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死亡之愛和生命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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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命中唯一确定無疑的事。
戀屍癖傾向通常在個體的夢境中暴露得最為徹底。
這些夢涉及謀殺、流血、死屍、頭蓋骨、排洩物;有時還涉及人變成機器,或者人的言行舉止如同機器。
很多人偶爾會做這種夢,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有戀屍癖傾向。
戀屍癖個體是頻繁地,而且有時是反複地夢見這些東西。
戀屍癖傾向嚴重的個體,我們通常可以根據他的外表和舉止辨認出來。
他待人冷漠,膚色晦如死灰,而且臉上常常挂着一副像是正在聞着某種濁臭之物的表情。
(我們在希特勒的臉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這種表情。
)他凡事一闆一眼,過于固執,為人迂腐。
戀屍癖個體的這一特征,在納粹頭目阿道夫·艾希曼(AdolfEichmann)身上得到充分體現,并為全世界所知。
艾希曼對官僚秩序和死亡非常癡迷,他的最高價值觀就是服從和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他像拉煤一樣把猶太人運往死亡集中營;至于這些猶太人也都是大活人這個事實,幾乎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内;所以,就連對那些受害者他到底是恨還是不恨這個問題,都是不相幹的了。
然而,具有戀屍癖傾向的人絕不僅限于那些宗教裁判所的大審判官、隐匿的暗藏分子和艾希曼之流。
這世上有好些人,他們沒有殺戮的機會,也不具備這種權力,可他們的戀屍癖習性會以表面上看起來危害性更小的其他方式表現出來。
其中有個例子就是,有些母親對自家孩子生病、失敗或者暗淡的未來總是表現出很大的興趣;但與此同時,對孩子身上發生的積極的轉變,她不以為然;對孩子的快樂,她不會給予任何回應;她不會注意到孩子身上慢慢成長的任何新生事物。
我們可能會發現,她的夢裡常常出現疾病、死亡、死屍和血。
雖然她不會以任何顯而易見的方式傷害這個孩子,卻可能會慢慢扼殺他生命的樂趣和他對成長的信念,最終她将把自己的戀屍癖傾向傳給孩子。
很多時候,戀屍癖傾向會和與之相反的各種傾向發生沖突,個體就此達到一種奇特的平衡狀态。
其中有個突出的例子就是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GustavJung)。
在他身後出版的自傳中,(4)他給出了與之有關的大量證據。
他的夢境中幾乎充斥着死屍、血和殺戮。
至于在現實生活中,他的戀屍癖傾向具有哪些典型的外在表現,如我下文所述:榮格在波林根有一幢塔樓,在動工建造附屬建築時,有人挖出了一具骷髅,這是一百五十年前拿破侖入侵瑞士時遭轟炸掉落河中溺水而亡又被沖上岸的一個法國士兵。
榮格給這具骷髅拍了張照片,并把它挂在了他房間的牆上。
他為這位士兵舉行了正規的安葬儀式,按軍禮的形式在他的墓上鳴槍三響。
表面看來,他的這一舉動似乎隻是有點怪異,除此之外并沒什麼重大意義。
然而,與個體刻意做出來的重要舉動相比,恰恰就是這許許多多&ldquo沒什麼重大意義&rdquo的行為,更能明白無誤地體現出個體潛在的傾向。
弗洛伊德本人早在很多年前就注意到了榮格的死亡傾向。
他和榮格一同乘船前往美國時,榮格大談特談德國漢堡附近的泥炭沼澤裡發現的保存完好的史前屍體。
