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1789年前後法國社會政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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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隻是間接的,常常是看不到的。
地方政府卻與他們天天見面,不斷地在那些最敏感的地方觸及他們;它影響所有細小利益,而這些正是人們對生活的深切關心的組成部分;它是人們敬畏的主要對象;它把人們的主要期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它通過無數無形的鎖鍊将他們縛住,在不知不覺中帶領他們。
正是在治理村莊中,貴族奠定了後來用以領導整個國家的權力基礎。
對于那些尚存的貴族來說,可慶幸的是,力圖摧毀貴族的那股勢力,并不比貴族本身更了解貴族權力的這一奧秘。
對我來說,假如我想在我這裡摧毀強大的貴族,我絕不費力去清除國王身邊的貴族代表;我絕不急于進攻貴族最顯赫的特權;絕不首先對貴族的立法大權提出異議;而是使貴族遠離窮人的住宅,防止貴族對公民的日常利益發揮影響,甯可容許貴族參與制定國家的普遍法規,也不讓貴族控制一座城市的警察;甯可把社會重大事務交給貴族處理;我讓貴族保持飛黃騰達的外表,卻從貴族手中奪走人民的心——權力的真正源泉。
然而法國貴族還保持一定數量的專有權利,使他們高高在上,有别于其他公民;但是人們很容易發現,在他們先輩的特權中,法國貴族隻保留了那些使貴族令人憎恨的特權,并未保留那些使貴族受人愛戴或敬畏的特權。
貴族享有向軍隊輸送軍官的專有權利。
無疑,貴族要是保持某種個人能力或強有力的團體精神,輸送軍官本是一種重要特權。
但是法國貴族既不具備前者,也不具備後者,他們在軍隊裡和在任何地方一樣,隻不過是國王手中的被動工具。
他們隻想從國王那裡得到晉升和恩寵,在戰場上,像在宮廷裡一樣,取悅國王。
我所講的那種權利,對貴族家族有利,而對作為政治團體的貴族階級則毫無用處。
在一個基本上崇尚武功、軍事榮譽曆來被視為最高俸祿的國家,這一特權激起了對享有特權者猛烈的仇恨和無法平息的嫉妒。
它沒有使士兵聽命于貴族,卻使士兵成為貴族的天敵。
出身貴族的人免繳一部分捐稅。
而且,他們對領地居民每年還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雜稅。
這些權利并沒使貴族的财富增長多少,卻使他們成為仇恨與嫉妒的衆矢之的。
對享有特權者來說,最危險的特權是金錢特權。
人們一眼就能看出這種特權的範圍有多大,等看清楚時,便十分不快。
金錢特權所産生的金額有多少,它所産生的仇恨就有多少。
追求榮譽、渴望領導國家的人,為數不是太多,但是不想發财緻富的人卻少而又少。
許多人對誰在統治他們可以不聞不問;但是對其私人财産的變化漠不關心的,卻寥寥無幾。
因此,金錢特權比起權力特權來,所給無幾,卻危害更大。
法國貴族甯取金錢特權而舍棄其他,結果從不平等中保留下的是些有害無益的東西。
他們折磨人民,使人民貧困,而沒有統治人民。
他們在人民中出現,好似受君主寵幸的外國人,而非領路人和首領;他既無可賜與,便無法靠期望來維系衆心;他們隻能取得事先确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一成不變的數額,因而隻招人憎惡,而毫不使人畏懼。
除了帶來收益的權利外,法國貴族還保持有大量純榮譽性的标志;這就是爵位、公共場所中某些确定座位、穿戴某種服裝、佩帶某些武器。
