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舊制度下自由的種類及其對大革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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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恢複前輩的心靈。

     教士們自那個時期以來在世俗事務中常常俯首貼耳,屈從于不管哪一個塵世君王,隻要君王稍有惠顧,他們就大事阿谀奉承;然而在當初,他們卻是國民中最有獨立性的團體,惟有這個團體擁有人們不得不尊重的特殊自由。

     外省已喪失自主權,城市隻保留下一點自治的影子。

    沒有國王特準,貴族不得十人聚會商讨任何事務。

    法國教會一直到最後還保留着定期會議。

    在其内部,教權本身受到種種它必須遵守的限制。

    低級教士在這裡擁有嚴肅的保障,防止上級的暴虐,也用不着擔心主教憑籍淫威迫使他們屈從君主。

     我無意對教會這一古老體制妄下評斷;我隻是說,教會絲毫未使教士們的心靈接受政治奴役。

     此外,許多教士具有貴族血統,他們把貴族地位所具有的那種自豪、不順從帶入教會。

    再者,他們都是國家的上流階層,享有各種特權。

    這種封建權利對教會的道義威力危害甚大,但卻使每個教士在世俗政權面前具有獨立精神。

     但是賦與教士們以公民的思想、需求、感情以及甚至公民熱情的特殊條件,乃是土地所有權。

    我曾耐心閱讀舊的省三級會議特别是朗格多克省三級會議遺留下來的大部分報告和辯論,因為朗格多克的教士比别省更多地參與公共管理細務;我還耐心讀過1779年與1787年召集的省議會的會議記錄,我帶着我這個時代的思想去閱讀,驚訝地看到這些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其中許多人以聖潔和學識出衆——就道路或運河的修建撰寫報告,以行家的知識論述修建原因,從科學與技藝各個方面探讨什麼是增加農業産品、保障居民福利與增進工業繁榮的最佳途徑,他們同那些負責同類事務的所有教外俗人相比不相上下,常常還更高一籌。

     與普遍流行而且根深蒂固的一種意見相反,我敢認為,剝奪天主教教士一切土地占有權并将其全部收入改為薪俸,這種做法隻有助于羅馬教廷和塵世的君主們,人民自己卻失掉了自由的一個極大成分。

     一個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服從于一種外來權威,而在他所居住的國度又不能有家室,這樣的人可以說隻有唯一一種牢固的聯系可以将他維系在土地上,那就是地産。

    砍掉這道聯系,他便不再有任何特殊歸屬。

    在這塊他偶然降生的地方,他像一個陌生人生活在一個世俗社會中,在這個社會裡幾乎沒有任何利益能直接觸動他。

    在良知上,他隻能依賴教皇;他的衣食隻能仰賴君主。

    他的唯一祖國是教會。

    在每次政治事件中,他隻辯别什麼對教會有益,什麼對教會有害。

    隻要教會自由昌盛,其他無關宏旨。

    在政治上他最自然的狀态是漠不關心:基督之城的傑出成員,其他各處的平庸公民。

    一個身為幼童導師和品德指導的團體,既有這樣的情感和類似的思想,便不能不使整個民族的靈魂在觸及公共生活的問題上變得軟弱無力。

     必須重讀1789年教士等級的陳情書,才能對人們的地位變化所引起的精神革命有一個正确的概念。

     教士在陳情書中常常表現出不寬容,有時頑固地依戀他們以往的特權;但盡管如此,他們同第三等級或貴族一樣,仇視專制制度,支持公民自由,熱愛政治自由,他們宣布個人自由應受保障,不靠許諾,而是要靠與人身保護法類似的法律程序。

    他們要求摧毀國家監獄,廢除特别法庭和調案,一切法庭辯論公開,所有法官不得罷免,所有公民均可錄用任職,才幹是任職的唯一标準;征兵對于人民應少帶侮辱性與壓迫性,任何人不得免除兵役;贖買領主權利,他們說,領主權利源于封建制度,與自由截然對立;勞動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廢除内地關稅;大辦私立學校:按他們的計劃,每個教區必須設一學校,實行免費教育;所有鄉間均設世俗慈善機構,諸如濟貧所和慈善工場;盡一切方法鼓勵農業。

     在嚴格意義的政治方面,他們比任何人都更強烈地宣布,國民擁有召開議會,制定法律,自由表決捐稅的不可剝奪、不可轉讓的權利。

    他們認為,未經本人或其代表投票表決,不得強迫任何法國人繳納捐稅。

    教士還要求自由選舉的三級會議必須年年召開;三級會議必須在國民面前讨論一切重大事務;三級會議必須制定普遍法律,任何特殊慣例或特權不得與之沖突;三級會議編制預算,甚至控制王室,三級會議代表不受侵犯,大臣必須始終對三級會議負責。

    他們也要求各省都設立三級會議,各個城市都設立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