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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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撰書立說上所起的作用來,還有其更重要的意義。
研究已經無可非議地表明,在國家事務中,有因必有果,而且某一特定的原因必然産生特定的結果。
從曆時165年的連續40次蠻族起義的戰例中不難看出這種關系的必然性。
這40次起義中,有31次羅馬人本來完全可以預先看到他們在東方的戰争以後會引起什麼結果,而奧古斯都執意涉足博斯普魯斯和亞美尼亞。
這就是他任職期間發生在多瑙河和萊茵河的多數戰争的原因。
本書隻是讨論了這樣的許多事件中的一組互相有關的系列,而得出的結論已經足以說明,如果要使執政者和各個民族的人民不至于在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本可以預料卻實際上茫然無知的情況下生存繁衍的話,就必須将不同地區的人類經曆加以比較,從中得出相應的結論來。
也許會有人就此觀點另持異議:雖然古代社會中凡事必能導緻相應的後果,但是卻不可就此認為近代曆史事件中也有如上關系。
的确,近代史初期,西歐與東方的交通從陸路轉為經由外海和沿亞非海岸的水路。
15、16世紀的航海家确實使得局勢發生了變化。
直到那時以前,一切都還是依照遠東的利益和政策的需要而改變的。
因而不妨這樣說,新的世界局勢已經與舊時迥然不同了。
但是商業冒險家們的活動,卻在形式上和目的上依然和他們的中國、波斯及阿拉伯先輩們并無二緻。
西歐航海家所帶來的實際變化,可以從新舊時代局勢的兩相比較中,或者說是通過對西方向海外世界開拓前後的不同時期的事件的比較之中看出。
然而可惜的是,可以用以發現上述關系的必要的史料迄今未能搜集整理。
既然如此,就必須承認,當遠東表現出要恢複它以前在世界文明舞台上的主角地位時,還無法看清歐洲為控制整個世界的所作所為會帶來什麼樣的重大後果。
沒有理由懷疑曆史學者和公衆皆對那些旨在描寫某些國家的功績的文獻著作表示滿意。
但是,這種紀傳文學缺乏一種積極的熱情去探知一個國家曆史上更為重大的事件和更加細微的特征,不能以某種曆史哲學的思想去解釋世界上發生的事件,也不能以深邃的政治觀點和實際的治國之策去引導人類的進步曆程。
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曆史,他們的曆史在同一個世界上并行發展。
而比較的方法就是了解的開始。
徹底地認識到以上這幾點,對過去的研究才能卓有成效。
可見,隻有以這種新的方法去面對重大的難題,即不僅僅考訂發生了什麼事,而是探索人類曆程中事物變化的規律,曆史科學方能完成自己的研究使命。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近期的例子,參見恩内斯特·巴克:《意大利與西方410~476年》,載于《劍橋中世紀史》,第一卷(紐約,1911年),393頁。
A.C.哈登:《民衆的遷移》(劍橋,1911年),第1節。
E.C.塞普爾:《地理環境之影響》(紐約,1911年),75頁。
C.R.L.富萊徹爾:《西歐之初創》,第一卷(倫敦,1912年),44頁。
赫登·韋伯斯特:《古代史》(紐約,1913年),536頁。
恩内斯特·巴伯倫:《古典時代的萊茵河文明史》(巴黎,1916年),206頁。
C.W.普裡維德·奧爾頓:《中世紀史綱》(劍橋,1916年),26頁。
特奧多爾·阿爾德:《德意志文化史》(萊比錫,1917年),4頁。
皮埃爾·安巴特:《法蘭西民族史》,第三卷(巴黎,1920年),112頁。
J.B.巴裡:《晚期羅馬帝國史》,第一卷(倫敦,1923年),97頁。
奧托·莫爾:《政治地理學》(柏林,1925年),457頁。
在B.W.亨德森的《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之84頁中,作者說:&ldquo人口過剩,對土地的貪求,熱衷于四處遊蕩,所有這些,使得人們浪迹天涯。
&rdquo又見于J.B.巴裡:《蠻族部落對歐洲的入侵》(倫敦,1928年),6~9頁;J.A.費爾德:《人口文集及散論》,H.E.霍曼編(芝加哥,1931年),301~302頁。
(2)A.M.卡爾·桑多斯:《人口問題》(牛津,1922年),297~304頁,亦見其注釋16~18。
(3)恺撒:《高盧戰記》,第二章,第4節;第五章,第12節。
(4)恺撒:《高盧戰記》,第六章,第24節。