這些特權有一部分昔日曾為貴族勢力的天然附屬物;另一部分則是在這種勢力衰弱後作為其損失的補償産生的;這兩部分特權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當權力的實在内容已被抛棄,還想保住權力的外表便是玩弄危險的把戲;生氣蓬勃的外表有時能支持衰弱的軀體,但最常見的是,軀體最終被壓垮。
表面強大的人,隻足以引人憎恨,卻不足以抵抗仇恨的侵犯。
正在崛起的力量和正在衰落的力量都必須謝絕榮譽權利,而不要去追求它們。
隻有基礎穩固、力量雄厚的權威,才可以使用榮譽權利。
我對法律和慣例的論述同樣适用于輿論。
現代貴族已經抛棄了他們祖先的大部分思想,但是其中有許多極其有害的思想,他們卻頑固地堅持着;這些有害思想中為首的,就是禁止從事工商業的偏見。
這種偏見産生于中世紀,當時,占有土地和統治人民是同一件事務。
在那些世紀裡,不動産财富的概念與有權有勢的概念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相反,純動産财富的概念意味着地位低下和軟弱。
盡管從那個時代以來,占有土地與進行統治再也不是一回事,其他種類的财富激增,具有嶄新的重要性,然而輿論依然如故,産生偏見的那些原因已經沒有了,偏見卻還存在。
結果呢,貴族家庭和其他所有家庭一樣,面臨破産的危險,卻失去了發财緻富的共同手段。
從整體看,貴族階級不斷貧困化;他們抛棄了通向權力的直接道路後,也離開了能通向權力的間接道路。
不僅貴族不能依靠工商業發财緻富,而且習俗禁止他們通過聯姻将如此得到的财富占為己有。
娶富家平民之女,貴族認為降低身份。
可是結成這類性質的婚姻在他們并非罕見;因為他們的财産比他們的願望下降得更快。
這種庸俗的聯姻使貴族階級某些成員富裕起來,最後卻使貴族階級本身失去了僅存的名聲威力。
在贊揚這些人超越了偏見以前,必須注意他們的動機。
要對之下判斷,必須立足于采取行動者自己的觀點,而非立足于真理的普遍絕對的觀點。
如果人們認為公衆輿論錯誤,所以反其道而行之,這肯定是件有德行的好事。
但是,對于人類道德來說,因某種偏見妨礙自己而鄙棄它,這與因某種正确思想危及自己便抛棄它同樣危險。
貴族階級起初認為娶平民女兒會降低身份,這是錯誤;繼而持此信念而與平民聯姻,這可能是更大的錯誤。
18世紀,有關替代繼承财産的封建法律依然有效,但是這些法律隻能給貴族财産提供微弱的保護。
我傾向于認為,這些法律的影響經常被誇大了。
我想,要産生巨大效果,這些法律便需要有特殊環境,而法律無法産生這些特殊環境,這不取決于法律。
當貴族并不因熱衷于發财緻富日夜操心,而國民中的其他階級也差不多滿足于上帝安排給他們的命運時,替代繼承權在思想風尚方面所起的作用,終于造成整個社會的麻木和停滞。
平民絲毫沒有比貴族更多的機會去獲得财富,而貴族也沒有機會失去他們的财富,因此,所有的好處都落在貴族手中;每一代人輕易地占着上一代人的位置。
但是如果除貴族外,所有的人都在設法發财緻富,那麼在這樣的國家中,貴族階級的财産很快就成了其他階級力圖攫取的共同獵物。
每個人都會利用貴族的無知、沖動與弱點,争先恐後地拼命将貴族擁有的大量非生産性财産納入普遍的商業活動中。
不久,貴族階級自己也會迫不及待地參與這種活動。
既然平民隻有拿财富這一共同特權來反對他們的敵手所享受的五花八門的特權,他們當然會在貴族眼前炫耀所有的豪華富足。
他們變成貴族模仿的對象,既要學他們的闊氣,又不知錢從何來,于是很快就産生經濟拮據,其收入趕不上需求。
他們終于将保護他們的法律視同敵人,竭盡全力逃避法律。
我決不是說,甚至在當時,替代繼承法沒有延緩貴族的破産;但是我認為,替代繼承無法阻止貴族的破産。
法律按某一方向起經常作用,但還有一種比法律更活躍的東西,按相反方向起經常作用,這就是人類的沖動。
大革命爆發之際,法國的法律仍規定幾乎全部家産歸貴族的長子,貴族長子有義務将家産原封不動地傳給後代。
可是大量來源于封建的領地已經脫離了貴族階級之手,其他許多領地已被瓜分。
