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布佛氏論證:20世紀思想之根基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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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路易斯先生繼續說道,有人可能會分辯說,理性(reason)是自然選擇發展出來的,事實證明隻有這些思想方法有利于生存。
但該理論依賴于一個推理:由用途推出真理(aninferencefromusefulnesstotruth)。
關于此推理,不得不假定其有效性(validity)。
任何想把思想看作自然事件(naturalevent)的企圖,都會卷入這一謬誤:排除了有此企圖的人的思想。
必須承認,生理事件會影響心靈。
無線電設備會受大氣幹擾,但是大氣并不發送電波&mdash&mdash要是電波乃大氣發送,我們就不會在意幹擾了。
除非我們能夠把自然事件追溯到時空連續(space-timecontinuum),否則我們不能把自然事件一一聯系起來。
但是,思想并無父親,隻有思想。
它隻會被限定(conditioned),而不會被導緻(caused)。
我有神經這一知識,是推理而得(inferential)。
同一論證也适用于價值。
社會因素影響價值,但是,倘若價值是社會因素所導緻,那麼我們就無法知道它們是對的。
一個人可以把道德作為幻象加以拒斥,但是他這樣做,常常偷偷排除了他自己的倫理動機:比如把道德從迷信下面解放出來的義務以及普及啟蒙的義務。
無論意志還是道德,都不是自然的産物。
因而,要麼我是自存的(self-existent)(無人能夠接受的一個信念),要麼我隻是一些自存的思想和意志的一塊殖民地。
我們所能獲得的這種理性及善,必定派生于我們自身而外的一種自存的理性和善,事實上即一種超自然。
路易斯先生接着說,人們常常這樣反駁說,超自然之存在如此重要,隻能藉助抽象論辯才能體察,因而也隻有極少數閑人才能體察。
不過,在其他時代,白丁由于接受了神秘主義者和哲學家的發現,而有了關于超自然之存在的初始信念(initialbelief)。
而今,普通人被迫自己肩負這一重擔。
于是,要麼人類拒斥權威就是犯了一個緻命錯誤,要麼那主宰他命運的力量或一些力量在做一個膽大實驗,所有人都會成為聖人。
一個隻包含白丁的社會,必定以災難告終。
要是我們想生存下去,我們就必須要麼信那些先知(seers),要麼親自去丈量天地。
因而很明顯,自然之外有某種東西存在。
人就處于自然與超自然的邊界線上。
物質事件(materialevents)無法産生屬靈活動(spiritualactivity),但是,我們對自然的許多作為,卻與屬靈活動脫不了幹系。
意志與理想除了依賴自身,不依賴任何東西。
而自然則依賴意志與理性,或者換句話說,上帝創造自然。
自然與超自然的關系,不是時空之中的關系,故而,要是超自然制造自然,這一關系就變得明了。
對此制造(making),我們甚至知道一點,因為我們知道想象的力量。
盡管我們不能創造新事物,隻能重新安排感官予料(sensedata)所提供的物質材料。
這樣就不難想見,宇宙萬物是由一種想象創造,這種想象足夠強大,足以把現象加諸其他心靈之上。
路易斯先生總結道,有人曾提出,我們關于創造天地(making)或因果(causing)的觀念,全部派生于我們的意志體驗(experienceofwill)。
經常得出的結論是,沒有創造(making)或因果(causing),隻有&ldquo投射&rdquo(projection)。
但是,&ldquo投射&rdquo本身是因果的一種形式,而且順理成章地假定意志(Will)是我們所知的唯一原因,因而意志是自然之原因。
接下來是讨論,要點如下: 一切推理過程(reasoning)都假定,推理(inference)是有效的。
正确的推理是自明的。
&ldquo相關&rdquo(reevidence)是一個理性術語(arationalterm)。
宇宙并不自稱為&ldquo真&rdquo(true):它就在此(it'sjustthere)。
啟示的知識,更像是經驗知識,而非理性知識。
問題:既然您區分原因與理由,那麼真理标準是什麼? 路易斯先生:一個多山國度,可能繪制許多地圖。
其中隻有一幅為真,也即與其實際地形對應的地圖。
由理性繪制的那副地圖,自稱為真。
除非我信任自己的理性,否則我無法理解(getat)宇宙。
要是我們不信任推理,那麼,關于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将一無所知。