愛德華·諾登:《塔西圖〈日耳曼尼亞〉中的日耳曼史實》(第二版,萊比錫,1922年),469頁。
(5)恺撒:《高盧戰記》,第一章,第2~5節,第31節;第四章,第1、4、7、16節。
(6)見喬治·多登:《克爾特古代史研究手冊》(巴黎,1906年),179頁。
(7)李維:《羅馬史》,第五章,33~34節。
普魯塔克:《卡米拉斯》,第十五章。
(8)普林尼:《博物志》,第十二章,第1節之2。
(9)李維:《羅馬史》,第三十八章,第16節;第三十九章,第54節。
(10)斯特拉波:《曆史》,第一章,第3節之21;第三章,第4節之19;第七章,第1節之3;第七章,第3節之13;第七章,第4節之5。
(11)斯特拉波:《曆史》,第四章,第1節之13;第五章,第1節之6;第四章,第3節之4;第七章,第1節之3。
(12)維利奧斯:《羅馬史》,第一章,第1節之4;第一章,第4節之3。
(13)維利奧斯:《羅馬史》,第二章,第108節之1~2。
(14)費利克斯·達恩:《羅馬人統治下的日耳曼史》,第一卷(柏林,1881年),6頁。
喬治·韋茨:《德意志憲章史》,第二卷(第3版,基爾,1882年),12頁。
(15)路德維希·施密特:《歐洲古代民族大遷移之原因》,載于NJKA,第11期(1903年),344~345頁。
喬治·格魯普:《中世紀文化史》,第一卷(帕德博恩,1907年),3頁。
L.M.哈特曼:《古羅馬藝術之衰亡》,載于L.M.哈特曼與約翰·克羅梅葉編:《羅馬史論》(第二版,哥達,1921年),263頁。
D.C.芒羅:《中世紀史》(紐約,1921年),36頁。
J.W.湯普森:《中世紀經濟與社會史》(紐約,1928年),98頁。
(16)威廉·羅伯特森:《查爾斯五世皇帝統治史》,第三卷(倫敦,1840年),4~5頁。
(17)弗裡德裡希·拉策爾:《短論集》(慕尼黑,1906年),55頁。
漢斯·德爾布呂克:《戰争藝術史》,第二卷(柏林,1902年),267頁。
約翰斯·胡普斯文,載于RGA,第一卷(斯特拉斯堡,1911~1913年),44頁。
J.H.布萊斯特:《文明的征服》(紐約,1926年),681頁。
(18)C.H.黑斯:《日耳曼入侵述源》(紐約,1909年),84頁。
雷昂·多米良:《歐洲語言與民族的邊緣》(紐約,1917年),5頁。
W.H.巴克及威廉·黑斯:《歐洲之始創》(倫敦,1920年),15頁。
威廉·麥多格爾:《群體心理論》(劍橋,1920年),223頁。
亨利·貝爾:《人種與遷移》,載于尤金·皮塔爾:《人種及其曆史》(巴黎,1924年),第十至十一章。
J.H.羅賓遜:《西歐史概論》
研究已經無可非議地表明,在國家事務中,有因必有果,而且某一特定的原因必然産生特定的結果。
從曆時165年的連續40次蠻族起義的戰例中不難看出這種關系的必然性。
這40次起義中,有31次羅馬人本來完全可以預先看到他們在東方的戰争以後會引起什麼結果,而奧古斯都執意涉足博斯普魯斯和亞美尼亞。
這就是他任職期間發生在多瑙河和萊茵河的多數戰争的原因。
本書隻是讨論了這樣的許多事件中的一組互相有關的系列,而得出的結論已經足以說明,如果要使執政者和各個民族的人民不至于在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本可以預料卻實際上茫然無知的情況下生存繁衍的話,就必須将不同地區的人類經曆加以比較,從中得出相應的結論來。
也許會有人就此觀點另持異議:雖然古代社會中凡事必能導緻相應的後果,但是卻不可就此認為近代曆史事件中也有如上關系。
的确,近代史初期,西歐與東方的交通從陸路轉為經由外海和沿亞非海岸的水路。
15、16世紀的航海家确實使得局勢發生了變化。
直到那時以前,一切都還是依照遠東的利益和政策的需要而改變的。
因而不妨這樣說,新的世界局勢已經與舊時迥然不同了。
但是商業冒險家們的活動,卻在形式上和目的上依然和他們的中國、波斯及阿拉伯先輩們并無二緻。
西歐航海家所帶來的實際變化,可以從新舊時代局勢的兩相比較中,或者說是通過對西方向海外世界開拓前後的不同時期的事件的比較之中看出。
然而可惜的是,可以用以發現上述關系的必要的史料迄今未能搜集整理。
既然如此,就必須承認,當遠東表現出要恢複它以前在世界文明舞台上的主角地位時,還無法看清歐洲為控制整個世界的所作所為會帶來什麼樣的重大後果。
沒有理由懷疑曆史學者和公衆皆對那些旨在描寫某些國家的功績的文獻著作表示滿意。
但是,這種紀傳文學缺乏一種積極的熱情去探知一個國家曆史上更為重大的事件和更加細微的特征,不能以某種曆史哲學的思想去解釋世界上發生的事件,也不能以深邃的政治觀點和實際的治國之策去引導人類的進步曆程。