在貴族内部,不僅可以看到極富與極窮的人,這種現象與貴族的存在并不矛盾,而且還可以看到一群既不貧也不富、擁有中等财産的個人:這種形勢已經與民主制相似,而不與貴族制相似。
若仔細考察貴族階級的結構,就會發現,真正說起來,貴族構成一個與其他階級對立的具有貴族權利的民主團體。
但是,在法國威脅着貴族生存的危險更多來自貴族周圍及貴族外部發生的變化,而非來自于其内部發生的變化。
随着法蘭西貴族财富日蹙、權力喪失,國内另一個階級迅速占有财産并靠近政府。
貴族階級因而在兩方面都失敗,他們變得絕對地和相對地虛弱。
似乎要在其廢墟上崛起的那個咄咄逼人的新階級,已取名第三等級。
要讓英國人懂得法國貴族是怎麼回事是十分困難的,同樣要向英國人說明第三等級指的是什麼,也絕非易事。
人們一開始可能認為,在法國,中等階級構成第三等級,它介于貴族和人民之間,實際并非如此。
的确,第三等級包括中等階級,但是它也包括本來與中等階級格格不入的各種成分。
最有錢的商人、最富足的銀行家、最幹練的工業家、作家、學者同小農場主、城市小店主以及耕種土地的農民一樣,均成為第三等級的一部分。
實際上,非教士、非貴族的一切人都屬于第三等級:在第三等級中有富人和窮人,有目不識丁的人,也有有教養的人。
就其本身而言,第三等級有自己的貴族,它已包括一個民族的所有成分,或毋甯說,它自己形成一個完整的民族;它與特權等級共同存在,但是沒有特權等級它照樣能獨立存在;它有自己的觀點、偏見、信仰、國民精神。
1789年第三等級下令起草的用以指示其代表的陳情書中,非常清楚地表明這點。
第三等級幾乎與貴族階級一樣擔心與對方混在一起;它宣布反對以金錢為代價敕封貴族,因為這會使第三等級的某些成員混進貴族行列。
在三級會議召開前夕舉行的選舉中,原來要在第三等級中投票的著名化學家拉瓦錫,被從選舉團中除名,理由是,他已購得有資格受封貴族的職位,因而喪失了與平民一起投票的權利。
這樣,第三等級和貴族雜處在同一塊土地上;但是它們形成兩個彼此迥異的民族,盡管生活在同一法律下,彼此卻形同路人。
在這兩個民族中,一個在不斷恢複自己的力量,并獲得新的力量;另一個則每日有失無得。
法蘭西國民中這個新民族的産生,威脅着貴族階級的生存;貴族生活在完全孤立中,這對于貴族來說是更大的危險源泉。
第三等級和貴族之間存在的這種徹底分裂狀态不僅加速了貴族階級的衰亡,它還會摧毀法國的整個貴族制度。
貴族制度的産生和維持并非偶然;和所有其他事物一樣,貴族制度也服從于某些也許并非不可能發現的固定規律。
無論在什麼社會裡,人們中間存在着一定數量獨立于人們制定的法律之外的真實的或約定的财富,這種财富在其性質上,隻能屬于少數人所有。
在這些财富中,我把出身、産業和知識置于首位;所有公民都高貴、有教養和富足的那種社會狀況是不可設想的。
我所說的财富彼此間是非常不同的,但有一共同特點,即隻能在少數人中分配,并由于同一原因,使所有擁有财富的人具有與衆不同的愛好和排他思想;這些财富因而形成同樣多的貴族成分,這些成分無論是分散的或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卻始終存在于各個曆史時期的所有民族内。
當所有具有這類特殊優越條件的人,都同心協力從事治理工作時,就會有一個強有力而持久的貴族制度。
18世紀,法國貴族内部隻擁有這些貴族制天然成分中的某些成分;若幹成分存在于他們之外。
貴族自我孤立于富足和有見識的平民之外,認為自己始終忠實于他們先輩的榜樣。
他們沒注意到,當他們模仿其先輩的作法時,他們正背離了先輩曾達到的目标。
在中世紀,出身确實是全部社會權利的主要來源;但在中世紀,貴族是富有的,他還把有學問的教士召到他身邊;整個社會都交給這兩種人,而當時人們認為社會應當如此。
但是到了18世紀,許多有錢人不是貴族,許多貴族不再富有;在知識方面,同樣可以這樣說。