弗洛伊德不喜歡這種話題,他告訴榮格,後者之所以講這麼多關于死屍的東西,是因為無意識中腦子裡充滿了希望他(弗洛伊德)早日死掉的想法。
榮格當即氣急敗壞地否認了這種說法。
然而多年以後,在他與弗洛伊德分道揚镳之際,他做了下面這個夢:他覺得他(和一個黑人土著)不得不殺死一個叫西格弗德的人。
他扛着一把來複槍,西格弗德的身影出現在一座山的山頂時,他射殺了這個人。
然後他吓得驚惶失措,生怕這樁罪行被人發現。
幸運的是下起了瓢潑大雨,一切蛛絲馬迹都被沖刷得幹幹淨淨。
榮格醒來後,覺得自己一定要搞清楚這個夢是什麼意思,否則他将寝食難安。
幾番細想之後,他給出了這樣的&ldquo理解&rdquo:殺死西格弗德意味着殺死自己内心的英雄,因此也就表現了他的謙卑。
榮格最大的本事在于對夢境做出相應的解釋。
對于這樣一位心理學家來說,&ldquo西格弗德&rdquo與&ldquo西格蒙德&rdquo之間的微妙差别足以讓他故意避而不談這個夢的真實意味。
倘若有人自問,如此強烈地壓抑自己,他是如何做到的?答案是,這個夢是他戀屍癖傾向的外在表現,而且因為這種傾向已經被強有力地徹底壓制,要想理智而清醒地理解這個夢的真實含義,這對榮格來說是無法承受的。
它與發生在榮格身上的下列這些情況相吻合:他沉迷于過去而非現在或未來;石頭是他最鐘愛之物;他幼年時期幻想上帝掉下一大坨糞便繼而砸毀教堂。
除此之外,他對希特勒的同情和他的種族理論也體現了他對熱愛死亡之人的親近與喜愛。
然而,榮格同時又是一個極具創造力的人,而創造與戀屍癖正是一種尖銳對立的關系。
通過平衡自己身上有悖于他主觀意願和自愈能力的毀滅之力,并且把自己對過往、死亡和毀滅行為的興趣變成他卓越思維能力的研究對象,他成功地解決了自身的内心沖突。
通過以上關于戀屍癖傾向的描述,我可能讓讀者産生了這樣一種印象,那就是我在此描述的所有特征,都必然會在具有戀屍癖傾向的個體身上找到。
這些分散的特征,如殺戮的欲望、對強權的崇拜、深受死亡和污穢之物的吸引、施虐傾向、利用&ldquo秩序&rdquo把有機生命體轉化為無機物的欲望等等,都是同一種基本傾向的組成部分。
然而,就單個個體而言,這些分散的傾向彼此之間在強度上存在相當大的差異。
此處提到的任何一種傾向,都有可能在某個人身上特别顯著,而在另一個人身上卻并非如此;此外,相比較個體對生命和自然的熱愛程度,他的戀屍癖傾向的嚴重程度以及個體最終對其本身具有的戀屍癖傾向的清醒認知程度或者使之合理化的程度,因為個體不同,彼此之間也存在相當大的差異。
然而即便如此,戀屍癖類型這個概念,也絕不是互不相幹的各種行為傾向的簡單抽象或總結。
它是對生命的一種回應,一種與生命本身完全對立的回應。
在人類所能擁有的各種生命傾向中,它是最變态和最危險的一種。
它是真正的精神反常:個體雖然活着,但生命非他所愛,死亡才是;成長非他所愛,毀滅才是。
戀屍癖個體如果敢于對自己的感受産生清醒的認識,在他高呼&ldquo死亡萬歲!&rdquo時,他其實是在表明自己所信奉的生命箴言。
戀屍癖的對立面是個體的親生命性。
相對于前者對死亡之愛的本質,後者的本質是個體對生命的熱愛。
與戀屍癖相同的是,親生命性并非由單一特征構成,它是一種總的傾向,是個體的整體存在方式。
它表現在人體的自然變化過程及人的情感、思想和體态動作之中。
親生命性表現在一個人的方方面面,這種傾向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在于:一切生命體都有求生欲。
相比較弗洛伊德所說的&ldquo死的本能&rdquo,我更認同很多生物學家和哲學家提出的這一主張:想要活下去、保全其存在的欲望,是一切生命體與生俱來的内在特性。
正如斯賓諾莎所言:&ldquo每一個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
&rdquo(參見《倫理學》第三部分,命題六)這種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他稱為其現實本質。