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曆史,他們的曆史在同一個世界上并行發展。
而比較的方法就是了解的開始。
徹底地認識到以上這幾點,對過去的研究才能卓有成效。
可見,隻有以這種新的方法去面對重大的難題,即不僅僅考訂發生了什麼事,而是探索人類曆程中事物變化的規律,曆史科學方能完成自己的研究使命。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近期的例子,參見恩内斯特·巴克:《意大利與西方410~476年》,載于《劍橋中世紀史》,第一卷(紐約,1911年),393頁。
A.C.哈登:《民衆的遷移》(劍橋,1911年),第1節。
E.C.塞普爾:《地理環境之影響》(紐約,1911年),75頁。
C.R.L.富萊徹爾:《西歐之初創》,第一卷(倫敦,1912年),44頁。
赫登·韋伯斯特:《古代史》(紐約,1913年),536頁。
恩内斯特·巴伯倫:《古典時代的萊茵河文明史》(巴黎,1916年),206頁。
C.W.普裡維德·奧爾頓:《中世紀史綱》(劍橋,1916年),26頁。
特奧多爾·阿爾德:《德意志文化史》(萊比錫,1917年),4頁。
皮埃爾·安巴特:《法蘭西民族史》,第三卷(巴黎,1920年),112頁。
J.B.巴裡:《晚期羅馬帝國史》,第一卷(倫敦,1923年),97頁。
奧托·莫爾:《政治地理學》(柏林,1925年),457頁。
在B.W.亨德森的《五位羅馬皇帝》(劍橋,1927年)之84頁中,作者說:&ldquo人口過剩,對土地的貪求,熱衷于四處遊蕩,所有這些,使得人們浪迹天涯。
&rdquo又見于J.B.巴裡:《蠻族部落對歐洲的入侵》(倫敦,1928年),6~9頁;J.A.費爾德:《人口文集及散論》,H.E.霍曼編(芝加哥,1931年),301~302頁。
(2)A.M.卡爾·桑多斯:《人口問題》(牛津,1922年),297~304頁,亦見其注釋16~18。
(3)恺撒:《高盧戰記》,第二章,第4節;第五章,第12節。
(4)恺撒:《高盧戰記》,第六章,第24節。
愛德華·諾登:《塔西圖〈日耳曼尼亞〉中的日耳曼史實》(第二版,萊比錫,1922年),469頁。
(5)恺撒:《高盧戰記》,第一章,第2~5節,第31節;第四章,第1、4、7、16節。
(6)見喬治·多登:《克爾特古代史研究手冊》(巴黎,1906年),179頁。
(7)李維:《羅馬史》,第五章,33~34節。
普魯塔克:《卡米拉斯》,第十五章。
(8)普林尼:《博物志》,第十二章,第1節之2。
(9)李維:《羅馬史》,第三十八章,第16節;第三十九章,第54節。
(10)斯特拉波:《曆史》,第一章,第3節之21;第三章,第4節之19;第七章,第1節之3;第七章,第3節之13;第七章,第4節之5。
(11)斯特拉波:《曆史》,第四章,第1節之13;第五章,第1節之6;第四章,第3節之4;第七章,第1節之3。
(12)維利奧斯:《羅馬史》,第一章,第1節之4;第一章,第4節之3。
(13)維利奧斯:《羅馬史》,第二章,第108節之1~2。
(14)費利克斯·達恩:《羅馬人統治下的日耳曼史》,第一卷(柏林,1881年),6頁。
喬治·韋茨:《德意志憲章史》,第二卷(第3版,基爾,1882年),12頁。
(15)路德維希·施密特:《歐洲古代民族大遷移之原因》,載于NJKA,第11期(1903年),344~345頁。
喬治·格魯普:《中世紀文化史》,第一卷(帕德博恩,1907年),3頁。
L.M.哈特曼:《古羅馬藝術之衰亡》,載于L.M.哈特曼與約翰·克羅梅葉編:《羅馬史論》(第二版,哥達,1921年),263頁。
D.C.芒羅:《中世紀史》(紐約,1921年),36頁。
J.W.湯普森:《中世紀經濟與社會史》(紐約,1928年),98頁。
(16)威廉·羅伯特森:《查爾斯五世皇帝統治史》,第三卷(倫敦,1840年),4~5頁。
(17)弗裡德裡希·拉策爾:《短論集》(慕尼黑,1906年),55頁。
漢斯·德爾布呂克:《戰争藝術史》,第二卷(柏林,1902年),267頁。
約翰斯·胡普斯文,載于RGA,第一卷(斯特拉斯堡,1911~1913年),44頁。
J.H.布萊斯特:《文明的征服》(紐約,1926年),681頁。
(18)C.H.黑斯:《日耳曼入侵述源》(紐約,1909年),84頁。
雷昂·多米良:《歐洲語言與民族的邊緣》(紐約,1917年),5頁。
W.H.巴克及威廉·黑斯:《歐洲之始創》(倫敦,1920年),15頁。
威廉·麥多格爾:《群體心理論》(劍橋,1920年),223頁。
亨利·貝爾:《人種與遷移》,載于尤金·皮塔爾:《人種及其曆史》(巴黎,1924年),第十至十一章。
J.H.羅賓遜:《西歐史概論》