第三等級因此組成了作為貴族階級的一個天然部分,卻與主體相分離;由于它不支持主體,不可能不使之削弱;而且對主體作戰,必然把主體摧毀。
貴族的排他性不僅使第三等級的首領們脫離貴族階級的總的事業,
地方政府卻與他們天天見面,不斷地在那些最敏感的地方觸及他們;它影響所有細小利益,而這些正是人們對生活的深切關心的組成部分;它是人們敬畏的主要對象;它把人們的主要期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它通過無數無形的鎖鍊将他們縛住,在不知不覺中帶領他們。
正是在治理村莊中,貴族奠定了後來用以領導整個國家的權力基礎。
對于那些尚存的貴族來說,可慶幸的是,力圖摧毀貴族的那股勢力,并不比貴族本身更了解貴族權力的這一奧秘。
對我來說,假如我想在我這裡摧毀強大的貴族,我絕不費力去清除國王身邊的貴族代表;我絕不急于進攻貴族最顯赫的特權;絕不首先對貴族的立法大權提出異議;而是使貴族遠離窮人的住宅,防止貴族對公民的日常利益發揮影響,甯可容許貴族參與制定國家的普遍法規,也不讓貴族控制一座城市的警察;甯可把社會重大事務交給貴族處理;我讓貴族保持飛黃騰達的外表,卻從貴族手中奪走人民的心——權力的真正源泉。
然而法國貴族還保持一定數量的專有權利,使他們高高在上,有别于其他公民;但是人們很容易發現,在他們先輩的特權中,法國貴族隻保留了那些使貴族令人憎恨的特權,并未保留那些使貴族受人愛戴或敬畏的特權。
貴族享有向軍隊輸送軍官的專有權利。
無疑,貴族要是保持某種個人能力或強有力的團體精神,輸送軍官本是一種重要特權。
但是法國貴族既不具備前者,也不具備後者,他們在軍隊裡和在任何地方一樣,隻不過是國王手中的被動工具。
他們隻想從國王那裡得到晉升和恩寵,在戰場上,像在宮廷裡一樣,取悅國王。
我所講的那種權利,對貴族家族有利,而對作為政治團體的貴族階級則毫無用處。
在一個基本上崇尚武功、軍事榮譽曆來被視為最高俸祿的國家,這一特權激起了對享有特權者猛烈的仇恨和無法平息的嫉妒。
它沒有使士兵聽命于貴族,卻使士兵成為貴族的天敵。
出身貴族的人免繳一部分捐稅。
而且,他們對領地居民每年還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雜稅。
這些權利并沒使貴族的财富增長多少,卻使他們成為仇恨與嫉妒的衆矢之的。
對享有特權者來說,最危險的特權是金錢特權。
人們一眼就能看出這種特權的範圍有多大,等看清楚時,便十分不快。
金錢特權所産生的金額有多少,它所産生的仇恨就有多少。
追求榮譽、渴望領導國家的人,為數不是太多,但是不想發财緻富的人卻少而又少。
許多人對誰在統治他們可以不聞不問;但是對其私人财産的變化漠不關心的,卻寥寥無幾。
因此,金錢特權比起權力特權來,所給無幾,卻危害更大。
法國貴族甯取金錢特權而舍棄其他,結果從不平等中保留下的是些有害無益的東西。
他們折磨人民,使人民貧困,而沒有統治人民。
他們在人民中出現,好似受君主寵幸的外國人,而非領路人和首領;他既無可賜與,便無法靠期望來維系衆心;他們隻能取得事先确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一成不變的數額,因而隻招人憎惡,而毫不使人畏懼。
除了帶來收益的權利外,法國貴族還保持有大量純榮譽性的标志;這就是爵位、公共場所中某些确定座位、穿戴某種服裝、佩帶某些武器。
這些特權有一部分昔日曾為貴族勢力的天然附屬物;另一部分則是在這種勢力衰弱後作為其損失的補償産生的;這兩部分特權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當權力的實在内容已被抛棄,還想保住權力的外表便是玩弄危險的把戲;生氣蓬勃的外表有時能支持衰弱的軀體,但最常見的是,軀體最終被壓垮。
表面強大的人,隻足以引人憎恨,卻不足以抵抗仇恨的侵犯。