(同上,命題七)(5) 我們在周圍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身上都可以看到這種生存傾向:從岩石罅隙中鑽出來汲取陽光雨露以便存活下去的野草,為逃一死而抵抗到底的動物,為活命幾乎無所不用其極的人類。
延續生命和對抗死亡的傾向,是親生命性取向最基本的形式,也是一切生命體具有的常見形式。
由于它是一種延續生命和對抗死亡的傾向,它代表的隻是向着生命的驅力的一個方面。
另一個方面則更具積極意義:生命體具有彼此聯結融合的傾向;它趨向于融合與之相異和相反的各種實體,并且以一種結構化的方式不斷發展。
事物進行統合并以綜合協調的方式發展自身,這是所有生命過程所具有的特征,不僅适用于細胞,情感和思維也同樣如此。
細胞和有機體之間的融合,是這種傾向最基本的外在表現。
從無性繁殖的細胞融合,到人與動物有性繁殖的精卵結合,概莫能外。
就後者而言,兩性的融合乃是基于發生在雄性和雌性生物之間的相互吸引;而雄雌兩極對立,構成了兩性生殖細胞融合這種生物需求的核心。
有賴于這一融合,人類生命成為可能。
看起來似乎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大自然為人類的兩性結合提供了無與倫比的快感。
從生物學角度來講,這一融合的結果通常是創造一個新的生命。
生命的循環是聯結、生育和成長的循環&mdash&mdash而死亡的循環則是成長終止、分裂瓦解和衰退腐爛的循環。
然而,即便是在生物學層面有利于創造生命的性本能,也不見得就是一種在心理學層面能體現個體親生命性的本能。
看起來幾乎沒有哪一種強烈的情感不受性本能的吸引,不被動地與之交融。
個體的虛榮心、财富欲、冒險欲,甚至死亡對他的吸引,似乎都能驅使性本能為之效勞。
至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是個有待深究的問題。
可能有人會想,性本能的可塑性如此之強,任何強烈的欲望都能使它行動起來,即便是那些與生命背道而馳的欲望也不例外,這是大自然耍的陰謀詭計。
然而,不管原因是什麼,性欲與毀滅之力彼此結合這個事實幾乎是毋庸置疑的。
[弗洛伊德認為,二者的混合出現在施虐狂和受虐狂傾向之中,尤其在他有關死的本能與生本能(lifeinstinct)相結合的論述中強調了這一觀點。
]施虐狂、受虐狂、嗜屍癖和嗜糞癖屬于變态行為,并不是因為其中的個體偏離了人類性行為的常規,而恰恰是因為他們表現出了一種根本性的精神反常,即生命與死亡融為了一體。
(6) 親生命性的全面呈現,可見于個體的生産取向。
(7)真正全心全意熱愛生命的人,會被各個領域中的生命過程和成長過程所吸引。
他會選擇建構,而不是維持現狀。
他擅于探求,而且他會更樂意看到新興事物,而不是從印證陳規舊俗中尋找安全感。
比起确定性,他更喜歡跌宕起伏的人生冒險。
他對待生命的方式是機能性的,而不是機械性的。
他看見的是整體而非部分,是結構而非總括。
他想以愛、理性和以身作則來塑造和影響他人,而不是借助武力、通過把事物切割得四分五裂或者通過耍官僚作風就好像活人是死物那樣随意處置他們。
他享受生命以及生命的所有表現形式,而不是僅僅貪圖興奮。
親生命性的倫理觀有其自身的善惡原則。
善是一切服務于生命的事物,惡是一切服務于死亡的事物。
善是對生命的敬畏,(8)是一切助力于生命、成長和延展的事物。
惡是一切扼殺生命、縮減生命、使其支離破碎的事物。
喜悅是善的,悲傷是惡的。
正是從親生命倫理觀的立場出發,《聖經》定下了希伯來人最主要的罪行:&ldquo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侍奉耶和華你的神。
&rdquo(《申命記》28:47)具有親生命性個體的良知,不是那種強迫其遠離邪惡、多行善事的良知,也不是弗洛伊德所說的&ldquo超我&rdquo這個奉美德之名把施虐狂的槍口對準自己的嚴苛監工。
