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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腦子裡不停地回想起十五年前的一個夏日,也是在這個街角,一切也都像現在這樣烏煙瘴氣、混亂不堪,我和我的一個老朋友麥克格利高爾上了一輛電車。

    那是一輛敞篷的有軌電車,我們要去謝普希德海灣。

    我腋下夾着一本薩尼尼的抄本。

    我剛看完這本書正要把它借給我的朋友麥克格利高爾。

    正當我沉浸在那本早已遺忘的書帶給我的愉快的回憶中時,我突然聽到對面收音機店的揚聲器裡傳出一首奇怪而熟悉的樂曲。

    我像生了根似地站在那裡,那是坎特。

    西羅塔唱的一首古老的猶太歌曲。

    對這個曲子我熟得不能再熟了,因為我已經聽了幾十遍,我曾擁有過可以弄到的他的所有的音帶,我買這些帶子還真花了&ldquo不少&rdquo! 我望着莫娜,看她聽到這段音樂有什麼反應。

    她的眼睛濕潤了,表情很嚴肅。

     我悄悄地抓住她的手,握住它。

    這支歌結束後我們仍站在那兒,有好幾分鐘,誰也不想說一個字。

     最後我含糊地問&mdash&mdash&ldquo你聽出來了嗎?&rdquo 她沒有回答。

    她的嘴唇在顫抖,我看見一滴眼淚從她的臉頰上滾落。

     &ldquo莫娜,親愛的莫娜,為什麼要隐瞞?我什麼都知道。

    我知道很久了&hellip&hellip難道你以為我會為你感到羞恥嗎?&rdquo &ldquo不,不,瓦爾。

    我隻是不能告訴你,我不知道為什麼。

    &rdquo &ldquo可是你想沒想過,我親愛的莫娜,我愛你還因為你是猶太人?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這樣說,可這是實話。

    你使我想起我小時候知道的幾個女人&mdash&mdash《舊約全書》裡提到的。

    路德、内奧米、埃絲特、拉結、利百加&hellip&hellip。

    我小時候總是奇怪,為什麼我認識的人裡沒有叫這些名字的,在我心裡這些是金光閃閃的名字。

    &rdquo 我摟住她的腰,她此刻已在抽泣。

    &ldquo我們先别走,我還有許多話要說,我現在對你說的話是要你知道,我是發自内心的,這不是信口開河,這些話我憋在心裡很久了。

    &rdquo &ldquo别說,瓦爾,請别再說了。

    &rdquo她用手捂住我的嘴,我讓它在那兒放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挪開。

     &ldquo讓我說吧,&rdquo我乞求道,&ldquo這些話不會傷害你。

    我現在怎麼可能會傷害你呢?&rdquo &ldquo可我知道你要說什麼,而且&hellip&hellip我不配。

    &rdquo &ldquo胡說!現在聽我說&hellip&hellip你記得我們結婚那天&hellip&hellip在哈伯肯?你記得那場令人作嘔的儀式嗎?我永遠也忘不了。

    聽着,我是這麼想的&hellip&hellip。

    假設我成了一個猶太教徒&mdash&mdash,别笑!我是認真的,這有什麼好奇怪的?不是成為天主教徒或是穆斯林,我要成為一名猶太教徒,而且我有世界上最充分的理由。

    &rdquo &ldquo那是?&rdquo她擡頭望着我的眼睛,好像完全困惑不解。

     &ldquo因為你是一個猶太人,而我愛你&mdash&mdash這條理由難道不夠嗎?我愛你的一切&hellip&hellip 我為什麼不該愛你的宗教、你的種族、你的習俗和傳統呢?我不是基督徒,這你知道。

    我什麼也不是,我甚至不是一個非猶太人&hellip&hellip你瞧,我們為什麼不去找拉比舉行一次正統的猶太教婚禮?&ldquo 她已經在大笑,好像要笑破了肚皮。

    我感覺受到了冒犯,我說:&ldquo你是認為我不夠格是嗎?&rdquo &ldquo住嘴!&rdquo她喊道,&ldquo你是一個傻瓜,一個小醜,可我愛你。

    我不想讓你成為一個猶太教徒,你永遠也不會是的。

    你太&hellip&hellip太那個了。

    不管怎麼說,我親愛的瓦爾,我也不想是一個猶太教徒。

    我不想再聽到這個話題了,我求你,以後再也别提它了。

    我不是猶太人,我什麼也不是。

    我隻是一個女人&mdash&mdash還有去他媽的拉比!來,我們回家吧&hellip&hellip&rdquo 我們一路無言地走回家,這沉默不是故意而是懊悔。

    我們所處的這條寬敞、漂亮的大街顯出以往從未有過的整潔、體面,完全是一個像是隻有新教徒這類非猶太教的中産階級才能居住的街區。

    寬大的褐砂石門廊,有些還有大石頭砌成的矮牆、精美的鐵制陽台護欄,使這些建築給人一種莊嚴、浮華的感覺。

     當我們回到我們的愛巢時,我正陷入沉思。

    拉結、路德、内奧米&mdash&mdash那些古老的《聖經》上的名字,一直在我的腦海裡閃現。

    一些古老的記憶攪擾我的内心,想發出它自己的聲音&hellip&hellip&ldquo不論你去哪裡,我将跟随而至;你住哪裡我就住哪裡;你的人們就是我的人們,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rdquo這些詞句在我耳邊回響,可我不知如何讀它。