正在崛起的力量和正在衰落的力量都必須謝絕榮譽權利,而不要去追求它們。
隻有基礎穩固、力量雄厚的權威,才可以使用榮譽權利。
我對法律和慣例的論述同樣适用于輿論。
現代貴族已經抛棄了他們祖先的大部分思想,但是其中有許多極其有害的思想,他們卻頑固地堅持着;這些有害思想中為首的,就是禁止從事工商業的偏見。
這種偏見産生于中世紀,當時,占有土地和統治人民是同一件事務。
在那些世紀裡,不動産财富的概念與有權有勢的概念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相反,純動産财富的概念意味着地位低下和軟弱。
盡管從那個時代以來,占有土地與進行統治再也不是一回事,其他種類的财富激增,具有嶄新的重要性,然而輿論依然如故,産生偏見的那些原因已經沒有了,偏見卻還存在。
結果呢,貴族家庭和其他所有家庭一樣,面臨破産的危險,卻失去了發财緻富的共同手段。
從整體看,貴族階級不斷貧困化;他們抛棄了通向權力的直接道路後,也離開了能通向權力的間接道路。
不僅貴族不能依靠工商業發财緻富,而且習俗禁止他們通過聯姻将如此得到的财富占為己有。
娶富家平民之女,貴族認為降低身份。
可是結成這類性質的婚姻在他們并非罕見;因為他們的财産比他們的願望下降得更快。
這種庸俗的聯姻使貴族階級某些成員富裕起來,最後卻使貴族階級本身失去了僅存的名聲威力。
在贊揚這些人超越了偏見以前,必須注意他們的動機。
要對之下判斷,必須立足于采取行動者自己的觀點,而非立足于真理的普遍絕對的觀點。
如果人們認為公衆輿論錯誤,所以反其道而行之,這肯定是件有德行的好事。
但是,對于人類道德來說,因某種偏見妨礙自己而鄙棄它,這與因某種正确思想危及自己便抛棄它同樣危險。
貴族階級起初認為娶平民女兒會降低身份,這是錯誤;繼而持此信念而與平民聯姻,這可能是更大的錯誤。
18世紀,有關替代繼承财産的封建法律依然有效,但是這些法律隻能給貴族财産提供微弱的保護。
我傾向于認為,這些法律的影響經常被誇大了。
我想,要産生巨大效果,這些法律便需要有特殊環境,而法律無法産生這些特殊環境,這不取決于法律。
當貴族并不因熱衷于發财緻富日夜操心,而國民中的其他階級也差不多滿足于上帝安排給他們的命運時,替代繼承權在思想風尚方面所起的作用,終于造成整個社會的麻木和停滞。
平民絲毫沒有比貴族更多的機會去獲得财富,而貴族也沒有機會失去他們的财富,因此,所有的好處都落在貴族手中;每一代人輕易地占着上一代人的位置。
但是如果除貴族外,所有的人都在設法發财緻富,那麼在這樣的國家中,貴族階級的财産很快就成了其他階級力圖攫取的共同獵物。
每個人都會利用貴族的無知、沖動與弱點,争先恐後地拼命将貴族擁有的大量非生産性财産納入普遍的商業活動中。
不久,貴族階級自己也會迫不及待地參與這種活動。
既然平民隻有拿财富這一共同特權來反對他們的敵手所享受的五花八門的特權,他們當然會在貴族眼前炫耀所有的豪華富足。
他們變成貴族模仿的對象,既要學他們的闊氣,又不知錢從何來,于是很快就産生經濟拮據,其收入趕不上需求。
他們終于将保護他們的法律視同敵人,竭盡全力逃避法律。
我決不是說,甚至在當時,替代繼承法沒有延緩貴族的破産;但是我認為,替代繼承無法阻止貴族的破産。
法律按某一方向起經常作用,但還有一種比法律更活躍的東西,按相反方向起經常作用,這就是人類的沖動。
大革命爆發之際,法國的法律仍規定幾乎全部家産歸貴族的長子,貴族長子有義務将家産原封不動地傳給後代。
可是大量來源于封建的領地已經脫離了貴族階級之手,其他許多領地已被瓜分。
在貴族内部,不僅可以看到極富與極窮的人,這種現象與貴族的存在并不矛盾,而且還可以看到一群既不貧也不富、擁有中等财産的個人:這種形勢已經與民主制相似,而不與貴族制相似。
若仔細考察貴族階級的結構,就會發現,真正說起來,貴族構成一個與其他階級對立的具有貴族權利的民主團體。