具有親生命性個體的良知之所以被喚醒,是因為個體此時受到生命和喜悅的吸引;它在道德層面所做的努力,在于它能增
戀屍癖傾向通常在個體的夢境中暴露得最為徹底。
這些夢涉及謀殺、流血、死屍、頭蓋骨、排洩物;有時還涉及人變成機器,或者人的言行舉止如同機器。
很多人偶爾會做這種夢,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有戀屍癖傾向。
戀屍癖個體是頻繁地,而且有時是反複地夢見這些東西。
戀屍癖傾向嚴重的個體,我們通常可以根據他的外表和舉止辨認出來。
他待人冷漠,膚色晦如死灰,而且臉上常常挂着一副像是正在聞着某種濁臭之物的表情。
(我們在希特勒的臉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這種表情。
)他凡事一闆一眼,過于固執,為人迂腐。
戀屍癖個體的這一特征,在納粹頭目阿道夫·艾希曼(AdolfEichmann)身上得到充分體現,并為全世界所知。
艾希曼對官僚秩序和死亡非常癡迷,他的最高價值觀就是服從和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他像拉煤一樣把猶太人運往死亡集中營;至于這些猶太人也都是大活人這個事實,幾乎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内;所以,就連對那些受害者他到底是恨還是不恨這個問題,都是不相幹的了。
然而,具有戀屍癖傾向的人絕不僅限于那些宗教裁判所的大審判官、隐匿的暗藏分子和艾希曼之流。
這世上有好些人,他們沒有殺戮的機會,也不具備這種權力,可他們的戀屍癖習性會以表面上看起來危害性更小的其他方式表現出來。
其中有個例子就是,有些母親對自家孩子生病、失敗或者暗淡的未來總是表現出很大的興趣;但與此同時,對孩子身上發生的積極的轉變,她不以為然;對孩子的快樂,她不會給予任何回應;她不會注意到孩子身上慢慢成長的任何新生事物。
我們可能會發現,她的夢裡常常出現疾病、死亡、死屍和血。
雖然她不會以任何顯而易見的方式傷害這個孩子,卻可能會慢慢扼殺他生命的樂趣和他對成長的信念,最終她将把自己的戀屍癖傾向傳給孩子。
很多時候,戀屍癖傾向會和與之相反的各種傾向發生沖突,個體就此達到一種奇特的平衡狀态。
其中有個突出的例子就是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GustavJung)。
在他身後出版的自傳中,(4)他給出了與之有關的大量證據。
他的夢境中幾乎充斥着死屍、血和殺戮。
至于在現實生活中,他的戀屍癖傾向具有哪些典型的外在表現,如我下文所述:榮格在波林根有一幢塔樓,在動工建造附屬建築時,有人挖出了一具骷髅,這是一百五十年前拿破侖入侵瑞士時遭轟炸掉落河中溺水而亡又被沖上岸的一個法國士兵。
榮格給這具骷髅拍了張照片,并把它挂在了他房間的牆上。
他為這位士兵舉行了正規的安葬儀式,按軍禮的形式在他的墓上鳴槍三響。
表面看來,他的這一舉動似乎隻是有點怪異,除此之外并沒什麼重大意義。
然而,與個體刻意做出來的重要舉動相比,恰恰就是這許許多多&ldquo沒什麼重大意義&rdquo的行為,更能明白無誤地體現出個體潛在的傾向。
弗洛伊德本人早在很多年前就注意到了榮格的死亡傾向。
他和榮格一同乘船前往美國時,榮格大談特談德國漢堡附近的泥炭沼澤裡發現的保存完好的史前屍體。
弗洛伊德不喜歡這種話題,他告訴榮格,後者之所以講這麼多關于死屍的東西,是因為無意識中腦子裡充滿了希望他(弗洛伊德)早日死掉的想法。
榮格當即氣急敗壞地否認了這種說法。
然而多年以後,在他與弗洛伊德分道揚镳之際,他做了下面這個夢:他覺得他(和一個黑人土著)不得不殺死一個叫西格弗德的人。
他扛着一把來複槍,西格弗德的身影出現在一座山的山頂時,他射殺了這個人。