    《舊約全書》中有這種奇怪歌詞,這排比句使盎格魯。

    薩克遜人顯得那麼富有魅力。

     我的腦海中突然閃現出這樣一句:&ldquo為什麼我在你的眼神裡看到了體諒,你應該認識我,卻把我看成雨路人?&rdquo 想到這裡我就看見了過去的自己,幼小的我坐在窗邊的一把小椅子上,就在那個老住處。

    我病了,正在慢慢恢複。

    一個親戚給我帶來一本有好看插圖的小薄書,它的名字是《聖經故事》。

    有一篇是我百讀不厭的&mdash&mdash關于在獅穴中的丹尼爾。

     我仿佛又看見了我自己,這時的我大一點了,仍穿着短褲,坐在我學當戰士的那座長老會教堂的前排。

    牧師是一位叫道森博士的神父,他是蘇格蘭人,但他溫和、善良,深受他的教民熱愛。

    他在布道前總要從些好書上摘一大段讀給大家聽,他花好長時間才開始,先是使勁地擤鼻子,然後把手帕塞進大衣後面的口袋裡,接着又從讀經台旁拿起水罐喝一大口,清了清嗓子朝天堂的方向望一望,等等,等等。

    他的演講水平一點兒也不高,他已經老了,講的時候常常不知所雲。

    每次他忘記了前面講的,就拿起《聖經》重讀一兩段來提醒自己。

    我很清楚他的錯誤,每次他忘詞的時候我就在座位上動來動去,我盡量不出聲地鼓勵他。

     現在,坐在純潔的愛巢裡的柔光中,我突然意識到湧到我嘴邊的這些詞句是源自何處。

    我走到書櫃前拿出瘋喬治留給我們的那本破舊的《聖經》,我下意識地翻看了一下那幾頁,回想起道森老人,想起我兒時的朋友傑克。

    芬森,他死時那麼小而且死得那麼可怕,想起那座古老的長老會教堂的地下室和我們每天晚上分成營和小隊操練時揚起的灰塵,那時我們每個人都系着布條,戴着肩章和臂徽,穿着護腿套褲,還配有匕首和小旗,鼓聲震天動地,号聲撕心裂肺。

    當這些記憶閃過,我耳邊又回響起道森博士神父讀的那幾段《聖經》上抑揚頓挫的話語。

     那本書攤開着放在桌上,翻開的那一章是路得。

    上面的幾個大字是:路得韋。

     那行字的上面是路得書的最後一節,也就是第二十五節,那是輝煌的一節,對它的記憶遠在童年以前,奇迹般的語言;&ldquo在那個年代以色列沒有國王,每個人的所作所為都是憑他自己的是非判斷。

