方向挪動身體,直到我來到目标地點。
接着我伸出左腳,勾緊腳趾,捉住彼得的褲腳或莫娜的裙子。
一旦我抓住了他們,就會把這人拽向我,用雙腿勾住他們,直到對方大口喘着氣喊出來:&ldquo我&mdash&mdash投降!&rdquo這時我就松開他們,眼罩被人摘下,傳給下一個人。
有一次,是一個萬聖節的晚上,我馬上就八歲了,父母都不在家,我們叫了一群小夥伴來辦一場小型聚會。
那天晚上,整間屋子都是我們的,因為有太多人要來了。
我的三個姐姐帶來了她們的同伴,這樣就有七個女孩,男孩的數量差不多是女孩的兩倍。
大家都裝扮起來,穿着奇怪的衣服,戴着可怕的面具。
我們簡單地吃了點蘋果、堅果還有其他的東西,就開始玩捉迷藏。
我覺得自己一定能赢,因為我聽到了其中一個女孩&mdash&mdash一個十二歲的胖姑娘,名叫莎莉,她的小臉紅撲撲的,一頭黃褐色的卷發&mdash&mdash告訴莫娜她要藏在餐具間的水缸裡,沒有人會想到去那兒找,因為缸裡常常是裝滿水的。
然而那個晚上,水缸是空的,莎莉以為自己找到了絕佳的藏身之地。
在莎莉藏進餐具間之前,我就以最快的速度爬進黑暗的餐具間,藏在搪瓷大水缸底下。
那底下塞了很多廢棄的雜物,
當他們放學後到街上玩的時候,就會帶上我。
我坐在一個鏽迹斑斑的學步車裡,他們說這是我的&ldquo戰車&rdquo。
在六月溫暖明亮的暮色中,或是十二月陰冷的夜晚,每當他們拖着我奔跑在被街燈照亮的馬路上,或穿過夜色昏沉的小巷,車子那破舊、變形的把手和車輪就會嘎吱作響,就這樣,我在這輛小車上度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那些時光。
很快我也有了一群快樂玩耍的小夥伴。
都是鄰居家的小孩,他們年紀還小,真誠地接納我作為他們當中的一員,并不向我提出任何問題。
他們和我一起長大,也就比那些從來沒見過我、沒和我接觸過的男孩更容易玩得起來。
而事實上,他們中的許多人甚至把我的殘疾看得頗有些神聖感,所以也以一種不同尋常的、孩童的方式尊重我、順從我。
這時我的身體也好了很多,不再需要枕頭支撐背部就可以在小車裡坐起來。
當他們推着車子急速轉彎的時候,我因為翻車摔倒過很多次,我尖叫呼喊着翻滾到地上。
但很快我就習慣了這樣摔跤,即使摔得最慘的時候,也不過是擦破點皮,或劃傷幾道。
但這讓我體驗到了極大的興奮和刺激感。
在家裡,吃飯是頭等大事。
對我們這些孩子來說,飯點永遠不嫌早。
我們耐心地等候母親布好餐桌,然後就徑直奔向它。
我也加入了沖刺的隊伍,高聲叫喊着、挪動着屁股沖向餐桌前。
我常常是第一個到那裡,占據一張椅子前面的位置,直到有大一點的孩子過來,把我放在椅子上。
然後戰鬥就開始了&mdash&mdash我們比賽誰能吃得最多。
在這個過程中,喝的東西是被忽略不計的,我們的主要目标是看誰能盡可能多地把面包和黃油塞進肚子裡,隻要沒把肚皮撐破。
當然,我不能自己吃飯,但這也無法阻止我鬥志高昂地參與到這些餐桌大戰中。
父親或母親會坐在我身邊喂我。
他們負責拿起面包塞進我嘴裡,他們的雙手常常因為不停地重複這個簡單的動作而疲憊不堪。
&ldquo我們這是要把利菲河[1]都填滿了。
&rdquo父親一邊抱怨,一邊把手伸到面包盤子裡,這可能是他第七或第八次重複這個動作了。
我們都想把其他人打敗,盡管每個人都戰績輝煌,但赢的總是彼得。
每當母親問起:&ldquo吃了多少了?&rdquo我們都異口同聲地大喊:&ldquo三片。
&rdquo 用過晚茶,如果不打算出門,我們會在一起玩捉迷藏的遊戲。
每當這時,父親看到我們準備就緒,就會立馬從椅子上起身,扔下報紙,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告訴母親他要出門:&ldquo他們都上床了我再回來!&rdquo 我們會抛一枚半便士的硬币,并高喊着&ldquo正還是反&rdquo來決定我們當中的哪個會扮演盲人。
然後會有人找來一條舊圍巾或一隻羊毛襪子,把被選中的這個人的眼睛蒙上,遊戲便開始了。
大家都圍着眼睛被蒙住的人跑起來,如果有人輕拍了他或推他一下,他就會茫然地往空中揮手,試圖抓住在他眼前晃動的胳膊或腿,這時大家會大笑起來。
這是個非常溫柔的遊戲。
有時候扮演盲人的角色會落到我頭上,他們用圍巾蒙上我的眼睛,過了一會兒,等他們找到了藏身的地方,就會大喊一聲:&ldquo好了!&rdquo 我會先屏氣凝神,等聽到哪裡有吸氣或輕笑聲的時候,就借此判斷大家藏身的方向,然後小心翼翼地,沿着聲音的方向挪動身體,直到我來到目标地點。
接着我伸出左腳,勾緊腳趾,捉住彼得的褲腳或莫娜的裙子。
一旦我抓住了他們,就會把這人拽向我,用雙腿勾住他們,直到對方大口喘着氣喊出來:&ldquo我&mdash&mdash投降!&rdquo這時我就松開他們,眼罩被人摘下,傳給下一個人。
有一次,是一個萬聖節的晚上,我馬上就八歲了,父母都不在家,我們叫了一群小夥伴來辦一場小型聚會。
那天晚上,整間屋子都是我們的,因為有太多人要來了。
我的三個姐姐帶來了她們的同伴,這樣就有七個女孩,男孩的數量差不多是女孩的兩倍。
大家都裝扮起來,穿着奇怪的衣服,戴着可怕的面具。
我們簡單地吃了點蘋果、堅果還有其他的東西,就開始玩捉迷藏。
我覺得自己一定能赢,因為我聽到了其中一個女孩&mdash&mdash一個十二歲的胖姑娘,名叫莎莉,她的小臉紅撲撲的,一頭黃褐色的卷發&mdash&mdash告訴莫娜她要藏在餐具間的水缸裡,沒有人會想到去那兒找,因為缸裡常常是裝滿水的。
然而那個晚上,水缸是空的,莎莉以為自己找到了絕佳的藏身之地。
在莎莉藏進餐具間之前,我就以最快的速度爬進黑暗的餐具間,藏在搪瓷大水缸底下。
那底下塞了很多廢棄的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