然後他吓得驚惶失措,生怕這樁罪行被人發現。
幸運的是下起了瓢潑大雨,一切蛛絲馬迹都被沖刷得幹幹淨淨。
榮格醒來後,覺得自己一定要搞清楚這個夢是什麼意思,否則他将寝食難安。
幾番細想之後,他給出了這樣的&ldquo理解&rdquo:殺死西格弗德意味着殺死自己内心的英雄,因此也就表現了他的謙卑。
榮格最大的本事在于對夢境做出相應的解釋。
對于這樣一位心理學家來說,&ldquo西格弗德&rdquo與&ldquo西格蒙德&rdquo之間的微妙差别足以讓他故意避而不談這個夢的真實意味。
倘若有人自問,如此強烈地壓抑自己,他是如何做到的?答案是,這個夢是他戀屍癖傾向的外在表現,而且因為這種傾向已經被強有力地徹底壓制,要想理智而清醒地理解這個夢的真實含義,這對榮格來說是無法承受的。
它與發生在榮格身上的下列這些情況相吻合:他沉迷于過去而非現在或未來;石頭是他最鐘愛之物;他幼年時期幻想上帝掉下一大坨糞便繼而砸毀教堂。
除此之外,他對希特勒的同情和他的種族理論也體現了他對熱愛死亡之人的親近與喜愛。
然而,榮格同時又是一個極具創造力的人,而創造與戀屍癖正是一種尖銳對立的關系。
通過平衡自己身上有悖于他主觀意願和自愈能力的毀滅之力,并且把自己對過往、死亡和毀滅行為的興趣變成他卓越思維能力的研究對象,他成功地解決了自身的内心沖突。
通過以上關于戀屍癖傾向的描述,我可能讓讀者産生了這樣一種印象,那就是我在此描述的所有特征,都必然會在具有戀屍癖傾向的個體身上找到。
這些分散的特征,如殺戮的欲望、對強權的崇拜、深受死亡和污穢之物的吸引、施虐傾向、利用&ldquo秩序&rdquo把有機生命體轉化為無機物的欲望等等,都是同一種基本傾向的組成部分。
然而,就單個個體而言,這些分散的傾向彼此之間在強度上存在相當大的差異。
此處提到的任何一種傾向,都有可能在某個人身上特别顯著,而在另一個人身上卻并非如此;此外,相比較個體對生命和自然的熱愛程度,他的戀屍癖傾向的嚴重程度以及個體最終對其本身具有的戀屍癖傾向的清醒認知程度或者使之合理化的程度,因為個體不同,彼此之間也存在相當大的差異。
然而即便如此,戀屍癖類型這個概念,也絕不是互不相幹的各種行為傾向的簡單抽象或總結。
它是對生命的一種回應,一種與生命本身完全對立的回應。
在人類所能擁有的各種生命傾向中,它是最變态和最危險的一種。
它是真正的精神反常:個體雖然活着,但生命非他所愛,死亡才是;成長非他所愛,毀滅才是。
戀屍癖個體如果敢于對自己的感受産生清醒的認識,在他高呼&ldquo死亡萬歲!&rdquo時,他其實是在表明自己所信奉的生命箴言。
戀屍癖的對立面是個體的親生命性。
相對于前者對死亡之愛的本質,後者的本質是個體對生命的熱愛。
與戀屍癖相同的是,親生命性并非由單一特征構成,它是一種總的傾向,是個體的整體存在方式。
它表現在人體的自然變化過程及人的情感、思想和體态動作之中。
親生命性表現在一個人的方方面面,這種傾向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在于:一切生命體都有求生欲。
相比較弗洛伊德所說的&ldquo死的本能&rdquo,我更認同很多生物學家和哲學家提出的這一主張:想要活下去、保全其存在的欲望,是一切生命體與生俱來的内在特性。
正如斯賓諾莎所言:&ldquo每一個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
&rdquo(參見《倫理學》第三部分,命題六)這種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他稱為其現實本質。
(同上,命題七)(5) 我們在周圍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身上都可以看到這種生存傾向:從岩石罅隙中鑽出來汲取陽光雨露以便存活下去的野草,為逃一死而抵抗到底的動物,為活命幾乎無所不用其極的人類。
