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第一章 為什麼封建權利在法國比在其他任何國家更使人民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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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整個領土上,土地都擔負年貢、地租以及現金或實物稅,這些捐稅由地産主向領主交納,不得贖買。

    透過所有這些花樣,可以看到一個共同特點:這些權利或多或少都與土地或其産品有關;全都損害土地耕種者的利益。

     大家知道,教會領主享受同樣的好處;因為教會雖然與封建制度起源不同,目的不同,性質亦不同,可是它最終卻與封建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盡管它從未完全融合于這個不相幹的實體,卻深深地滲進其中,仿佛被鑲嵌在裡面一樣。

     因此,主教、議事司铎、修道院長根據其不同教職都擁有采邑或征收年貢的土地。

    修道院在它所在的地區通常也有一個村莊作為領地。

    在法國帶一還有農奴的地區,修道院擁有農奴;它使用徭役,征收集市和市場稅,備有烤爐、磨坊、壓榨機以及公牛,村民付稅後方可使用。

    在法國,如同在整個基督教世界一樣,教士還有權征收什一稅。

     但是在這裡對我來說重要的是指出,當時整個歐洲,到處可見到這同樣的封建權利,完完全全同樣的封建權利,而且它們在歐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國沉重得多。

    我隻引證一下領地徭役。

    在法國,徭役罕見并且溫和,在德國則仍舊普遍而殘酷。

     此外還有關于起源于封建制度的權利,它們曾激起我們先輩最強烈的反抗,被認為不僅違背正義,而且違反文明:什一稅、不得轉讓的地租、終身租稅、土地轉移和變賣稅,它們按18世紀略為誇張的說法被稱作土地奴役,所有這些在當時的英國都部分存在,有好幾種直至今天尚可見到。

    它們并未妨礙英國農業成為世界上最完善、最富庶的農業,而且英國人民幾乎也未感到它們的存在。

     那麼為什麼同樣的封建權利在法國人民的心中激譬如此強烈的仇恨,以至仇恨對象消失以後這種激情依然如故,簡直無法熄滅呢?産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法國農民已變為土地所有者,另一方面是法國農民已完全擺脫了領主的統治。

    無疑還存在其他原因,但是我認為這些乃是主要原因。

     假如農民沒有土地,那麼他們對封建制度強加在地産上的多種負擔便會無動于衷。

    如果他不是承租人,什一稅與他有何相幹?他從租金所得中交納什一稅。

    如果他不是土地所有者,地租與他有何相幹?如果他替别人經營,那麼經營中的種種盤剝又與他有何相幹? 另一方面,如果法國農民仍歸領主統治,他們便會覺得封建權利并非不能忍受,因為這不過是國家體制的自然結果。

     當貴族不僅擁有特權,而且擁有政權時,當他們進行統治管理時,他們的個人權利更大,卻不引人注意。

    在封建時代,人們看待貴族近似于我們今天看待政府:為了取得貴族給與的保障,就得接受貴族強加的負擔。

    貴族享有令人痛苦的特權,擁有令人難以忍受的權利;但是貴族确保公共秩序,主持公正,執行法律,赈濟貧弱,處理公務。

    當貴族不再負責這些事情,貴族特權的份量便顯得沉重,甚至貴族本身的存在也成為疑問。

     請你們想象一下18世紀的法國農民,或者想象一下你們熟悉的農民,因為法國農民始終如一:他的地位變了,但性格并未變。

    看一看我引用的文件所刻畫的農民吧,他酷愛土地,用全部積蓄購買土地,而且不惜任何代價。

    為了得到土地,首先他得付稅,不過不是付給政府,而是付給鄰近的地産主,這些人和他一樣與政府毫不相幹,差不多和他一樣無權無勢。

    他終于有了一塊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種子一起埋進地裡。

    在這廣闊的天地裡,這一小塊地是屬于他本人的,對此他心中充滿自豪與獨立感。

    可是那同一幫鄰人跳了出來,把他從他的地裡拉走,強迫他無償為他們在别處幹活。

    他想保衛他的種子不受他們的獵物的糟踏,可是那幫人阻止他這樣做。

    他們守候在河流渡口,向他勒索通行稅。

    在市場上,他又碰上他們,必須向他們交錢以後才能出賣自己生産的糧食。

     回到家中,他打算把剩下的麥子自己食用,因為這是他親手種植,親眼看着長大的,可是他不得不到這幫人的磨坊裡磨面,用這幫人的烤爐烘面包。

    他那小塊土地上的部分收入成了交給這幫人的租金,而這些租金不能贖取,也不受時效約束。

     不管他幹什麼,處處都有這些讨厭的鄰人擋道,他們攪擾他的幸福,妨礙他的勞動,吞食他的産品;而當他擺脫了這幫人,另一幫身穿黑袍的人又出現了,而且奪走了他的收獲的絕大部分。

    請設想一下這位農民的處境、需求、特征、感情,并計算一下,若你能夠的話,農民心中郁積了多少仇恨與嫉妒。

     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種政治制度,但它仍舊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龐大的一種。

    範圍縮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

     人們說得有道理:摧毀一部分中世紀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厭惡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