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放生善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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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與蓮池吃;一個薰得噴香綿被,與蓮池蓋。

    正忙做一團,隻聽得禮部沈爺已到寺門了。

    住持忙出門跪接進來。

    這兩個勢利和尚驚得牙關對撞,腿膝亂搖。

    直等蓮池見了沈公,吃了兩杯茶後,一字不題,方才放下這個「石稱錘」。

    沈公見兄弟病勢甚重,便喚主僧過來吩咐道:「好生伏恃老爺,病痊之日,自有重賞。

    」那僧領命去了。

    便把前日堂上獲著二僧,搜出度牒的事對兄弟細細說了一番:「不知吾弟衣囊從何落在二賊之手?至今監候在此,待吾弟身子健了,面質後,斷要處死他。

    」蓮池道:「雖是這兩僧不守清規,畢竟是佛門弟子。

    況我衣囊已獲,望吾兄寬宥,放了他罷。

    」沈公道:「吾弟以恩報仇實是菩薩心腸,難得,難得!我就釋放便了。

    」當時辭了蓮池,回衙就請太醫院到寺眼藥調理。

    況有兩僧在旁,不時服侍慇懃,不數日,病漸好了,就往禮部衙去別了沈公,回寺謝了主僧,打點行李回杭。

     眾僧見他執意要去,諒留他不住,遂作別起身,回到了西湖之上,便在南北兩山,欲覓一僻靜之所。

    忽見五雲山一個去處,四山圍合,徑曲林幽,原是古雲棲寺的舊基,宋朝雍熙年間,有一大扇和尚,善能伏虎,人便稱他為伏虎禪師,這寺是他創造的。

    天禧中,敕賜真濟禪院。

    不料弘治七年,洪水驟發,殿字經像,盡皆漂沒。

    蓮池到此,已是隆慶六年。

    因愛此山岑寂,可以修行,遂孤形隻缽,結個茅庵,默坐於內。

    一日止煨粥一餐;胸前掛一面鐵牌,牌上寫著:「鐵若開花,方與人說。

    」 自從蓮池到了,虎狼馴伏,便有樵夫人山斲柴,傳說蓮池的好處,不但老虎不吃人,狗是老虎的酒,連酒杯兒也不動了。

    人人稱異道:「又是個伏虎禪師了。

    」凡遇亢旱,蓮池誦經祈禱,便降甘雨。

    人人一發說他是個活佛臨凡。

    這些檀越施主,若大若小,爭出錢糧,情願鼎新雲棲,以為永遠香火。

    肩泥挑石,運木移磚,不一日,便成蘭若。

    但是蓮池不喜莊嚴屋宇,聊取安適,支閣而已,所以外無崇門,中無大殿,惟禪堂處憎眾,法堂奉經律,外設放生所,內啟老病堂,西建十方堂。

    百執事各有寮,日有警策語,依期宣說;夜有巡司,擊闆念佛。

    再有寶刀戰、回耀峰,為龍虎環抱。

    東岡而上,有壁觀峰;峰下出泉,名青龍泉,中峰之旁,有聖義泉;西崗之麓,有金液泉。

    三泉覽引,涓潔甘芳。

    稱為「雲棲六景」,遂成偌大叢林。

    清規整肅,毫忽無差。

    自書記、知賓,茶頭,飯頭、庫頭、菜頭、園頭、淨頭等執事員役,整整有條。

    六時禮佛,不許婦人女子進門,為四方道場之冠。

    縉紳士大夫苦空僧行,禮拜連座者,人千人萬。

     那時蓮池方才開口說法,道:「無常迅速,一心念佛。

    『南無阿彌陀佛』六個字,但不要隨口念過,真能旋天轉地,受用不盡。

    若果一心不亂,自然往升西方極樂世界。

    」內中一個禦史左宗郢便問道:「念佛得悟道否?」蓮池道:「怎麼得不悟?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今反念念自性,怎麼得不悟?此法極其簡便直捷。

    那參禪喝棒,隻好接引上等根器的人,凡夫俗子省得些甚麼?故此念佛是廣大教化法門。

    富貴人受用見成,正好念佛;貧窮人,家小累小,正好念佛。

    有子孫的,宗祀得托,正好念佛;無子孫的,孤身自在,正好念佛。

    若人子孝,安受供養,正好念佛;若人子逆,兔生恩愛,正好念佛;若人無病,趁身康健,正好念佛;若人有病,切近無常,正好念佛。

    老年人光景無多,正好念佛;少年人精力有餘,正好念佛。

    若人處閒,心事不擾,正好念佛;若人處忙,忙裡偷閒,正好念佛;若已出家,逍遙物外,正好念佛;若不出家,知是火宅,正好念佛。

    若人聰明,通曉淨土,正好念佛;若人愚魯,別無所能,正好念佛。

    若欲參禪,禪是佛心,正好念佛;若思悟道,悟須佛證,正好念佛。

    」左禦史又問道:「念佛時必須淨室莊嚴否?」蓮池道:「不必拘牽形跡。

    好靜的,不必敲魚擊鼓,自可寂靜念佛;怕事的,不必成群做會,隻消閉門念佛;識字的,不必入寺聽經,隻消依教念佛。

    千裡燒香,不如安坐家堂念佛;供奉邪師,不如孝順父母念佛;廣交魔友,不如一身清淨念佛;寄庫來生,不如見在放生念佛;許願保禳,不如悔過自新念佛。

    習學外道文書,不如一字不識念佛;無知妄談禪理,不如老實持戒念佛;希求妖鬼靈通,不如正信因果念佛。

    」左禦史聽了,大悟而去。

     蓮池每見杭城大小人家多好殺生,遂舉筆作「戒殺文」七則雲: 一曰生日不宜殺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

    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正宜戒殺持齋,廣行善事,使先亡妣考早獲超升;見在椿萱,增延福壽。

    何得頓忘母難,殺害生靈? 二曰生子不宜殺生。

    無子則悲,有子則喜。

    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

    慶子生,令他子死,於心何安,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不亦愚乎? 三曰祭先不宜殺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

    夫八珍羅於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殺生以祭,徒爭業耳。

     四曰婚禮不宜殺生。

    世間婚禮,自問名納采,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其幾。

    夫婚者,生人之始也。

    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

    且吉禮而行兇殺,亦覺不祥。

     五曰宴客不宜殺生。

    良辰美景,賢主嘉賓,蔬食果酒,不妨清緻。

    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饜妖於杯盤,宰割冤號於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 六曰祈攘不宜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