延續生命和對抗死亡的傾向,是親生命性取向最基本的形式,也是一切生命體具有的常見形式。
由于它是一種延續生命和對抗死亡的傾向,它代表的隻是向着生命的驅力的一個方面。
另一個方面則更具積極意義:生命體具有彼此聯結融合的傾向;它趨向于融合與之相異和相反的各種實體,并且以一種結構化的方式不斷發展。
事物進行統合并以綜合協調的方式發展自身,這是所有生命過程所具有的特征,不僅适用于細胞,情感和思維也同樣如此。
細胞和有機體之間的融合,是這種傾向最基本的外在表現。
從無性繁殖的細胞融合,到人與動物有性繁殖的精卵結合,概莫能外。
就後者而言,兩性的融合乃是基于發生在雄性和雌性生物之間的相互吸引;而雄雌兩極對立,構成了兩性生殖細胞融合這種生物需求的核心。
有賴于這一融合,人類生命成為可能。
看起來似乎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大自然為人類的兩性結合提供了無與倫比的快感。
從生物學角度來講,這一融合的結果通常是創造一個新的生命。
生命的循環是聯結、生育和成長的循環&mdash&mdash而死亡的循環則是成長終止、分裂瓦解和衰退腐爛的循環。
然而,即便是在生物學層面有利于創造生命的性本能,也不見得就是一種在心理學層面能體現個體親生命性的本能。
看起來幾乎沒有哪一種強烈的情感不受性本能的吸引,不被動地與之交融。
個體的虛榮心、财富欲、冒險欲,甚至死亡對他的吸引,似乎都能驅使性本能為之效勞。
至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是個有待深究的問題。
可能有人會想,性本能的可塑性如此之強,任何強烈的欲望都能使它行動起來,即便是那些與生命背道而馳的欲望也不例外,這是大自然耍的陰謀詭計。
然而,不管原因是什麼,性欲與毀滅之力彼此結合這個事實幾乎是毋庸置疑的。
[弗洛伊德認為,二者的混合出現在施虐狂和受虐狂傾向之中,尤其在他有關死的本能與生本能(lifeinstinct)相結合的論述中強調了這一觀點。
]施虐狂、受虐狂、嗜屍癖和嗜糞癖屬于變态行為,并不是因為其中的個體偏離了人類性行為的常規,而恰恰是因為他們表現出了一種根本性的精神反常,即生命與死亡融為了一體。
(6) 親生命性的全面呈現,可見于個體的生産取向。
(7)真正全心全意熱愛生命的人,會被各個領域中的生命過程和成長過程所吸引。
他會選擇建構,而不是維持現狀。
他擅于探求,而且他會更樂意看到新興事物,而不是從印證陳規舊俗中尋找安全感。
比起确定性,他更喜歡跌宕起伏的人生冒險。
他對待生命的方式是機能性的,而不是機械性的。
他看見的是整體而非部分,是結構而非總括。
他想以愛、理性和以身作則來塑造和影響他人,而不是借助武力、通過把事物切割得四分五裂或者通過耍官僚作風就好像活人是死物那樣随意處置他們。
他享受生命以及生命的所有表現形式,而不是僅僅貪圖興奮。
親生命性的倫理觀有其自身的善惡原則。
善是一切服務于生命的事物,惡是一切服務于死亡的事物。
善是對生命的敬畏,(8)是一切助力于生命、成長和延展的事物。
惡是一切扼殺生命、縮減生命、使其支離破碎的事物。
喜悅是善的,悲傷是惡的。
正是從親生命倫理觀的立場出發,《聖經》定下了希伯來人最主要的罪行:&ldquo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侍奉耶和華你的神。
&rdquo(《申命記》28:47)具有親生命性個體的良知,不是那種強迫其遠離邪惡、多行善事的良知,也不是弗洛伊德所說的&ldquo超我&rdquo這個奉美德之名把施虐狂的槍口對準自己的嚴苛監工。
具有親生命性個體的良知之所以被喚醒,是因為個體此時受到生命和喜悅的吸引;它在道德層面所做的努力,在于它能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