物理實存就是從感覺而來的一個推論。
問題:一個公理,與基于證據的經驗判斷相比,又如何能更不證自明? 【原編者按】文章到此終篇,最後一個問題未得到回答。
路易斯先生繼續說道,有人可能會分辯說,理性(reason)是自然選擇發展出來的,事實證明隻有這些思想方法有利于生存。
但該理論依賴于一個推理:由用途推出真理(aninferencefromusefulnesstotruth)。
關于此推理,不得不假定其有效性(validity)。
任何想把思想看作自然事件(naturalevent)的企圖,都會卷入這一謬誤:排除了有此企圖的人的思想。
必須承認,生理事件會影響心靈。
無線電設備會受大氣幹擾,但是大氣并不發送電波&mdash&mdash要是電波乃大氣發送,我們就不會在意幹擾了。
除非我們能夠把自然事件追溯到時空連續(space-timecontinuum),否則我們不能把自然事件一一聯系起來。
但是,思想并無父親,隻有思想。
它隻會被限定(conditioned),而不會被導緻(caused)。
我有神經這一知識,是推理而得(inferential)。
同一論證也适用于價值。
社會因素影響價值,但是,倘若價值是社會因素所導緻,那麼我們就無法知道它們是對的。
一個人可以把道德作為幻象加以拒斥,但是他這樣做,常常偷偷排除了他自己的倫理動機:比如把道德從迷信下面解放出來的義務以及普及啟蒙的義務。
無論意志還是道德,都不是自然的産物。
因而,要麼我是自存的(self-existent)(無人能夠接受的一個信念),要麼我隻是一些自存的思想和意志的一塊殖民地。
我們所能獲得的這種理性及善,必定派生于我們自身而外的一種自存的理性和善,事實上即一種超自然。
路易斯先生接着說,人們常常這樣反駁說,超自然之存在如此重要,隻能藉助抽象論辯才能體察,因而也隻有極少數閑人才能體察。
不過,在其他時代,白丁由于接受了神秘主義者和哲學家的發現,而有了關于超自然之存在的初始信念(initialbelief)。
而今,普通人被迫自己肩負這一重擔。
于是,要麼人類拒斥權威就是犯了一個緻命錯誤,要麼那主宰他命運的力量或一些力量在做一個膽大實驗,所有人都會成為聖人。
一個隻包含白丁的社會,必定以災難告終。
要是我們想生存下去,我們就必須要麼信那些先知(seers),要麼親自去丈量天地。
因而很明顯,自然之外有某種東西存在。
人就處于自然與超自然的邊界線上。
物質事件(materialevents)無法産生屬靈活動(spiritualactivity),但是,我們對自然的許多作為,卻與屬靈活動脫不了幹系。
意志與理想除了依賴自身,不依賴任何東西。
而自然則依賴意志與理性,或者換句話說,上帝創造自然。
自然與超自然的關系,不是時空之中的關系,故而,要是超自然制造自然,這一關系就變得明了。
對此制造(making),我們甚至知道一點,因為我們知道想象的力量。
盡管我們不能創造新事物,隻能重新安排感官予料(sensedata)所提供的物質材料。
這樣就不難想見,宇宙萬物是由一種想象創造,這種想象足夠強大,足以把現象加諸其他心靈之上。
路易斯先生總結道,有人曾提出,我們關于創造天地(making)或因果(causing)的觀念,全部派生于我們的意志體驗(experienceofwill)。
經常得出的結論是,沒有創造(making)或因果(causing),隻有&ldquo投射&rdquo(projection)。
但是,&ldquo投射&rdquo本身是因果的一種形式,而且順理成章地假定意志(Will)是我們所知的唯一原因,因而意志是自然之原因。
接下來是讨論,要點如下: 一切推理過程(reasoning)都假定,推理(inference)是有效的。
正确的推理是自明的。
&ldquo相關&rdquo(reevidence)是一個理性術語(arationalterm)。
宇宙并不自稱為&ldquo真&rdquo(true):它就在此(it'sjustthere)。
啟示的知識,更像是經驗知識,而非理性知識。
問題:既然您區分原因與理由,那麼真理标準是什麼? 路易斯先生:一個多山國度,可能繪制許多地圖。
其中隻有一幅為真,也即與其實際地形對應的地圖。
由理性繪制的那副地圖,自稱為真。
除非我信任自己的理性,否則我無法理解(getat)宇宙。
要是我們不信任推理,那麼,關于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将一無所知。
物理實存就是從感覺而來的一個推論。
問題:一個公理,與基于證據的經驗判斷相比,又如何能更不證自明? 【原編者按】文章到此終篇,最後一個問題未得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