    &rdquo 在什麼年代?我自問。

    那個輝煌的時代是在什麼時候,人類為什麼要遺忘它? 在那個年代以色列沒有國王。

    這不是源自猶太人的曆史,也不是源自人類的曆史。

     那是人類之初,那麼高的階段,那麼高貴,那麼榮耀,那麼睿智,每個人的所作所為都是憑他自己的是非判斷。

    一個開放、幸福的人類社會的秘密便在這字裡行間。

     曾幾何時,猶太人知道這種生活環境。

    曾幾何時,中國人也知道,還有米諾斯人、印度人、波利尼西亞人、非洲人和愛斯基摩人。

     我開始讀《路得書》,這一章講的是内奧米和摩押人的事。

    讀到第二十行時我感覺好像觸電一般:&ldquo她對他們說,不要叫我内奧米,就叫我瑪勒好了,因為全能的上帝對我太嚴厲。

    &rdquo第二十一行接着講:&ldquo我離開時擁有一切,可上帝帶我回來時卻已兩手空空。

    &hellip&hellip&rdquo 我喊莫娜,她曾用過瑪勒這個名字,可沒有口聲。

    我找了一遍但她不在家。

    我重新坐下,眼裡含着淚翻着那些破舊的書頁。

    沒有橋,也沒有美妙的猶太音樂&hellip&hellip 甚至沒有一杯威士忌。

    不要叫我内奧米,就叫我瑪勒好了!而瑪勒已經失去了她的人民,失去了他給予她的稱呼。

    這是一個苦澀的名字,而她甚至不知它的含意。

    她的人民就是我的人民,她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

    她已經離開了羊群而且受上帝的折磨。

     我站起來來回踱步。

    這地方的環境優雅、樸素而且甯靜。

    我感到強烈的振奮,但沒有一點傷感。

    我感覺自己就像一條被囚禁的肛魚在消磨時光。

    我推動隔在我們的套間與後面空屋子之間的轉門。

    我在空房間裡點亮一支蠟燭。

    彩色的玻璃窗透進街上郁悶的微光。

    我站到陰影裡,任我的思緒自由馳騁。

    我的心在休息,我恍惚中不時地想她去了哪裡。

    她很快會回來又自由自在。

    我希望她會記得弄回點兒食物來,我正需要吃點兒面包再喝口酒。

    在這種情緒中,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應該坐下來寫作了。

    我覺得自己成熟、開放、流暢。

    我可以感覺到寫作是多麼輕松。

    我有恰當的環境,從一個打工仔、一個雇用文人、一個奴隸的生活到一名藝術家。

    獨處是如此可愛,可以全然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之中。

    我幾乎忘記需要寫點兒什麼東西;我所想的隻是有那麼一天,要是再有這樣的情緒我會寫的。

    重要的是自己永遠是像現在這樣,這樣去感覺,去創造音樂。

    從幾時起這就是我的夢想,靜靜地坐在那兒創造音樂。

    那時我隻以為搞音樂的人必須使他自己掌握一種優美、敏感的樂器。

    他得停止生活和呼吸,他得脫掉溜冰鞋,他得切斷與這個外界世界所有的聯系。

    他隻能自言自語,隻有上帝做他的證人。

    噢,是的,就是這樣,确實是這樣。

    突然,我對剛才冥冥中意識到的确信不疑&hellip&hellip因為你的上帝是一個嫉妒的上帝&hellip&hellip。

     奇怪的是,我想,差不多我認識的每一個人都把我當成一個作家,盡管我沒有做什麼來證明這一點。

    他們認為我是,不僅是因為我的行為總是那麼古怪而且無法預料,而且因為我對語言所飽含的激情。

    從開始讀書起我就從來沒離開過書,我敢大聲給他讀書的第一個人是我的爺爺;我常常坐在他縫大衣坐的工作凳旁邊。

    爺爺很為我驕傲,但不知怎麼也很警覺。

    我記得他警告我媽媽叫她最好把那些書從我身邊拿走&hellip&hellip。

    僅僅幾年之後我已經在給我的小朋友&mdash&mdash喬伊和托尼讀書了,在去鄉下看他們的時候。

    有時候有一打甚至更多的孩子在我周圍聽我讀書,我會一直讀下去,直到他們一個接一個地睡着。

    我坐電車或是地鐵時會站着讀書,甚至在高架鐵路的月台上,我也在讀&hellip&hellip讀人們的臉,讀他們的手勢,讀他們的步态,讀那些建築,讀一條條街道、讀激情、讀罪犯。

    每一件事,是的,每件事,都做筆記,分析、比較并且描述&mdash&mdash以備将來之需。

    研究一件東西,一張臉,一個門臉,我用把它寫進書裡的方式研究它,包括形容詞、副詞、介詞、插入語和其它諸如此類的東西。

     甚至在我開始計劃構思第一本書之前我腦子裡已經有了上百個人物。

    我是本走動的、會說話的書,一個像在不斷膨脹的惡性腫瘤一樣的包羅萬像的綱要。

    要是我在路上碰到一個朋友或者一個熟人,或者甚至是一個陌路人,我會在同他說話的同時繼續寫。

    這隻是一件隻需幾秒鐘的工作,把談話引入我的話題,讓我的受騙者不知所措地就範。

    如果我遇到的是一個女人我會更加輕松地達到目的。

    我注意到,女人對這類事的反應比男人要快些。

    要是一個外國人那就再好不過了。

    我的語言會使這個外鄉人陶醉,首先因為我會努力把話講得又清楚又簡單,再者是因為我調動了他最大的耐性和同情。

    我對一個外國人講話時總是表現出我對這個國家的習俗了如指掌;離開後總是給他留下一種我更看重他的國家的印象,這多半是事實。

    總是在他的心裡激起一種把英語學得更好的欲望,這不是因為我把它視為世上最好的語言,而是因為在我認識的人當中還沒有人在使用時充分發揮出它的潛能。

     如果我讀一本書時讀到一個精彩的段落,我會立刻合上書出去散散步。

    我痛恨一本好書就要結尾的念頭,我會慢慢地品味它,讓那不可避免的結尾來得越晚越好。

     可總是這樣,當我讀到一個精彩的段落,我就立刻停下來。

    我會出去,不論是刮風下雨,還是雷雪冰雹,去反複品味。

    一個人可以被另一個存在的精神如此地充實,以至于害怕突然的結束。

    我姑且認為,每一個人都有這種經曆。

    這&ldquo另一個存在&rdquo,讓我想想,就是一種&ldquo另一個自我&rdquo。

    這不隻是認識一個類似的靈魂,這是認識了解你自己!這是怎樣的一個時刻!合上書你在繼續這個創作,而這個過程,這個儀式,我應該這樣說,總是相同的:一種瞬間的所有看法的溝通,不再有障礙。

    比以往更加孤獨,卻不像以往那樣,而是與這個世界緊緊聯在一起、溶于其中。

    你突然間清楚地意識到,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他不是遺棄了它去坐在那兒冥想&mdash&mdash在地獄的邊緣。

    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并進入其中,這才是創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