但是,在法國威脅着貴族生存的危險更多來自貴族周圍及貴族外部發生的變化,而非來自于其内部發生的變化。
随着法蘭西貴族财富日蹙、權力喪失,國内另一個階級迅速占有财産并靠近政府。
貴族階級因而在兩方面都失敗,他們變得絕對地和相對地虛弱。
似乎要在其廢墟上崛起的那個咄咄逼人的新階級,已取名第三等級。
要讓英國人懂得法國貴族是怎麼回事是十分困難的,同樣要向英國人說明第三等級指的是什麼,也絕非易事。
人們一開始可能認為,在法國,中等階級構成第三等級,它介于貴族和人民之間,實際并非如此。
的确,第三等級包括中等階級,但是它也包括本來與中等階級格格不入的各種成分。
最有錢的商人、最富足的銀行家、最幹練的工業家、作家、學者同小農場主、城市小店主以及耕種土地的農民一樣,均成為第三等級的一部分。
實際上,非教士、非貴族的一切人都屬于第三等級:在第三等級中有富人和窮人,有目不識丁的人,也有有教養的人。
就其本身而言,第三等級有自己的貴族,它已包括一個民族的所有成分,或毋甯說,它自己形成一個完整的民族;它與特權等級共同存在,但是沒有特權等級它照樣能獨立存在;它有自己的觀點、偏見、信仰、國民精神。
1789年第三等級下令起草的用以指示其代表的陳情書中,非常清楚地表明這點。
第三等級幾乎與貴族階級一樣擔心與對方混在一起;它宣布反對以金錢為代價敕封貴族,因為這會使第三等級的某些成員混進貴族行列。
在三級會議召開前夕舉行的選舉中,原來要在第三等級中投票的著名化學家拉瓦錫,被從選舉團中除名,理由是,他已購得有資格受封貴族的職位,因而喪失了與平民一起投票的權利。
這樣,第三等級和貴族雜處在同一塊土地上;但是它們形成兩個彼此迥異的民族,盡管生活在同一法律下,彼此卻形同路人。
在這兩個民族中,一個在不斷恢複自己的力量,并獲得新的力量;另一個則每日有失無得。
法蘭西國民中這個新民族的産生,威脅着貴族階級的生存;貴族生活在完全孤立中,這對于貴族來說是更大的危險源泉。
第三等級和貴族之間存在的這種徹底分裂狀态不僅加速了貴族階級的衰亡,它還會摧毀法國的整個貴族制度。
貴族制度的産生和維持并非偶然;和所有其他事物一樣,貴族制度也服從于某些也許并非不可能發現的固定規律。
無論在什麼社會裡,人們中間存在着一定數量獨立于人們制定的法律之外的真實的或約定的财富,這種财富在其性質上,隻能屬于少數人所有。
在這些财富中,我把出身、産業和知識置于首位;所有公民都高貴、有教養和富足的那種社會狀況是不可設想的。
我所說的财富彼此間是非常不同的,但有一共同特點,即隻能在少數人中分配,并由于同一原因,使所有擁有财富的人具有與衆不同的愛好和排他思想;這些财富因而形成同樣多的貴族成分,這些成分無論是分散的或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卻始終存在于各個曆史時期的所有民族内。
當所有具有這類特殊優越條件的人,都同心協力從事治理工作時,就會有一個強有力而持久的貴族制度。
18世紀,法國貴族内部隻擁有這些貴族制天然成分中的某些成分;若幹成分存在于他們之外。
貴族自我孤立于富足和有見識的平民之外,認為自己始終忠實于他們先輩的榜樣。
他們沒注意到,當他們模仿其先輩的作法時,他們正背離了先輩曾達到的目标。
在中世紀,出身确實是全部社會權利的主要來源;但在中世紀,貴族是富有的,他還把有學問的教士召到他身邊;整個社會都交給這兩種人,而當時人們認為社會應當如此。
但是到了18世紀,許多有錢人不是貴族,許多貴族不再富有;在知識方面,同樣可以這樣說。
第三等級因此組成了作為貴族階級的一個天然部分,卻與主體相分離;由于它不支持主體,不可能不使之削弱;而且對主體作戰,必然把主體摧毀。
貴族的排他性不僅使第三等級的首領們脫離貴族階級的總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